小说下载尽在http://www.bookben.cn - 手机访问 m.bookben.cn--- 书本网整理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君子藏锋[综] 作者:墨殊 文案 世人皆知,叶孤城是白云城的毕露寒芒,却鲜少有人知道,叶且歌是白云城的利刃藏锋。 这是一个藏剑萝莉穿成叶孤城的亲妹妹,一路抡着重剑砸砸砸,抱紧哥哥大人大腿,最终如愿以偿的合法穿上一身金灿灿的故事。 阅前注意: 1。城主最终会成功的,绝对不炮灰。 2。藏剑内销。 3。男主庄花。表白大庄主。 内容标签:武侠 甜文 穿越时空 宫廷侯爵 搜索关键字:主角:叶且歌 ┃ 配角:叶英 ┃ 其它: 【金牌编辑评价】 历经安史之乱的藏剑门下正阳首徒叶且歌转世而来,成为白云城主之妹。且看她如何结交知己,堪破阴谋,最终与踏碎虚空的师父叶英一道,重现“逍遥此身君子意,一壶温酒向长空”的藏剑豪情。本文并不仅仅局限在叶英师徒横跨生死的爱情。叶且歌和兄长叶孤城彼此守护的亲情,与朋友江湖相依的友情,都被作者娓娓道来,细腻的生活日常,温馨感人的情节,给本文增加了不少看点 第1章 一半山川带雨痕。 第一章。一半山川带雨痕。 刀剑入肉的感觉尚在,叶且歌以为,自己会感觉到很疼的。可事实上,那不是痛,而是胸口的一点冰凉。 “且歌!” 身后是男子的一声轻呼,他的身后,还交叠着无数刀剑相碰的声响。 叶且歌用手中的重剑用力向刺中自己胸口的狼牙兵砸去,而后回身一个浅淡的微笑,她对身后的白发的男子柔声道:“师父,要小心呐。” 白发男子双目已渺,却出手顷刻之间革杀数人。 而他得不远处,少女手中的重剑脱力坠地,一身明黄轻甲的藏剑弟子用仅剩的轻剑支撑着自己的身体,却终于没有了呼吸。 那是大唐年间最为惨烈的一场战争,战火无情,无数藏剑弟子身陨于此。可是对于叶且歌来说,能以手中双剑守护脚下的哪怕一寸土地,以血肉之躯保佑自己心中重要的哪怕一人,就已经是足够了。 公元七百五十六年,藏剑山庄大庄主叶英,率众藏剑弟子赴睢阳,苦守数月,藏剑弟子死伤过半,大庄主亲传弟子,正阳门下叶且歌战死沙场,睢阳战歇之日,大庄主叶英亦不知所踪。 胸口的凉意仿佛还没有消散,叶且歌猛然睁开眼睛,刚想要开口说些什么,却只能发出一阵细弱的婴啼。 她愕然的想要看看到底身处何种境地,却发现自己被包裹得很紧。她竟是半点也动弹不得。别说起身,就连伸出一只手来也是费力。 叶且歌自幼蒙叶英亲自教导,虽然是女子之身,却行事端方沉稳,自有一派大家气度。如今不知身处何地,自己又变成了只能咿呀学语的婴孩,叶且歌索性停止了无用的挣扎,选择了静观其变。 婴儿的视线模糊,能看清的也不过是眼前的方寸之地。叶且歌尝试了半天,只得对这个事实表示认命。索性闭上了眼睛,叶且歌不再做徒劳的挣扎。 没有过多久,有些沉重的木门就被“咯吱”一声推开,一个身着褐色衣袍的老者走进来先推开了门,而后,一个身量未足却一身寒气的小小少年便走了进来。 “少主,这就是小姐了。” 婴儿受不得凉,所以哪怕是在终年炎热的南海,老者也拿出了十足的小心。他仔细的掩上了门,这才对那个白衣的小少年低声说道。 老者的声音很轻,小心翼翼的,仿佛是怕惊扰到了小木床上的婴孩。 被称之为“少主”的小少年不动声色的蹙了蹙眉,却还是放轻了脚步,收敛了自己一身的寒气,轻巧的走到了那个小木床的旁边。 这是他的妹妹,是他血脉相依的亲人。奇异的感觉涌上了心头,小少年走上前去,似乎想要距离叶且歌更近一些。 只是如今小少年还没有叶且歌身下的摇篮高,他抿了抿唇,似乎对眼前的境况有些不满。 老者偷偷的笑了一下,绕过木床,从床后取来了一个小凳子,不声不响的将它放在了木床的前边。 小少年身上的寒意似乎更胜了几分,强到连五感不灵的叶且歌都能感受得到。她的睫毛颤了颤,却没有睁开眼睛。 这一微小的变化并没有逃过小少年的眼睛,他垂下了眼,掩去琥珀色的眸子中一闪而过的歉疚。然后,他收敛了自身的气场,虽然有些不情愿,却还是踩上了那个老管家特地准备的矮凳。 伸出了一根手指,小少年轻轻的触上了叶且歌红皮还没有褪的小脸。 他的动作很轻,叶且歌觉得有些痒,所以就忍不住动了动头。她一身骨骼尚软,所以,她以为的转头,实际上不过是极小幅度的在小少年的手上蹭了蹭罢了。 她忽然的动作让那个小少年呼吸一窒,半晌之后,他才试探性的又动了动手指。这一次,叶且歌没有理他。 指尖是婴儿光滑细腻的肌肤,带着暖意的,鲜活无比。这一次妹妹也很乖,并没有表现出反感与不适。小少年微微勾起了嘴角,寒冰一样的琥珀色的眼眸之中,也弥生出了三分暖意。 白云城地处南海,常年炎热。可饶是这样,叶孤城却始终觉得,这里太冷了。直到他踏上既定的路,在紫禁之巅一剑绝尘,叶孤城都始终感觉,这寂寥的人生和手中的长剑一样,冰冷又不带一丝暖意。 来时不惧风雨,去时亦不畏人言。孤高剑客也好,乱臣贼子也罢,叶孤城既去,这些便留给后人笑谈即可。 然而,让叶孤城始料未及的事情是,他再睁开眼,竟然是自己七岁的光景。 童年对于他来说是一片虚无,任凭他怎么回忆自己七岁时到底是什么样子,能够想起的,除却那柄长剑,便是先祖像是诅咒一样的“复国”遗训。 可是,童年的记忆再怎样模糊,有一点叶孤城也是肯定的,那就是他不会在七岁这一年有一个同父同母的妹妹。叶家一脉,子嗣一贯稀薄。所以对于身为族长的叶孤城来说,叶家的每一个子弟都是珍贵。这也是为何前世他分明知道叶孤鸿不成器,却依旧亲自教导的原因。 若是……他真的有一个相差七岁的小妹妹,他又怎么会不管不顾的选择踏上那一条绝路,只想结束叶家人沉重的命运呢? 心中骇然又有些怪异,叶孤城站在叶且歌的小木床前,伸着手轻轻的触摸着指下的那张小肉脸。 这是一个健康的孩子,虽然父亲与人论剑战败身死,母亲受了刺激早产了半个月,最终也匆匆随着父亲去了——叶孤城的轮回而来,到底没有改变父母既定的命运,然而,他们却给他留下了一个健康又鲜活的妹妹。 心里像是被什么触动了一般,叶孤城轻轻的拍了拍皱着眉,仿佛下一刻就要哭出来的小姑娘。他的动作生涩,神情却仿佛比他第一次拿剑还要郑重几分。 “少主,小姐还没有名字。”老管家看着叶孤城的动作,微微一笑,又在一旁提醒道。 叶孤城的动作一顿,这才意识到,老管家说的没错。他们的双亲去得突然,就是这个孩子,还是白云城的神医从鬼门关里生生抢回来的,父母没来得及给她取名字,于是这件事,自然只能由他这个兄长来办。 从小襁褓之中勾出婴儿的小手,叶孤城摩挲着手中的那份柔滑软腻。叶家人的手,注定是拿剑的手,可是如今自己手中的这只小手,却让叶孤城难得的有些怀疑自己——他开始怀疑,自己真的能将这个幼小又纤细的孩子养大么? 沉思了半晌,叶孤城终于缓缓道:“出处未易料,且歌缓愁容。便叫,叶且歌吧。” 且歌缓愁容。这是叶孤城对于自己幼妹的期许,这个孩子生得太苦,一出生便失去了父母的庇佑,所以,便暂缓愁容吧。前世之事不可追,可是今生,叶孤城总是要护着她的。因为,他们是这世间彼此唯一的亲人了。 叶且歌听见那个小少年口中吐出的名字,她常常的睫毛微微一颤,终于是睁开了眼睛。 两双同样琥珀色的眼眸相互对望,却不知怎的,忽然弯出了一对相似的弧度。 叶孤城很少笑,可是,此刻,他知晓自己并不是高冷决绝的剑客。在叶且歌面前,他更乐意去当一个宽和的兄长。这个身份他前生从未接触过,不过如今看来,滋味并不坏。 叶且歌也不由自主的笑了。她被师父教导得心境澄澈,而越是心境澄澈的人,善与恶的界限也就越分明。虽然眼前这个小少年寡言到有些冷漠,可是叶且歌还是能够感觉得出来,那人对于自己,是全然的善意的。 叶且歌是足够聪慧的女子,如今,她已经大约知道了自己经历了什么。这大概,就是传说中的投胎转世吧?虽然并不知道自己为何还会带着前生的记忆,可是对于叶且歌来说,藏剑山庄的一切,都是她最宝贵的。能够永远记得,真的是再好不过了。 这一天,是白云城极为寻常的一天。而对于叶且歌来说,她除却重新拥有了和前生一般的名字,还被新鲜上任的兄长大人连人带床的搬到了他的房间。 知道白云城新添了一位小姐的人不多,而叶孤城此举,更是说明了这个白云城的大小姐的身体孱弱——她本就是早产儿,如今呢又已经到了不得不让兄长日夜照顾的地步,除却孱弱,还能如何形容呢? 而之后的几年,叶且歌很少出门,一般只在叶孤城的院子里活动,从不现身人前,便更是坐实了那个传闻。 叶孤城的剑法越发精湛,重来一世,生死轮回,他又有了更多的体悟。一直到他十五岁之时,一人连败九位南海剑客,被尊为南海群剑之首——比之他的前世,要足足提前五年。他越发像是如同前世一般的一刃寒芒,却为了自己的至亲,走上了一条和前世相去甚远的道路。 在叶孤城的光芒之下,叶且歌就宛若是一个小小的影子。她安静的成长着,以真诚回报着叶孤城的偏爱,却也守着自己心中关于藏剑的种种,片刻不忘。 第2章 长河渐落晓星沉。 第二章。长河渐落晓星沉。 “时太庙为贼所焚,权移神主于大内长安殿,上皇谒庙请罪,遂幸兴庆宫。三载二月,肃宗与群臣奉上皇尊号曰太上至道圣皇帝。乾元三年七月丁未,移幸西内之甘露殿。时阉宦李辅国离间肃宗,故移居西内。高力士、陈玄礼等迁谪,上皇浸不自怿。上元二年四月甲寅,崩于神龙殿,时年七十八。【1】” 白云城是经年的静谧,尤其是在城主府。叶孤城虽然尚未及冠,但是无论是那仗剑之威,还是沉稳心性,都让人不敢轻视这个太过年轻的白云城掌舵人。 而在他的书房中,一个身量娇小的少女和他邻桌而坐,一双眸子之中仿若是凛冬的霜雪。她还梳着孩童的双髻,却规规矩矩的坐得端正。小姑娘的声音还有些脆嫩,却一字不差的将那本《唐书》上的文字读了出来。 叶孤城正在一张宣纸上写着什么,听出妹妹的声音里带着一丝异样,他的手不由顿住。放下手中的狼毫,叶孤城向叶且歌递去了一个眼神。 那只是轻轻的一抬眸,却少有的带上了一丝宽和与温柔。 叶且歌揉捻着书页的手停了下来。实话讲,这并不是她第一次读这本《唐书》。一睁眼便是六百年后,她怎么可能不去寻找自己生活过的那个朝代的蛛丝马迹?哪怕是史书浅浅一笔,哪怕是所有的家人亲友都已为陈迹,可是,她还是想要找到青史之上关于他们的只言片语的。 然后,她如愿以偿的找到了史书上关于那场睢阳之战的记载,可是那场折损了藏剑半数精锐的战役,最终却只说“时江湖,有豪侠出而护黎民”而已。 而六百年后,朝代已经更迭过数次,她的盛唐,终于消散在浩瀚的时光之中。 朝代的更迭不可避免,没有什么朝代能够真正的千秋万代。这个道理,叶且歌不是不懂。事实上,出身藏剑正阳门下,乃是大庄主叶英亲传弟子,叶且歌的心性远比常人要更加豁达清明。 有道是君子如风,而不强求、不执拗,方才是君子之风。 没有得到叶且歌的回应,叶孤城也并不催促。然而,他却是用那双寒星一样的眸子静静的看着叶且歌,一定要得到一个答案。 叶且歌抬起了眼眸和叶孤城对望,半晌之后,她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忽然对叶孤城道:“哥哥,我要告诉你一件事情。” 叶孤城有些诧异,恍惚却又觉得冥冥之中总会有这样一天——相处近九载,他再是了解叶且歌这个妹妹不过了。这孩子平日看起来是十足的乖巧,可是叶孤城却总觉得,她是有心事的。 叶孤城将叶且歌近乎是当做女儿一样养大,叶且歌平素的吃穿用度叶孤城尚且不假人手,习字练剑自然全由他一手承办。 叶家人世代习剑,时有天纵奇才之人出世。然而作为叶孤城的幼妹,叶且歌在剑之一途上却只是表现平平——不说惊才绝艳的叶孤城,叶且歌表现出来的习剑天赋,就连叶家旁系的叶孤鸿也不如。 且歌本是女子,叶孤城对此本不苛求。可是按照他的眼力,却总是在妹妹习剑的时候感觉出一丝异样。而今日这孩子要说的事情,叶孤城一瞬间就想到,那或许会与他感觉出的那一丝异样有关。 叶孤城轻轻的点了点头,放下了手中的笔,静静的注视着叶且歌的眼睛。 叶且歌平稳了一下自己的呼吸,才终于说道:“我出生于大唐开元二十四年,出身西湖藏剑山庄。乃正阳门下弟子,家师叶英。” 叶孤城鲜少多余表情的脸上,难得的浮现出了一丝惊诧。他微凉的手指贴上了叶且歌的额头,又伸手探了探叶且歌的脉搏。 叶且歌轻轻的按住了叶孤城的手,认真道:“至德元年,睢阳一役,藏剑精锐尽出,且歌与家师一道苦守睢阳,有人背后偷袭,一刃破我胸口,再之后,我醒来便在白云城了。” 叶孤城蓦然收回了自己搭在叶且歌手腕的上的手。他目光之中的温度一点一点的退去,周身从未在叶且歌面前展露过的剑气,蓦的就向叶且歌压来。 叶孤城的目光之中带着毫不掩藏的审视,那份冰冷让叶且歌只觉得心口一窒。半晌之后,她才听见叶孤城淡漠的声音:“你醒来的时候,是哪一天?” 在这样的情况下,叶且歌却忽然笑了。她明白自家的兄长在纠结什么——比起那些离奇的生前世,她家兄长更在乎的,是那个和他血脉相依的妹妹是否换过人。 毫不畏惧叶孤城森然的剑气,叶且歌托着腮,冲着叶孤城眨了眨眼睛,而后有些促狭道:“大约是……哥哥站着小木凳戳我脸的那一天?” 然后,叶且歌就明显的感觉周身威压一轻,叶孤城干咳了一声,重新拿起了笔,一直到写满了整张纸,叶孤城才低声对叶且歌说道:“前生之事,莫要与旁人提起。” 这一次,叶孤城尚是少年的声音里带上了一丝浅淡的担忧,更多的,却是如释重负——幸好,哪怕是还带着前生的记忆,可是他的妹妹终归还是他的妹妹。血脉至亲不可断绝,这些年来的兄妹之情,也始终是这一人。 这就……完了? 纠结了将近十年,叶且歌方才战战兢兢的对兄长坦诚,结果居然是这样?是该说兄长太过淡然,还是自己太过多虑了呢,叶且歌不由摇头失笑,转而对叶孤城说起了一件正事:“藏剑山庄以锻剑习剑闻名,且歌身为大庄主叶英弟子,苦练二十余载,对藏剑武学小有心得。叶家剑法固然精妙,只是却仿佛于且歌所学相背。” 一个人的习惯并不容易改变,更何况叶且歌出生便是藏剑弟子,藏剑的剑招早就深入她的骨髓。所以,与其说她是天赋平平,不若说,她根本就无法接受叶家的剑法。她每一次出剑,都会不由自主的被原本的习惯影响,使得剑招不够精纯,这才导致她分明由叶孤城亲自教导,却还不及叶家的旁系。 “天下武学,触类旁通,尽归其一。” 叶孤城的神态变得有些严肃,尽管重来一世,他已经决意要改变许多东西,然而不变的,却是他对剑之一道的执着追求。对于叶且歌的话,他能够理解,可是却并不赞同。所以他说出了这番话,是教导,也是劝诫。 “是且歌修为不够。”叶且歌有些惭愧的低下了头。她看了看自己的手,毫无疑问,这是一双天生为剑而生的手。因为还没有长开,所以她的十指并不如前世一般纤长。可是叶且歌已经试过,这幅身子天生神力,最是适合藏剑一脉的武学。 毕竟,那动辄六十斤的重剑,不是寻常人能够挥得动的。 叶孤城看着叶且歌有些失落的神情,只是轻轻的摸了摸她的头。 在他真正年少的时候,也曾争一时之胜,于习武之途上冒进。而那结果,无疑是惨烈的。那一次,他周身筋脉断裂,若非白云城的三位神医倾力施救,恐怕他此生都不能再拿剑。而哪怕他断裂的筋脉被侥幸接上,也让他足足躺了大半年,之后又用了很久的时间,才堪堪恢复到自己的巅峰水平。 有一些亏,吃一次就已经足够了。叶孤城并不想让自己的妹妹重蹈覆辙,所以,他拍了拍小姑娘的头,让她不要太过心急。 叶且歌明白叶孤城的意思,对于兄长的好意,她报以一笑,之后藏好了眼中的失落,继续对叶孤城说道:“既然如今且歌已经对哥哥自陈来历,那么从明天开始,且歌想要重习藏剑剑招。” 对于叶且歌的想法,叶孤城没有阻拦。他点了点头,对叶且歌道:“既然且歌已有成算,那么明天便和为兄一道去叶家的内库挑一件趁手的兵器吧,传闻藏剑弟子配双剑,一轻一重,怕是和寻常长剑有所不同。” 叶且歌有些诧异,转而却笑自己执迷不悟了——史册之上没有盛唐之时“一教两盟三魔,四家五剑六派”的传说,却不代表着江湖之中没有他们的痕迹。到底是江湖中人,那些残迹,终归还是要向江湖中寻。 “哥哥知道藏剑?”叶且歌望向叶孤城,眼眸之中分明有些期许。 叶孤城不经意一般的用左手的拇指擦过食指,低声道:“和我们祖上有些渊源。” 只是,到底是何等渊源,却是任凭叶且歌怎样追问,叶孤城都不肯再透露半分了。 叶且歌有些失落,不过还是问道:“那哥哥,如今藏剑山庄还有后人么?其他门派呢?天策,七秀,万花,五毒,唐门,纯阳,少林,明教还有……恩,苍云和长歌?” 叶孤城垂下了眼眸,揉了揉小姑娘柔软的双髻,却没有说话。他又如何告诉她,安史之乱以后,天策折戟,万花绝响,藏剑不复,纯阳雪深,七秀水止珠沉,唐门仅剩妇孺,五毒蝴蝶泉漫血,少林空留残寺向斜阳,至若其他门派,也终归没有了传人。 “明天去挑双剑吧,虽然不是什么神兵利器,但是应当有且歌用着趁手的。”强自转移了话题,叶孤城叠起桌上写满了字的宣纸,牵着叶且歌的手,一道向外走去。 叶且歌的心沉了沉,却最终迈着小短腿,跟上了叶孤城的脚步——昨日种种譬如昨日死,她终归,还是要向前看的。 而那些过往,她自己记得,就已经足够。 第3章 不知窗前明镜里。 第三章。不知窗前明镜里。 第二日,叶且歌便在叶孤城的带领下来到了叶家的内库。入目,满库的神兵利器让她恍惚想起了故地光景。旋即,在兄长的示意之下,叶且歌回神,开始在库中寻两把合适她的兵器。 对于轻剑,她倒是并不担心,唯有藏剑的重剑,恐怕藏剑之后,江湖之中再也没有人使用了。 未曾想,一番找寻下来,竟真的让叶且歌发现了一柄尘封已久的重剑。那剑的剑尖圆润无锋,剑身宽大,在之上还刻着暗红色的花纹,虽然尘封日久,可是却被保养得很好,恍若时光就此尘封,六百年的光阴并未流逝。 叶且歌走到了那柄重剑跟前,果然在它的不远处找到了那把同样被妥帖保管的轻剑——重剑天祭,轻剑致情。曾经这两把在藏剑山庄作为派发给入门弟子的最寻常的武器,时隔百年,却让叶且歌有一种想要流泪的冲动。 将天祭和致情抱在怀里,叶且歌对叶孤城道:“哥哥,我就要这两柄了。” 叶孤城点了点头,对幼妹会选择这两把先祖留下来的剑并不意外。微微颔首,叶孤城道:“既然如此,明日你便与我一道练剑吧。” 叶且歌乖巧的应下,随后,在叶孤城伸手之前,她直接将那所比自己还要高上一些的重剑系在身后,而后拿起轻剑致情,不见有丝毫吃力的走了出去。 叶孤城沉默了半晌,方才放下了伸出去想要帮叶且歌拿剑的手。 关于藏剑的怪力,他在家中的古籍之中看见是一回事,而他亲眼看见,并且那个使出这一身怪力的是他从小亲自带到大的妹妹的时候,却又是另一回事了。 然而无论怎样,叶且歌与众不同的来历,并没有让叶孤城对她的态度发生任何的转变。而除却转换了剑路,重新练习藏剑的武功之外,叶且歌的生活并没有发生任何变化。 藏剑虽然已经没有了后人,但是数百年前一个那样风光的门派,是不可能在江湖之中完全湮没痕迹的。叶孤城固然不怕有人以此对他白云城生出什么歪心思,却唯独担心妹妹因此被人算计。思虑之下,在幼妹没有完全成长起来之前,他有意对外封锁了叶且歌的消息。 在白云城严密的信息封锁之下,江湖之中知晓叶孤城有一亲妹的人都是少数,而那些知道的人中,也都只道白云城的大小姐先天不足,鲜少在人前露面。更有甚者,有人传闻,白云城的大小姐自会吃饭起就会吃药,全靠白云城富可敌国的财力搜罗天下珍奇药物,吊着一条性命罢了。 对于这些传闻,叶且歌和叶且歌都并没有放在心上,反而是老管家忠叔每天看着他家大小姐抡着一柄重剑砸砸砸,不由在心里暗自腹诽那些传闻他家小姐体弱的人有病——他家一剑就能抡倒四五个壮汉的大小姐体弱?那天底下就没有健康的姑娘了。一群长舌妇似的江湖人,真动起手来说不准在他家小姐手下走不过五招,居然还有脸编排他家小姐。 叶且歌并不理会旁人如何说她,对于这幅身体,她始终是满意的。前世她出生便由父亲做主,拜入大庄主叶英门下,成为正阳门下首徒,一身功夫尽是师父亲自教导,十五岁便在藏剑山庄的名剑大会上崭露头角。虽然并未夺得魁首——确切的说,在众位武林前辈面前,叶且歌就连残雪的边儿都没碰上,但是却在江湖之中一举扬名。 而如今,这幅身子无论是从相貌还是天赋之上,都和自己前世别无二致。叶且歌原本是不相信什么诸如投胎转世的无稽之谈的,可是如今却也不得不信了。 是以这一世,虽然叶且歌是从头练起,身边也并没有师父从旁教导,可是与前世相比却也可谓是进境一日千里。 在她十三岁的这一年,叶且歌已经能在叶孤城手下走过五百招而不露败像。至若五百招之后……男子和女子的体力上还是有所差别的,特别是到了叶且歌和叶孤城这个程度,他们两人交手,势必要全力以赴,不留余力。所以五百招之后,叶且歌之所以一败涂地,不是剑术不及,而是体力全然跟她的兄长无法比。 然而男女之别到底不是借口,叶且歌开始静思另一条战胜她兄长的途径。譬如,五百招之内,就先行克敌。 虽然道路很快明晰,可是叶且歌要踏出的每一步,都是充满艰难的。更何况,叶孤城也并不是一直在原地踏步,虽然俗务缠身,可是迈过生死之后,他的心境豁然,俨然已经踏上了新的阶梯。 并不知道自己距离当世剑客的两座巅峰之一只有一步之遥,从未踏出过白云城的叶且歌只觉自己功夫平平,故而每日醉心修炼,片刻不敢停歇。 这一日,在白云城主府后的竹林之中,一高一矮的两道身影相对静立。他们身着一身同样的白袍,袖口处被收束起,显出几分利落。身形矮小的少女将一头长发高高竖起,露出一段纤长白皙的脖颈。而她对面的男子反而松散了一头长发,只在额上勒了一条绣了精细云纹的抹额。 男子的神情极肃穆,此刻,他的面前的,并不仅仅是他疼宠着的妹妹,更是只得尊重的旗鼓相当的对手——这孩子的成长让他意外。最初的时候,叶孤城对叶且歌的期许也不过是她能平安长大罢了。 然而,自从五年前这孩子拿起那两柄在白云城的内库里尘封多年的轻重双剑,她一日快似一日的进步,让叶孤城都觉得心惊。 曾有人说“书到今生读已迟”,大概,有些天赋,真的就是从前世带来的罢。 只是如今的境况,的确是且歌越有自保能力,叶孤城他才越能安心。思及此,叶孤城对叶且歌轻轻颔首,两人同时按住了腰间的长剑。 云栖松,莺鸣柳,叶且歌抬手便是玉泉鱼跃的三次冲刺,而后一招平湖断月,她的剑直向叶孤城而去。她的出手极快,更带着一丝一往无前的果决,虽然不是与对方你死我活的杀招,却很是狠绝,没有丝毫拖泥带水。 这是叶且歌在多次与熊掌对战之后总结出来的经验。寻常高手过招,讲究的是后发制人。然而藏剑重剑刚猛,往往都是一招重剑克敌之后,方才换上轻剑,走刚柔并济的路子。更何况,遇见叶孤城这样的高手,若是一开始就处于下风,恐怕之后再无反败为胜的机会了。因为,叶孤城根本不会给对手留下反戈一击的机会。 金黄色的剑气在叶孤城面前爆开,将他散落的长发吹起,叶孤城仰身躲过这一重击,略微后退,他长剑抬起,蓦然撞在了叶且歌的重剑之上。 天祭剑在藏剑山庄之中虽然只是寻常,但是普通长剑,是决然不敢与之交锋的。叶孤城将内力灌入手中长剑,又选择了最恰当的时机出手,在叶且歌一招将近而余力未上之时,叶孤城豁然出剑。 两剑相击,发出一声清脆的金戈之声。叶且歌暗道不妙,迅速将重剑插回剑鞘,反手换上轻剑致情。 只是叶且歌并没有出剑,反而双目微闭,将周身的剑气一点点收拢,压缩凝聚。在叶孤城有些讶然的目光之中,叶且歌凌风而立,四周的剑气凝聚成了实体。七柄璨若霜雪的长剑悬浮在叶且歌的周围,散发出泠泠寒光。 叶孤城的瞳孔一缩,低声道:“剑意化形?” 叶且歌轻轻的点了点头,她初次尝试,能够凝结出七柄已是极限,所以此刻,她并没有多言,而是操控着那七柄长剑,宛若罗网一般,直向叶孤城罩去。 虽然只有七柄长剑而已,远不及她师父叶英当日的百分之一,然而见光交错驳杂,竟将叶孤城整个人都笼罩其中。 这世间,能以长剑阻白云城主一时半刻的,又能有几人? 叶孤城在这阵炫目的剑光之中轻轻的抬头看了望了一眼,忽的,他的唇畔绽出一抹似有若无的笑意。略退两步,叶孤城足下用力,整个人若鹏鸟一般冲天而起,他手中的长剑和叶且歌幻化出的一柄长剑摩挲而过,带出一阵让人悚然的“刺啦”之声。 在空无一物的半空之中,叶孤城踏着一片方才被他的剑气削落的竹叶,轻巧转身。而后,没有丝毫蓄力的动作,他手腕微动。仅凭一剑,竟营造出了比方才叶且歌的七剑还要纷繁错落的剑势。 叶且歌终归略败一筹,她以剑气凝结出的长剑,在和叶孤城手中的长剑相击的时候,便倏忽散去,在叶且歌毫无准备的时候,便只觉喉间一点寒凉。恍惚回过神来,叶孤城的剑尖已经抵在她的咽喉。 “此招何解?”叶且歌被人用剑抵住了喉咙,却依旧沉浸在方才兄长的一剑之威之中。这也是习武之人一定要与高手对招的原因,因为每一次交手,对方都能带你领略一个新的世界。 叶孤城还剑入鞘,眸光有一瞬间的深远,良久之后,他低沉的声音响起:“此谓之,一剑飞仙。” 而叶孤城没有说的是,这是集他两世心血之大成的一招,今日且歌能迫他使出这一招,已是不易了。 叶且歌双眸更亮,转而,她便要将这些日心中的盘算对兄长和盘托出。 第4章 舍南舍北皆春水。 第四章。舍南舍北皆春水。 看见幼妹眼中满满的亮光,叶孤城抚在剑上的手微微一顿,随即对叶且歌道:“想学?” 他的神态太过轻松随意,仿若叶且歌只是一个要糖葫芦的小姑娘,而这一招让无数江湖高手折腰的天外飞仙,只是稻草墩上最漂亮的那串糖葫芦。 叶且歌本能的摇了摇头,随即,她猛地顿住自己摇头的动作,眼神精亮:“哥哥曾经说,天下武学,触类旁通。方才且歌用心剑和哥哥的天外飞仙对决,仿佛窥见一点门径。” 叶孤城摸了摸幼妹的头,将人牵着往用膳的花厅走。一边走,他一边说道:“既然如此,以后过了午时,我教你天外飞仙。” 叶且歌由着叶孤城牵着,却有些犹疑的道:“那哥哥,你估摸着,按照我的资质,多久能学会?” 叶孤城并没有回答她的问题,反而淡淡瞥她一眼,示意叶且歌继续说下去。 叶且歌也为自己问出这样的问题而有些羞赧,她本是天赋极佳之人,然而若无平稳心性和一番勤学苦练,是撑不起正阳首徒这个身份,也有愧于师父的教导的。而今日问出这样的问题,的确是她冒失了。 微微低下头,叶且歌将自己的打算如实禀告了兄长:“前些日子我看了底下禀上来的消息,说有精铁出世,而哥哥和我,都需要换一把兵器了。” “此事你无需关心,为兄自然会派人将精铁取来。”叶孤城的脚步微微一顿,眉头也不由皱了起来。他当然知道精铁出世的消息,因为前世那一柄随了他多年的乌鞘长剑,就是这精铁所铸的。 叶且歌却是摇了摇头,难得固执的忤逆了叶孤城的意思。她咬了咬唇,却没有丝毫犹豫的对叶孤城道:“哥哥,我的剑道遇见瓶颈,正想出府游历一番,寻求突破。” 前世叶且歌是十六岁出庄,虽不是为了什么突破瓶颈,却结识了几位至交好友,剑术也大有进益。而今生叶且歌虽然只有十三岁,不过她已经能操控心剑,自觉已有了自保能力,便想要出去走走了。 毕竟,那些故人遗踪,她无法与旁人道之,却总还是想要亲自回去看看的。此生她长在南海,可是江南的西子湖畔,却是她镌刻进骨子里的情怀。江南江北,水乡大漠,川蜀南疆,叶且歌此生,终归要亲自踏遍中原的每一寸土地的。 毕竟,她不是永远要活在叶孤城羽翼之下的闺中少女,南海白云一城,固然永远是她的家,却困不住叶且歌的一生。就像是前世的藏剑山庄,在她年纪到了之后,也是要外出游历,见识世间百态一样。 叶孤城深深的望了一眼自己的妹妹。少女身量未足,眉目之间有三分他的影子,却是十足的青涩——她太年轻了,哪怕她说她前世睢阳殒身的时候,已经二十有五,可是在叶孤城心里,叶且歌却还是那个半夜被梦魇惊醒,还会哭着找哥哥的孩子。 如今江湖风波未定,朝堂也是暗潮涌动,天下之大,却始终只是一派歌舞升平的假象。在这样的情况下,叶孤城宁愿在白云城中为幼妹撑起一片净土,让她安然长大。 然而叶孤城也明白,想要成为顶尖的剑客,闷头苦练是不成的。就是他自己,在前生年少之时,还曾经隐没姓名,入巴山剑派习剑两载,参人生百味,见俗世百态,方成无上剑道的。 既然如此,他又有什么理由阻拦叶且歌? 微微抿了抿唇角,叶孤城对叶且歌说话的神情格外的郑重:“且歌,这条路,你真的要走下去么?”哪怕前路艰险,哪怕这条路的顶端,是无尽的孤寂寒冷。你,也要一直一直走下去么? 叶且歌脸上的嬉笑之色也渐渐褪去了。这一次,她不再是对兄长撒娇,想要出门玩耍的小女孩,而是一个仰望着走在自己前方之人的后来者。 叶且歌注视着叶孤城的眼眸,叶家人特色的琥珀色眼眸相互对望,一派澄澈之中只能看清自己的影子。叶且歌郑重的点了点头,道:“一入藏剑,一世藏剑。此路,且歌无悔。” 意料之中的答案,叶孤城心下一沉,却转而安定下来。他清楚这是他的妹妹的选择。如果可以,他希望自己的家人能够永远在他的羽翼之下,安然过活。可是每一个人都有自己要走的路,既然且歌选择了追求剑道,选择了投身江湖,那么作为一个宽和且智慧的兄长,叶孤城也会选择在她的身后默默支持。 况且……叶孤城的眼中划过了一抹暗色,却又转瞬即逝。 算算日子,前生南王父子前来“拜会”他的时候,也就是在这两天了。按照前生的轨迹,那两人会在他的城主府勾留数月,与其提防着他们父子将主意打到且歌身上,不若趁着陆小凤还没有扬名江湖,江湖之中暂且安稳太平的时候,让且歌出门历练一番。 心里有了决断,叶孤城从腰间解下一枚洁白莹润的玉佩。那个玉佩上没有任何文字,只是被精细雕成了天边的一抹流云。玉身之上泛着肌肤一样的润泽,显然是被人常年摩挲盘养,才有了这样内敛低调的光辉。 将玉佩亲手系在叶且歌的腰间,叶孤城对她说道:“若是有事,去寻随便哪一间白云城的铺子,将这玉佩给掌柜看一眼,他就明白该怎么办了。” 叶且歌自然知道这块玉佩代表着什么——白云城主印,岂止是像是她家兄长说的,可以支使白云城在中原的店铺掌柜,实际上,只要拿着这块玉佩,便如同城主亲临,开启府库,调动私卫,都是可以的。 叶孤城将这块玉佩交给叶且歌,与将整个白云城交给叶且歌也没有什么差别了。 只有自己拥有越多自保的东西,哥哥才能越安心。明白兄长的心思,叶且歌并没有推辞。她踮起脚轻轻的抱了一下叶孤城,然后一边跑一边对他摆手道:“那哥哥,我明早儿就和咱们的商队一道出发啦。” 对于自己唯一的亲人,叶孤城一向是体贴的,只是他的体贴从来都是隐而不发,潜藏在平日的琐碎关心和长久的守护之上。所以,哪怕他最是心疼自己的小妹妹,也从未有过太过亲昵的肢体接触。 骤然被那个身量不足的小姑娘抱了个满怀,饶是淡定若叶孤城,也有片刻的怔愣。过了半晌,他才摇了摇头,往自己的书房走去。只是男子唇角勾起的细小弧度,却昭示了他很是不错的心情。 这种好心情持续到第二日的晌午,当一对状若寻常的商人叩响白云城主府的大门的时候,叶孤城身上最后的一点温度骤然收敛。 特别是恰逢这时,忠叔来向他汇报小姐已经出岛的消息。叶孤城沉默颔首,周身的寒意更甚了三分。 叶孤城的剑,是天边虚无缥缈的云。而叶孤城的人,却是涯底终年不化的雪。褪去了与幼妹相处之时的三分温柔,叶孤城整个人更是泠然。 这样的一个男子,在初见时分,就让南王父子心底生寒。不过为了他们心中的“大业”,两人还是强自镇定了下来,堆起一张笑脸,与叶孤城寒暄了起来。 叶且歌背着一轻一重两柄剑踏上白云城的商船的时候,掌舵人和水手们都是被她吓了一跳。叶孤城虽然没有对外明说叶且歌的身份,叶且歌自己也是做男儿打扮,可是一个有些单薄瘦弱的小男孩,背着一柄仿佛比他自己都要沉重的大剑,端的是怎么看怎么怪异。 老掌舵虽然不知道这个小公子的身份,可是看他一身雪白衣衫,光是那一身锦缎就已经价格不菲,更勿论上面精细的绣工了,再加上送他上船的人语焉不详的说这个小公子和他们城主有些亲戚,是以老掌舵便更是殷勤了几分。 叶且歌刻意做了男儿打扮,是因为她已经知晓,本朝相比盛唐,对女子的约束更加严苛。虽然江湖势力颇大,已经到了“侠以武犯禁”的地步,但是各个门派之中的女子,还是要仰仗着师父师兄的威名的。与女子尚能杀敌的大唐相比,本朝真正能在江湖之中闯荡出几分威名的女侠,简直是凤毛麟角。 叶且歌倒并非是怕有人因为自己女子的身份而将自己看轻了去,只是做男儿打扮,到底方便了一些。 此次她从南海向中原而行,第一个目的地却并非是自己魂牵梦萦的西子湖畔。叶且歌对叶孤城所说的“寻一精铁铸剑”,并非只是随口说说的借口。她是真的仔细探听了那处开采出精铁的矿藏所在,打算去那里静心挑选几块精铁,用以为自己和兄长铸剑。 她的师父是藏剑山庄大庄主叶英,叶且歌自幼长在庄主身侧,剑术一途虽只能习得庄主真传十之一二,可是那一手锻造之术,却是叶且歌最为上心,也苦练了十多年的。大庄主君子持重,对藏剑弟子要求甚高,平日鲜少开口夸奖。然而对叶且歌锻造出的兵器,他却也会点头稍作赞赏。 师父。 叶且歌望着仿若没有边际的碧蓝海面,将心中的钝痛狠狠压了下去。 第5章 暗风吹雨入寒窗。 第五章。暗风吹雨入寒窗。 中原和南海相隔数十天的路程,老掌舵给叶且歌收拾了一个单独的船舱,平素从不教手下的汉子们去打搅这位金贵的小公子。最初的几日,叶且歌心中怀揣着心事,便也没觉出什么。日子久了,她便觉得有一丝丝的无聊了。 和南海的终年炎热不同,中原之地正处腊月,如今正是飘雪的季节。越往中原而去,叶且歌便越能感觉到一丝丝的凉意,等到了临近中原的小渡口的时候,叶孤城特地为叶且歌准备的薄裘便派上了用场。 十一二岁的小公子,眉眼精致若工笔描摹,身上穿了一身雪白的狐裘,领口的毛毛衬得她的小脸更是只有巴掌大,眉目如黛,偏生唇色不点而朱,更是一身天生富贵,再加上她周遭无人跟随,便更让人疑心是哪家的小公子偷跑出来。 老掌舵年近半百,却是一个妙人。海上波涛汹涌,他却独喜欢垂下一支长长的海钓鱼竿,哪怕连日来都没有什么收获,他也每日陶然自得的在钓竿旁边守着,一坐便是整日。 叶且歌蹲在他的旁边,歪着脑袋也在盯着海上沉浮的钓竿看着。 老掌舵转身撬开了两个从白云城带出来的椰子,递给叶且歌一个,然后笑眯眯的对叶且歌问道:“我说小叶啊,你跟咱们城主是怎么个亲戚啊?是表弟么?感觉你们长得还是有些像的,都怪俊的。” 叶且歌将麦管□□椰子里,也不顾天气寒凉,直接吮吸了一大口清凉的椰汁,这才衔着麦管,眨着一双大眼睛,饶有兴趣的问道:“孙爷爷见过城主?”却是,轻巧的岔开了老掌舵的话题。 老掌舵带着些自豪的笑了起来,仿若说到了生平顶顶得意的大事一般,对叶且歌说道:“那是,你别看老孙现在老了,只能带着大家跑跑商船,以前我管理商铺的时候,可是年年都要去跟城主汇报的。” 和叶且歌相处了一些时日,老掌舵也算是和她混熟了,这会儿也不想着她是城主的亲戚了,抬手敲了敲叶且歌的脑袋,老掌柜有些严肃的教导道:“我说小叶,你这怕是第一次出咱们白云城吧?老孙跟你讲,外面可不比咱们城里,花花道道多着呢,我一看你就是没什么经验的,所以出去以后要事事小心,不要被人欺辱了去啊。” 叶且歌被人敲了脑袋也不恼,摸了摸自己的脑袋,她冲着老掌舵笑了笑,却忽然瞥见钓竿有些微的晃动,连忙对老掌舵嚷道:“孙叔,你看你看,是不是咬钩了?” 也无怪乎叶且歌会如此激动,毕竟如今起航将近十日,而老掌舵也钓了正正十日,叶且歌作为一个围观者,看着他每日一无所获,自己都是着急。 “哎呦,还真是。”老掌舵拿起钓鱼竿,手腕轻轻晃动,引得那鱼咬钩咬得更实一些。海鱼不比河鱼,它们咬钩之后挣扎的力度也要更大一些。所以老掌舵用鱼竿“溜”了那鱼好一阵,之后才猛地一甩手,将上钩的鱼拽出了海面。 那是一尾目测足有十余斤的大海鱼,闪烁着漂亮的银光,鳍上还带着隐约的一条黄纹。它骤然暴露在空气中,便猛烈的扑腾了起来,老掌舵熟练的抄起一旁的大网,将它甩入了网中,而后将渔网一收,这条十多斤的大鱼便落在了夹板上。 “小叶你可真是有口福啊,老孙可是好几年没钓上来黄钩了,咱们今晚就吃它了。”老掌舵伸手快准狠的扣住了鱼鳃,将整只鱼都提了起来。 黄钩是大安朝特有的海鱼,虽然不稀奇,但却是肥瘦有度,味道极为鲜美,而像是老掌舵今天钓上来的这一尾这么大的,也是难得了。 叶且歌今生还没有下过厨,可在她还是藏剑弟子的时候,为了能让师父多吃一些,她的厨艺技能一早就点满了,难得见过这样的好食材,叶且歌不由技痒,便对老掌舵说道:“不若这样吧孙叔,这是你钓上来的鱼,那就让我去料理吧?” 老掌舵有些狐疑的看了她一眼,转身将新钓上来的鱼护在身后,对叶且歌连连摆手:“不成不成,你小子一看就是没下过厨的,别糟蹋了老孙的好东西。” 叶且歌无力扶额,难道自己长得就那么不值得人信任么? 叹了一口气,她身形一闪,也不见她脚下如何动作,整个人便到了老掌舵的身前,不由分说的夺过了那条黄钩,十多斤的大鱼,叶且歌轻轻松松的便提在了手里,转而她用自己的空着的那只手接下了身上的薄裘扔给老掌舵,这才信誓旦旦的道:“您就等着吃就好了,要是糟蹋了东西,我跳下海捉一条赔给您!” 老掌舵被叶且歌的薄裘糊了满头,又想起这玩意价值不菲,手忙脚乱的将狐裘收好,再抬眼的时候,哪里还有叶且歌的身影?气得老掌柜跺了好几下脚,方才又坐回了自己垂钓的小凳子上去。 “掌舵,你这是干嘛呢?谁惹你了?” 变声期的少年的声音并不好听,带着一些粗嘎,不过他的语气随和亲切,倒也不那么讨厌了。 老掌舵放下了手里没拿起多久的钓竿,回身便看见一个同样身着白色锦衣,有早早的裹起了一身厚厚的皮裘的少年。他的头发用一根玉簪简单的挽起,面色如同他的衣服一样的雪白。可是这样一个面色惨败的人,唇上却依稀仿佛带上了几分血色。 他长得很好看,和叶且歌的好看相似却又不同。同样是少年人,这个人也不过是比叶且歌虚长几岁,叶且歌美的肆意又随和,眼角眉梢都是经年浸润出来的君子之风,虽然并不刻板追求礼数,却在举手投足之间就能让人感觉出她的家教优良。 而眼前这个人,他美得张扬又脆弱。十四五岁的少年,眼角飞出一段水红,有些病态,却更加惊心动魄。 老掌舵承认最近遇见的年轻人都十足的俊俏——只不过比不上他家城主。然而走南闯北这么多年,他早就视皮相如无物,所以面对这个过分俊秀的年轻人,老掌舵只是扫了一眼,便像是面对自己手底下那些舵手的时候一样的抱怨道:“还不是叶家的那个臭小子,我刚才好不容易钓上来一尾大黄钩,他偏生说要去料理,我怕他白白糟蹋东西呢!” 说着,老掌舵用手比划了一下,按照他比划的架势,那何止是十斤的大鱼,简直三十斤也有了。 少年轻轻的咳嗽了一下,将身上的毛裘紧了紧。这个时候,海上涌起一阵波浪,叶家的商船也跟着颠簸了一阵,直晃得那少年脸色更苍白。 看见他眉宇间的异色,老掌舵从腰间拿出了一万清凉的丹药递给少年,有些忧心的说道:“小九啊,这都快七八天了,你这晕船的毛病还没好一些么?” 这个少年,是他们刚驶出白云城两三天,在周遭的一个小岛上遇见的。 南海群岛密布,行人往来多依靠各家商船,像是这种搭船去中原的,每年没有两百个,也得有一百八十个。叶家的规矩,对于这种行人,一向是能帮就帮的,所以在这个名叫宫九的少年说明他的来历和要去的去处,老掌舵检查好他的文书之后,便让人上船了。 只是宫九从群岛往中原而去,却出人预料的有晕船之症,这些天都在船舱里不怎么出来,直到今日被老掌柜跺脚的声音吵醒,这才裹上了狐裘,上甲板上透一口气。 摇了摇头算是回答老掌舵的问话,宫九接过老掌舵递过来的晕船药,状若胡乱的往嘴里一塞,实际上却是借着毛裘的掩映,将药扔到了袖子里。暗暗使了个千斤坠的外家功夫,宫九这才觉得自己站稳了些,只是脸上的苍白却始终没有褪去。 老掌舵知道是这个年轻人在逞强,便起身将自己的凳子让给他。一直到这阵波涛过去,宫九的脸色才好了一些。 呼吸着有些冰凉的海风,宫九拿起老掌舵的鱼竿,仿若随意的轻轻抖动着。一边望着灰色的泛着雪白泡沫的海面,宫九一边随意的道:“掌舵方才说的叶家小公子,莫不是就是住在我旁边的那位?” 老掌舵哼着不知名的小调,在一旁收拾方才用过的渔网,听见宫九的问话,他“恩”了一声,而后才后知后觉的拍了拍大腿:“啊呀,你说你这一路晕船,恐怕还没有和小叶见过呢吧?那成,今晚就和老孙一道尝尝那小子的手艺吧,你们年轻人,认识一下嘛。” 宫九点了点头,随即脸上又浮现出一抹惊奇与害怕混杂的神色,他望了望四周,这才小声对老掌舵说道:“那个叶家小公子,我看他带着一柄老大的剑呢,怕是不好惹吧?” 宫九压低了声音说着,脸上俨然就是一个初出茅庐,对一切新鲜事物又好奇又敬畏的愣头青模样。 老掌舵哈哈一下,拍了拍他的肩膀,宽慰道:“你莫怕,小叶他比你还要小上几岁呢,那剑我就没见他用过,怕是拿出来吓唬人好防身的吧。”随即,老掌柜促狭的眨了眨眼睛,道:“你瞅瞅,你这不就被吓到了么?” 宫九有些“不好意思”的低下了头,小声道:“那多谢掌舵为宫某引荐了。” 老掌舵还没来得及看清他眼中闪过的一抹亮光,便被海上的动静吸引了。只见宫九手腕一抖,一条大鱼扑扑愣愣的就被甩到了甲板上,鱼身银白,鱼鳍之上一抹黄纹。 赫然是,黄钩。 第6章 酒醉时分人半醺。 第六章。酒醉时分人半醺。 老掌舵被甲板上欢腾跳跃的黄钩吓了一跳,这条少说也有十五斤,体型在黄钩里简直算是硕大了。 将那一尾鱼装进了桶里,老掌舵纳罕道:“哎,今天这运气真是邪门了,按说现在也不是吃黄钩的季节啊。”不过他转瞬便释然了,对宫九嘿嘿一笑,问道:“小九,这是你钓上来的,你说怎么吃?” 宫九有些腼腆的笑了笑,面上没有丝毫的骄矜自傲。他对老掌舵道:“方才那位叶小公子不是去料理您钓上来的那条了么,万一……咱们也好有个替补的。至若这条,你常年在海上,是吃鱼的行家,便由你说了算吧。” 老掌舵也不跟他推让,抱着鱼桶跑到船里面藏好,这才又笑呵呵的跑了回来,和宫九一道望着后厨的方向。 因为是在海上,所以哪怕是在后厨之中,也全然都是汉子。眼见叶且歌这个小公子走了进来,挥着沉重的砍刀剁鱼的伙头们不由停下了手里的活计。 “小公子是要吃鱼?”看见叶且歌手里的鱼,一个脸上横着一条疤,赤着上身,头上缠着吸汗的布条,正舞着大铲子炒菜的汉子盖上了锅盖,抹了抹手,向她快走而来。 叶且歌连连摆手,有些抱歉的众人道:“孙叔钓上来一条十多斤的大鱼,我想给他露一手,恐怕要借一口灶台了。可还有空着的灶台?” 那刀疤汉子的脸上闪过一抹惊诧,不过他很快反应过来,伸手指着角落里的一个小灶台,连声对叶且歌说道:“有的有的,小公子去那吧,我让阿辉给你打下手?” 说着,他蒲扇大的手往后一拎,一个六七岁的小男孩就被他提溜了过来。这是刀疤的儿子,从小就在船上帮工的。 叶且歌连忙接过那还“懵懵哒”的小孩子,将人和鱼都转移到了小灶台旁边。 众人一脸诧异的看着这一幕,半晌之后,才有人讷讷笑道:“小公子还挺有力气的啊,真是看不出来。” 叶且歌的一柄重剑就足有六十斤,一个六七岁的孩子加上一条十斤的鱼,对于她来说根本就不算什么事儿。毕竟藏剑山庄无论男女老少,都是一副天生神力嘛。不过面对众人的惊叹,她只是微微笑了一下,转而对阿辉柔声道:“阿辉,你帮我烧火好么?” 长在一群男人堆里,阿辉从小听惯了的说话方式便是“吼”,哪怕是在后厨,男人们谁说话声音低一些,仿佛就底气弱了些一般。骤然听见一个这么漂亮的小哥哥对自己轻声细语,阿辉一下烧红了耳根。 一直到叶且歌白嫩的手指点在他的脑袋上,阿辉才一个激灵,细弱蚊蝇的应了一声,慌慌张张的便跑去抱柴生火。 叶且歌暗觉好笑,轻轻摇了摇头,转身去洗干净了手,挽起有些宽大的袖子,又从大厨那里借来了一把菜刀,便开始料理这条大鱼。 去鳞,挖腮,破肚。叶且歌的动作娴熟而优美,分明是有些血腥的场景,被她做来,却带着几分赏心悦目之意。 将鱼头斩下放到一旁备用,叶且歌将整条鱼去骨,沿着脊背对剖一半。一半儿先是抹上了一层细盐入味,另一半则密封好浸入冰凉的海水里,继而她转手去料理鱼头。 新钓上来的黄钩已经鲜美至极,太多的调味反而是负累。只是在锅中融了一小块猪油,叶且歌将鱼头略略煎过,然后倒入热水,投入大段的葱白和大片的姜,而后便任由它炖煮。 将火锅要用的各色菜蔬洗净摆好,又切了些海上难见的薄羊肉,最后从大厨哪里拿了一块嫩豆腐,鱼肉火锅要准备的东西便算是齐全了。 如今海上寒凉,这一锅鱼肉火锅正好能够暖暖身子。酒足饭饱,发一身热汗,再裹上厚实的棉被,这滋味儿不是人间极乐,也算是一件快意之事罢。 一直到汤被炖煮出了奶白色,叶且歌将鱼头捞出不用,只将汤盛入了另一个小锅之中,撒盐调味。而后,她教人先将这火锅端到老掌舵哪里,自己则深吸了一口气,开始将方才提前入味的鱼肉片成薄片。 煮火锅的鱼片无需太薄,有一定的厚度才更有口感。叶且歌常年用剑,手上的准头极佳,哪怕是如今用着不顺手的菜刀,片出来的鱼肉却也厚度适宜。 将偏好的鱼片整齐码好,叶且歌对一旁看呆了阿辉道:“阿辉,帮哥哥给他们送去,好不好?” 阿辉用力的点一点头,小心翼翼的捧着一大盘鱼片,走出了后厨。 而这一边,叶且歌开始准备最后一道菜——鱼烩。黄钩肉质紧致,最适宜做鱼烩了。只见叶且歌手腕轻抖,一片轻薄如纸的鱼肉便被片了下来。叶且歌停下,轻轻一吹,那鱼肉竟被吹起。 看着那片被吹起的鱼片,叶且歌挑了挑眉——自己多年没做这道菜,如今看来也没有退步嘛。 将鱼肉片成如纸的薄片,用干净的布巾吸尽血水,并不多做调味。只有这样,舌尖才能体验出鱼肉鲜美弹牙的感觉,方才不负这冬日难见的鲜美。 只是,这鱼烩说来容易,实际上却最考验人的耐心和刀工,是以哪怕是叶且歌,寻常也是不轻易做的。只是今日难得有这样的闲情和难见的食材,方才做了这么一盘罢了。 亲自端了这一盘鱼烩,叶且歌走到了船舱里。 扑面便是一股热气,习武之人耳聪目明,叶且歌远远便听见了鱼汤咕噜咕噜沸腾的声音。捧着一大盘子鱼烩,叶且歌故作生气的嗔道:“好啊孙叔,我辛辛苦苦给你做饭,你居然不等我!” 老掌舵正夹了一筷子鱼肉往嘴里塞,这会儿也不顾烫,拼命咽下,他讨好的对叶且歌一笑,然后有些心虚的转移了话题:“啊呀小叶,你快来快来,我给你引见一下,这位是你隔壁房间住着的小伙子,名叫宫九,你们年轻人应该多接触接触嘛。” 趁着叶且歌望向宫九的空档儿,老掌柜又飞快的从锅里捞出来一片鱼肉,蘸了碟子里叶且歌特制的配料,只觉鲜香味美。 而感受到叶且歌的目光,宫九静静的冲着她笑了笑。只是这笑容,在火锅蒸腾起的烟雾之中,却有些不自然。 叶且歌在望向宫九的一瞬间,就微微皱起了眉头。习武之人之间或许会有一些类似本能的气场,虽然只是一眼,叶且歌却本能的觉出此人的武功并不弱。可是他却刻意的掩饰了起来,整个人也仿佛一个温和无害的书生——而这样的掩藏,本身就是不寻常。 掩盖在宽大袖袍下的手被紧紧的攥起,宫九原本就精亮的双眸闪现出几分少年人才有的澄澈。他的眼底都是叶且歌的影子,一向平稳的声音之中也有了些微的起伏。从桌边有些突兀的站起,宫九起身先是帮着叶且歌将手上的大托盘放下,而后才对她拱手道:“在下宫九,还未请教小公子姓名?” 叶且歌被这人的殷勤弄得一愣,不过到底不愿失礼,于是也对宫九略一抱拳,道:“鄙姓叶,上且下歌。” 宫九在听见她的声音的一刹那,周身的紧绷骤然的舒展开来,眼角眉梢也仿佛带上了一些欣喜,连日以来因为晕船而苍白的面色也泛出几抹红晕来。他对叶且歌做了一个“请”的手势,邀叶且歌一同入座。 叶且歌对宫九礼貌一笑,也坐到了座位上。 老掌舵房间里的桌子只是普通的圆桌,如今这条鱼的分量极大,叶且歌没有料理其他的小菜,就已经将桌子摆的满满登登。虽然宫九和叶且歌都是出身名门,家教极好,却也照顾着老掌舵,并没有什么“食不言”的规矩,三人各自占据圆桌的一角,一边烫着火锅,一边天南地北的闲聊着。 宫九和叶且歌初次见面,但是在老掌舵的调和之下,也很快变得熟稔起来。相比叶且歌的健谈,宫九就显得有些沉默。不过不得不承认,他每一次开口都恰到好处,既参与了话题不显冷漠,又让人极为舒服,还会顺带引着叶且歌继续说下去。 而每一次叶且歌问他什么的时候,宫九总会回答得无比真诚。就连叶且歌试探性的问他为何隐藏武功的时候,宫九也是一脸无辜的说道:“武功这种东西,不就是应该藏拙,然后关键时刻冷不等给人致命一击么?” 叶且歌忽然觉得他说的好有道理肿么破? 于是,对这个人的最后一点戒备也放了下去,到这一顿饭结束的时候,叶且歌已经开始唤宫九“阿九”,而宫九也开始叫叶且歌“阿叶”了。 冬日海上的夜晚格外的寒凉,宫九和叶且歌和老掌舵告别之后,一同穿过长长的甲板,往自己的船舱走去。 宫九看着那个比自己矮上一头的身影,似乎踌躇了一下,才小心翼翼的问道:“阿叶,你声音真好听,以后我能常找你说说话么?” 和前世一样,叶且歌的声音并不是女子的全然娇脆或者软糯,而是带着一丝君子的温文与洒脱,甚至在那个大唐盛世,还有许多姑娘扑到她怀里娇声对她说:“且歌且歌,你的声音真好听,奴家好喜欢呢~” 可是被一个男子称赞,这倒是头一遭。对此,叶且歌却也不甚在意,而对于自己朋友的请求,叶且歌当即满口应下:“当然可以,随时恭候。” 像是一个得了糖的孩子,宫九轻轻的“恩”了一声。叶且歌摇头一笑,觉得这孩子还真是容易满足啊。 而叶且歌走在前面,并没有看见,身后宫九唇边扬起的一抹笑意。他的眼睛一眨不眨的望着前面的小小背影,轻轻的呼出一口气——恩,真是……好听的声音呢。 第7章 不知乘月几人归。 第七章。不知乘月几人归。 之后的几天,宫九果然就如同他说的一样,时常来找叶且歌聊天。叶且歌总是会去后厨炒两个小菜,和宫九便吃边聊。只可惜她如今年纪尚小不宜饮酒,所以总觉有些不够尽兴。 在和宫九的谈天的时候,宫九对她说了许多中原的趣事,也提点了叶且歌许多行走江湖的禁忌和要点。最重要的是,在琐碎的言语之中,宫九将如今江湖各方势力的分布都告诉了叶且歌。 叶且歌久居南海,对中原武林半点不了解。而如今,也不是她曾经熟悉的“一教两盟三魔,四家五剑六派”的盛唐了,宫九的这番教导,当真是她顶顶需要的。 只是当宫九说到“如今天下的商贾之中,珠光宝气阁的闫铁山和江南花家都算是个中翘楚。珠光宝气阁以煤矿起家,几乎可以称得上是一夜暴富。而花家,最初的时候是贩卖盐和经营票号银铺,累世积累,如今才成为江南首富的。”的时候,叶且歌略微有些惊讶了。 银铺票号暂且不提,自古煤矿和盐的贩售不都应当是掌控在朝廷手中的么?将它们的贩售交给商贾,总是不妥的吧? 对于叶且歌的疑问,宫九轻笑出声。伸手敲了敲叶且歌的头,宫九笑道:“这种事情,怕是上头那位有心无力吧,不说别的,就以盐来说,花家垄断井盐的贩卖,而你白云城,可是掌控着全安庆的海盐呢。” 叶且歌捂着脑袋,一双凤眼却瞪得老大,显然对宫九的话相当震惊。 宫九却收回了手,转而托着下巴,难得带上几分认真的说道:“如今安庆的江湖,远比你想象的要力量巨大。谁小瞧了这江湖中的人,谁就要被这江湖水吞噬。” 他的眼眸漆黑如墨,艳红的唇弯出几分薄凉的弧度,让叶且歌蓦然就有些心惊——她只是想到了她家哥哥。侠以武犯禁,这是兄长教她写的第一个句子。而那个时候,哥哥想要告诉自己的,就是如今江湖中这样的状况么? 低头剥开一个毛豆,叶且歌掩去了自己多余的震惊。而宫九也夹了一块切好的卤牛肉放进嘴里,仿若方才什么也没发生一般的喟叹道:“在海上呆了十多天了,鱼肉什么的真是吃腻了,还是阿叶做的牛肉好吃。” “那你多吃点儿。”叶且歌将毛豆塞到自己嘴里,喝了一口热乎乎的糖水鸡蛋,转而用一个没用过的筷子又给宫九夹了几片卤牛肉放到他的碗里。 两个人边吃边聊,很快就将方才的话题岔了过去。 到了第十五日的清早,叶家的商船终于停靠在了中原和南海之间商户往来最大的一个码头边上。叶且歌收拾好了自己的行李,背上一轻一重的两柄剑,走到甲板上和老掌舵辞别。她此行最后的目的地是在大漠边陲的一个城镇,那里据说有精铁矿出世,虽然不知道是否适宜练剑,叶且歌却总要走那么一遭的。 如此一来,叶且歌势必要横穿整个中原,方才能够到达那大漠边陲。路途固然遥远,不过叶且歌也是为了要多走走看看。 当年她的师父叶英闭关数载,得悟心剑。而叶且歌知道,自己没有与师父一样的心性和心境,出世不成,所以她准备先入世体验一番,许或能够寻得突破的契机。 所以,中原之行,十分必要。 宫九要往京城而去,知晓叶且歌的打算之后,他并没有提出要和叶且歌同行。不过,他却在临别之前,和叶且歌坦白了自己太平王世子的身份。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对此,叶且歌表示理解。不过对于自己的小伙伴“欺骗”自己这件事,叶且歌还是决定……千万不能放过他。 所以,在他们即将分别的码头边的丛林之中,叶且歌对宫九进行了一次约战。好吧,叶且歌承认,其实自己就是想看看,和这个一开始她就直觉武功不弱的小伙伴相比,自己的武功到底到了什么程度。 宫九欣然应允——毕竟,他也想看看,这个比自己要矮上一头的小姑娘,是如何舞动那柄看起来比她都要重的大剑的。 没错,就是小姑娘。虽然叶且歌如今年岁尚小,还是一副雌雄莫辩的样子,可是她一来没有刻意伪装,二来习武之人对呼吸脚步都是敏感,所以叶且歌的这幅少年打扮,除却骗一骗船上的伙计,恐怕连老掌舵都要心生疑窦,只是并未说破罢了。 如今他们身处中原一处比较繁华的码头,纵然在丛林深处,也难免会被人瞧见。宫九和叶且歌倒不惧怕被人看清招式,只是叶且歌不愿太过滋扰百姓罢了。 知道叶且歌的心思,宫九也不再多言,直接从包袱之中取出一柄长剑。 看见宫九手中的长剑,叶且歌挑了挑眉。那是一柄锋锐无匹的长剑,剑身比叶且歌的轻剑还要窄上两指,随着宫九的手腕一抖,内劲灌满剑身,让那一柄如同软剑一般的长剑闪烁出一阵若水银倾泻一般的寒芒。 “没想到你还是用剑之人。” 叶且歌用眼神细腻的拂过宫九的剑身的每一寸,作为铸剑的好手,叶且歌需得承认,宫九手中的这一柄剑,无论是从材质还是锋芒,甚至剑身之上钢铁反复折叠锻打形成的花纹,都是那么的精致绝伦。而且,最让叶且歌意外的是,从一些细节之处就可见,宫九他这一柄剑,分明是出自一个女子之手! 对于叶且歌的感叹,宫九只是温文一笑,将手中的剑更向叶且歌凑近了几分,他的声音里带上了一些愉快,还有一些……奇异的兴奋。 将剑凑到叶且歌面前,宫九问道:“你喜欢它?” 作为习剑之人,更有爱剑如痴的兄长,叶且歌是知晓贸然碰触他人的剑是极为不礼貌,也极为危险的。所以她只是眯起眼睛,更加仔细的端详着宫九手中的剑上的每一处细节,却没有伸手。 看了半晌,叶且歌赞叹道:“剑身轻薄而韧,凉如水,熠若星,轻灵婉转若鬼斧,锋锐风流欺神工,果然是好剑。”稍微顿了顿,叶且歌轻声问道:“这铸剑之人,怕是一位心思灵透的少女才是。” 宫九眼神更亮,修长白皙的手指抚过剑身,神态之中居然是万般温柔。他轻轻的“恩”了一声,才接着说道:“阿叶说的没错,这是我娘十八岁的时候亲手所铸。” 说着,宫九还带着些少年一样的调皮般的眨了眨眼睛,笑道:“果然只有阿叶能够看得出来。” 叶且歌闻言,不由对宫九的娘心向往之,毕竟,十八岁就能在锻造一途上抵达如此境界的人,如今……又该是怎样的光景? “那伯母现在可还锻剑?我在锻造术方面也有些涉猎,改日若是登门造访,阿九可不要把我拒之门外。”难得遇见一并好剑,叶且歌的目光几乎移不开。她正满心想着与前辈请教切磋,不曾想,却听见宫九骤然低落的声音。 “娘亲她很早就过世了。这是她留给我的遗物。”宫九垂下眼眸,神色之中平添了一抹黯然,让叶且歌一瞬间就察觉出自己说错话了。 张了张嘴,叶且歌没有说出道歉的话。她也知道,这种戳中人痛处之后的道歉,最是虚伪无用。 深吸了一口气,转手抽出自己手中的剑,叶且歌后退几步,对宫九道:“时候不早了,阿九,我们快些开始吧。” 宫九也略略一笑,对叶且歌道:“好。” 说着,他身形一闪,整个人竟如同在空气之中消失了一般。那诡异的身法,竟让叶且歌一瞬间有与明教的喵哥对战的错觉。 不过很快,她就知道那仅仅是自己的错觉罢了。宫九用的并不是明教的暗尘弥散,而是一种极快的轻功。 叶且歌一生是否见过这样快的轻功?宫九他飞速的动着,雪白的衣衫在一地残雪的映衬之下,化为仓促的残影。 若非长剑迫来的一瞬,叶且歌周身本能的绷紧的肌肉,她几乎无法用肉眼捕捉到宫九的身影。而那一剑,就是在她正前刺出,却是因为使出那一剑的人的动作太快,而让人半点无法察觉他的动作。 好快的一剑! 是叶且歌近乎想起了前世,狼牙叛军洞穿自己胸口的一刀。然而她很快回过神来,腰肢以一个不可思议的角度后仰,双腿顺势横踢,硬生生的将宫九迫出形来。 就在宫九的脚步被叶且歌踢来的两脚扰乱的空档,叶且歌毫不犹豫的将自己的致情换成了天祭,用宽厚的剑身向着宫九的腰身猛然砸去。 宫九一挑眉,似乎有些不敢相信一个小姑娘会使出如此简单粗暴,又如此没有美感的一招。 他没有闪躲,因为他自信,自己能够凭着手中细细的长剑荡开这一招。然而,他到底是低估了叶且歌。也因为他的托大,让这一场本来实力相当的对决,早早便结束了。 宫九的内力灌满了细剑,反手将剑挡在自己的腰侧。可是他没有想到,自己预想之中能够轻易荡开的一剑,却没有因为他的阻挡而减缓半分攻势。 叶且歌到底心疼宫九手中的那一柄剑,在重剑一招抡出的空隙,她重新抽出腰间的轻剑,挑飞了宫九手中的细剑。而后,天祭剑宽大的剑身便“彭”的一声砸在了宫九的腰侧,将他整个人抡倒在了地上。 一直到叶且歌收了自己一轻一重的两柄剑,宫九还处在有些茫然的状态之中。 叶且歌摇头轻笑,伸手将人从雪地里提起来,随意帮他拍了拍身上的雪,笑道:“我这重剑的力道也不是一般人能挡下的,阿九你回去还是好好看看自己的腰,对了对了,涂点这个,很快就会好的。” 说着,叶且歌将一个细白的瓷瓶递给了宫九。 宫九伸手接过,眼神却还有一些怔愣。他的双唇轻动,却终于还是将一个字节咬碎在了唇齿。 叶且歌没有听到,他说的那个字是……娘。 第8章 客舍青青柳色新。 第八章。客舍青青柳色新。 见宫九还在怔愣,叶且歌伸手在他的眼前晃了晃。小姑娘精致的唇扬起一个戏谑的弧度,像是在忍着笑意一般的对宫九道:“喂喂,阿九,用不着这样吧?第一次输?” 想起自己第一次输给同门的师兄的时候,好像也是像阿九这样怔愣许久的,叶且歌眸色之中划过了一抹笑意,却体贴的没有再说话,只等着宫九自己转过弯儿来——叶且歌当然不会想到,宫九在她的身上寻找的是自己娘亲的影子,所以她只把宫九的失神当做是第一次失败之后的心绪不定。 宫九飞快的眨了一下眼睛,将自己有瞬间混乱的思绪平复。伸手接过叶且歌递过来的药膏,他佯装着龇牙咧嘴的捂住了自己的腰侧,闷声道:“阿叶好重的手。” 那副模样,正好落实了叶且歌的猜测,让叶且歌咬唇偷笑。 这一战虽然是来得莫名其妙,但是叶且歌和宫九两人都很好的满足了各自的好奇心,所以也算是尽兴。因着两人都要行路,所以只是略略话别,相逢于海上的两人便分道扬镳。临行之前,二人约好再见之时再一同喝酒。 江湖,对于叶且歌来说,就是要有很多很多的美酒,还有很多很多的朋友。这是这片纷争之地的魅力所在,也唯有言行磊落,快意洒脱,才不负藏剑的君子之风。 所以此行能够结识宫九这样的朋友,真是太好了。系好了自己身后的重剑,叶且歌看着宫九远去的背影,也转身笑着踏上自己的旅程。 带着这份欣喜愉悦的心情,叶且歌走出码头,向着附近最近的市集走去。此次路遥,她不缺钱,却免不了要准备更多的东西。 而宫九,则登上了一辆颜色低调,却掩盖不住它的华丽的马车。 一只洁白如瓷的手腕挑开了马车的车帘,里面飞快的走下了四个面容绝色,又一模一样的姑娘。寻常男子也需要使用马凳方才能够上下的马车,那四个姑娘却只是灵巧跃下,若灵猫落地,没有发出一丝多余的响声。 对宫九整齐的行了一礼,那四个姑娘之中为首的那位发出了一声浅浅的惊呼:“公子,您受伤了?” 其他几人也纷纷抬起含水的眸子,一脸关切的望向宫九。而宫九则轻轻伸出一根手指,压在第一个说话的姑娘的唇畔,简略道:“无碍。” 他如今正在变声期,对待这些并不重要的人,他总是能少说话便少说话的。而那个少女则蓦的羞红了脸,小声道:“公子,可需奴婢为您上药?” 宫九似笑非笑的看了一眼那个少女,却有些轻佻的挑起她的下巴,道:“来。” 说着,他松开了挑着少女下巴的手,径自走到了马车之中。在少女红透了一张脸爬上马车的时候,宫九已经脱了外衫,赤|裸着上身,将从叶且歌给他的白瓶中倾倒出的膏体涂抹在腰间的瘢痕上。 内力催化了药性,再加上宫九本身就是体质特殊,那样可怖的紫色淤血很快就散去,只留下了浅浅的粉红。 跟着上来的少女很有眼色的准备好了为宫九净手的热水和布巾,宫九洗干净了手上残存的药物,漫不经心的问道:“府里可好?” 听见宫九的询问,少女收敛了脸上的春色,恭声道:“回公子,假的太平王世子这几个一直卧病在床,皇帝派了两回御医,都没有发现什么端倪。郡主来找了您三次,都被奴婢们拦下了。那位……来信询问过您的近况,奴婢们不得不报。” 害怕宫九不悦,少女说完便小心翼翼的瞥了他一眼,又飞快的低下了头去。 那边宫九重新披上了厚厚的毛裘,看不出什么表情的点了点头,道:“玉屏如果一直这么听话,就让她平安长大,日后寻个好人家嫁了。” 他随意的靠在软塌上,说着决定一个人命运的话语,却带着事不关己的冷漠。那骤然冰冷的口吻让收拾东西的少女手微微一颤,然而她却低头应下,不敢多言。 宫九满意的点了点头,继续说道:“至若那人。”宫九略一沉吟,道:“告诉他也无妨,你再告诉他一声,几个月之后,我要往他那里走一趟。” 少女惊诧的抬起了头,却触及到了白衣狐裘的公子淡挑长眉的表情。当即,她乖乖应下,转而轻手轻脚的出了马车,去办九公子吩咐的事情去了。 不再有旁人的马车内,宫九把玩着手中的瓷瓶,眼眸之中划过了一丝难见的欢欣与温柔。 身为太平王世子,世人都以为他出身太平王府。然而事实上,他却听娘亲讲过,他是在山明水秀的西子湖畔出生的。 如果可能,他也许会像是每一个普通的孩子一样普通的长大,这其实是他娘亲的夙愿,然而却最终成了奢望。 后来的时候,宫九听见他娘饱含歉疚的跟他讲,自己生他的时候就是难产,堪堪捡回了一条命来,却败坏了身体底子。他爹为了带着他娘寻找灵药,顾不得他。于是不得不使了些手段,将他和太平王妃那个一出生就意外夭折的孩子掉包。 至少,太平王是皇帝的心腹,太平王的后院又最是简单,比起他爹那时候那边的错综复杂,太平王府的确是要安全的多。 每当他娘说起这些事情的时候,宫九总会利用他娘的满心愧疚,钻到娘亲的怀抱里好一通撒娇。可他可没有他娘那样心思简单,他十足相信,纵然真的太平王世子没有夭折,以他爹的手段,也会让那孩子“夭折”然后给他腾地方的。 那时候宫九还小,他娘身体稍好的时候,便会半夜来太平王府看他。虽然因为中途昏迷的那三年,他娘错过了他的咿呀学语,也错过了他的蹒跚学步。可是到底母子天性,太平王妃对他再好,也抵不过他娘在他面前蹲下身,轻轻的那一句:“阿九,过来。” 在宫九的记忆里,他娘总是隔几个月才会出现,每次出现的时候也总是夜晚。为了方便他娘的“探望”,宫九固执的要求自己睡一个院子,为此,满心慈母心肠的太平王妃还伤心了很久,一直到她女儿出生以后,自己“儿子”对自己恭顺有余,亲近不足的缺憾才被稍稍弥补。 而宫九,并不是不会与人亲近,只是他所有粘人歪缠的功夫,全都留给了自己的亲娘。对于照料自己的太平王妃,他固然感激,却也没有投入太多的感情。 他娘每次出现的时候,总是会给他讲自己的曾经,讲湮灭于历史,只存一脉的师门,讲西子湖畔的明山秀水,讲海天辽阔,四季都不甚分明的家乡,讲和他爹的相遇相逢,讲……自己从不后悔拼命生下他,却遗憾不能看着他长大成人,独当一方。 在宫九开始学剑的第三年,他娘一脸欣慰的看着他挥剑斩断两人合抱的参天大树,然后,将自己十八岁那年亲手铸造的长剑“问水”交给了他。 宫九曾问他娘,问水二字何解? 他娘摸着他的头,温声告诉他,所谓问水,是她的师门的内功心法,可惜年代久远,她师门之中的心法和剑招都已经失传,唯有一手锻造兵器的手艺完整流传。只是可惜吾儿志不在此,这门手艺到了她这一代,恐怕也要烟消云散了。 那是宫九第一次听见他娘说出自己师门的名字,也是最后一次。那时宫九才知道,西湖藏剑,这个只在史书之中留下浅浅痕迹的门派,原来,真的存在过。 而他娘,再将自己亲手锻造的问水交给他之后,哪怕他爹用尽了天下所有的续命之药,却也终归没有拖过那个冬天。转过年的春日,宫九和他娘约好不再只有夜晚才能见面,也要一起放风筝的日子,他没有等来浅笑盈盈的娘亲,只等来了一个身着黑袍,怀中抱着浅金色罐子的男人。 那个男人是他爹。他安排好了一些事情,然后将宫九和那个罐子一道抱出了太平王府。之后,两个人一道去了杭州西湖。 虽然有他娘的遗愿在先,可是父子二人终归没有舍得将他娘的骨灰在西子湖畔散了。两个人选了西湖胖的一棵柳树,将他娘的骨灰深深的埋在了下面。 埋完了土,宫九仰头望向那个男人,却不期然的看清了他满脸的泪痕。只是很快,男人就恢复了如常的面色,平静的问宫九道:“你要跟我回去,还是留在太平王府?” 之前男人那里局势不稳,他娘才宁可千里奔忙,也要将宫九留在相对安全的太平王府。而那个时候,宫九吵着要回去,也不过是想和娘亲多相处些时日罢了。如今……他回去还有什么意义呢? 摇了摇头,宫九选择了继续当太平王世子——他总需要做点儿什么,才能让自己不那么伤心。 男人没有拦着他,却在那一个月里,陪他走了很多地方,像是要弥补多年错失的父子亲情,又像是只有对这个他和妻子唯一的孩子很好很好,才能减少心中对妻子的愧怍。 宫九没有探究他爹忽然转了性子的原因,却深深的记住了遇见的一个和尚说的话。 那个和尚说,人是能够转世的,生即是死,死便是生。 后来想来,那个和尚也只是想要让这对刚失去了妻子和母亲的父子释怀罢了,然而在宫九小小的心中,却记住了那一句“人有转世”的说法。 一直到很多年之后的那一天,他遇见了一个声音跟他娘别无二致,身上背着他娘描述过的百年来江湖再无人使用的重剑,甚至眼角眉梢都宛若他娘的少年伊辰的少女。那个少女一眼就认出了自己的问水,也像他娘一样念叨着有一日要久居西湖。 那一刻,宫九觉得,自己真的等到了。 娘。 他轻轻的闭上眼睛。小的时候自己没有办法保护娘亲,让她被疾病夺走了生命。可是现在不同了——他不再是那个无能为力的幼童,这一次,无论如何,他也要护她一世喜乐长安。 第9章 潇湘何事等闲回。 第九章。潇湘何事等闲回。 叶且歌和宫九分开之后,最先去的就是码头边最繁华的集市。毕竟此去大漠,关山路遥,哪怕她是“身强体壮”的叽萝,叶且歌也完全没有信心用两条腿走着去。所以纵然此处没有里飞沙那样的名驹,她也还是要寻一匹差不多的好马代步的。 此地名曰“翠坪山”,乃是中原和南海之间比较繁华的一个渡口。因为往来商贾众多,所以此地的市集也格外的繁华拥挤。然而治理此地之人却颇有智慧,将靠近码头的一条长街开辟出去,专门用于各地的商人交易,亦或是贩卖自己的商品。 长街道路宽敞,足够两辆马车并肩通过。而为防堵塞交通,集市入口还有府衙的官兵把守,禁止马车马匹,行人一律步行,或者租用官府提供的两人抬的小轿子。总之,是最大限度的保证了交通的顺畅。 叶且歌与守着入口的官兵聊了几句,很快就问清了这条街中贩卖马匹的地点,含笑谢过,叶且歌背着自己身后的重剑,却脚步轻灵的走了进去。 她一边走,一边感叹这里治理得的确是好。所有的商铺都按照贩卖产品的种类一一划分,方便买主货比三家,也给卖家带来了更多的客源。 靠近入口的地方,一般是贩卖一些香料、锦帛、胭脂水粉之类的小玩意,而再往前走,便是一些珠宝商人,他们的面前摆着琳琅满目的金银珠宝,以中原精致小巧的金银首饰和南海特产的珍珠珊瑚居多,偶尔还有一些玉石翡翠,也很受往来的夫人小姐们的欢迎。 跨过了一段贩卖粮食的地段,便到了叶且歌此行的目的地。这是这条街最宽敞的地域,放眼望去便是整齐的围栏,里面马匹牛羊,各色家禽,走兽野味都是应有尽有。分明是贩卖活物的地方,但是难得的十分整齐干净,空气中也只能闻到淡淡的异味,并不像寻常的地方那样臭不可闻。 叶且歌有些意外,不过细细一想,却又觉得这是在情理之中——一个能够将这样杂乱繁华的地方料理的如此井井有条的人,定然不会漏掉这样的细节。 “也不知道这集市是什么人在管,真是个人才。”叶且歌收回了自己打量的目光,不由感叹道。她出身藏剑山庄,藏剑山庄虽然以铸剑大会闻名江湖,但是能够在西湖河畔坐拥那样大的一座山庄,手底下的生意往来是不能少了的。 而她作为大庄主的亲传弟子,虽然不可能醉心生意往来,但是行商该有的手腕和经验,叶且歌就是单靠着耳濡目染,也能够施展上五六分了。所以这个集市上的种种名堂,她还是能够看明白个大概的。 叶且歌的感慨之声不大不小,既不会显得失礼,也会被身旁的人听到。而她又是一副富家的小公子打扮,虽然只是穿着一身素白,可是那松松披在身上的薄裘就能看出价格不菲。 马肆之中的伙计常年迎来送往,自然眼力不凡。一眼就认出叶且歌身上穿着的,是雪貂皮披风,就连头上戴着的简单大气的簪子,也是难得的羊脂白玉,所以伙计连忙满脸堆着笑迎了出来。 “小公子您这就是好见识了,咱们这儿可是金九龄金大捕快亲自给规划的,若不是他跟我们这儿的知府大人交好,您今天看见的这集市,恐怕还是会乱糟糟的呢。”小伙计一边做着个“请”的手势,一边将叶且歌往自家的摊子上让。 一来是对伙计说的话有了些兴趣,二来却也是因为叶且歌举目四望,当真就是这家的马匹最为优良,所以叶且歌没有太多犹豫,跟着马肆的伙计一道走了进去。 一边听着伙计介绍那位在六扇门任职,马上就要升为总捕头的金九龄的光辉事迹,叶且歌一边细细打量着马厩里安心吃草的马儿。 很快,在那伙计说道金九龄如何机智,一人捉到了一窝劫掠往来商贾货物的山匪的时候,叶且歌已经挑好了一匹雪白的小马。 并非是她不知道以耐力的速度来说,小马驹是远远赶不上那些成年的高头大马的。可是叶且歌总是需要面对现实,即使再不愿意,她也只能承认,以自己如今的小短腿儿,想要够到那些大马的马镫,还是有些难度的。 不知是否是受到了前世的影响,叶且歌今生的身高也很是悲剧。前世她十六岁之前一直是男装打扮,格外的英姿飒爽,而十六岁之后却不得不换回女装的原因是……她实在是过于娇小了。 十六岁以前的叶且歌尚且能够扮作是未成年的小公子,甚至还结识了一群红颜知己。然而十六岁之后,她和寻常男子越拉越大的身高差距,已经不能用一句“年幼”去搪塞了。半是因为实在没有法子,半是因为一些讳莫如深的小心思,叶且歌只能忍痛冒着被自己的小红颜们江湖仇杀的风险,毅然决然的换上了女装。 而今生,分明兄长大人的甚高在男子里都是十足高挑,听老管家说,自己那未曾谋面的爹和哥哥身高相差无几,未曾谋面的娘也属于高挑纤细的女子,她自己本身也注意喝牛乳、喝骨头汤什么的,可是那身高就像是与她较劲一般,生生比同龄的小姑娘们矮上半头。 在这种情况下,让叶且歌去骑比她高上太多的成年大马,显然是不现实的。这种刚刚长成的小马驹,就成了她唯一的选择。 满意的摸了摸那匹小白马驹柔亮光滑的皮毛,叶且歌方要和伙计说自己就要这一匹了,冷不防却听见身后有一道男声传来。 “眼如悬铃、紫艳光,眼下悬蚕、悬凿成。鼻头有王、火字。口中赤。膝骨圆而张。耳相近而竖,小而厚。伏龙骨成。颈欲长。双趹大而突。蹄欲厚。腹下平,有八字。尾高而垂。这位小公子果然眼力不错,这马肆之中跑的最快的小马驹就被你相去了。” 叶且歌回身,只见自己身后不远处,站了一个身着一身绛色锦袍,手中拿着一把价格高昂的翠玉翻龙扇的青年。 感受到叶且歌注视的目光,他冲着叶且歌微微一笑,拱手道:“在下金九龄,不知小公子名姓?” 这莫不就是传说中的“说曹操曹操就到”?叶且歌挑了挑眉,对面前的男子回以一笑,却并没有回答他的问题。 马肆之中的伙计眼见着两人有些尴尬的沉默着,眼珠一转,连忙堆笑着走上前来,对金九龄招呼道:“金爷您怎么得空来了?可是案子办完了?” 金九龄今日在这附近办案,为此知府老爷特地在镇中最好的酒楼包下了上等的套房,供他和他六扇门的弟兄们吃喝休息,这件事情,就连这小小的马肆之中的伙计也是略有耳闻的。六扇门一向办案繁忙,如今金九龄得空在此闲逛,伙计便估摸着是他办案顺利,是以说这么一句,权当奉承。 金九龄唇边荡开一抹自得的笑意,一边看着马厩之中新到的蒙古矮马,一般随口说道:“可不是,说什么盗帅楚留香重出江湖,实际上不过是些欺世盗名之辈,借着楚大侠的名头作乱罢了。” 伙计也跟着笑道:“那是那是,金爷一出手,那些欺世盗名的玩意儿就显了原型了不是。” 金九龄徐徐展开自己的折扇,摇动了两下,却看向叶且歌道:“小公子选的那匹小马驹虽然好,但是却到底没有长成,耐力和速度上远远不足。再者说来,流云驹一向以速度见长,负重方面,或许就稍稍吃力了些。” 叶且歌顺着金九龄的目光,看向了自己身后的重剑。她不得不承认,这次的确是她思虑不周了。在她原来的世界,哪怕是藏剑的重剑再加上一个成年男子,对于里飞沙来说都不在话下。可是在安庆,这重达六十斤的重剑,的确算是惊骇了。 虐待童工……咳,童马什么的,的确是不厚道。 不好意思的笑了笑,叶且歌将手中伙计刚帮她上好的缰绳和马鞍又卸了下来,对伙计道:“我还需再看看,真是不好意思。” 伙计自然不敢有什么不满,金九龄也顺势向着自己方才观察了半天的马厩一指,对叶且歌道:“小公子若是想要骑着马赶路的话,不妨考虑一下这些蒙古矮马。这些马虽然不如流云驹俊逸潇洒,但是耐力却是极好的,也适合负重。” 叶且歌顺着金九龄指着的方向看去,便看见那有些偏远的马厩之中的几匹不显眼的矮马。叶且歌不算是相马的行家,不过她定睛细看,那些矮马果然如金九龄说的一般,品相不凡。 依言选了一匹枣红色的成年矮马,叶且歌递给了伙计一块金子,伙计手脚麻利的帮着她装上马鞍马蹄,不消片刻,便将收拾好的马匹交给了叶且歌。 叶且歌牵好了马匹,对方才帮忙的金九龄微微点头示意,便准备继续上路。这个时候,一直在兀自相看马匹的金九龄却忽然开口道:“叶小公子,暂且留步。” 叶且歌的双眸微闪,却是稍作停顿,这才转身。 第10章 霜日明霄水蘸空。 第十章。霜日明霄水蘸空。 对于金九龄这个人,叶且歌其实是并不信任的。她并不是初出茅庐的小少女,那种前一刻还在别人嘴里传得神乎其神的人,下一刻就站在你面前这种事情,叶且歌是素来警觉的。所以,她并没有搭理金九龄的搭讪。 唯一让她还没有抡着自己的重剑就砸上去的原因,大概是这个男人的确足够圆滑,说话办事都极为有分寸,叶且歌也暂时没有感觉到他对自己有丝毫恶意。所以,她只是对此人存了三分警惕,却并没有先下手为强的意思。 可是让她不得不停下来的,却是金九龄说出的那句“叶小公子”。她此行隐秘,就连白云城中的人都知之甚少,虽然都说这位金九龄金大捕快是六扇门出身,可是任凭他手眼通天,叶且歌也自信他绝对不应知晓自己的身份。 然而,这样一个不应当知道的人,却偏生知道了,这其中的端倪叶且歌若是不弄清楚,恐怕会一直惴惴不安下去。 意料之中的见到叶且歌回身,金九龄摇着折扇微微一笑,瞥了一眼周遭渐渐聚拢过来与他打招呼的人群,金九龄对叶且歌道:“此处人多口杂,小公子不若随金某去酒楼坐坐,这里城乡虽小,迎客居的飞鸿雪泥却很是不错,乃是别的地方吃不到的。” 似乎为了印证自己所说的“人多口杂”,这一次,金九龄没有再提起叶且歌的姓氏。 叶且歌脸上的笑容不改天真,她对金九龄甜甜一笑,不似方才那般急于抽身的应道:“那就有劳金捕快带路了。” 金九龄并不欺她年幼,做了一个“请”的手势,方才和叶且歌一道走出这个马肆。 迎客居距离嘈杂熙攘的码头有一段距离,金九龄帮着叶且歌牵着刚买下的马匹,期间他还想要帮着叶且歌背着背后的重剑,只是被叶且歌客气的拒绝了。 金九龄不是不知晓剑客剑不离身的规矩,不过他是无论如何也不相信,一个不足五尺高的小少年会用一柄看起来比他本人都重的巨剑的,所以,叶且歌那一柄标识度极高的重剑,在金九龄看来,只是估摸着是要送去哪里的货物罢了。 而叶且歌不愿让旁人帮忙的举动,在金九龄眼中,也自动理解成了少年逞强,故而并未细究。 迎客居是此地最负盛名的酒楼,只是时方晌午,这里很是清净。 此地被六扇门的群捕包下大半,老板便乐于送这位“三百年来六扇门中最天才的捕快”和知县大人的面子,在他们住的这段时日,便让手底下的店小二清了场,不接待外客。 昨夜这些群捕们奔波了一夜,很是辛苦,这会儿大多数的人都在自己的房间休息,只有三五个捕快轮流守着大厅之中的一个用黑布罩着的笼子。 见到金九龄走进来,那几个打着瞌睡的捕快连忙推搡起了同伴,三步并作两步的走过来跟金九龄是问好,一口一个“金爷”的。这些人虽然和金九龄平级,却已经俨然将他看做领袖了。 金九龄拍了拍他们的肩膀,温声道:“弟兄们辛苦了,都去房里睡吧,这里有我看着就行了。” 那几个捕快对望了一眼,又看了看金九龄身后站着的不知谁家的小公子,知晓他们是有事要谈,于是都很有眼色的打着呵欠,往自己的房间走去了。 金九龄邀叶且歌坐下,问过她的喜恶忌口之后,便叮嘱小二上一道他们这里最拿手的飞鸿雪泥,又点了几个小菜,荤素搭配得很好,不奢靡也不寒酸。 如今虽然并不是饭点儿,但是之前和宫九一场交战,又在马肆耽搁了个把时辰,叶且歌早上草草喝的那一晚白粥早就消化殆尽,便当真是有些饿了。 菜很快就端了上来,那道受到金九龄推崇的雪泥鸿爪被摆在了正中间。天青色的碟子中碓出了一座洁白的雪山模样,金九龄卷了卷自己的袖子,将浓稠鲜美的酱汁均匀的淋在了上面。 “此地饭食比不得白云城精致,然而南海中原,终归各有特色,小公子不妨尝尝。” 似是特意的一半,金九龄又一次提起了白云城,就如同他方才提起叶且歌的姓氏一般。 只是这一次,叶且歌没有再表露出丝毫的惊讶。她拿起一旁的银勺,在靠近自己的这一边舀起了一勺沾了肉汁的“雪山”送入口中。 入口是绵密甘甜的口感,中间夹杂着丝丝缕缕的奶香,和微咸却十足鲜美的汤汁融合在一起,的确有过人之处。 “土豆?芋泥?都不太像呐。”叶且歌又淡挑了一小点儿没有沾着酱汁的雪山,细细品尝。她厨艺不差,甚至可以说是个中好手,只是这会儿却也一晌分辨不出到底何种材质。 叶且歌随口说出的“土豆”二字让金九龄的眼神微微一亮。如今的安庆,土豆只是在沿海的城市,偶然从异国商人那里才会得到的东西。而对面这人司空见惯的口吻,让金九龄对白云城不由有了新的估量——他知道白云城如今商铺满天下,却未曾想过,那里与别国的往来也远胜中原。 见到叶且歌蹙眉的表情,金九龄也不卖关子,直接为她解惑道:“是蒸熟晒干了的土豆磨成了粉,再掺些栗子粉一同搅拌调和而成的。里面还加了一些番邦的乳酪,他们番邦的乳酪很有些特色,不若安庆的牧民们制作的乳酪那样酸,反而奶香浓郁,很是香甜,空口吃也不错,用来入菜也很妙。” “原来如此。”叶且歌恍然,又夹了几口旁的菜,便撂下了筷子。 并非她食量甚小,三口两口就能吃饱,而是对面坐着一个满脸写着“我有很多秘密,你快来问我啊问我啊问我啊”的男人,实在是影响食欲。 放下筷子,叶且歌如金九龄所愿的一般向他问道:“在下从未袒露姓名,却不知金捕快如何得知在下身份?” 金九龄笑了笑,从怀中掏出一物放在桌上,反对叶且歌问道:“此物可是小公子的?” 叶且歌定睛一看,赫然便是她临出城之前,兄长给她的那块白云城主印。凝脂一样的玉佩没有丝毫变化,上面系着的红丝络却被人割断,切口整齐,显然那人手上功夫极快。 这样的信物,叶且歌当然不可能像是兄长有一般挂在腰间。她寻了一根红丝,将玉佩挂在了自己的脖颈间,又贴身搁好。这样本万无一失的地方,叶且歌绝然没有想到,她在下了船短短的一个时辰的功夫里,居然……遭贼了? “的确。”叶且歌伸手将那块玉佩拿了回来,却用一双凤眸盯着金九龄,显然是要让他说说事情原委。 金九龄等的便是这个时候,于是也没有阻拦叶且歌去拿“赃物”的手,而是指了指那边罩着黑布的笼子,对她说道:“今早我和兄弟们抓到了一个毛贼,这是从他身上搜出来的。金某虽然孤陋寡闻,可是这白云城特有的云纹还是能够认得的。叶城主剑法惊世,金某也甚是佩服。” 提及了叶孤城,金九龄见叶且歌脸上流露出几分荣与俱焉的自豪,便知道自己赌对了,于是继续说道:“金某想着物归原主,便去码头碰碰运气,正巧看见小公子衣袍上的纹饰便是云纹,于是才贸然上前结交,唐突之处,还请小公子见谅。” 叶且歌起身对金九龄拱了拱手,道:“叶某还要多谢金捕快才是,此物与我很是重要,若是有失,叶某也无颜面见兄长了。” “小公子客气,处理这等宵小,本就是吾等份内之事。”见到叶且歌站了起来,金九龄也连忙站起,两人客套一番,才重新坐下。 经此,两人仿若熟络了一些,金九龄端起一杯酒凑到唇边,冲叶且歌问道:“小公子既然唤白云城主为兄长,那莫不是便是武当高徒,叶家孤鸿?” 叶且歌挑了挑眉,一时之间竟有些不知该如何接话。金九龄提起的这个人,其实她也算是相熟,甚至在她没有手持重剑之前,叶孤鸿是很喜欢教导她练剑的。至若她开始重拾藏剑剑法之后……叶孤鸿也会为了做一个好堂哥,勇敢的面对她抡来抡去的重剑。 她的年龄和叶孤鸿相差的并没有和兄长那么大,叶孤鸿却很喜欢在叶且歌面前以兄长自居,一直到他哭唧唧的被送上武当之后,叶且歌和叶孤鸿也时常会书信往来的。 心里略微纠结了一瞬间,叶且歌就毫无心理压力的借用了一下她家堂哥的身份。至若金九龄听到她说自己是叶孤鸿之后,那略带怜悯的关爱三等残废,以及忧心武当未来的眼神,叶且歌只能在心中默默冷笑——好想给他来一招风来吴山啊,照脸打的那种。 又闲谈了几句,金九龄状似无意的对叶且歌道:“金某敬仰叶城主剑法甚久,改日若有机会拜访白云城,还望小公子为金某在城主面前美言几句,不要将金某拒之门外才好。” 叶且歌端着茶杯的手微微一顿,唇边扬起一抹“原来如此”的微笑,她搁下手中茶盏,笑道:“就凭今日金捕快为在下寻回这块玉佩,想必兄长也不会拒客才是。” 扯了这么一大通,原来这位六扇门的捕快,是想要借着自己结识自家兄长,对自家的情报网很有信心,叶且歌深知今日之事,很快就会传到白云城。至若见或不见,那全应兄长自己决定。 自觉已经没有自己什么事儿了,叶且歌与金九龄别过。临行前,她看了一眼那个被黑布罩着的笼子,却摇头笑笑,并未多言。 她此次身上带了金银珠宝银票都不少,这人却偏偏偷了一块“不起眼”的玉佩,可见多半是为了炫技和好玩儿,因此她多做计较反倒落了下乘。 罢了,来日方长。一个能从她眼皮底下偷走这样重要的玉佩的偷儿,总不会永远是籍籍无名之辈。三五年之后,看谁因“偷”之一字名扬江湖,便也知道今日行此事者是谁了。 这样想着,叶且歌跨上了那匹蒙古矮马,一路向北而去。 第11章 纵使清明无雨色。 第十一章。纵使清明无雨色。 在送走叶且歌之后,金九龄收敛了脸上的笑意。他掀开了那个蒙着笼子的黑布,冷冷的看了一会儿里面的人,转身端来一杯茶水,作势就要往里面泼去。 里面那个身材有些瘦削的男子当即提气纵身,整个人如同壁虎一样巴在了笼子顶端小小的空间之上。 这个时候,金九龄却不紧不慢的收回了要泼茶的手,哼道:“既然醒了,那是还装什么睡?” 在这个笼子这样狭小的空间之内仍旧身手敏捷的男子从上面不紧不慢的挪了下来。看了一眼对他横眉冷眼的金九龄,他索性盘膝而坐,用手支着下巴,也同样冷哼道:“那叶家人的玉佩可不是我偷的,你用我顶缸?” 金九龄抿了一口已经凉掉的茶水,弹了弹他被仔细修剪过的指甲,对笼子里的人道:“说你是因为偷了白云城的玉佩被捕,总好过直说你偷了平南王府御赐的九龙杯好吧?” 笼子里的男子身子一僵,却梗着脖子说道:“那九龙杯我不过是借出去玩玩……” “然后不慎就玩碎了。”金九龄毫不留情的打断了他的话,有些不耐的对他摆摆手道:“我帮你摆平九龙杯的事情要废多少心力,你不过是担一个偷了叶孤鸿玉佩的罪名,又不是偷了叶孤城的东西,怎么就担不起了?” 鬼才相信那是叶孤鸿,连人是男是女都看不出来,金九龄你风流公子的名声还真是徒有虚名。被关在笼子里的男子气闷半晌,决定并不多管闲事,告诉金九龄那位叶家小公子的真实性别。 一个能扛得动六十斤玄铁重剑的孩子,金九龄完全没有往“小姑娘”那方面想。再者说,此番周折,他是庄生舞剑,意在沛公,根本就没有将心思过多的放在叶且歌身上,这才看走了眼。 笼子里的男子作为一个偷儿,最不爱与这些官打交道,看出金九龄不过是拿自己做引子,那人不耐烦的挥了挥手,道:“行了,这事儿算是我司空摘星倒霉,咱们算是扯平了,日后我见着您喂,肯定绕着走!” 金九龄喝了半盏茶,平静的听着司空摘星的话,点了点头之后,竟径直往自己的屋子里走去。 司空摘星当即一急,嚷道:“喂,我说,你放我出去啊!” 作为一个偷儿,司空摘星的逃脱技术和他的妙手空空的绝迹一样纯熟,这也是为何金九龄用上了朱停制作的九转玲珑锁之后,还要让三五个捕快一齐看守他的原因。这会儿撤去了看守,司空摘星要破开九转玲珑锁,也只是时间的问题。 若说有什么能让司空摘星头疼的事情,那大概就只剩下朱停的锁头机关以及陆小凤了。分明看见了钥匙在金九龄的身上,司空摘星果断放弃了费劲的破锁,想要让金九龄直接将他放出去。 听见他的嚷声,金九龄缓缓回身,冲着司空摘星似笑非笑的道:“叶孤鸿的事情你帮我担着,平南王府的事情我帮你担着,这叫扯平了。那今日我放你出去,你岂不是又欠了我一个人情?” 说着,也不待司空摘星开口拒绝或者同意,他直接施展轻功掠到司空摘星面前,轻轻松松的用钥匙替他打开了锁头。 莫名其妙的欠了不必要的人情的司空摘星有短暂的懵逼,很快,他身影一闪,连句话也没有的从迎客居的大厅消失了。 司空摘星只觉得自己最近是在走什么背运,寻常偷一个酒杯玩玩儿,没几天想要还回去的时候,那杯子居然碎了。最倒霉的是,作为一个偷儿,一个从不以真面目示人,一手易容手艺出神入化的偷儿,他居然被一群六扇门的捕快好死不死的抓了起来。 为了防止他逃跑,那些人甚至用上了细铁丝密密麻麻编制成的笼子,以及朱停制作的九转玲珑锁。 见到金九龄拿出朱停出品的锁头的时候,司空摘星就已经暗觉不妙,之后的事实证明,他的感觉应验了——对方完全是有备而来,将他利用缩骨和易容逃脱的可能性变成了几乎没有。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无奈之下,司空摘星只能答应和金九龄做这一笔交易。这种替人背锅留下的无穷后患,在之后司空摘星被叶且歌的重剑砸了多次脸之后,他才慢慢了解。 结识了金九龄之后,叶且歌之后的旅途开始变得很平静。她刻意绕开了江南,走过海边的烈风与北地的飘雪,终于在三个月之后,摸到了大漠的边缘。 此时的中原已经临近新年,空中时常会飘落大朵大朵的雪花,北风也呼啸得紧。而在这座沙漠边陲的小镇里,白天的温度依旧高得吓人,然而到了夜晚,这里便会刮起漫天的大风,寒凉又砧骨。 这不是叶且歌第一次来大漠,确切的说,这里还只是沙漠边缘的一个人口稀少的城镇。早在前世的时候,是她有一个明教的小伙伴儿在大漠之中失了音讯,叶且歌就曾经为她单枪匹马的闯进了沙漠,最终从一伙儿马贼手中救走了那只学艺不精还被人暗算了的喵萝。 只不过,那时候自己这种冒险的举动被师父发现之后,还是被罚在剑庐之中静思己过,半年不许出庄。 那个时候,叶且歌还觉得师父剥夺她半年的自由好伤心,可是如今,哪怕是被师父罚……能够再见师父一面也是好的啊。 心头忽然涌起一股难言的酸涩,叶且歌咬了咬因为高温而失去了水分的唇瓣,将脑海中浮现出的那个抱剑观花的修长身影更往心底挪了挪。 暗笑一声自己如今忒不合时宜,叶且歌将头上盖着的大围巾更往下拉了拉,翻身下了那匹跟着她横穿了大半个安庆的枣红矮马,看了看天边的日头,她决定先在这个小镇寻一个住处住下。 已经临近沙漠边陲,这里的夜晚寒凉,绝对不能赶路。再加上这个沙漠边上的镇子,本就是传说中开采出了精铁的那个矿产所在,叶且歌既然已经到了此地,便只需要先找到地方住下,等转过天来再细细打探便是。 大漠的生活条件艰苦,这个不算是小的镇子之中也只有一家客栈而已。叶且歌的运气不错,她走进客栈的时候天已经擦黑,客栈里却还有几间空着的客房。 二两银子一夜的客房,在别的地方那是绝对的黑店,可是在沙漠地带却也还算公道。叶且歌递给老板娘十两银子,先订下三天的房间,至若剩下的银子,只需劳烦老板娘为她准备些热水饭食便好。 沙漠之中水资源珍贵,不过有钱却总能使得鬼推磨的。老板娘接过叶且歌递过来的银子颠了颠,丝毫不忌惮她身后背着的重剑,顺手捏了捏叶且歌多日奔波却依旧白皙滑嫩的小脸,凑到她耳边吹了一口气,调笑道:“放心吧小弟弟,姐姐肯定帮你料~理~妥~当~” 在那个大唐,十六岁以前的叶且歌是做男儿打扮的,藏剑山庄又临近七秀坊,对于这种大姐姐,叶且歌应对的很是纯熟。是以被老板娘这般调|戏,叶且歌的脸上也是种挂着温文的笑意,没有羞涩,也并未表现出厌恶。 轻轻捏了捏老板娘的指尖,自然而然的将她的手拂开,叶且歌有礼道:“有劳姐姐。” 老板娘脸上的戏谑一顿,被叶且歌捏过的指尖不由泛起一丝热意。她有些不自然的用拇指摩挲了一下自己被叶且歌碰过的其他手指,轻轻的“恩”了一声,石榴裙的裙摆旋出好看的弧度,很快就去后厨吩咐去了。 “现在的年轻人啊,小小年纪就这样会调|戏女人啦。” 或许是年关将近的原因,平日必定爆满的客栈,如今整个大厅也只有角落里坐着的一个人。他的面前摆着一个有大又重的酒坛,他也不用碗,就那么一口接着一口的喝着。而他说着那样“倚老卖老”的话,又眯着一双醉眼望向叶且歌的时候,神情却又戏谑又放松。 这个人的衣着有些邋遢,下巴上还有没有刮干净的胡茬,只是一双眼睛又大又圆——坦坦荡荡,干干净净,这便是这个人给叶且歌的感觉。 那种干净不是涉世未深的天真,而是千帆过尽之后的看淡与从容。他应当有很多的故事,而自己,则恰好有酒。 从行李里拿出了一个小酒壶,叶且歌向着男人走去。 男人本来眯着眼睛看她,这会儿看到她走来,便顺势给叶且歌让了个座位。看清了叶且歌手里拿着的东西,他一边嘟囔着“这么点儿够谁喝的啊”,一边却又起身拿了两个小酒盅。 大漠之中的酒盅,说是小,实际上却也和小碗差不多大了。叶且歌拔开自己随身带着的酒壶的盖子,不多不少,正好倒了两碗。 踏遍整个安庆也只有水秀江南才有的怀青酒,经过了十五年的陈酿,不似寻常酒水清冽,反而带着一种融化了的琥珀一样的粘稠色泽。初时那酒香只是淡淡的,可端起酒盅稍稍晃一晃,层层叠加的酒香便猛地窜入天灵盖,直将人的酒虫都要勾出来。 酒还没有入口,便见老板娘挑开了帘子,亲自端着个托盘走了出来。叶且歌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唇边不由泛起一抹笑意——此夜有菜有酒,一会儿许或还会有个好故事,的确算得上是个不错的夜晚呐。 第12章 关山树色催寒近。 第十二章。关山树色催寒近。 虽然只是小小的一盅酒,但是寻遍整个大漠,也在难见这样的好酒了。那汉子久居大漠,骤然再见这样的美酒,也是不舍得囫囵下肚的。 将自己方才喝的大酒坛摆到了一旁,男人小心翼翼的捧起叶且歌给他的小酒盅,轻轻的呷了一口。 老板娘端上了一碟子酱牛肉,一锅热气腾腾的羊肉煲。大抵是叶且歌的价钱实在是给的足,也大概是被叶且歌方才的举动撩拨到了,末了,老板娘还给他们上了一盘这大漠边缘难见的蒜拍黄瓜。 “呦,老板娘今儿可是大方啊。”汉子挑了一筷子黄瓜入口,冲着老板娘笑的熟稔,又带着那么一点儿男子特有的讳莫如深。 老板娘啐了他一口,转身却又给他们添了一盏牛油灯。在昏黄的灯光之下,叶且歌细细端详着眼前的这个男人。他的岁数并不年轻了,也带着江湖洗练过的痕迹。他应当是四处漂泊的浪子,带着一些没有家的人才有的颓丧放纵。 可是莫名的,叶且歌就觉得这个人很踏实。和那些真正落拓江湖的人不同,这个人的心很踏实,仿若一转身就是他心灵安放的地方。 人与人之间,真的是存在一种气场的。叶且歌走了这一路,见了形形□□的人,倒觉得唯有这人相处着最是舒服。 她也呷了一口酒,往嘴里送了一口炖的软烂的羊肉。这羊肉里用了多种香料,非但不腥膻,反而别有一番风味。叶且歌没料到在这样的地界能吃到这样的美味,不由对老板娘送出了赞叹的目光。 老板娘挑了挑眉,看起来就泼辣的女子,这会儿在灯光下倒显得娴静了不少。她低头拨弄着手底下的算珠,又毫不避讳的在叶且歌和那汉子面前点数起了面前的银子,丝毫不怕这两人见财起意。 那汉子和叶且歌碰杯,用手抹了抹嘴边的残酒,爽朗笑道:“小兄弟是江南人吧?怎么一个人跑到这鸟不拉屎的地方来了?” 叶且歌小口的抿着自己的杯中的酒,挑眉道:“何以见得在下是江南人?” 那汉子哈哈一笑,举着手中已经喝干净的酒杯,依旧恋恋不舍的在鼻端轻嗅,得意道:“十五年零三个月的怀青酒,除了江南,你说说哪里还有?” 叶且歌也跟着笑,却举起一根手指轻轻摇了摇,道:“的确是怀青酒没错啦,不过是我在北方酒商那里抠出来的,我出黄金二十两,他才肯买呢!” 汉子倒吸了一口凉气,不过转瞬却不在意的摆摆手,嘟囔道:“没错没错,有钱难买我高兴,快活了就足够了,哪管什么值当不值当的。” 叶且歌将嘴里的酱牛肉细细嚼了,咽下肚去之后才对那汉子道:“在下南海人士,姓叶,上且下歌,还不知前辈如何称呼?” 男人眯起眼睛,重新拎起自己的大酒坛子灌了一口酒,笑道:“说什么前辈,今儿就冲着叶兄弟请我喝的这酒,若不嫌弃,便唤我胡铁花一声胡大哥吧。” 叶且歌听见这个名字,只觉隐约有些印象。只是她眨了眨眼睛,一双凤眸之中却盛满了促狭的道:“胡……大叔才对吧?” 胡铁花抬手毫不留情的拍在了叶且歌的后脑,哼道:“胡说,你胡大哥顶多就是三十零几岁!” 叶且歌不由瞪大了眼睛,那边的老板娘却毫不留情的给他拆台道:“对,也就三十零十五六岁罢了。” 被戳穿了的胡铁花也不恼,顺势点头道:“对,刚三十零十五岁!” 槽点太多忽然不知道如何吐起,叶且歌低头默默的咬了一口馒头,却到底耐不过一直强调着自己的“年轻”的男人,还是唤他一声胡大哥了。 叶且歌年纪尚小,并不适宜轰炉饮酒,所以,在喝完自己的那一小杯怀青酒之后,她就放下了酒杯,开始吃着桌上的菜,认认真真的听胡铁花讲着他自己的故事。 这是个很善谈的男子,江湖阅历也丰富,南来北往的事情说得漫不经心又信手拈来。那些惊心动魄的传奇,在他带着淡淡的怀念的语调中,成为了今夜用来佐酒的故事。到了最后,就是最爱喝胡铁花斗嘴的老板娘,也成了他的听众,停下了拨动着算盘的手指,坐在高高的柜台后面,听着这个男人的絮叨。 胡铁花说起那个在沙漠的小客栈拖住他很多年的老板娘,大抵是角色相似,惹得柜台里的老板娘狠狠瞪他一眼,还依偎进叶且歌怀里,勾着她的脖子道:“看到没,老娘喜欢的是这样细皮嫩肉的小哥儿,你再我这儿住再久,也少打老娘主意!” 胡铁花耸肩喝酒,放下酒坛之后连连摆手:“我要是娶妻早,闺女早就像你这么大了,又不是老臭虫那种色鬼,可不敢招惹你们这样的小姑娘!” 说着,他意有所指的瞥了一眼叶且歌,叶且歌便知道此人话里有话,俨然已经看出了她的女儿身份。不过胡铁花不戳穿,叶且歌也不便解释,便再斟一杯烈酒,对胡铁花举杯,以表歉意。 大漠的烧刀子名不虚传的烈,搁在前世,十坛子这样的酒叶且歌也不惧。不过如今她这幅身子年纪尚小,这一小碗下去,叶且歌的脸上便晕染出了极为好看的淡淡红晕。她的掌心微烫,轻柔有度的扶着老板娘的腰肢,将她放到自己身旁的长凳上,动作自然又守礼,虽然亲昵却不显得逾距。 胡铁花看着她的一连串动作,轻啧了一声,默默的对叶且歌竖起了大拇指。 他江湖沉浮这么久,虽然这几年热衷于在大漠里窝着,但是看人却是极准的。他自然知道这个小姑娘没有恶意,来找他喝酒也只是因为想找人说说话,听听旁人的故事——因为,那个小姑娘看着他和看着老板娘的目光,并没有什么不同,都只是遇见未知事物的新奇有趣而已。 他对叶且歌的初步印象不坏,然而对于一个身后背着一柄重剑,腰间还挂着另一柄轻剑,如此稚龄就敢独闯大漠的小姑娘,胡铁花也不可能将她看成是小镇里那些十来岁还拖着鼻涕管他要糖吃的倒霉孩子。 他的故事里剖出去那些可能在江湖上掀起风浪的情节和秘事,到了最后,反倒像是在陈述自己这些年的经历。 胡铁花有一瞬间的恍惚——他离开那个江湖太久了,沙漠边陲虽然艰苦但平静的日子,他已经快要习惯了。 他的朋友楚留香曾经对他说过,江湖十年便是一代,年轻人会成长,他们也会老去,没有人是永远的江湖传奇。 老臭虫说这话的时候,是十七岁还是十八岁?胡铁花皱皱眉,记忆有些模糊了。总之,那个时候他也很年轻,楚留香刚刚扬名江湖,依稀有了“盗帅”的名声,而他的蝴蝶穿花七十二式也刚刚战胜了些武林前辈,一时之间也是声名鹊起。 而如今再想起,胡铁花忽然笑出了声音。他总觉得老臭虫和他一样浪荡江湖,也嫌弃过他流连花丛不够稳重。却原来,在他们的时代刚刚开始的时候,这个人便已经看到了最后的结局,又早做了心理准备么? “楚留香?总觉得听过这个人的名字呢。”叶且歌撑着下巴,眸中荡漾开一抹酒醉之后泛上来的水光,眼睛眨啊眨啊,用力在回忆着什么。 胡铁花注视着少女澄澈的眼眸,长长的叹了一口气,开始给她讲起自己这位朋友的事情。也对,胡铁花的故事里,又怎么可能避得开楚留香呢? 从石观音讲到神水宫,从薛衣人讲到蝙蝠公子,胡铁花喝了很多很久的酒,也说了很多很多的话。 叶且歌听着,心中却有了一些触动。她知道,胡铁花想要告诉她的是——一切都会过去。风光无两,万人敬仰也好,为人不齿,苟且偷生也罢,哪怕是成为像他们那样的传奇人物,最终也不外乎会选择两条路,在江湖的波涛汹涌之中死去,或者在一切的风浪之中抽身离开,回归平静。 这就是江湖,最是快意恩仇,也最是薄情。 而最终,所有的人都只会成为他人口中的浅淡符号,什么天下第一,什么巅峰圣手,最终都会隐去。 ——没错,声名最终都抵不过时间,只有生活才是自己的。叶且歌这样想着,却觉得一股快意涌上心胸。 叶且歌浅浅斟了一个碗底的酒,和胡铁花轻轻的碰杯,笑道:“可是现在,胡大哥你和你的朋友都很快活,这不就够了么?” 胡铁花一怔,方才追忆过去忽然涌起的惆怅却消弥了不少。他本就是豁达之人,这会儿更是不将那些难得涌起的惆怅放在心上,和叶且歌举杯对饮,他哈哈笑道:“没错,我还能喝到这样好的酒,也还有那么好的朋友,的确是快活!” 坛子中的酒很快就尽了,胡铁花嚷嚷着让老板娘再上,老板娘却板着脸道:“姬老板留给我的钱,可只够你一天两坛酒,再多就没有啦!没有啦!再说你那么大岁数的人,还当自己是年轻力壮的小伙子呢?少喝些!” 胡铁花被她一通训,讪讪一笑。 叶且歌也跟着笑起来,她站起了身,看了看已经中天的月色,道:“今天很晚啦,我明天还要出去找铁矿,胡大哥你也早些休息。姐姐,你家的羊肉煲真好吃,明天能跟你学学怎么做么?” 小少年脸上带着一些薄红,眼睛却明亮得宛若天边的星子。老板娘也不又被感染,跟着笑了起来,道:“当然可以,你想学什么都成。” 叶且歌笑起来眉眼弯弯,却忽然回身,对向楼上客房走去的胡铁花问道:“对了胡大哥,你还没说,那个沙漠里的老板娘,最后怎样了?” 胡铁花脚步一顿,却摆了摆手,终归,没有说话。 第13章 明月不归沉碧海。 第十三章。明月不归沉碧海。 那个将自己拖住,住在大漠里的小酒馆很多年的老板娘……最后到底怎么样了呢?胡铁花望了望天边的月色,却深深的叹了一口气。 他们提起这个女人,总是说“她拖住了胡铁花”,可是胡铁花后来才明白,自己又何尝不是拖住了她呢?一个女人一生之中能有多少个这样的别人口中的“许多年”?回头再一想想,自己又何尝不是辜负了呢? 胡铁花没有告诉叶且歌的是,这个沙漠边陲的小酒馆,就是那个他住了很多年的小酒馆。他走了之后不久,这里就遭了一次马贼,整个酒馆里的人都没有生还的。而如今的这个,是另一个寡居的女子将之盘下来,重新又开起来的。 故事的结局偏向残忍,对于这种初出茅庐的年轻人,还是留给她一点美好的畅想才好。胡铁花摇摇晃晃的往自己的房间里走,一边走还一边絮絮叨叨的喃喃自语:“问君悔不悔,问君悔不悔?故人不相问,纵悔说与谁?” 若时光倒流,再回到他的挚友请他帮忙的那一日,胡铁花依旧会选择跟他的朋友走。所以,他不后悔,只是心中还是会有愧怍和遗憾罢了。 叶且歌的酒量还需要锻炼,和胡铁花一道喝得晕晕乎乎的,这一夜,她睡得出奇的好。临睡之前,她还在心里默默的盘算着时间,算算日子,大概,这个月她送到京城给阿九的信很快就应当到了,月初就寄出去的给哥哥的信,也该到了吧。 和宫九动辄十来页的回信相比,叶孤城每次给叶且歌的回信总是简短许多。他很少将白云城中的烦心事说给妹妹听,却会反复叮嘱她凡事小心,注意安全,有事就联系白云城的暗桩,不要强撑。 言语虽短,可是叶且歌却同样觉得很窝心。曾几何时,她年少游历江湖,往家中传语报平安的时候,师父也会写下寥寥数语,如斯叮嘱。 那道抱剑观花的修长身影入梦而来,叶且歌在客栈有些坚硬却干净的床榻上翻了个身,嘟囔了一声“师父”。少女的醉颜迷蒙,小小的身子埋进了被窝里,就连睡姿都显得幼小无辜。 而她的那句喃喃,最终被夜风吹散,成为她心底酒后才敢提起的心事。 第二天清早,叶且歌起床的时候,脸上的醉态已经完全褪去,她利落的翻身洗漱,丝毫没有受到醉宿的影响。借着铜盆中的清水,叶且歌检查了一下自己的外表,发觉只是两颊还有些没有褪去的薄红,暗觉总归不算失态。于是她提了自己的两柄剑,往楼下走去。 大厅之中依旧没有几个人,老板娘和几个伙计正在用早膳。见到叶且歌下来,老板娘非常殷勤的给她盛了一碗胡辣汤,对于宿醉之后的人来说,这一碗热气腾腾的羹汤非常酸辣开胃。 和叶且歌之前喝过的任何一种胡辣汤都不同,老板娘炖的这一碗里放了切碎的羊肚,用厚重的香料一起煨得酥烂,临出锅前才撒上胡椒粉和香醋,一口下去,能将人逼出一身的热汗,却又通体舒畅。 叶且歌低头喝汤,老板娘又递给她满满一盘蜜油果子。这是面粉和鸡蛋混合之后油炸,上桌之前淋上蜜糖的一种面点,沙漠里生活的人都将它当做是主食。因为重油重糖,吃了顶饱又易于携带保存,所以近乎是沙漠之中的必需品。 对叶且歌来说,虽然她前世生活在口味偏甜的西子湖畔,今生又成长在水果都能入菜的南海,可是这样的蜜油果子对于她,的确是太甜了。仿佛才刚度过自己生不如死的换牙期没多久,叶且歌还是很爱惜自己的一口白牙的,所以对于那一口都能甜掉牙的主食,她只是浅尝辄止。 举目四望,不见昨天的那位胡大哥的身影。叶且歌不由对老板娘问道:“姐姐,胡大哥呢?” 老板娘嚼着一块果子,颇为随意的道:“这人起得早,这会儿许或是出去练拳吧?小公子今日要去做什么?需不需要奴家陪你啊?” 叶且歌凝心细听,果然听见门外的风声之中夹杂着些微脚步声和衣袂摩擦之声,微微一笑,叶且歌道:“不敢劳烦姐姐,今日在下要去城中的铁矿转一转,一会儿还烦请姐姐给指条路才好。” 一个如此俊俏的小公子认认真真的拜托着一件小事,老板娘咯咯一笑,自然没有不答应的。当即,她饭也不吃了,丢下手中的筷子,到柜台后寻了纸笔,将去那新开采出来的铁矿的路线细细给叶且歌画了出来。 叶且歌连连道谢,结束了自己的早饭之后,便拿着这张老板娘画的地图,背着自己的两柄剑出去了。 精铁矿之所以珍贵,是因为这种铁矿之中的杂质较少,比较容易煅烧。所以每每有精铁矿出世,便会引起诸多锻造之人的关注。然而叶且歌也明白,好煅烧的铁矿并非就是能够锻造出好的兵器,具体如何,她还需要细细看过之后再说。 叶且歌此次是为了给自己和兄长铸剑,那么铁矿适合与否,便是重中之重了。作为锻造术能够得到藏剑山庄大庄主的肯定的叶且歌,她自然是明白自己此次是有空手而归的可能的。 不过,哪怕是真的全然不适合,有这一路的所见所得,也已经足够了。 本着这样良好的心态,叶且歌按着老板娘给的地图,走了大约小半个晌午,终于到了那个心开采的铁矿的入口。 走到了这座铁矿的边缘,叶且歌才恍然明白这里的铁矿没有流通出去的原因了——整个产矿区域都被人重兵把守了起来,开采出来矿石也仿佛全部要运往同一个地方。整座铁矿,俨然已经有了主人,而主人并不希望旁人过来分一杯羹。 叶且歌在铁矿的外围站了一会儿,细心的观察着那些守铁矿的私兵。他们穿着统一的酱色布衣,并没有什么特别值得赘述的地方。只是,铁矿周遭插着的大旗上,西方魔教这四个字带着毫不掩饰的张狂。 西方魔教。 叶且歌静静的注视着这四个字,忆起这是阿九给她讲过的,盘踞在大漠之中的最大势力。这个西方魔教世代蹲据沙漠,从不涉足中原。本是历史悠久的门派,历经沧桑之后也曾经暗淡,不过在这一任教主玉罗刹上位之后,西方魔教的势力迅速扩张,吞并了周遭的很多小势力,如今已经俨然是沙漠的真正霸主了。 环顾一周,叶且歌发现,这些看守的教众武功并不高,她一招风来吴山就能扫倒一大片。可是她自幼出身藏剑山庄,君子如风四个字是已经被浸润进骨髓里的,让叶且歌做那些强盗行径,巧取豪夺旁人的东西,那她真的还是做不出来。 正在犹豫不知该如何是好的时候,一道黑影急速的从她身边划过。那个人的轻功极为俊俏,速度也是常人难以想象的快。 饶是以叶且歌的眼力,也没有看清来人的动作。只有他与她擦身的那一瞬间,那道黑色身影身上散发出来的浅浅的铁腥气却又明明白白的告诉叶且歌——此人是习剑之人。 而且,那时一柄杀过人的剑。即是和叶且歌熟悉的铁的腥凉相比,那剑上的血腥气已经淡到虚无。可是在叶且歌这样的锻造行家面前,哪怕是惊鸿一瞥,一柄剑的前世今生都是有迹可循的。 那道黑影的功夫很俊,速度也够快,可是那毕竟是被重兵层层把守的地方,不多时候,叶且歌便听见了里面刀刃相向的声音,而后,便是那黑衣人有些仓皇的背影。幸而,那些守矿人驱逐的意味大于追杀,在确定那黑衣人已经被赶走之后,他们便没有再继续追下去了。 仿若看了一场闹剧,叶且歌摇头轻笑,顺着地上还没有被黄沙覆盖的浅浅血迹,一路往哪黑衣人逃跑的方向而去。 血迹没有多远便断了,不过饶是这样,还是被叶且歌找到了那个躲在沙窝里喘息着的黑衣之人。 那个人没有戴面巾,只穿了一件在白天就变得很显眼的黑衣,拎着剑就闯入了西方魔教那样的大门派把守的地方,叶且歌摇了摇头,简直不知道该赞他一句初生牛犊不怕虎,还是该嘲弄他太过托大,险些将自己都折进去呢? 不过都是萍水相逢,这两种对待方式或许都不甚合适。 所以,叶且歌放重了脚步,走到了那个沙窝旁。稍稍站定,叶且歌扬声道:“这位……这位壮士,需要帮忙么?” 实在不知道如何形容这人的“壮举”,此刻叶且歌觉得,壮士二字才最为适合他。出于这种心理,叶且歌便将那个黑影称之为壮士了。 沙窝里的人听见了脚步声的时候便已经绷紧了全身的肌肉,陷入了戒备的状态。而如今叶且歌走到了他暂时休息藏身的沙窝旁边,叶且歌甚至能够听见他拔剑的时候剑身和剑柄的细碎声响。 叶且歌停下了脚步,并没有再继续向前。见那黑影半天也不回话,她想了想,便将手中的伤药扔进了洞中,而后道:“那我把药给你了,你自己看着用吧。” 而后,叶且歌转身便要走。 却不想,这个时候,一个身着黑衣的十四五岁少年,踉跄着从那个沙窝里走了出来。 第14章 惊风乱飐芙蓉水。 第十四章。惊风乱飐芙蓉水。 黑衣,长剑,面容若霜雪。 从沙窝里爬出来的少年还有一些抹不去的狼狈,只是他的眼神非常的冷静坚毅。他一步一步的走向叶且歌,对她先是抱了抱拳,说了句“多谢”,而后接过叶且歌手中药瓶,拔开盖子便洒在了自己被划出了一道长长的伤口的肩膀上。 叶且歌给他的药是白云城特产的金疮药,止血消毒都有奇效。唯一让叶且歌不喜的地方大概是,这个药上了之后……会特别的疼。 并不是吃不得苦的娇气少女,只是叶且歌不喜欢疼痛罢了。所以若非必要,她宁可好的慢一些,也不会用这瓶伤药的。 黑衣少年的伤口又深又长,这药洒下去先是剧烈的灼烧感,几乎要让他以为面前这个无事献殷勤的人是要害他。而让这个黑衣少年没有拔剑的原因是,在这阵剧烈的灼烧感褪去后,伤口处真的有一些清凉,还伴随着伤口愈合的些微痒意,的确舒适不少。 叶且歌将这个少年的表情看在了眼里,看看周遭的环境,她直接对那少年道:“还走得动么?我知道这附近有家客栈,你暂且随我去吧。”说着,她也不管这人会不会跟上来,就这样兀自向前走去。 黑衣少年沉默了半晌,对叶且歌抱拳说道:“多谢这位兄台,在下陆小凤。”而后,也跟上了叶且歌的脚步。 叶且歌闻声回望,见那少年脸上虽然没有多余的表情,但是神态已经缓和不少,眼中的戒备虽然仍在,却不似方才那样那般明显了。对他回以一笑,叶且歌道:“我是叶且歌。” 陆小凤点了点头,唤了一句“叶兄”。他的脸色称不上是好看,可是对于帮助过自己的人,他也做不到一直板着脸,于是只能勉强的笑了笑,因为这个笑容,让他因失血本就苍白,又沾满了大漠的风沙的脸变得更加苦涩了几分。 叶且歌也不再多言,迅速的将人带到了老板娘的客栈。 到了客栈的时候,叶且歌还好,跟在她身后的陆小凤却已经近乎要昏迷过去。末了,还是叶且歌仗着自己的一把好力气,连拖带拽的将人弄进了客栈。 见到这两个人,老板娘被唬了一跳,赶忙过来询问试怎么回事。叶且歌摆了摆手,从怀里又掏出一块金子,低声对老板娘道:“烦请姐姐再给这人开一间房,送些热水并一套干净的衣服过去。” 而后,她又对陆小凤说道:“陆兄自己小心些,不要让伤口沾到水,你若是收拾好了便可在房间休息,晚膳的时候我再去叫你。” 老板娘收了金子,忙道:“我让小二上去帮帮这位公子,可还要些金疮药?” 叶且歌看了一眼陆小凤,见他摇了摇头,便对老板娘道:“姐姐不用忙,他自己能应付的。”说着,叶且歌又掏出一瓶补气血的丹药递给陆小凤,叮嘱道:“吃一颗就好,补气血的,吃多了反倒是过犹不及。” 陆小凤再一次道了谢,随着店小二上了楼。 胡铁花仍旧在楼下的一角喝着酒,他静静的看着众人忙活,一直到叶且歌拗不过老板娘的热情,用她给她拧的帕子擦手擦脸的时候,胡铁花才开口道:“你还有随便捡人,助人为乐的习惯么?” 胡铁花自己本就是一个古道热肠之人,面对有困难的江湖人,无论他认识不认识,只要是自己能做的,他总是乐意于去帮助他们的。可是眼下换成了这个小姑娘,胡铁花不免就有些担心,言语里也不自觉的带出了些责备了。 ——他并不以任何恶意去揣度旁人,但是江湖人心险恶,对于一个初出茅庐的姑娘来说,这样疏于防范,并不是一件好事。毕竟,等她真正发现坏人是坏人的时候,一切就已经晚了。 叶且歌知道胡铁花言语中的意思,这种长辈一样的关心,让她觉得心口有些暖意。她拍了拍自己腰间的两柄剑,对胡铁花笑道:“其为人也正,则心正。心能正,则剑能刚而直也。我不认识这个人,却还是能看得出他的剑的。” 胡铁花有些头疼的喝了一口酒,指了指自己对面的座位示意叶且歌坐,这才又道:“我听老爸娘说,你今儿去镇里的精铁矿了?” 叶且歌也不遮掩,直接道:“的确,我此来大漠,便是为了见一见这儿的精铁。”稍微顿了顿,叶且歌继续说道:“若是可用,我大概会用这儿的精铁铸造几柄剑。” 胡铁花捏了捏眉心,叹了一口气道:“我知道你能知道这里有精铁矿,还不远万里而来,家境一定不俗。可是这精铁矿从一开采出来便被西方魔教把控,听你的话的意思,这次你要铸剑的用量恐怕也不小。” 叶且歌抿了抿唇,如实答道:“若是可用的话,大约要二百斤的精铁。”叶且歌说的是精铁而非铁矿,如果换算成原石的话,大约需要足足五百斤。 胡铁花倒吸了一口凉气,眉头也皱得更紧。他打量了一下叶且歌,有些不确定的问道:“你要一次打它十柄八柄的,拿出去卖?” 这自然是玩笑了,叶且歌出手阔绰又衣着不俗,一身气度更是世家方能涵养而出。只是寻常一柄剑最多七八斤重,就是算上损耗和淬炼出去的杂质,锻造一柄剑,二十斤精铁也是足够了。眼前这个小姑娘却一开口就要二百斤,实在是让人想不通她到底要做什么。 叶且歌知晓胡铁花为何如此吃惊,她也没有多言,只是将自己的重剑从腰后解下,递给了他。 胡铁花是习武之人,这些年又一直勤练不辍,所以哪怕叶且歌的这一柄重剑看着骇人,他也是单手接过,又没有用上内力。 猝不及防之下,只听一声重物落地的声响,天祭剑将胡铁花桌旁的土地砸出了一个不深不浅的坑。 胡铁花深吸了一口气,将内力贯通手臂,这才单手举起了方才那个小姑娘随手递过来的一柄重剑。 叶且歌没有笑他,只是将天祭剑接回,重新系在腰后,这才对胡铁花有些无奈的说道:“师门武学必以轻重二剑相配合方才能发挥威力,胡大哥方才看见了,单是这一柄重剑,就足有七十斤重,用料自不必细说。便是我这柄轻剑,虽号称是轻剑,却也要比寻常人用的长剑要重一些。” 胡铁花的叹气声更大了,他往二楼的方向看了一眼,问道:“那小子也是为了铁矿去的?” 想起那人不管不顾的冲入铁矿的入口,叶且歌也有些无语。她“恩”了一声,简单的将自己是如何遇见这人的情况和胡铁花叙述了一遍。 胡铁花喝了一口酒,轻“啧”了一声,却似笑似叹的说了一句“这小子功夫不行啊,要是换成我的话,肯定能抱着一大块精铁矿出来。” 叶且歌有些哭笑不得,不得不提醒道:“可是那却也是没用的,就是你能抱得动像我这柄剑这么重的原石,最后能冶炼出来的,也不过是四个拳头那么大的精铁。唔,正好够半截剑了。” 胡铁花也明白叶且歌未尽的话——纵然是他们一次得手,对于铸剑而言那也远远不够,而下一次,西方魔教的人一定会严加把守,他们再想要去抢一块出来,恐怕就不容易了。 烦躁的抓了抓头发,胡铁花长叹一声:“哎呀,要是这个时候,老臭虫在就好了,他个贼祖宗,一定有办法的。” 叶且歌摆了摆手,正色道“偷鸡摸狗终归不是正道,那样得来的铁矿,也是铸造不出好剑的。” 胡铁花被一噎,半晌之后,只能继续抓自己的头发,嘟囔道:“也不知道这西方魔教的教主是什么毛病,金矿银矿的他不理会,偏生这些年对铁矿把持得紧,半点不让旁人沾惹。” 叶且歌的眉头跳了跳,忽然对胡铁花说道:“那胡大哥,你在这里这么久了,知道在哪里能找到那位西方魔教的教主么?” 不待胡铁花开口,叶且歌又补充了一句:“其实也未必需要教主,只要能找到管铁矿的事儿的人便好。” 胡铁花撑着头思索了一阵,摇头道:“西方魔教教主名玉罗刹,此人行踪诡秘,一身功法更是邪性,据说就连西方魔教中人也很少见过他的真面目。而很不幸,这铁矿之事,貌似是此人亲自过问的,从不见有什么管事儿的。” “那我们跟着那些运送铁矿石的,应当就能直接找到玉罗刹的吧?” 正在这个时候,一道男声从楼上传来。换上了老板娘给准备的新衣,陆小凤的发尾还带着一点水气,只是换过了药又吃了补气血的药丸,这会儿他的脸色要比方才来时要好上不少。 他从楼上走了下来。那一身轻功应当是极好,所以哪怕他没有刻意,足下也没有发出一丝声响。 坐到了叶且歌身旁,陆小凤将自己方才的话重新说了一遍:“我们跟着那些送铁矿的,如何?” 叶且歌望了他一眼,眼光在他腰间的长剑上流连半晌,这才说道:“你的剑已经很好了,没有必要再冒这么大的风险去铸另一柄,也没有必要非得跟玉罗刹那样的人物对上。” 陆小凤的手不自觉的抚过自己的剑,眼神中却带着一种异常的坚定。他缓慢而清晰的说道:“可是,我想要一柄属于自己的剑。” 少年的声线还有些嘶哑,叶且歌注视着他的眼睛,良久之后,叶且歌点头道:“我知道了。” 第15章 潮落平未有风。 第十五章。潮落江平未有风。 胡铁花是很喜欢结交新朋友的人,陆小凤虽然绷着一张脸,可是为人却也并不矫情,叶且歌自不必细讲,若是她第一眼就看陆小凤不顺眼,那她根本就不会浪费自己的金疮药去救他。 于是,到了晚膳时分,三人已经熟络了起来。陆小凤一口一个“胡大哥”、“叶兄”的,叫的比叶且歌还顺畅。 陆小凤进来的时候虽然周身狼狈,但是这会儿拾掇干净了,还是一个很俊俏的少年郎的——不过比那小公子差了些。老板娘这样想着,脸上也开始有了笑模样,热情的招呼三人过来吃晚饭。 这一天的晚膳格外丰盛,以各色肉类为主,兼有新烤出来的馕和老板娘特制的辣酱。老板娘自己熬的辣酱有一些甜味,又辣的恰到好处,叶且歌就着它,足足吃了一整张大烤馕。实在是吃不下了,最终只能忍痛放弃自己昨天满口称赞的羊肉煲。 闲谈之中,叶且歌也算了解了陆小凤这一路而来的经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们的目的都是相同的。叶且歌从南海而来,而陆小凤则从江南而至,最终相隔千里万里的两人在这茫茫大漠的边陲相遇,为的却是同一件事情。 那便是两个人都是为了剑——为了属于自己的剑,这两个人宁愿这般天南海北的奔波,历经艰险,看遍人世百态,且并不觉得辛苦。 而陆小凤甚至比叶且歌用的时间还要久一些,在此之前,他已经踏遍了中原的各处主要铁矿,也收集了不少原石,统一存放在自己在江南的朋友家,只待此番归去,寻一位铸剑名家,为自己铸造一把适合自己的长剑。 叶且歌听着他的叙述,不由有些惊叹。 这番游历下来,叶且歌也知晓了安庆尚武的民风。寻常走在街上,随处可见佩剑而行的路人。甚至是往来商贾,都会有那么一两招绝技,用以行商之路上自保。 这让原本担心自己的重剑太过醒目的叶且歌松了一口气。在满街的行人之中,虽然她的剑夸张了一些,可是众人也只是看看便罢,并不将她的这种“奇特”放在心上。 然而,在这满街的佩剑之人之中,叶且歌却能看出,真正精于此道,或者哪怕是醉心此道的人,乃是寥寥无几。而在叶且歌所行这一路上,这个陆小凤便算是她遇见的第一个爱剑之人。 陆小凤一边说着,胡铁花一边为他斟了一杯酒。原想着叶且歌是个比他小几岁的女娃都尚且不会推辞,他一个十四五岁的半大小子,理应不会拒绝。可是,让胡铁花意外的是,陆小凤看了一眼自己面前盛满了大漠烈酒的小碗,却是摇了摇头。 “喝酒会让我的手不稳。”手不稳就会拿不稳剑,而一个连剑都拿不稳的剑客,又有什么资格说自己是剑客呢? 又看了一眼那边一口下了半杯烈酒的叶且歌,陆小凤不由皱眉道:“你也是剑客。”所以,理应少喝一些。 叶且歌注视着陆小凤认真的眼睛,忽然“噗”的一声笑了。脸上泛起一片醉酒之后的坨红,叶且歌单手撑着下巴,声音很轻:“我的剑,跟你的剑是不同的。” 说着,她一仰头,将碗中的残酒饮尽。而后提起自己的两柄剑,她飞身到了酒馆门前的空地上。屋里的人透过酒馆的窗户,就能那片空地上的人的一举一动都能看的清清楚楚。 叶且歌本就生的极白,此刻是沙漠之中难得没有寒风呼啸的夜。皎洁银白的月光洒在她的脸上,衬得这人的肌肤都要半透明起来。小小的少年裹着一身宽大的白袍,却缓缓的抽出了手中的长剑。 轻剑重剑同时出鞘,剑风挑起一片黄沙。在这淡薄的沙雾之后,一刃寒芒破空而出,抖落更多尘埃,又像是要将眼前的一切都切削得半丝不剩。 黄龙吐翠,九溪弥烟,鹤归孤山……叶且歌一招一招的使出,就宛若这并非大漠,而是她魂牵梦萦的西子湖畔。 最终,重剑以开山裂石之势在空中被抡出了一道半圆,然后在众人都以为这一剑要砸在地上,扬起满天尘埃的时候,叶且歌却忽然提气跃起,整个人在空中拧腰,两条笔直的腿甩出混圆的弧度。 借着这个力道,叶且歌手中的重剑改劈成刺,深深地没入了柔软的沙地之中。 “逍遥此身君子意,一壶温酒向长空。此生若此,拿酒来!” 斜倚着入地三尺的重剑,叶且歌冲着客栈内的人遥遥伸手。她今夜的确有些醉了,醉到恍惚之中还以为自己身处数百年前的大唐。然事实是,月色依旧,世事却早已斗转星移。叶且歌醉了,并非是要借酒消愁。 可是,有些时候,人真的得靠着那些回忆,才能继续走下去。 一壶酒从窗口飞出,稳稳地落在叶且歌的手里。陆小凤已经走到了窗边,他看着窗外倚着剑的那人喝水也似的灌最烈的酒,却不得不承认,这个叶家的少年的确是好剑法。无需假以时日,就是今时今日,此时此地,他依旧没有与她一拼之力。 ——或者说,若是他们二人真的兵戎相向,他陆小凤的剑真的对上叶且歌的,两败俱伤恐怕都是对于他来说最好的结局。 不过幸好,眼前这个人救了他,还成为了他的朋友,他们永远不会有兵戎相见的那一天。 一直板着脸的黑衣少年脸上浮现出了一抹笑意,胡铁花抬起恍若有些因为醉酒而迷蒙的双眼,正好看清了陆小凤的表情。 心中一动,胡铁花灌了一口酒,忽然对陆小凤开口道:“要是有那么一天,你觉得自己拿不动手里的剑了,便到这里来找我吧。” 陆小凤看了一眼自己手中的剑,又看了一眼宛若在说醉话的胡铁花,神情之中有些莫名。 胡铁花却兀自喝酒,不再看他。一直到叶且歌走回客栈里面,胡铁花才像是醉语,也像是叹息一般的说道:“真有那么一天,你来找我,我教你当个浪子。” 胡铁花的眼睛生的极大,又亮又圆,即是此刻他的眼中有着酒醉之后的红血丝,可是在他的目光之下,却仍旧让人有一种被看穿了的错觉。胡铁花的目光扫过叶且歌的剑,最终落在了陆小凤的剑上。 他望了陆小凤的剑一会儿,说了一句恍若酒后之言的话。他说,其实我觉得,当个浪子比当个绝世剑客有意思多了。 也不知道是想起了谁,胡铁花啧啧两声,拿起筷子吃了两口肉之后,又开始继续喝酒。仿若他方才的话,只是酒后的胡言乱语罢了。 陆小凤紧紧的抿起了唇,既并没有答应胡铁花,也没有断然拒绝。他望着方才叶且歌舞剑的空地,又望了望没有风的大漠之夜里,漫天宛若随时要下坠的星辰,眼眸之中有什么仿若一闪而过。 对于胡铁花的话,他其实是不认同的。至少在现在,陆小凤不觉得自己会成为一个浪子。他的目标很明确,他要名扬江湖,要成为出色的剑客。除此之外,陆小凤不觉得自己会走上什么别的道路。 然而他不是叶且歌,自幼生长在江湖之中,对于胡铁花的大名,他还是多少了解的。面对这样一位几近传奇的江湖前辈的好意,他并不会贸然拒绝。 所以陆小凤郑重的点了点头,又煞有其事的对胡铁花道了谢。 胡铁花知道他没有将自己说的话当真,可是却到底放在了心上。也算是达到自己的目的了,胡铁花不再看陆小凤,转而开始和叶且歌喝起酒来——他还是挺喜欢这两个年轻人的,所以,他总想着能帮他们一把,或者至少,尽自己所能的给这两个孩子留一条后路。 叶家的这个小丫头暂且不论,眼前这个姓陆的小子……胡铁花总有一种预感,总觉得这孩子终归有那么一日,还会回到这里的。 不过眼下,有酒有菜有月光,让他们且皆欢笑,暂忘烦忧。 酒到酣处,胡铁花开始荒腔走板的唱起歌儿来,唱来唱去却还是那么一句,叶且歌喝的有些醉了,恍惚只听见有人在那边唱着:“不胜……人间……一场醉。”其声绕梁,简直提神醒脑。 骤然清醒了大半,叶且歌和根本没有喝酒的陆小凤对视了一眼,果断起身,各自回屋去了。而被扔在大厅中的胡铁花,最终被半夜被吵醒的老板娘泼了一杯冷茶,也踉踉跄跄的回屋睡了。 陆小凤和叶且歌的房间相隔不远,两人一道上楼。叶且歌忽然搭上陆小凤的肩膀,问道:“陆兄,你觉得,什么是江湖呢?” 陆小凤还能闻得到叶且歌身上的酒气,可是她的眼底清明一片,让人不觉就变得十分认真。 思索了片刻,陆小凤耸了耸肩,坦诚道:“我也还不知道。”不过他摸了摸自己光滑一片的下巴,低声道:“大概,能学到天下第一的武功,能交到你这样子的朋友,就算是很有意思的江湖了吧?” 叶且歌愣了愣,转而却也笑了起来。她用力的拍了拍陆小凤的肩膀,很随意却也很郑重的说道:“看在我们是朋友的份儿上,你回去也不用再天南地北的寻铸剑师父了,我给你铸一把剑,以酬吾友!” 陆小凤毫不犹豫的点头,丝毫不觉得眼前这个比他还要小上三两岁的少年所言有丝毫张狂夸大之意,也不怕浪费了自己这几年苦心从各地搜罗来的铁矿。毕竟,叶且歌是他的朋友,他又为何不信任自己的朋友? 看着陆小凤脸上的表情,叶且歌脑海之中有一柄剑的雏形一闪而过。她飞快的跑进房中,掏出纸笔,再抬头的时候,竟已经是晨光熹微。 朝阳初升,窗外一道身影一闪而过,饶是叶且歌,也并没有发现丝毫不妥。 第16章 天光云影共徘徊。 第十六章。天光云影共徘徊。 那一道人影的速度很快。若只是快也便罢了,毕竟这江湖之上,轻功俊俏的人并不在少数。可是在熹微的晨光之中,那道身影竟然与空气融为了一体,再也寻不见踪影了。 青天白日的骤然发生鬼神之事,若真让人瞧见了,少不得要起一身冷汗。 很快,在一座气势恢宏的宫殿之前,那个人重新显露了身形。他的双脚有规律的踩中面前的青砖,直到他走到门前的时候,那座沉重门豁然洞开。 借着清早的阳光,这才能看清,这是一个带着大兜帽,身着宽大的白袍的男人。兜帽遮住了他大半张脸,但是仅仅他露出一角的下巴,就能窥见这人该是如何英俊。 男人的脚步很轻,可是在他进入这座宫殿的那一刻,方才还在软榻上闭目养神的少年却猛地睁开了眼睛。从软塌上坐起来,少年望向了来人的方向。 “你看见娘……咳,阿叶了?”少年的声音还带着些变声期的嘶哑,一边和男人说这话,他一边顺手从一旁取过了一盏清水,慢条斯理的小口小口呷着——这般的容貌,这样的气派,不是原本应该远在盛京的太平王世子宫九,又能是谁呢? 男人摘下了兜帽,露出了一张和宫九长得极为相似的脸。大约是不喜欢这种相似,父子两人彼此对望,一齐撇了撇嘴,别过脸去。 取过了另一个茶盏,男人喝了一口,用一双一蓝一黄的鸳鸯眼瞥了一眼宫九,这才皱眉道:“她出身叶家,和阿鸢也只得两分相像,你居然说她是你娘转世,真的是魔怔了么?” 宫九缓缓抬眸,目光如炬的在玉罗刹身上细细打量。玉罗刹身为西方魔教的教主,已经许多年没有人敢如此放肆的注视他了,偏生对面的却还是他唯一的儿子,是他最心爱的女子留给他的唯一血脉,让他无可奈何。 天下能看透玉罗刹的人不多,如今也只剩下宫九一个。宫九嗤笑一声,似乎在笑玉罗刹佯装镇定。一字一句的,他对玉罗刹说道:“她是三月初三的生辰,那一天,你知道是什么日子。”那一日,正是他娘的忌日。 玉罗刹的手指微微一颤,却依旧冷笑着不说话。 宫九继续道:“娘说她是最后的藏剑,传承至她断绝。可是,你看见她的那柄重剑和轻剑了。” 玉罗刹轻哼了一声,昨夜所见的那人月下舞剑的画面在他的脑海之中挥之不去。他的阿鸢身体不好,藏剑传承至她那一代,武功心法也已经散落,她能够继承的,只有锻造之术。 然而,阿鸢的心愿,却是有朝一日能够拿起轻重双剑,重现先祖荣光。这是阿鸢的愿望,也是永远的遗憾。所以没有人知道,玉罗刹在看见那个小姑娘流畅的挥舞着手中造型奇特的双剑的时候,带给他的震颤。 有那么一瞬间,他真的以为那是他的阿鸢——她回来了,为了完成未完的心愿。 可是玉罗刹很快清醒,的确,那个小姑娘和阿鸢的声音一样,念出来的那句“逍遥此身君子意,一壶温酒向长空”也是阿鸢总挂在嘴边的。甚至,她还完成了阿鸢一直想要做的事情,重现了已经断绝了数百年的藏剑剑招。 可是,终归是不同的。斯人已逝,音容减远。然而寒暑更迭,他的阿鸢却一直在他的心里,哪里都没有去过。 蠢儿子来信说什么找到了阿鸢的转世,玉罗刹本就是不相信的。只是心头也曾经有过妄念一闪而过,所以他还是去看了那个被他儿子一口咬定是娘亲的转世的小姑娘。 看过了之后,终归也只是失望罢了。胸口涌起一股涩意,玉罗刹对宫九摆了摆手,不想再说话。 宫九没有理会玉罗刹让他闭嘴的意思,径自说道:“而且,她还精于锻造,这一次来大漠,她就是为了寻精铁矿,为自己锻造新的武器的。” 玉罗刹猛然睁开眼睛,对于这个自己唯一的儿子,也难得的沉下了声:“我答应过你娘,凡是我势力范围之内的铁矿,都要让她先选。” 曾经玉罗刹和叶鸢有过这样的约定,这才诱哄着那个女子不远万里来到大漠,最后两人相知相恋,才有了宫九这个孩子。而如今他的妻子不在了,那些作为聘礼的铁矿,也被玉罗刹封存了起来,每年出产的原石都被收入他的内库,半点也不流通。 在玉罗刹心中,他并不在乎那些铁矿会带来多少利益。那些铁矿真正存在的意义,就是用来缅怀他的妻子。所以,绝对不许旁人染指。 宫九并不畏惧玉罗刹的怒意,他的脸上浮现出一抹满足而愉悦的笑意,固执道:“没错,她就是娘啊。” 玉罗刹面色更黑,他冷哼一声,却豁然起身道:“那好,我现在就把那个叶家的小姑娘娶进来,明年就给你添个弟弟。” 听见这话,宫九本没有什么反应,却在看见玉罗刹那一夜全白的头发的时候猛地醒悟。他用力一拍桌子,吼道:“不行!” 宫九虽然长在平南王府,可是一身的功夫却是玉罗刹亲自传授的。他本身又是加之天赋异禀,盛怒之下出手,那石桌骤然碎成了一堆粉末。 玉罗刹挑了挑眉,顿住了往外走的脚步,嘴上仍不饶人的道:“怎么,怕你弟弟抢了你位置?” “谁稀罕。”宫九拍了拍手上的□□,皱眉道:“你不行,你太老了。若是有一天你不在了,娘会伤心的。” 玉罗刹:……逆子! 阿鸢,我能掐死这个小崽子么?被儿子直白的嫌弃的玉罗刹被气得眼前一阵黑,好不容易深吸了一口气,稍微平静了情绪,这才缓了过来。 唇边的笑意更冷,玉罗刹对宫九嘲讽道:“怎么,嫌我老,那是你要自己娶她?” 宫九的脸上这才闪现出几分少年人的青涩,他的表情空白了两息,转而变得通红……是被气的。 “我宫九自认不是什么好人,却也不能当那没人伦的畜生!让你儿子变成畜生,对你有什么好处?!”还在变声期的小少年一瞬间破了功,嗓音也变得格外的刺耳尖锐了起来。 少见自己儿子炸毛的时刻,玉罗刹站在一旁静静的欣赏了一会儿,脑中却在飞速的分析着如今的情形。 他知道那不是阿鸢,可是他儿子却似乎认定了这个叶家的小姑娘就是他娘的转世。造成这一切的原因,却也怨不得旁人——谁让当年他看不得儿子颓丧消沉,非得强迫那臭和尚对儿子说了什么“来生”、“转世”之类的无稽之谈呢? 了解自己儿子到底是何等固执,事已至此,玉罗刹也不想和儿子因这等小事闹掰。若是旁人与他所要这里的矿藏,那么哪怕是说动了他的儿子,玉罗刹也是会一掌把人拍飞的。可若是叶家的小姑娘…… 玉罗刹心念几转,端起已经凉了的茶呷了一口,面露几分嫌弃,却终归还是对宫九说道:“罢了,她大概要用五百斤原石,你是要直接给她也好,拿去卖白云城一个好也罢,全当做你娘宠你了。” 被他爹忽然转变的态度弄得一愣,宫九反而有且狐疑的看了玉罗刹一眼。按照他爹的说法,这些铁矿都是他娘的东西,那么交给他五百斤,也的确是他娘在宠他。可是按照这人的偏执程度,这样轻松放行本就是一件奇怪的事情。 父子两个已经摸透了彼此的心性,平素相处又比寻常父子更多了些火药味儿——宫九埋怨玉罗刹没有照顾好他娘,让他娘早早去了。而玉罗刹虽然没有埋怨宫九的出生带给他妻子身体的虚弱,可是终归是心怀芥蒂的。 更何况这两个人本就是极为相似,无论是容貌还是心性,武功乃至手段,两个人都仿若是一个模子刻出来。而太相似的人难免会彼此厌恶,然而因为那个名唤“阿鸢”的女子,他们又是全天下最亲近的关系。 不能真的将对方置于死地,于是给彼此添堵什么的,就成了常有的事情。他爹这次这么轻易的就答应了,如何能不让宫九心生警惕。 玉罗刹瞥了宫就一眼,一下子就明白了他在想什么。冷哼一声,玉罗刹伸出手指叩了叩桌面,挑眉的表情变得有些邪气:“怎么,我没告诉你,你娘出身南海叶氏?” 叶家子嗣稀薄,玉罗刹的妻子叶鸢虽然不是嫡系一脉,但是却是那一代叶家唯一的女子,当初玉罗刹拐人到大漠,被白云城追杀了整整十年,一直到宫九出生,白云城才终于承认木已成舟,不得不撤下了追杀令。 宫九的眉心跳了跳,深觉他爹一定是故意的。 他娘尚在的时候,他们相处的时间总嫌不够,询问日常琐事,传授武学基础,还没有倒出空来与他说起自己的身世。不用说他娘的母族了,就连“西方魔教”这四个字,也还是他八岁之后,玉罗刹亲自说给他听的。 再长大一些,宫九也只当他娘的那个“叶”,是藏剑山庄庄主叶孟秋的那个“叶”,却从未往白云城的那个“叶”上联系过。 南海,白云城,白云城主叶孤城。阿叶,娘亲。 一团事情搅和在了一起,宫九深吸了一口气,只觉自己的头都要痛了。 第17章 高楼送客不能醉。 第十七章。高楼送客不能醉。 宫九得承认,自己的确是玉罗刹的儿子。所以野心这种东西,他们父子二人都不缺。到了自己十一二岁,武功小有所成的时候,宫九的目光就已经不仅仅是放在江湖的方寸之地了。 所以,白云城三个字,就像是一把大锤子,猛地敲击着宫九的脑袋,让从来从容不迫的九公子一时间都有些头痛了——他好不容易寻到自己娘亲的转世,又怎么能把她放在那样危险的境地之中? 白云城,白云城,可是那背后,那又岂止是南海的一座古城而已? 心绪连翻涌动,宫九捏了捏眉心,终归有了决断——这白云一城,他终归是要走一趟了。传闻叶孤城对自己的幼妹极好,甚至到了溺爱的程度。宫九这一次倒要看看,这“传闻”到底有几分的可信度。 玉罗刹:……都说了那不是你娘。 也知道自己轻易劝不住这个蠢儿子,正巧如今他教中还有些小虫子要清理,强留下这臭小子就难免他会给自己捣乱,玉罗刹索性不再理会宫九的动作,随他去了。 再说,自己和阿鸢最遗憾的事情就是没有再生一个小女儿,如今看着蠢儿子这幅“傻【划掉】儿子【划掉】哥哥”的样子什么的,还是挺有意思的。于是,玉罗刹完全没有任何心理负担的连带着五百斤的原石,将自家儿子丢去了南海。 宫九再不停歇,方才到了他爹这里不过一日,便又匆匆踏上了去往南海的旅程。临走之前,他还给叶且歌留了一张字条,告诉她可以启程回白云城,不必在此勾留了。这张字条也的确是到了叶且歌手里,却是用一种宫九完全没有想到的方式。 昨夜酣然畅饮,可是晨光熹微的时候,叶且歌还是如常起来练剑。在客栈门前的空地上,陆小凤比她早了一步,已经缓缓从腰间拔出那柄长剑。见到叶且歌也来了,陆小凤微微有些诧异,旋即便收起手中长剑,对叶且歌微微拱手,将这片地方让给了她。 叶且歌连忙推辞,陆小凤却已经二话不说的走到了客站后面的另一块空地上了。 望着少年的背影,叶且歌不由小声嘟囔了一句:“还以为你要和我切磋的。” 陆小凤握着剑的手紧了紧,脚步也稍作停顿。很快,他的唇边又扬起了一抹似有若无的笑意,转过身来,陆小凤对叶且歌道:“昨日叶兄的剑招,陆某已经见识过了,的确是自叹弗如。” 他说这话的时候,脸上的表情很平静。若是真的要说清他的眼中有什么的话,那应该是一份欣喜,那种有了既定目标的全然欣喜。他定定的望着叶且歌,对她郑重道:“假以时日,陆某若是自觉可以与叶兄一战了,还望叶兄不吝赐教。” 叶且歌也被他专注的神态感染——她已经很久很久,没有见过除了自家兄长以外的,如此对剑痴迷专注的人了。就连剑招卓绝的阿九,叶且歌也没有从他身上感受过这份热爱和赤诚。 所以,她不由的会以微笑,也对陆小凤抱拳道:“南海白云城,静候君至。” 陆小凤怔了怔,旋即有些释然。他脱口而出道:“白云城主叶孤城,是你兄长?”这话在旁人眼中或许是失礼,毕竟贸然盘问另一个人的身世,总是不够礼貌的。可是陆小凤和叶且歌是朋友,既然是朋友,就理应如此直接坦诚。 也的确没有什么不好承认,叶且歌点了点头。 陆小凤眸光微闪,旋即笑道:“叶家孤鸿,且歌是你的字?”若是怕引人注目而稍稍隐瞒身世,的确没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陆小凤自幼就在江湖中长大,对这位叶家小公子的做法也表示理解。 他自顾自的帮自己找好理由,叶且歌反倒不知该如何解释了。张了张嘴,还没有说出来话,陆小凤便已经随意的点了点头,兀自练剑去了。 叶且歌无奈的笑了笑,再一次在心里默念了一句“对不起小堂哥(好像又让别人误会你的身高了qaq)”,便也不再纠结,自提了轻重双剑,练剑去了。 作为一只叽萝,叶且歌需要承认,在盛唐的时候,最让她头疼的门派就是明教了。而在数百年之后的安庆,叶且歌没想到自己还会遇见明教。 在她练剑的时候,骤然感觉到了一股窥探的视线。那视线如影随形,让叶且歌周身寒毛竖起。看了看周遭,她却没有发现丝毫可疑的人的身影。此刻客栈之中的老板娘和伙计已经开始忙碌,不欲伤及无辜,叶且歌抿了抿唇,握紧手中的双剑,脚下轻点,很快离开了客栈所在的范围。 身后没有脚步声,甚至没有人行动之中呼吸微微的错乱之声。叶且歌一点一点放弃了自己的视觉,嗅觉,以及任何感觉,而独独将全部注意力都放在自己的双耳之上。双耳补偿性的变得更加敏锐,可饶是这样,她却还是察觉不到对方的半点行踪。 冷静。冷静。冷静。 叶且歌握着双剑的手沁出一丝冷汗,就连与兄长那样的高手对战的时候,对方都不曾给过自己如此的压迫感。 忽然,一身金黄的剑气从她的周身爆出,十柄长剑悬于她的头顶,成守护之意。长剑悬而不发,叶且歌扬声道:“前辈既无恶意,何不出来一晤?” 历经数月,叶且歌的心剑比之当初于叶孤城对战之际要更加纯属一些,可饶是这样,她还是觉得心中有些不安——对方还未现身便已迫出她的心剑,又岂会是好相与之辈? “传闻数百年前,藏剑大庄主叶英以双目已渺为代价,得悟心剑。如今你这小姑娘双眸明睐,想来这心剑也领悟不到几分。不过藏剑传承凋敝……你能如此,也是不易了。” 带着几分慵懒的男声从叶且歌身后传来,在扬起的黄沙的掩映之下,一道身着宽大白袍,脸上带着面具的身影渐渐展现。时隔数百年,那身衣袍已经有了些微的变化,可是叶且歌还是一眼就从衣着上认出了对方的身份——这是一只明教。 作为富有的二小姐,曾经饲养过一只喵萝妹子的叶且歌,在见到明教的时候,几乎是下意识的就想往外掏小鱼干。不过在腰间摸了个空,叶且歌猛的就醒悟了过来。 听到对方提及自己的师父,叶且歌的神色里不由带上了一抹郑重与打量。 大约被小姑娘谨慎的神情取悦了,男子摘下兜帽,任凭一头银丝被大漠之中的风吹乱。 他今日连双刀都未带,显然并不是来找叶且歌打架的。所以,当玉罗刹一步一步向着叶且歌走过来的时候,叶且歌周身的肌肉都绷得很紧,却到底没有往后退。 倒还算有几分阿鸢的气度。很满意叶且歌的神态动作,玉罗刹伸手拍了拍叶且歌的头,像是一个温和无害的长辈一般的对叶且歌说道:“回家吧,你要的那五百斤原石,我已经差人给你送回去了。你现在启程,那些原石大约会比你快两日到白云城。” 觉得对方的话里信息量有些大,叶且歌的脸上难得的出现了几分茫然的神色,就连玉罗刹恶意的揉乱她整齐束起的高马尾,也没有多做挣扎。 玉罗刹一声轻笑,忍不住伸手戳了戳叶且歌的额头,难得好心情的对她解释道:“本尊便是西方魔教教主,怎么,原不是还叫嚷着要来寻本尊,这会儿却傻愣愣了的?” 叶且歌眉头微皱,偏头躲过玉罗刹还要戳过来的手指。好歹不愿意失礼于人,她拱手道:“还多谢教主慷慨,且歌斗胆问一句,教主可是明教后人?” 若是明教后人,那今日这人的慷慨,或许还能解释。可若是不是……未免这人会有后招,且他直接挑破自己和白云城的关系,与其给白云城留下后患,那些原石还不若不受。 玉罗刹语气中的笑意更甚,他的身影倏忽消散而后又倏忽出现,一招暗尘弥散已经说明了一切。伸出手指卷了卷叶且歌方才被他揉乱的长发,玉罗刹说道:“明教乃是我西方魔教前身。不过那五百斤原石……呐,算是姑父送予我们小且歌的见面礼吧。” 叶且歌认识的那群喵们,说话都带着一些这样甜腻亲昵的语气,所以对于这人说的“我们小且歌”,叶且歌倒是见怪不怪。可是他说的一句“姑父”,却让叶且歌有些惊奇的睁大了眼睛, “吾妻叶鸢。” 仅仅是四个字,玉罗刹说出,却带着一种别样的温柔缱绻。叶且歌心头一动,骤然想起自己入叶氏祠堂祭拜的时候,见到的那块牌位。 叶氏阿鸢,叶家人是按未嫁女的名分给她立的牌位。在安庆,未嫁女是不能出现在宗祠,而需要另葬他地的。然而这位表姑,牌位却紧挨着家主,与家主夫妇享同等的祭拜——足见叶氏一族对她的怜惜爱护,绵延生死,永不断绝。 却原来,这位表姑已经嫁人了么? 叶且歌猜测这大概是一件有些悲伤和遗憾的事情,牵动了自己心底的散乱思绪,叶且歌眨了眨眼睛,对面前的这个白发男子唤了一句“姑父”——无关所谓的见面礼,也无关那些不被人提起的旧事,只冲着时隔多年,这人言语里依旧湮灭不了的悲伤和眷恋,这一句“姑父”,他是当得起的。 玉罗刹的手微微一顿,竟是片刻的怔忪。良久,他轻轻的拍了拍叶且歌的头,低声道:“好孩子。” 玉罗刹心想,他的阿鸢,如果能听见这声“姑父”,应当也是高兴的吧。他笑了笑,却有些悲伤和寂寥。 第18章 北斗阑干南斗斜。 第十八章。北斗阑干南斗斜。 虽然明知对方不是蓄意讨好,但是玉罗刹不得不承认,他真的被这孩子的一声“姑父”取悦到了。 想了想,玉罗刹从怀中掏出一物,依稀是个玉牌模样,便要递到叶且歌的面前来。还不待叶且歌看清那是何物,玉罗刹忽然掌心一翻,又将那玉牌收入了袖中。他摆了摆手道:“算了,这玩意给你也是给你招祸,你还有个不争气的表哥,日后要是有什么难事,随便丢给他便是。” 毫不在意的拿儿子做了人情,玉罗刹在叶且歌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身影又是一闪,很快隐没了痕迹,消失在漫天的黄沙之中。 叶且歌轻啧了一声,忽然想起了前世自己那个有些不着调的爹。不过也幸好,她爹虽然有些不着调,可也正是因为如此,她才能长在师父身边,却也算是……因祸得福? 想到了自家师父,叶且歌笑了笑,丝毫不觉将自己的亲爹归为“祸”的那一边有什么不妥。 和玉罗刹告别之后,叶且歌擦了擦方才自己因为剑意化形而沁出的薄汗,稍微收敛了一下心情,转身客栈走去。 客栈里,胡铁花和陆小凤已经在桌边坐好,见到叶且歌走进来,胡铁花最先嚷道:“我说小叶啊,你今天可够慢的,再磨蹭一会儿,你也不用去找什么劳什子的西方魔教教主了啊,直接过来吃晚饭就得了!” 叶且歌注意到,虽然胡铁花嘴上这样抱怨着,可是他和陆小凤的碗筷同样干净,桌上的烤包子也有些凉了,显然两人都是在等她的。不由有些歉意,叶且歌快步走到桌边坐下,一边擦手一边说道:“胡大哥说的是,今天我和陆兄也的确不必去寻西方魔教的教主了。” 陆小凤微微挑眉,有些诧异对方居然会放弃了。 还未等陆小凤说些什么,叶且歌继续道:“方才我已经和教主见过面,那铸剑的原石已经被送往白云城了。” 不顾两人惊诧的目光,叶且歌对陆小凤道:“如今天气寒凉,哪怕是白云城也不宜开炉铸剑,陆兄的剑我已有成算,来年中秋,陆兄还往白云城一晤。” 陆小凤是很体贴朋友的人,虽然他还有些讶异这西方魔教的教主为何会如此好说话,不过叶兄既然不愿意细讲,他也便不再多问。对叶且歌微微点头,陆小凤道:“那还要劳烦叶兄了。” 略作停顿,陆小凤道:“我观叶兄虽然出身南海,可是却有一丝江南口音。来年吾等白云城相会,体会海天澄澈之后,不若同游江南,定然很有趣味。” 江南啊……叶且歌有一瞬间的恍惚,却应下了陆小凤的邀约。 此事已了,叶且歌和陆小凤以及胡铁花相互告别,三人兴起而聚,离别之时却也有些惆怅。然而相伴一程之后终需各自上路。都是豁达之人,于是在离别的怅然之余,三人也徒生一抹再聚的豪情。 不得不说,玉罗刹的这份“见面礼”,的确给叶且歌省了不少事。她盘算了一下日子,眼见年关将近,然而若是快马加鞭,应当还是赶得上和兄长堂哥一起过除夕的。 叶氏子嗣凋敝,如今到了叶孤城这一代,也只得叶孤城、叶孤鸿和叶且歌三人。叶且歌出门在外,叶孤城屡次来信相催。她自己也不想错过这个难得的团聚之日,所以和来时的晃晃悠悠、东走西逛相比,叶且歌的归程明显加快了脚程。 也是她幸运,去往白云城的船只唯有叶氏的商船。而临近腊月,白云城的商船已经大多停航,叶且歌却恰巧遇见了去时搭乘的那一条。老掌舵老远就看见了码头上徘徊着的叶家小少爷,连忙招呼她上船。 来时载满了货物的船只,这会儿已经空了。船行的速度更快了几分,在腊月二十八的这天清早,叶且歌终于踏上了久别的白云城的土地。 忠叔一早就得了消息,原想着早些派人去接自家小姐,却不想城主听闻幼妹归来,竟特地提早半个时辰练剑,然后去码头亲自迎接,而孤鸿少爷也跟着去凑热闹,一同跟着自家堂哥去接小堂妹了。 于是,叶且歌一下船,看见的便是人声稀疏的码头上,站着两道修长的白影。在看见小堂哥和自家兄长差不多的身量的时候,叶且歌小小的心虚了一下,不过很快就加快了脚步,冲着那两人奔去。 叶孤城张开双臂,将许久未见的香香软软的妹妹抱了满怀。一贯冰冷若霜雪的男子,这会儿眼中也荡漾开一抹柔情。他像是抱小孩一样的抱起小小只的幼妹颠了颠,嘴角微抿,有些不满的道:“瘦了。” 叶孤鸿险些被小堂妹随手丢过来的重剑砸中了脚,手忙脚乱的扶好小堂妹的重剑,一扭头便看见在家严肃刻板,几乎成为自己童年阴影的大堂兄的那副让人牙酸的表情。 叶孤鸿:……虽然小堂妹很可爱没有错,虽然小堂妹离开家半年多很想念没有错,可是大堂兄你不要忘记你高(霸)冷(道)剑(总)客(攻)的人设啊喂,你这样真的让人感觉很惊悚啊啊啊啊啊啊啊。 大约是叶孤鸿脸上的表情太丰富多彩,不情不愿放下幼妹的叶孤城冷冷瞥他一眼,用实际行动教育了孤鸿小少年什么叫“重女轻男”。 叶且歌看着两人暗觉好笑,用小肉脸蹭了蹭兄长的胳膊,然后又跳起来勾了勾小堂兄的脖子,接过他手里的轻重二剑,三人一道往城主府走去。 一路上,叶且歌愉快的对两位哥哥说着一路见闻,兴致高昂到连叶孤鸿偶尔出言挑衅都没有引发她的一轮惨无人道的“砸砸砸”。 一年多没有被小堂妹砸砸砸了,叶孤鸿还有些不适应的望了叶且歌一眼,轻“啧”一声道:“歌儿今天这么温柔和顺,都差点让哥觉得你做了什么对不起哥的事情了呢。” 不得不承认,孤鸿小少年,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你真相了。 不过这种话,叶且歌是不会当着他的面说出来的。端着一副再正常不过的妥帖笑容,叶且歌轻声有礼的说道:“是堂哥多心了。” 已经见过了来访的金九龄的叶孤城默默将幼妹拽到自己身侧,对叶孤鸿道:“闲话莫叙,今日还需祭奠先祖,莫误了时辰。” 叶孤鸿从小最惧怕的便是大堂哥,他父亲去得早,是这位大堂哥真正让他体会到什么是“长兄如父”。所以叶孤城发话了,叶孤鸿也再不敢造次,乖乖的走在了叶孤城身边的另一侧,三人一道往城主府的叶氏宗祠而去。 看到宗祠里摆着的那位表姑母的牌位,叶且歌郑重的为她敬了三炷香。在跟兄长请求要在宗祠里多呆一会儿后,叶且歌细细帮着那块牌位拂去了一点微尘,低声道:“姑姑,姑父很爱您,您开心么?” 没有人回答她,叶且歌笑了笑,轻轻哼着路上学的一句小调:“易得无价宝,难得……有情郎。” 少女的声音并不娇脆甜美,反而有一种介于少年与幼童之间的模糊。可是她哼着的小调婉转动人,并不是她在路上听见的那般哀婉凄凉。 一阵微风吹过叶且歌的面颊,恍惚之中,她看见一个身着白色轻甲的女子笑着摸了摸她的头。而等她再眨眼睛之后,一切却又疏忽不见。 叶且歌笑了笑,转身走出了祠堂。 玉罗刹所言不虚,那些原石,的确比叶且歌早到几日。城主府里的老人们都有些纳罕,也不知运送这些原石的公子与自家城主说了些什么,城主居然破天荒的让一个外姓人入祠堂祭拜。更破天荒的是,那个公子大摇大摆的“参观”了自家小姐住的院子,虽然并没有进小姐的闺房,但城主大人居然没有拔剑。 唯有在城主府当了多年老管家的忠叔从那人的相貌之中窥见了一丝端倪,他长叹了一口气,出手封了那些下人的口,不让他们乱嚼舌根。 他没有见过这个公子,却不难窥见此人的来历——毕竟,多年以前,白云城下的那个长达十年之久的追杀令,上面的图像还是他忠叔亲手画的呢。如今这位公子和那人像了九成,又执意祭拜自家表姑奶奶,其身份何须多猜,自然不言而喻。 只是,宫九这次想要见见他家阿叶的打算到底落空了。除却是西方魔教教主之子,他还有另一层身份,那就是太平王世子。太平王世子一贯体弱多病,寻常皇家仪式自然无需参加。所以宫九才让那假世子代替。 太平王丧妻之后,对王妃留下的这两个孩子格外愧怍,知道儿子爱玩儿,他又时常要巡视边关,少在京城,所以对于宫九的这些“小把戏”,寻常时候太平王都是纵容的。 只是十五的元宵宫宴非同小可,那假的肯定是不成的。无奈之下,宫九只能早早启程,回京去了。 出于某种心思,叶孤城并没有告诉自家幼妹,这些原石是被宫九送来的。叶且歌也只当玉罗刹打发手下而已,并没有多问。 转眼便过了年,距离春暖花开的日子,似乎越来越近了。 第19章 正逢天下无风尘。 第十九章。正逢天下无风尘。 南海的气候十分炎热,过了年关,叶且歌伸手感受了一下屋外的温度,只觉片刻功夫便是掌心微烫。思量再三,她在清早与兄长一同习剑之后,便言说自己要开炉铸剑了。 叶孤城望了望天边灼热的日头,叮嘱了一句:“不要逞强”,而后径自带着叶且歌一路西行,至一竹叶茂密之处方才停下。 叶且歌定睛一看,这里居然已经搭好剑炉,一应器具也准备得妥当齐全。叶孤城也知铸剑是一件十分辛苦的工作,所以他还在铸剑室旁边另建了一间屋室,期间摆设与叶且歌的房间无异,随时供她休息。 无需言谢,叶且歌对兄长笑了笑,动作娴熟的点开了炉火。 叶孤城看着她忙碌了好一会儿,终于缓缓转身,去处理自己的事情去了。 如今临近三月,马上便将是幼妹生辰,叶孤城本想着等叶且歌开炉之后与幼妹一同庆生,却不曾想到,等到他再见妹妹之时,南海最熬人的盛夏已经过去,莫说叶且歌在花朝节的生日,就连这一年的中秋,她都险些错过了。 没错,那是开炉之后,叶且歌便开始闭关。 当在剑庐伺候的下人将这个消息传递给叶孤城的时候,叶孤城刚刚挫败了那群在白云城周遭窥探数月的剑客。用剑尖挑了一人的衣袖,果然见那人皮下隐约痕迹。心中有了计较,叶孤城对匆匆而来的忠叔复又问道:“且歌要闭关?” 忠叔本在冷冷的看着地上的尸首,这会儿提起自家小姐,面上便不由浮现出一抹心疼。 摸了摸自己花白的胡子,忠叔对叶孤城絮叨道:“可不是,之前靠着啃干粮喝凉水过了一月还不够,这会儿还说什么要闭关铸剑。又不是没有手艺绝佳的铸剑师父,还用小姐亲自出手么?那孩子本来身体就弱……”说至此处,忠叔的不由有些哽咽。 其实忠叔没有说完的话是,大小姐一个身娇体弱的女儿家,本就因为夫人早产而先天不足,身子羸弱,若是再这么熬下去,有了个三长两短的,日后他到了地底下,该如何和老爷夫人交代啊。 ……呵呵,管家,我们认识的好像不是同一个大小姐。 站在忠叔身后的护卫们脸皮抽了抽,纷纷低头收拾地上的尸首,不敢再偷听一句话。 叶孤城皱了皱眉,面上浮现出一抹忧思。不过最终,他并没有道剑庐去将幼妹亲自揪出来。他的妹妹,并不是养在深闺的大小姐,她是能够与自己比肩的剑客。所以,她的道,她必须自己追寻下去,而哪怕他是她的家人,也没有阻碍她的资格。 在叶孤城和忠叔的担忧之中,日子到了八月。在八月初五的这一天,白云城主府的剑庐之中忽然爆发出一阵异响,被精心搭建的静室轰然倒塌,传来一阵“霹剥”声响。 叶孤城眉心一跳,披起外袍便往竹林方向疾奔而去。挥开眼前弥漫的尘土,叶孤城皱了皱眉,寒星一样的眸子之中更添一抹冷色。 搜寻片刻,却依旧不见幼妹踪影,叶孤城瞳孔微缩,上前就要一剑掀飞已经倒塌的墙壁。 就在这个时候,他敏锐的听见了几声呛咳,手中剑招一收,叶孤城定定的注视着声音传来的那处地方。 正面坍塌的墙壁并没有躲过被一剑挑飞的命运,只是挑飞它的,是一柄通体幽蓝,造型古朴,似冷又偏暖的长剑。叶且歌以内力灌入这柄长剑,竟让那蓝光更胜,而剑柄之处的古兽也仿若要跳脱而出,撕咬这世间的万物。 叶孤城的目光从这柄剑落在了周身有些狼狈的少女身上。她比大半年前要更加清瘦了一些,眸子却依然很亮——不,那是璞玉褪去了石壳,骤然焕发出了夺目的光彩。 叶孤城的呼吸微微一顿。他知道,自己是一柄剑,却没有如此真切的感受过,他的妹妹亦然。 或许叶家人与剑本就是不解之缘,剑气凝聚成了他们的骨骼,浸润在筋骨肌肉之中,然而浅浅蛰伏,藏入心间。然后,他们需要静待,静待长剑出鞘的那一日,静待自己成为叶家的绝世神兵。 而这一刻,叶孤城感觉到——与他血脉相连的小姑娘,如今已经初露锋芒了。 “好剑。”叶孤城伸手将叶且歌从废墟之中拉了出来,抬手为她拂去发间的一点微尘,也静静的端详着这一柄毁了剑庐方才出世的长剑。 本就是好剑。叶且歌挑眉一笑,毫不客气的收下了兄长的夸奖。而后,她又像是想起来什么一样,将手中长剑递给叶孤城,而后身姿灵巧轻盈的重新跃进了那片废墟之中,掀开一地的碎石乱瓦,从里面抱出来两个匣子与一柄重剑。 那柄重剑一看便知是和那幽蓝长剑是一对,两剑周身的纹路仿佛,唯一有差别的便是重量相差甚远。叶且歌将手中的匣子重新递给叶孤城,而后将轻重双剑系于自己身侧,后退两步,叶且歌笑道:“哥哥,如何?” 半年而已,小姑娘仿佛又长大了一些,她的眉眼之中盛满了英气,带着一点洒脱。她是自由的,无论见过多少沧桑,有过多少背负,她依旧是自由的。 不知怎的,叶孤城忽然萌生出一种“吾家有女初长成”的感觉。眼前的小姑娘还在笑盈盈的等他的答案,于是叶孤城也微微弯起了嘴角,点头道:“甚好。这双剑可有名?” 叶且歌的手拂过了两柄新剑,眼中划过一抹怅然。只是那怅然转瞬即逝,叶且歌缓缓道:“轻剑青君,重剑碧王,乃是昔年家中长辈心爱之剑。今日勉力一试,虽无蓝焰地火神炉,却侥幸再现碧王青君的风采。” 叶孤城点了点头,了然道:“南海虽无蓝焰地火,煤炭却与中原不同。大量焚烧之下,也应能模拟出七分蓝焰了。” 叶且歌点头,转而从叶孤城手中接过一个匣子,指着另一个匣子对叶孤城道:“此次从大漠得来的铁矿,乃是寒铁,且歌自幼长在兄长身侧,铸此剑之时,亦有感于兄长那一招天外飞仙。辗转数月,锤炼千次,此剑乃成。兄长可以一试。” 叶孤城轻轻的“恩”了一声,打开了装着剑的木匣子。 入目,乌鞘的长剑正静静的躺在匣中。对于叶且歌来说,是等待着兄长初试此剑,然而对于叶孤城来说……却是故友重逢。 前世,这剑伴他十数载,最终被赠与西门吹雪。也正是这一柄剑,没入了他的心口,结束了他沉重的一生。而如今重来一世,这柄剑终于又一次到了他的手中。 叶孤城从匣中取出这柄剑。他的心绪一时纷乱,手却更加的稳。目光一寸一寸扫过这柄寒若月华的长剑,叶孤城似乎叹息一般的出声道:“此剑乃海外寒剑精英,吹毛断发,剑锋三尺三,净重六斤四两。” 重来一世,换了一个铸造之人,重量长度却分毫不差。叶孤城有些叹息,却又暗道一声“理应如此。” 白衣的男子长剑出鞘,手腕抖出一朵干净利落的剑花,身形却宛若流云一般腾挪辗转。细细看来,他的招式并没有十分复杂,只是寻常的劈、挑、勾、抹、刺,然而他的动作却实在是太快,快到让人仿若只能看清他飞起的衣袍一角。 叶且歌被叶孤城的剑气冲击,几乎是瞬间被他感染,想要拔剑而出,与兄长一道试剑。 可是,全天下没有比叶且歌更懂叶孤城的人。如今拿着自己新锻造的那柄剑的男人,褪去了平日对自己的三分温柔,整个人宛若和手中的寒剑融为一体。他足下轻点,腾挪辗转,动作看似轻灵,却仿佛要破开眼前的迷蒙,脱去心中的桎梏,抚平百年的心事。 叶且歌明白,唯有此时,兄长最需要的不是谁的陪伴,而是独处。他要与自己对抗,因为那是他自己的心事,就非得他自己解决才行。 抱起了另一个剑匣,叶且歌转身,将一林的静谧留给了兄长。 她的兄长睿智而强大,冷静且自持。叶且歌相信,他一定能心结得解,一往无前。而在此之前,他们其他人,就只要站在他身后支撑着他,注视着他就好。 转日,白云城主闭关。月余而出,剑术大有进益。 叶且歌在兄长闭关的时候,便接手了白云城的诸事。曾经她总是帮着兄长打理这些,也算熟手,更何况在前世,她过了二十岁,便帮着长辈一同管理藏剑山庄,所以很多事情做起来并不费力。 只是偌大一个白云城,诸事繁杂,又临近中秋,到底有些繁忙。兄长闭关,小堂哥又是一贯不回白云城过中秋的,叶家只余叶且歌一个人,过与不过都没什么意思。 因而这一年的中秋,叶且歌过得和往日并没有什么不同。寻常兄长在的时候,虽然他们兄妹二人也只是说些闲话,可如今就连一个说闲话的人都没有,叶且歌不由便有些怅然了。 中秋这一天,她喝了些酒。迷蒙之中,故人旧事入梦而来。梦中,叶家的孩子吵吵闹闹,一口一句“大师姐”的管她要糖葫芦吃,而天泽楼前,师父一身金黄轻甲,白发若雪,双眸轻阖,抱剑静静的听着他们笑闹。 叶英很少开口,唯有叶且歌被那群熊孩子们抱着大腿爬上了肩背,踉跄着险些站不住的时候,他才会轻咳一声,让他们莫要胡闹,顺手将自己的徒儿解救出来,妥帖放在身侧。 “师父……” 浅浅的呓语被咬破于唇齿,一滴泪却倏忽砸了下来。叶且歌揉了揉酸涩的眉眼,望着千百年来唯一不变的圆月,怔愣出神。 她永远不会与人提起,今夜那句被她狠狠压下的话是——师父,且歌想你了。 第20章 春潮带雨晚来急。 第二十章。春潮带雨晚来急。 中秋节那一日,叶且歌备下了好酒,却最终没有等到陆小凤。 她承诺给陆小凤铸的那柄剑已经完成。不仅如此,这一次,叶且歌一口气铸造了四柄剑,却是为了三个截然不同的人。 第一柄,乌鞘古剑,是为至亲所铸。寒铁塑为骨骼,淬三分亲情,故有余温尚在。冷冽无双之余留三分韧性。 世人皆道,叶孤城是白云城的毕露寒芒,泠然而不可欺。然而在叶且歌心中,叶孤城却始终是宽和睿智的兄长。这一柄为白云城主所铸的剑,淬炼的,却是叶且歌前世今生对家人的牵挂与钟情。 第二柄,是一柄软剑,叶且歌为它命名为“别霜”。这是为陆小凤所铸的剑,比寻常男子佩剑要长寸许,却要窄上一寸。别霜,别眉间心上三尺寒霜。 虽然和陆小凤相识日浅,但是叶且歌感觉得到,那个少年其实并不如他脸上表现得那样冷心冷情。 ——难得的是少年心性,难得的是锦年相逢。叶且歌以至刚至热之火淬炼寒铁,铸成这柄软剑。世人多以长剑为正道,软剑难控而莫测,于是便被世人诽谤成阴邪。叶且歌所铸的别霜剑偏生自有风骨,只是多了七分风流。潜意识里,叶且歌只觉这才是适合陆小凤的剑。 而最后两柄,则是叶且歌为自己所铸造的碧王青君。碧王乃四庄主心头所爱,青君则是三庄主少年所用,后三庄主得无双剑,便将青君交给叶且歌的师父叶英。青君剑一直被叶英妥帖收藏,直至叶且歌一十有五,初出江湖的时候,师父才将此剑赠与她。 叶且歌重新铸剑之时,脑海之中一闪而过的便是自己少年时候的佩剑。于是,在没有蓝焰地火神炉的情况下,叶且歌拼着炸裂剑庐,侥幸铸成此剑。 六月铸剑,叶且歌固然辛苦,却也有所悟。正想与陆小凤再论剑道,却眼见与陆小凤约定之期已过,仍旧迟迟不见他来白云城,叶且歌不由有些担心。 思虑之下,叶且歌甚至都派出一队白云城的暗卫,准备到中原寻陆小凤。只是这队暗卫却没有走很远,便在与在白云城一海之隔的码头上找到了受伤昏迷的陆小凤。 白云城的暗卫们将他带回了白云城。叶且歌看过他的伤势,不由有些怔愣——陆小凤伤在后心,而他的伤口,分明是他随身的那柄剑才能刺出的。 一个剑客被自己的剑从背后所伤,这期间发生了什么,叶且歌不必猜测,也知道并不是什么让人愉快的事情。 陆小凤醒来的时候,看见的便是坐在桌边煮茶的叶且歌。他的伤口已经被妥善的包扎,只是还是会有一些烈火灼烧一样的疼痛——一如他初见叶且歌之时,她递给他的那一瓶药给他带来的感觉。 “叶兄啊,我忽然有些同情你了。” 伤口实在痛得厉害,陆小凤苦笑一下,重新躺倒在床上。 叶且歌正细心听着炉中水沸的声音,时机稍纵即逝。她还不想浪费难得的龙团茶,所以并没有接陆小凤的话。 在听见水泡轻微碎裂的声音之后,叶且歌动作迅速的提起了烧水的壶,在火上有微悬了一会儿,手腕轻转,将水落成一线,倾入紫砂小壶之中。 做完这一切,叶且歌方才微微侧头,对陆小凤轻轻的“嗯?”了一声。 陆小凤仰躺着,忍着伤口的疼痛,将一只胳膊枕在脑后,而后道:“你们叶家的金疮药,都这么疼么?我真可怜你啊,从小到大一定都不敢受伤。” 不敢受伤么? 叶且歌垂下眸子,将碧色的茶汤倒入杯中。作为白云城大小姐的时候,自然是练剑割破下手指,都会被忠叔一通念叨。而作为正阳首徒……每一次受伤,师父都会细心给自己上药,之后的几天,虽然没有减轻她的功课,可是却会时刻留意着她,不再让她莽撞弄伤自己。 那个时候仗着年幼,叶且歌甚至会幼稚的故意在练剑的时候受些不轻不重的小伤,然后赖在师父怀里,耍赖让他给自己上药和吹吹。 每每这时,师父总会无奈的摸摸她的脑袋,却不经意就会流露出几分让叶且歌贪恋的温柔。 一直到自己十七岁那年,在大漠受了重伤,被人抬着送回了藏剑山庄。那一次,是第一次叶且歌真的看见自家师父生气。她休养了大半年,师父便大半年没有对她说过一句话。 叶且歌这才知道事态的严重,拖着刚刚养好的身体,在剑冢跪了整整一天一夜,方才听见师父叹息一声,将她拦腰抱起。 “爱惜己身,不莽撞行事,你可知道了?” 叶且歌木着双腿,却听见了师父清冷的语调。她的脑海一片空白,一直到被师父抱回了房里,叶且歌才嗫嚅道:“徒儿知错。” 叶英拍了拍她的脑袋,语气却温柔了一些:“且歌,你若是出了事,家里的人都会担心的。”微微顿了顿,叶英叹道:“为师……也会担心的。” 从那之后,叶且歌就一直小心不让自己受伤。虽然知道此生妄念,求之不得,可是叶且歌……终归不舍得让她家师父为自己担心的。偌大一个藏剑,他要操心的事情太多了,自己又怎么能再让他困扰呢? 可惜到了最后,叶且歌终于还是在自家师父面前伤了。洞穿胸口的一刀,横断生死,再无回旋的余地——也让她,连一个对师父认错的机会都没有。 旧事翻腾,叶且歌端着茶盏的手微微一顿。指尖热茶滚烫的温度唤回了她一点神志,叶且歌低头轻抿了一口碧色的茶水,轻轻将方才因为陷入旧事而走神的失态拂开。 望着床上仰躺着的,同样在走神的陆小凤,叶且歌故作叹息道:“可惜了你受伤不宜饮茶,御用的龙团茶,就是白云城也所有不多。” 陆小凤:……qaq所以你为什么要在我受伤的时候煮这么香的茶。 抽了抽鼻子,陆小凤只觉自己唇齿干涩,哑了嗓子,陆小凤道:“若是没有酒,给我杯白水也好。” 叶且歌喝茶的手微微一顿,半年之前这人劝着她“剑客不宜饮酒”的场景还历历在目。一扫陆小凤空空如也,在不见那柄他从不离身的剑的踪影的时候,叶且歌隐约明白了个大概。 起身从另一个白瓷壶里倒出一小碗水,叶且歌走到了陆小凤的身前。 入口的水温热,一看便是有人精心准备的。陆小凤心中熨帖,将碗里的水喝了干净。 “还要?”叶且歌接回了那只碗,对陆小凤挑了挑眉。 陆小凤摇了摇头,重新躺了回去。他仰躺在床上,目光看似集中在床顶,实际上却是没有焦距。十七岁的小少年满心满眼的迷茫,不是旧日的冷淡如霜雪,却是十足的无措。 叶且歌在窗边看了陆小凤片刻,转身坐回桌边。又喝了半盏茶,感觉浓醇的香气洗润肺腑,叶且歌这才问道:“发生了什么事?” 陆小凤像是被惊醒了一样,扭头看着叶且歌,他苦笑道:“我还以为你不会问。” 叶且歌回望他,轻叹道:“我原本不想问。”用手支了下巴,叶且歌继续道:“可是你似乎很想说。” 被眼前的“小少年”清冽的目光注视着,陆小凤的眼眸闪了闪,最终将自己从别后的遭遇对叶且歌缓缓道来。 从大漠出来之后,他去见了一个朋友。那个朋友也是一个剑客,年纪比陆小凤大了十八|九岁,剑术高超,家财万贯。他很喜欢结交像陆小凤这样年轻的江湖人,也不吝啬于帮助他们。甚至,陆小凤手中的这柄剑就是他赠送的。 他们两年未见,先是畅谈了这些日子的遭遇,又比了剑。这两年,陆小凤的成长可谓是一日千里。两年前他不是那人的对手,两年后,他已经可以险胜那人半招。 那人叹了一句“后生可畏”,而后又热情的留陆小凤在他府上住些时日。陆小凤自然应下,也是在这段日子,他遇见了一个那人府上的小丫鬟。那个姑娘温柔甜美,对陆小凤恰到好处的好奇,又不动声色的倾慕。 于是,后来发生的事情很自然。陆小凤的那位“朋友”很爽快的将那个丫鬟的卖身契交给了陆小凤,又说以后要喝他们的喜酒。 一切本来很美好。美好到后来陆小凤再想起,总会怀疑若是没有那件事,如今的陆小凤,还会是陆小凤么? 变故是发生在他带着那个小丫鬟登船的清晨。没入自己后心的一剑让他猝不及防,而唯一能够接触到自己的剑的,除却那个女子,不做第二人想。 倒地之际,陆小凤看见那位“朋友”的脸。他本不必来,而他来,便是要让陆小凤死个明白。 却原来,那人之所以喜欢结交初出茅庐的江湖人,便是要暗中观察他们的潜质。一旦发现有人可能超过自己,他便会暗下毒手。索性这人天赋不低,这么多年来像是陆小凤这样倒霉的,也不过只有一两个。 一两个初出茅庐,声名未显的年轻人,在他们真正扬名天下之前被人悄悄扼杀,根本就不会有人留心。 陆小凤听完这人的话,心里凉了大片。 “相识一场,陆某就不给你添麻烦了。”说着,他咬牙跳入海里,血染红了大片海水。那人等了一会儿,看海中没有动静,方才离开。 而他离开之后,有特殊闭气方法的陆小凤便爬上了一艘商船,断续昏迷了不知多久,一直到那商船有人发现他,他才塞给了那人自己身上所有的银子,叫那伙计给他送些饭食,到距离白云城最近码头再叫他。这也是为何他会出现在那个码头的原因。 至若而后来的事情,叶且歌便都知道了。 听完了陆小凤的叙述,一时之间屋子里没有人说话,只能听见窗外海浪翻滚的声音 第21章 雨洗东坡月色清。 第二十一章。雨洗东坡月色清。 叶且歌没有说话,因为她不知道说些什么。 与陆小凤相比,她实在是太过幸运。出身藏剑,让她从小就生活优渥,并没有体会过什么民间疾苦。而整座藏剑山庄中的人,也都友善和乐。至若十五岁出庄,几经生死,却也幸运的从未见过人心险恶。 ——叶且歌的亲人,都是护她爱她之人。叶且歌的朋友,都是肝胆相照、性命相托之辈。她听说过江湖人心险恶,可是,那却也只是听说过。 叶且歌实在不知道,自己该如何去安慰被所谓朋友捅刀的陆小凤。可是她也明白,这个时候陆小凤需要的,或许并不是安慰,而是沉默。 良久之后,陆小凤用胳膊遮住了自己的双眼,低声问叶且歌:“叶兄,你说,到底什么才是江湖?江湖扬名就真的那么重要么?” 重要到可以让“朋友”与“道义”这两个词染上污秽,重要到可以去追逐名利而忘了自己的初心。想想当年信誓旦旦说要名扬江湖的自己,陆小凤忽然觉得有些可笑了。 叶且歌轻轻的抿了抿已经凉了的茶水。浅碧的茶汤带着一丝苦涩,让她的声音也有些凝重。无名指划过杯口,叶且歌垂眸,似叹似怨:“大概,人才是江湖。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吧。” 犹豫了半晌,叶且歌还是对陆小凤说道:“第一个问题,那你从今以后,还会信任朋友么?” 床上的陆小凤坐了起来,他踉跄着走到了叶且歌身前。因为他觉得,这些话,需要注视着叶且歌才能说得出来。他说:“叶兄,陆某只要有像你这样的朋友一日,便永远不会去怀疑自己的朋友。” 说着,他似乎要透过了叶且歌,看到很多很多的人。仿佛只是一瞬,却又仿佛过了很久,注视着叶且歌澄澈的眸子,陆小凤将自己生平所交细细的过了一遍,然后,他轻声说道:“只是,从此以后,有些人却再也没有资格称为我的朋友了。” 其实,问出那句话之前,叶且歌大概已经知道这个答案了。她将陆小凤扶到床上躺下,自己又弯腰从桌子后面拿出了一个剑匣。 没有打开剑匣,也没有将之递给陆小凤。叶且歌只是将这个剑匣放在自己的膝盖上,然后对陆小凤问道:“第二个问题,从此以后,你还要用剑么?” 被自己的剑刺穿后背,对于谁来说都不是很好的体验。而就在方才的那一瞬间,叶且歌从陆小凤的眸子中已经看出了一种变化。 一个人,是否真的能在一瞬间改变?至少叶且歌觉得,陆小凤是能的。他是她遇见过最豁达之人,这种豁达不是历经世事之后的看开,而就是他的性格本身。 在那么一瞬间,叶且歌没有在陆小凤的眼中看出来恨意——事实上,只要陆小凤还是一个人,他便是有理由去恨的。自己第一次结交的挚友,自己第一次心悦的女人,这两个人的联手背叛,在他最柔软的地方下刀,留给他最难堪的伤口。他是完全有理由去恨去怨的。 可是陆小凤没有。因为,他是陆小凤。 在他的眼中,叶且歌看到的是一瞬间褪去的急躁。曾经大漠之中的陆小凤,眼角眉梢都是跃跃欲试的急切,也毫不掩饰自己想要名扬江湖的野心。可是这一瞬间,他眼中对名利的追逐彻底褪去,一时之间,竟澄澈得宛若稚子。 没有着急回答叶且歌的问题,陆小凤却说起了一个看似全然无关的话题:“都说江湖人容易遗忘初心,可是叶兄,我想试一试,看看自己能不能一直初心不负,不行难与人言之事。” 何事不惧人言?茫茫江湖,就是那些德高望重的武林名宿,恐怕也不敢说自己一生没有做过一件不惧人言之事。然而此刻,陆小凤这样说着,叶且歌却忽然觉得,他是可以做到的。 目光有些惋惜的看着叶且歌手中的剑,陆小凤伸出了自己的手,对她道:“剑乃伤人之兵,从此之后,我就用我这几根手指安身自保便可。”却终归有些黯然,陆小凤低声道:“总不见得有人能夺了我的手指,再过来戳我吧?” 像是被这个说法取悦,陆小凤躺在床上,不由的笑出了声。不想却牵动了背后的伤口,让他“嘶”了一声。 问题已经有了答案,叶且歌用手拂过那个剑匣,注视着陆小凤。片刻之后,叶且歌颔首:“好。” 略微一顿,叶且歌将那剑匣打开,露出里面的软剑,对陆小凤郑重道:“此剑名曰别霜,重三斤四两,长六尺三。陆兄既然已有决断,今日叶某便将之封入剑冢。” 陆小凤愣了愣,转而又跟着笑开。他最后一次看过那柄剑,像是在和十七岁之前的自己诀别。半晌之后,他轻声说道:“有劳叶兄。” 从此之后,他将不再用剑。此剑为他而铸,也因他只能在剑冢之中蒙尘。虽然遗憾,却也算是郑重高别。 同是剑客,封剑入冢的意义,陆小凤和叶且歌都懂。这是陆小凤自己的决定,无论他做了怎样的决定,作为他的朋友,叶且歌只要支持他就好。 陆小凤的伤好了之后,他离开了白云城,转而重新回到了大漠。叶且歌知道,他是去寻胡铁花了。 有的时候叶且歌会在想,是不是在初见的时候,胡大哥就已经预料到会有这么一天,所以帮着陆小凤准备了一条谈不上是退路的退路呢?然而这个问题,始终没有人能够解答。 叶且歌唯一能够期盼的事情,便是哪一日与陆小凤再见。至若那时,这个初见时候冷若霜雪的少年剑客会变成何种模样,却已经不是叶且歌能够预料的事情了。 虽然江湖朝堂一派暗潮汹涌,占尽先机的白云城主也在推波助澜,蛰伏不出的九公子依旧在暗处搅乱浑水,西方魔教的势力也还在无限扩张。男人们都在大展拳脚,蠢蠢欲动,然而对于叶且歌来说,白云城中的这两年,依旧是十足安稳的两年。 在这两年中,叶且歌每日照旧的练剑,有的时候遇见瓶颈,便会找兄长指点切磋一番。偶有所得,也会在白云城外的山洞之中闭关。那是她进几年才发现的地方,是海边难得的干燥,出洞又是海天辽阔,让人心胸豁然开朗。而叶且歌在洞中冥想静坐,听四海潮声,听阵阵鸥鸣,也会有所感悟。 在藏剑山庄,叶且歌其实算作小辈之中很能“静”的人。她自幼长在叶英身侧,她出生那一年,便也叶英出关的那一年。出关之后的叶英,洗去了一身锋芒,剑势更加圆融贯通,再添七分守护之意。 所以很多时候,叶英是沉静的。一个幼小的徒儿并没有给他的生活带来多少动静,除却叶且歌三岁以前有侍女帮忙照顾,一直到叶且歌十五岁,叶英的天泽楼里,也只有他们师徒二人久住的身影。 藏剑门人,包括老庄主都说,正阳首徒叶且歌,心性澄净执着,自幼便比寻常的孩子更能忍受宁静。 然而他们都说错了一点,叶且歌不是天生就能忍受宁静,而是在师父身边的时候,她从不觉得孤独。 除却闭关修心,堪悟剑道,叶且歌最常做的事情便是回复友人们的来信。阿九的,陆小凤的,胡大哥的。 阿九的来信是固定的一月两封,每一次都是厚厚的一沓。信的内容很杂,并没有什么固定的内容。他窗前的海棠花开了,他吃到了一家很美味的糕饼,他遇见了一个剑法不错的剑客。甚至是他习武的时候不慎折断了一根指甲,都会在信上碎碎叨叨的写给叶且歌知道。 最初的时候,两人通信还是用信鸽。可是盛京与南海毕竟路途遥远,宫九的信件又实在是太沉重,到了如今,传递两人通信的已经变成了专门训练过的鹰隼。 宫九的信,叶且歌每一次看都会想笑——分明相遇的时候,是个对谁都彬彬有礼的小少年,如今熟了才发觉,这人怎么如此会撒娇呢?自觉重来一世,心理年龄已经可以是宫九长辈的叶且歌无奈的笑了笑,却不觉被这人激发起了身上难得的母性光辉。 要知道,虽然正阳大师姐叶且歌是个红颜满江湖,一言不合就抡着重剑砸砸砸的暴力藏剑,可是却也是最受小师弟小师妹们喜爱的温柔大姐姐呐。一不留神契合了宫九的心理预期,于是这人对自家小表妹撒起娇来,就更加不遗余力了。 一直到他给叶且歌来信的鹰隼从一只变成了两只,恰巧被白云城主发现,然后不由分说的斩落了一只之后,宫九才有所收敛,控制了自己每次寄信的长短。不过……暗搓搓给这个便宜表哥找点儿麻烦什么的,宫九还是很不遗余力的。 胡大哥的来信,与其说是来信,不若说是夹在陆小凤的信件中的寥寥数笔。从白云城离开的一年中,陆小凤都窝在大漠的那家小酒馆里。胡铁花教了他很多东西,譬如喝酒,譬如他的成名绝技——蝴蝶传花七十二式。 然而胡铁花做的最多的事情,却是慢慢开解陆小凤。伤口已经存在,捂着就只会化脓。而心里有一条会化脓的伤口的人,一辈子都不会快活。胡铁花难得的遇见一个和自己眼缘的年轻人,不忍让他一辈子都从那场背叛里走出来。 像是终于找得到了自己要走的路,在陆小凤与胡铁花话别之后的短短一年,江湖之中一个使得一手漂亮的手上功夫的年轻人声名鹊起,“四条眉毛的陆小凤”和他的灵犀一指一道,名扬江湖。 名扬江湖呐。想起三年前的那个客栈里,少年清亮坚定的眼神,叶且歌翻着陆小凤最新给她来的信件,微微笑了笑。 第22章 昨夜微霜初渡河。 第二十二章。昨夜微霜初渡河。 陆小凤给叶且歌的来信,虽然没有宫九的那样夸张,可实际上也委实不短。在信里,他简略的说了说最近自己一年的经历,又重新提起了与叶且歌的江南之约。 江南啊…… 叶且歌的眉眼微微一动,心中有无数的念头翻涌而起。 今生今世,她还从未至江南,可是西子湖畔的灵山秀水早已浸入她的骨髓。如今她方才十五岁,却领略过南海的海天辽阔,体会过大漠的滚滚风沙。然而终归不能忘的,却是西湖的九溪十八涧和那里无数次梦回的景象。 近乡情更怯。许或便是这个原因,叶且歌日思夜想,却一直不敢涉足哪里。而至若更深一层的原因,便是大概叶且歌自己也明白,岁月无情,青史云烟,六百年的岁月,已经足够沧海桑田了。 纵使她故地重游,数百年的时光也终将那里她熟悉的景物尽数抹去,更勿论那些在尘埃深处埋骨的故人。 所以,她不必回去,她又何必回去? 其实以白云城的势力还有叶孤城对幼妹的宠爱,只要叶且歌想,重建藏剑山庄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可是叶且歌并不愿意——即使她重建了梦中才会出现的亭台楼阁,可是她该到哪里,再去寻她的姐妹叔伯。她该到哪里,再去寻心底的那个天泽楼去抚琴静坐,抑或抱剑观花的身影呢? 可是终归是不能平的心事。于是当陆小凤对叶且歌如此邀请的时候,叶且歌心中所起的第一个念头并不是断然拒绝。 师父曾教导过她,君子非无欲、非不争,乃无愧于道义、无愧于己心耳。 旧年师长的教诲犹然在耳,时至今日依旧片刻不敢忘记,叶且歌深吸了一口气,觉得自己是时候不再逃避,往那令她魂牵梦萦的江南走一遭了。 心中已经有了决断,重新翻开了陆小凤来信的第二页,叶且歌继续看了下去。 第二页信,陆小凤开始对她说自己被卷入的一个案子。那个案子发生在大通钱庄,正是朝廷与江南首富的花家一同开设的最大的一家钱庄。近几个月来,大通钱庄一直收到假银票,而因能够制造银票雕版而被怀疑的人,正是陆小凤的朋友朱停。 陆小凤因为朱停而被卷入了这个案子而不得不也掺和进来,最终顺藤摸瓜的查到了极乐楼,又查出了此案真正的祸首乃是破马刺洛马和大通钱庄的钱掌柜。 所幸因祸得福,陆小凤因此案而结交了一个难得的知己,那便是江南花家的七公子,花家七童花满楼。 陆小凤细细将这个案子写与叶且歌看,叶且歌却只想揉揉太阳穴。因为她实在不知道,自己该有什么表情——就在几天前,她方才听见了这件事情的另一个版本,而那个版本之中的苦主,并不是陆小凤说的江南花家,而是……宫九。 宫九在信中跟叶且歌抱怨说,自己名下的一处产业被一伙人平白搅黄,为的便是一件和他毫无干系的假银票案。 和宫九相识的时间也不短了,叶且歌并不愚笨,所以虽然当宫九是知心的朋友,却也不会将此人看作是小白花。她是不担心这人会吃什么亏的,如今从陆小凤那里知道完整的故事,叶且歌便更不觉得宫九无辜——若宫九真的清清白白,那假银票也不会从他的极乐楼里流通出去。 两面都是她的朋友,宫九和陆小凤这两人要是真的对上——呵呵,叶且歌抱剑静立,觉得那个时候,自己恐怕只能抱歉的站旁边围观了。 摇头轻笑,叶且歌继续往下读陆小凤的信。 大约是这位花公子的确是人品不俗,之后的满满一页纸,陆小凤都来重点叙述这位花公子是如何的妙人。若非笔墨有限,自己才力又实在不济,叶且歌毫不怀疑,陆小凤会给她画上一幅那位花公子的工笔画一同让飞鸽传过来。 信的最后,陆小凤还说,两年之前的南海中秋之约,他未能如约而至,甚为遗憾,还请叶兄今年中秋往往杭州府百花楼一聚,他必备上好酒,与叶兄不醉不归。 正在这个时候,叶且歌的房门被人推开。叶且歌对来人并不意外,毕竟这个时候,能够如此自由的出入她的房间,还不被忠叔扔出去的,除了自家两位兄长,并不做第二人想。 叶孤城进来的时候,便看见幼妹手中擎着两张纸,正在垂眸读着。他瞟了一眼,发现并不是宫九惯用的骚包洒金宣,于是便知是陆小凤的来信了。 对于陆小凤这个人,虽然前世间接的使他功败垂成,也造成了他的身死,可是叶孤城也需得承认,那是一个让人讨厌不起来的男人。所以,在发现自家幼妹和这人长期保持着“笔友”关系,而这么久了,这人也还一直以为孤鸿那小子字且歌之后,叶孤城便没有再理会这个人。 虽然陆小凤风流的名声在外,不过叶孤城借给他两个胆子,料他也不敢欺负自家妹妹的。特别是最近一年幼妹剑术突飞猛进,近乎已经可以和重来一世的他比肩之后,叶孤城从第一眼看见早产的那么小小只的妹妹开始,就一直如影随形的“我真的能把这孩子平安养大么”的自我怀疑终于减轻了少许。 看了一眼眼前十五岁的小少女,叶孤城竟诡异的产生了一种成就感——他不仅把这个孩子拉扯长大,而且还长得很好,一手剑术纵横中原也鲜有敌手,再不怕被谁欺负了去。 摸摸了叶且歌柔软的发顶,叶孤城瞥了一眼陆小凤来信的末尾,沉默了一下,叶孤城对叶且歌道:“且歌,要出去么?” 叶且歌顿了顿,用头顶轻轻蹭了蹭兄长温暖的掌心。将陆小凤的来信折好,忽然对叶孤城问起:“哥哥,你知道江南花家的七公子么?” 叶孤城揉着幼妹头顶的手微微用了一些力,继而一下子将人托起放到了书桌上,然后自己顺势坐到了叶且歌方才坐着的位置。 这是兄妹二人都习惯了的姿势,每每他们在书房有重要的事情要谈,就会选择这样的坐姿——没有办法,十五岁的少女身量依然娇小,叶孤城又是男子之中都少见的高大,只有这样,两人才能堪堪保持对视。 两双相似的眼眸之中映出彼此,叶孤城沉声道:“且歌对他有兴趣?” 感觉到兄长声音中的不对,叶且歌愣了愣,转瞬又像是想起了什么似的笑出了声音。她伸手环住了兄长的脖颈,居然很是郑重的保证道:“哥哥放心,且歌还会在家里烦你很久的,不会那么急着嫁人。” 她的这番话说的又直接又干脆,没有半点女儿家的娇羞。也不怪叶且歌,毕竟她出身藏剑,总是以君子之风要求自己的,至若什么女儿矜持,她当真是半点没有。 叶孤城面上划过了一丝尴尬,心中却觉得窝心。这是他的妹妹,是他唯一的亲人了。虽然知道难免有那么一天,他会亲手将妹妹交到另一个男人手里,不过却也只是知道而已。至少现在,叶孤城还没有考虑过妹夫这件事。 等到……,左右那个时候,天下儿郎都可以任他家且歌挑选,而他亲手养大的幼妹,始终是值得最好的。 “不烦。”闷声说了这么一句,又伸手在叶且歌的后脑处揉了揉,叶孤城轻轻的叹了一口气,将人扶正坐好,这才道:“白云城和花家有些往来,不过为兄也只见过花家二、五两位。花七之名,只略有耳闻。” 叶且歌已经能够预料大抵如此,所以也不觉失望,接着道:“那哥哥可知,这人真的目盲?” 叶孤城点头:“的确如此。” 叶且歌的手指轻颤了颤,继续问道:“那他可用剑?” 听到这儿,叶孤城倒有些诧异了,他不禁怀疑陆小凤对自家幼妹说了些什么,以至于自己妹妹居然想要去寻花七……呃,莫不是要比试一番? 虽然有些不明所以,然而叶孤城依旧如实道:“听闻是会用一些的,不过花家明面上是商贾之家,实际上却是以暗器见长,花七的一招流云飞袖,远比他的剑要出名。” “暗器啊……”叶且歌亮起的眼眸不觉暗淡了一些。 江南。目盲。性子温柔沉静,举手投足之中都是大家之风。虽然明知可能只是巧合,可是这样的相似,还是让叶且歌仅仅读了那几个陆小凤信笔写下的文字的时候,心便跳漏了一拍。 她想着自己既然都能重来一世,那为何师父不能呢?她甚至还牵强附会的奢望着——自己这些日来心绪不定,反复想起前生旧事,是不是就是故人相逢的预兆呢? 只是兄长的三言两语便打破了叶且歌的幻想。她的师父,是藏剑大庄主叶英,因为他是叶英,所以注定一世藏剑,永远不可能将手中的剑放下。 更何况,前世唐门与藏剑的恩怨虽然稍作了断,可是师父对唐门却也没有好感,哪怕重来一世,也不可能去使用暗器的。而这位花七公子以一手流云飞袖出名,便定然不可能跟她家师父有什么关联。 摇头苦笑自己贪心痴傻,叶且歌却依旧对叶孤城郑重道:“哥哥,我决定往江南一行。陆小凤与我约在中秋。” 叶孤城虽然对幼妹保护周密,却从没有禁锢她的想法。作为一个真正的剑客,闭门修心或者行万里路,都是个人选择罢了。所以,对于叶且歌的决定,他并没有反驳,而是起身出门,亲自为妹妹打点一切。 只是,即使心知幼妹的能力并不弱于自己多少,即使心知陆小凤气运好到惊人,可是叶孤城终归是不能全然放心的。 离开书房之际,叶孤城不由叮嘱道:“万事小心,不许逞强。” 叶且歌心头一暖,轻轻的“嗯”了一声。 叶孤城继续道:“定期来信,闲事……”顿了顿,叶孤城终于没将那句“闲事莫管”说出口,他轻咳一声,道:“闲事随心,有麻烦了联系暗卫。” 自家妹妹从来乖巧,出门在外也从未做过什么诸如“甩开暗卫”的胡闹行为,这倒是让叶孤城安心了一些。 叶且歌点了点头,却冲过去踮脚抱了抱忧心不减的兄长,最终两人一道并肩走了出去。 那一天,南海的落日余晖,将一高一矮的两个影子拉得很长。 第23章 岂知书剑老风尘。 第二十三章。岂知书剑老风尘。 叶且歌在临行之前,给陆小凤去了回信。告知陆小凤自己不日将至之后,叶且歌踏上了重游江南的旅途。 与上一次前去大漠相比,这一次,叶且歌的行程很顺利。江南花家和白云城早已通商,白云城的商船直接将叶且歌送到了花家的码头。 当年那一匹枣红色的蒙古矮马被叶且歌留在了中原,而如今三年已过,她似乎也长开了一些,虽然与兄长的身高差距还是那么大,不过至少不会再因为身量未足而连买一匹马都会被人调侃了。 叶且歌当年离开藏剑,初入江湖的时候是十五岁,而重来一世,她离开白云城的时候,也依旧是十五岁。唯一不同的是,当年的藏剑弟子,一身明黄色的轻甲身姿飒爽。而如今明黄成了皇室专用,叶且歌只得一身白衣,倒也显得清雅出尘。 碧王青君出炉之时粹入蓝焰,是以无需内力灌注,便会散发出幽幽蓝光。到底忒过引人注目了一些,在白云城之中尚且无妨,如今出门在外,叶且歌只得造了两柄纯银剑鞘,将两剑的光芒拢入剑鞘之中。 那两柄剑鞘材质说不上名贵,只是上面錾刻的图纹十足精致,乍看平平无奇,细细看来却是朵朵梅花错落——一如师父额上的那朵。 当时做完这两支剑鞘,叶且歌也是怔愣片刻,可是转瞬又有了明悟。那只是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念念不忘,而终年不忘的心事,是没有办法完全隐藏的。在不经意间,那心事便会变成你指缝之间泄露的细节。 叶且歌很难明白自己是怀着怎样的心情制造这样的两支剑鞘,也很难明白自己为何回去为了从友人碎语之中拼凑的一人身上的零丁相似而远赴江南。然而等她后知后觉的回过神来的时候,自己已经能够闻到满城的桂花香气。 人间苏杭,历经两世生死,叶且歌终于又踏上这片土地。 在花家的码头走出的一身白衣的少年公子,虽然背着两柄造型怪异的长剑,一看便是江湖人,可是却也很难不引人瞩目。更何况,如今那个小公子眉眼精致,眼角眉梢是温山软水的清愁,让人想要不由自主的靠近,抚平他的些微愁绪。 前世叶且歌便是凭着这幅好容貌、好气度,俘获了一干的红颜知己。而今生她的相貌未曾有许多改变,如今虽然有些青涩稚嫩,却更添一抹洒脱风度。 这样的一个小公子,从杭州最热闹的码头缓步而出,又怎么能不引起周遭人的注意呢?纵然安庆的民风并不开放,可是还是会有许多少女,悄悄挑起了自家马车与软轿上的遮帘,悄悄往叶且歌这里看。 这样的目光,叶且歌是习惯了的。出于近乎本能的礼貌,她浅浅的对周遭这些打量着她人会以微笑,而后寻了一家客栈。一来,她这一路舟车劳顿,虽然老友之间无需讲究那么多,可是叶且歌总要梳洗一番,不愿失礼与人前。二来却是,叶且歌也实在不知如今该去何处了——她与陆小凤的那位友人,花家七公子并不熟悉,贸然前去叨扰难免失礼。 而如今白云城的暗卫们已经提早告知她,陆小凤又沾染上了不大不小的麻烦,正在被人追的四处逃窜,就算叶且歌启用白云城的势力去找他,那也需要三日之后方才能有结果。 今日是八月十二,叶且歌知陆小凤并非失约之人,索性便不费那功夫,在此地静待中秋之约便可。 叶且歌本是随意寻一家客栈,进了房间之后便叫了热水饭食。在看见送来的澡豆上被人特地印出的“九”字的时候,叶且歌只能说着世间之事实在是太过凑巧了——不然,怎么她随便找的一家客栈,就是阿九的产业呢。 本就在出发之前与宫九的通信之中说过自己要来中原,所以对于这样的巧合,叶且歌也不甚在意。不过,在掌柜亲自端上几碟南海风味的菜肴和西湖的特色的美食时候,叶且歌还是惊了一下。 她不禁开始怀疑,阿九是不是把她的喜好公之于众了。不然怎么这个掌柜端上来的东西,全都是她曾经和宫九提起过的“心头所好”呢? 有一个太过贴心的小伙伴儿,有的时候真的是会让人受宠若惊的。默默的扶了一下额,叶且歌忍住叫来掌柜细问问的冲动,开始默默用饭。 这边叶且歌正在静待着八月之约的到来,另一边,一个一身白衣纤尘不染,唯有额角的梅花印迹成为他周身唯一的颜色的男子,也同样静静的坐着。他的长发本应该是如墨一般的黑,可如今却是入霜雪一般的白。白发没有让他显得苍老颓唐,反而让他如同九天之上的谪仙人一般。 此时尚且晨光熹微,屋中便难免有些昏暗了。寻常人家,若非陷在黑甜的梦乡之中,便会点起一盏油灯,在清冷的秋日清晨,寻求一点光亮和温暖。 然而在这座小楼之中,却并没有点灯。不仅如此,相对而坐的两个男子也仿佛连要点灯的意思都没有。 因为没有必要。 若是细细端详便不难发现,长发雪白的男子从未睁开过双眼,而他对面坐着的白衣公子,虽然笑容温暖,眼中却并没有常人应该有的灵动。仿佛是他的眼前有一层薄纱,让人忍不住想要替他拂开,可是却始终无能为力。 对于这样的两个人来说,点灯或者不点灯,又有什么意义呢? 如今时辰尚早,这两位白衣男子脸上却并没有丝毫倦容。花满楼泡了一壶清茶,抬手为叶英斟上一杯,温声道:“叶兄从漠北至江南,一路辛苦,何不多休息一阵?” 花满楼能够感受得到,这人身边的露气很重,显然已经在这里坐了许久了。 “多谢。”叶英接过茶杯,修长的手指划过光滑的杯口,若有所思的说:“今日是八月十三了。” 花满楼知他心中所想,便道:“叶兄不必挂怀,陆小凤不日将至,那位与陆小凤相约的叶小公子,也定然不会失约。” 在花满楼提起那句“叶小公子”的时候,叶英端着茶杯的手微微颤了颤,不过那只是很细微的抖动,就连杯中的茶水都没有晃荡些许。 叶英放下了手中的茶杯,对花满楼道:“连日多为叨扰花公子,叶某还未道谢。” 花满楼道:“花某与叶兄一见如故,又何来叨扰之说?” 其实以花满楼的年纪,至多算是叶英的子侄一辈。如今叶英与他平辈论交,却也不觉突兀尴尬。一是因为这两人实在是脾气秉性相投,颇有些一见如故就之感。二却是因为,如今以容貌来看,叶英至多是二十出头的青年,和昔年藏剑山庄年过半百的成熟稳重的大庄主、睢阳一役之中杀伐果断的主帅相比,都有些差距。 当年在大唐,虽然叶英并不见丝毫老态,可是岁月并不会不留痕迹。和周遭郁郁葱葱成长起来的年轻人相比,他的成熟早已淬入眼角眉梢、举手投足之中。 然而短暂昏迷在大漠,被玉罗刹恰好捡到,最终在西方魔教的总坛清醒了的叶英,却是一副青年模样。若非那一头白发尚在,便会让人不禁怀疑,是否是岁月流淌过的所有痕迹都被尽数收回。 玉罗刹并不是同情心泛滥之人,寻常人莫说是倒在他西方魔教总坛的门口,就是倒在他的房门口,他也只会嫌弃那人挡路,并不会施以援手。 而真正让玉罗刹停住脚步,细细打量那昏迷之人的,是妻子曾经心心念念,制造出来却没有上身过的明黄轻甲。那身轻甲被叶鸢妥帖收藏,时常拿出来端详,却因为不愿给叶家惹麻烦而一次都没有穿过。 而眼前这个倒地的男子,虽然身上的轻甲和自己妻子的那件有些微的不同,可是明黄色的轻甲,轻重双剑,这难道还不够说明此人的身份么? 心中微动,玉罗刹将人带入了西方魔教总坛。 而这人醒后说的话,便更让玉罗刹有些震惊了——他说,他是叶英。 如果尚在大唐,叶英这个名字的确就已经足够,这个名字一出,又何必再添其余赘述? 而如今是安庆,这个名字……和藏剑渊源颇深的玉罗刹心中蓦然浮现出一种猜测,于是求证道:“藏剑山庄大庄主叶英?心剑叶英?” 叶英没有否认,却觉有些异样,于是问道:“阁下可是明教弟子?此处是何处?” 西方魔教的前身便是明教,只是年岁久远,明教之名湮灭,再无人提起。此人一语道破,更加笃定了玉罗刹的猜测。 嘴角蓦然勾起一抹兴味的弧度,玉罗刹没有丝毫隐瞒的将自己明教教主的身份和此地乃是大漠的事实告诉了叶英。而后,他看着叶英微皱的眉头,“好心”的提醒叶英,如今乃是安庆,距离他的大唐,已经过去了六百年的光阴。 可是叶英,到底是叶英。 骤然知道自己所处六百年后的时空,他怔愣片刻,便想要一本《唐书》——前代史书都是后代所撰,如今国号更迭,大唐定然已没。可是在他失踪之后的事情,他必须要知道。 玉罗刹倒是没想到这人如此平静的就接受了自己固守的山河早已沦陷了的事实,心里蓦然就萌生出一股想要看此人变脸的恶意,于是状若漫不经心的说道:“叶庄主来得不巧啊,不然还能见见仅剩的两个藏剑弟子。可惜我家阿鸢去得早,如今的藏剑……只,剩,一,人。” 闻言,叶英翻书的手蓦然顿住了。 第24章 把君诗卷灯前读。 第二十四章。把君诗卷灯前读。 那不仅是宫九还没有出生的时候,而且叶鸢也只是一个十五六岁的小姑娘,面对玉罗刹这个“朋友”,她曾经无比心向往之的提起过自家大庄主。 小姑娘的声音并不娇脆,却温润如水,不疾不徐的讲着,轻易便能让人沉醉。 她说啊,我们家大庄主,最是渊渟岳峙,君子如风。我们家大庄主,抱剑观花数载,守一方山水平安。阿玉你说,书上写最后大庄主不知所踪,他是不是踏碎虚空而去了呢? 那个时候还是宫玉的玉罗刹听着,心里却徒然冒出一股酸意——什么“我们家”的啊,阿鸢在世上唯一能用这个词修饰的,不应当只有“我的阿玉”么? 而如今心潮已平,当初年少时候的酸涩心事也已成怀念,玉罗刹骤然见到妻子口中心心念念的大庄主,却依旧如当年一样喜欢吃醋,偏生不愿让这位大庄主好过。 于是,那年当年叶孤城小心翼翼不忍告诉叶且歌的话,玉罗刹便非常轻松且刻意的对叶英说出了。 “安史之一战过后天策折戟,万花绝响,藏剑不复,纯阳雪深,七秀水止珠沉,唐门仅剩妇孺,五毒蝴蝶泉漫血,少林空留残寺向斜阳【1】。”满意的看着叶英微变得面色,玉罗刹继续道:“其余几个门派也湮没了痕迹,除却变作西方魔教的明教,便也就只有丐帮还在苟延残喘了。” 摸了一下自己一头银白的长发,玉罗刹撑着下巴,对叶英恍若叹息一般的道:“不过想也知道,就是那些门派传承仍在,却也不是叶庄主熟识的那些了。” 叶英本就有些苍白的唇被他抿出几分血色,修长的手指一寸一寸的拂过手中的那册《唐书》,细细的摸着上面的文字,不远落下一字一句。许久之后,他才恍若呢喃一般道:“藏剑不复……藏剑不复……” 原来,他也不是能够一直淡定如斯的。玉罗刹满意的笑了笑,这才觉得心里翻涌而起的醋意平息了一些。 虽然没有看见让他的阿鸢心向往之的大庄主失魂落魄的样子,玉罗刹尚觉有些遗憾。不过过犹不及,这种国破家亡,物是人非,利剑在手却无法力挽狂澜的痛楚,偏生要如同钝刀子割肉,方才绝妙。 为自己倒了一杯葡萄美酒,他一边低啜着,一边继续补刀:“藏剑山庄在前朝覆灭的时候就被毁了。如今的西湖,我记得是花家的地界?” 叶英放下了手中的书卷,白皙的手指搭在自己腰间的轻重双剑上,入手的一点冰凉让叶英动摇的心境渐渐平复了下来。 虽然明知对方告诉他这些,并不全然是好意,但是良好的教养还是让叶英起身,对玉罗刹微微拱手,低声道:“此番多谢阁下相助,只是敢问阁下,如今那最后一名藏剑弟子,身在何处?” 玉罗刹未料到叶英居然如此迅速的平复了心境。挑了挑眉,玉罗刹对叶英道:“那小弟子如今未到及笄之年,大庄主也不必如此急着见她。倒是我家阿鸢……阿鸢是你正阳一脉,今日若能见到你,想来她也是高兴的吧。” 说着,也没有等叶英作何表示,玉罗刹起身往外走去。他实在是霸道惯了的人,也吃准了“藏剑弟子”这四个字在这位大庄主心中的分量。 叶英心中叹了一口气,也起身跟上——从方才这人的言语之中,他已经知道了那名唤叶鸢的藏剑弟子的结局,无论她曾有怎样的经历,过得幸与不幸,作为想要守护藏剑之中每一个弟子的大庄主,叶英知道,自己来晚了一步。 终归要去看看的,哪怕时隔多年,哪怕那藏剑弟子已经黄土白骨。 玉罗刹带叶英去的,是叶鸢的衣冠冢。蹲下细细抹净那石碑上的一点儿几乎不可见的微尘,玉罗刹掌风一扫,便将冢前已经干枯的桂花碾作粉末,而后他又在冢前摆上一枝新鲜的桂花。 此地并不适宜桂花生长,可是无论什么季节,叶鸢的衣冠冢前的桂花总是不会断的。玉罗刹的夫人偏爱桂花清甜的香气,于是玉罗刹便会为她寻来——将她喜欢的东西都捧到她面前,无论是家国天下,还是一餐一饭。有的时候,一个男子对女子的好,也不外乎就是这样了罢。 那清浅的桂花香气,叶英自然已经闻到了。情之一字啊……忽然想起自己那段讳莫如深的心事,叶英心中微微一动,面上却未曾显露分毫。将脑海中浮现的人挥散,而后,他在叶鸢的衣冠冢前站定。 满意的看见叶英在距离他家阿鸢五步之处停住,玉罗刹蹲下身去,蹭到了那石碑旁坐下。他伸手揽着一方小小的石碑,动作温柔的却仿佛是在揽着自己的妻子。 “阿鸢,你不是曾经遗憾不能见大庄主一面么?现在大庄主来了,你开心么?” “咱们家的那臭小子最近又给叶孤城找麻烦了,不过阿鸢你放心,他如果敢对叶家不利,我会亲自去收拾他的。” “阿鸢,我今天收拾那些杂碎的时候,指甲都被他们撅断了一根呢,很疼的阿鸢。你要是在就好了,你在他们都不敢欺负你的阿玉的。” “阿鸢,阿鸢,阿鸢……” 玉罗刹的声音越来越低,低到最后,就只剩下了喃喃碎语。虽然叶英无意窥探夫妇之私,无奈他双目已渺,耳力便更胜几分。 叶英站在叶鸢的衣冠冢前,听着玉罗刹几近狂乱的呓语。一直到玉罗刹平静了下来,叶英才俯下身去,从一旁的花篮中捻出一支开得旺盛的桂花,俯身放在了叶鸢的墓前。 玉罗刹握了握拳,却最终没有一掌将那一支“别的男人送的花”挥开。 他闭上了眼睛,掩去了眸底的痛苦。等到玉罗刹再睁开眼睛的时候,他又是那个让人生畏的西方魔教掌门。 在叶鸢“身边”坐定,玉罗刹缓缓道:“我知大庄主想问什么。” 叶英:“愿闻其详。” 玉罗刹挥了挥手,自嘲道:“我又不是那种没有本事的男人,若是妻子真为人所害,大庄主今日提为阿鸢报仇,也太过晚了一些。” 这一番话,玉罗刹说得甚至有几分狂傲。可是,叶英却明白他所言非虚。他能够感觉得到,此人武功许或并不及自己,却也绝非好相与之辈。于是叶英轻轻颔首,等待玉罗刹继续说下去。 玉罗刹道:“阿鸢是天生的三阴逆脉。” 看见叶英微变的变色,玉罗刹苦笑道:“没错,就是藏剑山庄六小姐……大庄主的幺妹所患的三阴逆脉。” 叶英看不见玉罗刹的表情,却听得出他声音里掩盖不住的痛苦:“我强留她至三十岁,却终于还是留不住了。” 并不习惯于将自己的脆弱展现在人前,玉罗刹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很快转移了话题:“阿鸢和我有一个儿子,并非藏剑门下,不过日后,宫某会让他来拜见大庄主的。他到底也流着叶家的一半血。” 叶英点了点头。两人之间一晌无话。 忽的,平生从不求人的玉罗刹,这一次,竟然对叶英一揖到底。 叶英上前来扶,玉罗刹却后退一步,对他道:“在下听闻大庄主曾为那位六小姐铸长生剑,今日便有一不情之请。敢问大庄主可否……” “可以。”叶英叹了一口气,打断了玉罗刹的话。他也看出这个男子的窘迫,他应当从未求过人,甚至从未对旁人低过头。而在藏剑山庄的时候,不是没有人为了求藏剑铸造的武器而长跪不起,可是这西方魔教的教主,终归与那些初出茅庐的小子是不同的。 也算难得。 叶英为那个和自家小妹一样三阴逆脉的弟子痛心,也感慨于眼前这人的痴情。这人分明时刻流露出孤狼守着领地一样的神态,却还是带着他来到了自己妻子的衣冠冢前,又特地提起三阴逆脉,所为何事,当真不是很难猜。 千叶长生剑,无论这是叶鸢的遗愿,还是玉罗刹为了弥补自己的遗憾的所求,叶英承他一个人情,又对藏剑弟子满心回护,所以便没有拒绝。 因为叶鸢是锻造大师的缘故,玉罗刹这里的原料和器具全都不缺。叶英在剑庐之中忙碌了整整两月,千叶长生双剑乃成。 玉罗刹将千叶长生剑送入了叶鸢的衣冠冢之中的时候,叶英没有跟着。这里是西方魔教的禁地,所以也没有人看到,他们英明神武的教主已经通红了的眼眶。 叶英猜想的不错,这柄千叶长生剑,是横亘在玉罗刹心中长久的心事。他的阿鸢自幼就不能习武,所以对武功其实是很向往的。听着一代一代流传下来的关于藏剑的故事的时候,叶鸢就特别盼望着自己也能有那么一柄剑,日后可以和六小姐一样闯荡江湖。 可惜一直到她和宫玉成亲,再到宫玉变成了玉罗刹,他们却也始终都没有找到那柄千叶长生剑的下落。 一直到叶英出现,玉罗刹这件心事才终于有了解决的可能——一直找不到的话,何妨让这位再重铸一柄? 做完这一切,玉罗刹迅速的收拾好自己的情绪,走到了叶英的院子中。 他先是谢过了叶英,道了一声“多谢大庄主。”在对方只是浅笑喝茶的时候,玉罗刹继续道:“关于大庄主一直关心的另一名藏剑弟子的下落。如今我底下的人已经回禀过了,小且歌正从白云城出来,要往江南而去。” “且歌?”叶英一贯平稳的语调骤然带上了一些急促,他不确信的又一次出声:“阁下说的是,叶且歌?” 叶英一时提高的语调让玉罗刹有些疑惑,不过也未放在心上,“恩”了一声之后,难得好心的为叶英解释了一下:“那是南海白云城的叶家的女孩儿,算是阿鸢的侄女。上且下歌,的确是叶且歌。” 虽然玉罗刹并没有要闲聊的意思,不是却还是被叶英问出了许多关于叶且歌的事情。到了第二日,叶英直接辞别了玉罗刹,径自往江南而去。 ——无论是否是巧合,叶英知道,自己终归还是要去见她一面的。 抱着的那个身体渐渐冰凉的感觉似乎还在,叶英难以理清自己如今心里是什么滋味。他只知道,自己现在想见到那个孩子,非常想。 第25章 花外子规燕市月。 知道叶英要走,玉罗刹并没有留。只是到底是妻子的师门尊长,叶英临行之前,玉罗刹给他准备了足够的银票和银两。 叶英目下无尘,心外无物,此刻却也不由有些赫然了——若非玉罗刹提醒,恐怕他当真忘了银两这件事情。 藏剑弟子从不缺钱,叶英也从未为这等庶务烦心过。不过眼下世殊时异,他已来此地,便不得不考虑着重建藏剑山庄的一干事宜了。这银两之事,也必须要费心一二。 若是那孩子真的是且歌……那么这重建藏剑,定然也是她心中所想。如今他已至此世,这重建藏剑的重任,便不应再压在那孩子身上。 想到这里,叶英抬手捏了捏自己的额角,轻声叹息。 且歌出生的那一年,正逢他出关。那孩子的父亲性子跳脱,刚一见面便将这小小的一团塞到他怀里,而后生怕他不答应似的,急急忙忙的对众人宣布:“看看看看,我闺女就是正阳一脉首徒了啊,以后正阳一脉再进人,都得过来拜见大师姐!” 虽然是亲生父亲,可是却抱得小且歌并不舒服,一直到被塞进叶英怀里之前,小且歌都在极轻极小声的抽噎着。而到了叶英怀里,或许是感觉到了安心,小小的婴儿不但不哭了,反而没有一会儿就攥着他的头发睡着了。 一直到且歌为他挡了一刀身死,叶英才恍然惊觉——这孩子平素看着性子随了她的父亲,最是洒脱不羁,可事实上,她最像的,还是将她养大的自己。 叶英的性子,风雅有之,温润有之,淡然有之。他受得起任何美好词汇的堆砌,然而归根结底,却可以用两个字道尽。那两个字,便是“承担”。 而叶且歌,分明是那么年轻的小姑娘,却是在什么时候起,就懂得默默承担了呢?因为是正阳首徒,所以便担起了教导师弟师妹的责任,便比谁都好强,一言一行从不愿堕了师父名声。因为是他唯一的亲传弟子,所以竟下意识的将他叶英的安危摆在自己的生死之前。 “师父,要小心些啊。” 前世那孩子对他说的最后一句话犹然在耳,叶英掩盖在长袍之下的手蓦然紧了紧。心中似有千头万绪,可是他的面上却一派平静。毕竟,此去江南,他要做的事情还有很多。 叶英和花满楼的相识既是偶然,也是必然。 玉罗刹的情报网渗透的面积很广,他告诉叶英,此年中秋,小且歌将与友人于江南花家七子花满楼的小楼一聚。 因为叶且歌这一路都是走海路,叶英不好在中途与她会和,便索性直接抵达江南,于叶且歌的目的地静候她的到来。 叶家是书本网,以叶英的性子,他与花满楼莫说并不相识,纵然是故友,贸然登门,叶英也是会先上拜帖的。 可是世间之事便总是如此因缘巧合,那日叶英刚抵杭州,便擒住一个小贼,倒是由此和花满楼相识。 双目已渺,叶英的五感远胜常人。在熙熙攘攘的街头,他却还是敏锐的捕捉到了一丝利器划过丝络的声音。听着那人正向自己这边奔来,叶英微皱眉头,在那人与他擦身之际,轻呵一声:“站住。” 藏剑大庄主的武学修为已入臻境,看似寻常的两个字,却让运转着轻功奔逃的某个小贼瞬间就岔了真气。在江湖上已有“偷王之王”之名的司空摘星怎么也想不到,这个看着年岁不大的青年,竟有着这样恐怖的实力。 筋脉里是针扎一样的疼,司空摘星强忍着,还欲逃跑,然而下一刻,他却被一柄长剑横在了脖颈。那人的剑甚至没有出鞘,可是脖颈处传来的丝丝凉意还是让司空摘星浑身一僵,再不敢造次——他有一种类似小动物一样的本能。本能的就感觉得出来,虽然眼前这个人看似温和无害,可实际上,他绝对能用剑鞘就把自己抽成狗qaq。 所以,司空摘星果断的放弃了挣扎,大声对缓缓往这边走的花满楼连声嚷道:“花满楼我真的是跟你闹着玩儿呢,扇坠什么的上次我不也给你还回去了嘛,这次这个我也是借去玩几天,你快跟这位大侠说清楚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拖出一连串可疑的颤音,司空摘星……果断认怂。 花满楼大约已经明白了是怎么一回事,摸了摸自己又被割断的扇坠络子,花满楼脸上的笑意淡了些许——扇坠倒是并不可惜,可是这络子,却是他娘亲手编的。 不过他虽然双目失明,可是对人身上的气息却很敏锐。隔着这么远,他也能感觉到,那位用剑抵着司空摘星的侠士周身的气势虽然周正平和,可是他的剑上似有若无的血腥却挥之不去。 花满楼瞬间就明白,这个人杀过人,而且并不在少数。 司空摘星的玩笑虽然过分,可是到底是自己的朋友,花满楼总不能看着他殒身。无奈笑了笑,花满楼上前将事情原委细细说与叶英,言说此人和自己相识,只是朋友之间的一个奇异的小玩笑。 叶英虽并不认同行鸡鸣狗盗之事,最终却以“玩笑”二字便揭过去。不过既然苦主都不追究,那么他也不好越俎代庖。抬起了自己压住司空摘星肩膀的轻剑,一眨眼的功夫,司空摘星便不见了踪影,飞也似的逃命去了。 花满楼是君子,自然对叶英行礼道谢。而叶英同样恪守君子之风,并不愿携恩求报。他本欲就此别过,却在听见花满楼的名字的时候停了下来。 今日之事本是机缘巧合,却也省下了叶英不少功夫,于是,与花满楼说清了自己来此的目的,叶英便顺理成章的在花满楼的小楼之中住了下来。 十五之约日近,叶英反倒难以入眠。 当初在藏剑山庄的时候,他日夜参悟心剑,本就已经习惯了睡得很少。到了后来安禄山、史思明作乱,藏剑投入了战场,叶英作为大庄主,为了战局殚精竭虑,便睡得更少了一些。 那时候且歌虽然没有劝他多睡,却去寻万花弟子要了安神的方子,试了很久才将汤药改良成药膳——在战事最吃紧的时候,叶且歌也从未疏忽过叶英的饮食起居。 而如今万事皆休,故人却在心头盘桓不去,叶英长夜不睡,却是因为……他只要一闭眼,就能想起那孩子的身体在他怀里见见冷掉的感觉。 花满楼是一个体贴的人。这位公子说叶氏且歌是他的弟子,而陆小凤却说,他的朋友名叶孤鸿,字且歌。叶孤鸿之名虽然在江湖之中并不如雷贯耳,可是与木道人交好的花满楼却也知道,叶孤鸿乃是武当高徒。 眼前这位公子无论从年纪还是招式,都不像与武当又什么联系,可是既然他言之灼灼,笃定与陆小凤相约之人便是他要等之人,这其中哪怕有什么误会,花满楼也不会去挑破,徒增尴尬。 更何况,他的百花楼从不会拒绝任何人,贩夫走卒尚且如此,更勿论像是叶兄这般好气度、好风范之人了。 叶英君子如风,花满楼温润如玉,两人颇投脾性,在百花楼中下棋品茶,弹琴论道,倒也不觉无聊——不过,当两人从偶然才来的花家下人口中,得知对方亦是目盲的消息的时候,无论是叶英还是花满楼,都不免有短暂的错愕便是了。 叶且歌在宫九名下的客栈休整了一天,到了八月十三这一日,她一早便提着自己的双剑出门,打算在杭州城里转一转了。虽然杭州已非她的杭州,可是在细碎的角落里,叶且歌依旧能够寻到几分自己熟悉的痕迹。 一身利落白衣的少年伸出修长白皙的手指,轻轻的拂过古树上依稀错落的疤痕,点过西湖平静的秋水,也在残破的古迹上缓缓流连。 可是最终,她还是转身回了杭州城中。走在熙熙攘攘的街道上,感受着和六百年前别无二致的热闹喧嚣,叶且歌有点儿想哭,却终归还是笑了。 家国天下。在这千年如初的西子湖畔,她的家已经没有了。那么,若是能够看道这里的百姓活得幸福安康,那便也能稍有些安慰了吧? 白衣的小公子的唇畔擒着一抹笑,让她正对着的那个卖甜糕的姑娘悄悄红了脸。 叶且歌摸出了几个铜板,刚想要去买一块甜糕,却听见了一阵急促而杂乱的脚步声。除此之外,更有东西被扬起,冲着叶且歌所在的地方落了下来。 叶且歌本能的想躲,抬眸却看到了对面卖甜糕的小姑娘。心知自己若是躲开了,后面这个姑娘定然会被砸到,叶且歌挺直了脊背,微微动作,将对面的少女罩入自己怀中。 所幸,那砸过来的只是一个冬瓜。虽然那冬瓜个头不小,可是因为是被人随意扬起的,故而力道寻常,叶且歌只是仓促运起三成内力便将之力道化开,砸在脊背之上,也未觉很疼。 “公子!你还好吧?”卖甜糕的小姑娘苍白了脸色,也不顾什么女儿家的娇羞了,上前就要帮叶且歌揉按被砸到的地方。 叶且歌轻轻握住她的手,柔声安慰道:“不妨事的。” 被这位小公子唇角的笑容晃了一下,那姑娘苍白的面色迅速变得绯红。被叶且歌握住的手腕烫得仿佛要烧起来,她一下子低下头去,半晌才嗫嚅出一句:“多谢公子相救。” 看着对面的姑娘红起来的脸,叶且歌这才想起自己是男装扮相,摇头失笑,她松开了握着人家手腕的手。 没有办法,她总是忘了自己身着男装。在白云城的时候,为了习武方便,叶且歌的衣服一贯是柔软利索的,再加上她身量未足,便怎么都有几分雌雄莫辨的味道。而如今她出海,更是为了行事方便,央着忠叔按照哥哥衣服的款式给她也制了几件,头发束起之后,便是活脱脱的富家小公子了。 “姑娘可受了惊吓?”退后几步,叶且歌温声问道。 那姑娘摇了摇头,却仿若心有余悸的说道:“这些江湖人最胡来了,每次闹事砸了我们的东西不说,前儿我邻居家的哥哥,就是被他们的刀剑误伤致死的。若非这次我弟弟病了……我娘肯定是不许我出来卖这些甜糕的!” 说道伤心处,女子已经红了眼眶。 叶且歌回望了一眼满是狼藉的街道,眉头深深的皱了起来。 第26章 东来车马北来尘。 第二十六章。东来车马北来尘。 “姑娘,这城中之地,难道还有此等武林中人胡来么?”将一脸慌急的少女扶好,叶且歌温声对她问道。 卖甜糕的少女脸上带出三分无奈,苦涩的点了点头,多拿给了叶且歌一个甜糕,她涩着声音说道:“常有的事,毁些东西还算好的。我们一不留神,就连命也没了。” 叶且歌的眉头皱得更紧,望着身后一片狼藉的摊位,叶且歌不由道:“这青天白日的,纵然武林寻衅、江湖报仇,难道官府就坐视不理了么?” “官府?”少女面上有些疑惑,怔愣了好一会儿才摆摆手道:“这种事情,官府是不理的。再说,那些捕快都是街坊邻居之中选□□的,也打不过这些江湖人啊。” “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最后受苦受难的,还是百姓罢了。” 在叶且歌和那个少女说话的空档,冷不丁却听见后面传来一道男声。叶且歌回身,便见一蓝衣文士。他看起来很是年轻,至多二十出头的样子。和寻常的武林人不同,他看起来更像是一个书生。 然而叶且歌却能够看得出来,他下盘沉稳,内息绵长,显然是习武之人,且不算末流之辈。 眼前的青年眼角眉梢都是锋锐,像是一柄迫不及待要斩断世间不平事的利刃。叶且歌对他点头致意,却没有搭话,而是转身取出身上所有的散碎银两,逐一给街边遭受无妄之灾的小商贩们塞了过去。 那青年对她的做法有些诧异,只是都是萍水相逢,叶且歌没有必要与他解释自己为何如此,他也没有必要相询。 在叶且歌散尽了自己手上的银两之后,便对那个蓝衣书生微微点头,两人就此别过。 如今夕阳已颓,叶英和花满楼正对坐在百花楼窗边的木桌旁。他们面前是品香的一干器具,而花满楼正拿出一块沉水香,慢条斯理的将之切削成碎屑。 忽然,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惊扰了着一室的沉静。以叶英的耳力,自然能听出这人使用了轻功,而且并不是很熟练——或者说,她刻意的使用不熟练。 其实这只是很微小的差别,可是叶英身为藏剑大庄主,每日监督门下弟子习武,哪怕是他们气息最微小的变化也逃不过他的耳朵。和那些惨遭叶英“虐待”,而不得不想方设法隐藏气息的藏剑弟子相比,正在来此处的这人,伪装得未免有些拙劣了。 花满楼也有所觉,早在此人推门而入之前,便放下了手中的香锉。 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女急匆匆的奔上了楼,她的呼吸很急促,神情也很慌急。只是,在看见屋内景象的一瞬间,她的呼吸还是有了一瞬间的错乱——她得到的情报里,陆小凤的朋友花满楼,是一个双目已盲的青年,若再有赘述,也不过“温润如玉”四字便可一言蔽之。 可是如今她面前的这两个人,乍一看便有相似——同样的谦谦君子,同样的世家贵气。而他们一人双目无神,一人又双目紧闭,根本就无从辨认。更何况叶英的双剑被他搁在手旁,他和花满楼对坐,从位置上也不好分辨那搁在一旁的双剑到底是谁的。 因为花满楼和叶英气度上的这些相似,倒是很容易让人在乍见之下,短暂的忽略了叶英那一头分明很是显眼的银发。 所以,上官飞燕一时之间有些发懵,她并不是真正天真无邪、涉世未深的小姑娘,眼下却也不知该如何应对。 幸而后面的“追兵”很快便至,男子粗嘎张狂的声音撞碎了一室的清净,也掩去了上官飞燕方才的尴尬。 叶且歌很快料理好了街上的后续事宜。她不是乐善好施之人,只是觉得百姓无辜罢了。更何况她并不缺钱,可是那些她不曾放在眼里的银子,却很可能让一个百姓之家免于困饿。若能如此,便也足够了。 做完了这些,叶且歌从眼睛到脸颊都是通红的小姑娘手里挑了两块甜糕,轻咬一口,这才问道:“方才我看被追之人像是进了那间小楼,那里可是客栈酒肆?” 小姑娘方才被叶且歌护住,又被她塞了银子,已然很是不好意思。手忙脚乱的给她又包了两块其他口味的甜糕,小姑娘正忙着,听见叶且歌的问话,抬眸一瞧却又忽然顿住,惊呼道:“哎呀不好了,那人上了花公子的住处了,花公子眼睛不好,可别被欺负了去!” 叶且歌很快就反应过来了那个“花公子”是何人,将小小的一块糕飞快的塞进嘴里,她拍了拍小姑娘的手,温声道:“莫要担心。” 说着,叶且歌便提起手中轻重双剑,足下轻轻一点,往不远处的小楼纵去。 叶且歌没有走楼梯,却也小心的避开了窗边摆放着的花草。她从窗口跃进花满楼的小楼的时候,那位花刀太岁崔一洞正在大放厥词。下一刻,他便提刀向着自己这里砍来。 叶且歌知道,自己应该出手。她的脑海中甚至已经反应出自己该如何隔开这一刀,又该如何将这人扔出去。可是,她动不了,也不想动。 在看见那个始终端坐的桌前的男子已经褫夺了她全部的目光。从他雪白的发和额角潋滟的花,从他轻搭在桌边的指尖到他放在桌边的轻重双剑,叶且歌死死的盯着坐着的男子,连眼睛都不敢眨。 ——为了花家公子身上的那千万分之一的相似,叶且歌可以从南海远赴中原。可是当日夜思念的师父真正坐在她面前的时候,叶且歌的第一反应却是怀疑这件事的真假。 她甚至连眼睛都不敢眨一下,因为她实在是怕了。叶且歌怕自己眨眼之后,面前的人便会化作幻影,再也消失不见。 在与师父相关的事情上,叶且歌始终觉得,自己的全部幸运,已经在她出生那一年,她父亲硬将她塞给师父的那刻便用尽了。所以之后的半生惴惴,求而不得,都是理所应当的事情。 就是叶且歌自己都不相信,时隔一世,自己还能有缘再见故人。 然后,就在她一直呆愣在原地的时候,叶且歌便被骤然拥入了一个泛着冷香,却异常温暖踏实的怀抱。 与其说叶英是在“拥抱”叶且歌,不若说他只是将人裹在自己的怀抱之中,以这种万无一失的绝对安全的姿态,将人往后拽了数步。 还不待叶且歌反应过来,花满楼已经挡在那两人身前。他的手指修长,此刻指间却夹着一刃泠泠寒光。那位花刀太岁的刀已经被花满楼夹在指间,白衣的公子状似随意的动作,那一脸凶相的汉子却是拼尽全力也没有办法抽出他的武器。 花满楼的脸上已经没有了笑容。若是这刀冲着他,他尚且还能够原谅。可是这一刀,却分明向着他的朋友的方向,更有可能波及到一个无关的人。每一个生命对于花满楼来说都是可贵的,所以这个崔一洞的动作,已经让他有些许的怒意了。 到底是世家公子,周身气场远非江湖草莽可以比拟。此刻花满楼的脸上没有了笑容,倒让崔一洞周身一僵,最终索性扔了自己的刀,飞奔下楼。 叶英拥着叶且歌的手还没有松开。他一身白袍广袖,宽大的袖口垂下,将怀中的人遮得密不透风,也显得在他怀里只露出一个脑袋的人格外的娇小。这两个人之间似乎散开了一种奇异的气场,让周遭的人半点也插入不得。 上官飞燕不甘心自己的计划被这横□□来的人破坏,却也没有足够好的法子能将众人的注意力转移到自己身上。 忽然目光瞥见了花满楼夹着大刀的手指,她计上心来,开口赞叹道:“没想到你这样的厉害。” 一个年华正好的少女,满心满眼的倾慕。纵然她的五官并不绝色,可是却因为年少和清纯而更添一种诱惑。 比起容貌,上官飞燕特地雕琢了自己的声音。她的声音轻轻软软,却带着一点江湖儿女的洒脱——毫无疑问,这是特地为花满楼打造的。 一个人改变了自己的声音,是无论如何也无法掩饰气息的变化的。叶英此刻纵然除却怀中之人无暇他顾,却也微微蹙眉。 花满楼状若无意的轻轻动了动脚步,一股极为微小纤细的气流拂过叶英的手指,止住了他之后的动作——他虽然没有如叶英一般的阅历,可是却也并不愚笨。甚至,因为目盲的缘故,花满楼总是能够注意到许多常人都会忽略的细节。 知道他另有打算,叶英会意,不再多言。 怀里的人这时像是呓语一样的唤了一声“师父”,却拖出了一段隐约的哭腔。叶英抬手抚上叶且歌的脸,仔仔细细的确定有没有湿痕。 复又留意了一番花满楼那边的情况,叶英轻叹一声,索性将怀里依旧无措的孩子拥紧。他的掌心内力一吸,方才被放在地上的轻重双剑便腾空而起,落入他的手中。 一手拿着自己的双剑,一手揽着死死攥着他衣襟的小姑娘,叶英对花满楼点了点头,没有丝毫多言的便从楼上一跃而下。 ——这是一场他早有准备,却又偏偏仍是猝不及防的相逢。在寂寂无眠的夜,叶英设想过无数次和自己的小徒弟相见的场景,却始终没有想到,方才初见,竟又见她涉险。 刀剑无眼,这是睢阳一役留给叶英最深切的而感受。 他亲手教养的徒弟,十五岁便闯荡江湖,除却深入大漠腹地的时候重伤而回,近乎九死一生之外,之后整个盛唐各个门派的年轻一辈,便没有几人是她的对手。 她很强,强到后来的日子里,让叶英忍不住扪心自问,是不是就是这孩子表现得太强大了,所以他就疏忽了对她的保护,忘记她不过是一个小小少女了呢? 今日相逢,那个从他的小徒弟背后出刀的男人,其实武功实在不济。可是叶英不会忘了,前生且歌倒在他面前的时候,伤她的,也不过是狼牙军中最寻常的小卒罢了。 前世今生的场景蓦然重合,叶英几乎是下意识的就将叶且歌揽入怀中,将她护了严实。并且,一直到寻到一处清静之地,师徒二人能够安静叙话,叶英的手都未曾松开。 第27章 一肩担尽千古愁。 第二十七章。一肩担尽千古愁。 在藏剑山庄特色的轻重双剑面前,叶且歌的那点零星体重几乎是可以忽略不计了。所以纵然承担着四柄剑的重量,叶英依旧面不改色的带着怀里的人往城郊而去。 杭州城内熙熙攘攘,暮色黯淡下来的城郊却没有什么人。在城郊的一处微显破败的长亭将自家小徒弟放下,叶英双目紧闭,但从面上看不出丝毫的情绪波动。 可是骤然离开温暖的怀抱的叶且歌却呜咽一声,像是被抛弃了的小动物一样,双手还死死的抓住叶英的衣襟。她很少有这样的时刻——虽然作为师父,叶英一路看顾她长大,可是叶且歌却很少对叶英撒娇。 年幼的时候,叶且歌是怕打搅了师父修炼,怕他将自己逐出师门。而年岁渐长,师徒情谊渐笃,却是叶且歌不敢了——她知道只要不是圣人,哪怕是少林的那群大师与纯阳清修的道长们,也都还是会贪心的。更勿论自己凡心驳杂,六根不净,此生注定悟不了道、成不了佛,只能当一个彻头彻尾的俗人。 所以,叶且歌更不敢对师父撒娇了。她怕啊,怕只是稍稍放纵就弥生出更多的贪婪,更怕在人前流露出哪怕一丝的端倪。 按说他们的大唐民风开放,莫说是师徒,便是同性相恋者也不再少数。可是偏偏叶且歌却不敢越雷池一步。 她不怕污名满身,不怕千夫所指,不怕灼灼人言。可是她怕啊,怕藏剑之名因她受损,怕师父因为她的妄念而被人诟病,更怕师父为她动摇心境,不再是那个永远淡然自若,抱剑观花的藏剑大庄主。 因为,叶且歌始终不能忘记,她和师父之间除却师徒名分,更还有着斩不断的血缘——是她枉顾人|伦,是她心怀痴念,所以她纵然不怕满身污秽,却不敢污了师父的霜雪之名。 叶且歌的父亲,是藏剑老庄主叶梦秋之五子叶凡,娘亲则是唐家堡小姐唐小婉。叶且歌除却是正阳首徒,更是藏剑山庄货真价实的二小姐。 她爹娘惹下的祸事本让她的祖父叶孟秋对她也颇为不喜,故而对于叶且歌这个出生在叶凡和唐小婉私奔之路上的孩子,叶孟秋一直没有为她正名。 然而或许是自幼养在大庄主身边的缘故,叶且歌不但剑术上天赋极佳,为人又十分刻苦,锻造之术上也颇有造诣,为人处世自有风骨,全然不似她爹娘一般。叶孟秋冷眼瞧了她三五年,最终还是认下了这个孙女。 彼时,叶凡和唐小婉已经再有一子,叶孟秋便做主将叶且歌记入自己大儿子叶英名下,虽有些“聊有胜无”之意,也终归能让自己大儿子膝下不至空虚——叶孟秋有五个儿子,他不缺儿子传宗接代。而自己的长子修的是无上心剑,一个儿媳和长子那需要庇佑藏剑山庄的剑道比起来,实在是太微不足道了。 于是,一直到八岁叶孟秋为她上了族谱,叶且歌的这个“正阳首徒”的身份才算是真的坐稳了。 一日为师,终生为父。八个字重重向叶且歌压下来,迫得她将自己此生唯一的心动狠狠压入心底,一直到睢阳一战她身死,也未敢再流露半分端倪。 徒弟比前世又更娇小了一些。 叶英温暖的手掌抚在叶且歌的头顶,估量着小徒弟的高度。怀里的小姑娘分明做男装扮相,却哭得一塌糊涂。叶英无奈,只能将人提起,自己广袖一拂,拂去长亭中栏杆之上的灰尘,他坐了上去,然后将人抱坐在自己腿上。 叶英并不是很习惯和人这样亲昵的接触,哪怕是前世,他和自己唯一带在身边的弟子也不曾亲近如斯。可是如今他没有办法,这孩子在哭,像是个害怕被抛弃的小动物一样的攥着他的衣襟在哭。 罢了。怀里这么小的一只至多豆蔻,无论她前生如何,今生终归还是个孩子呢。前世他没有妥帖将人养大,今生……便纵着她一些罢。 拿出一方绣帕,叶英准确的帮怀里的小徒弟擦干净了一张泪痕驳杂的脸。他帮着叶且歌一点一点的顺气,语气里依旧是为人师长的威严,却不觉带上了三分温柔:“好了好了,莫哭了。不像样子。” 一直到方才的狼狈都被叶英打点妥当,叶且歌才如梦初醒。她周身一僵,呆愣愣的看着自己如今的境况——她被师父抱在怀里,手里还紧紧的攥着师父的衣襟,而且已然将师父的衣襟揉皱了。 几乎是一下子就蹦了起来,叶且歌“噗通”一声便跪在叶英面前,羞惭道:“弟子无状,请师父……” “责罚”二字还没有出口,叶英架着她的胳膊,直接将人举了起来。他虽然是江南人士,却生得极为高大,只是双臂平平举起,便让叶且歌的双脚离了地。 叶且歌也不挣扎,愣愣的看着自家师父的动作。 叶英将人往上托了托,轻轻皱起了眉:“轻了。” 一直到叶英轻轻将人放在地上,叶且歌才反应了过来师父在说什么,连忙解释道:“师父上次抱我应该是我二十有五的时候,我现在才十五……” 这一次,叶且歌的话依旧没有说完便戛然而止。自觉失言,她慌忙低下头去,嘴角抿起,不敢再多言。 叶英君子端方,纵然是亲传弟子,也是自家侄女,却到底男女有别。故而除却叶且歌三岁以前被叶英抱过几次,之后叶且歌年岁渐长,叶英便从未对她有过任何太过亲昵的举动。而叶且歌有记忆的唯一一次感受过这人的怀抱,便是……在睢阳她身死那日。 再不敢看师父的脸色,叶且歌心虚的别过脸,强自转移话题道:“师父是如何来的?如今可有落脚之处?师父是像我一样重新投胎转世么?安庆和大唐还是有些不同,师父还习惯么?” 一连串的问出了许多问题,叶且歌始终都是垂着眸子,不敢去看叶英的表情。 事实上,叶英也没有什么表情。他的唇角和叶且歌抿出相同的弧度,紧闭的双眸也没有泄露出主人情绪的丝毫端倪。他静静的听着自家徒弟连珠炮也似的话语,却没有要回答的意思。 “睢阳一役,叶氏且歌身陨,正阳一脉至此断绝。” 叶英平静的说了这样一句,用仿佛在说“那朵花落了”一样的语气。 在一旁絮絮念的叶且歌却像是被谁一下子掐住了脖子,一直到指甲刺破了掌心,带来些许的疼痛,她才猛的摇头,涩声说道:“不可能的,还有师弟师妹们。” 叶英缓缓的点了点头,依旧平静道:“你随我习剑十七载,二十岁才算真正出师,此后正阳才有新的入室弟子。战前,你只来得及教他们问水诀。” 一群连重剑都没来及学会怎样拿的弟子,又怎么能称之为“藏剑”弟子呢?前世叶且歌作为正阳大师姐,一手教导了门下的一干师弟师妹。而师父只是从旁指点一二,对她很是信任。 一直到战火蔓延到藏剑山庄,叶英带着一群藏剑弟子从戎出征,保卫家国,那些刚学完问水诀的小弟子们便被留在了藏剑山庄。 重来一世,藏剑其余几脉都能在百年以前的历史之中寻见痕迹,唯有正阳一脉不知所踪。叶且歌只以为,正阳一脉虽然少了她这个大师姐,却到底有很多根骨不错的弟子,总不至于无法传承。 可是如今,当她从师父口中得知“正阳早已断绝”的时候,叶且歌简直比当初知晓藏剑山庄覆灭还要心下骇然。 听见叶且歌小小的抽气声,叶英继续说道:“送你……入土为安的那一日,为师心有所感,竟不觉踏碎虚空。醒来之时,便成了如今这般。至若其他正阳弟子,为师失踪,他们便应是重新拜入其他几位庄主门下。” 入土为安。叶英说出这四个字,舌尖似乎有千斤重的东西碾过,一直到他的弟子活生生的站在他的面前,叶英依旧有些难平心绪。可是他不愿在叶且歌面前失态,便绷紧了脸,不想泄露出自己的半分情绪。 师徒二人一晌无言,许久之后,是叶且歌小声问道:“师父如今,可有打算?” 从前她不急于重建藏剑山庄,一来是因为已无故人,故地凭吊也只能聊以自|慰,二来却是,叶且歌自己也知道自己的深浅,固然如今她武功不弱,可是想要撑起偌大的一座山庄,还是有些勉强。 若是背靠白云城也并非不可,可是在叶且歌心中,唯有藏剑山庄是不容一点杂质掺杂的地方。若是使之沦为白云城之依附,那么纵然他日黄泉相逢,叶且歌也是会愧对藏剑亲友的。 可是如今不同了,她的师父已来此地。叶英和藏剑注定是一个不能分割的整体,那些叶且歌觉得可以容后再做的事情,如今却已经需要提上日程。 叶英拍了拍叶且歌的头,并没有再对她有诸多责怪。毕竟前生事了,至若今生,哪怕这孩子依旧不知轻重,他也终归能护得住她的。 听到叶且歌问他今后成算,叶英便知她说的是重建藏剑山庄一事。略作沉吟,叶英道:“如今且歌若是无事,不妨随为师同去花七公子的百花楼。今日你也见了,他恐怕有些麻烦。” 自家师父一向不理江湖俗事,这次却主动提起了那位花家七公子的事情,让叶且歌不由有些好奇。 叶英感受到叶且歌的目光,往外走的脚步稍顿,旋即对她解释道:“为师与花七公子平辈论交,颇有一见如故之意。既是友,如今他有麻烦,为师不好袖手旁观。”稍微顿了顿,叶英继续坦然道:“更何况他出身江南花家,想必且歌也有所耳闻,如今西子湖畔的地,全部属于花家。” 其余的话已不必叶英细讲,叶且歌也明白了大概。只是她没有想到,自家师父居然……咳,有如此成算。 大抵也知道叶且歌心中所想,叶英牵过她的手将人往外带,而后轻声道:“为师不喜庄中庶务,却也并非不通庶务。”言下之意便是,那些人情练达什么的,他还是懂一些的。 叶且歌被师父扣住了手腕,本是命门所在之地,却因为那人是师父,所以她连半点挣扎的念头都没有。被叶英牵着往外走,叶且歌望着前面那人比自己高大许多的身影,忽然,变轻轻笑了起来。 师父。 其余事再也无心去想,叶且歌努力的感受着师父与自己肌肤相贴之处传来的温度,一遍又一遍的确定着这一切的真实。然后,她的笑就再也止不住。 第28章 耿耿星河欲曙天。 第二十八章。耿耿星河欲曙天。 一个白衣广袖的青年,牵着一个同样白衣的小公子,两个人身后背着两柄形状上虽有些差别,但是明显能看出来都是一轻一重的两柄剑。 这样的两个人,单单是其中的任何一位都已经足够引人注目,偏生两人相携而行,一人眉目清雅,一人面容精致,生生就吸引了整条街的目光。 在郊外耽搁了些许时间,叶英和叶且歌抵达花满楼的百花楼的时候,天已经擦黑。然而那条街上还没有走的小贩们还是认出了这是下午那位慷慨相助的小公子,于是纷纷对叶且歌很是热情的招呼。 还有一个性子直爽的大娘直接塞给叶且歌一串水灵灵紫澄澄的葡萄,对她极为热情爽朗的笑道:“哎呀小公子,这是咱家新下来的葡萄,从方才被那几个江湖人撞翻的筐里好不容易挑出来的完好的呢,就是大娘的一点心意,带回去和你家大哥一道尝尝吧。” 叶且歌捧着大娘的葡萄,竟是有些困惑的眨了眨眼睛。回身四望,也只能看见自家师父的身影,对于大娘那句“你家大哥”,她还很是莫名。 一直到稀里糊涂的走到百花楼的门口,叶且歌方才一拍脑袋反应过来。偷偷的看了一眼师父,见他面上并无异色,叶且歌方才松了一口气。 叶英怎么会注意不到她的小动作。也知道自己如今容貌上看完全是个青年,无奈的摇了摇头,叶英缓缓开口道:“旁事暂且不论,那位夫人缘何要赠你此物?” 他素来了解自己徒弟的性子,知道她纵然是女子,行事也颇有君子之风,所以对于这种赠与,无论叶且歌是接受还是拒绝,叶英都明白,那肯定是有她自己的道理的。 所以,叶英从旁围观,并未出言。 今日和师父重逢,叶且歌有几分心绪难定,反应也总是慢了半拍。轻轻拍了拍自己的脸,让自己恢复镇定,叶且歌一边和师父一道往楼上走,一边将白日发生的事情细细说与叶英听了。 不觉已经到了二楼,叶且歌便看见了那位白衣公子,还有他身旁坐着的十七八岁的少女。 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鸢尾香气,这种香叶且歌并不陌生——中原并无出产鸢尾的地方,如今中原流通的所有鸢尾花,都产自白云城。 虽然对香料并不上心,可是叶且歌也知道,因着物以稀为贵,鸢尾花制成的香料,在中原是便宜不了的。可是眼前这个女子周身很是朴素,只是寻常的棉布衣裳,做普通江湖女子打扮。 一个用得起如此昂贵香料的女子,却穿着朴素至此,本就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 叶且歌跃入窗户的时候,小心的避开了窗边的花草,这个举动本就让花满楼对她十分有好感。再加上陆小凤平日对他说了这位叶家小公子的无数优点,她又似乎与自己新交的朋友关系匪浅,是以花满楼也对叶且歌起了几分结交之意。 ——至若那奇奇怪怪的武当高徒的身份,这是他朋友的私事,若是对方不讲,他也不应探究。 微微含笑,花满楼起身道:“叶兄。叶小公子。” 叶且歌面对旁人的时候,并不若面对自己师父之时那样局促青涩。她的脸上已经带上了从容大方的微笑,也对花满楼拱了拱手,叶且歌道:“这位想必便是花七公子,陆小凤如今嘴上越发没有边际,十句话里有九句都是虚假夸张。不过他说花公子君子如玉,倒是一句大实话了。” 花满楼和陆小凤虽然是挚友,不过别人这样无伤大雅的贬损陆小凤的时候,花满楼也还是会毫无兄弟情谊的跟着笑的。 很是认同叶且歌的话,花满楼做了一个“请”的手势邀叶英和叶且歌坐下,这才轻笑道:“花某原以为陆小凤只是哄骗女子,如今看来,他竟是连小公子也不放过。” 叶且歌低头喝茶,闻言稍微顿了顿,却没有说话。因为叶且歌知道,花满楼口中的陆小凤,并不是她最初认识的那个陆小凤了。 她至今还记得自己初见陆小凤的时候,他是何等模样。也见识过他被人陷害跳海,九死一生捡回一条命。甚至,她亲眼见证了陆小凤从一个剑客到浪子的变化,作为友人,叶且歌也会无声支持陆小凤走自己选择的路。 可是……依旧是会有遗憾的。在白云城,白云城的大夫治好了陆小凤身体上的伤。在大漠,胡大哥治好了陆小凤心里的伤口。可是伤口好了之后,疤痕却还是会一直存在的,再也不会完好如初了。 或许这就是江湖,叶且歌除却叹息,竟也不知该说些什么。 一旁的上官飞燕的目光扫过新进来的叶英和叶且歌,张了张嘴,还是没敢和叶英搭话。和一直沉默的叶英相比,这位和花满楼寒暄调侃的小公子明显要好接近多了。 于是上官飞燕挪了挪椅子,更往叶且歌身旁凑了凑。见叶且歌没有躲开,她软声道:“你是姓叶么?你叫什么啊?我是上官飞燕,江南的上官飞燕。” 上官飞燕的口气很是熟稔轻松,却也并不十分失礼。毕竟看起来,叶且歌比她要小上几岁,再加上江湖儿女不拘小节,这样的相询在江湖之中很是平常稀松。 因为她随意撞翻百姓摊位的事情,叶且歌对上官飞燕没有什么好感,可是到底不愿待人刻薄,面对上官飞燕的询问,叶且歌回以一个客气的微笑,有礼道:“鄙姓叶,上且下歌。” 叶且歌的礼貌客气,让上官飞燕将她当做了一个腼腆内向的年轻人。于是,她更靠近了叶且歌几分,用说耳语的姿势,却不大不小、刚好能让在座的每一位都听见的声音对叶且歌问道:“那位大侠是你哥哥么?还是师兄?我看你们的剑还挺像的。” 叶且歌方要开口,叶英却放下了手中的茶盏,不紧不慢的拉着叶且歌起身,而后对花满楼道:“花兄这里今日有客,我和且歌暂且不打搅花兄了。” 说着,叶英便对叶且歌微微点头,叶且歌与花满楼话别,师徒二人一道往门外走去。花满楼起身相送,三人却并未多言,只是简单别过。 花满楼转身上楼的时候,便听见上官飞燕有些委屈的嘟嘴道:“他们都不是很喜欢我啊,都不和我说话的。” 花满楼温和宽容的笑了笑,却也没有说话。 在花满楼看不见的地方,上官飞燕的眸色阴沉了一下,可是很快,她又仿若忘记了这事儿一般,叽叽喳喳的开始和花满楼聊别的事情了。 走在去自己住的客栈的路上,叶且歌的脸上才露出了一点担忧的神色,她转身回望了一下花满楼的小楼的方向,口中吐出一句“她江南话说得不地道”,用的,正是正宗的吴侬软语。 叶英“恩”了一声,道:“她破绽太多,这不过是其中之一罢了。” 全然不知自己已经露了底,上官飞燕开始很是煽情的跟花满楼讲述那个动人曲折的故事。而那个故事,便是与大金鹏王朝的宝藏有关。 花满楼听着,心中有了一抹了然,脸上却挂着恰到好处的怜悯。最是温和的人,却最容易让人忽略他情绪的变化,也便愈发在他脸上看不出任何端倪。 花满楼并不有意欺人,可是对方既然已经找到了他,他便也总要知道这人到底是何种目的。 大约是花满楼脸上的怜悯给了上官飞燕鼓励,她哽咽一声,完美的演绎了一个故作坚强的少女。 “你会帮我么?花公子。”上官飞燕期期艾艾的看着花满楼,即使明知他看不见,却也将戏做了全套。 花满楼含笑,轻声道:“天下之事,唯有正义,自有公道。” 字字句句,花满楼说的是拥护正义,上官飞燕却自然而然的理解成了他会帮她——毕竟,她是特地为花满楼打造的女人,在此之前的六个月,他们仔仔细细的研究过这人的喜好,认认真真的拿捏过和花满楼相处的时候的每一个动作神态,甚至特地训练过声音。目的,便是要让他对她动心。 他们这样用心,花满楼纵然是圣人,也还是会为他们创造出来的“上官飞燕”心动的。关于这一点,上官飞燕和她身后的人从来都没有怀疑过。 想起方才那两人虽然只是惊鸿一瞥,却俊俏如斯的轻功,上官飞燕心念一动,不由计上心来。她凑近花满楼,“大着胆子”一般的拉住了他的衣袖,恳求道:“花公子,你和你的朋友那么厉害,你们能不能……”狠狠的咬了咬下唇,上官飞燕像是下定了什么决心一般的继续说下去:“你们能不能帮帮我们?” 花满楼并没有马上回话,上官飞燕一下子松开了抓着花满楼衣袖的手,故作镇定的道:“我知道我这个要求很厚颜无耻,我们也素昧平生,花公子已经帮了我很多了……” “上官姑娘不必挂怀。”花满楼为她斟了一杯水,声音一如既往的和风细雨:“花某自然愿与姑娘一道走一趟,不过叶兄和小叶公子……” “那太谢谢花公子,也谢谢那两位叶公子了。” 还不待花满楼说完,上官飞燕就很是“激动“”而恰好的打断了花满楼继续要往下说的话。若非她时机卡得如此准,花满楼几乎要相信这就是一个因为看见希望而欢呼的寻常少女了。 花满楼想起方才下楼相送之时,那位小叶公子兴致勃勃的对他说的那句“我们明早再来”,花满楼无奈的摇了摇头——叶兄分明已经发现这人不对劲,而叶小公子却明显对此兴致高昂。在那位上官姑娘分明有意拖这两人入局的情况下,纵然他花满楼想要阻挡一二,恐怕也是做不到的吧? 自从有了一个总是喜欢招惹麻烦的朋友陆小凤,这一次又结交了一个不惧任何麻烦的叶兄,以及因为年少而对很多东西都好奇的叶小公子,花满楼很不“公子”的捏了捏自己的眉心。他怎么总觉得,自己以后的日子,会过得相当精彩了呢? 果然,而这种预感,在第二日清早,花满楼认清自己的小楼前停着一辆马车,还并肩站着两个身带轻重双剑的人时候,彻底的应验了。 第29章 浮生长恨欢愉少。 第二十九章。浮生长恨欢愉少。 虽然叶且歌昨日对花满楼说过,明日还会来拜访,但是花满楼看看今日的时辰……不禁怀疑他们是否来的太早了一些? 想起叶英连日难眠,花满楼不由关切道:“叶兄昨夜可曾休息好?” 叶英笑了笑,对花满楼颔首。叶且歌听着他们二人的话,心中不免有些担忧叶英的身体。可是眼下实在不是叙话的好时机,叶且歌扫视了一眼众人,最终看着上官飞燕道:“如今时辰还早,不若我们用过早膳再启程?” 她今日依旧是男子扮相,穿了一件临行前忠叔特地吩咐下去赶制的,和叶孤城同款的白色锦袍,周身雪白,唯有袖口和衣领上用银线绣着精致的云纹。 叶且歌并未加冠,而是将一头长发竖起,勒了一条湖蓝色的抹额,上面还缝着米粒大小的珍珠。几缕发丝散落下来,却更显得小少年眉眼如画,气度锋锐。 叶且歌看人的时候,眼中总是盛着恰到好处的温情,饶是上官飞燕这般见惯风月的女子,却也不得不承认,她被眼前这个小公子的目光击中了,连带心头也泛起了微微的痒意——却也只是痒意罢了。 眼下既然他们已经答应与自己同去,自己又何必枉做恶人。对叶且歌回以微微一笑,上官飞燕娇声道:“小公子说的是呢,是飞燕思虑不周。”瞟了一眼从方才起就没给过她半分注意力的叶英,上官飞燕又刻意道:“不知小公子和另兄想用些什么?小笼包可好?葱油面也是不错的。” 那是我师父…… 叶且歌刚想要开口解释,却被叶英轻轻攥住了手腕。并不理会上官飞燕,叶英淡声道:“白粥即可。花兄?” 叶且歌明白师父的意思,她也觉实在没有必要与这个居心叵测的女子多说些什么,于是也止住了话头,与叶英一道偏头看向花满楼。 花满楼与叶英相处几日,知道他口味偏淡,于是便体贴道:“街角有一家酒楼的菜粥很是不错,小笼包也很是地道。” 于是,这一行人便一同往街角走去。 叶且歌与上官飞燕走在头,与花满楼和叶英错开几步。 上官飞燕对叶且歌的印象素来不错。毕竟,白衣的小公子笑起来眉眼弯弯,体贴又风度翩翩,虽然年纪小了点,不过上官飞燕还是很享受征服这样青涩的小少年的乐趣的。和身后花满楼身边的那位总是让她莫名脊背发寒的白发男人比起来,上官飞燕还是喜欢和叶且歌这样的“小弟弟”相处。 前面两人脚步渐远,花满楼才低声说道:“叶兄,可是发生了什么事情?” 虽然相交日浅,可是作为一见如故的知己,花满楼还是意识到了叶英今早的些许异样。 叶英轻轻的点了一下头,将声音压成一线,传入花满楼耳中:“昨日,有自称上官飞燕的表姐,名曰上官丹凤之人来客栈寻我二人,以花兄安危相胁,要求我与且歌随上官飞燕同去。” 叶英没说的是,昨夜那人在客栈又是鲜花铺道,而后又是对着他们师徒二人下跪,声泪俱下的对他和且歌讲述了一段大金鹏王朝的悲伤往事,求他们帮忙为大金鹏王讨回一个公道,若是能帮忙复国,那就更好了。 他家小徒弟听后十分感动,并且已经做出了一招风来吴山的起手式,随时准备糊这位丹凤公主一脸。 叶且歌简直觉得眼前这个跪在地上的所谓“公主”脑袋有病。 复国?如今大金鹏王朝的所在地正是西方魔教的地界,几个江湖人有没有这个能力还好,若是真让这个公主拉起来一个复国的队伍,那便是活生生的挑起安庆和西方魔教的争端。 而西方魔教,如今已经不是一个江湖门派那样简单了。叶且歌的那位姨夫雄才伟略,整合了大漠与西域的诸多小国,若真的算起来,那已然是一片和安庆不相上下的疆土。 也就是说,西方魔教对于安庆来说,并非仅仅是异国宗教,而是,邻国。 安庆的开国皇帝是武将出身,推翻了自己旧主才谋得了这天下。大若是怕自己重蹈覆辙,安庆开国以来便是重文抑武。邦交之事上虽然能够应付,可是全是靠金银锦帛,甚至是公主和亲才能换来短暂的太平——这也是为何安庆虽然经济发达,可是百姓的生活也却不如叶且歌所在的大唐的原因。。 叶且歌在白云城的时候帮着兄长整理往来消息,看到这样的状况的时候便觉不妥。也曾和兄长做过探讨,不过兄长只是拍了拍她的头,并没有多言。 纵然如此,叶且歌也知道,以安庆脆弱的边防,是绝对经不起和西方魔教短兵相接的。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白云城是脱离安庆的海外之城,叶孤城自己也不怎么将自己看作是安庆人。在叶且歌小的时候,他便对她说过“不要对旁人说你是大唐人士,要说是白云城中之人。”那个时候叶且歌就注意到,兄长说的是白云城,而非安庆。 然而,经历过安史之乱,叶且歌纵然不在意这到底是谁家天下,可是对于无辜百姓,她却始终存着一份怜悯之心和责任之感的。 一旦战火席卷安庆,那么受苦的,也只能是百姓。更何况今生这里还有她家师父,她又怎么能眼见着战火点燃?可以说,这上官丹凤的行为,已经触碰到叶且歌的底线了。 而叶且歌真正没有照着上官丹凤那张漂亮的脸抡出重剑的原因,便是她见他们师徒二人并没有被她的故事感动,所以便明里暗里的对他们表示,自己这伙人已经控制了花满楼。 叶英也知道花满楼功夫不弱,可是他也明白,像是花满楼那样霁光和月的翩翩公子,对人的设防之心近乎低至虚无,若是真的被有心之人算计,他是很可能中招的。出于朋友之意,再加上早就有心掺和进来,叶英最终还是答应了和上官飞燕他们走这一趟。 此事自家师父早有决断,叶且歌便也没有多言,只是上官丹凤的这一笔账,她还是在心中记下了。毕竟不说她家师父,就是她自己,前后两世,还真的没有几人敢如此相胁。或早或晚,她这招风来吴山总是会送给那人的,而如今,他们便只要静观其变就好。 叶英只是三言两语的轻描淡写,然而花满楼却也听出了昨夜的曲折。心下歉疚,可是他将叶英视作朋友,既然是朋友,那么便无需客套多言。对叶英拱了拱手,叶英和花满楼两人一道往街角的那个酒楼走去。 酒楼之中人很多,可是一见到叶且歌,掌柜还是急急忙忙的给她腾出了一个包间。叶且歌狐疑的看了看四周,在隐秘处发现了一个“九”字之后,她无语的抽了抽嘴角。 ——所以阿九,你是真的像通缉令一样往你的铺子里发我的画像了吧? 不过让师父在大堂用膳的确不妥,叶且歌谢过掌柜,便与上官飞燕一道在门口站定,稍稍等了等后面的两人。 叶英察觉到自家徒弟是和上官飞燕并肩而立,知道她是为了引开此人,让他和花满楼有交代一下昨日情况的机会,可是叶英依旧微微皱了皱眉,快走了几步,不动声色的将叶且歌护在了自己身侧。 他双目已渺,然而以上官飞燕的道行,想要在他面前耍些小手段,却也还是显得拙劣了一些。虽然鲜花掩盖了上官飞燕身上的鸢尾香气,可是叶英还是从她的气息和脚步上察觉到了些许端倪——这个女人一人分饰两角,实在是居心叵测。 这样的一个女人,且歌和她接触,未免有些太过危险了。所以,近乎是下意识的,叶英有意将自家徒弟和上官飞燕隔绝开来。 叶且歌对花满楼微微示意,也对上官飞燕笑了笑,而后很乖的被叶英牵着上楼。 既然到了宫九的地盘,那么早膳也无需叶且歌费心了,众人只是稍坐了片刻,一桌远比大堂中人精美的的膳食便比摆了上来。 上官飞燕自然注意到了这些许的不同,想着自己如今正扮演着天真无邪的少女,于是便率性问道:“这店家未免有些殷勤过了吧?莫不是看着小公子气度不凡,有意讨好?” 她语气拿捏得很好,十分亲昵,却也不让人觉得轻佻。若非叶且歌早就对她起了疑心,恐怕只会觉得这是个十分可爱的小姑娘,可爱得就像她在大唐的那些红颜知己一样。 可是如今的境况,叶且歌知道师父不愿自己和这人说太多,于是便含糊道:“恰好是一个朋友的产业,他底下的人便照拂一二罢了。” 至若是什么朋友,叶且歌却绝口不提。 上官飞燕对一个小酒楼的老板还是看不上的,所以也就笑笑,不再提此事。众人很快用过早膳,一道走下楼去,即将踏上前往大金鹏王所在地的旅程。 只是,临上车之前,叶且歌却对上官飞燕温声道:“上官姑娘是女子,和我等同坐一车到底有损姑娘声誉,且稍等片刻,叶某再去租赁一辆马车,可好?” 那句“可好”带着微微的沙哑,却仿佛有些亲密的意思。上官飞燕虽然想要和花满楼等人再多些接触,让他们对自己的事情更有些同情心,可是转念一想,似乎这位小公子说的也很有道理,为了顾及自己“明丽少女”的设定,她便欣然应允。 马车是叶且歌托酒楼的老板找的,只是一盏茶的功夫便停在了酒楼门前。叶且歌其实并不在乎什么上官飞燕的闺誉,却也要顾及师父和花公子。 至若她自己……如今她是男装扮相,倒也无关紧要了。 十五之约啊。 叶且歌有些惆怅的望了一眼花满楼的小楼,暗自叹息自己和陆小凤之间的相聚总是这样坎坷。他们约在花公子的小楼,如今花满楼有事外出,叶且歌自己也被卷入其中,想来事情因果,花满楼会和陆小凤留书说明吧。 这样想着,叶且歌也登上了马车。 事实上,花满楼也的确是给陆小凤留下了书信。不过,那封书信陆小凤看到的时候,大金鹏王一案已经尘埃落定了。 叶且歌也很快知道了花公子的那封信根本没有发挥作用,因为,在大金鹏王的住处,她很是意外的见到了故人。 ——陆小凤。传说中的,四条眉毛的陆小凤。 第30章 为君持酒劝斜阳。 第三十章。为君持酒劝斜阳。 叶且歌在见到陆小凤的时候,还是颇有一些意外。 他看起来比三两年前似乎更加结实了一些,不再是少年人的单薄瘦削。他的眼神已经有了一些变化,不是叶且歌记忆中的冷然淡漠,也不是白云城再见的那一次的心灰意冷。 如果说陆小凤的眼眸里多了些什么,叶且歌觉得,那大抵是拿得起放得下的洒脱——彼时经历了那样的事情,而今又漂泊江湖数载,大概那个记忆里黑衣仗剑的少年,也渐渐能够坦然正视失去了。 清风明月,来者皆称是友。只是大浪淘沙,最后剩下的,才是他真正认可的知己。 再见故人,似乎饶是陆小凤,都难免有三分羞赧。然而很快,他抬手摸了摸自己的两撇小胡子,冲着叶且歌爽朗一笑,故作惊讶的道:“啊呀啊呀,我还以为只有花兄会来呢,没想到居然连叶兄你也要来凑凑热闹。” 说着,他三步两步的就从座位上走到了叶且歌面前,一把就将不及他下巴的小少年搂进怀里,手还坏心的在叶且歌头顶猛地一通揉搓。 叶且歌无声的翻了一个白眼,手中轻剑毫不犹豫的砸在陆小凤的脚背上——说是轻剑,可是也足有八斤有余,猛然砸在脚上,陆小凤已经克制不住的痛叫出声。 在来之前,叶英已经知道自家徒弟和这陆小凤是朋友,也知道且歌那孩子是不吃亏的性子,所以他就站在一旁,看着两人玩闹。甚至,在听见陆小凤的痛叫的时候,叶英的嘴角也勾起了微小的弧度。 将马上就要炸毛的叶且歌拉了回来,叶英用指尖帮她顺了顺散乱的头发,这才对一旁的老者沉声道:“这位,可就是大金鹏王朝的后人?” 叶英没有称其为“大金鹏王”,在他看来,大金鹏王朝不过是一个已经覆灭的外族,如今既然已经覆灭,他的后人再自称为“王”,那实在是可笑。 方才还和陆小凤谈笑风生的老者周身一僵,眼前的这个人看着不过二十多岁,一头古怪的白发,可是周身的气韵却迫得他几乎抬不起头了。如今他也只是随意对自己问了一句,而自己竟有一种在被人发难的错觉。 在叶英的这句话面前,老者居然不敢再提起自己“大金鹏王”的自称,只是胡乱的点了一下头,然后对刚刚进门,方才在自己身边站定的孙女示意了一下。 于是,上官丹凤便很是热情的招呼几人入座,言说此宴既是为了聊表他们对众位侠士的谢意,也庆贺几位故友重逢。 想起自己是如何被花满楼的一块玉佩骗到这里来的,陆小凤不由摇了摇头——如今看来那的确是欺骗了,不然没有道理他都已经在这里呆了三五日,那边花满楼才姗姗来迟。 不过眼下当着那位丹凤公主和大金鹏王的面,他也实在不好再提此事。 叶且歌随着叶英一道落了座,她星亮的眸子扫过一周,面上有些纳罕的问道:“上官姑娘呢?” 叶且歌状若无意,其实却是在有意提醒着花满楼——方才从他们一进门,那位随他们一道来的上官飞燕便不见了踪影。 上官丹凤脸上的笑容不变,望了望门外,她柔声道:“怕是找雪儿玩儿去了,我这个表妹虽然顽皮,却最疼她的亲生妹妹雪儿的。” 她的声音也很温柔,却不是软糯甜腻,而是一种端庄,让人觉得公主就应是如此。若非之前叶英已经告诉叶且歌,这上官丹凤就是上官飞燕假扮的,恐怕叶且歌也不敢将这全然不似的两人联系到一起。 虽然叶英和叶且歌并不是他们计划之内的人,只是上官飞燕临时起意,想要拉进来的“帮手”,不过两人大多时候都听着他们和花满楼与陆小凤说话,很少吃菜,也绝不多言,丝毫不曾破坏上官飞燕一行人的计划。 因此,上官飞燕对自己的“英明”更加得意,直觉将这两人拉进来是一件不赔本的买卖,他们的胜算也由此更多了几分。 最终,大金鹏王又声泪俱下的对陆小凤说出了自己的仇人的名字——闫铁珊,独孤鹤,还有霍休。 陆小凤听着这三个人的名字,脸色就已经变了。他终于知道对方如此大费周章的来找他的原因了,因为这三个人,一个人如今是珠光宝气阁的老板,一个人是峨眉派的掌门,又是青衣楼之主,而最后一个,则是天下首富。 惹上这三个人之中的一个就已经是可怕,更何况,如今对方让自己对付的,竟然是三个。 可是陆小凤依旧承了这件事。他知道被自己信任的人背叛是何种滋味,所以,若他所能,他总想要还这世间一个公道——这个男人就是这样,有的时候大胆得可怕,也有些天真的固执。 叶且歌抬眸望了陆小凤一眼,没有说话,却轻轻的叹了一口气。她这个时候倒是在面目全非的故友身上看见旧年的影子了。为了正义,无论是曾经的陆小凤还是如今的,都可以奋不顾身。 见他应下,上官丹凤和大金鹏王都喜不自胜,上官丹凤也连忙上来为众人斟酒道谢。 所谓的葡萄酒一闻就知道不对劲,叶且歌也没有兴致喝那调了色的糖水,于是她轻轻将自己和师父面前的杯子扣了过去,面含歉疚道:“我等不擅饮酒。” 大约是小少年眼底的歉疚都显得十分温柔,上官丹凤也不强求,越过这两人,直接为陆小凤和花满楼斟满。 演完了这最后一出戏,众人终归散场。天色不早了,上官丹凤为他们各自安排了客房,请他们好好休息。 目送上官丹凤走远,陆小凤一行人并没有回房,而是统一进了陆小凤的房间。 上官丹凤为他安排的房间很宽敞,似乎已经预料到了这些人要在此小聚,房内的桌椅茶杯都是数量正好的。而桌上,一壶清茶余香袅袅。 叶且歌挑了挑眉,指尖触碰那温度正好的茶水,似赞似叹一般的说道:“这丹凤公主,倒是周到。” 陆小凤方才被灌了一肚子糖水,再加上里面的染料,让他舌尖始终残存着一股古怪的麻意。也顾不了太多,他为自己和花满楼倒了一杯茶,一仰头就灌了大半杯。 擦了擦嘴,陆小凤这才对叶且歌道:“方才我便想要问了,叶兄,还未请教你身旁的这位先生名姓。” 叶且歌正盯着陆小凤唇边的那抹古怪的紫色瞧,觉得若是寻常染料还好,要是有个毒啊蛊啊的可就麻烦了。她一时没有留意陆小凤的问题,那边花满楼见她走神不语,便为陆小凤解释道:“这位是叶英叶公子,乃是叶小公子的兄长。” ——这一路上官飞燕都以为这两位是兄长和幼弟,而两人也顺势应下,并未否认。 比起叶英那个“他是叶且歌的师父”的有些古怪的说法,花满楼更能接受了两人是兄弟的这件事。至若“师父”之说,这两人一看便是师出同门,兄长教导幼弟个一招半式的,甚至叶且歌的一身剑法尽数是叶英所授,花满楼也并不觉得稀奇。 却不想,陆小凤的一口茶水便喷了出来,他一下子从椅子上蹦了起来,连连后退了数步,大声的呛咳了一阵,才艰难开口道:“叶英……字孤城?” 想起叶且歌跟他相识的时候便对他介绍的字,那叶城主以自己的字为名行走江湖,也不是不可能的吧?脑补了一番之后,觉得自己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真相了的陆小凤,直觉整个人都不太好了。 被人错认,叶英眉头微皱。叶且歌却毫不留情的一巴掌糊在陆小凤脑袋上,将人重新按回了座位。如今这人跳脱得让叶且歌都有些头疼,恐他嘴上不严,于是叶且歌便更不愿意跟他细说自己和师父的关系了。 “你想多了。” 简单四字,叶且歌将此事略过,直接说了自己一行人是如何来到这里的,也顺嘴将上官飞燕一人分饰两角的事情与众人说了,末了,叶且歌对陆小凤问道:“你呢,怎么被他们弄到这里来的?” 陆小凤已经收敛了脸上有些不正经的神色,他沉默着一口一口的将杯中的茶喝干净,许久才长叹一声:“叶兄,你说我是不是特别好骗?” 骗你的确不怎么难。 叶且歌默默腹诽,也不再纠结陆小凤是如何被这群人“骗”来的。她用手指轻轻叩了叩桌面,正色道:“无论如何,此事你已应下,如今可有成算?” 陆小凤趴在桌上,一手把玩着已经空了的茶杯,自我开解道:“算了,虽然找上我的手段不怎么光明,不过他们也是真的有了困难。” 坐直了身体,陆小凤将自己的打算细细说与众人听:“我打算去找我的另一个朋友西门吹雪,有了他,我们对上闫铁珊和独孤鹤才有胜算。至于霍休……” 陆小凤的声音低了下去,因为,霍休也算是他的朋友。 叶且歌听着,却有几分诧异:“你要什么胜算?就算是听信了这群人的一家之言,欠债还钱便罢了,难道你还要帮着他们谋财害命不成?” 叶英也有些奇怪,难得开口道:“如今江湖之中,是这等一言不合就喊打喊杀的风气?” 对面这个年轻人身上并没有多少血腥气,可是他却将旁人的生死看得太过随意。从方才陆小凤的言语之中,叶英便知这是个很有正义感,也很古道热肠的青年。所以,叶英便能推断,这并非是那年轻人的性子本身,而是这江湖风气如此,对方早已认同和习惯。 被这二人一问,陆小凤也不由愣住,就连一旁一直没有说话的花满楼,面上也浮现出了几许赫然——他虽然是一个很热爱生命的人,但是不能否认,方才他是认同陆小凤的话的。如今在两位叶兄的疑问之下,倒显得他有几分伪善了。 花满楼自然是真君子,他温柔而善良,也坚守着自己的道义。可是他到底也算是半个江湖人,也早就习惯了这个江湖之中的某些规则。譬如,在江湖之中,官府和法律形同虚设,江湖人自有江湖人的行事准则。 感受到对面二人的错愕与尴尬,叶英微微叹了一口气。他已经知道自己问题的答案了,看来如今的江湖的确是扭曲至此。 不愿太过苛责两人,叶英缓缓道:“陆公子说去寻朋友相助,也无不可。毕竟若是贸然上门讨债,对方讲理还好,若是遇见蛮横之辈,也不至于有性命之危。” 对方明明是个年纪和自己仿佛的公子,陆小凤却恍然有一种被师长训诫的错觉。听着叶英的话,他点了点头——而后,竟是有些心虚的低下了头去。 第31章 冷冷山巅月映双。 第三十一章。冷冷山巅月映双。 并不知道自己不经意间帮着如今在江湖之中正声名鹊起的两个年轻人重建了三观,叶英低头抿了一口茶水,而后道:“如此一来,陆兄便是要先去寻你那位名唤西门吹雪的朋友?” 陆小凤脸上的表情还没有恢复正常,听见叶英的问话,他不由脸上更苦。长长的叹了一口气,陆小凤苦哈哈的说道:“不是,我还需要先去寻找大智大通。” 见叶英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反应,陆小凤估摸着便是他不知道这号人物,于是解释道:“传说这人知道天下之间所有的秘密,只要有银子,就没有他回答不上的问题。”略微顿了顿,陆小凤像是改正自己错误的小学生一样补充道:“叶兄也说了,那番话只是他们的一家之言,我先去寻大智大通将大金鹏王的事情问问清楚,顺便……” 笑容有些无奈,陆小凤习惯性的摸了摸自己的两撇小胡子,叹息道:“顺便问问他,有什么法子能够请动西门吹雪。” 听了陆小凤的话,叶英也算是明白这大智大通应当就是类似隐元会一样的存在,于是对陆小凤点了点头,并没有再多言。 叶英初来乍到,除却为了刺激他,玉罗刹是没有那么好心为他科普如今武林之中都有哪些人物的。所以西门吹雪这个名字对于他来说,也就只是一个名字而已。 然而对于叶且歌来说,这个名字却并不陌生——毕竟,她多多少少的行走江湖,听见这个名字的时候,人们总是将他和自家兄长一遭比较的。 叶孤城和西门吹雪。在武林之中的用剑高手都渐渐老去、淡出江湖抑或死于非命的时候忽然名声大震。 他们两人,一人曾以十五岁稚龄连退南海十九位用剑高手,年纪轻轻便被尊为南海群剑之首。而另一个人,则曾在接连击败中原各派精英之后蓦然沉寂,如今他虽然一年只出万梅山庄四次,每年也只杀四人,却成为无数剑客心中永远仰望的存在。 两柄同样锋锐的剑,两个同样高绝的人。西门吹雪和叶孤城,似乎应当是宿敌,又似乎早就应当成为知己。 然而事实却是,今生至此为止,无论对于叶孤城还是西门吹雪来说,对方的名字还只是摆在自己桌上的各地消息中的显眼字符而已。 西门吹雪此人对于叶且歌来说,说是“见猎心喜”也不为过。她也实在是想要看看,能够和自家哥哥比肩的剑法,到底是什么样子的。不过既然如今她已经寻到了师父,那么自己自然是要在师父身边,不能跟着陆小凤乱跑的。 所以西门吹雪什么的……等陆小凤将人请来的时候再看,也不迟吧? 叶且歌很早便帮着叶孤城整理各种情报,对于陆小凤说的那个大智大通,她也不算是陌生。 的确不陌生,因为对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已经逐渐接手白云城的情报工作的叶且歌,可以算得上是这个“大智大通”的顶头上司。也就是说,江湖之中传得神乎其神的大智大通,实际上不过是白云城在外的喉舌罢了——白云城主重生归来,又有了血亲牵挂,之前种种自然要重新谋算,而这个由龟孙老爷扮演的大智大通,只是他谋划里的很小很小的一部分罢了。 不欲让陆小凤再跑一趟,叶且歌直接从怀里掏出一张薄如蝉翼的锦帛,将之递给了陆小凤。 那张锦帛很轻很薄,上面用工整的蝇头小字记叙了大金鹏王朝的始末,边角处属于白云城的精致云纹也告诉了陆小凤这张锦帛的出处。 “啊呀叶兄,你简直太体贴了啊。”陆小凤迅速的将那张锦帛上的字扫视了一遍,顺口赞扬道:“你们白云城还真是人才济济,瞧瞧这字,虽然是工整的小楷,却隐约有一股泠然飘逸之感。” 叶且歌默默的看了陆小凤一眼,点头道:“你心心念念的白云城主,就是他写的。”言罢,看了一眼陆小凤已经僵住了动作,叶且歌又坏心的加了一句:“你可好好留着啊,毕竟是白云城主的墨宝呢,弄坏了兄长会觉得你看不起他的。” 陆小凤想要将锦帛给叶且歌塞回来的动作登时僵住,他捧着一方手帕,就像捧着一个烫手的山芋,拿着也不是,放下也不是。 叶且歌看着陆小凤像是被点了穴一般的僵住,忽然觉得自己这些日子以来心头的郁闷都被一扫而空——有的时候欺负欺负二傻子,的确是挺有意思的。 叶且歌忽然开始明白,为何前世的时候,七秀坊的姑娘们那么喜欢戏弄自家特产的二少们了。 一直过了好一会儿,陆小凤才小心翼翼的将这方薄如蝉翼的锦帛收好。然后便捏了捏自己的眉心,有些头疼道:“这事儿算是解决了,不过还不知道该如何请动西门呢。毕竟他一年只出门四次,而今年他已经出门三次了。” 叶且歌没有说话,却忽然眯着眼睛笑了起来。 叶英不用看就知道自家小徒弟要使坏,然而他却很是纵容的没有说话。动作一致的摇头轻笑,叶英和花满楼两人不约而同的端起面前的茶盏细品。 陆小凤只听见耳畔一阵利刃出鞘的声音,还没待他反应过来,便只觉得唇上的皮肤一凉。长剑的残影还印在他的瞳孔之中,陆小凤周身寒毛一竖,两根手指飞速探出,却只来得及碰到叶且歌的青君剑上的一点飞灰。 叶且歌的动作极快——至少,是让陆小凤难得的失手的快。这其中固然有陆小凤未对她设防的原因,可是仅仅凭着“陆小凤的灵犀一指也招架不住”这一招,叶且歌的实力就已经不容小觑! 陆小凤揉捻着指尖的那一点“飞灰”,顷刻之间就察觉到了异样。他抬手一摸,自己的标志性的两撇小胡子已经只剩下了一撇,只余下唇上的肌肤光滑得不可思议。而他指尖揉捻的,正是自己的那撇小胡子的“尸体”。 陆小凤有些发懵,叶且歌却已经还剑入鞘,坐在桌边对他笑道:“西门庄主的道,是在与人比斗之间寻求突破。” 说着,叶且歌的眸色稍微暗了暗,带上了几分跃跃欲试。她的手指拂过自己的碧王青君,而后继续道:“你若是跟他说,你的两撇小胡子被人用剑削掉了一撇,想必西门庄主无论如何也会跟着你来的。” 叶且歌的话音一落,陆小凤的脸色也已经变了。 他唇上的一撇小胡子被精心修剪过,另一撇却不见了痕迹,这让他整个人看起来都有一些滑稽。而比他的胡子更滑稽的是他脸上的神色。 当那种瞬间就苍白得看不见一丝血色的神色,出现在一个浪子的脸上的时候,难道还不够滑稽么? “你疯了?”陆小凤的声音都有些走调了,在这样寂静的屋子里显得有些突兀,却带着毫不掩饰的焦急。 叶且歌有点惊诧于他的反应,只能转而安慰道:“切磋而已。” 陆小凤的头却摇得更厉害了。他强迫自己镇静下来,急道:“你还太年轻,一点江湖经验都没有。你知不知道,西门修的就是生死道,和他比剑,不是你死就是他死。” 叶且歌却神色未变,只是偷偷望了一眼已经放下手中茶盏的叶英,见师父没有生气,叶且歌才转而对陆小凤问道:“你觉得白云城主的剑,和西门庄主比,又是何如?” 陆小凤皱了皱眉,还是诚实道:“不分伯仲。”犹豫片刻,陆小凤又犹豫的补充了一句:“或许西门会不敌白云城主。” 叶且歌点了点头,对陆小凤保证道:“我和兄长至今比试六百七十二场,我败四百一十二场,平三百场。”从叶且歌十四岁开始,叶孤城的剑在她的剑面前就已经不再是压倒性的优势了。 这些年来,叶且歌明显的感觉得到,自己和兄长都没有原地踏步,他们重来一世,省却很多弯路,却都在向着更高的地方攀登。以后他们兄妹二人谁更胜一筹尚无定论,不过今时今日,已经可以说是并肩前行了。 这也是她想要会一会那位和兄长旗鼓相当的剑客,于是便敢主动招惹西门吹雪的原因——叶孤城的剑有了羁绊,可是,却也未曾留情。每一战势必横断生死,不留余力,这是叶孤城对叶且歌的尊重,也是对叶孤城自己的尊重。在这样的情况下,叶且歌和叶孤城对战六百余次,二人却都没有性命之忧,足见在绝对的实力面前,所谓的“败就是死”,还是能够避开的。 陆小凤的唇更紧的抿起,最终却只能一声叹息。 他曾经拿起过剑,所以他知道,那种遇见对手便可以看淡生死的感觉——朝闻道,夕死可矣。所有的剑客但凡执迷于此,就一定会懂得这种感觉。 所以,陆小凤哑了嗓子,他有许多话想要对叶且歌说,最终却只说了一个“好”字。 曾经叶且歌在他放下手中的剑,决定做一个浪子的时候没有干涉他的选择,所以,如今面对叶且歌的选择,陆小凤除却无声的支持,也不能再做其他的事情。 倒是一旁一直在默默的听着的花满楼的脸上闪过了一丝担忧,不过他觉出一旁的叶英一直很是平静,便知叶小公子定然是有自己的考量。于是,他也并未多言。 天色渐晚,众人也不打算再在陆小凤的房间里逗留,所幸上官丹凤为他们安排的住处都在临近,稍稍话别之后,花满楼、叶英和叶且歌各自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叶且歌回到了房间中的时候,屋内并没有点灯。因着方才师父吩咐她夜晚锁好门窗,所以她进门的第一件事,就是将门严严实实的锁好,然后又逐一检查了窗子。 做完了这一切,她拧了一把帕子,胡乱的擦了手和脸,和衣便要躺到床上。 掀开被子的刹那,叶且歌闻到了一股清甜软腻的馨香,夹杂着丝丝缕缕的水汽,让她有些怔住。而就在她怔愣的空档,床上的那一团开始有了动作。 当一个光滑赤|裸的身体扑向叶且歌的怀里的时候,叶且歌毫无防备的被抱了满怀的时候,她唯一的想的便是——我为什么要一进门就把碧王青君解下搁在桌上? 第32章 草惹行襟絮拂衣。 第三十二章。草惹行襟絮拂衣。 向着她扑过来的是个女孩子,这个认知让叶且歌稍微放松了一些。方才她用来擦脸擦手的锦帕就被她随手扔在不远处,叶且歌一抬手,那还有些湿润的锦帕就重新飞回了她手里。 将这锦帕抖开覆在怀里那人的肩头,叶且歌稍微用力,将人推远了一些。 那人也有短暂的错愕,却起身想要勾住叶且歌的脖子——那副架势简直是不将她扑倒在床上不罢休。 在大唐的时候,叶且歌的红颜之中有温婉的七秀,神秘的唐门,爱撒娇的明教,自然也有泼辣大胆的五毒。最出格的一次,那只毒姐还给她下过男子催情的药物,然后浑身赤|裸的过来缠她。 那药物对叶且歌虽然没什么影响,却到底让她浑身虚软,知道对方的用意,叶且歌无声苦笑,终归是任由毒姐将自己脱了大半。然后……两个姑娘家自然只能大眼瞪小眼的一起躺在床上睡了一夜,什么也没能发生了。 眼下这幅光景,还真是……有些熟悉呢。 叶且歌叹了一口气,抬手飞快点住要扑过来的那人的穴道。想了想,她从自己的里衣里撕下一条白布,将自己的双目遮了起来,这才点亮了一盏蜡烛。 “姑娘?” 坐在一旁的椅子上,叶且歌对床上僵着的人偏了偏头,询问的意思很是明显。虽然方才的时间很短,可是却也足够叶且歌判定,这人不是她认识的任何一个——到底在叶英身边多年,对于人的气息的辨别,叶且歌还是要比常人敏锐一些的。 床上那人的呼吸粗重了几分,却死死的咬住了唇瓣,半晌没有说话。 叶且歌再次叹了一口气,一手撑着额头,有些无奈道:“我没有封你的哑穴。姑娘不妨说说,深夜造访,所为何事?” 大抵是她的态度温和,举止也十足君子,床上僵坐的那人稍微放松了一些。叶且歌没有催促,一直过了约莫一盏茶的功夫,床上的人才急急开口道:“你们不要帮着上官丹凤,她不是好人!” 见叶且歌没有反应,那人又急急的加了一句:“我知道所有帮着她的人都跟她睡过……你看,我也很漂亮的,她能给你的,我都能给你。”像是下定了很大的决心,床上的女子闭上了眼睛,破罐破摔的说道:“而且,我还是处|子,比她干净多了,所以你不要帮着她好不好?” 叶且歌微微一怔,面色登时就有些微妙。她对那位一人分饰两角的上官姑娘早就有堤防之心,听见有人说她不是好人,自然也没什么意外的。可是让叶且歌没有想到的是——这位上官姑娘平时到底是什么作风啊?她只是被拉过来的可有可无的小角色,为什么就有人觉得她是看上那位的美色了呢? 想起宴席上站在上官丹凤两侧,对着他们一行人怒目横视的丹凤公主的两个“侍卫”,叶且歌打了个冷战,不愿意再想下去——若是这个小姑娘说的有几分道理,那那位所谓的丹凤公主的口味……也是真心驳杂啊。 见她许久没有说话,床上的小姑娘已经拖出了一段哭音,她被点住了穴位动弹不得,眼泪却一连串的往下掉,她抽噎着,不敢高声,只能压抑着对叶且歌道:“求求你不要帮她,她杀了我姐姐,是她杀了我姐姐!” 到底只是个孩子。 叶且歌听着这个小姑娘哭得一塌糊涂,终于还是有了动作。 床上的姑娘周身赤|裸,白皙的胸脯像是揣着两个小鸽子,腰肢也纤细——难怪她敢使出“色|诱”的昏招,因为她的确有这个资本。可是那稚气都没有褪去的脸,却明明白白的告诉旁人,这不过是个还没有及笄的孩子。 没有解下自己眼前的白布,叶且歌很是自然的将自己的轻重双剑负于背后,然后走上前去,用被子将人捂了个严严实实。隔着被子给她解开了穴道,叶且歌轻声问:“你姐姐是谁?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上官雪儿!” 叶且歌的动作像是终于安慰到了上官雪儿,她稍稍止住了自己的眼泪,对叶且歌很严肃认真的说道:“我姐姐是上官飞燕,从陆小凤来的前一天她就失踪了,我还在后花园里捡到了她的金燕子。她一定是被上官丹凤杀了,她的尸体一定被埋在后花园里!” 叶且歌沉默了一下。她知道,对于一个小女孩儿来说,能查到这些已经很不容易了。然而如今局势不明,她也无法判断如今的丹凤公主到底是上官飞燕还是上官丹凤。所以,叶且歌只能对上官雪儿点了点头,安慰道:“或许你姐姐没有死。”死的是你的表姐也说不定。 上官雪儿却像是已经看穿了很多事情一样的颓然的躺在床上,怔怔的望着床顶失神,脸上也带着一抹沧桑。 过了许久,她有些意味不明的对叶且歌说道:“我不在乎我姐姐死没死,我只是在想,我们上官家的人可以死——其实亡国那会儿,我们早就该都死了,我也根本就不该出生。可是苟活至今,若是最后死在自己的血脉至亲手里,那真是一件很可悲的事情。” 上官雪儿不过十二三岁,说这话的时候,却已经像是看破了许多东西。那语气之中带着的冷漠和绝望,让叶且歌有些心惊,转而又觉得这个孩子有些可怜了。 “你也觉得很可笑是不是?”转向了叶且歌,上官雪儿的脸上挂着和她年龄并不相称的嘲讽笑意,她说道:“我读过书的,什么大金鹏王朝,其实只是大漠之中很小的小国,国土不及安庆的百分之一,几世累计的财富也不过能够支撑着我们活到现在。可是就这样了,他们怎么还会为那什么国王啊,公主啊的空名头争得你死我活呢?” 人心不足而已。这个道理叶且歌明白,却觉得说给这么小的一个孩子,实在太过残忍了一些。 像是难得倾吐多年的心事,上官雪儿索性也不管什么游说叶且歌他们不要帮着丹凤公主了。她盯着叶且歌,转而继续说道:“亡国公主要是也算公主的话,那现在白云城里叶家的女儿才是真公主呢,也不知道我那两个姐姐争个什么劲儿,最后一个把命都争没了。而且说什么复国,要不是现在家里没钱了,恐怕他们都不会想起这一茬儿!” 噗……叶·真公主·且歌觉得自己的膝盖中了一箭,默默的捂好膝盖,叶且歌只得开口打断了上官雪儿的话,转而叮嘱道:“此事怕有蹊跷,你一个小孩子莫要参与。终归,这世上是非曲直,自有定论。” 为了让上官雪儿安心,叶且歌又补了一句:“你放心,我们不会帮助任何一个坏人。”又想起了什么,叶且歌俯下身去揉了揉上官雪儿的头发,劝诫道:“女孩子的身子都是很珍贵的,不要为了任何目的去委屈了自己,不值得的。” 上官雪儿很少被这样温柔以待,她出生的时候,上官家已经很落魄了。她娘死的早,整个上官家并没有关心她的人,有的也只是给她一口饭,让她不至于饿死罢了。 如今,被人这样温柔而不带任何目的的摸了头,上官雪儿只觉得自己眉眼酸涩,仿佛下一刻就要哭出来。 可是对于一个坚强惯了的孩子来说,让她在旁人面前流泪,比让她流血还难。吸了吸鼻子,上官雪儿哼了一声,倔强的别过头去。 叶且歌觉得有些好笑,解下眼前的白布,她在房间里扫视了一圈,却没有看见小女孩儿的衣服的踪影。无奈的耸了耸肩,叶且歌直接将被子里人横抱起来,低声问道:“你住哪里?我送你回去。” 这一次,上官雪儿没有耍什么花招,乖乖的报上了地点。叶且歌利落的翻窗而出,没有惊扰到任何人的便将人送了回去。 走过上官雪儿说的那片花园的时候,叶且歌脚步稍微顿了顿,却没有多余的动作——打草恐怕惊蛇,既然他们踏入此局,那么没有揪出来背后是何人的情况下,还是不要破坏了对方的计划才好。 叶且歌的动作很快很轻,却也不代表着没有任何人发现。第二日清早,叶且歌推开门,迎面便看见了一脸欲言又止的花满楼。 花满楼的房间就在她隔壁,昨夜虽然动静很轻,可是对于花满楼来说,还是能够听清的。叶且歌只得对花满楼笑了笑,没有多言。 花满楼见她行事磊落,料到应是和自己预想的差不离,便也松了一口气,温声道:“叶兄果然君子。” 叶且歌无数次被人称赞过有君子之风,无愧为正阳首徒,这次因为这种原因被称赞,却还是让她觉得有些窘迫。 干咳了一声,叶且歌无语半晌,才讷讷道:“坐怀不乱的的确是君子,可是易地而处,昨夜换做是谁乱了,那就都是禽|兽了。” 花满楼微愣,侧头面上浮现出一丝疑惑。 “花兄以为昨夜的是谁?丹凤公主?上官飞燕?”语气里带上了一丝戏谑,叶且歌一直到花满楼都有些尴尬了,才幽幽道:“是上官飞燕的妹妹上官雪儿。十二岁。” “且歌。” 正在这时,一道男声从叶且歌身后响起,叶且歌周身一僵,对花满楼讪讪一笑,当即便走到了叶英身边去。 花满楼和叶英的房间分别在她的左右两侧,花满楼都能听了大概,叶且歌便丝毫不怀疑,昨晚的一切,师父都听了个真切。 分明自己没有做错事,可是叶且歌还是觉得有些难安。她低头走到了叶英身边,后者皱了皱眉,却抬手拍了拍她的脑袋,终归没有苛责。 叶英知道,在昨夜的那件事上,自己的徒儿处理的很好。不仅仅是今生,哪怕是在前世,这孩子就已经在他的不觉之中,成长到可以独当一面了。只是心里还是会有些遗憾的,特别是在亲眼见证了叶且歌的死亡之后,叶英愈发想要将人护在身后,不教她事事逞强。 “下次若有意外,过来寻为师。” 白发的男子的手掌温暖,只是轻轻的在叶且歌头顶拍了两下,却让叶且歌觉得一股暖意从头顶流向四肢百骸。她欢快的应了一声,而后便不受控制的笑了起来。 这样的笑容,让因为自己的两位朋友即将生死一战,因此忧心得一夜不曾安睡的陆小凤觉得……唔,还真是有些刺眼。 第33章 朝来寒雨晚来风。 第三十三章。朝来寒雨晚来风。 陆小凤要前往万梅山庄,而花满楼则被他拉着一道。叶且歌和叶英本就没有打算和他们同往,陆小凤也乐得叶且歌和西门吹雪可以晚些见面,于是众人约定好了在山西会合,之后便就此别过,各奔东西。 和来时的乘坐马车不同,这次花满楼和陆小凤骑上了丹凤公主给他们两人准备的快马。送别了那二人,正当上官丹凤要来询问叶英和叶且歌打算在此逗留几日,还是去往别处的时候,却愕然的发现,方才还在会客厅中饮茶的二人早就不见了踪影。 扮作了上官丹凤的上官飞燕为两人的不辞而别而不悦的皱了皱眉,可是一想起这两人是为了自己的事情奔波,她又很快将此事搁下,转身继续去做自己应该做的事情了。 中秋已经过去,哪怕是夏日里繁花葳蕤的万梅山庄,如今也显现出几分萧疏寂寥。见识过叶英这样君子如风,也懂得尊重生命的用剑高手,花满楼便更不愿意与满身血腥杀气的西门吹雪相见。站在一地松软金黄的落叶上,花满楼对陆小凤摆了摆手,示意他自己进去便好。 他们跑马一日,如今已经临近落日时分。万梅山庄的规矩便是日落之后不见客,无可奈何之下,陆小凤只得摸摸自己仅剩的一撇小胡子,自己走进了万梅山庄。 算算陆小凤和西门吹雪相识的日子,其实也不足十年而已,可是他们却是彼此承认的朋友,这其中的分量,二人从未提起。并非不重要,只是因为觉得自己知晓便好。 刚与西门吹雪相识的时候,陆小凤还是持剑的少年,而那个时候的西门吹雪,也还没有成为如今江湖之中这样让人仰望的存在。初见的时候,两个年纪仿佛的少年人只是从对方的身上看见了自己的影子,于是相识、论剑、切磋、引为知己。 那个时候,陆小凤的朋友很多,西门吹雪并不是他最要好的那个。而西门吹雪做过最让陆小凤动容的事情,是发生在他十七岁的那场变故之后。 西门吹雪七岁学剑,七年乃有所成,至今未有敌手。而他自己也说过,人在江湖,手上难免沾染血腥,可是他却不会因为自己而杀人,不会因为钱财而杀人,也不会因为仇恨而杀人。他杀人,只为求证剑道。 陆小凤从一开始就明白,西门吹雪以杀入道,他将杀人看作是一种很神圣的事情,就如同他手中的剑一样神圣。可是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却肯在已经走在自己的求道之路上之后,为了他陆小凤而去违背心中的道。 陆小凤跳海之后,他的“死”的确没有在江湖之中掀起什么波澜,却没有逃过万梅山庄的情报网。在知道陆小凤“身死”之后,西门吹雪枯坐一夜,最终在第二日的清晨提剑出庄——这一次,西门吹雪不是为了证道,而是为了好友复仇。。 虽然,在背后刺了陆小凤一剑的那人武功不弱,在江湖之中也颇有地位,西门吹雪对上他也是几近生死游离,然而最终,那人还是死在了西门吹雪的剑下。西门吹雪转身而去,再未停留。 这是一次违背了西门吹雪的剑道的出剑,为了复仇也是为了自己,西门吹雪因此动摇道心,闭关数月才恢复原有状态。可是,西门吹雪并不觉得后悔。 西门吹雪的朋友很少,最多的时候也不过两三个,可是陆小凤,却始终是他的朋友。所以这一剑,他必须出,只是因为——他的朋友死了,那么害了他朋友的人,就不能继续活着。 后来陆小凤大漠归来,已经不再用剑,性子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说句实话,他的那些改变让叶且歌都有些接受不了,时常会觉得有些违和。可是西门吹雪却并没有什么多余的反应,倒是万梅山庄的老管家开始时刻提防着他了——提防着陆小凤喝光了万梅山庄里的好酒。 这大概就是男人之间的友谊,不必相问,只要陆小凤还是陆小凤,只要西门吹雪还是西门吹雪,那么他们就永远都是知己。 出于某种恶性趣味,西门吹雪的确是挺怀念陆小凤没有胡子的时候的样子的,看见陆小凤哭丧着脸,顶着仅剩半边的胡子进来的时候,西门吹雪难得的将目光从他的剑上移开,落在了陆小凤的唇上。 而当陆小凤说,这是被人用剑削掉的时候,西门吹雪擦剑的手彻底顿住。末了,当陆小凤对他说,出剑的人姓叶的时候,西门吹雪将剑横在了膝上。 “叶孤城的叶?”男子薄唇微张,从中吐出的字也仿佛有着人间霜雪一般的温度。他用的是疑问句,却已经分明是陈述的语气。 陆小凤顿了顿,却点了点头,转而觉得不对,便又摇了摇头。 西门吹雪眼中兴味更胜,但是他本就是寡言的男子,所以,他没有追问,而是等着陆小凤继续说下去。 陆小凤也不卖关子,直接道:“是叶孤城的幼弟,叶孤鸿。”稍微顿了顿,陆小凤又加了一句“他的字是且歌,可能是为了掩人耳目吧,你若是见了他,还是叫他叶且歌比较好。” 想起每次自己唤叶且歌“孤鸿”的时候,她那张有些不自然的脸,陆小凤深深的觉得自己分分钟能脑补出一个“少年从小被兄长掩盖光芒,心中抑郁化名行走江湖”的悲惨故事。 万梅山庄和南海白云城远隔万里,但是彼此的消息网络都是广布,加之又没有对对方刻意隐瞒,所以对于叶家如今的境况,西门吹雪甚至是比陆小凤要了解几分的。 至少,他知道,如今的叶家与叶孤城平辈的那个叶孤鸿,早年拜入武当门下为俗家弟子,他师父遗憾他未能真正走上修道之路,便将一早准备的道号送给他做字。所以如今的真正的叶孤鸿,应当是字希臾,而非陆小凤说的“且歌”。 至若真正的叶孤鸿,其实西门吹雪也是见过的。当时只觉此人剑法极为精妙娴熟,根基极牢,足见家教不凡,然而却尚且停留在“术”的境界,并不能和其兄长相提并论。也正是因为如此,西门吹雪确信,能够一剑削掉陆小凤最宝贝的胡子的人,一定不是叶孤鸿。 只是有如此剑法的人为何会冒用叶孤鸿之名,西门吹雪却也懒得探究。他只是盯着陆小凤的胡子,眸子之中不觉燃起一阵战意——无论如何,能与此人一战,才是快意之事。 西门吹雪豁然出剑,剑光从陆小凤的上唇拂过,而后一撮飞灰便飘散在了空中。 陆小凤一直在看着西门吹雪,在他拔剑的时候便暗觉不妙,双指已经下意识的伸出,聚力指尖,一刃寒芒便被他夹在两指中间。 西门吹雪抬眸,陆小凤指尖一松,西门吹雪的剑便被他收回剑鞘。 看着陆小凤光滑的上唇,西门吹雪平静道:“胡子我收下了。你这个忙,我帮了。” 说着,西门吹雪转身而去,留下陆小凤一人呆愣愣的站在了原地。许久之后,陆小凤的脸上渐渐浮现出了一抹很是复杂的表情——那个表情之中,既有一些挥之不去的担忧,可是更多的,却是对一场好戏的期待。 陆小凤的灵犀一指不会在一天一夜之中就退步,而同样是用剑削了他的胡子,之后他夹住了西门吹雪的剑,却夹不住叶且歌的。固然这并不能全然代表着叶且歌就会比西门吹雪强,但是至少能够证明,在西门吹雪面前,叶且歌是有胜算的。 无论西门吹雪自己如何给自己定位,但是在江湖之中,他的确已经一剑封神。如同他自己说的——七岁习剑,十四岁得悟剑道,而后乃无敌手。 作为朋友,陆小凤和那些永远希望西门吹雪立于不败之地的人不同,他看得更长远也更通透。天下无敌,固然是让后人高山仰止,可是,那其中的寂寞寂寥,又有谁能明白呢? 若是有了能够与之一战的对手,或许西门也是高兴的吧。 陆小凤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指,沉默半晌,起身离开了万梅山庄。 西门吹雪没有和陆小凤一道同行,花满楼却知道,西门吹雪已经应下了此事。因为和来时的忧心忡忡相比,如今的陆小凤神情很是轻松,就仿若大金鹏王朝与叶且歌要寻西门吹雪论剑的这些麻烦都已经消失了一样。 麻烦只能由人去解决,当然不能凭空消失。可是陆小凤的确是放松了下来,像是负重艰行百尺的人终于放下了肩上的重担,陆小凤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八月微凉的空气灌入肺腑,让他整个人都精神一震。 这个时候,他才有心思问了花满楼一句:“对了花兄,两位叶兄干什么去了?” 花满楼收起了手中的折扇,摇头道:“此事无端牵连了叶小公子,白云城主少不得要留心几分。今日你来寻西门庄主为你掠阵,叶兄和叶小公子却按着白云城的暗卫传递过来的消息,出城去寻独孤掌门了。” “峨眉掌门独孤一鹤?” 陆小凤瞪大了眼睛,不由失声道:“他如今来了此地?难道也是为了大金鹏王朝的旧事?” 不待花满楼回答,陆小凤又捶胸顿足道:“啊呀啊呀,这人要是来还债还好,要是来杀人灭口的,叶兄和且歌对上他,那两人可是情况不妙啊。” 花满楼静静的欣赏了一会儿陆小凤抓耳挠腮的表情,一直到他都要用上轻功,往来时之地的城外寻叶英和叶且歌的时候,花满楼才出手扣住了陆小凤的肩膀。 “陆小凤,你从来没有看过叶兄出剑吧?” 花满楼手下一用力,陆小凤刚提起的一口气便被按了回去。听见花满楼的话,陆小凤皱眉道:“自然没有。而且我总觉得,叶兄与其说是江湖人,倒是更像世家公子。” 一想起叶英身后背着的那柄跟叶且歌仿佛的重剑,陆小凤不由打了个寒颤——他实在想象不出,叶兄一个那样风雅之人,挥舞着这样重型的武器,会是个什么光景。 花满楼但笑不语,心中却想起了临行之前叶且歌对他说的话。若真是这样,那这背后的布局之人如此算无遗策,躲在暗处对他们如此虎视眈眈,他们不将幕后之人引出来,始终是个祸患。 第34章 溪云初起日沉阁。 第三十四章。溪云初起日沉阁。 叶且歌和花满楼并不是很熟,原因是两人虽然也相处了一些时日,但是却一直没有机会好好叙话。然而比起如今看起来十分不靠谱的陆小凤,叶且歌还是选择了自家师父很是欣赏的花家七公子。 临行前,叶且歌悄悄对花满楼道:“花兄也是也觉得此事尚有蹊跷?” 花满楼点头,静待下文。 “我只能暂且揣测,此事幕后之人之所以找到你,最主要的目的还是为了引出陆小凤。而之所以这件事非得要求陆小凤去办,多半是看重的他身后的西门吹雪。” 同样是用剑之人,看着一柄和兄长齐名的剑被这样算计利用,饶是叶且歌一直秉承着君子如风的好气度,现下眼神也不由有些冰冷。 稍微平复了一下自己的心绪,叶且歌继续为花满楼分析道:“而之所以要让西门吹雪出剑,那定然是因为对方要对付的,是除了西门吹雪之外,就连陆小凤也会觉得棘手的人。而昨日陆小凤也我说,西门吹雪出剑只能有两种结果——他的对手死,或者他自己死。那么这件事的背后之人到底有何种目的,现下便有些明朗了。” “谋财。害命。” 花满楼的声音不负往日的温柔,他这样珍爱生命的人,在知道自己险些助纣为虐的时候,心情自然不会很好。 叶且歌点了点头,道:“大金鹏王的财宝被分割成了四份,大金鹏王,珠光宝气阁阁主,峨眉掌门和天下首富各拿一份。这四人每个人都有可能是背后主使之人。然,如今看来,大金鹏王一伙儿很可能是被人利用,只做棋子,所以暂且排除,至若其余三人,我们还需要一一排查。” 略作停顿,叶且歌有些犹疑,却还是说道:“花公子,那位上官飞燕和上官丹凤本就是一人。上官飞燕特地接近你,上官丹凤则有意蛊惑陆小凤。用心不纯,用意不诚。你自己要有考量。” 叶且歌并没有劝导花满楼该如何去做,只是先一步给他提一个醒罢了。像是花满楼这样的谦谦君子,很难让他用恶意去揣测任何人,也就格外让人觉得他很容易被欺骗。 听了叶且歌的话,花满楼的确有片刻的怔愣。他在来之前便觉的那位上官姑娘出现和消失的时间都太过恰好,叶兄也提醒过他此人有异。只是花满楼确实想不到,有一日一个女子会周旋在他和他的朋友之间。 ——若非早有防备,他和陆小凤还当真可能被那“两位”上官姑娘迷得昏头转向。 只是如今花满楼心思坦荡,并无任何绮念,面对叶且歌的善意提醒,他微微一笑,道:“劳烦小叶公子担心了,花某会小心的。” 话已至此,实在无需多言。叶且歌将自己和师父的打算告诉了花满楼之后,便按着白云城暗卫们提供的线索,直往城外独孤一鹤所在的客栈而去。 之所以叶英选择带着叶且歌去寻独孤一鹤,完全是秉承着先易后难的原则。叶英已经听说,独孤一鹤是闻名江湖的剑客。而到了这种境界的剑客,从他的剑,便能看透他这个人。 一个人的言语神态或许可以伪装,可是一个人的剑是伪装不了的——就譬如心思鬼狷之人使不出凌厉刚正的剑招,心思纯澈之人也无法在与人对战之时取巧一样,作为一个剑客,甚至仅仅是作为一个习武之人,他一出招,就定然能够看出来他是怎样的人。 相比于心思千回百转的商贾,叶英还是更擅长和独孤一鹤这样的江湖人打交道。所以,他带着叶且歌先去寻了独孤一鹤。 对方好歹是一派掌门,无需叶英吩咐,叶且歌就知应先呈拜帖。他们虽然是为了试探独孤一鹤的招式而来,却也没有必要先行将人放在“罪人”的位置之上。 纵然这一路叶且歌和叶英听见了青衣楼的斑斑劣迹,可是叶且歌始终觉得,若是那位独孤掌门当真如此行事,他是绝迹不能成为西门吹雪也不曾挑战的前辈的。 西门吹雪以杀入道,不吝啬自己和旁人的生死。然而他却也不是莽夫,确切的说,他是仔细估量过自己和对手的水平的,每一次挑战的,都是那种比自己高上些许,能够让自己在濒死之际顿悟的对手。 至今他还没有去挑战独孤一鹤,那便是说明,西门吹雪并不觉得现在是对上独孤一鹤的最好时机。对手难得,他想要让自己的每一战都酣畅淋漓,不留余地——毕竟,无论是对西门吹雪还是对他的对手来说,这都有可能是此生的最后一战了。 所以,这样的一个人,若是行了那样多的恶事,他的剑又怎能无垢呢?若非剑心澄澈,又怎么可能触碰到剑道的巅峰莫怕一毫厘呢? 拜帖之上,叶且歌毫不犹豫的写下了“藏剑叶氏”。虽然,用白云□□头或许会更快一些,可是一来此去吉凶未定,敌友莫分,叶且歌不愿意给兄长添麻烦,二来却是……藏剑山庄早晚都要重建,先行打出这个名号,也没有什么不好。 从叶且歌写拜帖开始,叶英就一直静坐在她身边。听见徒弟半晌犹疑,叶英骤然想起——如今藏剑山庄已经覆灭,对于六百年后的人来说,藏剑山庄的名号,恐怕没有在大唐的时候那样好用了。 思及此,叶英抬手轻覆上叶且歌的手,而后微微凝神,在藏剑叶氏后面写下了自己的名字。这样的动作,叶英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妥,在叶且歌年幼的时候,他也是这样将这孩子抱在膝上,握着她的手,一笔一划的教她习字。 叶英。 这是叶且歌最开始学的两个字,每一笔每一划都仿佛刻在了她的心里。手背上微微的暖意让叶且歌有片刻的呼吸错乱,可是她却不敢流露出丝毫的端倪。 到底已经不是三岁稚童了,不知用了多大的毅力才让自己神色如常,叶且歌垂下眼去,细细端详着笔下师父带着她写好的这两个字。 叶英的字中正舒朗,并不张扬肆意,却是风骨内敛,笔锋的圆润与顿挫把握得恰到好处。而这两个字,叶且歌仔细看去,竟看出三分森然剑意。 曾经,叶英的剑是守护之剑,他的剑是锋利的,可是他的剑势之中却带着“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君子之风,更带着圆浑回护的守卫之势。然而今天,叶且歌透过叶英的字,却在他的笔端看出三分锋锐。 不与人争。这是藏剑大庄主的气度,也是藏剑君子该有的风度。叶英自小如此,就连父亲冷落责罚,也从未想过为自己辩解。而后,他坐镇藏剑山庄,对胆敢侵犯藏剑之人毫不留情,却从不许门下弟子仗剑招惹是非。就连上了战场,他也觉得能够守护脚下河山,守护故园山水,这便足够了。 可是,他的不争换来了什么呢?在前世葬了叶且歌之后,叶英在徒弟的坟前孤坐。他总是在想,若是那日在睢阳战场,他先一步革杀那些狼牙军,抑或在战火还没有蔓延到藏剑之时,他先一步踏入战局。那么,他的徒弟是不是就不会被迫浴血厮杀,乃至于最后身死呢? 可是这个世界上,并没有如果之事。任由叶英如何去想,他的徒弟已经埋入泉下,他们师徒二人今生今世,再无重见之日了。 幸而还有如此奇遇,他与且歌才能再见。而在叶英重新看见叶且歌的那一刻,他的剑就已经变了。 这是很细微的变化,相伴二十余载的叶且歌也只能窥见些许端倪。直觉不要去深究师父剑意改变的原因,叶且歌收敛了心绪,小心翼翼的吹干了纸上新添的墨痕。封好拜帖,叶且歌对叶英道:“师父稍等,且歌这就去将拜帖给独孤掌门送去。” 叶英右手的中指和拇指轻轻的摩挲着,方才应了一声,却终于又将叶且歌叫住:“罢了,我们不去见他了。” 自家师父鲜少有这样言行反复的时刻,叶且歌觉得有些奇怪,却还是乖巧的停下了脚步,走到了叶英身前。 叶英拿回了叶且歌手中的拜帖,掌心内力一吐,很快就将之碎成了粉末。眉头轻皱,叶英道:“我们与独孤一鹤见上一面都尚且要如此费力,那我们说的话,怕是他也不信的。” 重新摊开了一张纸,叶英一边落笔,一边对叶且歌道:“既然如此,也无需多费口舌,修书一封为他提一个醒,教他莫要被人无端害了去,便也足够了。” 叶且歌自然没有什么疑义,见师父落笔,便走到他身旁,为他将墨细细研开。 叶英没有说的是,他之所以会放弃试探独孤一鹤的原因,是因为比起担心独孤一鹤信任他们与否,他更担心的是自己徒弟的安全。 叶英初入此间江湖,对独孤一鹤其人也是只听过名字,全然不了解性情。再加之如今江湖之中对人命很是轻视,让且歌去送拜帖,若是与那独孤一鹤一言不合,自家徒弟再遇危险,那又如何是好? 暗笑一声自己是“慈母多败儿”,叶英心下摇头。他原本还能放任门下弟子自由出去闯荡,在出世与入世之间淬炼剑意,如今面对且歌这个唯一的,且失而复得的徒弟,他竟是一丝危险也不愿意让她触及了。 将大金鹏王朝之事写了大概,叶英放下笔,将之装入信封。两人落脚之处乃是白云城的客栈,距离城郊独孤一鹤落脚之处并不遥远。叶且歌便让客栈的小伙计代为跑了一趟腿,将信交与独孤一鹤便罢了。 不是没想过独孤一鹤是幕后主使,不过叶英对此也并不担心。若是对方真的是,那他不过是先行戳破对方阴谋,将隐藏在幕后之人生生拉到明面上来罢了。而若不是,那也能稍作提醒,莫要落入有心之人的圈套。至若独孤一鹤信或不信有人要害他,那并不在叶英要思虑的范围之内。 此间事稍稍告一段落,师徒二人各自休息。隔天,叶英和叶且歌一道往山西而去。只是这一夜,叶且歌闭上眼,眼前晃着的,都是熟悉的师父的影子。 第35章 世间浮云何足问。 第三十五章。世间浮云何足问。 城郊。马蹄飒飒。 初时只是细微的衣袂摩挲之声,而后,是极微小的利刃破空的声音。 叶英和叶且歌两人双骑的在路上不紧不慢的走着,官道已经在他们身后抵至了尽头,面前是落叶纷纷的树林。因为有很多人走过,林间已经被踩出了一条通路。 他们师徒二人一入树林便觉得些许异常,如今听见暗器之声也不觉慌乱,叶且歌抽出身后重剑,腰身弯折,而后手中碧王重剑重重一抡。 那从暗处向他们射来的暗器被叶且歌的重剑一扫,登时就没入树干半寸,只留下鸦羽一样的尾端闪烁着不祥的蓝绿色。 那暗器的样式很奇怪,作为针类的暗器,它有一些太过粗而长了。若非腕力惊人,很少有人将这样的武器当做暗器去使用。 叶且歌勒住了身下的马匹,高声喝道:“阁下的见面礼叶某收下,如今何不出来一晤?” 此言一出,一个黑衣人从树后蓦然闪了出来。他的轻功很好,甚至不在陆小凤之下。只是一闪而过的瞬间,他十指连动,已向着叶且歌射出了十余个方才那样的暗器。 叶且歌却并没有躲,她足尖用力,整个人蓦然就迎了上去。并非是叶且歌不怕死,而是,在那暗器向她射来的一瞬间,她便感受到了身后师父迸发的她最为熟悉的剑意。 十余根暗器不可谓不凌厉,它们也不是被人胡乱打出,而是每一根都瞄准了叶且歌的死穴。十余根暗器也不可谓不狠毒,它那上面让人觉得不祥的颜色已经预示着——它们被淬了剧毒。 可是,最终,这些暗器还是被一一击落。白发的男子周身蓦然出现了数柄悬浮长剑,连片刻停顿也没有,随着主人想要守护的心意,将那些可能给自己徒弟带来伤害的暗器一一击落。精铁铸造的暗器断成了两截,而这一切,只发生在电光火石之间。 剑!意!化!形! 以叶英双目为代价而修炼的无上心剑,无论在今生抑或是前世,都会被称之为神技。 未料到自己的暗器被人击落,也震惊于眼前自己看见的一切,黑衣人片刻怔愣之间,之后就只觉得自己的半边身子都失去了知觉。 叶且歌的碧王没有出鞘,连带着剑鞘近八十斤的重剑重重的向黑衣人砸去,若非那人本能后退,卸去了大半力道,他的颧骨和锁骨恐怕都要被砸得断裂。 这一剑,碧王宽厚的剑身砸在那人的半张侧脸与肩膀上,让黑衣人有了短暂的眩晕感。 可是他到底算是高手,猛地眨了眨眼睛,他再不恋战,哪怕此刻脚步还是踉跄,却也将自己的轻功施展到了极致,须臾之间便消失了踪影。 叶且歌没有去追。这人虽然是偷袭,可是大半还是为了试探。叶且歌想也知道他的目的——如今他们师徒二人搅乱了此局,除了那个上官飞燕,恐怕没有人会以为他们师徒是帮着大金鹏王朝的。 两个敌友不明的人,若是能解决自然好,若是不能,将之驱离自己的计划也不算差。 叶英抬手,将方才没入树干的那根完好的鸦羽形暗器收回,用手帕包好。感觉到叶且歌疑问的目光,叶英道:“给陆小凤。此局明显为他而设,说不准他认得这东西。” 叶且歌点了点头,心里却在盘算着,等给陆小凤看过里面的暗器,还是把师父的锦帕拿回来比较好。不然陆小凤一个大男人,随身带着自家兄长和师父的锦帕,还真是……不太好。 如果陆小凤知道此刻叶且歌的想法,一定会撒泼打滚的哭粗来——他被迫“收藏”的是叶孤城写满了的锦帛,才不是什么锦帕!!!而且,到底是谁逼得他整日揣着这个烫手的山芋啊!!! 大概是叶英和叶且歌的出手的确震慑了偷袭之人,一直到他们抵达山西与陆小凤和花满楼会和,也没有遇见第二伙行刺之人。 一行人刚刚会面,便接到了珠光宝气阁的请柬。 陆小凤和花满楼会接到此请柬并不奇怪,奇的是就连叶且歌和叶英,也都收到了一份。正是因为如此,叶且歌心中对闫铁珊的怀疑也淡去了一分——若是闫铁珊是幕后主使,不可能在明知道他们师徒二人洞察阴谋且不好对付的情况下,还自寻死路的去让他们参加宴席。 陆小凤和花满楼虽然知道,如今分明就是宴无好宴,不过两人还是应下了邀约。无论真相到底如何,闫铁珊这个人,他们总是要见的。更何况他带走大金鹏王四分之一财产之事已经得到证实,哪怕这一切有人从后操控,陆小凤也是想要帮着大金鹏王讨回这笔旧账的。 ——陆小凤的心很软。无论他是冷面的持剑少年,还是如今的风流浪子,都掩盖不了他内心柔软的本性。 此时情况未明,陆小凤只觉得让一个老人晚年如此窘迫颓丧,是一件很可怜的事情。若是这件事情背后没有阴谋,陆小凤是真的愿意帮助大金鹏王追讨回让他安度晚年的财宝的。 叶且歌看着陆小凤眉宇之间的些许动容,心里暗自叹了一口气。 在这一点上,她其实是佩服陆小凤的。在背叛后仍然选择相信,在被伤害之后也不愿意伤害他人,尽自己所能的帮扶弱小。陆小凤如今虽然风流天下,可是却依旧是当年一般的侠骨铮然。 只是这样的性子,的确太容易被伤害被利用了。叶且歌的朋友也没有很多,陆小凤是一个,阿九是一个,新结交的花公子算是半个。作为朋友,叶且歌不愿意看见他们任何一个受伤,却也无法将自己的想法强加给他们。 ——罢了,以后护着这二傻子一些吧。叶且歌垂下了眸子,翻看着手中的请柬。 “敬备菲酌,为君洗尘,务请光临。霍天青。【1】”叶且歌缓缓的念出了请柬上的字,眸光中似乎闪过了什么,她轻笑一声,意味不明的说道:“这个叫霍天青的人,字写得倒是端正,不过转折处失了些力道,莫非是右手有伤?” 陆小凤狐疑的又翻了翻手中的请柬,边翻边对叶且歌介绍道:“这位珠光宝气阁的霍总管,原本是威震八荒的天禽老人七十七岁才得的老来子,听说是受了闫铁珊的什么恩惠,才会到珠光宝气阁当总管的。” 叶且歌点了点头,没有再多说些什么。 那个形状奇特的暗器,方才叶且歌一见面便给了陆小凤。经历了丹凤公主的两个保镖接连被害之事,虽然那个一闪而过的上官飞燕的身影并没有动摇花满楼,但是萧秋雨和杜古方如此的惨状,还是让陆小凤和花满楼的心情很是不好。 这种情况下,叶且歌觉得,还是让陆小凤自己去发现真相,比将自己的怀疑全部告诉他要好得多——关于袭击他们那人的身份,仅凭着纸上的字,叶且歌就已经能猜出来七八分了。 闫铁珊宴请他们的这一天,很快便到了。 酒宴摆在水阁之中,四面是荷塘。如今已经是深秋,荷塘之中只有几支孤零零的荷花还在绽放着,残叶有些颓败的铺满了荷塘,水阁四面透风,却用厚厚的帷幕遮住,四角也摆放了火盆。 火盆之中并没有燃着薪炭,毕竟哪怕是御用的银丝炭,也还是有些微的烟火气的。珠光宝气阁纵横山西,是以煤炭起家,最后才慢慢涉足其他产业的。而珠光宝气阁的阁主闫铁珊,用来待客之时用的,便是皇家也难见的火精。 所谓火精,是地心之炭,燃之热量极高,寻常触手也极为火烫。巴掌大的一块火精,甚至不需要燃起,只是浇一些热水于其上,便能持续散发着融融暖意。 这样珍贵的火精,如今却随意摆在了水阁四角,足见闫铁珊的财力。 叶且歌在大唐的时候并没有见过这玩意,便难免多看了两眼。闫铁珊见了,便对霍天青吩咐了一句,不多时候,霍天青便将一个小巧的手炉递给了叶且歌。 “小兄弟不要客气,这是送你的见面礼。”闫铁珊的面皮白净,逢人自带三分笑意。叶且歌接过那手炉,只觉触手生温。而掀开一看,里面玲珑剔透的鲜红物什,自然便是方才她多看了几眼的火精。 叶且歌自幼是大家出身,倒不至于收到这点小玩意就诚惶诚恐。她大方收下,对闫铁珊含笑致谢。 小少年举手投足的确是经年才能涵养出的好风度,对于之前听到的隐约传闻,闫铁珊更是信了三分——若说这样的小少年当真出身白云城,那也并不是一件多么奇怪的事情。想到这里,闫铁珊看向叶英和叶且歌的目光便更多了几分小心。 转身之际,叶且歌望了一眼霍天青。他的脸上并无被重剑砸过的瘢痕,只是那一块的皮肤的确有些异样。冲着霍天青扬了扬嘴角,叶且歌重新坐回了叶英的身侧。 侍女们鱼贯而入,很快众人面前便是丰盛的饭食。陆小凤和闫铁珊东拉西扯,一口刻意的山西腔简直让人牙酸。而周遭的几位陪客也在小心恭维,一时之间,这个明知是鸿门宴的饭局,居然有了几分谈笑之意。 桌上的饭食都是山西特色,叶且歌坐在叶英身边,专心帮他夹菜。叶英拍了拍叶且歌的手臂,转手给她夹了一筷小炒,低声道:“好好吃饭。” 师徒二人动作优雅的吃着面前的几道菜,并不参与席间的谈话,仿若自成一个世界,外物根本就影响不了他们分毫。 只是,吃着吃着,叶且歌却渐渐的绷紧了脊背。她的目光璀璨若星子,望着残叶纷乱的某处,唇角也不觉带出一抹笑意。 叶英也往那边稍稍偏了偏头,他和叶且歌的动作很是轻微,那边在触及了大金鹏王朝的旧事,方才热络的气氛直转急下,席间的争执着的几人并没有注意到他们。 只是,那道远远站在一叶残荷之上的模糊身影,却也像是有所感应一般向两人所在之地投来了目光。他的人很冷,可是他的目光却带着灼灼热意。 那是,西门吹雪。 第36章 我有辞乡裁云剑。 第三十六章。我有辞乡裁云剑。 叶且歌收回了目光,她深深的吸了一口气。亭中并不算凛冽、甚至被火精熏得有几分温暖的空气灌入了她的肺腑,并未能让她从被西门吹雪激起的战意中剥离出一丝清明。 一直到叶英微凉的手指覆在叶且歌柔软光滑的手背上,只是浅浅的凉意,便让叶且歌骤然回神。感受到徒弟周身的浮躁渐渐褪去,叶英摇了摇头,虽然并没有多言,拍在叶且歌的手背上的力道也是轻微,却已然表明他的不赞同。 叶且歌慌忙想要认错,却也知道如今并非是好时机。她抿了抿唇,方才紧紧握住腰间双剑的手却缓缓松开了。 那边,闫铁珊已经有了送客之意,说话间的口气也更重了几分,还让霍天青去准备马车,送他们离开。 毫无疑问,当陆小凤说他是严立本的时候,闫铁珊简直像是一只被踩了尾巴的猫。而他身边一直站着的霍天青则一直盯着自己的脚尖,既没有看陆小凤,也没有听从闫铁珊的话,出去为陆小凤和花满楼准备马车。 他意味深长的看了一眼叶英与叶且歌,却是一抬手,便见五道人影从水阁之外跃入。他们带着不同的武器,守卫在闫铁珊身侧,而陆小凤和花满楼则在另一边。 也不知道是意外还是巧合,按照叶英和叶且歌的位置来说,这两个人正坐在中间,也没有任何出手的意思——就仿佛今夜他们前来,只是因为闫铁珊请他们来了。而他们来了,也只是为了赴宴而已。 闫铁珊那边,算上之前作为陪客的苏少英和马行空,一共有九个人。而陆小凤这边,就只有他自己和花满楼。 就在双方对峙,没有任何一人肯先动手的时候,叶且歌动了。 所有人的目光都不约而同的投向她。只见她放下了筷子,然后……用手帕按了按唇角并不存在的油光。 闫铁珊险些一个趔趄,刚想骂叶且歌捣乱,却又猛然想起这人可能的身份,便倏忽将到了嘴边的话憋了回去。他清了清喉咙,强迫自己温声细语的对叶且歌说道:“小兄弟若是无事,可以和你身边的那位先生先避出去,毕竟刀剑无眼,伤了可就不好了。今日是我闫铁珊待客不周,你却也见了这里的光景,少不得要让小兄弟的见笑了。” 叶且歌微微一笑。她当然要笑,哪怕这人真的欠了那么一笔旧账,只要他如数按利还了,就也不算一个恶人。而一个不算恶人的人,无论出于什么目的,却始终对她存了三分友好,她哪里有冷脸而待的道理? 她站了起来,往前迈了两步到闫铁珊身前,对他说道:“其实陆小凤也没有什么恶意。” 闫铁珊的脸色变了变,因为叶且歌的这句话,分明就是表明她是站在陆小凤的那边的。一个陆小凤就已经够棘手,若是再掺和进了白云城的人,闫铁珊不敢保证自己能够全身而退。 叶且歌看了看闫铁珊骤变的脸色,连忙安抚一样的温文一笑,继续道:“他也只是想知道您到底是不是拿走大金鹏王朝四分之一财宝的那人罢了。若不是,陆小凤定然会给您道歉。而若是……” 面前小少年的停顿让闫铁珊几乎喘不上起来。然而他毕竟是纵横商场这么多年的人,还是有些沉稳的,他紧紧的盯着叶且歌,破釜沉舟一般的道:“我是。又如何?” 得到了预料之中的答案,叶且歌点了点头,并没有太惊讶,只是继续道:“既然闫老板是昔日的严总管,你家旧主想要回那笔珠宝,而今你家大业大,想来不吝啬交出那些的吧?其实,在下甚至都不觉那是欠债,与其说是如此,不若是只是代为保管,如今也是物归原主罢了。” 反倒是没想到事情如此简单,闫铁珊紧绷着的身体骤然放松了下来。他挥了挥手让周遭的人散开退下,神情有些放松,更多的却是惆怅。 闫铁珊的呼吸粗重了几分,似乎很是费力才能将心头翻涌的旧事压下。可是最终,闫铁珊已经能够平静下来——这样的一天,若说他毫无预料,毫无准备,又怎呢可能呢?而如今,也不过是自己一直等待的一天,以这样的方式来临了而已。 他走到桌边坐下,倒了一杯酒,对陆小凤和花满楼举杯道:“今日之事是闫某人小人之心了,劳烦几位跑这一趟,闫某先干为敬,给陆大侠和花公子赔罪。” 陆小凤也没料到闫铁珊如此爽快,方才那阵仗,他还以为要有一番苦战。 总感觉自己白白被人刮了两撇小胡子呢——陆小凤苦笑着摸了摸自己光滑的上唇,与花满楼一道斟满了杯中的酒,和闫铁珊一道一饮而尽。 叶且歌看着酒桌上恢复了一片祥和,她看似在低头抚弄着手中的轻剑,用指尖描摹着上面的梅花花纹,实际上却是一直在注意着霍天青的一举一动。 霍天青一直站在闫铁珊的斜后方,那里是标准的管家应当站着的地方,曾经叶且歌也无数次看见忠叔这样站在自家兄长身后。 忽然,仿若是不经意一般,霍天青微微向旁边动了半步,紧接着,席间的众人便见叶且歌豁然起身,手中的长剑剑鞘也猛的被掷了出去。 还不待众人反应过来,那被叶且歌掷出的纯银剑鞘甚至还没有落地,便见她如同离弦之剑一般整个人疾掠出去。 八月尚有残荷点点,叶且歌手持轻重双剑,整个人却仿若一朵流云一般,极轻极快的掠向了湖水中央,一招平湖秋月直向水面而去,金黄色的剑气爆裂开来,将一湖平静的水激起漫天水帘。 随着一声女子的惊呼,只见湖中漫出一道血痕,一道黑色的身影也被挑了起来,直往岸边飞去。 “风,来,吴,山。” 叶且歌站在没有任何借力之处的水面上,却如履平地。她手中的奇异重剑划出炫目的剑光,剑影重重之中,周遭是绝对的安静。只有白衣双剑的小公子的衣袂摩挲的细碎声响,和着她足下轻微的踏水之声,却仿若炸开在每一个人心上。 一直到叶且歌收剑而回,除却叶英之外的众人仿若才有了反应。 闫铁珊哆嗦着捡起地上叶且歌的剑鞘,垫着手帕,小心翼翼的从上面拔下来了一根细若牛毛,却有着凤羽形状的毒针。他如今还在后怕——若非方才那位叶小公子投掷过来的剑鞘,恐怕这明显是淬了毒的毒针就会没入他的后心。 看了一眼霍天青,闫铁珊没有说话,却是叹了一口气。他很不想怀疑霍天青,可是方才的情景,闫铁珊如何能够不怀疑他? 霍天青也没有说话,他其实是一个很骄傲的人,既然已经被识破,那么任何辩解都是多余的。技不如人、计不如人而已,他无话可说。 紧紧的抿了抿嘴角,霍天青垂下了眼眸。 陆小凤很想掏出自己怀里的那个叶且歌交给他的暗器,和闫铁珊手里的做个对比,不过如今他更需要做的,是去看看方才被叶且歌拍飞了的那个人。 见陆小凤有了动作,闫铁珊也收敛了心神,众人一齐随着陆小凤往岸边走去。 地上躺着的是一个穿着鲨鱼皮的人,从她纤细曼妙的身材,依稀能够看出来这是一个女人。她的手中拿着的剑已经断成了两截,她的身上和头发上还全是水,很快晕湿了她周围的一块青石板。 而这样的一个人,之所以要用身材才能辨认出是男还是女,是因为她的脸……被六十多斤的重剑狠狠砸在脸上,虽然也曾举剑阻挡,但是显然并没有任何作用,任凭是谁,只要没有将铁布衫的外家功夫练到脸上,恐怕都是要面目全非的吧? 再看她的脸——她还流着鼻血,颧骨因为碎裂而高高的肿起,却不见任何一点红,嘴唇一片青紫,周遭的皮肤却依旧光滑如玉,而她的下巴也仿佛歪了些许。此刻这个人还在喘着气,一张嘴却是吐出一口血沫,连带着两颗脱落的牙齿。 到底都是胆子大的江湖人,即使眼前的场景如此震撼心灵,众人还是没有别过脸去。陆小凤正在努力辨认着这是什么人,而作为陪客的苏少英最先察觉到了不对劲,于是开口道:“这人易了容。” 叶且歌走了过来,投给苏少英一个赞赏的目光,而后对陆小凤道:“上官家的那个,不知道是飞燕还是丹凤。” 这一句话仿若是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地上的人先是瞪大了双眼,诧异又不甘的死死盯着叶且歌,而后终于坚持不住,彻底昏死过去。 不过,无论这人是谁,都和叶且歌没有关系了,只是提醒陆小凤,大金鹏王朝的后花园里还埋着一个人,叶且歌便走到了叶英身侧,俯身对自家师父低声耳语了几句。 叶英静静的听着,在叶且歌起身之后点了点头,两人一同起身,对陆小凤那边稍稍示意,而后便化作两道白影,倏忽便离开了此地。 陆小凤有些好奇两人去做什么了,不过眼下他要处理的事情还是很多的,于是便也没有追出去。 而他自然也不会发现,那个自己搬来的完全没有发挥作用的救兵,在叶英和叶且歌起身离开之后,也足尖轻点,从容而去。 三人的身形很快,不多时候便到了珠光宝气阁空旷无人的后山。叶且歌和叶英稍稍站定,不消片刻,便见一人缓缓而来。 那人长身直立,白衣如雪。可是他手边的剑却是黑的,漆黑、狭长、古老。 叶且歌的目光落在他的剑上,便再也移动不开。而那人也静静的任由她打量,因为方才,他也是这样站在远处的湖水之上,看着叶且歌使出那一招精彩绝伦的风来吴山的。 “好剑。” 良久之后,叶且歌不由喟叹出声。她生平阅剑无数,亦曾铸剑几许,然而所见之剑之中,唯有自己为兄长所铸的那柄乌鞘长剑可与眼前这柄一争锋芒——叶孤城的那柄乌鞘长剑,在叶且歌两世所铸的剑之中,都算是得意之作。也幸而有叶孤城那样的剑客,才配得上它。 西门吹雪微微抬起了眸,望向叶且歌,然后又将目光落在她的双剑上。 “具是好剑。” 他生平杀人几许,对战无数,却鲜少有今天这样让他都兴奋得头皮发麻的对手。一向没有表情的脸上甚至带出了几分笑意,西门吹雪上前一步,眸光精亮:“可一战否?” “正有此意!” 叶且歌也畅然一笑,豁然拔剑! 第37章 长河渐落晓星沉。 第三十七章。长河渐落晓星沉。 西门吹雪的剑,是绝不花哨的剑。他一出手,通常只有两种结果——他死,或者他的对手死。 正是因为如此,如今江湖之中见过他出剑的人,都已经化作黄土一抔了。而他的剑法也便愈发的神秘,最终被江湖人捧到了神坛之上。 而叶且歌的剑,却是故园山水与四时交替之中涵养出来的山居剑意,她杀人,却不嗜杀。她心存三分柔软,却也并非软弱可欺。 叶且歌的剑法,说到底,是她的执念——对藏剑山庄的执念,对西子湖畔的执念,对……师父的执念。乃至今生,更多了一分对白云城与兄长的执念。 因为执念若此,所以叶且歌哪怕是在与人搏命之时,都会再添三分返身自重。从她隔世与师父重逢,被他带着些颤抖的双手抱住的那一刻起,叶且歌就已经决定了,此生绝不能轻言生死。因为——她明白,她的命很重要,不仅仅对她一个人来说的重要。 西门吹雪不畏死,而叶且歌不舍生。这就是他们的差别,也注定他们这一场比斗,是两种剑道的碰撞。 没有多余的试探,哪怕此刻的西门吹雪更想要见识一下叶且歌的全部剑招。可是他明白,那样做是对对手的不敬,而单凭方才叶且歌的那一招“风来吴山”,就足矣成为让他尊敬的对手。 叶且歌和西门吹雪都没有选择高高跃起,他们只是平地一跃,却已经在这电光火石之间变幻了数招。 空旷的森林之中只能听见玄铁轻击发出的清脆声响。叶英细细数着这零丁而急促的声响,不由点头。 能够迫使且歌在真正短兵相接之前变幻足足五十招,这个名叫西门吹雪的年轻人的确剑法不俗。 叶英双目已渺,却能在心中勾勒出西门吹雪的一招一式。这个年轻人的剑很快,而且锋利,没有给对手留下丝毫的余地,同样,也没有将任何的会还守护之意留给自己。 叶英相信,若是有人和西门吹雪相对出剑,这个年轻人一定不会闪避——他将自己的生机全部悬于剑上,拼的就是比对方更快。 在叶英的大唐,也曾经有“天下武功,唯快不破”的说法。于是他也便不难理解西门吹雪走的是一条怎样的剑道。或许在西门吹雪看来,剑要快,便要无所羁绊。一剑既出,生死无悔。所以,那些功名利禄,财富地位,乃至于亲情爱情友情,都会成为拖慢他的剑的东西。 于是,这个年轻人总是很少说话,周身也透着森森的冷漠。 浮生三千大道,只是各人选择罢了。叶英侧耳倾听着那边的剑招,并不觉得西门吹雪是剑走偏锋、误入歧途,却也并不欣赏这个年轻人的剑道。 那边,叶且歌已经和西门吹雪对了足足百招。在白云城之时,叶且歌与叶孤城对剑,动辄千八百招也是有的,曾经因为年幼体力不足,因而桎梏了她的招数的劣势被岁月渐渐抹平,如今的叶且歌,哪怕是抡着六十余斤的重剑,和叶孤城对战上一个时辰,也不会觉得吃力。 反倒是西门吹雪。他习惯于寻找对方剑招之中的漏洞,而后一招制敌。这样的打法,讲究的便是一个“快”字。作为当世顶尖的剑客,西门吹雪自然感觉出来了,六十招以后,他和叶且歌之间,与其说是比斗,反倒更像是他在给叶且歌喂招了。 对方的适应能力让西门吹雪都觉得吃惊,六十招,其实也不过是半盏茶的功夫,而对方在他招招夺命的情况下,在这么短的时间之内,居然适应了这样的打法。 而反观自己,对方的招数虽有重复,可是同样的剑招,哪怕西门吹雪是第二次见,也依旧寻不到任何破绽。对方的每一招每一式都像重复过数十万次,本就是精妙的剑法,在这种反复的重复之中,更有了几分自己的领悟。 思及此,西门吹雪的眼神之中不由闪过了一抹敬佩——对方不过是个尚未及冠的少年,天赋绝佳又难得如此勤勉,之前在江湖之中籍籍无名,恐怕是因为一直醉心剑道。有如此心性之人,又何愁成为不了绝世的剑客? 高手过招,本就是失之毫厘谬以千里。如今叶且歌和西门吹雪虽然依旧胶着,看似难分胜负,可是两人都知道,先下西门吹雪已经处于劣势了。 让叶且歌敬佩的是,哪怕是如此,哪怕以对方的剑道来说,输就是死。可是西门吹雪的眼中,却全然是得见对手的快意与对手中之剑的醉心。他不在乎旁人的鲜血,也不在乎自己的。哪怕以身殉道,也觉此生足矣。 手中三尺青锋,真的能让一个人醉心如斯么? 叶且歌手中的招式不停,却依稀想起了自己年幼之时的旧事。那个时候她方才能踉跄走稳,有一日,师父将她叫到身前,送给了她两柄缩小版的轻重双剑。 时至今日,叶且歌依旧能记得那双剑入手冰凉的温度。很冷,却让叶且歌心头荡漾开一抹暖意。 “以技观剑者,止于技;以术观剑者,怠于术,唯有以心伴剑者,方能通晓至高剑术。【1】” 师父不疾不徐的声音犹然在耳,也深深的镌刻进了叶且歌幼小的心中。那大概是此生第一次的悸动,因为手中的剑,因为耳边的话,因为……眼前的人。 大抵醉心一事,便是难免要有所偏执吧。西门吹雪如是,自己亦然。 叶且歌眉眼微动,一招玉泉鱼跃便向西门吹雪而去,先是峰插云景,而后出手便是一剑鹤归,她的虽然身形缥缈若流云,可是这一招极快、极狠,乃是凝结了叶且歌两世领悟的一剑。 在金黄的剑气爆裂开来的瞬间,西门吹雪微微眯起了眼睛。 面对这样劈天裂石,却又变幻不定的一招,西门吹雪未退反进。他横剑胸前,整个人如同山间云松。他的足下是松软的土地,而西门吹雪的剑尖一切一挑,竟然和叶且歌的重剑纠缠在了一起。只是他的鞋底已经没入身后的土里,到底显露出几分吃力。 西门吹雪只觉得自己持剑的整条手臂都在发麻,沉重的力道震得他几乎连剑都要拿不稳。 拿不稳手中的剑,对于西门吹雪这样的剑客来说,已经是处于下风了。 然而对面的人到底是西门吹雪,一招鹤归孤山被他生生抗下,对方浑厚的内力和重剑本身的力道让叶且歌也不是很好受。手腕之处全然酸软,叶且歌眉目微变,索性将碧王重剑往地上一插,整个人后退三步。 她后退,却不代表着叶且歌在示弱。 相反,下一秒,西门吹雪便感觉到了一股强烈的剑气向自己迫来。抬头一看,便见叶且歌周身剑气凝练,她迎风而立,十四柄长剑凭空出现,萦绕在她的四周。 叶英手指微动,他没有料到,西门吹雪竟然能将他的徒儿迫至如此境地——作为师长,叶英自然知道,且歌那孩子心剑修为不到家,因此她唯恐旁人因此看轻藏剑正阳,看轻心剑叶英,所以若非是无计可施,叶且歌是绝对不肯将此招轻易示人的。 如今能够迫出且歌这一招心剑,足见对方当真不是等闲之辈。 西门吹雪第一次见到这样的招数,纵然平日少言,此刻也不由惊奇出声:“此为,剑意化形?” 叶且歌颔首,周遭的十四柄剑齐齐向着西门吹雪而去。 西门吹雪挑眉,举剑迎上。让他更加意外的事情是,叶且歌剑气凝成的长剑,与他的乌鞘相击之时,并非一触便散,而是真正发出了金戈之声。 和几年前与兄长对战的时候相比,叶且歌的剑意更加凝练,也越发随心而动。三年前她还是勉力控制心剑,如今这十四柄悬于她身侧的长剑,却已经灵活若她自己的手指,随着她的心意而盘桓在她身侧了。 虽然数量和距离上尚有桎梏,可是和前生乃至三年前相比,叶且歌的心剑的进步,远不止一日千里。 剑光交错成网的向西门吹雪迫去,西门吹雪接了一招鹤归的手还在微微颤抖,可是他的眸中却没有半丝惧意。 因为,他是西门吹雪。 到底,他是西门吹雪。 长剑横切而出,将头顶的剑网微微逼退,西门吹雪硬生生的将这张剑网撕开了一条出口,锋锐的剑气在他的身上割出大大小小的伤口,染红他的白衣,催生点点落梅。 他浑然不觉,将身体化作一柄长剑,直刺叶且歌咽喉。 朝闻道,夕可死矣!今日之战,闻道而死,西门吹雪不觉遗憾,也不后悔。 若是由着他这样冲出剑网,那么西门吹雪的剑有三分可能没入叶且歌的咽喉,可是叶且歌的心剑却是一定会穿透西门吹雪的心脏! 叶且歌终于见识到了这种执着,或许西门吹雪自己并不觉得可惜,可是她却不愿让这个人死——这世间爱剑懂剑之人太少,愿意此身以殉的人更是凤毛麟角。这样的一个人,可以死,可是却不应该死在她的剑下。 因为,她的剑道,从来不需要旁人的鲜血去证明。 在西门吹雪即将冲出剑网的那一刻,叶且歌倏忽收回了自己的心剑。她的腰身弯折出了一个不可思议的弧度,足下一转,已经到了西门吹雪身后。 叶且歌的反应极快,西门吹雪的那一剑又没有留有余力,所以,哪怕是他眼睁睁的看着叶且歌诡异的动作,他也没有了补救的余地。 而后,西门吹雪便觉得自己腰间剧痛,肺腑也受到了一些冲击。猛地吐出一口血来,他有些狼狈的扑倒在了地上。 而他的身后,叶且歌拿着方才被她插在地上又拔起的重剑碧王,还维持着一个“持剑行凶”的砸人动作。 方才那一击已经耗费了她最后的力量,挥出那最后一剑,叶且歌也只能以碧王支地,勉力的靠着自己的重剑站着。 “承……让……” 叶且歌的已经带出了一段气音,她重重的喘着粗气,勉力对西门吹雪笑了笑。而西门吹雪只能捂着腰强自翻了个身,仰身躺着调息——竟是连站都已经站不起来了。 第38章 纵然一夜风吹去。 第三十八章。纵然一夜风吹去。 西门吹雪仰躺在地上,他已经一片狼狈,从来雪白的衣衫上沾满了灰尘和鲜血——他自己的血。 然而,他没有死。在此之前,在西门吹雪的认知里,但凡输了,就是应当死的。因为他练的本就是杀人的剑法,杀死对手,也不会对自己留情。 如今他输了,却没有死。这只能说明对方并无杀人之心,也更说明,对方的剑术在他之上。 西门吹雪虽然是抱着必死的决心去挑战每一位对手的,他也足够高傲,可是,他却也不是那种输过一次便要引剑自尽的懦夫。 被重物砸到的后腰还很疼痛,五脏六腑也受了不轻不重的震荡,如今还在隐隐作痛。西门吹雪迅速调息了一阵,方才觉得好了一些。他用剑支撑着站起身来,对叶且歌平静道:“我输了。” 叶且歌已经被叶英捞进了怀里,此刻她虚倚在师父身旁,看见西门吹雪如此坦荡,也真诚道:“胜之侥幸。” ——这并非叶且歌的谦辞,若非之前西门吹雪不知她重剑威力,贸然就敢生接她一招鹤归,而后又未曾见过心剑,叶且歌也不可能这么顺利的结束这场战斗。哪怕如此,高手过招,叶且歌还是有一些脱力的感觉。 让一个临近成年的藏剑弟子感觉力竭,还真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叶且歌苦笑摇头,越发觉得自己的“天生神力”,在这高手如林的江湖里,恐怕也只能用来对付对付那些二流武者了。 轻剑游龙,重剑不工。力量本身终归只是力量,说到底叶且歌也明白,自己最终需要去磨炼的,还是剑意与剑道。 西门吹雪抹了抹嘴角的血迹,眸色却是如初的精亮,他定定的望着叶且歌,又看了一眼她身后的叶英,而后道:“何时再战?” 叶且歌微怔,却到底笑了。 她平顺了一下气息,抬起酸软的手腕勉力摆了摆,道:“生死之战只此一次,若是切磋,叶某随时恭候。” 说着,叶且歌戏谑的看了一眼西门吹雪,竟调侃道:“心剑终归也是剑,还有人硬往上撞不成?西门也未免太过莽撞了些。” 西门吹雪抿了抿唇,这一次,却没有再说什么“闻道而死,死而无憾”之类的话。 ——他不觉得自己会因为败了一次而改变自己要走的路,可是这一战,到底会对他产生怎样的影响,就连西门吹雪如今也说不好,只能留取之后细细品味参悟。 曾经,他以为只有自己和叶孤城可以算作是两座相对的高峰。而如今,在他的剑之一途上,西门吹雪却看见了走在他前面的人。无论江湖人如何将他神话,在西门吹雪心中,他自己始终是走在路上。 前路既然尚有要追逐之人,且不止一位,那么他怎么敢停? 心中分明越发坚定,西门吹雪望向叶且歌的眼中,也带上了三分赞赏与一丝不易察觉的温度。 叶英最先发现这个年轻人的变化,隐约知道他似有所悟,叶英微微点头,掏出一瓶药递给西门吹雪:“补气养血。” 这是叶英西方魔教出来之时,玉罗刹塞给他的。叶英虽然用不上,却也一闻便知是极好的,于是便一直带在身上以防不测。此刻,他的徒弟和这个年轻人正好都需要。 “多谢。” 西门吹雪接过,毫不犹豫的拔开瓶塞吃了下去。叶且歌也被叶英塞了一粒,此刻正盘膝而坐,静静调理。 大约过了小半个时辰,面色苍白的两人才渐渐恢复。西门吹雪的腰间受创,如今已然红肿,然而他却恍若未觉,依旧是一派平静面色。 他受了些伤,又有了一些新的感悟,此刻最想做的事情其实是回万梅山庄,迅速疗伤闭关,想来剑术已会有所进益。可是陆小凤那边的杂事未了,西门吹雪既然已经答应帮忙,那便要有始有终。 于是,和叶且歌与叶英一道,西门吹雪他们三人一同往客栈走去。 路上,西门吹雪忽然开口道:“我应去何处寻你?” 叶且歌虽然好了一些,可是叶英终归不放心,这时几乎是半搂着她前行。听见西门吹雪的话,叶且歌有些奇怪的偏了偏头,一时还有些没有反应过来,便顺口道:“白云城或者西湖,得看你什么时候找我啦。” 听见徒儿说西湖,叶英的唇畔微微有了些弧度,也接口道:“明年今时,少侠可去西湖藏剑山庄。” 少侠?藏剑山庄? 若非西门吹雪天生少有表情,这时恐怕就要撑不住一张冷脸了。他今年二十有一,被人称一声“少侠”或许并不为过,然而……整个江湖,敢称呼西门吹雪为少校的又有几人? 西门吹雪年少成名,如今更是濒临神境。而对方看起来也不过二十四五,看起来就恍若是世家公子,远不像是一个江湖人。 可是西门吹雪却感觉得到,此人剑术已入臻境,远非他所能比拟。之所以看起来温和无害,大约是传说中的,返璞归真? 被这样的人,称为“少侠”,仿佛也没有什么不能接受的。西门吹雪一向尊敬剑术高超之人,于是他居然接受了这样的称呼。 至若藏剑山庄,西门吹雪更是未曾有耳闻。万梅山庄在西湖也有些产业,若是那里有这样的一座山庄,有这样的一位高人,他没有道理丝毫无所觉才是。 不过这些疑问,西门吹雪都没有问出口。 还有一件更好奇的事情盘桓在心头,西门吹雪终归向叶且歌问道:“白云城主,是你何人?”没有犹豫,西门吹雪继续道:“去年三月,我见过叶孤鸿。” 言下之意,便是已经知道叶且歌并非叶孤鸿,那个什么“名孤鸿,字且歌”的说法,在他这里是行不通的。 一场酣战,叶且歌脑袋还有一些木,心念几转,她方才明白西门吹雪的意思。又稍微想通了产生这样误会的原因,叶且歌有些头痛的扶额:“白云城主叶孤城的确是我兄长,至若叶孤鸿……他是我小堂哥。” 无奈的摊了摊手,叶且歌叹了一口气:“陆兄自己张冠李戴,还四处编排我家小堂哥的身高,每年过年我家小堂哥都是要闹的。” 此言一出,无论是一直面无表情的西门吹雪,还是揽着叶且歌的叶英,脸上都出现了一丝裂痕。 看着眼前气鼓鼓的,才到自己胸口的小少年,西门吹雪干咳一声,别过脸去。他的性格和他的教养不允许他去嘲笑一个自己尊重的对手,特别是……这个对手才刚刚战胜他。可是,真的有点想笑了啊。 而叶英,则伸手摸了摸自己小徒弟的脑袋,比了比她头顶的高度,沉默了一下,低声道:“多喝些牛乳和骨头汤。” 前生徒弟十五岁的时候,虽然也不是特别高挑,可是却也要比如今高上小半头。第一次,叶英开始怀疑——是不是藏剑山庄特有的重剑,把这孩子压得长不高了呢? 叶且歌被师父和对手一齐戳中痛脚,偏偏为了维持君子风度,半点也发作不得。她只得委屈的瘪了瘪嘴,垫脚用头顶蹭了蹭叶英的掌心。 自家徒弟小小一只,发丝还格外柔软,叶英顺手轻揉了两下,这才收回手去。 他的动作太自然,让就连是和他们并不熟悉的西门吹雪,都不觉得两人如此亲昵有什么奇怪。 并不是为了和叶且歌讨论她的身高,西门吹雪知道此人果然和叶孤城有关系,便也足够了。他的目光灼灼,语气中竟也带出了一些波澜:“依你所见,我和城主之剑,何如?” 从一开始西门吹雪问自己的身份,叶且歌便料到他真正要问的便是这个。收敛了脸上的玩笑之色,叶且歌如实道:“我三年之内,没有超过兄长的可能。”并没有评论西门吹雪和叶孤城的剑,因为叶且歌觉得,自己还没有这个资格。 微微点了点头,西门吹雪心中已经有了计较。骤然得知曾经自己以为与之比肩的人物,其实比自己要强,西门吹雪却并不觉得失落——他本就是因为对手的强大而兴奋的人,所以不会因为自己的一时之弱而颓丧。 目光落在叶英身上,西门吹雪开口道:“还未请教高名。” 叶英已然白头,面上看起来却实在年轻。他叫西门吹雪“少侠”,西门吹雪尚且能够认下。然而若真的让西门吹雪唤叶英一声“前辈”,西门吹雪还真是有些唤不出口。左右西门吹雪并非喜欢假意客套之人,索性便省了称呼。 叶英也知西门吹雪所想,他与花满楼平辈论交,自然也不会刻意在西门吹雪面前摆长辈的姿态。听见西门吹雪相询,叶英便道:“在下叶英。” “在下几时可与叶兄一战?” 若是在盛唐,有人对藏剑山庄的大庄主问出这样的一句话,那么整个盛唐都会嘲笑这人的狂妄。 叶英的道,并非是与人相争的道。他的剑,谁也不是为了和人比试的剑。可是面对西门吹雪这样热爱手中之剑的人,叶英不免带出了几分长者的宽容。 他站在原地,双目轻阖,却似乎在打量着西门吹雪。良久之后,叶英道:“十年。十年之后,你或有所成。” 西门吹雪的眼神更亮。他点了点头,道:“好。十年之后,西湖藏剑。” 十年而已,与叶英这样的高手过招,莫说是十年,就是二十年,三十年,西门吹雪依旧可以等。 在剑道之上,他从来都是孤高,然而,在遇见了真正的对手与比自己强的人的时候,西门吹雪绝对不会狂妄。 像是西门吹雪这样的心性,的确是难得了。叶英浅浅一笑,揽着自家小徒弟继续往客栈走去。 一踏入客栈,叶英便感觉到了大厅之中有了许多武林中人。在看见他们的那一刻,陆小凤就像是被烫了屁股一样的蹦了起来,快速的向他们奔来。 就连一向沉稳的花满楼,脚步也不由快了几分。 叶且歌借着师父的力道站直,便见陆小凤“张牙舞爪”的向着自己扑来,登时就被惊得后退了一步,重新摔回了叶英的怀中。 第39章 淡烟衰草有无中。 第三十九章。淡烟衰草有无中。 “陆公子,花兄。” 微微示意,叶英走到桌边,将已经有些脱力的徒弟放好,这才转身对花满楼和陆小凤道:“何事如此惊慌?” 陆小凤仔仔细细的打量了一眼叶且歌,发现她身上并没有什么内伤外伤,只是脸色有些苍白,心放下了一半,却紧接着又高高的悬了起来。 他张了张嘴,没有发出声音,一直到看见后面跟着叶英一道走过来的西门吹雪,陆小凤才终于平稳了气息。 西门吹雪周身都带上了血迹,脸色比平时更白,走路的时候步伐也微微有些不自然。然而对于陆小凤来说,这已经是很不错的结果了——方才他反应过来的时候,西门吹雪和两位叶兄都不见了踪影。陆小凤一想到是西门吹雪和叶且歌要决斗,自己简直连头发都要竖起来了。 如今这两个人虽然状态都不太好,可是能够依旧站在自己面前——没有人因此死去,陆小凤高高提起来的心终于放了下去。 花满楼也放松了下来,他掏出两瓶药分别放到叶且歌和西门吹雪面前,笑道:“花某不才,唯有这几样调气养身的药丸还算拿得出手。西门庄主和小叶公子若是不嫌弃,可服用两粒。” 叶且歌方才被师父喂过药,此刻正犹豫着要不要谢绝花公子的美意,叶英却直接打开药瓶嗅了嗅,投了一颗化在温水里,将之递到了叶且歌的唇边。 “无碍,不会冲突。” 叶英这样说着,叶且歌便乖乖低头,将有些微苦却带有回甘的浅粉色药水喝了下去。花满楼果真如其名一般,爱花至极,就连这药也是取花之精髓,叶且歌只是喝了那么一小碗,便觉得肺腑清明,周身为止一震。 感觉力气恢复了些许,叶且歌起身对花满楼抱拳道:“多谢花公子。” 花满楼含笑,一旁的西门吹雪却将自己面前的药推了回去,听不出什么情绪的说道:“心花怒放丹,中秋前后服用,清火祛湿。”稍微顿了顿,西门吹雪抬眸看了叶且歌一眼,缓缓道:“遍体生香。” 叶且歌一愣,恍然想起自己如今是男子身份,遍体生香什么的……虽然她不是很在意,但是花公子你给我和西门吹雪两个“汉子”吃这个,真的不是为了坑我们么qaq 一脸可怜兮兮的抬头望了一眼自家师父,看着师父他居然也隐隐勾起嘴角,叶且歌无语望天,一脸郁卒的趴在了桌上。 就在这个时候,坐在大厅角落里的一个老者忽然开口道:“想来西门庄主和这位小友应该已经切磋过了,只是不知结果如何?” 他只是穿了一身再寻常不过的道袍,手中的剑也有一些陈旧了。他坐在角落里,不说话的时候,就恍若与周遭的桌椅陈设融为了一体。然而他一开口,有些沧桑却沉稳的声音不疾不徐的传来,就任谁也不会忽略他。 顺着声音望去,持剑的老者目光清明,神色坚毅,恍若山中老松一般。饶是陆小凤这样的高手,在这老者面前,都不由的屏住了呼吸。 他的身边围绕着几个年轻人,叶且歌顺势望去,只能认出其中一个,便是方才作为闫铁珊的陪客的苏少英。 而这个人,毫无疑问,便是如今的峨眉掌门,独孤一鹤。而他身边站着的三个年轻人,便是如今武林的小辈之中依稀能够叫得出名号的“三英四秀”之中的三英。 叶且歌并不若西门吹雪一样好战,然而面对这样的一把名剑,她的面上还是带出了几分后辈的谦逊。听见长者相询,叶且歌站了起来,正色道:“与西门庄主对招,叶某受益良多。” 而对一切都异常冷漠的西门吹雪也向独孤一鹤望去,他持剑的手动了动,却终归变成了对剑身的摩挲。薄唇微抿,西门吹雪平静道:“是我输了。” 这个答案,在独孤一鹤的预料之外,毕竟西门吹雪的剑神之名,就连他独孤一鹤都是认同的。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少年,居然能胜西门吹雪,谁敢相信? 然而转念一想,这样的结果也是在情理之中——毕竟,西门吹雪的剑法是杀人的剑法,若是眼前这个小少年落败,那么恐怕此刻,她就已然是一具尸体了。 再看西门吹雪神色平静,看向叶且歌的眼中也只有对另一柄剑的狂热与尊敬,并无半分输了以后的不忿,独孤一鹤不由点了点头。有如此心性,无怪乎西门吹雪年纪轻轻便已经登临巅峰,与自己这样的老人家齐名了。 独孤一鹤扫了一眼身边的三个徒弟,眼中的含义再明显不过——你们看看人家! 三英被师父的目光一扫,不由都低下了头去。唯有苏少英看了好几眼叶且歌的重剑,眸中也燃起了崇拜之情。同样是手持重剑,苏少英对于这个能够赢了西门吹雪的少年,当真是十分佩服。 在这期间,叶英一直没有说话,他双目紧闭,却是一直在留意着独孤一鹤身上的气息。他在独孤一鹤身上的确感受到了一丝血腥气,可是其立身也正,周身气场清正中和,手中长剑也绝无阴邪之气。这样的一个人,倒是让叶英想起了曾经短暂结交过的几位恶人谷的纯阳道长。 这样的人,真的可能掌管了那个恶贯满盈的青衣楼么? 那边陆小凤已经问出了叶英心头的疑问,他坐在独孤一鹤的对面,玩笑也似的开口道:“独孤掌门大约也知道了我们的来意,不过在下觉得很奇怪啊,像是独孤掌门这样名门正派的掌门,怎么会又掌管了青衣楼呢?” 独孤一鹤双眉紧皱,一旁的苏少英却是怒斥道:“一派胡言!青衣楼杀人越货无所不为,怎么会跟我师父有关系!” 因为这个苏少英对他师父的维护,叶且歌不由得高看了他一眼。 陆小凤还要说些什么,独孤一鹤却已经开口道:“前些日子有人给我了一封信,说了大金鹏王的旧事与近况,我老了,不想再掺和进那些事情了。而且……”他顿了顿,有些沉痛的说道:“昨日我已经去寻了大金鹏王,正遇见有人在刺杀他,我们去晚了一步,只救出了小郡主。” 似是不忍再说下去,独孤一鹤闭上了眼睛,艰难道:“大金鹏王朝的嫡系血脉脚上都是六趾,方才闫铁珊已经查看过了,被那位小友拍晕的人并没有,可见不是真正的公主。若是陆公子所言非虚,真正的丹凤公主已经被害,那大金鹏王朝的血脉,已经至此绝矣。” 陆小凤这一次是彻底的说不出话来。他的笑容里有些苦——无论是谁,当知道自己彻头彻尾的被耍了之后,也总会说不出话来的。他灌了一口水,这才找到了自己的声音:“也就是说,如今的上官家,只剩下上官雪儿和上官飞燕了?” 听见上官飞燕的名字,独孤一鹤的眸色一冷,他冷哼一声,道:“上官飞燕?这种谋害帝血,心肠毒辣的女子,有什么颜面说自己是上官家的人?”那一伙刺杀大金鹏王的人出手狠辣,也对上官家的地形很熟悉,若说没有人里应外合,独孤一鹤是不相信的。 虽然陆小凤看着仿若在找自己麻烦,然而独孤一鹤也知道他是被人利用,到底是德高望重的前辈,独孤一鹤并没有迁怒陆小凤。相反,他起身对陆小凤拱了拱手,道:“此事多谢陆公子代为奔波,待查出了幕后之人,安置了小郡主,贫道定当设宴,以谢诸位。” 不觉之中,独孤一鹤重新将话题引了回来。方才因为听说大金鹏王一脉已经只剩上官雪儿的陆小凤也微微的回过神来。他捏了捏酸疼的眉心,苦恼道:“的确,如今我们最重要的是要查清背后的黑手到底是谁。” 说话间,闫铁珊从外面走过进来。他的身边围绕着白日里的那五位高手,却不见了霍天青的踪影。 “没错,要知道幕后黑手。” 闫铁珊的声音不复伪装的粗噶,也因为情绪激动而有些尖锐。看到闫铁珊,独孤一鹤叹气道:“当年吃人不吐骨头的严总管,如今也沦落到这步田地了。” 闫铁珊面色不变,反唇相讥:“当年风光无两的平大将军,如今也不过是个穷酸道人。”接着,他的目光落在苏少英身上,带出了一丝温和:“不过徒弟倒是教的不错。” 这两个人不是仇人,相反却是故友。只是,时过境迁,这两个人也只能用这样的嬉笑怒骂,掩盖彼此心头的惆怅了。 末了,闫铁珊对陆小凤说道:“此事是我识人不清,霍天青才是这一切的背后黑手。他约陆大侠明日清风观一晤!” 对于这个结果,陆小凤十分的意外,他瞪大了眼睛,等待着闫铁珊的解释。 而闫铁珊也沙哑着声音,将方才自己和霍天青的对话与陆小凤缓缓道来。 叶且歌没有听他们的话,在众人都静静的听着闫铁珊的叙话的时候,她轻轻抬手,一页信笺就这样平平的落在她的掌心。 叶且歌抬眸一望,窗外的人影一闪而过,可是那专属于白云城暗卫的轻功,却再也逃不过叶且歌的耳朵。 她将手中的信笺展开,在没有人注意到她的时候,飞快的扫过上面的文字。片刻之后,叶且歌微微皱眉,低声对叶英说道:“师父,霍天青之事有异。” 她的声音极细极轻,就连在场的独孤一鹤那样的武林高手也察觉不出。叶英轻轻捏了捏叶且歌的手指,对她微微点头,而后师徒二人身形一闪,竟是悄无声息的飘然而去。 到了客栈之外,叶且歌对叶英说道:“兄长的信上说,此事之中,霍天青只是棋子,真正的幕后黑手乃是霍休。”略微停顿一下,叶且歌蹙眉:“而且兄长还说,明日霍天青见到陆小凤之前便会遭遇不测,被人毒死在青云观中。” 叶英沉默片刻,道:“且歌想要救他?” 叶且歌挠了挠头,有了些许犹豫,最终却还是将内心所想如实告知自家师父:“我只是觉得,此人虽然心术不正,却也罪不至死,如今既然已经知道有人要害他性命,我若坐视不理便也算是帮凶。” 到底是一条人命,叶且歌不是圣母,可是却也做不到眼睁睁的看着幕后黑手再去害人。更何况,按照叶且歌对兄长的了解,兄长没有言明是因为不想干涉她行事,可是特地提及此事,想必也是想救这霍天青一命的。 ——叶且歌不信任霍天青,可是她却相信叶孤城。 听了徒弟的话,叶英沉默片刻,终是拍了拍叶且歌的脑袋,温声道:“好,那便去寻他吧。” 说着,白衣白发的男子牵了自家小徒弟的手,率先向前走去。 第40章 瑞脑香销魂梦断。 第四十章。瑞脑香*梦断。 昔年藏剑山庄,叶英身为大庄主,却更多的是抱剑观花,在天泽楼前静坐,领悟心剑之道。藏剑山庄的一干庶务全部交托二庄主打理,然而那并不代表着,叶英对一些“凡尘俗事”一概不知。 今时非他世,对于自家小徒弟的这位兄长,叶英虽然还未曾得见,但是在玉罗刹和陆小凤、花满楼的口中,以及这一路的耳闻之中,叶英还是将叶孤城其人了解了大概。 一个孤高骄傲的剑客,一个远居海外的白云城主,纵然是对幼妹放心不下,可是能够在相隔万里的中原有如此大的能量,轻易就探寻得到陆小凤都探寻不到的秘事,当真是在情理之中么? 而叶孤城顶着几乎人尽皆知的前朝后裔的身份,在中原如此猖狂行事,今上居然也没有半点反应?此间种种,都让叶英心生疑窦。 只是如今叶英尚且有许多事情不了解,对方又是徒弟敬重且亲昵的兄长,叶英反倒不好直接对叶且歌开口询问了。 叶英本身便是极淡之人,除却藏剑之外,他几乎没有特别挂心之事。所以关于叶孤城的浅浅疑虑,他都暂且压下。与叶且歌一道,两人很快就到了青云观。 青云观里,霍天青穿了一身天青淡色的素袍,脚上并未着靴,反而穿了一双同色的布鞋。他的穿着如同他的名字一般,恍若要融化进雨后初霁的天空之中。 然而此时,天边却分明是一片让人觉得温暖十足的霞光,夕阳仿若已经支撑不住,随时都可能很沉很沉的坠下去。 看见远远而来的一高一矮的两道身影,霍天青有些惊讶,却在面上带出了一缕苦涩。他抬手摸了摸自己的侧脸,那里的皮肤入手并没有温度,若是仔细按一按,还能感觉却易容之下的红肿。 神经反射一般的抽疼了一下,霍天青叹了一口气,对叶且歌说道:“你何必来。” 叶且歌脚步微顿,偏头问道:“我不该来?” 霍天青的面色更白了几分,半晌之后,才道:“我忘了,你是陆小凤的朋友。”说着,霍天青缓缓的站了起来,又道:“若是为了找我算当日偷袭的账,小公子出手便是。” 说着,霍天青腰身一拧,向右一滑,左手双指捏成凤啄,直点叶且歌颈后天突。 简直不知道这种“一言不合就动手”到底是什么时候兴起的恶习,叶且歌方才和西门吹雪对战,虽然吃了丹药之后恢复些许,可是若在此时让她与人动武,未免还是有些太过勉强了。 叶英也是眉头微皱,他自然知道以自己徒弟如今的状况,是绝对不能和人动手的。足下微动,叶英很是迅速的将想要勉力接下霍天青这一招的叶且歌挡在身后,而后他以焰归剑鞘轻敲在霍天青的指尖。那仿若无意的轻轻一扫,却让霍天青登时后退两步。 没有给霍天青说话的机会,叶英直接言道:“我们非是来寻仇。” 霍天青却也顾不得这些了。 他只觉自己被眼前的白发青年用剑鞘敲过的手指一片凉飕飕的麻,那股麻意从他的指尖缓缓窜入手臂,他连忙运起内力阻挡,也顾不得再说上些什么,那股非同寻常的麻已经告诉他,这人看似随意的轻轻一敲,实际上却夹杂了浑厚的内力。 而将内力逼入他的筋脉,却没有伤害他的丹田肺腑,不仅说明眼前这人武力惊人,也证明了他方才所言——他们的确不是来寻仇。 旁人内力入体到底不是小事,纵然叶英手下留情,没有借此摧毁霍天青的筋脉,然而霍天青到底不敢坐视不理。一直到他的额头都渗出一层冷汗,霍天青才终于将那一缕从他指尖窜入的叶英的内力逼了出去。 霍天青其实是个有几分清隽的男子,可是此刻,他的额头上还有着冷汗,他的脸上也显现出几分狰狞。他盯着叶且歌和叶英,忽然道:“二位不想找天青寻仇,天青却想要找二位寻仇。” 叶且歌从叶英的身后探出脑袋,有些不解道:“我们之间有仇?” 就算是他们师徒二人破坏了霍天青的计划,救了闫铁珊一命,让他算计珠光宝气阁的计划落了空,然而……说是“仇”,也未免有些过了吧? 霍天青看了一眼叶且歌尚且背在身上的重剑,又瞥了一眼双目微闭,却将身后的人护得严严实实的叶英,他沉默了一下,却有些突兀的开口道:“若天青没有猜错,二位应是同门?” 叶且歌更有些疑惑,叶英亦没有说话,只是平静颔首。 霍天青眸中划过一抹了然,之后又很深很深的叹了一口气:“二位身出同门,也是一番深情厚谊,二位又何妨以己度人一番,便也不难得知天青为何若此了。” 叶且歌尚不知霍天青所云何意,叶英却已经有了明悟。他望向霍天青,道:“以你之意,你和上官飞燕,乃是同门?” 霍天青道:“然也,她正是我师姐。” 脑海中闪过那射向自己的鸦羽暗器,和那根虽然自己未曾细看,却也依稀知道是一根针样的暗器,叶且歌也大约明白了事情的因果——方才来的路上,叶且歌还觉得有些意外,若是以霍天青此人的心性计谋,本不应该被上官飞燕利用才是。 想也知道,若是闫铁珊身死,他本身又无后人,珠光宝气阁难免会落到执掌其大半事务,又让珠光宝气阁更进一步的霍天青手中。闫铁珊如今已经是七旬之龄,早年逃亡之路上又受过重伤,若是霍天青肯静心等待,纵然不折腾出这些事端,不出十年,珠光宝气阁也终归会是他的。 可霍天青偏生就连这几年也等待不得,要如此铤而走险,原因却是……上官飞燕是他的师姐。而他从小,就无法拒绝这个师姐的所有请求。 霍天青是天禽老人七十七岁才得的独子,他出生的时候,不仅仅是自己的父亲名满天下,就连他上面的几位师兄也已经享誉江湖。对于这个小师弟,众位师兄固然照拂有加,更多的却是恍若对子侄的宠爱。 唯有和他相差不多的上官飞燕,她是霍天青真正意义上的玩伴,虽然是他的师姐,更多时候,却像是跟在霍天青身后撒娇的小女孩。整个天禽门中,唯有在上官飞燕身上,霍天青才能体会到那种保护旁人的感觉。 他们一同长大,保护上官飞燕,满足她的请求,这或许已经成了他的习惯。而如今上官飞燕被叶且歌一剑拍中,生死未卜,霍天青无论是出于青梅竹马之谊,还是出于同门之义,他都是要找叶且歌做个了断的。 而这算计珠光宝气阁财富的罪名,霍天青已然参与,便准备在陆小凤面前一力承担。与自己的名声相比,上官飞燕在霍天青心目中的分量到底更重了一些。 叶且歌也看出了霍天青对上官飞燕的袒护,虽然对他的行为很是不齿,可是这种同门之义,倒是让叶且歌想起了自己湮灭在历史烟尘之中的同门。 霍天青或许不是一个好人,但是他却没有对不起上官飞燕。想到了兄长在信上说的一切,叶且歌叹了一口气,从叶英身后缓缓走出,拿起了霍天青放在桌边的绿玉酒杯。 趁着霍天青还瘫软在地,叶且歌洁白的手指竟直接探入霍天青的衣襟,从中直接掏出一方绣着燕子的手帕。 霍天青周身肌肉紧绷,狠狠瞪向了叶且歌,声音也带出了一丝冷意:“放下。” 叶且歌却恍若未闻。她走到了距离他七步远处,将手帕和酒杯都放在地上,而后对霍天青道:“你闭气的功夫应当不错?” “师父。”也没有理会霍天青之后的反应,叶且歌对叶英轻轻唤了一声,在对方轻轻点了点头,她重新回到了桌边,拿起了桌上的一坛酒。 顺手推开了窗户,叶且歌拍开酒上的封泥,啧了一声,惋惜道:“可惜了这十六年的女儿红。”说话间,却是毫不犹豫的将一坛美酒倾倒于地上的酒杯和手帕上。 “闭气。” 叶且歌的话音方落,霍天青便不由自主的听从她的话,屏息凝气。 十六年的女儿红倾倒在绿玉酒杯和那方素帕之上,两物相触的地方竟然升起了浅淡的烟雾。那烟雾淡得恍若看不见,一股恍若鸢尾的香气却飘散在空气中。 倒完了这一坛酒,叶且歌迅速开了窗户与大门,开始彻底的通风。 一直到一盏茶的功夫之后,空气中的异香散去,叶且歌方才开口道:“霍总管是聪明人。你将人当成师姐,她却未必将你看做师弟。” 她的话说的直白,每说一句,便让霍天青的面色苍白半分。手帕,酒杯,十六年的女儿红。前两者皆为上官飞燕所赠,而后者则是上官飞燕最爱之物。 对方当真是算无遗策。无论他爱上了上官飞燕也好,只将她当做是唯一的玩伴也罢——什么东西一旦沾上了“唯一”二字,大抵都会更珍贵一些罢。算好了他会睹物思人,于是便将无毒的两样药分别涂在酒杯和手帕上,只是这两样东西一旦碰上烈酒,却会成为无声的催命符。 而十六年的女儿红,又哪里有不烈的道理呢? 面对这样的结果,霍天青只想苦笑了——他自诩算计人心,帮着上官飞燕将花满楼和陆小凤耍的团团直转,却未想自己也是局中之人。而算计他的,竟然是他一心以为可以信任,需要去保护的师姐。 天下之事,果真是报应不爽。 霍天青笑着,却仿佛要哭出来。 “你不当救我。”身体还有些脱力,也恍若被抽空了最后的一丝气力,霍天青仰躺在冰凉的地上,抬起手臂遮住了眼睛。他的嘴角勾起嘲讽的弧度,只是这一次,他是在自嘲。 “天大地大,霍天青背信弃义,今日声与名具裂,本就无处容身,小公子又何必救我。” 许久之后,霍天青带着一丝苍凉,与被亲近之人背叛之后的心冷,如是对叶且歌说道。 叶且歌并不觉得他可怜,如今他到了这一步,也算是罪有应得——毕竟,若是真让他成功了,那闫铁珊又何辜? 然而,眼前苦笑着的霍天青,却和多年以前的陆小凤依稀重叠。末了,叶且歌终于还是道:“你若真是无处可去,便去白云城吧。” 虽然不知道兄长要你做什么,不过恐怕不会好受,不过,也算赎罪了嘛。 心里默念了这样一句,叶家的“小少年”脸上却带着一丝让人迷惑的怜悯,为已经心凉绝望的霍天青找出了这样的一条后路。 叶英在叶且歌的身边听着这一切,不知怎的,竟对那个霍天青,产生了一丝微妙的……同情。 第41章 明月何时照我还。 第四十二章。明月何时照我还。 白云城啊。 心中默然半晌,霍天青看了叶且歌,忽然长叹一声道:“小公子知天青所行何事?” “勾结上官飞燕,欲谋珠光宝气阁,此为不义。恩将仇报,几年前闫铁珊救你性命,如今你却想要谋害于他,此为不忠。” 叶且歌的手缓缓的搭在了自己的碧王青君之上,她注视着霍天青,将他精心策划了数月,接连算计了陆小凤与花满楼的阴谋一一戳破。如今霍天青棋差一招,反倒被人以上官飞燕为工具算计了他。叶且歌固然觉得方才他那副绝望的样子有些可怜,然而这种“可怜之人”,却也不值得她去同情。 阴谋被这样直白的戳破,霍天青张了张嘴,最终还是哑着声音道:“白云城主目下无尘,天青这等不忠不义之人,白云城焉有天青容身之处?” 说着,他的脸上又浮现出了一抹掩藏不住的骄傲,霍天青起身负手而立,淡淡道:“纵然身败名裂,我霍天青终归还是天禽派掌门,” 这是一个很矛盾的人。 霍天青一生都渴望逃离开父亲的盛名带来的阴影,做几件震惊武林的事,让世人再提起他的时候,说的是“霍天青”,而不是“天禽老人的儿子”。然而,他渴望逃开的盛名,最在意的反倒是他自己。那种骨子里的骄傲,都是因为他父亲的威震武林才滋养出来的。 叶且歌不想再和他多说些什么,一个人的悲剧始于他性格的悲剧。叶且歌今天来,只是因为她不能看着有人在自己的面前被害,她救这人一命,至于霍天青之后的路要怎么走——他们不是朋友,叶且歌也没有帮霍天青参详的义务。 对着霍天青摆了摆手,叶且歌道:“君且随意。叶某和城主都非携恩求报之人。”说着,叶且歌手一扬,将方才白云城暗卫送来的那一页纸送到了霍天青手边。 那上面交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上官飞燕扮演了怎样的角色,幕后黑手又到底是谁。作为此局之中被人利用的棋子,叶且歌觉得,有必要让霍天青知道。 她的确不能帮霍天青做任何决定,不过她总可以让他清明。叶且歌并不怀疑霍天青是个聪明人,所以她相信,一旦走出这个当局者迷的境地,他会冷静下来,细细思考的。 毕竟,仅仅一个同门师姐,霍天青便可以冒如此大的风险,叶且歌不信他身为天禽门的掌门,不会为自己的门派考量。 将一室静谧重新留给霍天青,叶且歌与自家师父一道,走出了门去。 就在他们踏出青云观的刹那,一道箭头燃着火焰的箭矢已经向着他们射来。叶且歌瞳孔一缩,方才要动作,却被人从身后猛地扣住腰身,微微提起。叶且歌还没有落地,便见叶英广袖一挥,那一支来势汹汹的火箭竟被袖风一扫,生生调转了方向,向来的方向飞了回去。 远处的树林之中传来了重物落地的声响,空气中也隐隐有了几分草木烧焦的气息。刹时,方才还一片平静的树林里开始有了动静,无数燃着的箭矢纷纷向着他们射来! “别动。” 一贯温润的男声里带了几分冷然,在叶且歌方要拔剑出鞘的时候,叶英已经先她一步,将她密不透风的护在了身后。 叶英并不弑杀。他是在西子湖畔抱剑观花而参悟的剑道,他是出身名门的世家公子。他举止有度,进退得宜,一言一行之中便将“风雅”展现到了极致。 所以,你能想象这样的一个人会有十分狠厉的出手么? 叶英的招式之中全然没有了从前的先礼后兵,身形如白鹤跃起,却为身后的人撑起了一道屏障。叶英的身后只有方寸之地,却是世间最安全的堡垒,那些密集的箭矢伤不到他身后的人,那些夹杂在其中的暗器也不能。 就连如今武林之中,让人胆寒的江南霹雳堂出产的霹雳弹,也不能伤到叶且歌分毫。 因为,叶且歌站在了叶英的身后。因为藏剑的大庄主,尝试过一次守护不住自己要守护的人的滋味,就已经足够了! 为了行动方便,叶英今日只带了焰归。那一柄跟随他上了睢阳战场,又从盛唐而来的重剑,终归还是让他有些许的不习惯。之前之所以一直带着,只是叶英知道藏剑的轻重双剑在江湖之中并不多见,他背负双剑,总是和徒弟有着些许相似的。叶英一直在期许着,说不准哪一天就能听见旁人说“我见过一个和你背着相似的双剑的人”了。 而如今他已经寻到自家小徒弟,那柄染了太多狼牙军鲜血的重剑,便没有什么必要带着了。 焰归一斩,还没有触及剑身,那些飞来的火箭便已经破成两截,坠在地上。对方的箭矢仿若永远也射不完,叶英手下动作不停,周身剑气却骤然凝结。三十二柄雪亮长剑凭空而出,带着淡淡流华,却猛地向不同方向刺去。 剑不空回! 叶英的心剑远不是叶且歌的那种“花架子”可以比拟,对方派出的三十二名杀手,在江湖上都可谓是首屈一指。然而,任凭他们如何纵横江湖,却依旧抵挡不过叶英这平平刺出的一剑。 这些杀手永远也想不明白,分明是最寻常的一刺,并不迅疾也看似并不狠厉,自己为何却怎么也避不开呢? 方才的箭雨戛然而止,叶且歌从叶英身后探出脑袋,愣愣的看着师父脸上难见的冷意。 在她的记忆中,师父很少生气,虽然对藏剑山庄的弟子们要求始终很严格,可是作为师长,师父从来都是宽和的。 ——只要不是因为自己怠懒,同样的剑招,师父总会不厌其烦的给自己演示讲解,一直到自己弄懂为止。也会细心的纠正自己的错误,并不会因此过于苛责。像是如今叶英的这种神情,叶且歌有记忆以来就从未见过。 叶且歌小心翼翼的抬头看了一眼师父,不明白以师父这样的心性,为何会平白动怒。有些不知所措的四下望了望,摸了摸鼻子,叶且歌讪讪说道:“也不知道这些人是不是霍休派来的。” 小徒弟的声音并不是寻常少女的娇嫩,此刻平白拖出一点点委屈,倒也显得十分可怜。叶英叹了一口气,也觉自己表现太过,恐怕真的吓到了这个孩子。将焰归收入剑鞘,叶英转身摸了摸叶且歌的脑袋,却近乎温柔的说道:“以后莫要逞强,今日你分明力竭,这些箭矢无眼,哪怕有一疏漏,你可考虑过为师?” 从未想过师父是因为这样的原因动怒,不知怎的,叶且歌怔愣片刻,忽然就觉得眉眼湿热,蓦然就红了眼眶。她飞快的低下头去,就连呼吸也不敢错乱半分,生怕让师父发现端倪。 ——何以至此? 叶且歌,你到底混蛋到什么程度,才将师父那样和风霁月的人,逼迫到如今这种地步?他本该是站在云端,事不关己的随意俯瞰着这个尘世,而不是如今这般被你卷入这些纷杂尘事。他的心中本该是故园山水,是西湖藏剑,而不是为你担惊受怕。 叶且歌在心中这样斥责着自己,无声的煎熬着。在她的心里,师父是世界上最好的人。所以哪怕是她自己,都不值得那个最好的人去挂怀。 有那么一瞬间,叶且歌甚至难过得想要弯下腰去,嘶吼呐喊,仿佛这样才能让自己的心不再是被撕扯一样的疼痛。又仿若是在自我惩罚——她让师父难过担忧一分,自己就要更加难过十分。 可是叶且歌最终什么也没有做,她不能,更不敢。师父就在她身边不足一尺,她甚至就连呼吸的频率都不敢有稍稍的变化,又怎么敢让师父知道自己心中翻江倒海一样的自责? 就在叶且歌都不知该何以自处的时候,青云观的门被霍天青从后面豁然打开。他的指尖还捻着叶且歌方才给他的书信,目光扫过地上断了一地的残箭,又瞥了一眼远处林中的尸体,霍天青沉声道:“霍休果然没有打算给我活路。” 叶且歌没有接话,目光却落在了霍天青身上。 霍天青看了一眼方才出手利落革杀三十二名顶尖杀手的叶英,忽的笑了:“小公子和这位……”停顿了一下,似乎在斟酌称呼,只是片刻,霍天青便继续道:“和这位先生,若你们二人是陆小凤和花满楼的朋友,那如今该担心的,恐怕是他们两人的死活了。” 叶英看起来并没有武林高手的特质,至少,不像是当今武林之中的高手。然而霍天青敢肯定,仅凭他方才的那一手,纵观整个中原,便不会有人能与之相提并论。 虽然不明白为何这样的一人却始终声名不显,但是霍天青看向叶英的目光之中却带上了几分小心。 他看着叶且歌和叶英,道:“霍休此计败露,闫老板和独孤一鹤都安然无恙,他难免要狗急跳墙,对我这样的废子尚且如此大动干戈,已入此局的陆小凤和花满楼,他又怎么会手下留情?” 叶且歌面色一肃,登时也想通了其中的关节,提剑便欲走。 这个时候,霍天青的声音又响起:“小公子随我来吧,我知道这青衣第一楼的所在之处,若是所料非虚,恐怕陆小凤他们已经在那里了。” 这人前后变化太大,让叶且歌都心生几分狐疑。没有急着跟霍天青一道前行,叶且歌停下了脚步,定定望着霍天青。 身后的小少年眸子晶莹澄澈,仿佛一面镜子,映射出在她眼底的自己。平静回望叶且歌,霍天青没有对她解释自己忽然转变的原因,只是平静道:“天青一生,不弱于人。” 说着,他举步向前走去,一边走,一边道:“这青衣楼,便当做是天青送给白云城主的第一件礼物。想来以此,也算让叶城主看见‘不忠不义’的天青的诚意。” 两场刺杀,叶且歌不知道会不会成为让一个人有如此转变的原因。不过若是方才那样程度的杀手,陆小凤和花满楼的情况的确不妙。再不敢耽搁,叶英和叶且歌一道,随着霍天青往传说中的“青衣第一楼”而去。 第42章 辞君一夜取楼兰。 第四十二章。辞君一夜取楼兰。 上官飞燕一直没有醒来,她被叶且歌的重剑拍晕之后,闫铁珊检查了她的脚趾,确定了她的身份。而后,她便被心情有些复杂的陆小凤安置在了那间他们和独孤一鹤会面的客栈的楼上。 他们并不担心上官飞燕醒来会逃跑——能用脸挡下叶且歌那开山裂石的一剑,上官飞燕哪怕是能够起身,陆小凤都要敬她是条汉子了。 只是众人没有想到的是,上官飞燕的确是没有逃跑,但是一直守卫在她身边的柳余恨却趁着他们在楼下商议之际,偷偷潜入了这间客栈,背起已经面目全非的上官飞燕就要逃跑。 有独孤一鹤和西门吹雪这样的高手在场,柳余恨就是轻功再高,也无法做到悄无声息。更何况他本就是以剑法见长,在背一个人的情况下,根本就不可能全身而退。 可是他依旧来了,明知自己非但救不出自己心爱的姑娘,更有可能自己也殒身在此的情况下,他依旧来了。 所幸的是,西门吹雪没有动手,在他看来,无论是为上官飞燕那样的一个女人,还是对柳余恨这样的三流角色出手,都是很不值得的事情。所以,西门吹雪分明已经听见了楼上的动静,他却平静的喝着自己面前的白水,没有任何动作。 另一边的独孤一鹤听到动静,犹豫了一刻——对方是杀害了自己故主的罪魁祸首,而如今客栈之中却还有大金鹏王朝仅剩的血脉,追还是不追?会不会是调虎离山之计? 他的犹豫只是片刻,而后整个人便提剑奔出了客栈。而对于拼死奔逃的柳余恨来说——只有这片刻,就已经足够了! 这个客栈在城郊,却也距离珠光宝气阁的后山并不很远。将轻功运转到了极致,柳余恨拼着用自己的肩胛骨卡住了独孤一鹤刺来的一剑,将手中的人送到了珠光宝气阁的后山的一块巨石之上,巨石骤然裂开,上官飞燕的身体也消失不见。 做完了这一切,他用一种森冷的目光看着从后而来的陆小凤和花满楼,忽的长笑出声。 柳余恨的身体向后一仰,带着独孤一鹤的剑一同往后退了三步,独孤一鹤眉目一冷,反手就抽出自己的长剑,却还是晚了一步。 他的确抽出了自己的长剑,柳余恨的身体倒下之后却砸中了身后的机关,霎时之间,独孤一鹤和陆小凤、花满楼都陷入了埋藏在珠光宝气阁后山的阵法之中。 周遭的山石转动,草木也仿若有了生命,很快就将他们三人困入其中,也阻隔了稍稍晚了一步的闫铁珊和峨眉三英。 闫铁珊错愕的看着自己的后山之中平白出现的大阵,简直有些不敢相信有人能在他毫无所觉的情况下在他的后山制造出这样大的动静。 苏少英曾经奉师命化名入闫铁珊府中,想要保护他的安全。对于他的身份,都能够窥探到叶且歌的些许身世的闫铁珊自然不会不知。不过也是实在喜欢这个孩子,觉得他得了几分老友的舒朗大气,所以闫铁珊并没有戳破,反倒在府中一直对苏少英颇有照拂。 虽然苏少英没有起到什么实质性的作用,但是这些日子相处下来,他和闫铁珊倒有了几分情谊。如今,苏少英不用再去装什么西席,自然就拿回了自己惯用的重剑——只不过,他的重剑和叶且歌的“重剑”比起来,那实在是不值一提。 用手中的重剑劈开直向他们而来的一颗大石,苏少英皱眉道:“闫叔,你这后山有什么阵法不成?” 闫铁珊也踹开一棵松树,有些喘息道:“没有啊,要是有的话,天青……” 还未出口的话戛然而止,闫铁珊苦笑了一下,摇了摇头,终归没有再说话。 苏少英虽然不知道闫铁珊和霍天青之间发生了什么事,但是一贯跟在闫铁珊身后的霍天青忽然不见了踪影,这其中定然是发生了什么变故。又见这位长辈神色黯然,苏少英抿了抿唇,终归没有说话。 三英的武功虽然不及西门吹雪远矣,但是在江湖的小辈之中也算是个中翘楚——三英四秀,比起那四个被人宠着的师妹,更多的还是要靠他们三个撑起这个名头。是以这阵法虽然凶险,但是一来没有深入阵中,二来又有三英的保护,闫铁珊暂且算是性命无忧。 缓缓而至的西门吹雪站在高处看了一眼那四个人,足尖一点,便向另一边掠去。那一边,依稀还能看见陆小凤和花满楼以及独孤一鹤三人的身影。 西门吹雪懂得五行八卦,但是比起一点一点的破阵,他的方法更加简单粗暴。他的眼力与记忆力都很好,在高处将整个阵法收入眼中,而后找到自己想找的人。 这就是西门吹雪,冷硬,直接,却也最为可靠。 比起疲于应付阵法的三英,比起简单粗暴的西门吹雪,叶英和叶且歌在霍天青的带领之下,很是顺利的便走到了霍休的小楼之前。 陆小凤在初入山西的时候便听人说过,一旦踏入了山西的地界,就没有霍总管不知道的事情。而此地作为珠光宝气阁的后山,霍天青这个珠光宝气阁的总管,总没有管不好自家后院的道理。 有人在此地布下这样大的一个阵法,霍天青一早就已经注意到了。然而一直到今天,他才明白对方如此肆无忌惮的原因——他霍天青自诩算无遗策,却不想,在对方的计策之中,根本就没有打算让他活到今日。 这世间弱肉强食的法则,霍天青一直是知道的。一场饕餮盛宴,强者落座樽前,弱者置身盘中。而他从没有想到有一天,自己也会成为他人的盘中之物。 可悲!可叹!却也可笑至极。 在被师姐背叛的心冷与短暂的迷茫之后,霍天青很快摆正了自己的角色。如今他声与名具裂,中原恐难有容身之处。霍天青一人固然无所谓,可他与天禽门的关系并非绝密。他不能连累那些看护他长大的师兄也一同遭人诟病,也不能给父亲的声名抹黑。 所以,退居南海,无论白云城主意欲何为,这都是他如今最好的选择。 让他坚定了这个选择的,是那一场电光火石之间就被解决的刺杀。叶且歌的身份哪怕在白云城都是鲜少有人知晓,霍天青费尽心机才查出“他”是叶氏族人。此人武功远在自己之上,心智尚且不知如何,为人却极为清明。 再加上其后站着的那位白发男子。 霍天青仅仅是看着叶英出手,便觉得心惊不已——他原本以为叶且歌就已经够优秀,至少在整个中原武林,除西门吹雪以外,无人有和她一拼之力,却未曾想到,白云城多年隐而不发,竟然还潜藏着这样的惊世高手! 仅凭着白云城藏着的这一双利刃,霍天青便觉得,他应当重新估量白云城的实力了。在一瞬间想清楚了自己以后的路,霍天青毅然选择对白云城投诚。 而这青衣一百零八楼……霍天青冷笑一下,将自己手中掌握的讯息过了一遍,也是有了决断。 霍休既然敢如此算计他,便要做好被他反咬一口的觉悟。 在小楼面前站定,霍天青的脸上已经挂上了和往日一般的微笑。他没有贸然进楼,只是返身对叶且歌道:“叶小公子,我们来晚一步,陆小凤他们已经进去了。” 面对旁人的时候,叶且歌一向是游刃有余的。她看了一眼一脸微笑的霍天青,轻声“规劝”道:“霍天青,男人这么小气,不好。” 霍天青眼中的幸灾乐祸简直太过明显,也不难理解他想见陆小凤倒霉的心情。 叶且歌只感觉男人小心眼起来真是没救了——霍天青对上官飞燕甚至不是爱,只是一种对她好的习惯。然而哪怕是这样,看见上官飞燕费尽心机的勾|引陆小凤,霍天青的心里还是有些不悦的。如今眼见着陆小凤倒霉,他当然乐得围观。 霍天青脸上的笑意僵了僵,转而很诚恳的点了点头,道:“小公子年纪尚小,等你有了心仪的姑娘,便也不会比天青大方到哪里去。” 心仪的姑娘……叶且歌无声的翻了个白眼。她喜欢的小姐姐倒是不少,香香软软的抱起还很舒服,不过心仪的……怕不是个姑娘。 只是不必将这些事和任何人提起,叶且歌扫了霍天青一眼,举步便要向小楼之中走去。 一直将注意力全部放在自家小徒弟身上的叶英一把扣住了叶且歌的手腕,霍天青也道:“小公子且慢,这小楼看似平平无奇,实际上里面机关密布,我们贸然闯入,恐怕是不妥。” 叶且歌拧起了眉毛,偷偷瞟了一眼自家师父,见他虽然抓着自己的手腕,面上却并无波澜,这才对霍天青道:“纵然如此,我们总是需要进去的。” 霍天青也皱起了眉,如何进去,这的确是个问题。他虽然对霍休在珠光宝气阁后山布下的阵法了若指掌,却到底不想打草惊蛇,是以这小楼之中到底是何等情景,他也不曾了解。 只是依稀知道,这小楼乃是妙手朱停亲手建造,其中机关密布,恐怕要比这后山之中的阵法还要复杂数倍。 陆小凤已经进去了,虽然他和花满楼武功都不弱,还有独孤一鹤这样的武林泰斗坐镇,可是叶且歌心中也难免不安。 霍休既然能够派出杀手对付他们,便不会在一座小楼之中等着陆小凤去抓他——叶且歌知道那些杀手是冲着自己和师父而来。虽然没有与之交手,但是叶且歌一眼就能看出,这些人并非等闲之辈。若是单单一个霍天青,是用不上这么大阵仗的。对方人数如此之多,刺杀又如此凌厉,显然是霍休想要将她与师父一并解决。 由此可见,陆小凤他们面对的情景恐怕也不乐观。 思及此,叶且歌不由蹙眉。 便是这时,她忽然觉得自己背后一轻,回头便见自己的碧王重剑已经到了师父手中。 叶英安抚性的摸了摸叶且歌的头,微凉的手指划过她蹙起的眉心,淡然道:“既然机关重重,便……” “劈开吧。” 清凉的男声散开,而后,却是一声轰然! 第43章 十亩苍烟秋放鹤。 第四十三章。十亩苍烟秋放鹤。 霍天青的脸上有了一瞬间的空白,就连和叶英相伴二十余载的叶且歌也有了片刻的怔忪。 白发素衣的男子单手持剑,六十余斤的重剑在他的手中恍若无物。而那开山裂石的气势,却让人不敢怀疑那一剑的威力。 同样是一招鹤归孤山。叶且歌使起来,是破开前路重重阻碍的千钧一剑,叶英使来,却更多了几分笃定与从容。他恍若挥开眼前的一片落叶一般挥出这一剑——就像春暖花会开,秋日果子会成熟一般,他眼前的小楼轰然倒塌,也不过是再寻常不过的事情。 哪怕在此之前,青衣第一楼曾经让无数江湖人胆寒。这座小楼,在这个江湖之中,俨然便是神佛都无法涉足的地狱之地。然而今时今日,它居然就被叶英这“轻飘飘”的一剑轻易摧毁,霍天青心惊之余,不免对面前的两人有了新的估量。 叶英这一剑,将霍休的小楼从屋顶到地基统统摧毁。彼时,屋内的霍休已经洋洋得意的将自己关在了笼子之中,手也还搭在一旁的机关上。一直到这声巨响,他的脸上得意的神情还没有来得及退去。 在一片烟尘之中,陆小凤和花满楼的身影慢慢的显现了出来,另一旁的独孤一鹤也挥开了掉落的砖瓦,拍了拍自己衣服上落下的灰尘,堪堪从一片废墟之中走来。 在这座小楼的残骸的后面,西门吹雪一身白衣,与叶且歌对招之时留在上面的依稀血痕还没有来得及清洗。月光照在西门吹雪的脸上,显得他的脸越发的白。他的手还按在自己的剑柄之上——显然,若是没有叶英的这一剑,他便是打算从后门直接冲进去的。 西门吹雪没有看楼内的情景,透过扬起的细碎烟尘,他寒星也似的眸子定定的注视着叶英,眸中的钦佩与战意交织,而后慢慢的恢复平静。 这是西门吹雪第一次看见叶英出剑。只是一剑,便越发的让他清楚的认识到自己和那个白发男子的差距。对方说自己十年之后或有所成,曾经西门吹雪觉得七年足矣。而如今,在见识到了叶英的这一剑之后,他却觉得,对方说“十年”,是对他的信任和期许。 ——西门吹雪望着那座精铁铸成的小楼,唇角微微抿起。他扪心自问,纵然重剑在手,哪怕十年之后,自己能做到如此干净利落的劈开这座机关重重的小楼么? 可惜如今并非十年之后,这个问题的答案西门吹雪也无从得知。只是现下,他看了一眼被困在笼子里的霍休,对陆小凤淡淡一瞥,又对叶英微微拱手,而后便身形一闪,化作一抹流华,倏忽便不见了踪影。 这就是西门吹雪,如同他的名字,他是崖底终年不化的雪。固然陆小凤是他的朋友,然而在他的心中,最为神圣的还是自己的剑。 如今诸事已了,西门吹雪和叶且歌生死对决,而后又见到了叶英这样旷世的一剑,西门吹雪哪里还有心思在此地停留? “哎我说西门……” 望着那道毫不留恋的离开的背影,陆小凤吞回了自己想说的话,摸了摸鼻子,他回过头来对叶英讪讪一笑,道:“多亏了叶兄了,不然陆小凤恐怕就要成了死凤凰。” 陆小凤的怀里是一具并不美丽的尸体。不过既然已经成了尸体,那也没有人在意她美不美了。 方才霍休便是将上官飞燕猛地推向陆小凤,而后才给自己争取了转动机关,让铁笼落下的时机的。陆小凤虽然接住了上官飞燕,可是那个险些就骗了他和花满楼的姑娘,已经被霍休在丢她过来之前割断了喉咙。 叶且歌自然注意到了陆小凤怀里的人,她不由回头看了一眼跟在他们身后的霍天青,却见此人面色如常,望向上官飞燕的眼神也没有了温度——是真的没有温度,不悲不喜,无爱无憎。 对于霍天青来说,他对上官飞燕的感情,在他知道她要谋害她的那一刻起,便已经消磨干净了。多年相伴的情谊,只够让他不去怨恨这个算计了自己的女人。可是此后那人如何,都已经与自己无关了。 叶且歌无意去窥探霍天青的心事,她收回了目光,安静的在自家师父身后充当着背景板。 君子有所为,叶且歌自觉已经做了自己应该做的一切。至若之后他们如何清算,那便是他们自己的事情了。 叶英也是冲着陆小凤微微颔首,而后便不再多言。 这座位于珠光宝气阁后山的小楼,便是山中大阵的阵眼,眼下阵眼被破,那困住闫铁珊和三英的阵法自然也就荡然无存了。方才小楼倒塌的动静不小,不多时候,三英便护着闫铁珊来到了这里。 时隔多年,这三位大金鹏王朝的旧臣终于再一次见面。可惜一人满面风尘,一人周身狼狈,另一人却身陷囫囵。 三人很快便要吵起来。叶英伸手往叶且歌的脸颊上一探,只觉入手一片冰凉。寻常时候,以叶且歌的内力修为,本应不惧寒暑的,只是今日她虚耗太大,竟连护体的内力都无法维持运转了。 颊上的触觉让叶且歌的心胡乱跳得飞快,若是叶英双目可以视物,定然能发现,自己面前做男装打扮的小姑娘,眸子之中仿佛晃荡着西湖湖心的明月,水光潋滟又清澈动人。 然而没有如果,深秋的夜格外的寒凉,叶英终是无心再听那三个人争吵,便对陆小凤招呼一声,直接拉着小徒弟回客栈了。 花满楼也不欲纠缠他人私事,于是末了,只有陆小凤自己在寒风之中听了一夜三个老男人唇枪舌战。 苦了一张脸,陆小凤打了一个呵欠,终于忍不住说道:“独孤掌门,闫老板,此事便算告一段落了,陆某也不好参与尔等旧事,便先行一步了。” 说着,他也不顾身后还想说些什么的闫铁珊和独孤一鹤,整个人飞也似的用轻功逃走了。一边跑,陆小凤一边啧啧自语道:“都说一个女人聒噪起来顶五百只鸭子,三个男人聒噪起来简直就顶六个女人。” 又想起那碍于身份并不多言,可是偶尔插上一句话能把霍休噎得半死的峨眉三英,陆小凤不由对“有其师必有其徒”这句话深以为然。在心中曾经浮现过的“有机会要见识一下峨眉四秀是怎样的绝色”的念头上打了一个大大的叉,还涂红加粗之后,陆小凤森森的决定——以后见到峨眉的女人一定要绕道走。 霍休谋害旧主,妄图借陆小凤的手暗害曾经的两位同僚,独吞大金鹏王朝的宝藏。这条条罪状,单是其中任何一条都足够让闫铁珊和独孤一鹤与他不共戴天了。而陆小凤在知道恶贯满盈的青衣楼是这位他曾经的“老友”的手笔之后,心中最后的恻隐之心也消失了。 罪有应得罢了,霍休最后的下场如何,终归和他陆小凤没有关系了——早在离开白云城的那一刻,陆小凤就已经再自己心中对“朋友”一词重新定义。所以这一次,被霍休算计利用,他虽然有些遗憾,却也没有想象中的那样伤心。 他依旧是浪荡江湖的浪子,依旧有随时等待的好酒,江南漠北,中原南海,都有他生死相托的朋友,除了还没有长出来的两撇小胡子,他又损失了什么呢? 陆小凤勾起嘴角,迎着熹微的晨光,往客栈走去——现下,他想好好睡一觉,然后找他的朋友们好好喝上一杯了。 而闫铁珊和独孤一鹤自然没有想要要放过霍休,可是他给自己准备的那个牢笼实在是坚固,一时之间,两人竟也奈何不了他。 末了,闫铁珊狠声道:“左右这是在我珠光宝气阁的后山,我让人将这围了,任凭他是什么妖魔鬼怪,饿上个十天半月的,没有死不了的道理!” 独孤一鹤恨不得当即手刃霍休,为旧主报仇,可是为今之计,的确也只能如此了。狠瞪了面色灰败的霍休一眼,独孤一鹤拂袖而去。 他还有需要去做的事情,上官家唯一的血脉还需要他安置。稚子无辜,哪怕上官雪儿已经非是嫡系,独孤一鹤也不能放任她不管。 在闫铁珊和独孤一鹤相继离开之后,一直将自己的身影淡至虚无的霍天青从阴影之中缓缓走来。他冲着霍休勾唇一笑,眼眸之中闪烁着诸多恶意。 “我为青衣楼而来。” 他说的在自然不过,恍若此时,那个江湖之中最让人闻风丧胆的组织,已经全然掌控在他霍天青的手里。 霍休抬起眼皮看了他一眼,居然不复方才的动怒,反而平静道:“你运气不错。”居然躲过那样凌厉的刺杀。 霍天青恍若浑不在意的笑了笑,居然点头道:“的确比你好一些。” “你要,我就会给你么?”霍休垂头看着自己的手,忽然指尖一动,一颗石子直取霍天青咽喉! 霍天青灵活一闪,他身后的桦树应声而断,足见方才霍休那一下的威力。 只是饶是这样,霍天青脸上的微笑依然没有丝毫变化。他在那棵桦树的树桩处坐下,有些恶意的道:“来日方长。” 他的时间还有很多,十天,二十天,三十天。霍休纵然再守财如命,霍天青却也不信,在断水断粮那样久之后,他能忍住不向自己低头。 霍天青如此气定神闲,是因为他对青衣楼并非一无所知。霍休为人谨慎,就连青衣楼的门人也从未见过楼主到底是谁。所有指令都是层层传达,门人只认印迹不认人。如此一来,庞大的青衣楼,其实也很好控制——谁有了楼主的印信,谁便是楼主。 贪财之人都惜命,霍天青不信霍休会自我了断,所以他有无数种办法能够折磨他——他们可以慢,慢,玩。 在霍天青没有注意到的地方,一个白衣人从树上跃下。他轻“啧”了一声,一句“便宜你了”淡淡飘散在空中。 而后,这个面容精致的白衣青年身形一闪,竟如同鬼魅一般消失了踪影。一直到距离那座叶且歌下榻的客栈百步之遥,他才倏忽重现了身形,整理了一下因为一夜潜伏在树上而褶皱的衣服,他缓缓走入了那家客栈。 这人,赫然便是叶且歌三年未见的……宫九。 第44章 衣上征尘杂酒痕。 第四十四章。衣上征尘杂酒痕。 无论是被人算计的霍天青,还是聪明反被聪明误的霍休,在宫九看来,都是很愚蠢的。不过这些人的愚蠢总会带给他一些好处,所以在这个计划的开端,宫九就一直在默默无声的关注着——不参与,也并不推波助澜,就那么静静的看着。 和叶孤城一样,宫九要做的事情还有很多。这场霍休精心策划的阴谋,只是他随意观望中的一个而已。宫九像是隐于暗处的狡狐,若是有机会撕下一块肥肉固然好,若是没有,也就权当是在看个笑话了。 让他真正觉得自己有必要来山西转悠一圈的原因是,他接到手底下人的暗报,说在山西境内,发现了叶家小公子的行踪。山西和盛京的路程也是遥远,不过总比南海好上一些,而且胜在没有另一个像是防贼一样妨碍他和自家“娘亲”亲近的白云城主,宫九当即就决定,往山西走这一遭。 至若那个青衣楼,宫九有心顺手收为己用,所以才会在珠光宝气阁的后山守了一夜。不过后来霍天青横插那么一手,宫九想着,左右那都是阿叶的人,便难得好心的放了手。 至若会不会便宜了叶孤城那个便宜表哥,在见到阿叶的喜悦面前,宫九觉得,那些都是微不足道的。 虽然天才刚刚破晓,可是宫九出手阔绰,一个沉甸甸的元宝塞给店小二,还打着呵欠的小二立即精神了起来,便很是殷勤的为他准备了房间。 宫九没有进入那个小二收拾出来的房间,而是走到隔壁,刚想要轻轻叩门,转而又想起昨日阿叶与西门吹雪一场比斗,之后又经历了那些波折,自然要好好休息一番才是。 终归是按捺下了心中想要马上见到叶且歌的冲动,宫九走到了隔壁自己的房间,坐在桌边静静的默数着。 一直到听到隔壁传来些微的响动,宫九猛地从座位上站起,三步并作两步的冲出了房间。他食指曲起,在叶且歌的门上叩出几声轻响,不多时候,门便被打开了。 “阿九?” 叶且歌的衣服是胡乱披着的,背后的轻重双剑却背得很好。她的头发还没有来得及束起,太过细软的发质让方才胡乱挽着的发髻随着动作而散开,长发垂落身侧,显得她的脸又小了不少,唯有一双明眸,依旧闪亮如昔。 见到站在自己房门外的人,叶且歌怔愣了片刻,转而就笑开了。 他们是朋友,所以,叶且歌不必相问宫九为何会来。宫九也不必刻意的说上一句“为你而来”。虽然只是浅淡相交,虽然已经三年未见,可是两人却都恍若只是在昨日分别,而今日便又蓦然重逢。 宫九也笑弯了眼睛。他自然而然的跨进了叶且歌的房间,俯身将她抱了满怀。宫九的头以一种旁人看起来就会觉得他很难受,可是宫九做起来却非常自然的姿势用头抵在了叶且歌的肩膀上,蹭了蹭,宫九愉快的出声道:“阿叶。” 三年之中叶且歌没有长足两寸,宫九却长高了不少。叶且歌连带着身后的重剑一道被宫九提起,双足悬空的姿势让她觉得有些微的别扭。 曾经比自己只高了一头的少年,如今高度上却仿佛能够和自家兄长比肩了,叶且歌微微瘪了瘪嘴,拍了拍宫九的肩膀,抗议道:“好啦好啦,快点放我下来!” 天生反骨的九公子,在叶且歌面前的时候似乎格外的听话。闻言,他当真就乖乖的将叶且歌放在了地上,又恍若洞悉了叶且歌的小心思一般,他很是乖觉的找了一张椅子坐下——高度刚刚好,坐下了的宫九可以和叶且歌保持平视的状态了。 “阿叶总不去看我,可怜我在京城足足等了你三年呢。”宫九可怜兮兮的望着叶且歌,像是个小孩子似的撒娇。 那副表情一下子让叶且歌想到了每次自己出庄,总要一脸依依不舍的牵着自己的衣角的小师弟小师妹,心里像是被什么戳了一下,叶且歌不由自主的伸手帮宫九顺了顺毛,耐心解释道:“之前我铸剑数月,偶有所得,这几年大半时间都在闭关。” 被摸了头的宫九打蛇随棍上,当即用头毛蹭了蹭叶且歌的掌心,也不说话,是依旧是一脸委屈。 叶且歌连忙道:“不过阿九写的信,我都是认认真真的看的,也马上有回信。” 想到了那一匣子被自己妥帖保管的信件,宫九眸中也带上了一些暖意。他拉了一把叶且歌,将人按在方才自己坐过的椅子上,而他自己则顺势滑了下去,席地而坐,将头枕在叶且歌的膝盖上。 “那还差不多。” 含糊不清的声音从自己的膝头传来,叶且歌有些哭笑不得。她拉了拉宫九的耳朵,小声训斥道:“地上凉的。” 宫九却只是发出了一道模糊的鼻音,任由叶且歌拉他的耳朵,却怎么也不肯起来。 被迫携带了一只腿部挂件的叶且歌:╭(╯^╰)╮ 知道宫九有内力护体,叶且歌在拽不起来他的情况下,只能任由他枕着自己的膝头,而自己则探身取过一旁的木梳,将头发干干净净的束起。不多时候,便又是昨日那个风度翩翩的叶家小公子。 在大唐的时候,和叶且歌交往甚密的,大多是女子。在她没有穿回女装之前,她的风流之名并不亚于她的剑。甚至还有人曾经打趣她“将来娶妻之时,藏剑山庄都要被那些女子的眼泪淹了”。 后来她穿回女装,也曾有唐家堡的少年想要上门提亲,不过还只是一点风言风语,并没有付诸行动,对方便被那些各门各派的主动要入唐家堡为妾的姑娘们吓得打消了这个念头——毕竟自家媳妇和小老婆搞到一起什么的,未免太过悲剧了。 只是对于男子,叶且歌却始终保持着自己应有的距离。并不因为身着男装而举止无忌,也不会因为身着女装而扭扭捏捏。可以说,像是宫九这般破开叶且歌的内心屏障,对她如此亲昵却又不会让她觉得别扭的,无论是今生还是前世,都仅此一人。 这大概是一种人与人之间的感觉,和宫九相处的时候,虽然对方和自家兄长除却爱穿白衣这一点之外,没有任何相似之处,可是却总是无端的让叶且歌觉得亲近——与叶孤城一般的亲近。 将自己收拾停当,叶且歌有些无奈的摸了摸宫九的脑袋,对他说道:“阿九还没用早膳吧?我们一同下去?” 娘亲的手跟以前一样暖~ 内心春暖花开,明显被顺毛成功了的九公子愉快的点了点头,这才松开了搂着叶且歌小腿的手,顺从的从地上站了起来。 叶英就站在叶且歌的门外。他站在这里的时间没有很长,却也不短——刚好听见了里面两人的全部对话。 并非是他有意偷听,而是大庄主目盲之后听觉更加敏锐,他又一贯浅眠,隔壁方有了些许的动静,叶英便注意到了。 墙壁对于叶英来说起不到阻隔的作用,一墙之隔的场景就恍若发生在他的面前。自家徒弟有友来访,两人显而易见的交情颇深,叶英本没有太过在意,却在听见隔壁浅浅的衣袂摩擦的声音的时候皱了皱眉。 他能够察觉到一墙之隔的房间之中,来访的那个青年和自家小徒弟是怎样的动作。对于叶英来说,无论是一开始的拥抱,还是最后的头枕膝盖,都似乎太过了……太过亲密了。 叶家家风严谨,却到底是江湖中人。而大唐民风开放,江湖儿女,又何必拘于小节?叶英的眉头微微皱起,却到底没有走到徒弟的房间去,分开这两个人。 叶且歌推门而出的时候,便看见了手持焰归,双目微闭的师父。叶英的脸上没有半分的端倪,他平静的对小徒弟点了点头,然后冲着宫九的方向微微示意,对叶且歌问道:“这位公子是且歌的朋友?” 叶且歌还没有说话,宫九却已然收起了方才在房中面对叶且歌的时候的那副天然无害——他的脸上依旧是温和有礼的笑容,却和同样经常微笑的花满楼有几分不同。 花满楼的笑,是出自对人的友善。而宫九笑着,却带着莫名的疏离与睥睨。关于叶英,玉罗刹坏心的没有对他透露任何讯息。对于这个忽然出现在阿叶身边的男子,宫九下了苦心去调查,却没有发现半分痕迹。 是以,他看向叶英的时候,眼神之中更多的是几分审视。 宫九背对着叶且歌站着,让叶且歌察觉不到他表情的变化。叶英虽然双目紧闭,却也察觉出面前青年的三分戒备。 不过宫九的语气依旧温和到让叶且歌察觉不出任何异样,他对叶英拱了拱手,微笑道:“在下宫九,还未请教先生?” 对于宫九的戒备,叶英觉得有些莫名。然而叶英到底是叶英,大家风范是镌刻进他的骨血的。面对宫九这个从出现到如今举止都有些奇怪的青年,他依旧自若道:“藏剑叶英。” 此言一出,宫九的瞳孔微缩,整个人都了片刻的怔愣。 这下,不仅是叶英,就连站在宫九身后的叶且歌都察觉出了他的异样,起身走到他的身前,伸出一只手,在宫九的眼前晃了晃。 宫九下意识的就握住了叶且歌的手,只是相触的瞬间,叶且歌便察觉到了宫九指尖骤然的颤抖和冰凉。 宫九握着叶且歌的手,似乎生怕他一松开,眼前的人就会消失不见。他的举动实在是太不同寻常,叶且歌轻轻皱了皱眉,却体贴的没有挣开。 叶英眉头也是轻轻皱起。没有人发觉,若是此时他的那双一直紧闭的双目睁开,定然是用一种冰凉的目光注视着宫九握着他家徒弟的手的那只手。 就在叶英决定将自家小徒弟拉过来的时候,宫九忽然开口道:“白发,轻剑,双目已渺。你是……心剑叶英。” 这是一个陈述句,没有丝毫的疑问色彩,就如同宫九的眼神一般的笃定。 叶英平静的点头,叶且歌却已经瞪大了眼睛。 第45章 报与西湖风月知。 第四十五章。报与西湖风月知。 在宫九的童年里,最温暖的回忆都是自家娘亲给的。在无数个辗转难眠的夜,娘亲不疾不徐的嗓音都会陪伴着他。在娘亲的话语里,他知道了大唐风月,知道了西湖藏剑,也知道了心剑叶英。 西湖藏剑,那是娘亲一生都魂牵梦萦的存在。六百年烽烟,叶家几经沉浮,早就不负当年西子湖畔的模样。可是却总有那痴心绝然的后人,捧着零星旧事,撑着藏剑一门不折的风骨。 哪怕经年流转,一壶温酒向长空的西湖藏剑,也总有人记得。 至若后来,宫九认识了叶且歌。他时常想,天下相似之人何其多,他又何必对她执着? 的确,他注意到这个小姑娘,最初的时候,是因为她的声音和娘亲很像。可是相识日久,宫九愈发觉得叶且歌让他熟悉又心安。 他一门心思的认定这是自己娘亲的转世,除却心中的一点偏执,更多的是因为叶且歌身上有一种和他娘亲一样的气质。那种气质可以说是君子如风,可以说是洒脱恣意,可以说是自有风骨。可是一言以蔽之,那种气质可以概括为两个字——藏剑。 藏剑。 宫九身上流淌着一半叶家的血,他的娘亲对它如此执着,于是对于这两个字,宫九就不可能无动于衷。 所以当叶英说出自己的名字的时候,宫九的心有一瞬间高高的提了起来。他下意识的就去握住了叶且歌的手——他娘亲的手。只有这一刻,从来都是肆意妄为的九公子心中无端浮现出了一抹害怕。 他知道他娘对藏剑的感情,也知道叶且歌对藏剑的执念。在听见叶英这个早就该泯灭于历史的名字的时候,宫九的第一反应就是害怕。 ——他怕,这个男人是来带着他娘离开的,去那个她心心念念的大唐,去那个与这里隔了六百年的藏剑山庄。 藏剑不复!藏剑不复!藏剑不复! 有那么一瞬间,宫九想要大声的告诉叶且歌这个事实,想让她不要痴心妄想,安安心心的留在这里——南海也罢,盛京也罢,哪怕是她要去西湖,至少她要留在这个时空里。他好不容易才在今生又一次能够见到娘亲,生死相隔这种无力感,他体会一次就够了。 可是望着那一双清澈到能看清他自己的影子的双眸,宫九紧紧的闭上了嘴巴。他知道这四个字对于叶且歌来说有多残忍,她是他娘亲的转世,是他绝对不能伤害的人。 在这阵让人难堪的沉默之中,叶英终于缓缓道:“你是叶鸢之子。” 若非如此,叶英实在想不出,这个青年会对他如此了解的原因。 宫九的手颤了颤,叶且歌察觉到了他的颤抖,不由用自己另一只自由的手覆盖在了宫九冰凉的手背上。 “阿九?” 叶且歌偏头看了看宫九,满眼的诧异。叶鸢是何人,叶且歌自然知道。每一年祭祖,叶且歌总是要单独对着叶鸢的牌位上一炷香,再独自一人跟她念叨一阵的。她也已经见过了那位表姑父,也听他提起过自己那个“不省心的儿子”。 不过阿九他……不是太平王世子么? 觉得触碰到了一点阴谋的味道,叶且歌小小的抽了一口气,默默的在心中给那位倒霉催的太平王点了一根蜡烛。 听见叶且歌带着一些疑问的语气,宫九“哼”了一声,抿唇半晌,才道:“叶家的人,我可只认阿叶一个。” 说着,他别有深意的看了一眼叶英,十分刻意的将叶且歌拽到了自己身后,语气中十足的警惕,却也带上了几分郑重与崇敬的对叶英道:“大庄主踏碎虚空而来,如今可有寻找过回去的法子?” 回去。 这是叶英和叶且歌都刻意回避了的话题,他们两人选择了向前看,选择了在这个陌生而人事皆非的六百年后的时空之中重建藏剑山庄,却没有人提起过要回到那个烽烟四起的大唐。 不是怕了烽烟,不是畏了乱世。叶英甚至想过,若是真能回去,以他一人之力——以他参详了之后的全唐旧史的一人之力,应当能够扭转大唐倾颓。纵然做不到那样的地步,他也能守住故园山水,让战火绝迹蔓延不到西湖的任何一隅。 可是叶英没有对这个念头执着。 叶家以格物之法参详剑术,将西湖的灵山秀水与四时的更替都淬入了剑招之中。叶英抱剑观花数载,参详的便是得与失,放弃与执着。 俯仰于天地,叶英自知失去的就是失去,纵然他将虚空再一次踏碎,回到了六百年前,可是改变的,也不会再是最初的那段历史。所以,所谓的“回去”,也不过是自欺欺人罢了。 若是他孑然一身,若是他没有错失自家徒弟的又一次成长,叶英是会想尽办法带着徒弟回到大唐的——哪怕,那时候,那个大唐,已经不是他们曾经的大唐。 可是没有如果,叶英知道,有些东西,自己终归是错过了。 他来的时候,小徒弟已经一十有五。在之前的十五年,他家且歌生长的地方叫做白云城。当叶英第一次见识叶且歌出招,从她洒脱如昔的剑招之中隐隐觉出几分海啸风雷,觉出几分飘然若云,叶英便知道,这十五年的光阴,从来都不是平白虚度的。 至若后来,叶英听着他家小徒弟絮絮叨叨的跟他嘀咕着这些年的经历。她提起白云城的时候的语气,叶英其实是很熟悉的——曾几何时,他也无数次听见且歌跟她的师弟师妹们念叨,从她的三言两语之中,就能感觉到她对这个“家”的热爱。只是那个时候,她的家,名曰藏剑。 然后是且歌提起她的那位兄长的时候,尾音都会上扬的语气。叶英也不会不熟悉,因为一直到今日,他家小徒弟唤他的时候,都会是这个语气。白云城城主府中的境况,叶且歌已经与叶英说得详细。一手养育、相伴疼惜。叶英需要承认,在这一点上,叶孤城做的比他要好,也要更称职。 叶且歌刚被塞到叶英怀里的时候,叶英也只是刚刚出关。那时候他得悟心剑,双目却已渺。骤然的黑暗让他自己照顾自己都有些吃力,更勿论要去照看一个软绵绵的孩子。一直到且歌三岁开悟,叶英甚至都很少去看她,只是一直将她交由罗浮仙照顾。 在今生今世,叶英晚来一步,在找到他的徒弟的时候,她已经和白云城,和叶家兄长羁绊已深。 叶英叹了一口气,竟觉得有几分心疼——他的徒弟,仿佛从小就在不断的失去。 她一出生便被父母“寄养”在他这里,失去了父母的疼惜照顾。和天策府的小军娘玩到了十二岁,在一次敌军偷袭之中失去了这个最重要的朋友。然后,是接连的明教、七秀、纯阳、五毒。 叶英还记得自己第一次见到这孩子哭。那时候她二十三岁,已经长成了十足明媚的女子,一袭黄衣英姿飒爽,俊雅如风,出□□霆。 可是那一天,她却缩成了小小的一团,趴在自己的膝头,哽咽着说道:“师父,我明明都已经那么努力了,我明明都已经那么努力了的……为什么我救不了她们,一个都救不了!” 叶英知道,那一天,她在战场上帮着收敛了跟她从小打到大的霸刀山庄的女弟子的尸首。那是异常惨烈的一战,那个女弟子的残骸只剩半副,腰间只余长刀一柄。 自己的膝头一片湿冷,被徒弟的眼泪浸湿。叶英那是第一次因为自己的徒弟而觉得有些担忧,在此之前,叶且歌实在是让他再放心不过的。而真正让叶英担忧的是,他怕,怕这孩子失去着、失去着,就渐渐的习惯了。 而如今,自己真的能够狠下心来,剥夺这孩子好不容易重新拥有的一切么?家人,朋友,故土。每一样,都是且歌前世曾经失去过的。 叶英也不愿意让且歌在这些东西和自己之间做选择,哪怕他明白,只要他开口说要回去,这孩子一定会毫不犹豫的点头应下。 可是叶且歌对叶英珍之重之,人非草木,叶英又岂会半点不顾及徒弟的感受? 只是,就连叶英自己都没有发现,自始至终,他也从未起过将叶且歌独留在此的念头。 “大庄主想要回去?” 叶英心念几转,其实也没有沉默多久。然而对于一颗心已经高高悬起的宫九来说,这样短暂的沉默却也显得太过漫长了。他不由的又问了一次,语气之中少见的带出了几分掩藏不住的急躁,握着叶且歌手腕的手也不由的用力。 叶且歌被他猛地攥住手腕,身体本能就是催动内力将他弹开,不过她到底忍住了这个念头,只是有些疑惑的看着宫九紧绷的唇角。 指骨捏着腕骨的细碎声响,掌心的肌肤和手腕的皮肤的摩擦之声,这些常人根本就听不到的声音,却因为叶英的特地关注,而在他的耳中变得越发的清晰了起来。 皱了皱眉,叶英出手拂开宫九握着自家小徒弟手腕的手,将人拉到自己身侧,才回道:“我也决意留在此间,假以时日,西湖之畔将再现藏剑山庄。” 宫九周身紧绷的神经骤然一松,哪怕知道对面之人看不见,他的脸上依旧浮现出了轻松而温和的笑意。宫九有心想要拉过一旁的叶且歌,不过眼前这位大庄主回护之意已经很明显,想到自己方才捏痛了叶且歌的手腕,宫九心生愧疚,终归没有再伸手。 抽出别在腰间的白玉扇轻轻摇了两下,宫九道:“宫某也小有薄产,若是大庄主需要,可以让我……咳,让我家小表妹来寻我,宫某一定竭尽全力,以全家母心愿。” 险些脱口而出那句“我娘”,到半路终归生生变成了小表妹,宫九在心里默默对他娘说了句“儿子不孝”,然后机智的在后半句换了个说法——反正重建藏剑山庄什么的,是他娘“两世”的共同心愿嘛。 叶英并未推脱,点头应下。宫九也少了心头疑虑,跟着浅笑以对。一时之间,方才还有些怪异的气氛,骤然变得融洽了起来。 宫九和叶英又交谈了几句,不多时候,花满楼和陆小凤两人陆续从楼上走了下来。 第46章 陇头一片白云飞。 第四十六章。陇头一片白云飞。 陆小凤早上起来就看见特别赏心悦目的一幕。 在那个有些老旧,可是被收拾得很干净的客栈大厅里,几个人相对而坐。他们每人面前都是一盏清茶,杯口处袅袅白烟,和着窗外淅淅沥沥的雨声,显得格外的沉静祥和。 陆小凤肯定,他们每个人杯里的都是客栈免费提供的、说粗糙有些委屈了,却也绝对谈不上多名贵的茉莉香片。只是白瓷的茶杯被这几人洁白的手指端着,却无端的显现出了几分名贵。 伸手遮住自己被帅瞎了的眼,陆小凤站在楼梯处踌躇了片刻,认认真真的思考了一下“现在自己回屋,换一身纯白的衣服,跟楼下这几位统一一下风格”的可能性。 忽然想起自己没有白衣服,陆小凤讪讪的摸了摸鼻子,莫名嫌弃的看了看自己身上穿着的这件青色袍子,到底晃晃悠悠的往楼下走去。 摸鼻子这个习惯是他在大漠的那一年,和胡大哥学的。为了强调个人风格,陆小凤总是会选择摸自己的那两撇小胡子。不过今天便算了罢——就是他想摸,也是没有的。 随着他的脚步声,叶且歌和宫九一同仰头往陆小凤哪里看去。 到底是表亲,若是细看,叶且歌和宫九的眉宇之间是有着依稀的相似的。这一两分相似,很容易让陆小凤才想到此人和叶且歌应有血亲。 若非宫九实在是面容和善,手边只有一柄折扇,并无剑器傍身,陆小凤一定会顿住脚步,现在就翻窗逃跑——不知怎的,陆小凤对自己的朋友的兄长,那位成名已久却从未谋面的白云城主,总有一种纯天然的恐惧。 总感觉自己上辈子对不起那位似的。 陆小凤在心里无声的嘟囔了一句,紧绷着的身体却渐渐的放松了下来。他三两步走下楼梯,从一旁的桌子上拿过了一个白瓷茶盏,给自己也斟上了一杯清茶。 茉莉清冽的香气萦绕在他的鼻尖,茶杯上的余温传递到他有些冰凉的手指上,陆小凤像是终于舒畅了一般,靠在椅背上,嘻嘻笑道:“这位公子和叶兄长得这样像,莫不是也是从南海来的?” 宫九上下打量了他一番。这样的打量只是瞬间,在旁人看来,也只是宫九微微的抬眸而已。听见陆小凤的话,宫九温声回道:“在下宫九,是阿叶的朋友。” 说着,他往叶且歌身边凑了凑,伸手揽住了叶且歌的肩膀。 陆小凤没有听过这号人物,不过他也顺手拍了拍叶且歌的肩,自然而然的路过她,在花满楼旁边的空位上坐下,而后道:“哎呀,叶兄总是认识像叶先生和我这样丰神俊秀的朋友。” 宫九的笑容在陆小凤拍了叶且歌肩膀的时候僵了僵,不过很快的掩饰了过去。他方才揽在叶且歌手臂上的那只手向上移动了两寸,状若无意的在叶且歌被陆小凤拍过的肩头上抚了抚——就仿佛是,拂开了什么脏东西一般。 宫九掩饰得太好,就连花满楼也没有觉出什么异样,反而对陆小凤调侃道:“陆小凤,哪有你这般厚脸皮的人。” 叶且歌也对他嗤笑一声。不去补一刀,这真是叶且歌对陆小凤的温柔。 唯有在一旁握着茶杯的叶英注意到了宫九的小动作,他的眉头微微蹙起,又不着半点痕迹的舒展开来。 他总觉得,这个身为自家小徒弟表哥的男人,对且歌的态度很不对劲。若说是年少慕艾,可是叶英分明感觉到这人和自家小徒弟相处的时候亲密而没有半分狎昵。可是若非如此,他的占有之欲未免有些太过。 叶英给人的感觉,总像是九天端坐的仙人。可是事实上,在情感方面,他并不迟钝。甚至因为年岁甚长,江湖颠沛,他旁观过太多的炽热的爱情,所以难免会比旁人更加通透一些。在叶且歌毫无所觉的时候,叶英最先体察出宫九对她的特殊感情。 而对于这份特殊,叶英并不欲从中阻拦和探寻。他想要让自己的徒弟拥有一切,体会这世间所有的感情,而他只需要从旁守护,不让她受到任何伤害,这边够了。 ——总归是宫九半个藏剑弟子,若他行事无错,便也无需太过苛责。 叶英这样想着,低头抿了一口杯中的茶水,并没有阻止这些孩子们的笑闹。 叶且歌倒是有些尴尬了,她和宫九不是第一天相识了,早就知道这人并非表面看起来这么温和无害。虽然他掩饰得很好,可是叶且歌还是看出他对陆小凤的淡淡嫌弃。 并不能强迫自己的朋友也成为朋友,叶且歌讪笑一下,起身对一旁走过的店小二问道:“早膳可好了?人已经齐了,可以端上来了。” 小二连声应下,不多时候,便端上来了几笼烧麦,还有几碗似汤非汤,似粥非粥的物什。那碗里飘了一片藕,还有些腌好的韭菜。 叶且歌看着就觉得有些奇怪,刚想开口询问,便听见了一个有些尖细的男声从门外传来。 “呦,小公子和叶先生几位还没有用早膳啊?” 经过昨日一事,就连陆小凤这样的年轻人都有些疲态,闫铁珊到底已经年近七旬,接连的打击让他显得有些苍老。已经不必再伪装,他也没有再用那一口让叶且歌觉得别扭的山西腔,说话谈吐也不必再佯装粗狂。 “这是山西特有的早点,名叫‘头脑’,里面有羊肉,山药,藕等八种食材,秋冬吃着很是滋补,叶先生和叶小公子尽可以一试。”闫铁珊这样说着,看向周遭人的眼神平常,唯有看向叶且歌和叶英的时候,带上了浅淡的感激,也因此就显得格外的温和。 ——到了他这个地步,无论是年纪还是地位,都无需他再去讨好任何人了。之所以闫铁珊对叶且歌格外不同,不是因为她出身南海,而是因为昨日她和那位叶先生出手救了他闫铁珊的性命。 客栈的桌子并不大,原本坐了陆小凤、花满楼、叶英、叶且歌和宫九就已经有些显得拥挤了。不过花满楼还是起身为这位闫老板腾出了个位置,让他坐下。 叶且歌的口味一向清淡,其实并不是很喜欢羊肉。不过她不是因为自己的一时好恶就不顾及旁人好意的人,所以听了闫铁珊的话,叶且歌顺势舀起了一勺送入口中,咽下后含笑道:“果然不错。” 闫铁珊眼中的笑意更甚,他用一旁干净的筷子给叶且歌夹了一个烧麦。顿了顿,到底没有敢给叶英也夹一个。 看着叶且歌埋头吃饭,闫铁珊对叶英道:“先生和小叶公子之后可有什么打算?若是无事,还请在我珠光宝气阁住上几日,让闫某尽一尽地主之谊。” 闫铁珊对待叶且歌,就完全是对待子侄。然而对待状若青年的叶英,他却不敢有半点造次,不觉已将对方当做自己的平辈,甚至更有几分小心和尊重。 宫九闻言就是挑眉——如今秋尽而冬未至,知道叶且歌年末一定是要回白云城的,他便想要趁着此时将叶且歌拐回盛京几日。 只是还不等宫九说话,叶英便已点头应下:“如此,叶某与且歌便叨扰了。” 自家师父性子极淡,寻常在藏剑山庄的时日都是以“年”计的,如今忽然应下在别处勾留,叶且歌不由有些吃惊。 这并不是师父第一次让她觉得意外了。叶且歌总觉得,今生再遇,师父其实已经变了些许了。就像是从天上走入了尘世,叶且歌并不觉得是师父堕入流俗,反而觉得……离自己更近了一些。 不该再有其他想法,生怕弥生出更多的贪婪。叶且歌顺着叶英的话冲着闫铁珊点了点头,继续低头小口小口的咬着一粒烧麦。 烧麦也是羊肉的,不过放入了干的红葱头,还调入了一些花雕,汁水丰盈而又不腥膻,味道当真是极好。叶且歌吃了一个尤觉不过瘾,不由又夹起了一个。 冷不防看见宫九一脸可怜的看着自己,又有些幽怨的看了一眼自家师父。叶且歌抽了抽嘴角,将那个烧麦夹到了宫九碗里——虽然不知道阿九又怎么了,不过这种时候,顺毛就对了。饲养过一只明教喵萝的叶且歌如是想着。 大约是重新感觉到了娘亲的疼爱,自觉在争宠方面胜过了叶英,宫九这才重新弯起了眉眼,认认真真的将叶且歌夹给他的那颗烧麦吃干净了。 这一餐总算是风平浪静,之后陆小凤和花满楼便要去处理一下大金鹏王朝的余下事宜,譬如上官飞燕的尸体如何埋葬,上官雪儿又如何安置。而叶英和叶且歌则随着闫铁珊一道去了珠光宝气阁,宫九自然跟在了他们身后。 稍微坐了片刻,叶英放下了手中精致的茶盏,顺势对闫铁珊道:“其实叶某今日前来,也是为了和闫老板叹一桩生意。” 似乎没有想到叶英这般的人物也会谈及这些“俗事”,闫铁珊震惊的看了一眼叶英,见对方脸上没有半点玩笑之意,这才开口道:“先生但说无妨。先生和小叶公子救闫某一命,若有什么能够帮到先生的,乃是闫某的荣幸。” 叶英摆了摆手,道:“且歌出手只是出于心中道义,非对闫老板携恩求报。闫老板在商言商便是。” 果真君子。赞了这样一句,闫铁珊问道:“先生想要和闫某谈什么生意?” 叶英淡淡一笑,道:“火精。” 叶且歌隐约明白了叶英所为的含义,她从腰间取出初见时候,闫铁珊送给她的那个小手炉,不足女子手掌大的暖炉里,放着一块更加小的火精。只是饶是这样,银制的小手炉依旧触手生温,温暖异常。 叶英颔首,对闫铁珊道:“便是这手炉之中的那物,叶某想要问问,闫老板最多能够出卖多少?” 没想到叶英是要这东西。毕竟在山西,火精虽然珍贵,可是除却新奇以及可以取暖之外,也并没有什么其他的用处。就是拿来铸铁,也嫌弃那温度实在太高,铁水都会沸腾开去。拿来燃烧就更是不行,太高的温度会直接烧透炉子。 “先生当真要火精?”闫铁珊有些奇怪道. 叶英颔首,算作肯定。 第47章 上天知我忆其人。 第四十七章。上天知我忆其人。 叶英说的十分笃定,闫铁珊反倒不知如何应答了。过了半晌,他才猛的一拍脑袋,应了一声,而后很是飞快的与叶英敲定了诸多细节。 这时已经天色将晚,叶英和叶且歌便在珠光宝气阁歇了一夜,第二日早起又与闫铁珊告别。 按照约定,闫铁珊两个月后会派人将手头的火精送往江南西子湖畔。 闫铁珊只当叶英另有安排,这才没有立即带走那些火精。然而他不知道的是,之所以要两个月后,是因为……眼下叶英手头没有银钱。毕竟眼前的男子渊渟岳峙,是绝然不会让人将他与“囊中羞涩”这个词联系起来的。 重建藏剑山庄需要银两,但是对于叶英来说,也并非难事。他来到安庆几个月,发觉本朝的武器锻造大多粗陋,在大唐已经能够达到那般水平,到了六百年后不进反退,实在是让叶英有些意外了。 不过藏剑山庄既然以锻造之术闻名,叶英之父叶孟秋也是白衣起家,故而积蓄财富、使藏剑扬名之事,叶英做来也并不觉得困难。如今诸事暂了,叶英寻到了自家小徒弟,自然便是安心着手准备重建藏剑之事。 至若安庆锻造水平远不及六百年前的原因,却是前朝皇帝深知“侠以武犯禁”之祸患,收天下之兵铸造十六金人于长安,而后在前朝统治的四五百年,除却兵家,天下都少有铁器流通,更勿论私铸兵器了。 一直到安庆立国,安庆开国□□本就是借武林之势起义,开国之后就更不好打压武林势力,民间私铸兵刃之风才依稀恢复了起来。虽然安庆全民尚武,近五十年来民间与权贵也都喜好佩剑,只是这铸造工艺因为前朝四五百年的朝廷管束而近乎失传,仅凭百年光阴也难以恢复。 此间事了,叶且歌知晓师父本意便是要开炉铸剑。如今虽然西湖边上已经没有了曾经的藏剑山庄,但是师徒二人却都是想要在西湖边开炉的。加之叶且歌此来中原,到底是为了和陆小凤的中秋之约。如今虽然中秋已过,可是在花公子的小楼里和故友喝上一杯,却也还是极好的。 这边叶英和闫铁珊商量好了火精之事,另一边陆小凤和花满楼也将上官飞燕草草葬了,上官雪儿也跟着独孤一鹤回了峨眉——与之同去峨眉的,还有当年闫铁珊保管的四分之一的大金鹏王朝的财物。 上官雪儿没有自持郡主身份,而是选择了拜入独孤一鹤门下。叶且歌听了之后,只是轻轻的叹了一口气。 她和上官雪儿的接触,也不过是那一晚了。对方一个十二岁的小女孩,行事却也太过成熟。叶且歌固然知道这是和她成长的环境有关,却也难免唏嘘。 而对于上官雪儿的选择,叶且歌不能说早有预料,却也并不意外。毕竟对于一个孤女来说,与其抱着一个比虚无缥缈的王朝更虚无缥缈的“郡主”的名头,真的不若成为峨眉掌们的徒弟来得有用。 拜入独孤一鹤门下,她背后便有了峨眉做靠山。峨眉到底是大门派,上官雪儿拜入其中,不仅有师父照拂,还有诸多师兄师姐帮衬,总好过孤家寡人了。 想到那一夜这个小姑娘轻描淡写的说出常人觉得有些薄凉的话语,叶且歌摇了摇头,心里默默祝愿她能过的好些。 叶英和叶且歌与花满楼和陆小凤在原来的客栈会和,四人一朝启程回了江南。宫九跟到了半路,却忽然接到了一封玉罗刹的飞鸽传书。他皱了皱眉头,却只能依依不舍的和叶且歌告别。 临别之前,宫九窝在叶且歌的肩膀上蹭了蹭去,想把小小只的叽萝打包带走的神态毫不掩饰。 “不想和阿叶分开,嘤嘤。”发出了一声可疑的嘤咛,宫九凑近了叶且歌身边嗅了嗅,嘟囔道:“阿叶身上的味道变了,不过还是挺好闻的。” 有一种被大型的犬类缠住了的错觉,叶且歌哆嗦了一下,挣了挣,却没有挣脱开宫九圈住她肩膀的手。 陆小凤一副显而易见的看好戏的表情,就连一向君子端方的花公子也是噙了一抹笑意,没有丝毫帮助叶且歌的意思。 叶英的焰归一直横在膝头,他就保持着那副端坐着的样子,恍若不是身处摇晃的马车,而是熟悉的天泽楼前。 只有听到自家小徒弟那边的闹腾声音,白发闭目的男子才微微抬了一下头,额前的长发滑落,露出额角一朵精致的梅花。 他冲着叶且歌的方向毫无烟火气的伸出手,广袖垂落,分明是飘逸的材质,却将叶且歌完全遮住,细微的真气带着一点长者的威慑,阻止了宫九继续黏上来的动作。 而后,叶英伸出了另一只手,将手中的一个瓷瓶递到了宫九面前。 “吃吧。” 浅淡的男声传来,宫九接过叶英手上的瓷瓶,也没有问是什么,拔开便将里面的药丸倒进了口中。 不是宫九不够警觉,而是一来给他药丸的人是叶英,他不相信堂堂的藏剑山庄大庄主会行什么阴私之事。二来却是……这么多年他定期回玉罗刹那个死老头那里,受的那些罪也不是白受的。 这么多年下来,无论何种□□,只要经过他的唇舌,宫九就能准确的分辨出来。也因为常年的试毒练习,宫九对□□已经有了超乎常人想象的抵抗能力——不说能把□□当饭吃,没事儿喝上一两瓶鹤顶红什么的,却也是无碍的。 药丸入口即化,留下了满口馨香,宫九有些诧异的抬头看了一眼叶英,不太明白大庄主为什么要给他吃……糖? 叶英给小徒弟顺了顺方才被宫九揉乱了的头毛,平静道:“不是喜欢且歌身上的香气么?” 一旁的陆小凤终于憋不住脸上的笑意,拍着桌子笑倒在了座位上。花满楼也笑着摇了摇头,对宫九解释道:“叶小公子就是服用了花某制作的心花怒放丹,才……咳,有了这满身的香气。九公子但服无妨,清热去火。” 生生将那句让男儿恼怒的“遍体生香”憋了回去,花满楼换了一种更容易让人接受的说法,对宫九解释道。 你……你才不是我们家君子如风的大庄主,我家大庄主才不会做这么幼稚的事情! 宫九简直不能接受童年男神就这样在自己面前崩了人设,他控诉的看了一脸从容的叶英,又看了一眼已经笑软在叶英手边的阿叶,深吸了一口气,努力告诉自己,他这是在“彩衣娱亲”,才不是在娘亲和男神面前智商下降,习惯性犯蠢! 一想到这件事会被家里那个臭老头知道,然后一通嘲笑,宫九便是一脸生无可恋。再看一眼毫无顾忌的笑倒了的陆小凤,睚眦必报的九公子在心里默默记了一笔。 然而终须一别,送走了宫九之后不过两日,众人便回到了花满楼的小楼。 那是一个风雨萧疏的夜,哪怕是在江南,都有了依稀的寒意。花满楼的小楼里燃起了火盆,叶且歌兴起,便寻了一些土豆地瓜之类的物什埋在火里烤了。 土豆和地瓜是她特地从白云城的商铺之中找的,从前她在南海第一次吃到的时候,便觉得很是惊艳。 如今这两样东西还没有在安庆普及,白云城的商铺里也很少,不过既然是自家少主要,那掌柜肯定是全部送来的。 刚烤好的土豆只是撒上细盐就很好吃,叶且歌剥好了一个,细心切成小块,又拿出自己随身携带的酱料撒了一半在上面,这才将一碟两种风味的土豆送到叶英面前。 陆小凤也不用人让,不怕烫的从火堆里拨拉出两个土豆,扔个花满楼一个,自己便蹲在火炉边学着叶且歌方才的动作剥皮撒盐。 “哎,可惜咱们安庆限制海运,只有你们叶家这唯一的一条航线,不然这等好吃的玩意,早就该在安庆流通开了。” 陆小凤被烫得嘶嘶哈哈,却不肯将嘴里的土豆吐出来。一边哈着气,他一边还要发表自己的感慨。 叶且歌见师父没有不喜,这才安下心来。正在此时,她的口中便被叶英塞了一块土豆,温度正好,自己调制的酱汁也是鲜美无比。叶且歌愣了半晌,脸上一瞬间泛出了红色,她往火炉边凑了凑,假装自己是被烤红了脸。 含着师父喂的那块土豆不舍得咽,叶且歌也没有接陆小凤的话茬,转而继续拨弄方才被陆小凤翻乱了的火堆,将还没有熟的地瓜继续埋好。 空气中弥漫着食物的香气,陆小凤按耐不住,拍开了一坛好酒。一时之间,花满楼的小楼内盛满了炭火细微的“霹剥”之声,三两好友的谈笑之声,和着外面窸窸窣窣的雨声,竟然让人觉得格外温暖,内心也格外的宁静。 叶英极为自持,酒却也是喝一些的。于是四人面前都斟上了琥珀色的美酒,谈笑间,花满楼问道:“叶兄之后可有什么打算?” 叶英道:“如今既然寻到且歌,叶某便想在此地寻一处清静之地,铸剑。” 陆小凤对于叶英会铸剑,并不觉得意外。毕竟许多年前,他的好友叶且歌还曾为他铸过一柄软剑。虽然最终那剑沉眠剑冢,但是叶氏一脉的锻造手艺,陆小凤是毫不怀疑的。 饮尽了杯中酒,陆小凤笑道:“我在西湖边上也有几个朋友,叶先生要寻一处房产这事儿,便包在我身上吧。” 花满楼摇头轻笑,用扇子隔开陆小凤胡乱挥舞的手,无奈道:“你在西湖边儿上最好的朋友,难道不应当是花某?” 陆小凤已经有三分醉意,闻言他哈哈一笑,一拍脑袋,连连点头道:“对对对,要是到了江南,还真就只有你们花家算是顶顶的富户。” 花满楼不跟醉鬼计较,他对叶英含笑,说道:“叶兄若是在西湖停留,这月月底便是家父的寿辰,还望叶兄赏光,和叶小公子一道过来吃酒。” “哎,是了,花老爷子的寿辰,且歌你也过来啊。”陆小凤听见了花满楼的话,连连点头,还凑到了叶且歌面前,一定要她给个肯定的答案。 没有法子,他实在是被花家的那群娘子军缠怕了,拉上叶且歌,总还有人帮忙分散一下火力。反正“被做媒”这种事情……本来就是无人幸免嘛。 叶且歌是陆小凤的朋友,花满楼是叶英的朋友。好友父亲的寿宴,于情于理叶英都不能拒绝。 点头应下此事,众人谈笑,许久才歇。 第48章 惟解漫天作雪飞。 第四十八章。惟解漫天作雪飞。 铸剑对叶英来说是很重要的事,需内心澄澈,别无所思。所以在花满楼帮他寻到一处清幽宁静的院落之后,叶英便开始沐浴更衣,斋戒三日,而后方才开启剑庐。 铸剑对于叶英来说却也不是一件难事,更何况只是几柄在大唐很是寻常的轻剑,不消十日,叶英便铸造完成。 虽然不是绝世神兵,但是这几柄轻剑在安庆也算是名剑出炉。铸成当日,叶且歌在西湖岸边试剑。一身利落白衣的小公子轻点湖面,一剑横出,颇有几分横断秋水之意。杭州本就是人来人往之地,她这惊天一剑,自然招来了许多人围观驻足。 这其中,并不乏武林中人。 当今武林,何人曾见过此等利剑?须知高手过招,或许并不仰仗武器之锋锐,然而对于大多数的江湖人来说,腰间一柄利器,便是更多的生机。叶且歌这一剑,不知收到了多少觊觎的目光。 而在听见这个白衣小少年说,这柄剑出售,而且此后还会有利剑出世之后,不过须臾之间,整个江湖都要为之沸腾了。 西湖边上出现了一位锻造大师的消息就像是长了翅膀,顷刻之间便传遍了整个江湖。许多人慕名而来,就是为了向这位锻造大师求得一剑。 而继“南海叶氏”成为了江湖之中近乎禁忌的存在之后,“西湖叶家”这位仿若凭空出现的铸造大师,便成了江湖之中反复被人提起的话题。 只是师父亲手铸造的剑,哪怕是为了钱财,叶且歌也不愿让它们落入歹人之手。不能动用白云城势力去调查买主品行,生怕暴露自己和白云城的关系,给兄长徒增麻烦,叶且歌一时之间便有些为难了。 恰是这时,她在花满楼的小楼小坐的时候,“恰好”遇见了来寻七弟的花家二公子。花家二公子从商已久,如今花家的大半产业都是他在打理,听闻西湖边出了一位铸造大师之后,这位二公子便有了自己的打算。 其实,在听闻那位似乎和自己的弟弟是至交好友之后,花二公子便更想与之一晤了——可惜叶英尚在铸剑,不过能够见到他的“弟弟”,花二公子表示……聊有胜无嘛。 却不想和叶且歌一番交谈下来,两人一拍即合。叶且歌将出售宝剑之事交与花家,由花家两分抽成,却也保证了叶英所铸之剑不会售于非人。而且叶且歌肯定,有了这两分抽成,这位花二公子一定会下狠手…… 曾经藏剑山庄的生意也是遍布大唐,若说经商手段,叶且歌也是有几分的。不过她和师父想要重建藏剑,行商累积财富只是很小的事情,如今既然有专业的人肯和他们合作,她又何乐而不为呢? 花二公子的目光当然不是仅仅落在那几柄剑上。虽然那些剑一看就不是凡品,寻常也不下万金,可是和花家偌大的家财比起来,那几分抽成实在是看不上眼。 之所以他愿意和叶且歌做这单生意,是看准了此人绝非池中之物,她背后的那位叶先生也不是凡人,因此有心交好罢了。 叶且歌和花二公子虽是在商言商,却也有意相交,加之又有花满楼的这一层关系,不多时候便已经相处融洽,确定了日后的一干合作事宜。 不觉便到了月底,叶英铸剑之事告一段落,叶且歌也在花满楼的小楼之中见到了多日未见的陆小凤。这一日,他们一行人只是在小楼之中坐了片刻,便等来了花家的马车——花老爷的寿宴,自然不能只是宾客简单的吃上一顿便罢。六十岁的整寿,寻常人家都是要庆祝整整一日的,花家更是连庆三日。 陆小凤和花满楼乘坐了一辆马车,而叶且歌和叶英却被花家的下人请到了另一辆马车之上。 叶且歌觉得有些奇怪,正要询问的时候,那下人便很是乖觉的对叶且歌说道:“我家二公子说叶先生喜好清净,特地让小的赶了这流泉马车,最是稳当不过,绝对不会惊扰先生的。”” 再不好拂了花二的好意,叶且歌点头谢过。和叶英一道上了马车。 叶英却知,能够教养出花满楼这样的气度的世家,是定然不会如此明显的行厚此薄彼之事的——同样是客人,没有道理将他们和陆小凤区别对待。陆小凤固然为人爽朗,不会计较,可是对于一个世家来说,这种可能滋生客人之间矛盾,公然怠慢来客的事情,他们是不会做的。 那位花二公子如此行事,应当是另有计较。 存了这样一番疑虑,叶英拉着小徒弟的手走上了那辆马车。两人刚刚落座,果然看见车上的案几上摆放着一封书信。 叶且歌微微挑眉,将信拆开,轻声读了起来。 她的声音不疾不徐,说不出的温润好听。在叶且歌的口中,事情的缘由终于展现在了叶英师徒面前。 却原来,这场寿宴,乃是花老爷的一场精心安排,为的便是解开花满楼多年的心结,让缠绕了他多年的梦魇——铁鞋大盗死在他的手上。 这封信是花老爷亲自执笔,言辞恳切,交代了事情原委的同时,也恳请叶英与叶且歌配合他们行事,其拳拳爱子之心,透笔可见。 “原来花公子的眼睛……那铁鞋大盗,当真可恨。” 放下信件,叶且歌神色有些郁郁。她并不会表露出对花满楼的同情,因为她明白,比起同情,花满楼更需要的是寻常以待。 独居小楼,尽力帮助他人。这何尝不是花满楼在努力让家人放心呢? 和师父不同,同样目盲,师父是为了修炼心剑,守护叶家而自己放弃了双眼,这是他自己的选择。而花满楼却是在幼小之时被人剥夺了看见的能力——让叶且歌生气的地方是,谁给了那个铁鞋大盗这样的权利,让他去摧毁别人的人生? 感觉到徒弟的情绪波动,叶英轻轻的拍了拍她的头,却并没有说话。 他能够感受到花老爷的爱子之心,可是却觉得,这位父亲未必真的懂自己的儿子——像是花兄那样的人物,即使手刃仇人,就真的能够解脱么? 可是叶英自己便是父子缘浅,少年时期他从未体会到零星父爱,父亲叶孟秋对于他而言,更像是严厉的师长。至若后来,他接手了藏剑山庄,父亲便更是遥远了起来。 于是叶英不禁觉得,或许这世间的父子亲情都大抵如是,花老爷能做到如此,已经算是温柔了吧? 心里有些叹息,叶英对叶且道:“花老爷有如此之心,我等纵不能尽绵薄之力,也不应扰乱他们计划。既然如此,且歌便同为师一道,静观其变吧。” 师父的话自然是要听的,叶且歌乖巧点头。下车的时候,看见花家的几位公子带着下人一道,将晕迷过去的花满楼和陆小凤抬到房间里,叶且歌也没有上前阻止。 花家已经有下人等着,准备引叶且歌和叶英进门。正在这时,刚刚谈妥了一单生意的花二匆匆而来,身边还跟了一个温婉娴静的女子。看见门前站着的叶且歌与叶英,他身边的女子回身取了轻纱掩面,花二等她收拾妥当,这才带人上前。 “且歌兄弟,这位便是叶大师吧?幸会幸会。” 一边这样说着,花二一边对叶英拱手,神态很是敬重。眼前这个白发男子虽然恍若青年,可是花二见过他铸造的三尺青锋,的确是世所罕见,在加上与他关系匪浅的叶且歌的那一身的好功夫,更加让花二不由对叶英更加尊重几分。 叶英点头含笑,道:“在下叶英。” 花二忙道:“且歌兄弟和叶大师怎的不进去?”说着,将两人往山庄内请去。 叶且歌见到花二公子身后站着的女子,见她梳妇人发髻,便知应是他家夫人。安庆男女大防,不比大唐,花家虽然是半个江湖世家,却难免如此。思及自己如今是男儿扮相,叶且歌后退半步,道:“花二公子和嫂夫人先请。” 花二知是叶且歌体贴知礼,也不跟她客套,带着夫人和叶英师徒错开几步,故作无奈的对叶且歌道:“你嫂嫂不是江湖出身,又是新妇,规矩自然多些,且歌兄弟多多担待。” 虽然这样说着,可是花二眼角眉梢都带着“我家夫人棒棒哒”的得意。叶且歌不禁莞尔,难得的由着他嘚瑟,并没有出言怼他——在此之前,叶且歌和这位花家二公子虽然合作,却更多有几分不打不相识的意味。偶尔给对方挖坑什么的,两个人都是乐此不疲。 陆小凤和花满楼尚且在晕迷之中,花二便直接带着叶且歌和叶英去见了自己父亲。 桃花堡的正厅之中,一个双鬓花白的男人端坐在主位上,他身边坐着一个衣着精致却不显奢华的妇人,想来应当是他的夫人。花老爷和花夫人共有七子,难得的没有妻妾,当真是伉俪情深。 远远看见儿子媳妇,花夫人起身拉住了花二妻子的手,一边将人往屋里带,一边对叶且歌和叶英笑道:“两位叶公子一路辛苦了,我家老头子也是,即使见面也不急这一时半刻的,该让你们好生歇歇才是呢!” 花夫人一番话说的有些急,显见是极为爽利的性子,叶且歌听着,竟听出几分极浅的乡音——不是西湖藏剑,而是蜀中唐门。 花二活生生的被人抢了媳妇,抢媳妇那人还是自己娘亲。无奈的叹了一口气,他对叶且歌道:“我娘川蜀出身,就是这火爆性子,且歌兄弟和叶大师见笑哈。” 叶且歌见花二吃瘪,偷偷笑了笑,这时便听到一道沉稳的男声,说的话却满是揶揄:“芷柔,你把老二媳妇儿还给他,没看你儿子在你后边都要咬人了么?” 干咳了一声,花老爷请叶英与叶且歌落座,这才半是无奈半是恳求道:“今日在座各位都是花某信任之人,花某一生有挚友知己,有携手之妻,有满堂儿孙,已无憾事。如今命不久矣,唯放心不下家中七子,还望诸位援手,帮助吾儿解开心结才是。” 命不久矣。 叶且歌一愣,不由抬头望向一脸淡然的说着自己生死的花老爷。 第49章 梧桐半死清秋后。 第四十九章。梧桐半死清秋后。 叶且歌并不通岐黄之术,只是习武之人对气息都有几分敏感,她细细端详过花老爷的神色之后,果然发觉,他已经是病入膏肓之相。 叶且歌有几分心惊,但见花老爷花夫人虽然面露哀色,却到底坦然,叶英又不动声色的轻捏了捏叶且歌的手,她便垂下眼眸,不再多言。 不多时候,陆小凤气呼呼的走了进来,看见在座的诸位,他先是愣了愣。在听完花老爷希望他假扮“铁鞋大盗”,为花满楼解开心结之后,陆小凤不仅消了气,而且毫不犹豫的答应了——他又怎么能拒绝一个长辈这样的请求呢?更勿论花满楼还是他的挚友。 于是,诸人各自准备,终归散去。 只是叶且歌路过那位给花老爷诊治许久的,有着神医之称的宋问草身边的时候,她的鼻翼微微动了动,眼眸之中划过了一抹狐疑。 花老爷的寿宴越发的近了。桃花堡之中来了不少宾客,一时之间热闹非常。花满楼却因着铁鞋大盗之事,难得的失去了往日的平静,整个人都萦绕着一种莫名的焦躁。 叶英也劝过几句,让他静心。花满楼却只能无声苦笑了——多年的梦魇就要卷土重来,他再是心性清明坚定,又如何能够静下心来? 叶英见此,终不再劝。只是他提笔写了一封书信,托花家二少花破川送了出去。花破川有些莫名,却因是叶大师所托,而没有片刻耽误,即刻就让人送了出去。 只是没有人知道,在盛京不远处的一座并不起眼的别院之中,一个男子横剑在膝。他的一头墨发被木冠整齐束起,手指洁白而修长,正拿着一方雪也似的锦帕,低头擦拭着手上的长剑。 乌色的剑鞘被放在他的身侧,他不说话,整个人周身的气势却已如同山岳,让人无端臣服。 他面前的青衫男子眉目温润,若非垂在身侧的双手微微颤抖,便当真称得上是绝佳的好容貌、好气度。 霍天青见过叶且歌,之后姻机缘巧合甚至也见过叶孤鸿。他知晓叶家子孙都是人中龙凤,也曾设想过白云城主该是何等的气宇轩昂。 可是今时今日,霍天青才惊觉自己的错误。最初的时候,他只当叶孤城是孤高冷傲的剑客罢了,今日得见,他才恍然大悟——能以七岁稚龄安稳整个白云城,十五岁威震南海,十七岁扬名中原的人物,又岂是一句“绝世剑客”能够一言以蔽之的? 在叶孤城周身散发着的上位者的威严之下,霍天青努力让自己的手不再颤抖。只是说饶是如此,在叶孤城没有开口之前,他依旧不敢轻易说话。 半晌,叶孤城还剑入鞘。他抬眸看了一眼霍天青,略一停顿,很快便收回了目光。 “青衣楼,我要来何用?” 清冷的男声在空旷的屋室内响起,夹杂着几分凉意与漫不经心。似乎那有着“天下第一楼”之称的青衣楼,也并不能入了说话那人眼里。 霍天青微微一怔,不觉便少了进门之时的三分傲气。他皱眉片刻,方才踌躇道:“青衣楼号称一百零八楼,其实远远不止。其门下势力遍布安庆,近日天青已经将之收拢,假以时日,定能成为城主在安庆之耳目喉舌……” “白云城在安庆的情报网也并不弱。”叶孤城打断霍天青的话,冷声道:“譬如你天禽门共有门徒三百八十一,亲传弟子三十五。这等事,白云城的情报网都能打探清楚的。” 霍天青霎时就宛若被人扼住了喉咙,许久之后才恍惚找回了自己的声音:“既然如此,天青愿为城主马前兵卒。” 在今日之前,霍天青承认,自己的确存了一些小心思。可是单单一个叶且歌就足矣让他忌惮,如今得见白云城主,霍天青更是从心底弥生出一股寒意——他并不是一个忠诚的人,可是当他发觉自己承担不起背叛的后果的时候,便会彻底熄了那些小心思。 霍天青扪心自问,就凭自己,哪怕加上青衣楼和天禽门,真的能抵挡得住白云城主的一击么? 答案是否定的。所以仅仅是在与白云城主会晤的片刻之中,霍天青便已经做出了选择。开弓没有回头箭,既然他已经决定投靠白云城,那么白云城便是他此后唯一的选择了。 叶孤城本就心性清明,更是重来一世,将霍天青的变化看在眼中,他平静道:“搜罗可用之人,做的到么?” 虽然叶孤城是疑问句,但是霍天青已经听出了其中的不容辩驳。他心头一跳,忽然想到一种可能,于是喉咙也不由有些干涩发紧。 没有问“可用之人”是什么样的人,霍天青闭上了眼睛掩去眼底汹涌。片刻之后,他才艰难开口:“只是不知城主给天青的期限是?又需要多少那样的人?” 叶孤城望了他一眼,淡声道:“不过三年。少则百人,多多益善。” 霍天青倒抽一口凉气。清冷的空气灌入肺腑,才为他剥离出一丝清明。不愿再在叶孤城面前失态,霍天青飞快的调整好自己的情绪,正了正神色,对叶孤城拱手道:“定不负城主之托。” 叶孤城颔首,又拿起了身侧的乌鞘长剑,重新擦拭。 逐客之意已经如此明显,霍天青又怎会如此没有眼色的多做停留,对叶孤城一揖,霍天青身形一闪,如同来时一样消失在了这座小院。 叶孤城抬手捏了捏眉心,自己指尖的冰凉让他稍稍神色一振。没有人能想到白云城主会在此时出现在此地,更不会有人想到,他看起来眉目霜雪,神色泠然,实际上却已经断续病了三日。 叶孤城要做的事情很多,重生而来的若许年来,他片刻不敢松懈——他自然明白自己要做什么,也清楚这是唯一的也是最好的选择。此路线悬生死,叶孤城固然不怕殒身,可是白云城呢?他的幼妹呢?又该何如? 叶孤城并不怀疑自己幼妹的能力,他自信他家且歌可以纵横江湖。可是叶孤城哪里敢掉以轻心?他没有忘了,自己的前世,也同样是登临巅峰,结果不依旧是在阴谋之中折剑。 叶孤城给叶且歌去信,只是为了让她有所提防。却不想这孩子如此心思玲珑,竟然替他收拢了霍天青。然而若是可以,叶孤城又何尝愿意自己妹妹沾染这些? 皇权。 走到了今天这一步,叶孤城才明白自己前世的想法如何可笑幼稚。对于皇权,这从不是叶家人的执念,而是悬在白云城之上的利刃。 重来一世,从前那些看不清的事情,叶孤城才开始清明。譬如联手攻击白云城的十八水寨,譬如接连被打压的白云城生意,譬如险些落于人手的淡水渠道,桩桩件件,都是针对着他白云城。而现在这些人背后的,除了安庆皇室,又还有谁呢? ——他们叶家,被安庆篡夺了江山,之后还哪有什么“偏安一隅”的说法,他们之间,早就已经不死不休! 青衣楼到底不是小势力,叶孤城面上波澜不惊,为了它却终归往中原走了一趟。 只是不想,南海到中原这一条路,他多年不曾涉足,隔世再入中原的时候,竟忽然感染了风寒,接连烧了三日,今日才刚刚好些。 叶孤城病着,却并没有歇息片刻。待到霍天青走远,叶孤城稍稍抬手,示意了一下在一旁静待的侍从。 侍从领命而去,不多时候,一个一身锦袍的男子跟着侍从一道走了进来。 他身上的锦袍华丽,手上的扇子也是华丽非常。远远看去也是一个风流公子,偏生他脸上刻意的笑意破坏了他周身的气度。只是他的眼睛很亮,闪烁着莫名的灵光。 “见过城主。”金九龄对着叶孤城拱手,满脸毫不掩饰的讨好——他也不必掩饰,就如同当年他毫不掩饰的对叶孤城说,自己求的就是一世富贵荣华一样。 叶孤城对他颔首,没有废话,直接道:“且歌去参加了花家寿宴,你也去走一趟,莫让那些不长眼的伤了她。” 这些年金九龄也陆续去过几次白云城,有幸见过叶且歌练剑,更有一次,她的重剑堪堪从金九龄头顶擦过,让金九龄不进怀疑,这位叶家小公子是不是已经看穿了自己当年的小手段,这才蓄意“报复”? 并不觉得叶小公子需要自己保护,不过城主既然吩咐了,金九龄自然乐的展现自己的价值。 小心应下,金九龄连连保证不会让人伤了小公子的半根头发,这才退了出去,翻出花家的请柬,踏上了前往桃花堡的路程。 金九龄明面上到底是官门中人,花家这样的商贾与江湖参半的人家,虽然礼数不落,却也不会和朝廷中人刻意结交。金九龄这样的朝廷命官,譬如花家这样的寿宴,双方本有默契,寻常金九龄是不应当参加的。 恰逢这次他收到朝廷暗报,有他国人马潜入安庆,作为六扇门的总捕头,金九龄去探查一下,也是说的过去的。 至若他真正的目的,金九龄自己不说,又有谁会去特地计较呢? 只是金九龄千算万算,唯独没有想到,因为在盛京郊外停留的那一日,等到他到达花家的时候,事情的发展似乎已经出乎了他的预料。 金九龄是花家开宴的第二日到的,之所以选定的是这个日子,是因为最不显眼,也最为恰好——他手下的捕快已经知会他,那些瀚海国的来客将在花老爷生日宴的最后一日发难。 而金九龄的打算,便是在那一日看好叶且歌,不让他跟那些人一同入了暗室便好。至若陆小凤等人如何给花满楼做一场戏,期间会死几个江湖人,花家老爷又如何被宋问草下毒,金九龄嗤笑——那和他又有什么关系呢? 然而,让金九龄这样的老油条都有些懵逼的是,当他从盛京算好了时间赶到江南花家的桃花堡,铁鞋大盗已经被五花大绑的扔在地上。 陆小凤看见他,便兴冲冲的将人交给他,还说道:“金兄你来的正好,花兄不屑取这铁鞋性命,且歌又说我们不是苦主,不让我们对他动用私刑,那这恶贯满盈的铁鞋大盗就交给你这六扇门的总捕头啦!” 金九龄看了一眼那被重剑砸断了两条腿的“神医”,默默地打了个哆嗦,不动声色的远离了叶且歌两步,这才去听陆小凤滔滔不绝的讲述这两天发生的事情。 第50章 瀚海阑干百丈冰。 第五十章。瀚海阑干百丈冰。 叶且歌从花老爷说自己命不久矣的时候,就特意留意了一下那位所谓的神医。 在白云城的时候,叶且歌和江湖之中的没有了踪迹,实际是却是因为受了叶且歌和叶孤城的父亲的恩惠,留在白云城中隐居的那位神医也有所接触。今生叶且歌的这幅身子,根骨筋脉都是绝佳,可惜到底是早产,那位神医可是细心调养了许多年,至今仍时不时的探探脉象,给叶且歌开些养身的药物吃着。 那位隐居白云城的医者,除却医术精湛,周身更是自有一股浩然之气,可是这位花家请来的神医宋问草,从叶且歌见到他的第一眼,就感觉有一种莫名的不舒服。 因为这种不舒服而产生的怀疑,在叶且歌路过他的那一刻达到了顶峰——叶且歌从宋问草身上,闻到了一股海水的味道。 那味道极为浅淡,掩盖在浓烈的药味之下。叶且歌之所以能敏锐的捕捉到,与她出身白云城,熟悉海洋的气息,又是叶英弟子,刻意锤炼过自己的五感都有着莫大的关系。少了这两样之中的任一,叶且歌也发现不了如此端倪。 那时候,叶且歌的心中便对宋问草这个人生出了一些不信任。在听完花老爷叙述铁鞋大盗到底是何等人,有何来历,又犯下怎样的恶事之后,叶且歌近乎已经可以肯定,那忽然死而复生的铁鞋大盗,就是潜藏在花家许多年的宋问草。 和叶且歌一样,叶英从一开始就觉得此事透着些许怪异。某一个时段,自家小徒弟看向宋问草的时候,气息也会变得和以往有微微不同,常年的师徒默契,让叶英知道,自家小徒弟也察觉到了这件事的蹊跷。 于是,师徒二人的目光便一同锁定了宋问草。 并不知道自己已经被叶英师徒怀疑,宋问草按照原来的计划,将给陆小凤的那件刀枪不入的蚕丝软甲掉了包。 为了做戏,宋问草亲自给陆小凤穿上那叫软甲。却不想他刚刚系好带子,就听一旁的叶且歌忽然道:“宋大夫是哪里人?” 宋问草手上动作不停,十分自然的回道:“老夫是岭南人士,不过十七岁起就游历四方,天南海北的都走过。”说着,他似叹息一般的说到:“可以老夫云游半生,却依旧医治不好花兄的疾病。” 叶且歌笑了笑,恍若无意的说道:“难怪如此,我看宋大夫方才给陆小凤打结的手法,还以为宋大夫是海岛出身呢。” 此言一出,众人都是一愣。还未等众人反应过来,叶英忽然并指为剑,将一道剑气向陆小凤直射而去。 这忽然的出手毫无预兆,陆小凤却没有感受到叶英的杀气,所以他并没有闪躲——事实上,他也无处闪躲。男子的剑气并不迅疾,却带着恍若静水的绵长之势,让陆小凤觉得自己恍若被定在了原地,不能动弹分毫。 并不是在对敌,叶英对剑气的控制又已至臻境,是以等众人回过神的时候,就已经见到陆小凤身上的软甲被一道剑气从肩膀削开,露出他这几年已经养得很是白净的皮肉。 微凉的空气让陆小凤一个机灵。他是个聪明人,脑子也比常人转得快一些,他感觉得到叶英方才那道剑气只是平平,威力和江湖中人刺上一剑相去不远。 可是在他自己毫无防备的情况下,挨上普通江湖人一剑,与挨上绝世剑客的一剑又有什么差别呢?总归是要付出性命的。 陆小凤的脑子转得飞快,将方才那两位叶兄的举动细细过了一遍,电光火石之间骤然有了明悟。 也顾不上自己如今几近半|裸的身子,陆小凤目光如炬的望向了宋问草一直不离身的医箱。 “哎呀,宋神医,你那从不离手的医箱里装的是什么啊?让陆小凤见识见识可好?” 话音刚落,陆小凤便身形一闪,来到了宋问草的身侧。也不给宋问草回话的机会,陆小凤直接伸手去夺宋问草身边的箱子。 “陆小凤,你怎生如此无理!” 眼见把戏就要被拆穿,宋问草一边佯装愤怒,一边却毫不留情的对陆小凤那边甩出几颗霹雳弹。 这霹雳弹的威力可不小,若是炸开,恐怕桃花堡都要没了半座。幸而花老爷的好友们也都是武林名宿,这会儿都反应过来这个宋神医有异,见他甩霹雳弹,众人便轰然散开,各自出手,在那些霹雳弹落地之前全部接住了它们。 陆小凤也不担心那些霹雳弹,他的身形如飞凤翱天,又恍若蝴蝶轻翩,他的手指不知怎的动作,在宋问草回过神来的时候,已经空了的腰间让他霎时白了脸色。 “陆小凤的灵犀一指,可不是每次都用来空手接白刃的啊。” 入手的异乎寻常的沉重,似乎印证了某些猜测,也让陆小凤黑了脸色。不过他嘴上依旧说着俏皮话,一边说着,一边打开了面前的箱子。 宋问草哪里还能等他打开箱子,他一边从怀里掏出剩余的霹雳弹,一边开始胡乱撒着药粉,借着众人慌乱的空挡,他整个人将轻功运转到了极致,眼见着就要跑得无影无踪。 却不想,宋问草刚跑到了门外,就恍惚看见了一高一矮的两道纯白身形。心中暗觉不妙,宋问草的脚步却再不敢停,只能硬着头皮往前冲去。 却原来,方才叶且歌和叶英心知此人被戳破便会急于脱身,为免里面人疲于应付,有所疏漏,让他走脱,叶英特地带着徒弟在门外堵截他。 “叶二!你拦着他,别让他跑了。” 花破川的声嘶力竭的声音从屋里传出来,还带着呛咳。寻常时候他是唤叶且歌为“叶小公子”的,不过和叶且歌知道他在花家行二以后,在心里叫他“花二”一样,花破川在知道叶且歌尚有兄长之后,便也偷偷在心里叫她“叶二”。 此刻情急,花破川便也脱口而出了。 这种鬼畜的称呼让叶且歌险些一个趔趄,本来冲着宋问草的脸而去的重剑偏了几许,生生砸向了宋问草的双腿。 重剑一击,哪怕是有后退闪躲之意,都难免伤及骨骼,更何况宋问草运转轻功,全力往前猛冲,两股力道相撞之下,他一声惨呼,跌落在地。 等陆小凤一行人追出来的时候,就看见宋问草跌在地上,一双腿骨扭曲成奇异的形状,腿部有隐约鲜血渗出,显见是骨骼断裂之后戳破了皮肉。 众人不约而同的脊背一凉,在叶且歌将她那柄奇特长剑收回剑鞘,向他们望来的时候,所有人都默默的后退半步,不自觉的咽了一口口水。 气氛有些尴尬之际,花老爷的好友苦智大师双手合十道:“阿弥陀佛,铁鞋大盗作恶多端,叶施主今日擒获此人,乃是大功德。” 方才屋里的江湖人都被这铁鞋大盗折腾得不轻,如今看他伏诛,又见出手之人是如今江湖中声名鹊起的铸剑大师和他身边的小公子,便有一门派掌门很是乖觉的对叶英恭维道:“令弟少年英才,叶大师平日想必是教导有方吧?” 叶英知道他这人误会自己和徒弟的关系,还未开口解释,便听见众人散开了一条通路,而那持剑而来的……正是花满楼。 叶英叹了一口气,拍了拍花满楼的肩膀,转而拉住叶且歌的手,将徒弟带了出去。叶英明白,如今花满楼需要自己渡劫——没错,这横亘在他心头十数年,深深埋藏在他的笑容之下的心结,终归要他自己去解开。 那是花满楼心中的伤疤,外表结痂内里却开始腐烂,剜开伤疤注定其痛彻骨,纵然是花满楼这样的如玉公子,想必也不能从容。而叶英他们作为朋友,想必花满楼也不愿意让他们看见自己如此狼狈的时刻。 这个道理,就连平素看着大大咧咧的陆小凤都已经懂得。他也拍了拍花满楼的肩膀,跟着叶英一道走了出去。 之后铁鞋大盗如何挑衅,花满楼又是如何释怀,自不必细表。叶英三人站在院外,无言以待。 不久之后,花满楼走出了庭院。他手上的长剑依旧气息纯净,不染杀气,他的神态也终于彻底平静。 对叶英几人拱了拱手,花满楼低声道了一声“多谢”,而后便没有多言。他们是朋友,本就无需多余的客套。 只是铁鞋大盗既然已经被抓,花满楼又不打算手刃仇人,叶且歌和花破川一合计,最终决定……报官。虽说安庆对江湖约束不大,可是毕竟花家如今并不是单纯的江湖世家,私自诛杀铁鞋这种沾染血腥的事情,花家还是不要授人把柄才好。 花破川派出去报官的小厮还没有走远,便看见金九龄在花家下人的带领之下走了进来,花破川眼前一亮,立即决定物尽其用,将铁鞋大盗扔给了这位六扇门总捕头。 金九龄一脸玄幻的听着陆小凤讲述的事情经过,默默的看了一眼在白云城主心里“早产娇柔需要保护”的弟弟,暗自吞了一口口水,扯出一抹僵笑,亲自拎了被扔在地上双腿尽折的铁鞋大盗,就准备往门外走去。 ——他哪里还敢留,他分明已经看见,他们家的小公子已经开始把玩那块刺痛他眼睛的白云纹玉佩了。 小公子放下你手里的巨剑,咱们什么都好商量! 金九龄一向自诩沉稳,也佯装风流,然而此刻他却想嚎叫一声,而后脚底抹油。 只不过还没等他金九龄逃走,就听见一道惊怒女声:“爹!” 随着这道女声,那些前来贺寿的瀚海国使者都随着一个一身华丽宝蓝色衣裙的女子冲了进来,对院子中的众人亮出了兵器。 却原来,这女子正是铁鞋大盗的女儿,如今的孔雀王妃。这铁鞋大盗在花家潜伏这么久,不只是为了谋害花老爷的身体,最主要的目的还是为了那能够继承瀚海国王位的玉佛。这些人本想趁着贺寿之际,对花家主宾用药,借机偷走玉佛,却不想他们的计划还没有实施,宋问草便暴露了身份被擒。 孔雀王妃无奈之下,只能破釜沉舟,也不管什么计划了,如今她只想带人将父亲救出来才好。 看着冲进来的人,金九龄顿时觉得自己找到了存在的价值,他微一挑眉,大喝一声:“尔等还不退下,此为我安庆国土,岂容放肆!” 孔雀王妃当然不会听他的,闻言,她当即抽出腰间弯刀,向金九龄劈来。 第51章 随风直到夜郎西。 第五十一章。随风直到夜郎西。 金九龄能够在短短几年爬上六扇门总捕头的位置,自然有几分本事。那孔雀王妃的功夫只是二流,自然不过三两下就被金九龄擒住。 至若她带着的那些人……若是功夫说得过去,想来也不会费尽心机下药了。院子里的诸位都是武林中人,更不乏个中好手。加上方才被那铁鞋大盗的药米分弄出来的三分火气,这些人出手的时候便没有留情。 不过片刻功夫,桃花堡内便横尸一地,苦智大师念了一声“阿弥陀佛”,面上却也没有什么慈悲之色——他本是修佛而已,又不是真正的佛陀,对于想置自己于死地的人,他又何必留情? 于是,一场阴谋至此被戳破,最终金九龄带走的人从一个变成了两个。花家下人手脚麻利的收拾好了地上的尸体和血迹,花破川才和自家的几个兄弟一道,邀请众人重新入席。 今日之事实在跌宕,一时之间万般旧事浮现众人心头。想到“死而复生”的铁鞋大盗,又想到了花老爷被他暗害了身体,花老爷的几位老友的面上都浮现出了一抹哀戚之色。 反倒是花老爷很是豁达,他轻声说了一句“生死有命”,而后便劝着诸位再饮几杯。 这一顿酒醉了不少武林前辈,因为他们都清楚,若是没有奇迹发生,那么这很可能是他们的老友花如令的最后一次寿宴了。而像是寿宴这种喜事,本就应当不醉不归。 那便不醉不归! 入喉的酒醇香,却带了一些苦涩。那些叫出去一个都是威震武林的前辈们一通畅饮。也不知道是否是酒精的作用,还是与友相会的畅快,花如令灰败的脸上竟多了一抹血色。 叶且歌和花家的几位公子及陆小凤坐在一桌,而叶英竟被请去和花老爷一席。在听见花老爷已经喝了四杯酒,正准备去再斟酒的时候,叶英微微抬手,拦住了花老爷。 “豪饮伤身,花老爷暂停此杯罢。”叶英说着,长袖拂过,花老爷手中的酒杯已经倒扣在了桌上。 众人的面上都浮现出了一丝微妙。花老爷的身体是何种状况,虽然大家没有明说,可是却也都明白,到了这一步,花老爷尽兴便好,也无需顾及什么伤身不伤身了。叶英看起来虽然淡漠,但是举止言行都是一派大家风范,按说不应如此不合时宜。 倒是花如令洒然一笑,对叶英说道:“还劳烦叶先生担心老夫的身体……不过事已至此,比起保养身体,还是与朋友酣畅一聚更重要些。” 叶英双手交握,广袖垂落,无端柔和了他周身的淡漠,微微抬手打断花如令的话,叶英道:“叶某已经给一人去信,花老爷的身体,若是那人出手,许或还能有回春之力。花老爷切莫丧气,还请珍重自己。” 叶英的话恍若在平静的湖水之中投下了一颗石子,霎时之间,所有的人都停下了谈笑,放下手中的碗碟杯盏,全都望向了叶英。 花破川的脸上有了片刻的空白,而后他猛的一拍脑袋,“腾”的一下就要站起来,险些弄翻了眼前的桌子。顾不得那么多,他有些激动的说道:“叶先生说的莫非就是西……” 花破川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叶且歌按住了肩膀。小少年看起来身量未足,手劲却是极大,花破川被她压得直接坐下,没有说完的话也直接梗在了喉咙里。 叶且歌对众人笑弯了眼睛,然后对花破川说道:“花二少的爱父之心大家都理解,只是花家到底是大家,如今还是快些招待宾客,不要怠慢了在座诸位才是。至于花伯父的身体,总不是一朝一夕能够治好的,也不急于这一时半刻。” 花破川的肩膀生疼,却也明白了叶且歌的意思。他对众人挤出了一个笑脸,而后当真开始认认真真的招待宾客。 只是他那暗搓搓的揉着自己肩膀的动作没有躲过陆小凤的眼睛。陆小凤看了一眼险些撑不住一张笑脸的花破川,心中默默觉得他有点儿可怜。 ——认识叶且歌之后,陆小凤越来越多的觉得有一些人可怜了。 花家有此重大变故,宾客们自然不好再多做停留,待到花家的流水筵一结束,众人便开始纷纷告辞。可饶是这样,花家送走所有的宾客,却还是足足用了两天。 过了两日,江南下起了淅淅沥沥的雨。在漫天的细雨之中,一道白色的身形撑着一柄黑油纸伞,撕开了天地之间的雨帘,向着花家的桃花堡缓缓走来。 叶英和叶且歌并没有走,他们师徒二人安安静静的在桃花堡内呆了两日。两人都是沉得住的性子,这两日几乎并未出门。一直到今日清晨,叶英才带着徒弟一道重新出现在了众人眼前。 江南的深秋是蛰骨的冷,更勿论天上还下着雨。这样的天气,教人只想躲在房内暖暖的烤着火。可是偏偏这一早,叶先生便静立在屋檐之下,仿佛在等着什么人。 此刻,叶英等的人,已经到了。 那柄黑色的油纸伞在叶英面前停下,随着伞的收拢,便见一个男子如墨一般的眉眼。若是叶英双目能够视物,便会发现,他眼前的这个男子的双眼依旧如同寒冰一般,却更有了几分沉稳。 这样的一个人,这样的一双眼,这样的一柄剑,分明就是一个月前才分别的万梅山庄庄主,西门吹雪。 花家人还站在叶英的身侧,可是西门吹雪却恍若只看见了叶且歌和叶英。他快步的走到了这两人面前,先是将视线落在了叶且歌身上。 “别来无恙?”极冷的男声,恍若旧年埋下的陈雪,却已经是西门吹雪难得的客套了。 毕竟,像是他这样极尽张狂冷傲的剑客,唯一尊重的,便只有对手而已。 西门吹雪是毫不掩饰的冷,而叶且歌则是坦荡真诚的暖。她对西门吹雪笑了笑,拱手道:“一切安好,承蒙庄主惦念。” 西门吹雪颔首,寒暄至此结束。他稳步走到了叶英身前,将油纸伞扔在一旁,丝毫不顾被细雨沾湿了衣物。 西门吹雪的身量和叶英仿佛,可是因为叶英站在屋檐下,比西门吹雪站得高了一个台阶的缘故,西门吹雪甚至要仰头看着叶英。 这天下能够让西门吹雪仰视的,又有几人?偏偏西门吹雪站在台阶下,居然收敛了眼中的骄傲,虽然那只是很细微的变化,但是也并不是没有人察觉的。 “前辈。” 一月之前唤不出口的称呼从西门吹雪口中传出,这不仅仅代表着他承认了叶英的剑法,也更是他自己的一种突破。 曾经的西门吹雪一直孤独的走在路上。他原本以为,追求剑道本就是一件孤独的事情——或许在他不够强大的时候,才不会觉出孤独,可是在他不断的战胜对手之后,西门吹雪觉得,自己已经摸到了巅峰的边缘。 那个时候,西门吹雪心中也会感到一丝冰凉。毕竟任谁尝过了茫然四顾,已经没有同路之人的滋味,都会觉得寂寞的。 而叶英和叶且歌的出现,将西门吹雪带到了另一个境界,让他看到了一条陌生而又充满追求的路。有珠玉在前,他又怎敢傲慢,又何谈寂寥? 这一声前辈,却代表着西门吹雪这一月闭关的成果,也是他心境上的某种突破。 只是他的这一称呼,却让在叶英身后的花家众人倒吸了一口凉气,望向叶英的目光之中也带上了讶异。他们不禁猜测,能让西门吹雪敬佩的人,剑术到底到了何种境界?而在此之前,这人分明是以锻造之术闻名江湖的。 叶英自己却没有身后众人的惊讶,他微微笑了笑,带上了一些长者的宽和与欣慰。对西门吹雪点了点头,叶英道:“一别一月,想来西门也有所进益。” 西门吹雪点头,双眸却更亮。他的手抚在自己的剑上,对叶英道:“但求……” 在就连陆小凤都觉得,西门吹雪的下一句话是“但求一战”的时候,西门吹雪却有些突兀的停顿了一下,然后才缓缓道:“一招。” 是了,他知道以自己如今的实力,是没有办法战胜叶英的。可是西门吹雪却按捺不住自己的渴望,他想见到更高的剑术,见识一下真正的剑术巅峰是何等模样。 这也是为何,分明他已经不该出庄,但是在接到叶英的来信,请他去医治花如令身中之毒的时候,西门吹雪毫不犹豫的答应了的原因。 面前的年轻人对于剑,大概当真能称得上是“痴”了,叶英轻叹了一口气,道:“此无不可,只是如今人命关天,西门还是先看过花老爷的情况才是。” 见到叶英应下,西门吹雪冰冷的脸上带出了一抹柔和。他点了点头,没有多言,随着居然花家人的脚步,径直走到了花如令的房间。 叶英之所以请西门吹雪前来,却是因为那日他与自己徒儿比斗之后,仅仅凭着一闻,便知晓花满楼给他的丹药的名称和功能。那时候叶英便觉得此人医术应当不俗。 真正让叶英笃定西门吹雪医术精湛的,是第二日西门吹雪身上淡淡的药膏味道。前日他因为强行破开叶且歌的心剑而满身都是细小伤口,有了伤口,西门吹雪自然会用药。而这药膏味道,居然让从盛唐而来的叶英感觉到了一丝熟悉。 那是万花出产的伤药的味道,叶英不由有些惊讶,于是便对西门吹雪问了一句。西门吹雪也不隐瞒,直言自己家中收藏有万花典籍,他的一身医术都是承袭于此。 所以这一次,在发觉宋问草此人有异之后,叶英便猜到了花老爷的病可能不是病,而是被人下了毒。于是他提前修书一封,让人送到了万梅山庄,请西门吹雪走这一趟。 虽然万花已没,但是西门吹雪既然研习过万花典籍,那么许或会有解毒之法。 西门吹雪没有让叶英失望,虽然宋问草这些年陆续给花如令下了不少的毒,药性也深入花如令肺腑,但是西门吹雪施过一遍针之后,竟让花如令觉得身体轻松不少。 西门吹雪见此便知花如令还有救,当即便开了若干解毒调理的方子,只教花家人按方抓药,好好调理便是。 终于了却此事,西门吹雪一刻也不停的奔赴与叶英约好的地点,他已经有些迫不及待,想要——接叶英一招。 第52章 回廊一寸相思地。 第五十二章。回廊一寸相思地。 西门吹雪跟花家人借了一处地,在桃花堡内一方水阁之中,他和叶英相对而坐,动作一致的横剑膝头。 水阁四周的帷幕已经被撤下,叶且歌、陆小凤以及花满楼都自动回避三里,只远远的望着水阁内的情形。 却不想,叶英和西门吹雪这一坐,便坐到了堪堪日暮。叶且歌看了一眼他们,竟倏忽起身,直往花家的后厨而去——这样的对坐,在她少年的时候,也是曾经历过的。彼时,藏剑剑法已经烂熟于她的心中,所需要的是心境之上的启发,而不是剑术之上的指导了。 而这样的启发,总是很耗费心力的。至少每次和师父静坐之后,叶且歌总会很饿,而师父也会多进半碗饭。 所以叶且歌决定先去料理饭食。索性花家的后厨里什么食材都有,叶且歌便打算多做一些。 陆小凤这会儿也有些坐不住了,他玩着桌上的茶杯,对花满楼问道:“他们在做什么?” 花满楼缓缓收拢了自己手中的折扇,垂下了原本就无光的眸子。许久之后,他轻声说道:“等。” “等什么?”陆小凤有些不解的站起来,倚靠在栏杆上,往叶英和西门吹雪那里望去。 花满楼道:“等西门庄主的心平静下来。” 空气中仿佛是沸腾的战意,隔了这么远,花满楼依旧能够感觉得出来。只是这战意之中并没有杀气,这才是花满楼还能够坐的住的原因。 就在这时,西门吹雪动了——他从地上站了起来,拔出了手中的剑。 乌鞘剑的剑鞘被他放在了原地,冰冷的长剑不知杀人几许,如今正闪着冷冷寒芒。 “我心已静,还请前辈赐教。”并没有将长剑对着叶英,西门吹雪的剑尖下斜寸许,指着自己身侧的青石。 叶英颔首。他双手微微向下一拍,原本盘膝而坐的人便倏忽站了起来。枯坐一天,叶英的白衣之上却连一丝褶皱也无。 “西门如今是否依旧觉得,剑之一道,非快而不催,非无所保留而不能制胜?” 焰归并没有出鞘,叶英只是这样站着,静静对西门吹雪问道。 西门吹雪点头,如实道:“我的剑,本就是快剑。” 听到这,叶英反倒笑了。他两焰归举起,道:“初心不改,本性不折,这样很好。” 说着,叶英周身气场一变,让西门吹雪浑身的肌肉都变得紧张了起来——他一直在盼望着这一招。一个月之前,他和叶且歌对战之时,对方被叶英批为“尚欠火候”的一招,已经迫得他周身狼狈,所以西门吹雪一直想要看一看,这一招由剑术已至臻境的叶英使出来,到底会是何种光景? 叶英的身形甚至都没有变化,在陆小凤等人看来,他甚至没有移动半步。可是站在他对面的西门吹雪却敏锐的感觉到——在某一个瞬间,他被对面的白发男子褫夺了空间。 没错,是空间。在西门吹雪所在的这片区域之内,叶英有着绝对的统治权。西门吹雪的脑子转得飞快,他在脑海之中能够演练出自己应当如何应对,如何接下这一招。 不,说是“一招”,实际上是不够准确的。如今西门吹雪面对的,应该是被人完全压制住的窘境。 他的脑海之中有不下十种破开叶英桎梏的剑招闪过,可是偏偏,西门吹雪动不了。他的手脚仿佛被万斤巨石压住,让他半点都动弹不得,甚至就连剑尖也无法抬起半寸。 西门吹雪就宛若困兽一般,利齿爪牙都仿佛被束缚住了。他愤怒,他挣扎,可是他无可奈何。 而最终,西门吹雪也没有挣扎许久。不多时候,他就只感觉自己喉间有了那么一点儿冰凉。西门吹雪的瞳孔一缩,低头便见一柄带着剑鞘的长剑抵住他的咽喉。 被人用剑抵住了咽喉,哪怕那柄剑并没出鞘,也绝对不是一件令人愉快的体验。然而西门吹雪却没有急着后退,他缓缓地低下了头,目光落在叶英的剑上。 一招已尽! 其实西门吹雪和叶英的这一场连切磋都称不上的对决,在外人看来并不激烈。非但不激烈,反而有几分莫名其妙。 在陆小凤的视角,就是叶英平平抬手刺出一剑——哪怕一个习剑三月的幼童都能刺出这样的一剑。而西门吹雪就恍若愣神了一般在原地一动不动,任凭叶英那毫无技巧的一剑抵住了自己的喉咙。 非在此间,是无法感同身受的。西门吹雪从未想过这世间还会有这样的剑气——没错,西门吹雪感受得到,方才叶英身周那一片完全褫夺了他动作能力的区域,实际上是叶英周身的剑气。 若说叶且歌的剑气化形让西门吹雪惊艳,那么亲身体会过叶英周身磅礴到如有实质的剑气之后,西门吹雪方知什么是敬畏。 高山仰止,不过如此。 西门吹雪收起了自己的长剑,后退两步,对叶英拱手道:“多谢前辈。” 叶英微微一笑,并未多言。实话说,他以为自己的徒弟在剑术一途上的天赋已经称得上是惊才绝艳,而这个年轻人竟然也不逞多让。 短短一月不见,西门吹雪已经大有进益。而叶英也能肯定,今日之后,一个年轻人还会有所突破。毕竟,在剑道之上,无论是西门吹雪还是叶且歌,都一日不曾停歇过。 又一次对叶英拱了拱手,西门吹雪往陆小凤那里一瞥,却并没有说话。他的足尖一点,整个人的身形倏忽消失不见——所有应该他做的事情都已经做完,西门吹雪自然是要回万梅山庄的。 叶且歌端着一个大托盘回来的时候,便见在水阁处的自家师父已经坐到了他们方才的暖庭之中,而西门吹雪却不见了身影。 叶且歌放下托盘,转身拧湿了一方素帕,坐在了自家师父身侧,执起一只修长的手细细的擦拭了起来。 她的动作太自然,反倒让陆小凤不知道如何吐槽了。不过陆小凤的视线也很快就被托盘上的各色菜式吸引了便是。 叶英的脸上浮现出一丝宽和的笑意,他并不是喜欢旁人服侍的人,只是自家徒弟还很小的时候,就固执的用这种方式表达着对他的亲近。 叶英还记得,他家徒弟当年还是那么小小的一团,还没有他坐下来高的样子,却垫着脚要帮他束发。结果自然是折腾了好半天,非但没有弄好,反而扯断了他几根头发。叶英没有说什么,回身却触到那孩子一脸冰凉。 三五岁的小姑娘,连抽噎都不敢出声,只是稀里哗啦的流了一脸的泪。最后在他帮着她擦眼泪的时候,小姑娘终于撑不住的哭出了声来,一边哭还一边含糊的对他乞求道:“师父,且歌会很有用的,这些也很快就会学会的……很快的。” 那个时候,是叶英第一次意识到自己错了——他自诩能够保护整个藏剑,乃至安守大唐,其实却就连自己的弟子都没有护好。 那也是叶英第一次发现,自己平素爱玩爱闹却十足乖巧的徒弟,实际上是那么没有安全感。她极力表现出自己很有用,实际上又何尝不是害怕被抛弃呢? 那一刻,叶英的心仿佛是被什么蛰了一下,有些内疚,也有一些疼。他伸手第一次将叶且歌抱在怀里,给她擦干净脸上狼藉的泪水,大手抚过那孩子小小的脊背,无声的抚慰着。 而这样的亲近,仿佛让叶且歌找到了安全感,她没有再哭,只是服侍师父的活计,她再不肯假以人手。 “啊呀,没想到叶小公子还有此等厨艺,花某真是来得早不如来得巧了。” 随着一道有些夸张的男声,花破川推门而入,在花满楼和陆小凤的中间生生挤出了一个位置——至若叶先生和叶小公子那边……花破川果断表示,他一个遵纪守法的商人,还不想体验重剑砸脸的滋味儿。 叶且歌也不是第一天认识花破川了,连一个白眼都欠奉,她直接对花破川得小厮道:“有劳小哥儿,麻烦再去拿一副碗筷。” 她本就生的斯文,此刻眉目舒展,眼角眉梢之中都透着亲和。那份恰如其分的平易近人,不仅让花破川带着的小厮觉得浑身暖洋洋的,就连花破川这样纵横商场数载的老油条都不自觉的放下了层层防备。 “这世间若是真有人能虚伪到无比真诚,那人肯定是小叶公子了。”夹了一口已经十分软烂的蹄筋,花破川仿若玩笑,又仿若有几分认真。 叶且歌不理花破川得的调侃,只是瞪着一双晶亮的眸子偏头看他。她的嘴里还咬着一口师父投喂的香菇酿肉,腮肉被撑得鼓起来一团,恍若是小松鼠一般。 陆小凤“噗”的笑出了声,没忍住抬手戳了戳叶且歌鼓鼓的脸颊,惹得叶且歌颇为凶狠的瞪了他一眼。 酒过三巡,花破川已经有了几分醉意,他靠着自家弟弟花满楼眯了一会儿,才对叶且歌说道:“我说叶二啊,你是不是……想要西湖边儿的那块地?” 又是这个鬼畜的称呼,叶且歌不由恶从胆边生,也照样学样的说道:“是呢,花二你卖么?” 果然是雷人者人必雷之,因为这一声花二,花破川直接呛了一口酒,险些背过气去。 到底不能看着二哥被一口酒呛死,花满楼无奈的拍了拍他家二哥的后背,带了几分内力,将这一口酒逼了出去。 擦了擦嘴角的酒渍,花破川正色道:“叶先生和小公子对我花家有重恩,区区一块地,莫说先生要买,就是送予先生又如何?” 说着,花破川从衣襟里取出一物,直接塞到了叶且歌手里。那薄薄的一张纸,却正是西湖边上一大片地的地契。 叶且歌的动作微微一顿,望了一眼自家师父,而后她忽的笑了。没有推开花破川的地契,她掏出一张十万两的银票,同样递给了花破川。 花破川知道叶英和叶且歌不是携恩求报之人,所以哈哈一笑,顺势接过了十万两。这个价格在安庆,用来买那么一片土地,其实并不算低廉。可是想要买西湖那样的地方,买下那样大的一片地,就非得花家的首肯不可。 这件事有了些许眉目,还待详讨细节。可是终归,藏剑山庄,重建之日已然可期了。 叶且歌将地契交给师父,扬眉笑着,恣意若许,竟宛若前世的少年伊辰。 第53章 莫忘平生行坐处。 第五十三章 莫忘平生行坐处。 藏剑山庄这四个字,是叶英亲笔写下,而后叶且歌去找人刻在一方巨石之上的。对于藏剑弟子来说,那一方巨石算不上沉重,可是一个有些瘦弱且一看就是养尊处优的小公子,抬手就举起那么一块比他还要高的大石头…… 那画面太美,众人不太敢看。也是这个时候,那些江湖人偷偷的开始打量起叶英和叶且歌这对“兄弟”来。 这是叶英第一次现身人前,江湖中人都没有想到,之前那位横空出世的锻造大师,居然是一位目盲的年轻公子。 而更让人没想到的是,他身边跟着的那位小公子,也是武功高超至此——这个江湖从不缺少流言,在此之前,江湖之中已经有人偷偷流传着一个说法,那便是剑神西门吹雪败于一人之手,而那人却并不是与之齐名的白云城主叶孤城,而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手持轻重双剑的少年。 如今他们见到叶且歌手持轻重双剑,又有此等力气,所以江湖中人见到叶叶且歌的时候就不免将她与前几月与西门吹雪对战之人联系了起来。 然而也终归只是谣言罢了。除了藏剑山庄建庄那一次的小露身手,叶且歌便再也没有跟人动武过。对于藏剑弟子来说,武功并不是为了与人逞凶斗狠,也绝非是为了炫技。除却最初的的时候为了打响声名而在西湖边上试剑,叶且歌很是没有必要在人前显露自己的剑法。 对于那些武林中人来说,藏剑山庄的建立未尝不是一件好事。他们从前看中的便是叶英的铸造之术,如今这位叶大师在西子湖畔开宗立派,总也好过居无定所,昙花一现。 所以在藏剑山庄成立的那一天,许多门派的掌门和门下弟子全都亲自来贺——毕竟和藏剑山庄搞好关系,以后便不愁买不到称心如意的兵器了。 只是若是仅仅如此,藏剑山庄在众人眼中也不过就是一个高级一些的打铁铺子罢了。真正让藏剑山庄声名鹊起的,是庄主叶英和白云城主叶孤城的那一战。 从叶且歌离开白云城里之后,叶孤城就一直非常郁闷。其实也不难理解,毕竟任谁仔细将养了数年的女儿忽然离家,那人都会变得和叶孤城一样郁闷。 可是叶孤城是那种足够体贴,且聪明的兄长。他不会在自己的妹妹去做任何事的时候去拘束她。因为他承担得起任何后果,叶孤城自信,只要他的妹妹平安喜乐,哪怕是叶且歌将天捅出一个窟窿,叶孤城都能为她担着。 只是叶且歌一去甚久,虽然有白云城的暗卫时时刻刻回禀她的消息,然而在白云城中静待了几个月,叶孤城终于有些按耐不住。索性白云城无事,他家幼妹那里又仿佛有了一些新的情况,叶孤城便决定往中原一趟。 只是叶孤城和叶且歌的感情虽然亲近,却并不是黏腻的。是以叶孤城虽然心下焦灼,忧心幼妹,可是表面上,他还是将自己往中原一趟的原因归结成了盛京局势有些变化,需要城主亲自坐镇。 叶孤城这一来,白云城驻盛京办事处的员工们简直想要咬小手绢了。毕竟骤然接到通知,需要接待主上,特别是这位主上仿佛心情并不是很好……这简直是一个男默女泪的故事,白云城的暗桩们都默默地给自己掬一把同情泪。 叶孤城一直没有同幼妹细讲的,便是叶家与藏剑的渊源。其实在他的前世,藏剑一脉的传承,并不是绝于叶氏阿鸢之手,而是被他叶孤城一手断绝。 作为叶家嫡系,叶孤城他是比他的那位表姑叶鸢更适合继承藏剑的人。甚至藏剑的问水诀,他也学了叶家仅剩的半部残招。 只是和叶鸢不同,叶孤城对藏剑并不执着。那半部问水诀他学过之后,虽觉精妙,可是毕竟只是残招,叶孤城很快就对它失去了兴趣。 至若后来,叶且歌对叶孤城坦诚心事,道明自己的来历,叶孤城之所以能够这么快的便接受了这件事情。未尝不是因为他明白藏剑和叶家的渊源,也见过叶家人,譬如他的那位表姑的对“藏剑”二字的疯魔一样的固守。 而如今藏剑山庄重现江湖,那人直言自己是叶英,自己的幼妹又一直跟在他身边,叶孤城很快就排除了有人冒充的可能。毕竟叶孤城总是信任叶且歌的,自己的幼妹曾说过,她前世是正阳首徒,又长在大庄主身侧,那么她总不会错认自己的师父。 虽然叶孤城并不知晓这位藏剑山庄的大庄主是如何跨越六百年的光阴,来到安庆的。但是叶孤城自己就是重生之人,幼妹又带着前世的记忆转生而来,对于叶英横跨六百年光阴,叶孤城也不觉跟奇怪。 和西门吹雪一样,对于这位剑法已至臻境的前辈,叶孤城其实是心怀崇敬的——哪怕今生他已经不再将登临剑道巅峰当做是唯一的追求,对于叶英这样近乎神话的人物,叶孤城也还是想要见识一下的。 叶孤城一路行至江南,途中关于藏剑山庄的传闻就没有停止过。随着距离西子湖畔越来越近,关于藏剑山庄的传说也越加的清晰起来。 相传,藏剑山庄是兄弟二人所建。兄长一手锻造之术出神入化,锻造出的兵刃无坚不摧。而幼弟风度翩翩,一月之前更曾力挫剑神西门吹雪。 相传,藏剑山庄富可敌国,山西的全部火精都被他们收购,更有人曾看见,这一批火精是珠光宝气阁的闫老板亲自押送的。 相传,这兄弟二人感情甚笃,兄长有眼疾,那幼弟从来都是亲侍左右,起卧不离。 之前听见自己的妹妹成了旁人的时候,叶孤城就已经皱眉。他知道他家且歌和这位大庄主是师徒,所以理性没有道理会传出“兄弟”的传闻来。不过叶孤城也并非冲动之人,他并不了解叶英——或者说,叶孤城了解的叶英,只是说在叶家典籍里的一章而已,但是叶孤城了解自己一手养大的妹妹,知道她最是知礼,若是无故,她不会平白乱了辈分。 暂且按耐住心头的郁郁,叶孤城在旁人谈及那位藏剑小公子和西门吹雪的一战的时候,却又被勾出了三分火气。 没有人能够理解,当叶孤城看到暗卫们禀报的“小姐与万梅山庄庄主约战,险胜”的时候的心情。白云城的情报一直要求简短、客观,而这一次,暗卫们却用了一字曰“险”。没有人比叶孤城更了解西门吹雪的剑法,在这样的剑法之下,无论是胜是败,都注定是九死一生。 叶孤城一直教导着妹妹要珍惜自身,要不立危墙。他对妹妹唯一的期许便是长乐安康,所以哪怕白云城面对再艰难的处境,叶孤城身边再是无人可用,叶且歌的能力再是卓越,叶孤城都从来没有想过将幼妹拉进这趟浑水。 被叶孤城这样宝贝着的叶且歌,就这样贸然的和只会杀人的剑法的西门吹雪对上了。虽然最后叶且歌毫发无损,虽然叶孤城也知此事和叶英无关,可是他却不可避免的迁怒了——你不是且歌的师父么?怎么能让她身处这样危险的境地,怎么不能将她好好护在羽翼之下? 叶孤城也知道自己的迁怒毫无道理,他也只是关心则乱。稍稍冷静下来之后,叶孤城对这位未曾谋面的“先祖”不由生出几分愧疚。 只是这愧疚并没有持续多久,叶孤城这一路积攒着的火气,终于在听见他家幼妹和叶英“起卧不离”,还“随侍左右”的时候爆发了。 叶且歌是白云城的大小姐,虽然叶孤城并不刻意娇纵她,可是叶且歌的吃穿用度却一直是叶孤城亲自留心。叶孤城当然要觉得愤怒——他这样仔细养大的妹妹,他当做半个女儿在养,恨不得捧在手心里的妹妹,就是被那人拿来“随侍左右”的么? 更何况还有“起卧不离”,叶孤城倒是相信叶英的人品,知道他不会做什么恬不知耻之事,也相信自家且歌知晓分寸,不会失礼人前。可是,知道,并不代表着叶孤城不生气。 这是六百年后的安庆,不是民风开放的大唐。自己的幼妹这样莫名其妙的跟一男子传出“起卧不离”的传闻,叶孤城纵然是知晓如今叶且歌一身男装,也肯定日后只有他妹妹嫌弃那些男子,断没有被人嫌弃的可能,可是叶孤城始终不能平的是——他家且歌凭什么要受这些指责?唇舌本是刀刃,他妹妹凭什么要承受这些? 这一把火在叶孤城心头越烧越旺。 他其实并不是易怒之人,重来一世,叶孤城的心机甚至已经算是深沉。他不是不想成为和前世一般的孤高剑客,可是既然已经选择了背负,这一句走来又看到了那么多潜藏着的东西,叶孤城又怎么能放任自己沉湎剑道呢? 可是唯有关乎到他唯一的亲人,叶孤城也有一些沉不住气了。 没有上拜贴,叶孤城到了西子湖畔的时候,径自叩响了藏剑山庄的大门。 开门的是恰好要出门的叶且歌。在看来叶孤城的那一刹那,她的脸上有片刻的呆愣,似乎有些想不明白,为何明明应该在南海的人,如今却出现在了这里。 “哥?” 许久之后,叶且歌才找回了自己的声音,她唤了一声,虽然是问句,却带着晕开了的惊喜。 被这一声叫软了心肠,叶孤城叹了一口气,暂歇了心中那种想要好好教训一下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丫头的心思。 将人一把揽住便往山庄内走,叶孤城皱眉道:“怎生瘦成这样?” 叶且歌几乎是被兄长夹着往庄内走,叶孤城的脚步有些快,加上兄妹二人有些巨大的身高差,让叶且歌的双腿都离了地。 叶且歌蹬了蹬自己的小短腿,有些别扭道:“哥哥快放我下来,我还背着重剑,很重的。” 叶孤城却瞥她一眼,连人带剑的颠了颠,道:“剑比较重。” 叶且歌如今年满十五,怎么说也不可能没有一柄六十余斤的重剑重。只是还没有等她反驳,便听见了一道男声响起。 “白云城主。” 白衣白发的男子怀抱明黄轻剑,在落了一层薄雪的堤岸转身。而他额角的那一朵梅花,却仿佛成了天地之间所有的亮色。 叶孤城看着那一朵梅花,余光瞥见幼妹的剑鞘。他抿了抿唇,将人放下,缓缓道:“大庄主。” 两个白衣男子相对而立,不知怎的,气氛开始近乎紧张了起来。 第54章 长夜何处起秋霜。 第五十四章。长夜何处起秋霜。 其实叶孤城不该挑起这一战,无论是因为他和藏剑的渊源,还是他幼妹与叶英的师徒情分。 可是叶孤城一定会挑起这一战。因为他是叶孤城,因为对方是叶英。 六百年的光阴将血缘冲淡到稀薄,可是不能不承认,叶孤城其实是和叶英最为相似的叶家人。 在叶孤城将幼妹放下的瞬间,叶英广袖一拂,将叶且歌送出几尺,安稳的放在西湖边的一方巨石上。 叶孤城皱了皱眉,道:“石凉。” 叶英一怔——他的徒弟长在西湖,又有内力护身,冬日在九溪十八涧中孚水戏耍都是常事,何惧区区石凉? 叶孤城却早已足尖轻点,踏水掠到叶且歌身边,一伸手便将人抱起换了个地方,放在了湖边的水榭之中。 “坐好,莫乱动。” 叶孤城的手掌抚在叶且歌的头上,压下她想要起身的动作,警告也似的看了叶且歌一眼,叶孤城才倏而回转。 重新站在了叶英对面,叶孤城发现,对方方才身上已经算得上浅薄的战意此刻更淡了几分,叶英抱剑而立,唇角轻抿,一定要一个答案。 叶孤城将拔出的剑微微向下半寸,沉声道:“家妹早产,受不得凉。” 习武之人不避寒暑,叶且歌却到底亏了些底子,在白云城那种四季炎热之地自然无妨,到了这湿寒蛰骨的江南,还是要注意一些。 叶英的眉目之中出现了一丝波澜,那波澜让一直注视着他的叶孤城近乎以为……叶英下一刻就会睁开那双低垂的眸子,骤然望向那个在水榭之中乖乖坐着的小小少女。 然而叶英终归没有,他稍微顿了顿,对叶孤城道:“此战何为?” 叶孤城垂了眸子。他不再看叶英,不在看自己的幼妹,他的那双琥珀色的眸子里只有自己的剑。 许久之后,他缓缓抬起自己的剑尖,道:“为证剑道。” 彼时,叶孤城的眸子之中,波澜已平! 叶英站在一片薄雪之中,对叶孤城缓缓点头,而后,久不曾出鞘的轻剑焰归豁然出鞘。 焰归的剑身寒凉若雪,随着叶英拔剑的动作,一寸一寸映出两个白衣男子的俊秀眉眼。 剑的一侧,叶孤城的眉眼恍若流云横逸,自有三分傲然,却更带七分霜华内敛。 剑的另一侧,叶英的眉目似淡然水墨,一寸一寸的氤氲,却带着隔世不变的从容。 只是这一瞬,这两人都不再等。他们的身形倏忽若白鹤跃起,又在残雪消融的断桥站定。 只是一个眨眼,便只能依稀听见双剑相击的清脆声响,却不见了那两个白衣男子的身影。 叶且歌在一旁听着远处传来的声声脆响,已然是连眼睛都不敢移开半寸。可是饶是这样,以叶且歌这样的目力,却依旧没有办法看清师父与兄长两人的动作。 忽然,在那片让人目眩的剑光之中,一道白影倏忽半仰,连退数步,足尖在水面上点出朵朵涟漪,然而,那一池西湖水,却半点不能沾湿他的鞋面。 叶英的剑法并不是与人斗狠的剑法,而叶孤城的剑却带上了一些“天下唯我”的霸道。两人的剑都出得飞快,一时之间,竟恍若是叶英被叶孤城逼得退到了西子湖畔。 叶孤城的剑并没有停下的意思,而叶英身后,已经是江南冬日里微凉的西湖水。 叶英也并不慌乱,他广袖一舒,整个人往后退去。在并未结冰的西湖,叶英就宛若行在岸上一般,并没有受到半点影响。 叶孤城双眸之中划过了一抹凉意,他的手腕一抖,乌鞘长剑在他的手上挽出了一朵极为漂亮的剑花,随着这个动作,叶孤城整个人也恍若和手中的利剑融为一体,直向叶英刺来。 此刻,叶英已经退到了湖心。他手中的焰归一划,挑起一阵水雾,看似无用的一招,却打断了叶孤城这来势汹汹么一剑。 而叶孤城能够战胜叶英的机会,也只有这一剑! 叶孤城只觉得自己的剑尖恍若刺入了一个柔软的物体之中,而剑尖的触感虽然柔软,叶孤城却觉得,自己难以寸进。 可是叶孤城到底是叶孤城,虽然这一剑被阻挡,然而他很快在毫无借力之处的水面上一跃而起,长剑一劈而下——叶孤城的剑,从来都是直接而有效,才不会讲究什么轻快优美。 叶英的剑术已至臻境,可是叶孤城也不是什么无名小卒。既然白云城主挑战心剑叶英,那么就没有道理连心剑也见识不到。 叶孤城那力达千钧的一劈,当真暴力破开了叶英用剑气凝成的屏障——这却也是叶英踏破虚空而来之后新的领悟了。自从破碎过一次虚空,叶英对剑气的控制能力更上了一个台阶,已经不局限于剑气化形。 他可以控制着自己周遭的剑气,遵从自己的心意或守或攻,这也是为何叶英当日与西门吹雪对战之时,分明没有动作,却轻易褫夺了西门吹雪周遭的空间的原因。 眼见叶孤城的剑就要劈下,叶英似乎除了被他劈中,便只能狼狈落入水里。然而叶英毕竟是叶英,他依旧从容不迫的站在水面上,忽的,他的周遭竖起上百柄长剑,而局势也在顷刻之间发生了逆转。 叶孤城并不觉得惊讶,在他和幼妹对战的数百场之中,他曾无数次见识过这一招。既然他妹妹是叶英的徒弟,叶英也一直有“心剑”之称,那么若是连他的心剑也迫不出,自己未免有些太过无用了。 可是叶且歌的修炼不到家,她的心剑,和叶英的心剑根本就是两个概念。 上百柄如有实质的长剑向叶孤城而去,叶孤城并没有因为这些剑是剑气所化而掉以轻心。毕竟,他见识过叶且歌还不成熟的心剑的威力,而若是要取人性命,一剑便足矣! 可是这些长剑虚中有实,实中却又有虚。当叶孤城想要破开这漫天的将自己笼罩进入一般的剑阵之时,他却分明感觉到,自己的剑时而如触空气,时而又恍若撞在了铁壁之上。 而那些剑影被破开却又很快凝实,牢牢将叶孤城笼罩其中,宛若牢笼。 对于西门吹雪,叶英和他对战的时候,总是带上了那几分提点后辈的意思——西门吹雪的人从来都是笃定,可是他的剑,在某一个时段却会带出几分茫然的味道。这种茫然其实也很正常,毕竟在此之前,西门吹雪前方已经没有了人,那条路要怎么走,全靠他自己摸索。 然而和叶孤城最初的几招,叶英便断定他是和西门吹雪不同的剑客。他虽然只比西门吹雪虚长两岁,但是他的路一直很明晰——前世虽然叶孤城折剑紫禁之巅,但是他却在最后一刻堪破自己的剑道。重来一世,叶孤城比任何人都清楚自己要走什么路。 而在叶孤城不再将“登临剑术巅峰”当做自己的终身目标的那一刻,放下,反倒让他摆脱了前世的桎梏,剑术大有进益。 所以叶英对待叶孤城,是尊重的——任何一个心性清明坚定的剑客,都是值得叶英尊重的。 抱着这样的尊重,叶英催动心剑,鼠百柄心剑直接向叶孤城而去。 叶孤城微微迷起了眼睛。在数百柄长剑向他迫来的一瞬间,叶孤城的身体猛然一转,他的脚下是西湖湖水。可是叶孤城却向水借力,身体转出半个圆来,手中长剑也猛的向前一划! 叶孤城的一剑横挡,却没有起到任何阻挡的作用。他微微皱眉,整个人骤然向上高高跃起。 而后,叶孤城从上俯冲而下,手中的剑也变幻出纷繁的剑招,抖落了片片残影。 此谓之,天外飞仙! 只是,这一精彩绝伦的一招,叶孤城却暗觉得不妙。这种不妙很快应验了,上百柄心剑倏忽消失,而叶英周遭的剑气也骤然凝实。 直觉虎口一麻。叶孤城的剑撞在了叶英的剑气上,强大的后挫力让叶孤城后退几步。可是这是在湖中,哪里有容他退的地方? 全力一击被人挡了回去,叶孤城一时岔了真气,脚下不稳,竟然直直坠入湖中去。 “哥哥!” 一直从旁观战的叶且歌猛的一惊,下一刻便要跳到湖中。 “不要乱动!” “莫要胡闹!” 叶英和叶孤城的话先后响起,叶且歌也被叶英的柔和内力从水榭边送到了水榭中央。 叶孤城出身南海,在海浪之间得悟,是以他水性不差。如今冬日的西湖水只是有些寒凉,对于叶孤城来说却也算不得什么。很快,他边自己游到了叶且歌所在的水榭那里。 习武之人寒暑不侵,故而虽是在隆冬,叶孤城身上穿的也不是很厚。白云城的暗卫们很有眼色的为自家主上披上了厚厚的貂裘,还有暗卫捧了一身干净的衣服来。叶且歌也连忙招呼小厮在最近的房间里添置了火盆。 到底是一番激战,又是在水面上,一番下来。叶英的靴子也湿了些许。叶且歌便将师父也“请”进了房间,让他换一双才是。 小徒弟难得如此强悍,叶英那些她塞过来的靴子,有些无奈的笑了。 只是回身,他收敛了脸上的笑意,对叶孤城皱眉道:“藏剑功法看似强悍,却有三分保留回护,何曾变得如此霸道了?” 在方才交战之时,叶英已经察觉,叶孤城的剑法之中,似乎有问水诀残招,只是那问水诀被叶孤城使来,变得强悍霸道,已经失去了原来的风骨。 叶孤城默然,许久才道:“叶家只有半部问水残篇,我的剑法,是先祖独创的剑法,杂糅了巴山剑法与问水诀,还有独创若干剑招。” “原来……如此。”叶英叹了一口气,言语之中带着淡淡的惆怅。可是他早就知道藏剑不复的事实,也知道年岁更迭,兴衰有命的道理,于是这抹惆怅便也化开。 “大庄主的剑,是君子之剑,亦是藏锋之刃。”头发上还带着些微水气,叶孤城忽然开口道。 叶英的手微微一顿,似乎在思索着什么。良久,他道:“轻剑游龙,重剑不工,藏剑弟子一直追求的便是君子如风。至于藏锋之刃……” 他偏向了门外,虽然依旧没有睁开双眼,却宛若正在注视着什么。 叶英缓缓道:“曾经是。不过现在,为了守护想要守护之人,锋芒毕露又何妨?” 第55章 唯向关山望月明。 第五十五章节。唯向关山望月明。 叶孤城和叶英谈话的时候,他的衣服还没有整理好。他只是换了一身干净的亵衣,而后将外袍随意的披上。 屋子里摆着火盆,暖意融融的,叶英又目不能视物,加上一场酣战之后,叶孤城也有几分脱力,所以他也不急着将衣服一丝不苟的穿好,反而靠在椅背上,任由外袍滑落,便露出他一片胸膛。 叶孤城很白,如玉一般的颜色。被熏暖了的唇泛出一抹淡淡的红,他的长发散落,整个人却不见半分柔和。 叶孤城注视着叶英,心中转过了许多念头,却始终只与他的妹妹相关。 无论是今生还是前世,情爱之事,早就不在叶孤城的心上。可是这个时候,他却忽然窥见了一丝端倪——对面的白发男子双目已渺,让人无法窥见他眼底的半分波澜。可是那样不经意间流露出的情感,真是应当属于师徒之间么? 这个问题叶孤城还没有答案,他还需要且看且待。 叶英没有再说话,而是转身坐在了另一把椅子上去换靴子。一直到叶英换好了靴子,他才对叶孤城道:“你的剑,不像是江湖人的剑。” 这句话却带着一些不明的意味了,白云城虽然地位特殊,并不能以寻常江湖势力看待,可是叶孤城到底身处江湖,叶英却说,叶孤城的剑不是江湖人的剑。然而白云城主的剑,不是江湖人的剑,又该是怎样的一柄剑呢? 这个问题叶英还没有答案,或许已经有,但是他在等叶孤城自己说。 叶孤城的眼中像是蒙上了一层化不开的浓雾,他看着叶英,眉角似乎轻轻的抖动了一下。这是叶孤城的一个小动作,在他思量的时候,总会如此的。 许久之后,像是已经有了决断,叶孤城对叶英悍然道:“我的剑,会是天子的剑。” 这一句话掷地有声,像是锦缎被割裂,留着了一室突兀的静谧。 叶英没有即刻怒斥叶孤城狼子野心。事实上,今日之前,他并不了解这个叶家的后生。而今日之后,透过他的剑招,叶英对叶孤城说的话竟也不觉得意外。 若非有了登临天下的野心,这人的剑招又何至于霸道至此呢?虽然今日叶孤城战败,但是叶英也曾自问,自己二十余岁的时候,能否使出这么霸道的剑招呢? 其实这个问题根本就没有答案,因为叶英的剑,永远不会和叶孤城的一样,非关年龄,只是道不同而已。 只是道不同而已! 叶英沉沉的叹了一口气,轻声道:“你知道,前世之时,且歌是如何……”艰难的停顿了一下,叶英终归吐不出那个“死”字,他顿了顿,喉结滚动了好几下,才能继续道:“是如何去的么?” 叶孤城的脸上没有表情,可是屋子里越发的暖,他的脸却因为这个问题白了白。 “是击杀狼牙叛军的时候,被一刀贯穿胸口。最后,她冷在了我的怀里。” 叶英没有理会叶孤城骤然错乱的呼吸,继续道:“她的家人,师门,故友,死在叛军刀下的一共一百三十五人。叶城主知道,我为何记得这样清楚么?” 叶孤城已经坐直了身体,仿佛只有这样,才能让他抑制住自微微颤抖的双手。他没有说话,只是静静地等待着叶英其余的话。 叶英沉沉道:“因为这孩子记着呢,她每杀一个狼牙军,就要记上一笔,她说,血债需血偿,她要双倍奉还。” 叶英没有睁开眼睛,叶孤城却恍然觉得自己被他威严的目光笼罩着。堪破生死之后,这世间若有什么,是叶孤城唯一顾及的,那便只剩叶且歌而已了。 叶英的话让叶孤城的心一抽一抽的疼。他很难想象,自己从小就捧在手心的妹妹,在那个他触摸不到的时空,曾经吃过那样多的苦——生离,死别,丧乱,流离,这些哪一样不是人间至痛,而他的妹妹,居然全都经历过。 宁为盛世狗,不为乱世人。这话说来,却也不是没有道理的。叶英和叶孤城说这些,也不是打算三言两语就劝他放弃自己的想法,只是希望让叶孤城多想一想他的妹妹。有所顾忌。 毕竟,叶英是了解自己的徒弟的,他也实在不忍心看到,自己的徒弟和今生唯一的血亲站在对立面上。 在这阵宛若将人皮肉都剐痛了的沉默之中,叶孤城终于开口:“倘若,天下更迭只是一家之事,叶某绝不涂炭生灵呢?” 叶英不语——他是藏剑山庄的大庄主,已经不是天真的少年,如果山河更迭,又怎么可能不烽烟四起呢? 可是叶英也知叶孤城并不是食言而肥之人,既然许诺,便一定会应诺。所以叶英没有直接反驳叶孤城。 叶英在思量着的时候,叶孤城继续说道:“先生初来此世,也不妨多看看,这天下如今是否非姓叶不可。” 叶孤城这样说,叶英也不必再劝。他的手抚上额角的红梅,半晌之后,轻轻说到:“我需要看多久?” 叶孤城眉眼之中闪出一抹复杂。一番挣扎之后,他终于如实说到:“短则三年,长则五载,总会有个分晓的。” 叶孤城的言下之意,竟是将自己准备成事的时机对叶英合盘托出。 因为叶孤城足够自信。 他知道叶英一旦知道了他计划成事的日期,那么想要阻挡他就是轻而易举。因为若说前世,叶孤城和西门吹雪的紫禁一战,是叶孤城在最后一刻让了西门吹雪,那么今生对上叶英,叶孤城哪怕被让了数十招,以他如今的实力,恐怕都没有能战胜叶英的可能。 叶孤城告诉叶英自己何时准备成事,并不惧怕叶英那时会来。因为他相信,三五年之后,叶英会看清如今歌舞升平下的潜藏危机,那个时候,这个强大的男人会明白该如何抉择。 叶英还要说话,这个时候,门却忽然从外面被人叩响,也不等他们去开门,门便已经被推开。叶且歌捧着一个巨大的木托盘,从外面走了进来。 她一进来,叶英便闻到了一阵姜味,这味道浓烈,叶孤城自然也闻到了,待到叶且歌走近,果然见那木托盘上班放着两个天青色的莲花敞口碗。 那碗看着虽然漂亮,却足有寻常碗碟的两倍大。叶孤城微不可见的皱了皱眉,却到底拿了一碗,一饮而尽。 舌尖弥漫着一股诡异的麻,叶孤城又喝了好几杯水,才压下这股异样的感觉。在吃食上,他的喜好不甚分明,只是这葱姜之类,叶孤城一惯是不喜的。 叶英也是口味清淡,对姜的不喜也没有比叶孤城好多少。何况……他只是微微沾湿了鞋面,应该不需要喝姜汤的……吧? 所以,叶英端正坐好,却恍若没有发觉桌上还剩下一碗姜汤一般。 叶且歌简直要被师父气笑了,她哪里容他这样含糊过去。径直端起桌上剩下的那碗姜汤,叶且歌直接将碗抵在了叶英唇边。 “师父喝些吧,驱驱寒。”叶且歌这样说着,手上的动作难得的不容拒绝——是了,她在生气。 这两个人,一个是她的兄长,一个是她的师父。都是他她的至亲之人,这两个人拔剑相对的时候,叶且歌当然要担心。她忽然知道兄长和师父手下都有分寸,总不至于有性命之忧。可是,刀剑无眼,若伤到了呢? 叶孤城面上恢复了一派淡然,看到幼妹和叶英僵持着,他便“好心”开口道:“水面寒凉,大庄主毕竟不年轻了,还是用些姜汤,不要病了才好。” 不,年,轻,了。 此言一出,叶英倒没什么反应,叶且歌的手却是抖了抖。 她家师父面容一直未曾有什么衰老的迹象,就是踏碎虚空之前,在那个盛唐,叶英看起来也始终是俊雅温文的样子。更毋论现在他状若青年,就连曾经眼角与眉间的浅浅痕迹都被抚平了。 所以哥哥……你这样插刀真的好么? 叶且歌无语半晌,却觉手背上骤然一暖。她低头一看,便见师父的手覆在她的手上,将一碗姜汤喝尽了。 叶且歌故意用三年的老姜熬成的浓浓一碗,又刻意没有加糖。这一碗下去,叶英便觉周身一股暖意,脸上仿佛都被激出一抹薄红。 叶且歌被这样的叶英弄得一愣,竟是半晌都忘了抽回手去。还是叶孤城再也看不下去,伸手将幼妹拉到了身侧,又对叶英道:“年关将近,在下要有家妹同返白云城,大庄主可要同行?” 叶英有了片刻的怔愣,这几月他们师徒都在为藏剑山庄的重建而忙碌,也收了一些根骨好的小孩子,准备再考察他们心性一些时日,若是合适,便传授藏剑功法。 这种和大唐仿佛的日子,倒让叶英忘了,今生他的徒弟不仅属于藏剑,还是属于白云城的。 心头划过一抹似是黯然又似是惆怅的情绪,叶英摇了摇头,还是道:“不了,庄中还有一些孩子们,我与且歌总要留一个才是。” 叶且歌难得对叶英撒娇,这几个月的相处,却让她觉得比过去的二十多年都要离师父更近了。嘟了嘟唇,叶且歌可怜兮兮的拉住叶英的袖子,道:“师父,你不能有了新徒忘旧徒啊。” 叶英简直要被叶且歌逗笑了,不过却依然正色道:“那些孩子不是我的徒弟。他们是……” 伸手抚上叶且歌的头顶,叶英带着鼓励与期许的对叶且歌道:“且歌剑术已成,可以收徒了。”说着,叶英在少女柔软的发上揉了揉,含笑道:“为师只有一个徒弟,便也够了。” 叶且歌没有想到师父是这个打算,她骤然从“正阳首徒”变成了“心剑叶英唯一的徒弟”,一时之间还有些晕晕乎乎——女孩子总有一些奇怪的偏执,哪怕是叶且歌,也未能免俗,她总觉得,什么东西一旦和“唯一”联系起来,就会变得格外珍贵一些。 却是在这时,白云城的暗卫与藏剑山庄的小厮一道叩响了房门。叶孤城让他们进来以后,暗卫和小厮分别对叶孤城和叶且歌禀报道: “小少爷,有武当门徒上门求剑。” “城主,表少爷来了。” 就在此时,藏剑山庄之外,一个白衣佩剑的公子正敛眉而立,静待着去拜访那位横空出世的铸剑大师。 而这个时候的叶孤鸿还不知道,等待他的,是怎样“残酷”的命运。 第56章 曾有惊鸿照影来。 第五十六章。曾有孤鸿照影来。 叶孤鸿觉得自己有点儿倒霉。 他好歹是叶孤城的堂弟,叶家子嗣稀薄,他便自幼不说被养在城主府,却也相去不远,可以说是和小堂妹一道受大堂兄亲自教导。 大堂兄虽然严厉,小堂妹虽然总是用重剑招呼他的脸,但是白云城毕竟是他的家,这里的人与景始终都是他眷恋的。 ——好吧,再不济,他在白云城当表少爷当的好好的,总比去武当当道士强啊。 虽然叶孤鸿是俗家弟子,但是他师父是正经出家的道士,他平日与师兄弟以及师父同吃同住,自然也要守着戒律,除却能娶妻,他如今也和出家没什么分别了。 在叶孤鸿小的时候,也曾经嫉妒过自己大堂兄的剑法,还曾经因此和大堂兄别扭了好几年,刻意模仿与大堂兄齐名的西门吹雪的穿着和剑法,还别扭着两年没有回白云城。 可是在叶孤鸿回去以后,悚然的发现,自己居然连小堂妹都打不过了——不不不,他小堂妹的那不是寻常剑法,那招鹤归孤山一使出来,简直活脱脱的是在拆房子。 就算他们白云城有钱,豁出去了城主府任由小堂妹拆着玩,左右以后重建就是了,可是他叶孤鸿的脸是不能重建的啊,那六十多斤的可怕重剑,麻烦就不要往你家亲堂哥脸上招呼了好么? 那一次,叶孤鸿欲哭无泪的往后退,最终叶且歌终于顾念着那么点儿血缘,将本来向着叶孤鸿砸过去的重剑换成了轻剑。 虽然被□□斤的轻剑砸了也不好受,可是叶孤鸿到底清醒了一点。那天之后叶孤鸿算是没了脾气,有些走弯了的剑道终于回到了正轨上。 不过,中二还是要付出代价的。如今过了三五年,叶孤鸿的剑术还是受了一些当年学西门吹雪,一味求快的影响,进展一直有些缓慢。 这一次叶孤鸿被他师父派下山,一是让他去西湖边的藏剑山庄求一柄适合自己的剑,二却是也存着让他入世历练,寻求突破契机的意思。 叶孤鸿走了一路,恰好遇见过陆小凤——险些跟他打起来。叶孤鸿总算是知道,为什么这么多年他一直在白云城和武当山两点一线的生活,江湖之中却隐隐有些一些关于他身高的传闻了。 因为,在叶孤鸿遇见陆小凤的时候,他正喝着小酒,眉飞色舞的和一个白衣姑娘谈论着他那位“剑术高超,仪表堂堂,可惜就是矮了一些的”朋友。 四条眉毛的陆小凤是很好辨认的,而叶孤鸿也看出来了,坐在他对面那位喝酒也很豪爽的姑娘,是神针薛家的小姐。 叶孤鸿倒是没什么和陆小凤结交的兴致,不过他说的那个朋友……叶孤鸿心里有数,陆小凤口中的那人多半是他家小堂妹了。 认识这么久了也没有看出来他家小堂妹的女儿身,叶孤鸿撇了撇嘴,对陆小凤的心智产生了深深的怀疑。 陆小凤其实并不喜欢将他的朋友们当做谈资,毕竟他这个人本身,就已经是一个很有故事的人。可是却也架不住他对面的那个小姑娘歪缠,薛冰闹着想听关于那位和西门吹雪打了平手的剑客的事,陆小凤只得细细道来。 薛冰是个长得跟漂亮的姑娘,一双大眼睛又水又亮。叶孤鸿看她的第一眼,就觉得这是个没受过任何苦的,被娇纵着长大的姑娘。可是她偏着头望着你的时候,却会感觉她的眸子如同稚子一般,带着一种无辜感。 陆小凤拗不过薛冰,开始对她讲起了关于叶且歌的故事。 叶孤鸿在他后面听着,微微勾起了嘴角——他家的小堂妹啊,无论在何处,总是这样优秀的。 可是叶孤鸿的嘴角的弧度还没有退去,就被陆小凤那一句“不过我就觉得且歌他有点小怪癖,明明叶孤鸿这个名字更大气,偏生他却喜欢别人唤他的字。且歌且歌,本就感觉像个小姑娘似的了,偏生他还生的那样矮,看起来就跟个孩子似的。” 叶孤鸿简直是一口老血梗在了喉咙。想起了他家小堂妹的身高,叶孤鸿终于知道他为什么总会被黑了。 自然舍不得怪罪自家小堂妹,叶孤鸿便将这笔账算在了嘴上没有把门的陆小凤身上。 默默将一张五十两的银票放在掌柜面前,用来包赔掌柜可能产生的损失。叶孤鸿递给薛冰一个“闪远点”的眼神,而后悍然出剑,直往陆小凤的后颈而去。 叶孤鸿的脚步没有刻意放轻,显然是有意给陆小凤提醒,他到底是白云城出身,又是武当门徒,背后偷袭伤人的这种事情,叶孤鸿是不可能做的。 叶孤鸿的这一剑极快、极狠,带着三分怒意,却也更有七分试探。毕竟,陆小凤的灵犀一指,他也早就想要领教了。 这一剑来势汹汹,陆小凤对面的薛冰瞳孔一缩,身子后仰退后半步,指尖一动,细小的银针极速往叶孤鸿的方向射去。 叶孤鸿的剑被陆小凤夹在了指间,而叶孤鸿果断松手,抬手在自己眉心前方虚空一握,一枚绣花针便躺在了他的掌心。 “好辣的身手。”叶孤鸿轻啧了一声。若非他方才果决,放弃和陆小凤较力,那么薛冰的那枚银针便会射到他的眉心之中。 不过比起叶孤鸿曾经见过的那些所谓女侠,他反倒欣赏薛冰这样的。毕竟在出手自保之时,给敌人留下一分的仁慈,便是对自己的十分残忍。 薛冰瞪了他一眼,斥道:“你这人好没道理!分明是你先出手的。” 叶孤鸿也不和她理论,将那银针放在桌上,叶孤鸿望了她还有些稚气的脸,许或是想到了自家小堂妹,叶孤鸿的神色里带上了一些柔软。他点了点头,对薛冰道:“你这样,很好。” 陆小凤手指用力,将叶孤鸿的剑送回他的手边,摸了摸自己刚长出来不久的两撇小胡子,他有些无奈道:“啊呀这位兄台,也不知道陆某是不是哪里得罪你了?” 陆小凤分明是客气的话,叶孤鸿却直接点头,冷声道:“是。” 陆小凤准备好的话全都被憋在了喉咙里,他细细的看了几眼叶孤鸿,却想不起来自己到底什么时候看过这个青年。 无奈之下,他只能耸了耸肩,如实道:“可是这位兄台,陆某也并不认识你啊。” 叶孤鸿冷冷的看了一眼陆小凤,目光却像是像是淬了毒的刀子。 “原来你不认识我。”叶孤鸿缓缓的说着,忽的扬唇嘲讽一笑,道:“我不就是你说的那个长得矮还喜欢女气名字的叶,孤,鸿么?” 叶氏一脉的男子,无论是叶孤城还是叶孤鸿,哪怕是一身文雅的叶英,看起来都要比寻常男子高一些。此刻叶孤鸿站直了身体,看起来竟比陆小凤生生高出了小半头。 陆小凤被这个消息弄得满头雾水,半天反应不过来。一旁因为叶孤鸿方才那句“很好”而被刷了不少好感度的薛冰已经忍不住笑了出来。 “哈哈……陆小凤……你还笑话人家矮?明明你还没有他高呢!” 陆小凤还想细问,叶孤鸿却已经回身收好自己的剑,直接往酒楼外面走去,徒留陆小凤一脸莫名。 叶孤鸿打完就走,陆小凤并非追不上,可是他却需要将薛冰先送回神针山庄。他有满腹疑虑,却也并不十分着急。左右他年前都需要往江南走一趟,到时候再揪住叶且歌细问,也不是不可以。 ——把小小只的少年逼到角落里,盘问他事情始末什么的,陆小凤还是觉得还是挺有意思的。毕竟这次难得是叶且歌理亏,他倒是不担心被叶且歌的重剑拍脸了。 叶孤鸿到底还有正事,在陆小凤面前亮明身份,让他别再四处胡说之后也便罢了。很快将这个小插曲放下,叶孤鸿开始直往藏剑山庄而去。 他习剑二十载,白云城和武当山藏剑众多,可是叶孤鸿却始终没有找到太称手的,再加上后来他剑道波折,便更难找到合适的兵器了。 直至后来藏剑山庄声名鹊起,他师父便让他去藏剑山庄拜见一下叶大师,请他亲自帮他打造一柄合适的长剑。 叶孤鸿出身名门,自然不会像是莽夫一样直接上门,早在一起之前,他已经先上了拜贴,今日这才前来拜会。 只是,这分明是很正常的交易,也分明是很正常的拜会,却在叶孤鸿看见开门的那人变成了自家萌萌的小堂妹的那一刻开始,变得画风魔幻了起来。 叶且歌亲自去将自家小堂兄迎了进来,叶孤鸿还没有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身体已经本能的向前一步,将娇小的男装少女抱在了怀里…… 并没有抱动。 叶且歌身后还背着自己的碧王青君,叶孤鸿重量估算错误,直起腰来的时候一个趔趄,叶且歌却在原地纹丝不动。 真是个悲伤的故事,偏生还被一个只有叶孤鸿膝盖高的小孩子看见。小孩子歪头看着他们,嫩生生的怯怯问道:“哥哥,你在干什么啊?能不能放开思儿的师父啊?” ——她实在是有些害怕,可是却挺着小胸膛,想要保护师父。 这个孩子名叫霍可思,是霍天青的远方侄女,在听说藏剑山庄正在招徒之后,被霍天青送来。 霍天青是见识过叶且歌与叶英是武学之上是何等造化的,所以在这个孩子父母双亡,前来投奔他的时候,他直接将人送到了藏剑山庄——若是能学到一招半式,足矣江湖自保,便也算是这孩子的造化了。 叶孤鸿没有抱动叶且歌,便俯身抱起这个小姑娘,捏了一把小姑娘手感良好的小肉脸,直将人捏得泪眼汪汪,叶孤鸿这才与叶且歌一同往山庄里走,边走边问道:“歌儿跟哥说说,这是怎么个章程?还有这小萝卜头,怎么就成了你徒弟了?” 叶且歌哪能看着小堂兄欺负人,抬手将自家徒弟夺了会来,在怀里抱好。叶且歌帮着思儿擦了擦眼角的泪花,又一把毫不留情的捏住了叶孤鸿的脸。 “好了好了,思儿不哭,师父帮你掐回来了。”毫无心理压力的在小堂兄的左脸颊上留下一个红印子,叶且歌低头特别温柔的哄着霍可思。 霍可思瞪着一双被泪水洗润过的大眼睛,看了叶孤鸿脸上的红印,这才破涕为笑了。 果然年纪大了就很容易失宠么?叶孤鸿向天翻了个白眼,默默跟在叶且歌身后,往山庄内走去。 第57章 半入风半入云。 第五十七章。半入江风半入云。 叶英在花家买的那片地是很大的,叶孤鸿抱着小豆丁跟在叶且歌身后,走了足足一盏茶的功夫才终于到了会客之地。 叶孤鸿虽然也是叶家招牌的面瘫脸,但是实际上却是一个很温柔的人。方才一盏茶而已,方才还怕怕的霍可思已经喜笑颜开,抱着叶孤鸿的脖子不肯下来了。 叶孤鸿顶着半张通红的脸,也不觉得慌乱。毕竟在来之前,叶孤鸿已经知道那位铸剑大师叶先生目盲,所以他也不害怕自己仪容不整,失礼人前。 不过这种有恃无恐的心理,在叶孤鸿看见自家大堂兄坐在叶英的身边的时候,彻底的崩溃了。 叶孤鸿放下怀里的小女孩,一张面瘫脸都几乎撑不住,有些结巴的唤道:“大……大堂兄。” 叶孤城抬起眼眸,琥珀色的眸子瞥了一眼叶孤鸿脸上的红痕,居然起身上前自然无比的牵起叶且歌的手,往叶孤鸿脸上的印子上比划了一下。 少女柔滑细软的手和叶孤鸿脸上的痕迹完美契合,叶孤城非常偏心的说道:“你离家一年,剑道有何进益尚且不知,这招惹妹妹的本事倒是长进了不少。” 被放下的小豆丁仰头看了看叶孤鸿,又看了看叶孤城,果断的抱住了叶且歌的腿,从她身后探出脑袋,全然不顾这一路的情谊,奶声奶气的对叶孤城与叶英告状道:“师公,大哥哥,是这个哥哥掐思儿的脸,师父才帮着思儿掐回去的。” 咬了咬唇,霍可思往叶且歌身后更躲了躲,这才继续告状道:“而且,而且他刚才还要抱师父……没抱动!” 像是终于想起了刚才叶孤鸿抱着她进来的时候,两个人建立起来的小小友情,霍可思安慰似的看了一眼叶孤鸿,软软道:“哥哥你不要担心,思儿也抱不动师父哒~” 谢谢你啊,但是我并没有被安慰到。 叶孤鸿一脸的生无可恋,已经不敢去看他家大堂兄的那张正宗的冰山脸。 叶英轻咳了一声,还是出言缓解叶孤鸿的尴尬:“阁下也是叶家人?” “哈?”叶孤鸿有点懵,心念急转之下忽然灵光一闪,他一拍脑袋,惊奇道:“先生莫非跟我一样,也是叶家旁系?” 叶英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他摆了摆手,对叶孤鸿道:“既然阁下为求教剑而来,那便与人对上几招,让我知道你是何种路数吧。” 这是要为他量身定制的意思了,叶孤鸿受宠若惊,连忙对叶英拱手道:“晚辈字希臾,先生唤我希臾就好。” 虽然叶孤鸿看着叶英的时候,觉得他和自己年岁仿佛,不过既然唤自家小堂妹师父的小鬼唤这人师公,叶孤鸿自然就以晚辈自居了。 叶英点了点头,伸手向门前的空地一指,示意叶孤鸿可以开始了。这时叶孤鸿的动作却忽的一顿,目光在大堂兄和小堂妹之间来回游离了两圈,叶孤鸿的内心经历了一番艰难的抉择。 ——当着叶大师的面,被小堂妹砸飞什么的未免有些太难看了,可是他也实在不想被大堂兄的天外飞仙送到天上去玩两圈啊啊啊啊啊啊。 忽然瞥见了叶英身侧的一柄长剑,叶孤鸿福至心灵,眼中划过了一抹狡黠,对叶英再一次拱手道:“还请先生不吝赐教。” “噗……”最是了解自己这位小堂兄的心思,叶且歌憋不住的笑出了声来。她拉住师父当真去拔剑的手,对叶孤鸿挑眉道““小堂哥你真的要让我家师父出手?他可是能用轻剑使出鹤归的。” 闻言,叶孤鸿怔住了,随即却是脸色更苦——他自然是知道那一招鹤归孤山有多么厉害,也知道之所以那一招又如此威力,和叶且歌使的那一柄重剑脱不开关系。而不仗剑之利便能达到那样效果的,又该有可怕? 瞬间明白自己做了一个错误的决定,叶孤鸿的眼睛飞快的扫过在场的每一个人。忽的,在看见霍可思腰间的小木剑的时候,叶孤鸿眼前一亮,轻咳一声,煞有其事的说道:“既然如此,便让这位小友和我过几招吧。” 霍可思听不懂他的话,只是在叶孤鸿指着自己的时候对他甜甜一笑,完全不理会这个“可怕”的大人的险恶用心。 ……也是不要脸了。 霍可思小朋友今年才不过三岁,小小一团路还走不稳,腰间的佩剑也是一个修建藏剑山庄的木匠看她玉雪可爱,做来送给她的。叶孤鸿居然要和她过招,怎么过招?让霍可思跳起来打他的膝盖么? 因为叶孤鸿这神来一笔,不说叶且歌了,就连一向淡定的叶孤城和叶英都有些嘴角微抽。 末了,还是叶孤城再也看不下去,决定不能再放任这玩意丢人现眼。城主大人一拂衣摆,将自己的剑交给幼妹保管,而后抬手折下了一枝寒梅,对叶孤鸿冷声道:“够了,跟我过两招,让我也看看你是否有所进益。” 自家大堂兄都已经以木代剑了,叶孤鸿虽然心中惴惴,却也再没有不应战的道理。苦笑了一下,叶孤鸿瘪了瘪嘴,在叶孤城的对面拔出了自己剑。 两道白影很快战在了一起,叶且歌抱着霍可思在叶英旁边站定,两个人都穿了带毛毛领子的琵琶小夹袄,一大一小两个脑袋凑在一起,看起来就毛绒绒的,让人心中无端滋生出一股暖意。 “师父师父,你猜我家小堂哥能在哥哥手下走几招?” 若是搁在大唐,叶且歌是不可能以这样的口吻和叶英说话的。只是或许是因为只有他们两人是盛唐而来的缘故,叶且歌和叶英说话的时候,除了一直的恭敬,更多了几分小女儿的娇态。 叶英自然是乐意和自家徒弟亲近一些的,所以对于叶且歌的这一点“放肆”,叶英当然是无限纵容的。 听见叶且歌的话,叶英侧头有听了一会儿,而后笃定道:“十四招。” 果然,只听见“碰”的一声,叶孤鸿不知怎的,就很是狼狈的跌坐在了地上。他的衣襟上还沾着树叶,纯白的衣服的胸口处被刺破了一个大洞——可以想见,若非是叶孤城将长剑换成了树枝,那么此刻叶孤鸿能否保住一条性命还是两说。 “尚可。” 叶孤城扔开手中的树枝,对叶孤鸿点了点头,而后伸出一只手,将叶孤鸿从地上拉了起来。 “是大堂兄手下留情。”叶孤鸿脸很白,是那种脱力之后的苍白,可是他的眼睛却很亮,望向叶孤城的眼神之中也不带半分嫉妒——那是一种纯粹的敬仰,仿佛在黑暗之中彳亍而行的人,看见了亮光一般。 青年能有这样的心性,叶英不由点了点头。不过他却也发现了一些不妥,左右这个青年还要在藏剑山庄住一些时日,在他住在这里的时候,叶英觉得自己那时候再慢慢说与他听便是。 于是,叶英和叶孤城略一商议,直接越过叶且歌和叶孤鸿这两个孩子,很快便决定了这两人的去向。 如今已至腊月,叶孤城也不再多留,径自带着叶且歌踏上了返回白云城的道路。而叶孤鸿,则被就在了藏剑山庄,一来是等待他的剑出炉,二来却是要接受叶英的教导,寻求剑术的突破。 ——此刻藏剑山庄只剩下了一群小萝卜头,叶孤鸿连个祸水东引的机会都没有。叶英看起来十足温和,可是却是要求严格的师长。叶且歌觉得自家师父宽和,也只是因为她天赋不凡,从来都能轻易达到叶英的要求罢了。 叶孤鸿虽然剑术不错,领悟力也不差,但是却也算不得是天才,如此便也可以想见,他接下来一直到自家小堂妹回来的这几个月,会过得多么“*”了。 叶孤鸿没有想到的是,叶英教给他的第一件事,居然是忘记——忘记对叶孤城的敬仰,忘记对西门吹雪的钦佩,忘记对叶且歌的畏惧。 那些一路阻碍他的,帮助他的,指引他的,打击他的,通通都忘掉。叶英教会叶孤鸿的,是对手中三尺青锋的专注——不去想其他的人,不去想另外的事。当手握锋芒之时,想着的就只有自己手中的剑。 唯有专注,方成大器。 如果说之前,叶孤鸿一直在剑术的层次徘徊,那么与叶英相处的三个月,他已经能够渐渐触摸到“剑道”的边缘了。 此刻看来,这种明悟只是让叶孤鸿从能够接叶孤城十四招变成了十六招,可是二十年后,叶孤鸿由衷的感激这三个月。这短短的三个月,叶英却为叶孤鸿打开了一个全新的世界,从剑术到剑道之中的短短一步,却不知折损了多少剑客。 只是,一直到叶孤鸿都已经带着自己的佩剑心满意足的离去之后的两个月,叶且歌才从南海姗姗而来。 白云城到底是叶且歌生活了十五年的地方,即使知道她存在的人也仅限城主府,可是她离家已经半年,自然要好好陪陪兄长,和看着她长大的嬷嬷伯伯联络联络感情。再加上某个兄长大人刻意的扣押,一直到了转过年来的五月,叶且歌过完了生辰,这才踏上了回西湖藏剑山庄的旅程。 而这五个月间,叶英又锻造出了一柄名剑。在花家自己想要和心情复杂的的宫九的推波助澜之下,藏剑山庄得声名更加响亮了起来。 花满楼时常来藏剑山庄走动,和叶英喝茶下棋,很有些兴味。不过花满楼也不是很喜欢四处走动之人,守着自己的小楼,他就能过得很好,跟心内安宁。 相比之下,反倒是陆小凤来得勤一些,他自然是来找叶且歌,想要问问到底是怎么一回事的。不过可惜他次次来,却次次都扑了个空,让陆小凤很是郁闷。 五月末的时候,叶且歌终于回来了。这次她自然不是空手而归,而是给自己的小徒弟们带了一大堆的白云城的土特产,同时也带了一堆干货海鲜,准备以后有时间给师父做饭吃。 她负剑,手上的东西也并不轻。可是叶且歌却很是轻松的将这些东西提了进来。 还没有一一分发,叶且歌便听见自己身后有开门声,回身一看,叶且歌登时就笑了。 “花公子,你来了。” 五月暖风轻薄,白衣得公子折扇轻摇,对着叶且歌温文一笑,缓步而来。 第58章 南朝四百八十寺。 第五十八章。南朝四百八十寺。 花满楼这一次来,是听闻藏剑山庄的小公子回来了,便特地过来拜会一下。 因为帮忙破获铁鞋大盗一案,花家上下对叶且歌的印象都特别好。再加上叶且歌本就长得俊秀,行事又最是知礼,端的是一派君子风范,所以花家的女眷们——特别是花老夫人,对叶且歌就尤其的喜爱。 这一次过年,花老夫人还特地邀请了叶英师徒一同守岁,可惜最后也只有叶英一人过来一起同他们用了午膳,却没有留在花家度过除夕。 叶英到底和四海为家的陆小凤不同,陆小凤可以在花家赖过整个正月,再去万梅山庄待到元宵,叶英却还有整个藏剑山庄。且歌不在,他总要带着那些新晋的藏剑小弟子们过好这重建山庄以来的第一个新年的。 这是叶且歌出生以后,叶英过的第一个没有小徒弟在身边的新年。他端坐在主位上,一个一个给那些过来给他拜年的小弟子们发过压岁钱,又和大家一起用了饺子,嘱咐这些孩子可以一起尽情玩闹,只是要注意安全之后,叶英便回到自己的天泽楼了。 将给且歌准备的一身明黄轻甲放好,叶英摇了摇头——他家小徒弟走的这一个月,叶英不再足不出户。毕竟虽然藏剑山庄里不缺小厮下人,但是各项往来,叶英还是要亲自过问的。 越是入世,叶英越是理解叶孤城为何会如此自信,认为他不会阻他。 短短一个月而已,叶英遇见的江湖人当街比斗的事情就不知道凡几。这些江湖人比斗过后就扬长而去,百姓的损失却无人包赔。 而最让叶英难过的是,哪怕是在杭州西湖这样的富硕的地方,也还是常有卖儿卖女的事情发生。若非如此,藏剑山庄又怎么可能在几月之间收养了那么多的根骨不错的孩子呢? 叶英这时候才恍然明悟——安庆的确是富,寻常江湖人都能为他锻造出来的剑一掷千金。杭州也是富,碾珠做土,碎玉为尘的“奇谈”还在街头巷尾流传。可是那些富的贵的,始终都是少数人。 在这些人的光鲜背后,还有许许多多吃不饱穿不暖的百姓。 叶英生在大唐盛世,即使后来丧乱横生,百姓流离失所,可是李家的天下,到底没有让大多数人食不果腹。 叶英只能长叹一声。或许,叶孤城想让他看的,便是这些。又或许,叶孤城想让他看的,远不仅是这些。 如今明黄还是皇家专用的颜色,就连藏剑弟子,也是统一的一身白衣。叶英制作这身轻甲,还是他拿住了藏在暗处的宫九留在他们身边的人,亲自绘了图样,写了尺寸,让那几个人联络宫九,专门托宫九找了绣娘制的。 对于自己留在叶英身边的人被发现,宫九丝毫不意外。他只是意外叶英居然在明知道叶孤城要如何的情况下,还做了这身明显挑衅安庆皇室尊严的轻甲。 不过宫九也早就想看自家娘亲穿上藏剑服饰是怎么个样子了,所以在拿到叶英手绘的图纸之后,宫九也饶有兴趣的依照叶英的图纸,设计了好几套与之相似的。并且,在交给绣娘的时候,宫九还让她们给自己也来几套。 上次和叶且歌见面的时候,宫九就已经注意到了,他家小娘亲身上穿着的,分明就是和叶孤城同样样式的男装。暗自唾骂了叶孤城一声奸诈,宫九觉得自己不能输给他。 所以,少主您要穿女装这事儿,教主他知道么?几个被拉来当绣娘的誓死效忠玉罗刹的魔教长老面面相觑,最终到底发挥了自己毕生智慧,将那些明显是女装的轻甲改成了相似的男装。 轻甲制好了那一天,是宫九亲自给叶英送过去的。他一边让人将那一柜子的轻甲抬入天泽楼,一边带着些恶意的对叶英问道:“大庄主这是……打算放任叶孤城的狼子野心,还是,准备跟他一道,剑指天下了?” 对待宫九,叶英就宛若对待一个无理取闹的孩子。他没有理会他的挑衅,只是摇头道:“如果可以,我希望且歌永远没有穿上它们的机会。” 明黄是天子之色,如果可以,叶英反倒希望自家徒弟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江湖人。 对于这个答案,宫九有些无趣的撇了撇嘴——他亲自跑这一趟,无非是想在叶英面前告一次叶孤城的黑状。可是如今大庄主如此淡然,显见是叶孤城已经报备过了。 见不到大庄主提剑教训叶孤城的实况,宫九在死皮赖脸管叶英要了一个红包之后,颇为不高兴的往大漠而去了——宫九不开心的时候,总也不想让他家臭老头开心。彼此挖坑什么的,变态父子二人组乐此不疲。 叶且歌回来的时候,虽然没有达到大包小裹的地步,身后也跟着两个帮她搬东西的白云城暗卫,但是她的手里却还是捧着自己给师父亲手做的衣服,以及给自己的朋友们的礼物的。 见到花满楼,叶且歌笑弯了眼睛,将两个手的东西用一只手拿着,她取下腰间挂着的一个分量不小的香囊,递给了花满楼。 “听闻花公子是爱花之人,在下这次回家,搜罗了一些花草种子,想送给花公子。”挠了挠头发,叶且歌羞赧道:“并不很名贵,但是我问过家里精通草木的爷爷了,这些花草都是南海特有的,在中原也很好养活。” 叶且歌说着,又像想起什么似的对花满楼说道:“至于养的时候的注意事项,我都绣下来了,就放下那个香囊里,化工系可以回去再看。” “绣?”花满楼有些诧异。毕竟在他看来,叶且歌是和他一般大家出身的公子,一个这样世家出身的公子,却会绣花什么的,未免有些……怪异了。 叶且歌微微一顿,旋即拍了拍脑袋。看了一眼自己已经习惯了的一身男装,叶且歌吐了吐舌头,却越过自己一个小公子为何会绣花的这个问题,转而对花满楼解释道:“我师父并非生而目盲,之前师父还不能摸出书卷上的字的时候,罗姨就想了个法子,将书卷绣在锦缎上,方便师父后来我年岁渐长,便帮着罗姨绣过几次。虽然那个时候师父已经用不到这个了,不过为了让我磨炼性子,师父可是让我绣过整篇藏剑心法呢!” 花满楼知道,有些门派的确是要培养弟子的耐心的,如此,叶且歌会绣花便也说的过去了。若是再追问下去,很可能涉及藏剑门内之事,于是花满楼很是守礼的没有再多言。 对叶且歌道过谢之后,花满楼帮着叶且歌提了她手中的包裹,和叶且歌一道往叶英的天泽楼走去。一边走,花满楼一边说明来意:“今日花某过来叨扰,是因为和叶兄约好,一道去品尝苦瓜大师的素斋。小叶公子既然归来,与我们一同去可好?” 一听叶英要去,叶且歌自然是要和自家师父一道的。应下了花满楼的邀请,叶且歌笑道:“佛门重地,还劳花公子等在下片刻,在下一路风尘,还是稍整仪容才好。” “苦瓜大师的素斋宴是在傍晚,如今时辰尚早,花某本就是想要个叶兄手谈一局的,小叶公子自去便是。” 说着,花满楼对叶且歌微微点头,自己往天泽楼而去。而叶且歌也将手上的东西交给了下人,自己则去更衣沐浴去了。 她没有耽搁太多时间,只是快速的洗了一个澡,之后便去面见自己师父。 叶英顺手揉了揉叶且歌还带着一些湿意的发顶,而后便牵着她的手,和花满楼一道乘着马车,直往苦瓜大师的禅寺去了。 吃苦瓜大师的素斋,非得要有耐性不可。除了要有耐性,还得苦瓜大师高兴。 而花满楼一行人到了的时候,已经有两个人在苦瓜大师的禅院里等着了。那两个人,一个是黄山的古松居士,而另一个,则是武当的木道人。 叶且歌没有见过古松居士,不过木道人作为叶且歌家小堂哥的师叔,叶且歌还是有所耳闻的。 叶英虽然看着年轻,可是和这两位江湖之中成名已久的老者初次见面,他虽然客气有理,却并没有将自己摆在晚辈的位置上。 古松居士和木道人也不觉得这是被人冒犯了。叶英这个人周身就仿佛笼罩着一种气场,让人无端觉得他历经世事,稳重非常。 木道人和古松居士江湖沉浮数十载,自然知道这个世界上有返璞归真,藏拙抱朴的高人存在。叶英此人满头白发,却面若青年,加上他周身气息恍若虚无,便让这两人怀疑,叶英是否是已经达到了返老还童的地步。 自家师父与这两位同辈,叶且歌自然便执了晚辈礼。一一见过礼,便见一个身着朴素的老僧缓缓从门内走了出来。他的身上是檀香与烟火气交织的气息,仿若俗世与佛家的交融,却带着安定的味道。 或许是几十年的修行,让苦瓜大师已经心境如水。面对叶英,他不过点了点头,并没有表现出太多好奇。而后便对木道人一行人有些不耐的催促道:“还不快去沐浴更衣,一会儿素斋做好了,可没人等你们。” 木道人和古松居士一听,也顾不得和叶英攀谈了,对视一眼,纷纷开始往房间里跑。花满楼也笑了笑,走进了他们的那间屋子里。 那间屋子里已经准备好了浴桶和熏香,随着木道人等人的动作,逸出了几缕水汽。 叶英没有动,他拉着叶且歌的手腕没有松开,对苦瓜大师道:“敢问大师,此地可有别的房间可以沐浴?我这小徒弟,不太方便。” 苦瓜大师沉静的目光在叶且歌身上停留咯片刻,心中霎时有了明悟。他宽和的笑了笑,对叶且歌招了招手,道:“施主自去吧,这位小友……且随我来。” 叶英松开了叶且歌的手腕,笑道:“有劳大师。” 苦瓜大师摆了摆手,将叶且歌带到了自己会客的屋子。他将已经做好的锅贴豆腐和素鸭子摆到了桌上,又盛了一碗带着竹香的松软米饭,而后很是宽和的叶且歌说道:“小姑娘且先吃吧,一会儿他们抢起来,你可抢不过他们。” 叶且歌笑了起来,依言抬起了筷子。 只是,叶且歌方才吃了一块豆腐,一道人影却猛的从门外扑了进来,抓起桌上的素斋就往嘴里塞,全盘不顾自己的手上还沾着……新鲜的黄泥。 第59章 嫦娥应悔偷灵药。 第五十九章。嫦娥应悔偷灵药。 好好的一盘锅贴豆腐,叶且歌才尝了个味道,这会儿却被人生生糟蹋了。那人手上又是土又是泥的,这么抓上去,让别人还怎么吃? 最重要的是……师父还没有尝过呢! 叶且歌面露不悦,反身便抡出身后重剑,连带着剑鞘一齐向那人砸去。 苦瓜大师的禅院是佛门平静之地,叶英说自己的焰归染血,不知杀人几许,便没有带来,以防冲撞了佛祖。而叶且歌的碧王青君却是无妨,毕竟它们从被锻造出来至今,还没有真正沾染过血腥。 连带着剑鞘一起,足有八十斤的重剑这样抡了出去,来人一个闪躲不及,被拍在手臂上,只听一声惨叫,被他抓在手里的豆腐又落回了碟子中去。 “啊呀,啊呀,我说且歌,我还没有找你算账,你居然一见面就揍我!” 叶且歌这一下并没有用重力,所以哪怕陆小凤没有刻意闪躲,那一剑拍在他手臂上,却也没有伤筋动骨,只是皮肉有些泛疼罢了。可是陆小凤故意做出一副惨兮兮的样子,看向叶且歌的目光之中也满是控诉。 叶且歌耸了耸肩,换了一双干净的筷子,将那块沾染了陆小凤手上黄泥的豆腐夹起来递到他呢嘴边,很是温和的说道:“你一定是饿了,吃吧。” 方才陆小凤的确是饿得不行,也不管手干不干净,抓起来就往嘴里塞。可是这会儿,虽然他还是很饿,但是让他将那块沾着黄泥的豆腐吃下去……陆小凤怎么就觉得,有那么一点儿恶心呢? 偏偏叶且歌虽然笑的一脸温良,可是那满眼凶光就只差对陆小凤说“你不吃我就把你拍成肉饼饼”了。 在闹肚子和被拍成肉饼饼之间权衡了一下,陆小凤眼睛一闭,果断把那块带着泥土“清香”的豆腐塞进了嘴里。 叶且歌这才满意一笑,放下了手边的碧王重剑,将手中的筷子递给陆小凤,示意他可以继续吃了。而她自己,也夹了一块素鸭子,慢条斯理的吃完了小半碗米饭。 这个时候,已经沐浴更衣完了的古松居士与木道人,还有叶英和花满楼也一同走了进来。 木道人一见到陆小凤的背影就暗叫不妙,快步冲到了桌边,看见差不多空了的盘子,他心痛的直跺脚。 “我就说遇见陆小凤准没有好事!!!苦瓜你也是的,打发我们去沐浴更衣,却为什么要给这家伙开小灶!” 木道人一脸的痛心疾首,那样子仿佛是要掐着陆小凤的脖子,让他把吃下去的素斋吐出来。 叶且歌抿唇轻笑,对木道人说道:“道长却是错怪大师了,陆小凤只不过吃了一盘锅贴豆腐而已,您看他这幅饿死鬼投胎的样子,便稍稍体谅则个吧。” 苦瓜大师正好挑开帘子,他的手中还端着一个老大的托盘,上面摆着一色素斋。 听了叶且歌的解释,又见到了“完好无缺”的斋饭,木道人这才恢复了平素那副世外高人的样子,对叶且歌微微一笑,转而却片刻也不耽误,直接坐到了桌子旁边,拿起筷子,一副即将出征的架势。 古松居士一边嘲笑着木道人,说他这才是饿死鬼投胎,自己却一边飞快落座,目光灼灼的盯着苦瓜大师……手里的托盘。 “让叶施主见笑了。”苦瓜大师无奈的对叶英说了一声,将手上的托盘放下,又将里面的素斋一一摆好。 花满楼和叶英面前的,是一水儿的精致小碟,里面的素斋芳香馥郁,显然是苦瓜大师知道他们二人目盲,特地选了浓郁芳香的材料特制的。 相比之下,木道人和古松居士身前的就要粗犷了许多,虽然依旧美味,可是尺码最起码是叶英他们面前的四五倍。 感受到叶英脸上一闪而过的诧异,苦瓜大师解释道:“施主有所不知,贫僧这两位老友食量本就惊人,就是贫僧端上来的这些,恐怕都不够他们吃的呢!更何况还得加上一个陆小凤……罢了,总归一年难得请他们一回,后厨还有些材料,贫僧再去给他们掂量两道菜吧。” 说着,苦瓜大师又挽了袖子,往后厨而去。而他还没走出房门,陆小凤和木道人还有古松居士已经战做了一团,筷子翻飞之间,那几盆素斋已经快见了底。 其实陆小凤也发现了,那老和尚偏心,明明是叶英和花满楼面前的素斋更美味一些,可是花满楼也就罢了,让他从叶英手底下抢食,陆小凤缩了缩脖子……他的命还是很宝贵的,果断经不起这么作死。 叶英和花满楼姿态优雅的吃着,一直到那边没有了动静,显然是这几人已经抢完了桌上的素斋,花满楼才有些嫌弃道:“陆小凤,虽然你平常也不是很香,可是也没有像今天这样臭啊。” 花满楼这话,其实已经算是客气了,陆小凤现在闻起来,简直就像一只从泥潭里捞出来的臭狗。 陆小凤苦笑了一下,将自己是如何与司空摘星比赛翻跟斗,又是如何输给了他六百多条蚯蚓的事情说了一遍。 “司空摘星?”叶且歌正捧着一杯清茶慢慢喝,闻言便放下了手中的杯子,眉头轻轻拧起。 叶英察觉到自家徒弟的异常,探手按在了叶且歌的眉心,轻声问道:“且歌?” 叶且歌摇了摇头,低声对叶英解释道:“师父,几年前我来中原的时候。司空摘星偷过我玉佩。” 她说话的声音很低,可是在场的莫不是武林高手,所以都将叶且歌的话听了真切。虽然还没有真正见过叶且歌的凶残程度,但是耳闻了铁鞋大盗和霍休落网的零星事迹之后,古松居士和木道人还是不由给司空摘星默默点起了一箩筐的蜡烛。 “哎?且歌你戴玉佩么?没看你挂在腰间啊,难道是挂在脖子上的?” 陆小凤有些好奇,毕竟同样是世家公子,花满楼还时常佩戴和香包扇坠什么的,叶且歌却总是极为素净,想来是因为藏剑招式大开大合的缘故。 “胸口?”还不待叶且歌开口,叶英就已经冷声问道。 叶英平日看起来虽然寡言,可是却也不给人冰冷的感觉,更多时候,面对陆小凤和花满楼,甚至对那些上门求剑的江湖后生,叶英总像个宽和的师长。只是此刻他冷下了脸,却让陆小凤都不由哆嗦了一下。 眼见师父动怒,叶且歌的脸就是一白。旋即,恍然想到了师父为何而怒,叶且歌却又刷的一下红了脸。 拽了拽叶英的袖口,叶且歌的声音简直细若蚊蝇:“那时徒儿才一十有二,还……”没有发|育。 后面的话,叶且歌已经说不出口了,整张小脸更是红得仿佛要滴出血来。 陆小凤狐疑的看着叶英和叶且歌,脑海中忽然灵光一闪,登时就瞪圆了双眼,像是被骇到了一般。 叶英的神色却没有和缓多少,他拍了拍小徒弟的脑袋算作安抚,将人往自己的方向拢了拢,叶英道:“古往今来,固然有劫富济贫者,却也有恣意妄为,鸡鸣狗盗之辈。以一人之喜恶,或为炫技,或为自以为之正义而行偷盗之事者,虽有偷王盗侠此类之称,然而却终归是末流。” 说着,叶英向陆小凤处微微侧了侧头,道:“陆公子说,是也不是?” 叶英一番话,针针见血,颇有当年劝退唐无乐的架势。陆小凤哪及唐无乐,被叶英一番话说下来,他竟找不到半点能为司空摘星辩驳的地方。 苦笑一下,陆小凤只得道:“叶先生言之有理。” 叶英点了点头,没有再说话。这个时候,门外走进来一个锦衣华服的公子,却正是上次在花家见过的六扇门的总捕头,金九龄。 且不论金九龄如何将话题七拐八拐的扯到最近让六扇门颇为头疼的绣花大盗身上,也不论他是如何激将,使得陆小凤应下了破案这件事,总之,陆小凤这一顿饭的功夫,就又给自己惹下了一桩大麻烦。 却说这绣花大盗,他劫了南王送给圣上的生辰贺礼,却也只是“试图”打劫罢了,南王府的总管江重威挡下了他发出的两根银针,之后那人便迅速隐没了身影——竟是逃走了。 打斗之间,江重威捡到了一方绣着黑牡丹的帕子,这绣花大盗也因此得名。 若说只是寻常的拦路宵小,本是不该闹到六扇门的,可是如今圣上六十寿辰在即,各路诸侯都要往京中运送贺礼。 听闻南王府的贺礼险些被劫,就有诸侯公然宣称——盛京周遭贼匪未除,臣等恐路上贺礼有失,恳请陛下延后几日,消除了这劫匪,臣等才好进京贺寿。 这分明就已经是很牵强的推脱之词,虽然皇帝不在意那些敷衍了事的贺礼,可是若是他的寿宴无人来贺……那未免有些太寒碜人了。 皇帝如今虽然只有六十岁,身体却一直不是很康健,对于那些虎视眈眈的诸侯,他心有余而力不足。他也一直不是一个好皇帝,当年作为唯一的皇子而被推到位置上,一直得过且过,对朝堂之事也颇有几分听之任之的意味。 如今老皇帝已经卧病,便更没有和这些诸侯斗争的力气了。只是今日这事实在有损皇家尊严,皇帝气愤之下,命令金九龄彻查此事。 陆小凤和叶英一行人走出苦瓜大师的禅院的时候,天上已经明月高悬。五月已近夏末,空气中依稀有清甜的花香传来。 叶英和花满楼走在前方,陆小凤刻意后退了半步,和叶且歌并肩而行。像是酝酿了许久,陆小凤开口道:“去年年末,我遇见了叶孤鸿。”带着一些难得的正经,陆小凤补充道:“武当俗家弟子,叶孤鸿。” 已经明白陆小凤要说什么事,叶且歌居然很轻松的笑了起来。她随手折下一枝安庆特有的啼南花在鼻端轻嗅,侧头望向陆小凤,道:“我只说,我出身白云城,也说了自己上且下歌,还多次在你面前唤白云城主为兄长。” 叶且歌狡黠的眨了眨眼睛,那熟悉的眉眼如今再看,竟依稀让陆小凤窥见几分和叶孤鸿相像的地方。 而陆小凤还能说什么呢?的确是从一开始,就是他自己以为这人是叶孤鸿,而且仿佛……为了“欺负”眼前这人,他还四处传播过关于叶孤鸿身高的传言。 瞬间就觉得对不起那位武当高徒,陆小凤长叹一声,望着叶且歌苦笑道:“好吧,那这位我陆小凤相交多年的好友,能否告知在下……你,到底是谁?” 这一次,陆小凤的眉眼里依旧盛着笑意,却带着难得的认真。 第60章 小小微风弄襟袖。 第六十章。小小微风弄襟袖。 叶且歌看见陆小凤脸上的郑重,她也收敛了面上的微笑,后退一步,叶且歌对陆小凤以及同样停下了脚步的花满楼微微拱手,道: “重新认识一下。在下姓叶,上且下歌。乃是白云城主叶孤城之妹。至若陆小凤你以为的叶孤鸿……嗯,那是我小堂兄。” 虽然已经隐约猜到了叶且歌的性别,但是当叶且歌自己真的印证了陆小凤的猜测的时候,他的脑海之中还是有了瞬间的空白。 行走江湖,的确是男儿的身份更方便一些,更何况叶且歌还有那样一位兄长……隐约想起了叶家的来历,花满楼很是理解叶且歌这样的做法。 见陆小凤许久无语,花满楼不由道:“陆小凤,难道小叶公子……咳,叶小姐成了女子,就不是你的朋友了么?” 像是被惊醒一般,陆小凤僵硬的嘴角重新绽出一抹笑意。他似乎是想要去抱一下叶且歌,像是面对兄弟一样动力的拍拍对方的后背,然而动作做到了一半,陆小凤忽然看见了一旁含笑而立的叶英。 再不敢造次,陆小凤改为拍了拍叶且歌得肩膀,如释重负一般地说道:“没错,无论是叶小公子还是叶小姐,叶且歌始终是陆小凤的朋友。” ——从他知道叶且歌不是他以为的叶孤鸿,这连续五个月,陆小凤其实也一直不好过。 虽然知道叶且歌不会害他,可是被朋友有所隐瞒的滋味儿总是不好受的。如今既然叶且歌已经对他坦诚,陆小凤自然不会再心怀芥蒂了。 叶且歌微微一笑,主动踮起脚,揽住了陆小凤的肩膀,轻声道:“嗯,陆小凤也始终是叶且歌的好朋友。” 叶英和花满楼在一旁听着两人的话,不由都轻笑起来。月光皎洁,若是陆小凤不说那么一句非常煞风景的话,这应当是一副很美好的画面的。 陆小凤虽然没有叶英和叶孤城那样高,可是也委实不矮了。他直起了腰么时候,方才揽着他肩膀的小叽萝就像是挂在他身上一样。 美人在怀,若是按照陆小凤以前的性子,他定然会毫不犹豫的伸手揽住的。可是这会儿,他有些别扭的抬了抬手,用两根手指小心翼翼的推了推叶且歌的腰,尴尬道:“喂,我说且歌啊,我很久没洗澡了啊。” 叶且歌一瞬间蹦开了去,陆小凤还很是“好心”的补充道:“十天。” 叶且歌顿时一阵恶寒,恨不得现在就把陆小凤踹到河里去,让他好好洗一洗。偏生这个时候,陆小凤一把拽住了叶且歌的袖子,对她死皮赖脸的说道:“我说好朋友,你瞒了我那么久,这次绣花大盗的案子,是不是该你陪我走一趟?” 叶且歌无力的翻了一个白眼,使劲往回拽自己的袖子,却怎奈白云城出边的银蚕丝质量太好,被叶且歌和陆小凤这样的拉扯,居然分毫未损。 “你放开。”眼见着自己的白衣上印出一个淡黄的指痕,叶且歌不由怒道。 “我不放!你陪我去我就放!”深深的觉得这次绣花大盗一案,自己或许会有麻烦,陆小凤觉得,他就是撒泼打滚也得拉上叶且歌这个武力值爆表的帮手。 ——谁让西门自从上次和叶英比过一招之后,便闭关不出了呢?夫债妻偿什么的,最合理不过。 至于陆小凤到底怎么得出叶且歌和叶英是“夫债妻偿”的关系……陆小凤表示,他风月浪子的名头,真的不是平白得来的啊。 至于那两人的师徒之称,陆小凤觉得……嗯,你们真会玩儿——毕竟如今叶英看起来不过二十余岁,叶且歌看起来再小小只,也一十有六了,难道叶先生不到十岁就收徒么? 吃瓜陆小凤一脸冷漠,觉得自己已经触摸到了真相。 只是,在和叶且歌相峙的时候,陆小凤只觉得一股剑气直奔自己的面门,他还没有来得及反应,整个人就腾空飞起,落入了十几米以外的溪水之中。 初夏的溪水并不寒凉,只是陆小凤贸然落水,不免要生生呛了一口。等他回过神,从水底浮上来的时候,便见叶英和花满楼以及叶且歌三人站在溪岸,就这么看着一齐看着他,竟然没有人有要下来救他的意思。 “叶兄好剑法。”花满楼没有理会在水里扑腾的陆小凤,而是对叶英由衷赞道。 叶英松开手中的啼南花枝,淡淡道:“可惜了这一枝开得正好的花。” 而叶且歌则在岸上对陆小凤“邪恶的”笑了笑,将师父丢开的那一枝花拿在手里,冲着陆小凤悠悠道:“陆小凤,难得我家师父都把你送下来了,你便好好洗,洗不干净……我可不让你上来。” 说着,叶且歌从怀里掏出一方素帕,将自己的眼睛遮住,竟真的准备就这样监督陆小凤在河里沐浴了。 陆小凤:qaq 最终,陆小凤一直在河里泡得都起皱了,叶且歌方才放他上来。陆小凤摸了摸自己身上那几条被树枝抽出来的红痕,简直无语凝噎。 不过,出于对陆小凤智商的担忧,叶且歌和叶英最终还是决定陪着他走这一趟。而几个人的第一站,便是神针薛夫人的神针山庄。 薛冰只是一个十六岁的小姑娘,被奶奶养在身边,薛老妇人总希望自己唯一的孙女可以继承自己那一手出神入化的绣法,将神针山庄的招牌传承下去的。可惜薛冰仿佛并不很喜欢绣花,虽然还是会完成薛老夫人留下的功课,然而总是流于应付。 薛老夫人已经年近八十,可是却依旧很美。她有一头雪白的银发,周身衣物的颜色并不花哨,却用同色的绣线绣出了精细的花纹。 薛老夫人不是很喜欢陆小凤这样的风流浪子,却很喜欢叶且歌这样温文尔雅的少年,特别是听说她是最近江湖之中风头正盛的藏剑山庄中人,薛老夫人便越发的看重她了。 在和陆小凤说话的空当儿,薛老夫人拉着薛冰的手,对孙女笑道:“冰冰,你带小叶公子去咱们山庄里逛逛。” 薛冰看了一眼陆小凤,有些不乐意的嘟了嘟嘴,可是到底还是个小姑娘,她瞥了一眼面容俊秀的叶且歌,只见对方正含笑望着她。不知怎的,一向泼辣爽利,快意恩仇的薛冰居然被叶且歌这个笑容恍得脸上一热。 微微红了半张脸,薛冰故作冷傲的仰了仰头,对叶且歌道:“你跟我过来吧。” 一直到目送这她们两个人走远,薛老夫人才收回了目光。 “这小叶公子真是一表人才,跟我家冰儿也很般配,只是不知叶庄主可为小叶公子订下了婚配?” 薛老夫人笑弯了眼睛,亲自将丫鬟端上来的热茶放到叶英手边,对他这样试探性的问道。 神针山庄只得薛冰这一个传人,她的夫君人选关系到了神针山庄的未来,薛老夫人自然需要慎重。眼见自己孙女一日一日的大了,也到了情窦初开的年纪,薛老夫人于情于理都不能看着自己唯一的孙女喜欢上陆小凤这样的浪子。 ——索性如今薛冰只是和陆小凤喝过一次酒,对他有些好奇罢了。薛老夫人深諳“堵不如通”的道理,左右小姑娘忘性大,她只要让孙女见识过更好的青年才俊,那什么陆小凤陆小鸡的,很快就会被自家孙女抛到脑后的。 跟陆小凤比起来,明显是叶且歌更加适合成为神针山庄的女婿。薛老夫人人老成精,只一眼就知道叶且歌出身不凡,再加上那一身俊俏的功夫,如何不让薛老夫人满意? 唯一让薛老夫人担心的,不过是那小叶公子家世恐怕不是一般的显赫,若是让他入赘,恐怕是不行的。 然而这位叶先生看起来也很是温和君子,薛老夫人自信,若是自己孙女和小叶公子的事能成,说动叶先生同意,让小叶公子和自家孙女的一个子女随母姓,总是可以的——这一点上,薛老夫人并不贪心,不叫他们神针山庄断了传承就好。 叶英闻弦音而知雅意,自然明白薛老夫人的打算。说句实话,这也并不是第一次有人在叶英面前为叶且歌提亲。 早在大唐,想要嫁入藏剑山庄,成为正阳首徒叶氏且歌之妻的各派弟子就不下半百之数,甚至还有很多姑娘自愿为妾。一群姑娘闹到最后,不仅叶英无可奈何,就连藏剑老庄主叶孟秋也险些惊动了。 只是到底“经验丰富”,所以叶英拒绝起来,也很是顺手。他对薛老夫人微微一让,温声道:“承蒙老夫人厚爱,不过小徒如今心性未定,成亲恐怕会动摇剑道,还是待她剑道有所突破,再提成亲之事罢。” 剑道突破需要契机,有人一刻便能顿悟,有人几十年也无存进。只是少女韶光易逝,又哪里经得起这样漫长而没有尽头的等待呢? 薛老夫人自然知道这是叶英的推脱之词,却也便将此事撂下了。毕竟虽然她神针山庄的确需要一门有力的姻亲,可是她如今身体还康健,没必要再做纠缠,最后反倒委屈了自己一手养大的孙女。 重新拿起了陆小凤拿过来的那朵绣了牡丹的红布,薛老夫人开始慢慢将这块布和丝线的来历,乃至绣花之人的针法,都一一向陆小凤一行人道来。 而另一边,叶且歌和薛冰一路走着,薛冰虽然一直冷着一张小脸,可是叶且歌却到底是前世“纵横花丛”的人物,这一路旁征博引,又兼风趣幽默,但也不让人觉得无趣。到了最后,薛冰脸上的寒冰已经融化成了水,甚至带出了隐隐的笑意。 和藏剑比起来,神针山庄并不算大,可是它的后山却有一片连绵的花海,是薛冰从小到大玩耍得地方。薛冰对叶且歌的印象很好,便对她说道:“叶且歌,我带你去后山看看,那里的花儿可漂亮了。” 叶且歌含笑,道:“有劳阿冰。” 一声“阿冰”顿时让薛冰的脸更红,她跺了一下脚,故作凶狠,却分明是娇嗔的对叶且歌道:“谁让你叫我阿冰的。” 只是,那声音却在叶且歌一双含笑的眸子里变得越来越弱,最终嗫嚅了一句,小声道:“那……那我也要叫你阿歌!” 叶且歌自然应下,两人在小路里并排走着,不多时候,便看见了一片烂漫的花海。 如今时逢五月,正是百花盛开之机。一片错综的繁花疯了一般的开着,无端就有几分惹人沉醉。 叶且歌微微笑着,欣赏着这半山繁茂的花海。薛冰站在她身边,脸上带出了几分得意的道:“怎么样?漂亮吧?” 叶且歌含笑,伸手取了一顿纯白的茉莉,将它轻轻的插入薛冰的发间,而后柔声道:“漂亮是漂亮。然而,不及某人。” 如今的薛冰,还不是在江湖中闯出几分名头的冷罗刹,她怔怔的抬手摸了摸自己的头发,旋即像是被烫到了一般的缩回了手,脸上的温度却更加高了。 只是,这幅和谐静谧的景象,却被一阵杂乱的脚步声破坏了,叶且歌敏锐的听见有人正向着她们所在的方向奔来,足音扰乱,应该不止一人。 她抬眸一望,便见一个蓝衣的男子拖着一个青衣姑娘的手腕,两人踉跄着往前跑着。而他们身后,是一个红衣少女正手持两个锃亮的峨眉刺,紧紧追的追来。 那两柄峨眉刺闪烁着幽蓝的寒光,竟像是淬了毒的。 “什么人?竟然敢闯我神针山庄后山!”薛冰见到那片让叶且歌称赞的花海,如今竟被这几人胡乱踩倒大半,登时就怒了。 几个人当然不会理他,薛冰眼睛一眯,两支细若牛毛的银针瞬间脱手而出! 第61章 花开时节动京城。 第六十一章。花开时节动京城。 薛冰那两根银针不偏不倚,一根射向了那个身着蓝衣的男人,而另一根,则送给了买个一直在后面穷追不舍的红衣姑娘。 她放过了被蓝衣人牵着跑的青衣女子。 因为薛冰也看出来了,那个女子面如金纸,似乎已经受了伤,若是薛冰也送她一针,那个女子定然躲不开,蓝衣的男人也未必护得住她。薛冰这两针本就是为了威慑,是没有必要再伤人性命的。 更何况……哪怕现在的江湖里,杀人如吃饭睡觉,平常稀松,薛冰之前却还没有杀过人,她也更不愿意在叶且歌面前杀人。 红衣姑娘扬起手中的峨眉刺,挡掉了薛冰射来的银针,她的目光狠戾,却到底因为薛冰的这一针停住了脚步。 而那个蓝衣的男人就没有这么幸运,他看清那根银针的行进轨迹,提气之时却觉内府一阵空虚,脚下一软倒在地上,那根银针也擦着他的耳际飞了过去。 只是饶是这样,蓝衣人和青衣姑娘牵着的手却都一直没有松开。 红衣女子见他软倒,直接将手中的峨眉刺向青衣姑娘刺去,一边刺一边道:“我今天就刮花你这贱|人的脸,看你还怎么勾引天仪!” 被点名的男子面上划过一丝不耐,用尽最后的力气翻身,将青衣女子护在了自己的身下。锋利的峨眉刺划过了他的肩膀,被他肩上的软甲挡住。 红衣女子的手一顿,登时大怒:“好啊,你居然还护着她。”说着,眼眶却红了。 美人垂泪,男子却没有一丝动容,他神色更冷,反唇讥道:“秀青是我唐天仪名正言顺的未过门的妻子,而我们还顺手救过你的性命,你又为何害我夫妇至此?” 方才他强行催动内力,这会儿已经是一口血直接喷出。可饶是这样,唐天仪还是将他身下的女子护得严严实实。 叶且歌哪能看着有人在自己面前横死,方才不出手也只是因为事态未明,她不想好心办错事,如今这名叫唐天仪的男子激愤之下已将事情说了大概,叶且歌飞快拔剑,用青君挑飞了刺向唐天仪的峨眉刺。 红衣女子眉眼一挑,登时就翻转手腕,向着叶且歌而来。她功夫虽然俊俏,在叶且歌面前却终归是不够看的。叶且歌还没有拔出重剑,只一刃青君,三五招之间就已经将女子逼退。 “你们等着!我大姐不会放过你的!” 眼见不敌,红衣女子丢下这么一句话,飞身便走。她飞腾之间,那一双绣着图纹的红鞋子分外显眼。 “呸!我神针山庄岂是你说来就来,说走就走的地界!” 也被撩拨出七分火气,薛冰一手银针向着那红衣女子疾射而出,那红衣女子躲闪不及,被击中肩膀。 薛冰的针上没有淬毒,被射中了之后,那红衣女子只是踉跄了一下,回头分外怨毒的看了薛冰一眼,又看了一眼薛冰身边站着的叶且歌,红衣女子终归不敢逗留,飞身而去。 “阿冰,穷寇莫追。”叶且歌拉住了要追出去的薛冰的手,看到上面被针尖刺出的一小粒血珠,忙拿出洁白的素帕帮她包好,轻声道:“怎么还能被自己的武器伤到,幸好针上没有抹药。可见阿冰平日还是功夫不到家。” 叶且歌这话说的亲昵,还顺手刮了一下薛冰的鼻子。若是换做是平日,若是换做是旁人,敢对薛冰说这话,她十有*是要怒的。 不过这一次,薛冰只是吐了吐舌头,软软糯糯的道:“人家不喜欢绣花针嘛,还是阿歌的双剑帅气。” 叶且歌失笑,随手解下身后的碧王重剑递给薛冰,自带三分宠溺的道:“阿冰怕是挥不动,什么时候阿冰能挥个千八百下不费劲儿了,我再教你用轻重双剑也无不可。” 薛冰将信将疑的接过,连带剑鞘八十余斤的碧王险些砸在地上,她讪讪的摸了摸鼻子,转而却是狡黠一笑,附到叶且歌耳边戏谑道:“阿歌你这样会长不高的,我跟你讲~” 拖出一段可疑的尾音,说的内容却让叶且歌身子晃了晃,险些栽倒在地上。 这个时候,方才吐了一口血的唐天仪缓过了气来,他对叶且歌拱了拱手,道:“在下蜀中唐门,唐天仪,这位是在下未过门的妻子,峨眉掌门亲传弟子孙秀青。这次承蒙兄台出手相救,唐家和峨眉都感激不尽。” “唐家堡?”叶且歌不由讶然出声。 唐天仪脸上的笑意顿了顿,旋即却如常的道:“唐家堡正是如今唐门前身。”并不想再纠缠于这个话题,唐天仪道:“还未请教兄台尊姓大名?” 听了唐天仪的话,叶且歌眸子里划过了一抹黯然。她娘出身唐家堡,唐家人又极为护短,因此虽然她长在藏剑,每年却也要去唐家堡待上几天的。 她舅舅唐无乐虽然对娘亲已然失望,但是却极为喜欢叶且歌这个外甥女,唐家功法,唐门毒术,只要叶且歌想学,只要她能学得会,就没有唐无乐不肯教的。甚至就连斩逆堂克制千机匣的秘术,唐无乐都在叶且歌面前演示过。 只是旧事不可追,叶且歌很快掩去了眼底的黯然,对唐天仪笑道:“在下叶且歌,藏剑正阳门下,叶且歌。” 一旁搀扶着唐天仪的孙秀青忽然抬起了头,道:“原来是叶公子,家师一直念叨着你,总想寻一时机,邀请你和叶先生上峨眉游赏几日。” “承*孤掌门惦念,孙姑娘身上的伤可还好?”叶且歌点了点头,温声相询。 峨眉和唐门都在川蜀之地,唐门弟子和峨眉高徒许诺鸳盟也是很寻常的事情。 年初的时候,独孤一鹤便做主,将自己的女徒弟许了人家。除了决定在峨眉出家的马秀真,其余的女弟子都许给了蜀中名门。其中,孙秀青便和唐天仪定了亲。 叶且歌对独孤一鹤的印象不错,对他的弟子也就多关心了些。见到孙秀青面色苍白,她便询问了一句。 孙秀青的脸上没有多少血色,她对叶且歌勉强一笑,唐天仪忙从怀里掏出了一瓶丹药让她服下。 叶且歌皱了皱眉,抬手搭上唐天仪的手腕,半晌以后更加惊讶道:“你一个唐家堡弟子,居然会中毒?” 唐天仪脸上浮现出一抹尴尬,却也只得讷讷道:“是天仪技不如人。” 孙秀青握住唐天仪的手,对叶且歌道:“是我连累了天哥,若不是为我挡那阵毒雾,天哥也不至于……”说到这儿,孙秀青本就青白的脸上,更加苍白了几分。 叶且歌沉吟片刻,对唐天仪问道:“点子硬不硬?瓜娃子能应付?” 这话,是唐门主刺杀的弟子之间流传的黑话,夹杂在一口纯正的川话里。叶且歌其实也不确定,时隔数百年,唐门中人还能不能听懂,只是面对唐门弟子的时候,她就下意识操起了这副口音。 唐天仪脸上的表情更奇怪了,不过他还是点了点头,从腰间的豹皮袋子里掏出一包粉末,也不去找水,就这么生噎了下去。 半晌之后,唐天仪吐出了一口黑血,脸色却红润了一些。他身边面色苍白如纸的孙秀青看起来也好了一点。 薛冰跟那个追杀他们的红衣女子结了仇,敌人的敌人自然就是朋友,更何况薛冰有预感,这之后一定是一个很是狗血的故事。 本着想要听故事的八卦心情,薛冰对唐天仪和孙秀青笑道:“我家就是神针山庄,贤伉俪若是不嫌弃,便去寒舍休整调养一下吧。” 薛冰平时看起来虽然是故作冷冰冰的样子,笑起来却是一个特别甜暖的姑娘。加上方才她出手相救,神针山庄在江湖之中也一向名声很好,孙秀青便对薛冰拱了拱手,道:“多谢薛姑娘了。” 唐天仪也被薛冰那句“贤伉俪”取悦到,乖乖的跟在孙秀青的身后,几个人一道往神针山庄走去。 而这一路上,薛冰终于如愿以偿的知道了事情的始末。 却原来,那位红衣女子名叫左红衣,会些功夫,脾气也最是爆烈,时常招惹各种麻烦。 孙秀青和唐天仪婚事在即,按照峨眉的传统,即将出嫁的女弟子都是要下山历练一番的。而这历练,多半是未婚夫相随,也是增进一对小夫妻的感情,防止盲婚哑嫁了。 于是那日下山,唐天仪和孙秀青便恰好救了被人围攻的左红衣。而左红衣便忽视了英姿飒爽,手持双剑击退围攻她之人的孙女侠,直接看上了在一旁暗搓搓撒□□暗器,防止那些不长眼睛的杂碎伤了自家媳妇的唐天仪。 于是,她就非得“救命之恩,以身相许”。唐天仪只觉得这人有病,拉着孙秀青就要走,却没想到,这左红衣追了他们一路,打不过唐天仪和孙秀青,最后这左红衣竟然从她大姐那里要来了□□,让唐天仪和孙秀青内力尽失,想要杀了孙秀青,再强虏了唐天仪去。 ——这才有了方才两人狼狈奔逃的那一幕。 薛冰听得目瞪口呆。她长到十六岁,还是第一次遇见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奶奶,江湖好可怕,好多失心疯呢qaq “不过叶兄,你怎么会说川话啊?”而且还不是一般的川话,而是他们唐门暗部才会的川话。 涉及到了唐门内部事宜,再加上还有薛冰这个外人,唐天仪说话也留了半分,只是试探罢了。 叶且歌面色不变,如常道:“家中长辈有川蜀人,小时候跟着学了几句。莫说我了,就是江南花家的那几个公子,还个个都能说一口流利的川话呢。” 这后面一句,却是叶且歌特意说出来转移薛冰注意力了。 薛冰果然好奇,瞪着一双大眼睛,好奇道:“那位鲜花满楼的花七公子,难道也会说川话么?”怎么总感觉画风不太对呢? 唐天仪抿了抿唇,道:“那位花夫人,是我们唐家的姑奶奶。” 叶且歌也有些惊奇了,望了望唐天仪,她不由道:“原来花满楼还是你表……弟?”毕竟看起来,花满楼要比唐天仪年轻一些的样子。 唐天仪的唇角抿得更紧,半晌之后,他才闷声闷气的说道:“不。”似乎很是难以启齿,许久之后,他比憋出来一句“他不是我表弟,他是我……表叔。” 叶且歌和薛冰愣了一下,终于很不给面子的一齐笑出了声,就连孙秀青,都是忍不住也勾起了嘴角。 第62章 不然闲共鹤忘机。 第六十二章。不然闲共鹤忘机。 叶且歌和薛冰出去转悠了一圈,回来却带着两个人,而且这两个人看起来分明是受过伤的。 薛老夫人看见唐天仪和孙秀青的时候明显吓了一跳,在起身确定自家孙女没什么事之后,薛老夫人才放下了一颗悬着的心来。 相信自己孙女不会带恶人入庄,薛老夫人也不问唐天仪和孙秀青两人的来历,直接吩咐下人带这两人去洗漱休息。 叶英伸手往叶且歌的后心处探了探,不期然摸到了一点汗湿。收回了手,叶英对叶且歌道:“和人动手了?” 虽然是疑问的口吻,可是叶英却是肯定的语气。如今天虽然一日比一日热了,可是夏衫轻薄,叶且歌又有内力护体,若非与人比斗,按说不应该汗湿背脊才对。 叶且歌点了点头,老老实实的将事情说给师父和陆小凤他们听。 只是,这个在薛冰面前自在谈笑、眉眼动人的小公子,却因为自己后脊上那轻柔抚过的触感而红了耳廓。 “左红衣?”陆小凤曲起食指,用指节轻轻的摩挲过自己的胡子,似是在思考着什么。 “陆小凤,你莫不是认识这位左姑娘?”花满楼轻轻用扇子叩了叩掌心,对陆小凤问道。 陆小凤摆了摆手,却是对花满楼调侃道:“我说花满楼,这是难得见你遇见受伤的人,还不去关心一下的。不太像你啊。” 花满楼微微一笑,眉眼如水墨渲染开去。他望了望方才唐天仪走远的方向,耸肩道:“恐怕这位唐门的大公子,不是很想遇见我们花家人。” ——没看方才,唐天仪看见花满楼的时候,都面色一僵,险些掩面逃走了么? 陆小凤还有些莫名,想不明白花家何时和唐门结仇了,已经知道事情原委的叶且歌和薛冰就再也忍不住,一齐笑出了声来。 想也知道这两个人大概是知道了自己和唐天仪的关系,花满楼笑了笑,简略的将花家和唐门的渊源说给了陆小凤和叶英听。 花家如今虽然表面上是江南首富,但是却终归只是旁系。花家本家乃是正宗的暗器世家,花满楼的一手流云飞袖,正是由此脱化而出。 而唐门作为川蜀地区暗器和□□都排的上名号的名门,和花家本家自然有所交集。只是唐家的女儿稀少,就是有也鲜少远嫁,像是花夫人这样的,但是特例了。 偏生花夫人和唐家家主虽然是亲兄妹,年龄相差却是很大。这也就导致了唐家“天”字辈的后生们,都生生比花夫人的儿子小了一辈。 比起忽然有了一个年岁和自己相差不大的表叔更郁闷的事情……大概就是有了一群表叔了。 陆小凤想不到自己还有给旁人点蜡烛的这一天。在心里默默的给唐天仪点上一根蜡烛,然后陆小凤终于也再也忍不住,大声的笑了出来。 在神针山庄的下人的带领下进了房间,如今正泡在温暖的热水里的唐天仪忽然打了一个喷嚏,一股凉意窜进了心头,唐天仪揉了揉鼻子,加快了手里的动作。 陆小凤本是打算请教完薛老夫人那块红布上的针线的来历之后,就即刻奔往下一个地界。不过因为有了叶且歌和薛冰救人的这个意外事故,最终陆小凤他们一行人,还是在叶英的拍板之下决定在神针山庄小住一晚。 薛冰和薛老夫人自然没有不答应的,很快就让下人帮着他们几人分别收拾出来了房间。 一夜好眠。 终归是有事在身,第二日陆小凤一行人便辞别了薛老夫人。陆小凤要去盛京的瑞福祥,因为薛老夫人说,这样的红布和黑丝线产自盛京的瑞福祥的。 薛冰偏生要跟着他们走这一遭,陆小凤本来是想拒绝,可是薛冰却连眼角的余光都没有给他,兀自走到了叶且歌的身边,一副就要跟叶且歌走的架势。 陆小凤哑然半晌,不知该说什么——他一个风流浪子,最后却在魅力上输给了一个小姑娘,这样的情况下,他还能说什么呢? 唐天仪和孙秀青经过了一夜的休整,身上的余毒已经清得差不多了,因为昨天叶且歌露出的那么一点与唐门的渊源,唐天仪决定暂且先跟着她。孙秀青自然听他的,所以这一大早,唐天仪便说要和他们同行。 于是,陆小凤的“破案小分队”的队伍便又壮大了几分。 这样的丝线,一天买卖的数量不知凡几,陆小凤想去盘问一下掌柜和伙计,叶且歌一想就觉得分外不靠谱。可是看着大家都似乎没有什么异议的样子,叶且歌也就没有多说什么。 一直到了盛京,陆小凤自己去了瑞福祥,叶且歌才对剩下的几个人说出了自己的顾虑。 花满楼微微一笑,展开手中的折扇微微摇了摇,这才转手一指,便见不远处的堤岸上,有几间草屋,那上面插着酒旗,正随风轻轻的摆动着。 酒家并不大,几个桌子都摆在堤岸旁边,堤岸边还开着几从不知名的野花,绿的柳映衬着红的花,当真是十分风雅。 “你居然也喝酒?”唐天仪看见那小小的酒肆,不由惊讶道。 花满楼失笑,觉得这位侄子仿佛对自己有一些误解。只是他还是点了点头,对唐天仪道:“遇见朋友的时候,花某也总是能喝两杯的。” 说着,花满楼转向了叶英和叶且歌,对他们道:“这家酒肆的杏花酒很是不错,叶兄不妨一试。” 听完了花满楼的话,唐天仪故作沉稳的点了点头,转头却对孙秀青咬耳朵道:“阿青你看,看起来多霁光和月的男人,暗地里却是个酒鬼呢!这么偏僻的酒家他也能找到,可见平日里是没少喝!” 孙秀青知道他犯了什么病,无奈的翻了个白眼,直接推开他。唐天仪不是第一次被孙秀青推开了,却还是摆出了被抛弃的大狗一样的表情,一脸的泫然欲泣。 只是他们虽然是咬耳朵,可是在场的诸位里,除了薛冰,谁都听了个真切。 小酌几杯而已,怎么就成了酒鬼了?花满楼摇了摇头,却本着不与晚辈计较的原则,没有理会他。 叶且歌却看不惯唐天仪这样编排花满楼,在他说完之后,叶且歌嘲讽一笑,带着少见的刻薄的对他说到:“你倒是不喝酒,可是那些看家的的本事也不见强上多少,连千机匣都丢了的唐门……”舅舅们看见了非得气的一个一个吊打这些瓜娃子。 那最后一句,叶且歌却是将它咬碎,隐没于唇齿里。 然而对于唐天仪来说,一句“千机匣”就已经足够了。他定定的望了叶且歌很久,脑海中翻腾过无数的想法,心中最终却暗暗下了一个决定。 再不说话,众人一同在岸边的一桌坐下。薛冰连珠炮似的叫齐了酒菜,小二连声应下,又去招呼上菜了。 这个伙计是个乡下人,看起来有些直手直脚的,并不很是机灵。他端上薛冰点的菜的时候,闷声闷气的说道:“女人吃太多不好,容易嫁不出去。” 他的目光从叶且歌的脸上掠过,最终定格在薛冰身上——这的确是这一桌里明晃晃的姑娘之一了。 叶且歌却是察觉到了这个伙计方才一闪而过的目光,她挑了挑眉,微微眯起了眼睛,细细打量这个伙计。 方才薛冰点了四个冷盘,四个热盘,四个荤菜,四个素菜,还有若干下酒菜,最后还要了一只老母鸡炖汤。虽然的确是有些夸张,不过他们人多,就算排除叶且歌这个女扮男装的小姑娘,还剩下好几个大男人,所以倒也不算浪费了。 薛冰的脾气不是很好,却也没有法子和一个不会武功的人计较,她暗自啐了一口,决定一会儿结账的时候,好好和掌柜的说道说道。 无辜躺枪的孙秀青没有说话,反正……她就是吃得再多,也已经嫁出去了嘛。 于是,这一场可能的争端,居然就这么离奇的化解了。 那伙计见没有人理会他,便将手中的菜放下,转身便要走。 这个时候,叶且歌却慢悠悠的夹了一颗花生米,也没有放进嘴里,而是掐在食指和拇指之间,仿佛品鉴古玩一样细细端详。在那伙计转身走的刹那,叶且歌悠悠道:“我说伙计,这花生……不够脆啊。” “不可能,新炒的!我亲自炒的!”伙计飞快走到桌边,捻起一粒花生扔进嘴里,为了证明这花生米够香够脆,他故意嚼得“葛蹦”直响。 却不知叶且歌要的就是他的“快步”——一个习惯了轻功的人,就是再掩藏,也会在举手投足之间露出端倪。而那一点端倪,对于叶且歌来说,就已经足够了。 “原来如今偷儿这么不好做了,偷王之王也要改行来伙计了?” 叶且歌的话恍若是朋友之间的调侃。可是,她和司空摘星,却从来不是朋友!话音刚落,叶且歌便已经有了动作。 她的轻剑挑飞了司空摘星脸上的□□,在司空摘星怔愣的空挡,一柄玄铁重剑已经重重的向着他拍来! 司空摘星哪会不知道这柄重剑的威力,毕竟就连霍休和铁鞋大盗那样的穷凶极恶之徒,最终都折在叶且歌这一柄重剑上。 他自觉只是一个偷儿,说破大天去也还和“穷凶极恶”差得远。 脸上没有□□的感觉让司空摘星万分不适,可是面对着划破一片空气,带出缕缕风声的重剑,他只能拼命往后退。 此地本就在岸边,他再退,又能退到哪里去? 瞥见身后缓缓流淌的清澈溪水,司空摘星心念一动,将轻功运转到了极致,“扑通”一声便跳到了河里。 可是饶是这样,他的后背依旧被叶且歌的剑气扫到,衣衫破了不说,就连后背的肌肤都被刮掉了一层,渗出丝丝缕缕的血痕。 可是和背后的疼痛比起来,司空摘星更庆幸自己能够逃脱升天。然而他很快就发现,自己庆幸的太早了。 一身白衣,手持重剑少女轻功并不在他之下,在这毫无借力之处的水面上,她却如履平地。 叶且歌踏着水面,几步便到了奋力划水,想要逃跑的司空摘星面前,手腕一抖,她的轻剑挽出了一朵漂亮的剑花,又生生将司空摘星挑回了岸边去。 司空摘星只觉一阵天旋地转,还没有等他反应过来的时候,一柄重剑又呼啸而来。 鹤!归!孤!山! 第63章 夜阑卧听风吹雨。 第六十三章。夜阑卧听风吹雨。 陆小凤来得时候,正看到叶且歌在水面上凭空跃起,一记重剑如同开山裂石一般重重向水中的那人砸下。 陆小凤还有些懵,不过水中的那人已经看见他的身影,连忙喊道:“陆小凤!你要看着我被这小姑娘砸死么!” 熟悉的声音传来,陆小凤登时就瞪大了眼睛。他一边对叶且歌高声道:“且歌等一下!”,一边迅速运转起了轻功,就要往河里奔去。 然而这个时候,一柄带着剑鞘的长剑横在了陆小凤面前,裹着雄厚清冽的剑意,将陆小凤生生逼退五步。 却是方才一直没有动作的叶英。 陆小凤无奈的苦笑一下,只觉喉咙有些干涩。虽然知道叶英看不见,可是陆小凤还是对叶英挤出了一个笑意,只是一贯的能言善辩却不见了踪影。 吞了一口唾沫,陆小凤讷讷道:“叶兄啊,那司空猴精虽然可恶,但是咱们也总不能看着且歌把人打死吧?” 叶英没有动。他只是对着陆小凤平静的问道:“你打得过且歌?”所以,你过去有什么用? 陆小凤顿时被噎住,竟不知该如何应答。叶英说的是事实,他的确打不过叶且歌。毕竟,许多年前在大漠,叶且歌不过是十二稚龄,武功就已经胜过他了。如今叶且歌的剑术,更是已经在西门吹雪之上。 “且歌有分寸。”叶英放下了手中的剑,宽慰一句,便与陆小凤一道望向了水面。 叶且歌的确只是想小惩大诫,她还没有到为了四五年前的旧账就要伤人性命的地步。所以那最后一记鹤归孤山,叶且歌只用了一成力道,抽在司空摘星脸上,让他被剥了易|容之后的脸生生肿成了个馒头。 平心而论,司空摘星本身的长相并不出色,是那种扔到人群之中就没有痕迹的人。他的身材也并不高大,因为练习缩骨功的原因,到底伤了骨头,如今也只是个寻常个头罢了。 作为一个偷儿,他这样的长相却最是合适。既不十分英俊,也不十分丑陋——在叶且歌没有用重剑抽他的脸之前。 半张脸重重的被玄铁重剑拍上,司空摘星只觉得自己喉头一甜,登时就吐出一口血来。 他一开始觉得自己被伤了肺腑,吓得赶紧检查自身内力运转。可是他的内力在周身静脉运转十分流畅。眸光一闪,司空摘星伸手往水里一探,两枚雪白的后槽牙便躺在了他的掌心。 ——还不如受了内伤呢! 司空摘星看着自己手上的牙,不由悲从中来,一股急火直攻心窍,司空摘星竟生生厥了过去。 陆小凤心有余悸的看了那边一眼,足间一点,将已经往河里沉下去的司空摘星捞了上来,随意的像是抖抹布一样的抖了抖。 这一次,叶英没有拦着他。 不知是不是因为司空摘星被叶且歌整得太惨,他被陆小凤这么一通摇晃,却还没有醒过来。陆小凤见状,只能又是一通按压他的胸肺。 众人看着他忙活,只有薛冰怔怔的看着叶且歌。许久之后,她才愣愣的嘟囔道:“她是个姑娘?” 她的声音很小,又是咬碎在唇齿之间的低喃,陆小凤一行人的注意力都放在了司空摘星身上,倒是没有听见薛冰的喃喃自语。 薛冰的脸一阵红白变幻,唯有叶且歌注意到她的异样。也不看司空摘星,叶且歌对众人道:“且歌与这偷王之王有些私怨,扫了诸位的性子,一会儿定自罚三杯,给诸位赔罪。” 花满楼无奈的摇了摇头,轻笑道:“小叶公子自己想喝,便不要用我们当借口了罢。” 叶且歌微微一笑,对众人做了一个“请”的手势,邀请众人重新入座。而司空摘星因为还昏迷着,所以也被陆小凤提在了手里,放到了桌边。 叶且歌出手很有分寸,速度也很快,所以当她回来的时候,桌上的各色菜肴都还是温热的。 掌柜还以为自己的伙计得罪了这些江湖人,方才已经吓得躲在了茅草屋里。这一会却见他们去而复返,显然是想要继续用膳的样子。 这是他祖传的酒肆,不能毁在那些江湖人手里。这样想着,掌柜努力让自己镇定下来,端了一壶冰镇的沁凉的杏花酿,哆哆嗦嗦的走到了陆小凤他们的那一桌去。 小心的将杏花酿放在桌子上,掌柜的赔着笑脸道:“客官您行行好,敢问我们这小伙计哪里得罪您了?他是个笨手笨脚的乡下人,您就不要和他计较了。” 一个头发花白的老人在他们面前这样赔着小心,叶且歌心下愧怍,连连摆手道:“掌柜您细看看,这应当不是你家的小伙计了。” 方才司空摘星脸上的假皮已经被叶且歌挑掉,这会儿他露出来的,便是一张老掌柜并不熟悉的脸。 老掌柜大惊失色,惊道:“这不是阿德,阿德去哪里了?” 想到自家伙计可能已经遭了不测,老掌柜先是红了眼眶。 陆小凤连忙安慰道:“劳掌柜去柴房仓库这些地方找一找罢。”用脚尖踢了踢还昏迷着的司空摘星,陆小凤道:“这人虽然看着可恶,可是却是不伤人性命的。” 这后一句,却是陆小凤说给一旁的叶且歌听的,也是为司空摘星求情的意思。 老板神色稍缓,对几个人悻悻一笑,很快就抽身离开了。 只是发生了这样的事,几个人再没有了谈笑的兴致,开始拿起筷子,准备应付一顿。 叶且歌夹了一片芙蓉鸡片送入了口中,微微咀嚼,却忽然神色一变。伸手夹了一片给唐天仪,叶且歌的脸上没有了笑意。 叶且歌虽然待人亲切,但是从来都是守礼,她和陆小凤相识近五载,寻常都从未有过这样的举动。因此。叶且歌这有些突兀的夹菜举动,很快就让众人顿住了各自的动作。 事出反常必有妖,叶英和陆小凤以及花满楼知道,一定是叶且歌发现了什么不对劲的地方。 而孙秀青,则是因为她未婚夫骤变的神色而停下了筷子。的确,她不了解叶且歌。可是,她了解唐天仪。若非发生了什么,她那作为川蜀唐门继承人培养的未婚夫,何至于脸色大变呢? 只是,薛冰自从知道叶且歌是个姑娘之后,她便一直愣愣的,眼神也没有了焦距,只是茫茫然的跟着本能动作。 眼见着薛冰即将把筷子伸向那盘芙蓉鸡片,叶且歌飞快出手,温暖干燥的掌心覆在薛冰有些冰凉的手指上,传递着热意,也止住她的动作。 薛冰一个激灵,脸迅速的变红,然而下一刻,她却像是想起了什么似的,脸色又很快变白了。 “阿冰。等一下再吃。”叶且歌拍了拍她的手,却只是安静的微笑着,并没有想要解释的意思。 ——她没有必要解释,着男装只是因为方便,只是因为叶且歌习惯了。而温和待人,只是叶且歌的处事态度。她一言一行皆出于本心与真性情,叶且歌无愧于心,自然没有必要解释。 叶且歌拦住薛冰的空挡,唐天仪谨慎的夹起那片芙蓉鸡片。他没有像是叶且歌那样直接送入口中,而是伸出了舌尖,轻轻的舔了一下。 舌尖上的麻意让唐天仪“腾”的站了起来。此时,他的手中已经抓了一把追魂砂。 叶且歌抬眸看了他一眼,开始尝别的菜色。她从小就和兄长叶孤城一般,在白云城的神医的指导之下服用多种□□,身体的抗毒性远非常人所能想象,不说百毒不侵,却也相去不远了。 对这样的训练,叶且歌没有表示异议。哪怕她到底因为早产而身子弱了几分,好几次都濒临死境,叶且歌也依旧咬牙挺了过来。 让她坚持下来的原因无他,只是因为前世的叶且歌便在唐家堡练就了一副百毒不侵的体质,今生若是没有,总是不习惯的。 唐天仪的目光一直在仔细的逡巡,半晌之后,却也没有发现什么可疑的痕迹。 叶且歌尝完了所有的菜,捡出四样菜,而后对众人道:“其他的都正常,只是那道糖醋里脊炸老了,太过难吃了一些。” 这个时候,叶且歌居然还有心情开玩笑。陆小凤不是很欣赏这样的幽默,他翻了一个大大的白眼,对叶且歌和唐天仪问道:“这下毒的人你们认识么?是什么毒?” “就是那天让我和秀青内力全失的毒。这下毒的人保不齐就是她们那个‘大姐’了。” 一边说着,唐天仪一边皱起了眉头——这么看的话,他们这一次的确招惹了顶顶麻烦得人物。在明知有唐门弟子的情况下还选择用毒,可见对方在用毒方面有多自负了。 叶英却是对这桌上的□□没有什么特殊的反应。他倒出一粒解毒丹,直接喂到了叶且歌的口中。 丹药小小的,入口即化,叶英微凉的指尖很快便触碰到了叶且歌柔软的唇瓣。叶英却没有拿开手,而是指尖在那片唇瓣上缓缓摩挲。甚至微微探入叶且歌的唇齿,沾染了一点濡湿。 叶且歌惊讶抬眸,却看见了师父微微蹙着的眉眼。 叶且歌顿时顿住,甚至有些无措了起来。她让师父皱眉了,在叶且歌看来,这简直是最严重得事情。 “且歌,是谁教你的,以身试毒?”感受到徒弟的慌乱,叶英终于出声。 一桌菜哪有那样珍贵,值得他家徒弟挨个试过去?哪怕是知道叶且歌的母家是唐门,叶英也依旧不放心。 他怎么敢用徒弟的安危去赌那未知的可能呢?那盘芙蓉鸡片是且歌能辨别抵御的毒,可若是其他菜里换成其他见血封喉的□□呢? 想到这种可能,叶英就只觉得呼吸一滞,再也无法像是往日一般的淡定从容。 叶且歌张了张嘴,最终却什么也说不出口。在师父面前,她已经没有了他人面前的半分能言善辩。 叶英得手指还缓缓的在叶且歌的唇瓣上摩挲,将那一抹本就妍丽的唇色揉弄得越发的红。 陆小凤看着这一幕,自觉看惯风月,已经窥见真相,所以在心里“嘿嘿”一笑,却是轻咳了一声,开始说起正事来。 他用手敲了敲下巴,沉思了片刻,终于说道:“据我所知,这左红衣,应当是一个叫红鞋子的组织里的人。你们那日见到她,看她可是穿着红鞋子?” 唐天仪沉思半晌,点了点头。 意料之中的结果,陆小凤“嗯”了一声,继续道:“她们的大姐应当是公孙兰,那个传说中的公孙大娘的后人。” 公孙大娘。 此言一出,叶英和叶且歌便都顿住了。 第64章 断肠□□在梅边。 第六十四章。断肠□□在梅边。 叶英一生之中深觉感激的人不多,而一手创立了七秀公孙氏便算是其中的一个。这样说或许并不合适,然而公孙氏对于当时明珠蒙尘的叶英来说,何尝不算是知遇之恩呢? 虽然世殊时异,红颜枯骨,可是骤然听见公孙大娘这个名字,叶英一贯平静的脸上还是有了一丝波澜。 和叶英扯上了关系,叶且歌却不似叶英般淡定了。她直接问到:“红鞋子?这是什么组织?” 此人行事鬼祟——毕竟,暗中用毒,本就落了下乘。而自家姐妹行事不妥,不好生教导,反倒助纣为虐,就更是让人看不上了。他们藏剑也是护短,却不护无理之短。 叶且歌本就不愿相信这公孙兰会和自家师父的故人扯上什么干系,如今见陆小凤提起“红鞋子”的时候,神色之间似乎闪过一抹异色,叶且歌便更要细细问过才是了。 陆小凤并不是愚笨的人,他很快察觉到叶英和叶且歌听见他方才的话之后骤变的脸色。 其实叶且歌并不全是心思深沉的人,她一贯磊落,在白云城长大的这一世也并不比前生在藏剑的时候,因为有老庄主在一旁冷眼看着而不敢有丝毫的行差踏错。这一世,她被叶孤城捧在掌心里,近乎是肆意的生长着,便更不会掩藏自己的情绪了。 然而陆小凤和叶英相识得时间也不短了,这小两年的时间里,陆小凤却是几乎没有见过叶英因为叶且歌之外的事而产生这样大的情绪波动。 陆小凤之所以会有许多的朋友,便是因为他从不在朋友需要的时候胡乱开什么不合时宜的玩笑。 也不卖关子,陆小凤直接将自己知道的事情全都说了出来:“红鞋子是这两三年才兴起的组织,她们似乎专门收留一些身世可怜的女子,教她们武功,让她们在江湖上有安身立命之地。” 叶且歌神色稍缓,这一点上,似乎和七秀坊也相去不远。那么,那个所谓的公孙大娘后人公孙兰,难道只是行事糊涂,剑走偏锋的入了歧途,而实际上也没有那么可憎? 只是还没有等叶且歌脸上的不悦褪去,陆小凤又继续说道:“本意大概是好的,只是这些女子身无长物,唯有一身功夫傍身,为了生存下去,少不得要做一些劫富济贫的活计了,听说江南这一代的商贾都是听见红鞋子这三个字就色变的。” 劫富济贫,劫的是别人的富,济得却是自己的贫,这世上哪有这样的道理? 叶且歌的眉头重新皱起,却听叶英问道:“陆兄所言……可有实证?” 江湖之中也不乏道听途说,叶英相信陆小凤的分寸,却终归还是要问一句。 陆小凤知道叶英的顾虑,也更确定了这位除却且歌,万事皆不入眼么叶庄主是真的对此事上了心。 陆小凤思量了片刻,像是忽然想到了什么似的拍了一下脑袋,而后用手肘推了推花满楼,对叶英道:“叶兄可以问一下花满楼,红鞋子主要在江南和盛京两地活动,花家的铺子也遭过他们毒手。” 花满楼被陆小凤推了一下,便如实说道:“确有此事,店里有一个掌柜因为不肯给她们银票,还被她们的人割了半只耳朵。这些姑娘虽然身世多是可怜,行事却也太过了。” 花满楼是个君子,也一贯待人温柔,习惯留三分余地。能让他这样说的人,应当已经远不止是“行事太过”了。 却是这个时候,一直恍若背景的唐天仪忽然开口道:“这有什么稀奇的,你们读书人不是说上梁不正下梁歪嘛,那个公孙兰,可是有四五个身份。什么桃花蜂、女屠户、熊姥姥的,凭的吓人!” 唐天仪的一口官话其实已经很标准了,这番话说的有些快而漫不经心,却恍若惊雷一般的清晰的炸开在众人耳边。 “你说的,是十五年前杀了桃花村整村的桃花蜂,十二年前屠了流云峰清风观满门的女屠户,和每逢十五都要用毒栗子杀人的熊姥姥?”陆小凤不由惊声说道,又收敛了脸上的全部笑意,瞪大了眼睛问道:“唐兄此话当真?” 唐天仪捡了一粒花生米在嘴里嚼,很是笃定的说道:“当然,惹上了这么个人,更何况小爷还带着媳妇,怎么可能不把公孙兰查一个底朝天?” 似是怕陆小凤不信,唐天仪又补充道:“蛇王你知道吧?我和他有点儿交情,他老婆孩子都被那桃花蜂害死了,之后查了十多年才查清这女人的底细,我去问的时候,他巴不得有人能替他报仇呢,就差没把公孙兰几岁还尿裤子都告诉我了。” 蛇王陆小凤自然是认识的,不仅认识,而且他们还很熟。作为盛京的地头蛇,蛇王若是想查一个人,那定然是没有查不到的。 只是没想到那人还和蛇王之间有着血海深仇,那么蛇王透出来的消息,定然是不会错了了。 只是那些名号,每一个都犯下了大案,时隔多年也依旧让人胆寒。陆小凤深觉这并不是叶英和叶且歌想看到的。小心的望了两人一眼,陆小凤果然看见对面的两人都是面色铁青。 ——特别是叶且歌,陆小凤简直有一种她下一秒就要拔剑而起,揪出来公孙兰,把她拍到地底下去公孙大娘面前赎罪的错觉。 该说陆小凤果然是叶且歌的朋友么? 此刻叶且歌心中所想的,的确是要将这不肖子孙拍去见大娘——前提是,那公孙兰得真的是公孙大娘的后代才可以。 若不是……叶且歌微微一眯眼睛,眼中的寒光却让偷瞄她的陆小凤都是浑身一抖。 叶英只觉得心头一暖。 他家小徒弟出生的时候,公孙大娘已经渐渐隐退,虽然因为藏剑和七秀比邻的缘故,他家小徒弟也曾经有幸见识过公孙大娘西河剑器的风姿,可是却也不至于愤怒到今天这个地步。 而真正能让叶且歌动怒的原因,除却关乎他叶英,又还能是怎样的呢? 左右如今他们和公孙兰已经交恶,想必此人也定然不会善罢甘休。叶英也不怕寻不到这个人的踪影。 叶英揉了揉叶且歌的头顶,叶且歌还梳着好好的马尾,因为这个动作,叶英的手指从她头顶的发冠掠过,很轻易的便感受到了上面的白云纹。 又想起了那一日叶孤城对他说过的话,叶英微微叹了一口气。很快将那件事勾起的烦躁压下,叶英对叶且歌道:“终归会遇见的。”到时候再收拾她也不迟。 叶且歌咬了咬唇,终是松开了紧握着轻重双剑的手。 饭菜已经凉了,发生了这么多的事,众人也没有了喝酒的兴致。正在几人相顾无言,准备就此离开的时候,忽然听见了一阵呛咳之声。 却是被陆小凤随手丢在一旁的司空摘星醒了过来。他难受的呛咳了几声,许久之后才从地上坐了起来。看见叶英和他身边坐着的叶且歌,司空摘星的第一反应就是要跑。 然而这个时候司空摘星已经认出来了,叶英就是那个曾经在花满楼的小楼门口将他擒获的人。 若说方才司空摘星还想着要跑,这会儿见到了叶英,他已经完全放弃了这个念头了。毕竟他还知道,如今自己面对的,是仅仅一声低喝就让他不敢动弹的人物。 如今司空摘星就只能期望着对方看着陆小凤的面子上,能够放他一马——常年混迹市井,司空摘星对人情世故看的也很通透。虽然不想欠陆小凤这个人情,但是和被拍成肉饼饼比起来,他还是宁愿陆小凤嘲笑。 “你们……要做什么?”司空摘星怯生生的看了用下巴支着重剑的叶且歌,生怕她一言不合再抡剑,所以就连说话都赔了十二万分的小心。 叶且歌看向司空摘星,似假却又像真一般的说道:“你三五年前,仿佛偷过我一块玉佩。” 司空摘星偷过的东西很多,只是天下之大,总归他没偷过的东西也不少。他的记性不差,却也不到事无巨细过,样样都目不忘的地步。 之所以对叶且歌的玉佩印象特别深刻,确实因为那是司空摘星自从在江湖之上崭露头角之后,第一次被人威胁。 他一个做贼的,对官差近乎就是天然的惧怕。偏偏他那天却好死不死的落在了金九龄手里。 作为一个偷儿,要是在六扇门挂上了号,那他以后可怎么在江湖上混?这件事其实可大可小,奈何那日身旁半个朋友也无,就是有,恐怕也没有能为他抹平此事的人。 人为刀俎我为鱼肉,自然就是金九龄说什么便是什么。他说让自己帮忙担一件事,司空摘星纵然知道,六扇门的捕快都觉得棘手的事情,也未必是他一个贼能担下来的。可是司空摘星哪里还有选择的余地呢? 只是司空摘星在知道金九龄推到他身上的,是一块近乎等于白云城主的权力的玉佩的时候,他还是宁愿自己被押去六扇门,关到天荒地老。 只是为时已晚,悔之无用。司空摘星明白,叶且歌说的不是疑问句,而只是发难的前兆——那柄悬在他头顶的刀,今天终于到了落下来的时候了。 果然,也不用他回话,司空摘星便听见叶且歌说道:“我是南海人,但是不太了解,这安庆的律法里,偷盗应该是怎么个处罚?” 薛冰这会儿看着叶且歌虽然别扭,但是她已经和叶且歌亲近,就没有看着别人欺负自己的小伙伴儿的道理。所以她当即道:“按照律法,偷盗数额达到万两以上的,斩去右手,还要在脸上刺字。” 偏了偏头,薛冰对叶且歌问道:“你那玉佩价值几何?” 叶且歌道:“价值连城。”一座白云城。 听罢,薛冰抽出孙秀青的剑,这便要往司空摘星的手斩去。 司空摘星简直被吓出了一脑袋冷汗,连忙翻身欲躲,鼻子却一下撞在一个硬物之上。他眼前一阵一阵的冒着金星,这才发现自己撞在了叶且歌的重剑之上。 薛冰这一剑没有停下的意思,司空摘星却已经避无可避,纵然再胆大妄为,如今他也吓得闭上了眼睛。 预想中的疼痛并没有到来,司空摘星小心翼翼的睁开眼,却见陆小凤的两指之间夹着薛冰的剑。 对司空摘星一笑,露出了雪白的牙齿,陆小凤“趁火打劫”道:“你不如跟我说说,今天你来要干什么?谁雇你来的?” 司空摘星自然不肯讲,陆小凤也不逼他,只是慢悠悠的松开了自己的手指,薛冰的剑眼见着就要落下! 作者有话要说:  薛冰:虽然宝宝被骗了不开熏(๑•́₃•̀๑)但是你欺负宝宝罩着的人,宝宝肯定要灭了你的。 薛冰还是个好妹子的,这一次她没加入红鞋子,没有作恶,理应有个好结局。 云澜紫宸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6-11-09 15:51:09  菱晴扔了1个地雷 感谢姑娘们的地雷,双十一购物剁手愉快啦~ 司空·被剁手·摘星233333 第65章 从此无心爱良夜。 第六十五章。从此无心爱良夜。 司空摘星十四岁出师,混迹于市井之中,日子过得逍遥自在。像是今日这样的危机,他却是从未遇见过。 之所以他会为所有的雇主保守秘密,是因为在此之前,他从未失手过。毕竟“偷王之王”的称呼也不是平白得来的,寻常人想要擒住他,根本就是痴人说梦。 然而今时不同往日,他人在屋檐下,就少不得要低下头去。而薛冰这小姑娘虽然长得漂亮,可是司空摘星却也不敢去赌她对自己那一丝一毫的心软——这一剑要是砍下来,可不是好玩的事情。 左右那人的目的……司空摘星心念急转,脸上却做出了怕极了的表情,闭着眼睛大声喊道:“我说!我说!” 薛冰的剑却并没有停住,堪堪划破了司空摘星的手腕,留下一道长长的血痕。司空摘星倒吸了一口凉气,薛冰吐了吐舌头,故作不好意思的说道:“啊呀,我没用过剑,一时掌握不好分寸嘛。” 刀剑实实在在的划在皮肉上,司空摘星疼得脸都要扭曲了。陆小凤却嘲笑道:“一个大男人的,划破了皮就要叫唤么。薛小姐脾气可是不好,你快着点说,不然一会儿她生气起来,我可拦不住她!” “陆小鸡!你也忒不要脸了!”司空摘星本就心里憋屈,这会儿见陆小凤如此嘲弄他,心里的火气就更胜了几分。 你不仁我不义,他眼珠子一转,整个人却如同离弦的箭一般飞了出去,只留下一句话“你们想知道雇主,便自己追得上我再说吧。” 司空摘星还从来没有这么极速的将轻功运转到极致过。他明白,自己必须要跑得比那些人都快才行,否则要是被追回去,那下场肯定会比现在还凄惨。 司空摘星号称轻功天下第一,这其中固然有另外几个轻功卓绝的人之中,西门吹雪与叶孤城专攻剑道,叶英和叶且歌又声名不显的缘故。不过陆小凤是追不上他的,这却是事实。 “贼娘皮的死猴精!”陆小凤低咒了一声,却还是准备勉力一追。 薛冰也啐了司空摘星一口,不过她到底是名门闺秀,虽然没有养在深闺,却也骂不出什么难听的话。薛冰拦住了陆小凤,对他扬了扬手,道:“不用着急,他跑不了!” 众人向着她的手上望去,只见一根银色的丝线正从薛冰的袖口飞出,在阳光下看不真切。却是方才薛冰将穿着银线的绣花针别在了司空摘星的衣服上。 “阿冰果然聪慧过人。”叶且歌微微一笑,真心赞许道。 薛冰其实是个特别好哄的姑娘,这会儿听见叶且歌夸她,她也就忘了和叶且歌之间的别扭,当即就扬起了下巴,笑得有些得意了起来。 循着薛冰的这根银丝线,陆小凤一行人很快就到了栖霞庵的一处道观面前。 “怎么会是这儿?”陆小凤似乎有些吃惊,他久久的注视着那间道观,有些不确定的对薛冰问道:“薛姑娘,你确定是这里?” 薛冰手腕一抖,方才飞出去数百米的丝线就像是有生命一样的重新飞回了她的袖中。听出了陆小凤言语里的不信任,薛冰哼了一声,率先推开门去。 然后,他们看见的便是一脸苍白的江重威和一个姿容绝色的道姑。 叶且歌见惯了纯阳里漂亮的小姐姐,此刻也不觉得多稀奇,陆小凤却是有些看呆了。 一直到薛冰冷哼了一声,陆小凤这才回过神来。 江轻霞见到他们的时候便神色大变,二话不说,便和陆小凤动起手来。打斗之中,陆小凤看见了□□霞脚上穿着的红鞋子。 □□霞不敌陆小凤,于是转身逃走,这一次,陆小凤并没有马上去追。此刻他心中已经猜到了大概,又和江重威一通寻问,这便更确定了近日以来的绣花大盗一案,与红鞋子脱不开关系。 “叶兄,恐怕这次我得一起与你们去寻那公孙兰了。”陆小凤无奈地对叶英说道。 只是公孙兰行事诡秘,哪怕是陆小凤知交遍天下,想要找到她,也并非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叶且歌无比的怀念大唐时候的隐元会。不过此地虽然没有隐元会,却有一个对公孙兰很是了解的唐天仪。 叶且歌将目光投在了唐天仪身上,唐天仪一个激灵,立刻说道:“我虽然不知道公孙兰到底身在何处,每逢一月的十五之夜,她总是要街上买糖炒栗子的。” 一想到熊姥姥的糖炒栗子,唐天仪就不由得骂了一句:“真他娘的变态,这女人居然喜欢看死人。” 叶且歌和陆小凤交换了一个眼神。陆小凤说道:“今天就是十四了。” 叶英沉吟了一下,沉声道:“我们要在十五那日尽快找到她,不要让她害了更多人的性命。” 已经关乎到了人命,就连花满楼那样的翩翩公子,都收敛了脸上的笑意。 在他看来,这种无端褫夺他人生命的事情,说是再作恶也不为过了。用折扇轻叩了一下掌心,花满楼说道:“如此,十五那日我们便分头行动,带上传信的烟火,若是有人遇上公孙兰,便点燃通知其他人。” 其实按照花满楼和陆小凤,以及叶英和叶且歌的武功来说,即使遇到了公孙兰,也还能制服她。 只是薛冰和唐天仪以及孙秀青这三人,若是和公孙兰狭路相逢,恐怕讨不到什么好处。所以花满楼说带上传信烟火,也是为了保护大家安全,不徒增伤亡罢了。 又是一番安排路线和补充行动的细节,众人一直商议到很晚才睡。 这一夜过后,便是七月十五了。 唯一让叶且歌觉得庆幸的事情是,七月十五这一天,是百鬼夜行的日子,家家户户都门窗紧闭,街上很少有出游的行人。 走在空旷的街上,叶且歌的眼睛如同黑夜里的寒星,闪烁着清冷的光芒。 街上弥漫着烟灰和香火的味道,不断的滋生出了一种不祥。叶英走在叶且歌的身旁,手中的长剑焰归散发出森然剑气,甚至隐约透出一股血腥来。 叶英自从来到此地,便鲜少理会尘嚣,他又一直是抱剑观花的性子,温文而又从容,于是便总有人忘了,藏剑山庄的大庄主叶英,曾经也是剑下斩过无数贼子宵小的。 忽然这个时候,空旷无人的街上传来了一阵吆喝之声。那声音浑浊而苍老,在这样寂静的夜里,更添了几分森然的鬼气。 随着那道声音越来越近,一道伛偻的身影也渐渐的呈现在了叶且歌面前。空气中散发着香甜的糖炒栗子的香味,让叶且歌握在剑柄上的手骤然一紧。 叶英却是一把握住了她的手腕,将她整个人拉到了身后。 他们所在的这条街很窄,叶英师徒二人并肩站着便将这条道路堵得严严实实,而那个老妇人仿佛是期望他们能够买几个她的炒栗子一样,没有转身退让,反倒脚步蹒跚的往他们这里走来。 “糖炒栗子。又香又甜的糖炒栗子。”那个老妇人一边吆喝着,一边走到了叶且歌的面前。 叶且歌看了她一眼,捻起一颗她篮子里的糖炒栗子,并没有急着放进嘴里,反而状若无意一般的问道:“大娘,你在这儿卖了多久的糖炒栗子了?” 老妇人佝偻着腰,仿佛被生活的重担压弯了脊背。她咳嗽了一声,方才慢悠悠的说道:“三十多年了吧,老婆子年纪大了,记不清不了。” 叶且歌道:“那大娘你对这街上的人一定都很熟。” “还行还行……小公子要找人?”从篮子里掏出一把栗子塞进叶且歌手里,老妇方才暗哑的声音都仿佛松快了不少,她对叶且歌慈祥道:“吃吧,是大娘家自己炒的栗子,又香又甜。” 叶英却已经不愿意与她虚与委蛇,便冷声道:“我们要找的,是个穿红鞋子的女人。” 老妇人似乎被什么东西呛住了一样,剧烈的咳嗽了起来,简直像是要把肺子都咳出来的咳法。 半晌之后,她仿佛才缓过气来,对叶英道:“老婆子眼睛花了,哪里能看见什么人穿着什么鞋子。” 又抬头看了一眼面前身材欣长高大的男子,她继续道:“再说这位公子你眼睛都瞎了,还在乎什么红鞋子绿鞋子的?要我说,你还是快些去城门口的王麻子那里治治眼睛才是。” 辱及师长,叶且歌简直就是被踩了逆鳞,再也不愿做躲在师父身后寻求保护的弱者,叶且歌冷笑道:“大娘,我看你的鞋子,不就是红色的么?” 说着,她的轻重双剑宛若游龙出鞘,一前一后的直向那老妇人刺去! 公孙兰没有想到,自己只是如同每个月的十五一样,在街上扮作老妇杀人取乐,居然会遇上这样的强劲对手。 对方虽然年幼,可是那双剑透出的威压却让公孙兰都有些动弹不得。不过她毕竟是老江湖了,能够犯下这么多的人命却依旧在江湖上逍遥自在,偶尔还能继续兴风作浪,靠的可不仅仅是运气。 她伸手迅速从篮子底下摸出一双双剑,那两柄剑只有二尺有余,却看起来锋锐异常,在皎洁的月光之下更是散发着幽幽蓝光。 公孙兰手中的剑柄之上还系着两条长长的红色绸带,华美十分。她用手中的短剑格挡住了叶且歌的轻剑,却不敢和叶且歌另一只手的重剑硬碰硬,只得后退数步,化开这重剑的力道。 借着叶且歌灌注在重剑之上的内里,公孙兰爆开自己身上的旧衣服,就连脸上的□□也一并揭开。 此时,叶且歌的面前已经不是一个衰老又落魄的老太太了,而是一个绝色的美人——如果说他们下午见到的江轻霞,已经能够让陆小凤这个眼睛不瞎又没有妻子的男人愣住,那么如今这位站在陆小凤面前的时候,陆小凤恐怕早就被她一颦一笑蛊惑失神了。 可是如今公孙兰需要面对的,是叶且歌而非陆小凤。所以她原本就没想着用自己的“惊艳亮相”能够迷惑叶且歌。 她要的,其实叶且歌看到她的脸之后短暂的呆愣。 因为只有片刻,就已经足够她取叶且歌性命了! 可是出乎公孙兰的预料的是,叶且歌在看见她的真容的时候,手上的动作没有丝毫停顿,依旧径直向公孙兰刺来! 作者有话要说:  公孙兰居然欺负庄花花,简直作死!!! 菱晴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6-11-10 08:20:12  天翼邪神扔了1个地雷 感谢姑娘们的地雷,我们排队让庄花摸头~ 第66章 君埋泉下泥销骨。 第六十六章。君埋泉下泥销骨。 公孙兰没有想到的是,最先大惊失色的人反倒是她。 在她这样的人间绝色面前,对面的白衣小少年却毫不为之所动。 不仅不为之所动,而且叶且歌的剑还裹挟着千钧力道向她压来,仿佛不将她斩落剑下就誓不罢休。 只是,公孙兰混迹江湖这么多年,也不是轻易就好相与的。 眼见叶且歌出手便是杀招,公孙兰也不再坐以待毙。她双足微踮,继而越动越快,一身绣着百花图样的裙裾,在翻飞之间便旋转开来。 公孙兰的剑光如惊虹掣电,树叶被森寒的剑气所摧,片片落了下来。转瞬间又被剑光绞碎。叶且歌需要承认,公孙兰手中的剑的确很快。而她的招式之中,也的确是有几分七秀坊的影子。 只是,那也只是影子而已。叶且歌眯着双眼看向了公孙兰。这一次,她并没有急着对公孙兰出手,反而是悄悄放缓手中重剑的攻势,诱导着公孙兰使出更多的剑招。 当今武林,以西门吹雪为代表,许多剑客使的都是一手快剑。公孙兰也不例外,她的双剑纷飞,带出了一道道绚丽的剑光。 叶且歌和公孙兰的对招很快,仅仅是瞬息之间,两个人已经过了五十余招。叶且歌看似并没有还手之力,反倒是被公孙兰迫得到处闪躲。可是公孙兰知道,她使出的剑招并不是试探,而是招招夺命的杀招。 这些年来,死在她剑下的江湖中人不知凡几。已经有很多年,没有像叶且歌这样的人,能够轻易在她手下走过五十招了。而更让公孙兰心惊的是,她已经拼尽全力,而对方却仿若有所保留。 两人且打且进,不多时后便各自站在了两棵古树的树梢之上。稍微一顿,叶且歌说道:“你的招式,用完了。” 公孙兰这个时候才算明白对面这个小少年的目的,登时就只觉得如坠冰窖。 叶且歌也并不需要公孙兰回答,她的目光落在公孙兰的柄短剑上,认真道:“你的招式,重复了。” 公孙兰既然敢犯下这样多的恶事,想来也不是什么轻易会讨饶的人物。她扬起了手中的短剑,将那两条红绸舞得越发的纷繁缭绕。 在这片绚烂的光华之中,身着七彩你霓裳的公孙兰仿佛也和这片绚烂融成一体。此刻,她出口并不是如同方才一样嘶哑低沉的苍老声音,而是一片娇柔软媚的女声。 只是她出口的话中却带着毫不掩饰的杀机,在这片光华之中,只听公孙兰带着几分狠厉的说道:“小子好大的口气,今日便让你见见西河剑器的厉害!” 西河剑器,听见这四个字,叶且歌的神色更冷。她毫不畏惧地迎上公孙兰那最后的夺命杀招,却是将那柄公孙兰十分忌惮的重剑背于身后,只着一柄轻剑,便与公孙兰迎面对上。 公孙兰还来不及反应,便听一道声音在自己的耳旁炸响。 公孙兰只觉得自己手腕一疼,便让叶且歌毫不费力的击碎了她这凝结了自己多年领悟的最后一招。 而后,她听见叶且歌还嘲弄一般的说道:“只是二十招西河剑器的残招,再加上一点自己乱七八糟的拼凑,穿上一身奇形怪状的锦衣,便也敢自称是公孙大娘的后人了吗?” 七秀坊跟藏剑山庄比邻而居,叶且歌对七秀的武艺虽然并不如对藏剑和唐门那般熟悉,却是了解大概的。 至于这公孙剑舞,却是叶且歌当年女扮男装之事被拆穿之后,几个与她相交甚好的秀坊女儿气不过,理由“我们姐妹都为叶小公子跳过那么多次舞了,叶小公子总要还我们一次才行”,非得看叶且歌穿上女子绣裙,为她们献舞一曲才肯罢休。 为了这件事,她们甚至还专门去请示了坊主,说什么都要教给叶且歌一套公孙剑舞。 叶且歌是七秀坊的常客,坊主一早就看穿她的身份,不过见她将自家姑娘们哄得开心,这才一直纵着叶且歌往她们七秀坊里钻。 如今眼见叶且歌玩脱了,坊主乐得看这个后生的笑话,左右对方是藏剑大庄主叶英高徒,人品自然有保障,公孙剑舞不配合七秀心法又只是一套漂亮的舞蹈,于是坊主无视了叶且歌求救也似的目光,便也由着坊里的小丫头们去了。 公孙剑舞果然精妙,所以哪怕叶且歌并不用学习心法,她自己本身也是天赋过人,可是为了学习这套剑舞,叶浅歌实在吃了不少的苦头。 正是因为如此,她在看到公孙兰的那所谓剑舞之后,便一眼认定了对方学习的只是残招。 公孙兰的手腕此刻已经是鲜血淋漓,连双剑都已经拿不动。她虽然也用双剑,但是和时下的剑客不同,没有什么输就是死的概念。 并不愿就这样莫名其妙地赔上生命,公孙兰咬咬牙,说道:“我与先生和小公子无冤无仇,今日二位当真要取我性命?” 公孙兰能够在短短几年之间创下红鞋子这样的一个大组织,其能力手腕自然有目共睹。抛开心性不言,公孙兰实在算得上是一个十分聪明的女人。 看出了面前这两人,是为了自己公孙大娘后人的名头而来,公孙兰眼睛一转,计上心来。她不再害怕,反而脸上带出了几分端庄的笑意。 捂着自己还在不断渗出鲜血的手腕,公孙兰对叶且歌道:“我的确只会二十招西河剑器,不过你要是杀了我,这世间确实连会这二十招的人也没有了。” 似乎是叹息一般,公孙兰故意说道:“可怜公孙大娘一代女中豪杰,到最后,她的公孙剑舞竟成绝响。”而让公孙剑舞绝迹江湖的,便是你一人。 公孙兰很是懂得言语的艺术,这最后一句她自然没有说的出口。只是说话的时候,她的眉宇之间带出了一缕淡淡的哀伤,似嗔似怨,已经将自己要表达的意思完完整整的传递给叶且歌了。 所以,叶且歌持剑的手顿住了。 从两人交战开始,叶英便一直没有说话。此刻见自家徒弟因为对方的三言两语,而真的产生了一些动摇,叶英轻轻地叹了一口气——他并不是对叶且歌失望,也没有半点要责怪她的意思。 叶英只是忽然发现,且歌这孩子内心其实比他想象中的还要柔软,平时不动声色的样子,心里面却总装着着许多人许多事——还是一个有些娇小瘦弱的姑娘,可是她却默默的承担了太多太多的责任。 叶英想的不错,仅仅是因为公孙氏对自家师父有恩,所以叶且歌便将公孙氏的传承与否放在心里了。有那么一瞬间,叶且歌是真的犹豫过。 叶英明白,其实以徒儿这样的性子,是不适合单独漂泊在这刀光剑影的江湖之中的,如今风雨飘摇的安庆如此,当年风波未定的大唐亦然。 可是就是这样的一个孩子,自己却将她当单独放逐江湖数载,还以为她一直活的逍遥自在。 如今横跨生死,很多事都在心头渐渐清明,叶英方才觉得,原来的自己是那样的粗心与狠心——他的徒弟,是藏剑山庄名正言顺的二小姐,却是一日也未曾被好好娇宠过。 虽然且歌自己可能并不觉得是藏剑山庄对她的亏欠,可是叶英却是心头酸涩。若藏剑山庄真的亏待了这孩子,那么亏待这孩子最多的,怕还偏偏就是他这个最受她敬爱的师父了罢。 然而公孙兰之事还没有解决,叶英只能将一抹对徒儿的心疼压入心底,沉声对公孙兰道:“你且说说,你是否当真是公孙大娘的后人?而你这西河剑器又是从何处学来?” 公孙兰的目光游移了一下。 若是说叶且歌只是让公孙兰感觉到了有强烈压迫感,而这压迫感也并不源叶且歌的本身,只是因为她剑术的高超所致,那么方才站在一旁一动也没动的叶英,却让公孙兰感觉到了一种本能的恐惧。 心中纠缠半响,公孙兰哪怕平生没有说过半句真话,如今却也终究不敢和叶英说谎。 她咬了咬因为失血而苍白的唇瓣,犹豫半晌,终于说道:“公孙兰,的确是公孙大娘的后人。” 她的语气很奇怪,说到“公孙兰”这三个字的时候,仿佛说的只是一个有些生涩的名词,而并不是自己的名字。 叶英是怎样的人物?当他听见面前之人说完这句话的时候,他的心中豁然有了明悟。 只是这份明悟却让他面上的寒色愈重,一直静默如竹的男子倏忽一动他手中的长剑,更向公孙兰的颈侧逼近半寸,以剑气直削下公孙兰的一缕鬓发。叶英道:“说清楚。” 公孙兰本能的一个哆嗦,可是心头却是一喜。她毕竟是老江湖了,识人断事还是很有几分把握的。如今,叶英的举动已经足够说明。公孙大娘后人这个身份,在这两位心中是何等分量。 而叶英和叶且歌举手投足之间透着现出的君子之风,更是让公孙兰看到了一线生机——毕竟,君子总是比小人更容易对付。 “若是先生肯放我一命,那么我定然会将我所知道的告诉先生,不然别让这个秘密随我一道深埋地底吧。”公孙兰对叶英说道,语气中不觉带出了三分得意。 她当然要得意的。自古攻心为上计,她如今自觉已经掌握了叶英和叶且歌的把柄,这两人纵然武功高她不少,却又能奈她何? 叶且歌只觉自己出离愤怒了,此人对师父不敬在先,如今又威胁在后。像是公孙兰这样的人,本是连跟她师父说话的资格都没有的,而她的血也只会污了师父的剑。 这世间的正义与师父,前者是叶且歌的行事准则,后者却是叶且歌半生活着的意义。 公孙兰此人事事踩着叶且歌的逆鳞,她如何还能够忍耐下去。忍无可忍,便也无需再忍。下一刻,叶且歌的一柄碧王重剑就要出鞘! 这是这时,叶且歌的手却被一根有些微凉的手指抵住。叶英将叶且歌的重剑按回原处,然后将她的手收拢在自己的掌心。 连一个眼神都没有给公孙兰,叶英直接点头说道:“可以。你且说来。” 没有想到叶英答应的如此痛快,公孙兰的眼中划过一抹惊喜,只是白发男子脸上的寒冰,让她再也不敢耽误,只得将自己深藏在心底多年的秘密如实道来——毕竟,一个秘密,换一条命,这笔买卖还是她赚了。 在这个女人的叙述中,叶英终于知道了所谓的公孙后人到底是何种情况。 创建的七秀坊的公孙氏,的确是一生未嫁。只是她晚年的时候收养了一个孤女,将自己的姓氏传承了下去。后来七秀坊水止珠沉,那个孤女却侥幸留存性命,最后辗转嫁给了唐门弟子。 因为感念养母的恩情,他们的子女便都姓公孙。后来时光辗转,时过境迁,公孙一门己欲断绝传承,却都侥幸挺了过来。只是六百年已过,他们后人手中的,也只剩几页西河剑器的残篇与唐门毒谱的残章罢了。 如今自称公孙大娘之后的熊姥姥,本名熊宜,三十年前偶然结识了初入江湖的公孙兰。公孙兰将她当做姐妹,翻阅祖传的书籍的时候并不避讳她。 那个时候,公孙兰本就天赋有限,这书册又是残篇,她是没有意识到,自己手中的书册蕴藏着怎样惊人的能量。 熊宜却因为天赋过人,只是看了几眼,便觉其中精妙,于是忍不住便参悟了下去。不曾想这一参悟,她便愈发的入迷,愈发想将这本书据为己有。 最终,熊宜敌不过心中的贪念,对自己结交的好友痛下杀手。所幸那时,公孙兰的父母已经亡故,熊宜迫切的想在江湖之中站住脚跟,一个无名小卒怎么比得上公孙后人的名头,于是她索性便连公孙兰的身份也一并占了去。 这一占,便是三十年。一直到她建立了红鞋子,都没有人发觉她身份的不对。 将这桩当年的旧事重新提起,熊宜已经感受到了叶英身上散发着的杀气,可是,她微微一笑,有些有恃无恐的道:“先生说了要饶我一命,难道藏剑山庄的庄主,是此等不重信用之人?” 这个时候,熊宜已经想起来了——白发而目盲,额间有一朵梅花胎记,可不就是如今江湖之中声名渐显的藏剑庄主叶英吗?而他身边这位,约莫便是擒获铁鞋大盗与霍休的少年剑客叶且歌了。 得知公孙大娘好不容易有一脉后人,如今却死在这人手上,哪怕心性平稳如叶英,都忍不住想要手刃此人,为故人之后报仇了。只是既然许诺,便总不好悔诺。 叶英一抬手,公孙兰手边的两柄短剑便飞入了他的手中。指尖内力一吐,这两柄无坚不摧的短剑便如同一个面团一样,被叶英随意揉捏。 不久之后,那两柄锋锐的宝剑已经变成了两个拳头大的铁块。对着熊宜,叶英道:“想必这两柄剑,也不愿意跟着你这样的主人。” 说着,他拉着叶且歌转身便走。路上重新恢复了平静,只有这个假的公孙兰在原地颤抖不止。 ——她分明听见,方才那个白发男子走之前说的最后一句话是……后会有期。 作者有话要说:  粗长的一章!!!! 原谅叔一生放荡不羁挚爱神展开,熊姥姥什么的,根本不配跟公孙大娘扯上关系。 以及,这章收拾熊姥姥的分明是且歌妹子,却感觉师虎虎又帅出新高度了。 又及,这章庄花是有点开窍了。嗯…… 风尘零露扔了1个地雷 菱晴扔了1个地雷 谢谢姑娘们的地雷,送上幼年小且歌的么么哒 第67章 八千里路云和月。 第六十七章。八千里路云和月。 “师父。我不明白。” 带着一丝清凉的声音响起,两串极为清浅的足音顿住,月光照在一高一矮的两个白衣人身上,为他们平白增添了一抹与尘世隔绝的意味。 身量娇小的男装少女仰起头看着面前高大的男子,小小的菱唇被她自己咬得绯红,而她的眼眸之中盛着的不仅仅是疑惑,更有淡淡的不赞同。 她不明白,师父为什么要放熊宜走。在叶且歌心中,她师父叶英固然是个君子,可是他的行事却自有心中的正义。俗世之中对君子的种种制衡阻不了他,而叶且歌也不相信,自己的师父会因为一句权宜之计,就放走那个每逢十五都要毒杀普通百姓的恶人。 叶英看不见叶且歌如今的表情,可是他能够勾勒出叶且歌的神情——小小的少女眼神之中含有一丝迷茫,一定会让人忍不住牵着她的手,带她走出这段困惑。只是在叶英的记忆之中,自家徒弟似乎从来都没有质疑他的时刻。此刻被叶且歌这样相询,他心中却反倒感到了一丝宽慰。 ——毕竟,在这个世上,叶且歌或许还有许多东西,可叶英便只剩下这一个弟子了。所以叶英总是希望,这个孩子能够不再将自己供奉在神坛,而是真正能够将他当做家人一样的相处。 没错,便是当做家人一般的相处。 曾经远在大唐的叶且歌,她在自己的心中将叶英无限的美化,抵至神圣。她在叶英面前从来都是恭顺,而在她心里,她对叶英的尊崇甚至要比表现出来的更甚。 叶且歌将叶英当做是神,是信仰,而如今隔世相逢,叶英却只想好好保护这个孩子,给她所有她想要的一切,守护在她的身边,不叫旁人再伤她半分。 叶且歌的死亡,就像是在叶英最脆弱的地方下刀,留给他最难堪的伤口。而这种痛心在他与叶且歌隔世相逢的时候悄然变了味道。叶英修习心剑,把控自己的内心本就是最紧要的事情。 当他意识到自己的这种改变的时候,叶英不是觉得难堪,更不觉得荒谬。甚至,他有一种“原来如此”的感觉。 二十五年的相伴;自己的衣食住行从不肯假于人手的关心;幼年蹒跚学步却次次能够准确的扑入自己怀中的执拗;游历江湖之时,无论身在何地都会风尘仆仆赶回来陪自己度过的生辰;甚至是那每一年都会埋下的梅上细雪。却是,原来如此。 旧事连绵翻涌,在那孩子冷在自己怀中之后。那时候叶英才幡然醒悟,意识到曾经那些最是寻常的事情,在徒弟去后,都已经变成了奢侈。而他更加清楚,自己的反应,也绝对不仅仅是一个师父应该有的。 只是那份感情没有开始,便已经结束了。 固然他们师徒二人不畏人言,血脉亲情和师徒名分也已经划下鸿沟。叶英可以被千夫所指,却也终归无法将藏剑山庄的声誉弃之不顾。更何况,所爱隔阴阳,叶英那时候也曾不无绝望的想过,或许他们师徒,只有他日黄泉重逢了罢? 其实,叶英是不甘心的。可是,他却也是庆幸的。叶英明白,他的弟子和他一样,若是确定心绪,两人倾心相许,那么就不会放弃,可是伦理与纲常压下来,与其一辈子爱而不得,还不若如同如今这样。 至少,那些心痛和不甘只是自己一个人的,且歌那孩子在的时候,就永远是快快乐乐的了。 可惜叶英为人通透,却到底是初涉情爱。他只觉得,叶且歌对他只是对师长的崇拜与倾慕,而那一切,只是他一人生出的妄念。只是他不知道,在他很早很早以前,那个长在他身侧的孩子就已经被心头妄念折磨,痛不欲生了。 有情皆孽,无人不苦。这世间所有抵至执念的情感,哪有不折磨人的呢?可是却偏偏又有无数人为之奋不顾身。人之所以区别于草木,便大概如此吧。 压下心头忽然翻腾的思绪,叶英伸手轻抚了一下叶且歌的头顶,缓缓为她解释道:“作恶的不止是熊宜一人,如今她手下还有一个红鞋子,若是今日杀她,自然是为民除害,也是痛快。只是那些与她一道作恶的人,却要入泥沙入海,不见踪影了。纵然能除几个头目,却也终归是个隐患。” 叶英的声音一向带着磁性,此时更添了三分温柔。叶且歌听着自家师父不疾不徐的声音,这一夜因为对战熊宜而产生的火气竟渐渐被抚平了。 似乎察觉到叶且歌的情绪变化,叶英继续教导道:“且歌,如今武林之□□夫比你高的人,恐不足一手之数。然而你也看了,如今这江湖波涛汹涌,阴谋横生。你作为武功登峰造极的几人之一,又背靠白云城与藏剑山庄,左倚宫九玉罗刹之辈,右靠万梅与花家以及陆小凤一群挚友,无论是为了你自己还是为了站在你身后的人,这今后算计你的人,恐都不再会是少数。” 习惯了师父的寡言,听见叶英说这段话的之后,叶且歌的呼吸都微微一滞。她以为师父接下来会教导她遇事多几分远谋,就譬如方才之事,若无师父阻拦,她定然已经将熊宜斩于剑下。那个时候,便不知道给自己与江湖乃至百姓留下多大的隐患了。 然而叶英之后却是说道:“然而且歌也不必怕,今后若无特殊之事,你便跟在为师身边,半步也不要离开的才好。” 说着,高大的白衣男子微微弯下了腰,却是伸手将小小的少女揽在了怀中。他的怀抱就宛若最坚固的壁垒,足够为叶且歌挡住所有的伤害。 从没有那么一刻,叶且歌的心会跳得如此狂乱过。她只觉这一刻的师父太过温柔,温柔到她险些就要脱口而出的问出那句“师父,你有没有……哪怕那么一丝半点的,对我有过男女之情?” 然而叶且歌死命的咬住了自己的唇瓣,将脸埋进叶英的胸膛里,半句话也不肯多说了——她的确不够勇敢,也还没有做好准备将自己两世的心事和盘托出。 这世间的男女之间纵然有许多的爱恨情仇,有许多的悲欢喜乐,可是叶且歌却只有叶英。因为她只有叶英,所以现在,说她懦弱也好,她的确没有做好失去自己的整个世界的准备,也无法承受师父责备反感的神情。 就当她如今放任自己贪恋温柔吧。叶且歌这样想着,用力的呼吸着叶英怀里清冷的香气,既没有推开叶英,也不敢用自己的手环住师父的腰。 “咳。咳咳。” “啊呀,我们来的真不是时候啊。” 一道尴尬的咳嗽声和陆小凤轻佻调笑的声音一道传来。叶且歌周身一僵,飞快的退出了叶英的怀抱。她的脸还是红红的,却也看清了如今的情况。 他们站在一个路口之前,陆小凤与花满楼两个人以及唐天仪、孙秀青夫妇正从两条不同的路上向着他们走来。 唐天仪脸上有些不自在,毕竟看见两个男的抱在一起还是挺受冲击的——哪怕叶且歌长得再秀气也不行! 还是孙秀青最了解他在想什么,毫不留情的在他腰侧的软肉上狠狠一掐,唐天仪这才反应过来,今天晌午的时候,那个偷王之王司空摘星已经嚷嚷出来了,这位剑法高超的“小公子”,其实是个女扮男装的小姑娘。 江湖儿女,自然不拘小节。唐天仪脸上的别扭少了不少,转而却牵起了孙秀青的手,冲着叶且歌扬了扬头,那意思再明显不过,不就是显摆嘛,不就是恩爱嘛,小爷也有哼哼哼。 叶且歌有些不明觉厉,完全不知道唐天仪是在抽什么风,心里也深深的为唐门的未来感到了忧虑。毕竟,有这么一个糟心的继承人,唐门还真是前景堪忧。 而陆小凤自觉已经看穿了一切,加上他平日里被叶且歌欺负得狠了,此刻自然不会放过调侃叶且歌的机会。于是看见叶英抱着叶且歌的时候,陆小凤短暂的忘了自己对叶先生的恐惧,不怕死的调笑出声。 叶且歌却全然没有体会到陆小凤的戏谑之意,听见陆小凤这样说,她很是诚实的摇了摇头,道:“不,你来的正好。” 陆小凤的调侃僵在了嘴角,他总是觉得,他和叶且歌现在不是在一个频道上,而仿佛领悟了他的调侃的叶英却不动声色的在一旁站着,嘴角微微抿起,显然是觉得他的确来的不是时候——有些忒过聒噪碍事了。 总觉得自己莫名躺枪,陆小凤干笑了一下,岔开了这个话题的道:“恩,且歌你说吧,可是有什么要我帮忙的地方?”若非如此,叶且歌也不会说他“来得正是时候”了。 而陆小凤这个时候才发现,叶且歌虽然一身的干净整洁,可是发丝处还是有些凌乱,而她的虎口处有两抹红,因为她的皮肤白皙如玉,那两抹虎口处的红便特别的显眼。而陆小凤也眼尖的发现,在叶且歌的白靴的鞋面上,溅着两滴有些泛着褐色的血迹。那血迹很小,在叶且歌的鞋面上,就宛若两颗散落的红豆。 猛然意识到了什么,陆小凤瞪大了眼睛,就听见一旁的花满楼关切道:“叶兄和且歌遇见了公孙兰?”自从知道叶且歌是女子之后,花满楼便不再叫她叶小公子,而是跟着陆小凤一道叫她“且歌”了。 叶且歌点了点头,她的双眼扫视了一圈,最终走进了并没有关门的一家糕饼铺子。没有办法,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而这附近又实在没有客栈酒肆之类的场所。 那间糕饼铺子的糕饼已经所剩不多,却当真有几张木桌藤凳供往来客官落座休息。这样的夜晚,盛京也不□□稳,很少有店面敢开到这么晚的。叶且歌初时也觉得奇怪,可是进了铺子之后看见了里面的伙计和掌柜,她才恍然有了一丝了然。 那些伙计的动作麻利,掌柜年近七十却也气息绵长,显然都是带着功夫的。所谓“艺高人胆大”,又所谓“卧虎藏龙”,不外乎如是。 只是那老掌柜目光清正,几个伙计也是神色自然,叶且歌料定这里不是黑店——更何况叶且歌也觉得自己的想法有些好笑了,若是黑店,何必开一间糕饼铺子,开家酒楼岂不是更合适些? 七月的夜有一丝凉意,叶且歌对老掌柜笑了笑,点了一壶热茶与一些咸甜点心让伙计一并热了,这才坐到了座位上。 陆小凤其实已经对方才发生的事情心中好奇得抓心挠肺,却也只能看着叶且歌忙活,不敢去问横剑膝头的叶英。等到叶且歌也坐到了座位上,开始将今夜发生的事情,以及那红鞋子的头目“公孙兰”的底细对陆小凤和盘托出。 陆小凤听着,脸色已经连翻变化。毕竟叶且歌说的这一切,实在是太过惊世骇俗了。偷换身份,欺世盗名,又接连犯下如此多的罪案,那熊宜简直是死不足惜。 而一旁的唐天仪脸色也不怎么好看。因为按照叶且歌说的,那被无辜害死还被占用了名声的,虽然是姓公孙,却实打实的是他们唐家后人。唐家人最是护短,又怎么能见自家子孙这样不明不白的被人害了之后,还被无故抹黑?更何况叶且歌说那人手中还有唐家毒谱的残篇,若是那日害了自己和秀青的毒…… 唐天仪眯起了眼睛,深深的觉得有必要去给自家老太太去一封信了。 那个假的公孙兰的身世,对于叶且歌和叶英,甚至对于唐天仪来说都很好理解,毕竟他们对于那些盛唐时候的门派都是熟悉的。然而陆小凤来说就有些莫名了——他有些搞不懂自家的小伙伴为什么忽然和六百年前的人物那样熟识了,那熊宜固然可恨,可是也没有必要为了六百年前已经作古的人这样恨得咬牙切齿吧 而且,若是只有叶且歌也就罢了,还能说一句她总是如此嫉恶如仇,可是怎么就连一向淡然从容的叶庄主都有些冷气外露了呢? 虽然不能理解,但是陆小凤选择了不去问。他沉吟片刻,说道:“且歌你的意思是,想要让我去铲除那个红鞋子?” 陆小凤默默的盘算了一下,红鞋子之中除却熊宜,剩下的人的武功对于他来说都是花拳绣腿,而熊宜又被叶且歌废了手腕,他对付起来应当不难的……吧? 默默的抹了一把汗,陆小凤其实并没有很有把握,却还是准备将此事应下,就权当做为民除害了。 叶英却道:“不仅仅是一个红鞋子,还有那桩你正在追查的绣花大盗一案,在拿下此人之后,也可结案了。” 让陆小凤对付熊宜,的确是最好的选择,这也是叶英没有急着对熊宜动手的另一层原因。想要杀了那人,对于叶英来说太过容易了。可是熊宜一死,那便成了死无对证,公孙一家的污名便永远没有洗清那一日了。 所以就非得一个在江湖之中名声足够大,有足够让人信服,又和熊宜犯下的案子有关的人,由他将这件事情的真相公布出去,才能还叶英的故人,盛唐之时名动四方的公孙大娘一片清明。 而这个人,就只有陆小凤才合适。 陆小凤是聪明人,他理解叶英和叶且歌的想法,也愿意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帮自己的朋友。可是他亦有自己的原则,也是一个讲究证据的人。这红鞋子固然可恶,却也没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她们的头领“公孙兰”就是绣花大盗。 哪怕是为了帮自己的朋友,陆小凤也并不愿意这样草率的结案,而后放任真正的绣花大盗逍遥海外。 所以,哪怕这一次开口的人是叶英,陆小凤依旧带着几分谨慎,皱着眉问道:“叶兄可有证据?”虽然是这样问了,可是陆小凤心里明白,十有八九叶先生也是拿不出什么证据的。所以陆小凤的这句话,也是委婉的拒绝。 这个时候,伙计将茶点端了上来。叶且歌给师父倒了一杯茶,又顺手用干净的筷子给孙秀青夹了一块点心。 听见陆小凤的话,她嗤笑一声,有些讥讽的说道:“绣花大盗,呵,这所谓的绣花大盗到底犯了什么案子?可有赃物?可有苦主?他们叫你查案,也不过就是要给天下人一个交代罢了,至于到底是谁干的,那重要么?” 陆小凤没有发现,一向君子如风的叶且歌也会有这样牙尖嘴利的时刻,可是他看了一眼方才被自己反驳了的叶英,心里便也明白了大概——这世间所有的的女子,哪怕再温柔端方,若是惹到了她的心上人,恐怕你在她那里恐怕都不会有什么好果子吃的。 只是如今他也没有什么心情腹诽了,听了叶且歌的话,陆小凤整个人都愣住了。他顺着叶且歌的思路一想,便觉得还真就是如此——事情的起因是有人想要劫藩王送给皇帝的生辰贺礼,可是到底却也没有劫成功,就连护送寿礼的江重威也是毫发无伤。 这件事愈演愈烈的原因是却藩王借口绣花大盗一事,不肯进京为皇帝贺寿。而这背后的波涛汹涌……陆小凤打了一个冷颤,只觉得越想越要冒出一身冷汗。 他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江湖人,生在江湖,长在江湖。所以陆小凤从来没有想过,有朝一日会牵扯到朝堂的倾轧之中。若是真的让他做了藩王和皇帝博弈的棋子,那么莫说他是什么陆小凤,就算是真正的凤凰,恐怕也是死路一条。 脸色骤变,陆小凤强迫自己冷静下来。他深吸了一口气,脑子开始飞速的运转,寻找着抽身的办法。 叶且歌看着他的脸色,便知道他已经明白自己的意思了。抬手拍了拍陆小凤的肩膀,叶且歌道:“带着六扇门的金九龄,有个官府的人,也算有了交代。你们一起去把那什么红鞋子围剿了吧。到时候什么绣花大盗绣草大盗的,一并算在她的头上。然后你即刻起身,南海或者大漠的,不拘去哪里,你潇洒几月,风平浪静了之后再回中原便是。” 自己的朋友为自己想的这样周全,陆小凤方才的一身寒凉才慢慢退去。他苦笑了一下,捏起一块软糯的绿豆糕塞进了嘴里,又狠狠的灌了两口茶,总算是缓过来一些。 叶且歌看着他的动作,目光却瞥向了一旁的花满楼。想到了什么,叶且歌张了张嘴,一时之间却不知该如何说起。 花满楼是个很体贴的人,感觉到了叶且歌的欲言又止,他微笑道:“花某与且歌亦是朋友,且歌有什么但说无妨。” 抿了抿抿唇,叶且歌道:“陆小凤一个江湖人,因为声名太显都会被朝中的人盯上。如今花家正是繁花簇锦之势,却怎么不知一句‘过犹不及’?” 上一次花老爷大寿,居然有异国的来使去庆贺,花家若是单纯的武林世家都恐怕会被怀疑,更何况花家还有一个首富之名?这又富可敌国,又结交异国的,叶且歌知道花老爷只是为人豪迈,知交遍及天下,可是皇家又会如何想? 花家不比陆小凤,他一个人无牵无挂的,最不济叶且歌还能将他带到白云城那个安庆皇室够不到的地方避一避,可是花家拖家带口的,若是大厦倾颓,又该如何是好? 这些话,叶且歌其实早就想要跟花满楼说了,只是觉得太过突兀,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时机罢了。如今终于说出来,叶且歌也算是了却了一桩心事。而花家又该如何抉择,那却是他们自己的事情了。 听着叶且歌的话,花满楼的脸色也已经变了! 然而这个时候,却听见这间糕饼铺子的门“彭”的一声被推开,两道人影相扶着走了进来。 作者有话要说:  唐天仪:不就是虐狗么?谁不会啊口亨~【拉媳妇手手】 孙秀青【默默抽回手】:叶姑娘都知道给我夹糕点,而你天天就跟个大狗似的,除了卖蠢还是卖蠢。忽然好嫌弃肿么破? 师父的心路历程……恩,开窍了。虽然是强行开窍,就是狗血的生死相隔梗。不过让狗血来得更猛烈一下吧,叔已经无所畏惧【挺胸骄傲脸】 今天叔是超级粗长的一章,都快是双更了,酷爱点表扬叔~ 菱晴扔了1个地雷 感谢姑娘的地雷,么么哒~ 第68章 星河欲转千帆舞。 第六十八章。星河欲转千帆舞。 随着这两个人走进来,空气中渐渐弥散出一股淡淡的血腥气。众人定睛一看,却是两个相互扶持的男女。待到看清这两人是谁之后,陆小凤跟叶且歌都冲了上去。 “小堂哥!阿冰!你们怎么了这是!”叶且歌托住踉跄的二人,连忙问道。 对于叶孤鸿这位小堂哥,叶且歌一向是习惯用智商与武力碾压的,可是到底是一脉宗亲,两人又是一起长大之谊,如今看见自家小堂哥受伤,叶且歌顿时就急了。 叶孤鸿的小腿上有一片模糊的血迹,看起来十分瘆人,而薛冰的手臂上也有一条长长的剑痕。两人的身上不同程度的负了伤,虽然都是皮外伤,可是因为是自己亲近的人,所以叶且歌只觉十分揪心。 她关心则乱,如今就连平时一贯保持的端方持重,也几乎荡然无存了。 看见自家小堂妹神色惊慌了,叶孤鸿又是伤在腿上,这会儿还真害怕她一时着急就将自己在这么多人面前抱起来。 ——毕竟,以自家堂妹那八十斤重剑随便抡的臂力,把自己打横抱起来还真不是什么难事儿。 那样的画面太美,他简直不敢看,被自己的设想吓了一个哆嗦,叶孤鸿连忙身残志坚的一瘸一拐地自己移到桌边坐下。 顺手也给薛冰拉开了一张椅子,叶孤鸿开始将他们这一夜的遭遇细细道来。 却原来,是远在白云城的叶孤鸿的大堂兄叶孤城在知道自己的妹妹也卷进了此事之后,便说此事定有蹊跷,于是冷酷无情的将好不容易从武当山回来探亲的叶孤鸿又踢回了中原,想着让他通知叶且歌一声,教她不要插手此事。 虽然小堂妹武力值奇高,简直让人很难控得起来,可是叶孤鸿还是一个合格的妹控的。 在听大堂兄说自家小堂妹有可能会有危险的之后,叶孤鸿星夜兼程,一路连换数匹快马,只是却终归是慢了一步。 在叶孤鸿紧赶慢赶终于赶到藏剑山庄的时候,却被山庄中的小童告知,庄主和小公子一道去了盛京。叶孤鸿暗道不妙,却还是重新跨上了快马,继续盛京赶去。 在他路过城郊的一片树林的时候,依稀听见了打斗声,叶孤鸿本不欲理会,却猛然瞧见,那个正在被围攻的白衣姑娘,也是他曾经见过的,他们甚至还短暂的交谈过几句。 那个白衣姑娘不是旁人,正是薛冰,而围攻他的却是红鞋子的其他几个头目,“公孙兰”的所谓姐妹。 平心而论,薛冰的武功其实不错,在江湖的女子之中,已经算是个中翘楚。可到底双拳难敌四手,哪怕这几个女人只是公孙兰随意传授过几招,七个人一起上,也足够薛冰喝一壶了。 到底是认识的人,虽然不知薛冰为何会被这些人围攻,可是叶孤鸿也不能坐视她死在自己面前。来不及多想,叶孤鸿提剑便上,很快与这些人战作一团。 有了叶孤鸿的助力,薛冰那边的压力顿时轻了不少,可饶是这样,两个人还是不同程度的受了一些小伤。 幸而叶孤鸿这几个月剑术大有进益,最终他以一剑逼退那些女人,捞过薛冰的腰肢,两人策马而去。 从远处依稀看见这间铺子里有亮光透出,薛冰和叶孤鸿都受了伤,两人便决定在此处休整一下,一会儿再去和陆小凤他们一行人会合。 而在和薛冰短暂的交谈之中,叶孤鸿也知晓了,他要找的叶且歌也在这一行人之中。 这世间竟有如此机缘巧合之事,叶孤鸿一边感叹着,一边加快了策马的速度,而薛冰知道了他是叶且歌的堂兄,不知怎地,竟从心中涌起一股羞涩——如今月光清澈,她细看之下,竟然从叶孤鸿的眉宇之中找出了两三分叶且歌的影子。 薛冰自然是喜欢叶且歌的,所以在知道她是女儿身的时候才会那样失望。 这会儿,快马急速飞驰,而她由于惯性,不得不紧紧地靠在男子怀中。薛冰并不是什么容易害羞的性子,只是一想到身后的男子和叶且歌长得那样相似,又刚刚救了自己的性命,她的脸就红得要命。 叶家家教极严,叶孤鸿又从小就生活在武当,哪里曾对女子有过如此亲昵举动。如今虽然是事出突然,不得不如此为之,可是他也有了几分尴尬。 温香软玉在怀,叶孤鸿干咳了一声,别开脸去,唯有耳垂处红彤彤的肌肤,泄露了他的半分心事。 略过这段小插曲,叶孤鸿一边给自己上着药,一边对叶且歌和叶英陈述了事件的前因后果。 薛冰江湖经验尚浅,只道是自己和云红衣交恶,才引得她那一帮姐妹如此围攻。陆小凤这样的老江湖,却是一眼看出了其中的猫腻。 摸了摸自己的两撇小胡子,陆小凤轻啧了一声,对薛冰说道:“她们这是在挑软柿子捏呀,今日若没有叶少侠出手相救,薛姑娘恐怕就危险了。” 陆小凤一直在调查红鞋子的事情,若是红鞋子之内的人毫无所觉,那她们也不会有如今的规模了。 今日剩余的几位红鞋子头目一起围攻薛冰,想来也是想将薛冰作为把柄,借此来挟制陆小凤——或许,这些人的的目标,还有一直对薛冰照拂有加的叶且歌。 若非如此,薛冰一个只是半只脚踏入江湖的年轻姑娘,也不值得她们如此费尽心力,竟是倾巢而出了。 还不等薛冰生气,陆小凤便歉疚一笑,对她诚恳的道歉道:“今日之事都是因为陆某而起,连累薛姑娘了。” 陆小凤虽然是一个浪子,可是他认真起来的时候,却让人觉得特别的真诚。 左右今晚的这场围攻,薛冰只是受了一些小伤,也没有什么太大的损失,于是她便对着陆小凤摆了摆手,说道:“算了,你快些铲除这个红鞋子,不仅算是为我报仇,而且也算是为民除害了。” 这会儿,叶且歌已经帮薛冰上好了胳膊上的药,薛冰方才有些苍白的脸色也渐渐的红润了起来,她很是俏皮地眨了眨眼睛,然后怪声怪气的说道:“你说是不是啊,陆大侠?” “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你们一个个的居然都跟金九龄学会了激将法,这也算是所谓的好的不学学坏的了吧!”为了活跃气氛,陆小凤故意也像薛冰那样怪声怪气的接了一句,心中却是决定,要快些解决红鞋子那边的事儿了。 叶且歌的本意便是让陆小凤去对付熊宜和红鞋子,毕竟就像是她这样的人,是没有资格脏了自己师父的手的。而且又有金九龄这位六扇门的总部头从旁协助,想来事情不会横生什么枝节。 事实上的确是如此,陆小凤和金九龄很迅速的就找到了红鞋子的总部。那里不光聚集着熊宜所谓的几个姐妹,还有红鞋子的其余小头目。 陆小凤有很多的朋友,特别是还有一个与公孙兰有深仇大恨的蛇王。之前唐天仪来问他有关公孙兰的事情的时候,蛇王就已经料定公孙兰必定惹上了大麻烦。毕竟如今唐门虽然式微,却到底不是好相与的,而唐天仪正是唐门的下一任继承人,又岂会是那样轻易好招惹的。 而这一次,陆小凤又来询问了有关公孙兰的事情,蛇王一声冷笑,心中暗道这个婆娘的好日子到头了。转而他又想起了自己惨死的妻儿,不由悲从中来,于是便将自己所有知道的有关红鞋子的事情对陆小凤和盘托出。 这其中便包括,在这个月的二十日,便是红鞋子所有的成员集会的日子。 红鞋子的人员虽然分散,但是为了便于管理,她们每个月都会集会一次,上交从各地搜刮来的银票。 能见到公孙兰这位所谓的大姐的,自然是红鞋子之中比较核心的成员,而那些其余的人则有自己的顶头上司碰头,之后便分别集会便是。 于是陆小凤,便按照蛇王的提示来到了她们聚会的地点,金九龄向皇上请示,得到了五百精兵。这五百人将整座红鞋子用来集会的小楼严严实实的围了起来。 按说这样严密的守卫,那些人应当一个都逃不出来。而事实上,陆小凤和金九龄带着的几百精兵一起,很快就将那些聚会的女子制服了大半。 可是偏偏在混乱厮杀之际,他们这样严密的把守,还是让两个人走脱了。这两个人,其中一个人就是红鞋子的头领公孙兰,而另一个人陆小凤也见过,竟然是栖霞山的女道人江轻霞。 公孙兰和江轻霞一冲出了重兵的重重包围,便分头向两边跑去。这两个人的轻功都是极快几乎在转瞬之间就已经离陆小凤他们好几十米远。 金九龄和陆小凤对视了一眼,很快就一左一右的向两人追去。陆小凤去追的,自然是公孙兰,如今虽然谈不上什么事情得先擒王,但是这人做了大恶,乃是罪魁祸首。无论如何陆小凤他也不能本末倒置。 而金九龄就带着他那一队人马,直接往江轻霞离开的方向追去。 自从上次遇见叶英和叶且歌师徒,熊宜便知道自己被人盯上了。 和叶且歌的那一战,让她的手腕算是彻底被废了。于是这些日子以来,她一直躲躲藏藏地养伤。 终于知道了害怕是什么滋味,熊宜这一次忙不迭的给她的主上传递了消息。 红鞋子作为一个没有根基的组织,能在四五年内迅速崛起,形成如此大的规模,若说熊宜的身后无人,想来是没有人相信的。 只是对于这位主上,因为他从来只是叫人取走金银,对组织的管理从不过问,所以熊宜渐渐的不怎么放在眼里了。 并不是甘居人下的人,虽然一开始没有办法,只得依靠那人的势力,可是当红鞋子做大,熊宜的野心也就慢慢膨胀了。 只是她传递消息已经有五日,那人却始终没有给她回应。 这一次,熊宜没有想到陆小凤居然会带官兵来围剿她们,而在此之前,她居然连一点消息也没有收到。 熊宜越想越觉得心惊,这时才恍然发现——主上在她越发嚣张之时的隐忍,并不是无可奈何,而是已经准备将她放弃了。 只是熊宜明白这个道理的时候,终归为时已晚。她拼命地奔逃,却被一道绝白的身影挡住了去路。 白衣白发的男子并不十分强壮,甚至依稀显出几分瘦削。只是当他一个人站在在盛京最宽阔的主路上之时,他周身的气势散开,已然阻断了熊宜的全部退路。 “我说过,我们后会有期。” 叶英的语气平淡,却带着几分宣判的意味。他手中的长剑只是平平一划,并没有出鞘,剑气也并不锋锐。却恍若山峦一般,像熊宜压来。 熊宜只觉得自己五脏六腑都是剧痛,喉咙也行泛起一阵腥甜,她接连后退几步,最终跌坐地上。 心知自己再无活路,她的心头涌起一股恶念,竟出言挑衅道:“原来是叶庄主啊,你那小徒弟呢?今日怎么不见他?莫不是伺候得你太舒服,如今还在榻上起不来吧?” 安庆并不禁断袖之癖,士大夫之间甚至引为风雅。只是这些事终归是不能拿在明面上说的,更何况叶且歌和叶英之间还有这师徒名分。 熊宜惯看风月,又在市井之中摸爬滚打这么多年,一眼便看出叶英和叶且歌之间的情意非比寻常。 此刻她分明知道自己只有死路一条,自然是怎么恶心叶英怎么说。 也不待叶英发话,她继续说道:“要是我说啊,叶庄主那徒弟也是一个有心机的,能爬上叶庄主的床,不仅武功名利双收,而且叶庄主跟他媾|和自然不会有后,恐怕这藏剑山庄之后也都是他的了。” 熊宜说到这里,竟然是直接挑拨叶且歌和叶英的关系了。她当真是恨毒了叶且歌,恨她废了自己的手腕,更是将陆小凤捣毁他们红鞋子的这笔账算在了叶且歌头上。 叶英心境沉稳,已经很少有动怒的时刻。可是此刻,辱及他家且歌,叶英已经出离愤怒了。 毕竟。藏剑山庄跟叶且歌,这是叶英心底两块不容触碰的逆鳞。 “一派胡言!” 叶英没有再给熊宜胡言乱语的机会,手中的剑疾风也似地挥出,带出一股强大的力道。熊宜本就被伤了肺腑,如今哪里有经得起叶英这样雷霆一击。 她的身后就是盛京高大的城墙,城墙由坚硬的青石垒就,被叶英的剑风带起的熊宜,却深深的撞入其中,直接被嵌在了墙上。 熊宜只有两条腿还露在城墙之外,在微微的动了两下之后,很快她便没有了气息。 而这一幕,恰好便落在了与叶且歌和陆小凤一道而来的太平王眼里。 如今太平王负责保卫盛京安全,陆小凤他们闹出这样大的动静,他自然是要来查看一番的。 之前太平王纵横沙场,死人也是见过不少,可是像这样死状的,他却当真没有见过一次。 能够生生将人拍入城墙之内,这个人的武功到底到了何种地步?太平王小心翼翼地看了一眼叶英,脸上的惊骇却藏不住。 叶且歌知道自家师父会出手对付熊宜,却也没想到师父的出手会这样的重。 此刻她家师父是周身的寒气还没有褪去,让叶且歌都不由疑心,可是那熊宜说了什么不中听的话,惹得师父如此动怒了? 叶英却并没有对叶且歌说些什么,他走过去拍了拍叶且歌的头,叶且歌知道这是师父不欲多言的意思,于是转身对太平王说道:“如今绣花大盗已经伏诛,王爷可以在公文上落印了吧?” 说着叶且歌拿出了一纸公文,上面写着这些年来熊宜犯下的种种罪行,包括桃花蜂,女屠户,熊姥姥以及那所谓的绣花大盗。 一旦官府落印,这些陈年旧案便将要了结,而绣花大盗一案也将有了盖棺定论。 太平王此刻也回过神来,深觉方才自己有些失态。他从随从手中取过了自己的印章,一边往公文上印,一边对叶且歌说道:“此人作恶多端,便由此曝尸三日,以儆效尤罢。” “吓到了城中百姓可是不好。”陆小凤摸了摸自己的两撇小胡子,语气轻松地对太平王道:“如今这案子也算是完事儿了,我陆小凤也该功成身退,找老朋友喝酒去啦。” 说着,他便足尖一点,也不给太平王反应的机会,直接便消失在了夜色之中——这朝堂倾轧,牵扯一次便也够了,他陆小凤可是再也不想被牵扯其中。 太平王其实当真是想留陆小凤进宫面圣的,可惜他跑得如此之快,太平王也是无可奈何。 转头望向了还在站在原地的叶且歌和叶英,太平王心中划过一个念头,连带着眼眸之中也划过了一抹深意。 叶英沉默了一下,从怀中掏出了五万两银票。将银票递给一脸不明觉厉的太平王,叶英道:“方才叶某一招不慎,毁了这座城墙,这五万两,王爷便当作是修补城墙之用吧。” 叶英比举,便也算是给太平王提了个醒了。 毕竟,一个能在一招之间毁坏城墙的男人,太平王也是不愿意去招惹的,更何况皇帝又没说偏要将这几位江湖人带到宫中去,如今绣花大盗既然已经归案,太平王实在没有必要去惹怒叶英。 于是他连忙推拒道:“今日之事,是叶先生为民除害。就是圣上,也只会嘉奖先生,绝对不会让先生去赔偿城墙的。” 可是他一抬眼,面前哪还有叶英和叶且歌的身影?若非是他手中还有真真切切的五万两银票,而城墙之内还嵌着一个死人,太平王简直要怀疑,方才的一切是否只是他的错觉了。 无心再多想下去,太平洋让人将那章盖了印章的公文贴在了城墙之上,又让人将此地守了起来,这才准备收工回府。 而他不知道的是,此刻在他的王府之内,他的世子的房间之中,还坐着一个与“太平王世子”长得有七八分相像的男人。 “你也真够舍得的。”玉罗刹抿了一口杯中的葡萄酒,懒洋洋地对宫九说道。 那红鞋子虽然不算什么,却到底一年有上百万两进账。玉罗刹瞧不上这点点小钱,却也知道,对于他家臭小子刚刚起步的势力来说,这些钱其实还是挺有用的。 至若你说什么红鞋子为非作歹,滋扰百姓,玉罗刹和宫九就都要冷笑了——宫九他爹是西域人,他娘是南海的前朝郡主,这安庆的百姓,跟他又有什么关系呢? 听了玉罗刹的话,宫九的指尖夹着一颗棋子,头也没抬的说道:“棋子竟然不听话了,还留着做什么?”说着,他指尖用力,将那粒棋子碾为粉末。 “是啊是啊,你自己御下不严,最后还让且歌那孩子替你扔垃圾。” 臭小子就会耍帅,玉罗刹白了宫九一眼,心中腹诽,嘴上也是嗤笑一声,毫不留情的嘲笑道。 关于气死玉罗刹这件事,谁还能有宫九擅长呢? 于是宫九甜甜一笑,眼眸之中竟清亮宛若稚子,枕着自己的手臂,他目光温柔:“是娘疼我。” 玉罗刹顿时被他恶心得浑身一哆嗦,再也不肯跟他多言,直接翻窗而去——玉罗刹总觉得,自己这个儿子,被那太平王养得哪里坏掉了。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一章槽点和字数一样多…… 薛冰和小堂哥充分体现了“有情人终成姑嫂”,已经可以预见叶孤鸿小朋友以后匿名论坛上发帖“妈蛋我老婆最爱我小堂妹,嫁给我是因为我和堂妹长得有点像的原因,宝宝心里苦,宝宝要老婆抱抱QaQ”的未来了。点蜡。 庄花充分展示了什么叫“把你拍到墙里,抠都抠不出来。”秀秀姑娘们开心了么? 最后……问题儿童家长玉某某发来求助,标题如下“儿子总当着我的面管别人叫娘,可问题是那姑娘是别人家的小媳妇,还是本座的亲侄女啊。被自己儿子扣了一顶绿帽子,本座是该打死他,打死他,还是该打死他呢?求花样打死法。” 太平王:你儿子生来就有病,这个锅我这个空巢老人不背。 唔,标题长才能引起注意,玉教主你很懂嘛。 菱晴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6-11-13 09:53:19 云澜紫宸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6-11-13 17:11:25 安卡啦啦啦扔了1个地雷 感谢姑娘们的地雷,庄花今天太帅了,叔带你萌去要签名 第69章 愁云惨淡万里凝。 第六十九章。愁云惨淡万里凝。 这一边,陆小凤和和叶且歌他们解决了熊宜,而另一边,金九龄则带着五百精兵,追着江轻霞而去。 江轻霞的脚程很快,却看似慌不择路一般,在城中横冲直撞。金九龄带着的五百精兵,他们虽然都是军中精英,可是却没有几人会轻功的。 所以,这追人的活计,最后还是落在了金九龄身上。 作为六扇门的总捕头,金九龄的武功自然不是寻常而已,江轻霞虽然长于轻功,身法快捷,但是她想要甩开金九龄,却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两人一番你追我赶,最终金九龄却不得不顿住了脚步——因为,江轻霞方才已经进入了一间宅子,而那宅子不是别的地方,正是南王王府。 金九龄虽然身处六扇门,又有公务在身,却到底没有权力能够搜查王爷王府。没有办法,金九龄只能在南门王府面前停住,给他的五百名精兵传了讯号。 那精兵的首领收到金九龄的信号,很快便向着南方王府方向赶来,而与他们同来的,又有另一小队人马。 那一队人马身穿一身铁甲,手臂上却系着杏黄的方巾,金九龄一见,便脸色一变。快步走上前去,对着那一队人马当头的人,金九龄便是俯身跪拜下去。 “参见太子殿下。”金九龄对马上的青年恭声拜道。 那青年眉眼温和,周身也自带一股贵气,却并不让人觉得盛气凌人。 他对金九龄摆了摆手,让金九龄起身,而后道:“本宫今日奉父皇之命前来,襄助金捕头追捕乱党,南王王叔忠君爱国,想来定然不会吝啬打开府门,包庇乱党。” 当今圣上的体质羸弱,只有这一个儿子和两个女儿。而他们面前这位,一出生便被封为太子,并没有经历过惨烈的宫斗。可是他自幼有名师教导,又长在太皇太后身侧,比之今上,心机手腕更胜一筹。 只是三言两语之间,太子便将红鞋子的江轻霞定性为乱党,而南王若是不肯打开府门,便是包藏乱党。 若是今天来的,只是金九龄这样一个小小的捕头,所要追查的也不过是小小的一个江湖中人,那么南王定然不会给他这个面子。 因为毕竟关系到自己的宅邸,若是真的让人随意搜查,搜不出什么便也罢了,若是真的搜出些什么,那可可真就是百口莫辩,连半点回旋的余地都没有了。。 更何况……有病自知,南王心中清楚,他们南王府本身也不怎么清白。 可是偏偏却又是东宫太子亲自前来,他与金九龄还故意在他南门府门前一唱一和,说出那些话来。 如今南王并不敢直接和皇帝撕破脸皮,太子又已经将话说到这个地步,他少不得就要打开府门,将那些官兵全部迎进来。 南王:好气哦,可是却要保持微笑。 仿若没有看见南王僵硬的脸色,太子对南王微微一笑,有礼道:“皇叔的府中如今遭了贼,便让金捕头带人去搜一搜,也好保护王叔府邸的安全。” 说着,太子对金九龄吩咐道:“金捕头让下面的人小心些,不要惊扰了王妃。本宫听闻南王妃也是将门之后,想来这种关乎百姓之事,王妃定然能够体谅。” ——这一句话,竟是四两拨千斤的堵住了南王想要以内院为借口,不让他们搜查某些地方的要求。 金九龄乖觉地应下,五百名精兵和太子带来的人一道,将南王府彻彻底底翻了一个底朝天。只是他们到底已经在门外耽搁许久,这些人仔仔细细的搜查着,却没有看见江轻霞的身影。 面对这样的结果,太子笑容不变,对南王说道:“这女乱党十分的狡猾,再往后便是王府的内院,还请王叔一会儿带我们进去搜查一番,一来是擒拿乱党,二来也要确保南王府上上下下的安全。” 眼见着他们当真要进入内院,南王的嘴角抽了抽,面上也浮现出一抹惊慌。只是他到底也是有些城府之人,心思急转,南王生生将那么惊慌变成了为难。 “按说殿下想要捉拿乱贼,本王,自然应该配合。王妃那边倒并不担心,只需让人将她请出来,而后再去搜查便是。” 这样说着,南王故作黯然的说道:“只是你堂弟自幼体弱,这些年一直养在清静寺之中,今年年初方才回府。” 扫了一眼那五百名精兵,南王说道:“我那孩子,他这些年一直清心静养,见不得这样多的外人。更何况他实在是身体孱弱,屋子里常年之中都要燃着火盆,实在是吹不得风。” “本王只有这一个儿子。”像是说到了什么伤心事,南王面带悲色地对太子请求道:“还请殿□□谅则个,不要叫人惊吓了小儿。” 太子的眸中划过了一抹精光,面对着一脸哀戚的南王,他面上也很是诚恳的宽慰道:“王叔不要太过担心,宫中有许多医学圣手,本宫回宫便去启禀父皇,让他派几人来您府上为堂弟医治。有他们精心调理,堂弟的身体一定很快就会好转。更何况,王叔也需保重自身才好。” 说话间的功夫,他们一行人已经走到了内院的尽头,那里是一间空旷的院子,院门紧闭,只有几个仆人进出。 金九龄已经被太子派去搜查王妃的院落,而此刻在太子身边的,就只有他带来的一队近卫。在那个院落面前停住,太子对南王问道:“这里莫不是就是堂弟居住的院子?” 南王道:“正是,小儿在寺庙之中长大,已经习惯了朴素的生活,王妃给她准备的华丽院落,他反倒是住不惯。” 这理由倒也说得通了,毕竟,南王与南王妃是京中有名的恩爱伉俪,南王府的后院一向简单,除了南王妃之外,几个通房的丫鬟都是南王妃自己的人,卖身契掌握在她的手里,这些丫鬟也不敢翻出什么波浪来。 不存在什么宠妾灭妻的事,南王世子又是南王唯一的嫡子,居住在这样简陋的院落,除却是他本人的意愿,便也没有什么其他的理由了。 “不慕荣华,堂弟还真是好性情。”太子这样说着,便要去推南王世子房间的大门。 南王登时脸色大变,也不顾什么君臣之别了,抬手便拦在了太子面前。 “犬子他刚病了一场,实在是吹不得风,见不得外人。更何况这院子中,有仆人来往,若是真有那女匪,他们早就该上报了。”对着太子深深一揖,南王真切的恳求道:“还望殿□□谅明程体弱啊。” 这一番话,南王说得情真意切,活脱脱便是一个担心儿子的老父。太子纵然是君,南王是臣,可他却也是他的长辈。太子总不能逼人太甚,不然被那些御史知道了,定然又是一番口诛笔伐。 作为当今皇帝唯一的儿子,太子倒是不担心父皇会因此厌弃自己。只是他还想在士大夫之间留下一个好名声,所以这种莫须有的罪名自然是能少则少。 于是太子连忙上前,将南王扶了起来,说道:“王叔何至于此?本宫也只是关心堂弟罢了。既然堂弟今日身体不适,那我便改日再在东宫设宴便是。” 像是为了宽慰南王一样,太子继续说道:“安庆到了本宫这一代,各家子嗣都是稀薄,在京城的王孙之中,也只有您家和太平叔王家的世子与本宫同龄,可惜他们都是体弱,不然我们三兄弟,也该时常亲近才是。” 南王连连应是,见到太子没有再想进到自己儿子院落的意思,他的心中却暗自松了一口气。 而不多时候,金九龄那边便传来了依稀的喧哗之声,却是那五百名精兵已经将江轻霞擒住。至此,红鞋子一伙人全部归案,官府的围剿下,这个偌大的组织一朝倾塌。 太子此次前来便是受了皇帝的命令,由金九龄从旁协助,查理此案。如今,居然全部人员已经捉拿归案,那么如何审判,如何定夺,便是太子需要忙碌的事情。 没有再在南王府停留,太子和金九龄一行人押着江轻霞,很快便离去。 虽然这件事情需要尽快有一个交代,但是太子之前收到消息,听闻红鞋子的首领公孙兰已经认罪伏诛,如今天色已深,所以他并没有急着审案。 只是让金九龄将全部的涉案人员羁押在刑部大牢,太子收敛了脸上的笑意,面若寒霜的上马,往东宫疾驰而去。 太子回到东宫的时候,被他先行派出的暗卫已经在他的书房等他了。 “如何?”太子的眉眼之间笼罩着一层淡淡的阴云,如今他虽然是问句,可是方才南王的种种举动,已经让他心中有了九成把握。 暗卫低垂着头,不带任何感□□彩地对太子陈述道:“属下们已经看见,南王世子的确肖似殿下。” “有多像?”太子的眉眼更冷,眼眸之中也划过了一丝狠厉。 暗卫斟酌了一下,道:“以假乱真。” 猛地拍了一下桌子,太子咬牙道:“好一个南王,好一个南王世子!” 此刻,他的眼中是化不开的沉郁,眼见着便是一场风雨将至! 他当然要沉郁——一个藩王,养了一个跟当朝太子长相一模一样的儿子,说是这其中没有包藏祸心,谁也不会相信。 和当今的皇上得过且过,天下太平的但求安逸不同,太子想要收拾这些藩王的心思由来已久。 唯一还能让他继续按捺下去这心思的原因,是他如今的身份只是太子——因为他是太子,无限的接近皇权,却还没有完全掌控皇权。所以如今的很多事情,他少不得都要忍耐。 深深地叹了一口气,太子低垂了眉眼,收敛了眼中的怒色。脱了身上的铠甲,他起身去换了一件干净整洁的衣物,对身边的侍从道:“走吧,该去看看父皇了。” 白云城和中原远隔千里,可是白云,城的暗卫之间传递消息的速度却是很快。太子造访南王府之后的三天,整件事情详细的经过,便已经摆在了叶孤城的书案上。 看着纸上写着的“东宫已知”四个简洁到外人看来都有几分以为不明的话,叶孤城微微勾起了嘴角,竟是难得的笑了。 这本就是一场乱局,多方势力都在这件事情中掺合了一脚,不过如今看来,也算是各家全部求仁得仁。 前一世发生绣花大盗一案的时候,叶孤城正在准备和西门吹雪对战紫禁之巅,并没有来得及干预此事,他只是依稀记得,那传说中的绣花大盗,应当是金九龄。 如今金九龄早早投入白云城主麾下,叶孤城留着他还有几分作用,自然要派人派人盯着,不让他行前世那般愚蠢之事。 只是那公孙兰啊…… 看着信中她那般凄惨的下场,叶孤城想起的却是自家幼妹——那孩子或许和真正的公孙大娘认识,如今见她被人污了声名,当时又该有多生气? 这样一想,叶孤城便只觉大庄主下手太过隐忍了些,让那人的下场不够凄惨,也不够让他妹妹解气。 想到了自家幼妹,叶孤城一向冷硬的眉眼似乎也柔软了几分。如今诸事风波初静,短暂的一两年之内,江湖和朝廷之上都不会有太大的波澜。 而白云城又早已被叶孤城整治得如同铁桶一般,水泼不进,自然无需他这个城主时时镇守。 一旦有了闲暇,发现自家小姑娘并不在自己身边的叶孤城,便越发觉得心中有几分怅然了起来。 ——只是因为他许久没有在中原武林走动了而已,并不是觉得自家养得好好的小姑娘,如今有被人拐跑的风险,所以产生了危机感。 叶孤城默默的在心里说服着自己,转而,却将前往中原的事情提上了日程。 作者有话要说:  于是,作为秘密武器被南王藏了这么多年的南王世子,在城主大大的操控之下……强行被上交给国家了。 小皇帝和烂柿子你们斗去吧,抱走城主大大我们不约! 以及……城主啊,妹控其实是一种超级萌的属性。我们都看穿了一切,你就不要傲娇不承认啦。 安卡啦啦啦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6-11-14 00:09:40 风尘零露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6-11-14 11:20:32 冰砂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6-11-14 13:58:19 菱晴扔了1个地雷 感谢姑娘们的地雷,抱住城主大腿舔舔舔~ 第70章 淮南皓月冷千山。 在刑部的大牢之中,金九龄看见了江轻霞。三日的牢狱之灾让她仿佛清瘦了一些。她抱膝坐在监牢的角落里,眼神却是很亮。 今日江轻霞依旧穿了一身道袍,模样虽然狼狈,但是因为在这刑部大牢之中并没有人为难她,所以比起那些每天关在一处,连一口饭菜都要争抢的女人们,她看起来要好了不少。 看见金九龄,江轻霞仰起头来,却并没有说话。一直到看见金九龄身后跟着的那个男人,江轻霞平静的眼神才闪现出些许的波澜。 “威哥。”江轻霞的唇瓣干涩,嗫嚅了许久,才挤出了这两个字。 江重威的眼眸中划过了一丝心疼,但是碍于有金九龄在场,他狠狠地捏了捏自己的拳头,指甲深深的嵌进了肉里,却仿佛感觉不到疼一般。 金九龄亲自打开了刑部大牢的牢门,转身对江重威说道:“江大哥和嫂夫人有什么想说的,便长话短说吧,左右太子断案也就是这一两日,之后大哥和嫂夫人有的是时间叙旧。” 金九龄的这一声声“江大哥”叫得很诚恳,江重威的表现也十分自然,毕竟,他和金九龄是相交多年的朋友,金九龄叫他大哥又有什么稀奇的? 看着有些消瘦的江轻霞,江重威将她有些冰凉的手往怀中拢了拢。他没有说话,在来的路上,他分明有很多话想要对江轻霞说,可是现在,他忽然觉得,只要他们两个人还能在一起,其他的其实什么也不重要了。 “等我。” 最终,江重威对江轻霞说出了这样的一句话,而后他抿了抿唇,与金九龄一道走了出去——金兄弟没错,有什么话,他们还有很长很长的时间可以去说。 金九龄一直亲自将江重威送出了刑部大牢。江重威拍了拍他的肩膀,轻声道了一句“多谢”。 这一句“多谢”,不仅仅是感谢金九龄在天牢之中对江轻霞的照顾——若非如此,江轻霞又怎么能有一个单独的牢房呢?这其中,还包含了许多的东西。 金九龄微笑了一下,道:“江大哥切莫如此,此事愚弟也没有出什么力气,只是从中稍作回旋罢了,贤伉俪此番解除了如此的隐患,还多亏嫂夫人胆量过人,聪慧非凡。” 江重威苦笑了一下,道:“是我太没用了些,还让她如此涉险。” 金九龄见他一脸黯然,于是安慰道:“江大哥切莫如此。这次圣上让太子判案,太子宽仁,公孙兰那等祸首既然已经伏诛,这次围剿红鞋子,嫂夫人又是功不可没,太子殿下一定会宽大处理的。” 江重威的脸色这才好看了一些,他收敛了脸上的黯然,强自笑了笑,道:“但愿如此吧。” 金九龄又和他说了一会儿话,江重威才和他话别。没有了利益之争,金九龄还是将江重威当做是自己的朋友的,他看着江重威缓缓远去的背影,叹了一口气,心中却终于了结了一段心事——让太子见到了南王世子,虽然兜了这么大的一个弯,可是他到底全是完成了城主交给他的任务。 金九龄对白云城投诚已久,城主却仿若是遗忘了他一样,几乎不会给他下达任何命令,甚至就连他千里迢迢的去白云城刷一下存在感的时候,城主大人也总是一脸的可有可无。 日子长了,金九龄就不免心中惴惴不安。一直到城主给他下达了这个命令,金九龄才稍稍放下心来。毕竟,他求的就是荣华富贵,所以才甘心给白云城主当一粒棋子。这些年来白云城主的确待他不薄,却从未让他干过任何重要的事情,这才让金九龄时刻都有一种要被当做废子丢弃的危机感。 于是,这次城主给他下达这样的命令的时候,金九龄是牟足了劲想要展现自己的能力,决心要完美的完成城主大人的吩咐。 这是一场金九龄费尽心机布下的局,从那个莫须有绣花大盗开始,金九龄算计了很多很多,这其中包括陆小凤,包括公孙兰,也包括各地的藩王,甚至包括了深宫之中已经不欲理会朝政的皇帝。 江重威和江轻霞这两人,只是金九龄计划之中不起眼的小小一环,却是两个必不可少的人物。 这便要从一桩旧事说起了。 当日江轻霞之所以加入红鞋子,是因为当时她别无选择。 她本是江家养女,也是江重威的未婚妻,那时候江家一家遭了水灾,只逃出了江轻霞和江重威两人。 两个孩子独自讨生活并不容易,就在他们穷困潦倒,病痛交加之际,是熊宜看江轻霞根骨不错,便要收她加入自己的组织。 江轻霞那年才九岁,江重威也不过十二。更何况那时候江重威病着,她没有办法,只能答应熊宜加入红鞋子,为她办事。而作为交换,熊宜也要安排好江重威以后的生活。 熊宜明面上答应了江轻霞,然而却对她说“红鞋子之中只认姐妹,心里可不能还有什么男人。”,甚至于为了断绝江轻霞的尘缘,熊宜还强迫江轻霞出家了。 而一直到十年之后,江轻霞身为武林之中“四只母老虎”之一的凶名传播开来,江重威才终于找到了自己失散多年的未婚妻。而这个时候,江轻霞才发现,熊宜所谓的照顾好江重威,实际上根本就是在诓骗她的。 熊宜对江轻霞说,自己给江重威寻了一个可靠的农户,将他寄养在那里。然而事实却是,在带走江轻霞之后,熊宜只是随手将生了重病的江重威丢弃在路边。若不是他命大,遇见了正在走镖的镖局,江重威如今恐怕早就已经死了。 捡到江重威总镖头没有儿女,便将江重威当做是自己的孩子教导,不仅将一身武艺都传授给了他,还拜托了自己的许多朋友,帮忙打探养子失散多年的未婚妻的下落。 可惜一直到江重威为义父养老送终,这位对他恩重如山的老人,都始终没有见到过自己心心念念的儿媳妇。 江重威找到江轻霞的时候,她已经被熊宜强迫着出家,这个时候的江轻霞已经不是当年那个懵懂无助的小女孩了。十年的时间,足够让她了解熊宜的狠毒,所以她知道,若是被熊宜发现了她已经和威哥团聚,他们二人便都没有活路了。 于是两人哪怕已经相认,却终归只是匆匆一面,不敢亲近,更毋论长相厮守了。 偶然的一次机会,江重威和金九龄喝酒,他多喝了几杯,不觉便将这件苦闷心事对金九龄倾诉了出来。金九龄听着,便记在了心里。 后来叶孤城交给了他那个任务,金九龄猛然想起江重威和江轻霞的事,于是不觉就计上心来。 金九龄找到了江重威,与他痛陈利弊,说服他一定要覆灭了红鞋子,这样他和江轻霞才有好日子过。 金九龄还对江重威说了自己想到了一个覆灭红鞋子的办法。他和江重威本就交情很好,此刻情真意切,一脸的“我全都是没你们考虑”,当即就让江重威十分感动。 然而因为这个计划实在是太过惊世骇俗,既牵扯了武林之中鼎鼎大名的陆小凤,又牵扯到了朝廷,江重威依旧还有些犹豫。 金九龄知道自己急不得,于是假意劝他回去和嫂夫人商量商量。 金九龄知道女人为了保卫自己的爱情的时候会有多大胆,多疯狂。他是算准了江轻霞一定会和他合作的。金九龄赌的就是江轻霞恨毒了熊宜,恨不得她一无所有,粉身碎骨。 果然,江重威回去和江轻霞一说,江轻霞便拍板说道,他们两人既然已经被那红鞋子所谓的大姐迫害至此,与其以后提心吊胆,不去就此搏一把。 于是,江重威很快就给了金九龄回复,两人也敲定了整个计划的细节。整个计划之中,金九龄和江重威夫妇也算是各取所需,金九龄带着官兵剿灭红鞋子,而江轻霞则假意在逃走的时候慌不择路,将他们带去南王府邸。 至于太子为何会那样“凑巧”的赶过来,却是金九龄的另一番安排了。他动用了自己埋在皇宫的暗桩,让手底下的人在闲谈磕牙的时候,“不经意”的告诉了一个小太监,说南王那位年初新回来的世子,和太子殿下简直一模一样。 而那个小太监不是别人,正是东宫太子的耳目。太子对藩王本就十分警惕,听见这个消息依然是要探查一番。只是太子十分谨慎,不会贸然和藩王接触。更不会贸然和南王撕破脸皮,让他狗急跳墙。 所以金九龄此番查案,正是在太子瞌睡的时候给他递上了枕头。在听见乱党逃到南王府邸的时候,太子借审理此案之机,顺理成章的也到了南王府。 这之后的事情,便是按照金九龄的设想进行下去了。唯一让金九龄觉得后怕的,是居然将小公子牵扯了进来。 知道那位小公子对城主大人来说何等重要,在发现叶且歌也跟着陆小凤到了盛京之后,金九龄不敢耽误,立刻给城主去了信,这才有了叶孤鸿的千里奔忙。 江轻霞的审判结果很快就下来了,其余的“公孙兰”的姐妹都被即刻斩首,也算给被她们抢劫过的商贾一个交待。而江轻霞因为戴罪立功,所以她只是被流放了五百里。 ——这实在是轻得不能再轻的判决了,金九龄为此在太子面前为江轻霞说了不少好话,还绘声绘色的讲述了他们夫妇二人的故事。 太子听后有些唏嘘,不仅减了江轻霞的责罚,还为她和江重威赐了婚。虽然因为江轻霞是待罪之身,所以太子并没有拟一道明旨,但是有印了他自己私印的一张手书,却也弥足珍贵了。 江轻霞虽然早早加入红鞋子,但是她一直安居寺庙,很少行劫掠之事,江重威在江湖之中名声也不算差,走南闯北许多年,也很是有一些朋友。盛京之外的五百里并不算是什么穷山恶水之地,两人都有一些积蓄,又在几个朋友的帮衬下,很快就在那里安顿了下来。安然相守,求仁得仁,他们的日子还不算难过。 叶且歌从唐天仪口中知道关于江轻霞的事情的时候,他们已经走在了去往唐门的路上。 那日叶英将熊宜拍到了城墙里,太平王下令将她曝尸三日,三日之后便是无人再理她的尸体了——不是不想理,实在是叶英出手太狠,太平王手下的精兵生拉硬拽了半天,都没有将熊宜的尸体从墙头上抠下来。 青天白日的,又有百姓围观,太平王不忍看着自己手底下的人太过丢人,于是就让他们先撤,等到夜深人静的时候……再过来抠人。 然而太平王的打算终会落空了,天刚刚一擦黑,城外便窜进来了几个影子,他们穿着统一的蓝色服饰,腰间是豹皮袋子,手上还戴着鱼皮手套——若是叶且歌此刻见了他们,便不会觉得唐天仪功夫不济了。 最起码,唐天仪下毒的时候还是有不会被自己的毒和暗器伤到的底气的,而这几个唐门弟子,时时刻刻都要戴着鱼皮手套防备自己的□□,也当真是够丢人的了。 不过这几个人到底是唐门派出的精英,轻功还是不错,三下两下跳上了城墙,几个人配合默契的将墙里都有些发臭了的尸体拽了出来。 唐天仪不知从何处而来,皱着眉在熊宜的尸体上在'一阵翻找,最终找到了绣在她衣服上的唐门残篇。 “靠,女人的腰带,别让媳妇可别误会什么才好。” 唐天仪满脸的嫌恶,手上的动作却是不停,将那从熊宜尸体上扒拉下来的腰带利落的塞进了自己腰间的袋子里。 挥了挥手示意唐门的弟子先离开,唐天仪一个人趁着月色回到了叶且歌他们暂时休整的客栈。 已经将整个客栈包了下来,唐天仪索性直接点了一盏灯,就在大堂之中这么研究起那唐门残篇来。 叶且歌下来的时候,看见的便是唐天仪这幅“我的妈啊,这么神奇么”的表情。简直不忍直视,叶且歌随意的瞥了一眼,却有些沉默了。 不是这残篇有多么精妙,而是……这根本就是自己还小的时候,无乐舅舅来了兴致,用了半天时间编出来要教自己识字的时候用的课本! 唐门如今已经破落到这个地步了么?叶且歌深深的拧起了眉头,再看向唐天仪的时候,目光之中简直带了几分“子孙不成器”的怒色。 唐天仪早就听到了叶且歌的脚步声,也看见了她往自己手里的衣服残片看的动作。而他没有阻止,何尝不是为了试探——他早就觉得,这人跟他们唐门很有渊源。 叶且歌看了唐天仪一眼,便开始缓缓背起书来。而她背的,正是唐天仪手中的那页残篇的完整版! 唐天仪一开始还有些没反应过来,在意识到了叶且歌背的是什么之后,他简直就要跳起来了。 不得了了,幸亏小爷机智,早通知了老太太。 空白了一瞬的脑袋里飘出了这样的一句话,唐天仪的目光死死的钉在了叶且歌身上。 作者有话要说:  唐无乐:啷个瓜娃子!不肖子孙!老子哄孩子的玩意能被当成秘籍!没出息!瓜娃子! 唔,叔暗搓搓的挖了一个新坑。万花花萝与叶孤城的故事。《挥剑决浮云》,求围观求收藏么么哒~ 第71章 云破月来花弄影。 “你到底是谁?”唐天仪的面上浮现出一抹惊疑之色,他警惕的看着叶且歌,神色里也带出了几分认真。此刻,他褪去了在孙秀青面前的所有温柔,眼神变得十分锋利,仿佛下一秒就要择人而噬。 叶且歌叹了一口气,对他幽幽说道:“你应该知道,我对他唐门并无恶意。”叶且歌的脸上的神情十分放松,并没有因为唐天仪瞬间锋利起来的眼神而产生丝毫的畏缩。 她这样坦荡地注视着唐天仪,两人两相对望。许久之后,唐天仪似乎放松了一直紧绷的身体,他靠在椅背上,对着叶且歌说道:“我当然知道你没有恶意,不然现在等着你的,早就是一把追魂砂了。” 叶且歌看了一眼唐天仪,起身走到了他的面前。伸出了一只细白的手掌,叶且歌摊开洁白的掌心对唐天仪说道:“你们那引以为豪的追魂砂,可否让我看一看?” 叶且歌的神色太过理所当然,理所当然到让唐天仪连冷笑都做不出,他有些无语的望向了叶且歌,无奈道:“你本是我的恩人,如果你想寻死,我也拦你不住的,只是你何必来找我?” 叶且歌却不说话,依旧固执地冲着唐天仪伸着手。唐天仪无奈,只能从腰间掏出鱼皮手套递给叶且歌,然后才赤手从腰间掏出一把细沙。 虽然他没有戴上手套,叶且歌却也看出了唐天仪的小心翼翼。 毕竟,唐天仪手中的是唐门有名的追魂砂,它看起来平平无奇,只是一把淡灰色的粉尘,可是却是无数江湖之人的噩梦。 叶且歌用指尖捻起这把细末,放在鼻端之下,轻轻地嗅了嗅,却并没有碰唐天仪的鱼皮手套。轻轻地吹散了指尖的一点飞灰,叶且歌道:“一点尘埃而已,何至于此?” 唐天仪惊讶地瞪大了眼睛,不可置信地对叶且歌道:“见血封喉的追魂砂,在你眼中居然只是一点尘埃?”虽然是这样说着,可是他却飞快地向腰间翻找,想要给叶且歌拿解药。 “不必。”这几个抬手止住了他的动作,用手指敲了敲桌上的衣裙碎片,叶且歌问道:“你可还记得,唐家祖上有一人名叫唐小宛……咳,不,名叫唐无乐?” 叶且歌稍微改了一下出口的话,因为她觉得,毕竟已经过去了六百年,比起自己的生母,还是二舅舅更可能被后人记得。更何况,她根本不可能跟唐门的人说,她隔世而来,前世身上曾经流着一半唐门的血。 这话如何荒谬暂且不提,况且今生到底已经和前世不同,叶且歌不再是唐小宛之女叶且歌,而是白云城的小小姐。 与剑三之中其他的门派相比,唐门的传承还是先有相对完整的,唐天仪作为唐门长子,对于自己家曾经出过怎样的人物,不说了如指掌,也都还有所了解。 唐无乐其人,虽然表面上只是唐家的纨绔子弟,可事实上却是逆斩堂的堂主。他的身份在他生前并没有被披露,可是死后却在唐家的族谱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安史之乱之后,唐家日渐式微,便再也没有出过如此惊艳才绝的人物。 对于唐天仪来说,他更是听着唐无乐的故事长大。一直到将他看作是自己崇拜的人物,此刻听到叶且歌提起,他不由道:“自然是知道的,可是这和你又有什么关系?” “和我有什么干系……”叶且歌沉吟了一下,却避开了这个话题,转而说道:“这本书说来也不是什么唐门秘籍,而只是我舅……咳,唐无乐随手编的。”教小儿识字的书罢了。 感觉后半句话可能会刺激到唐天仪,叶且歌果断的选择了省略。只是,她心中却浮现出淡淡的痛惜,她也曾经想过各门派经历经安史之乱,必定会受到重创。然而,当一个真正衰败至此的唐门摆在她面前的时候,叶且歌还是无法淡漠以对。 唐天仪惊讶地睁大了眼睛,不敢置信的看着桌上的残片。他的脑中闪过了千百种念头,许久之后才试探性的问叶且歌道:“你可是曾与唐门,与无乐前辈有某种渊源?” 这么说,却也没有什么错。于是叶且歌点了点头,干脆道:“的确如此。” 紧接着叶且歌看见了唐天仪欲言又止的表情,那神态,她都替他觉得憋屈,于是叶且歌索性主动道:“总归算是和唐门有些渊源,还未曾拜会过唐家老太太,不知唐兄可否为叶某引荐?” 终归是要去唐家堡看一看的。只是叶且歌虽然受过唐无乐的教导,但是对唐门的毒/药暗器会的也并不多。除却淬炼出了一身百毒不侵的体质,叶且歌连半个唐门都算不上。 ——实际上,在前一世,且歌醉心于剑法,正所谓术业有专攻,正是这种专注才能让她在二十岁就习得藏剑全部剑招,领悟心剑,得以出师。 而在唐门的招式上,叶且歌大半都只是会个花架子,真实的水平其实远远赶不上当时唐家堡的内门弟子。 至于为何叶且歌都已经没有天赋至此,唐无乐却依旧乐此不疲,叶且歌果断表示,那只是他家二舅舅的恶性趣味罢了。 唐无乐:看着小姑娘苦着一张脸被自己打成狗什么的……还意外的挺有意思的。呵呵,谁让这孩子倒霉,像了三成叶凡那个渣渣,五成叶英那个死面瘫呢? 虽然事情的真相就是这么的残酷,不过面对连儿童识字画本都能觉得是秘籍的唐门……叶且歌表示,她的那点儿花架子,恐怕也能派上用场。毕竟是她的母族,叶且歌也不忍心看着唐门如此凋敝,受人欺凌。 ……仅仅凭着断魂砂和霹雳弹就在江湖之中横着走的唐门们:等等,我们好像对“受人欺凌”的理解有些不一样。 因为并没有见识过六百年前唐家堡的辉煌,所以包括唐天仪在内,唐门之中的一些弟子依旧没有意识到,自己的门派正在不断地衰败下去。他们甚至已经忘了隐藏自己的身份,忘记了他们暗杀的本职,转而在江湖之中横行霸道,飞扬跋扈。 只是唐家到底还有清醒的人,譬如唐家的老太太。这个睿智的老者一眼就看出,如今江湖各门派都在进步,只有唐门依旧躺在先祖的荣光之上,守着从他们的指缝之间流露下来的一招半式。 唐老太太清醒地认识到,这样下去,唐门终将不复,会不可避免地走向衰败。所以这些年来,她一直鼓励着他们子弟研发新的毒|药,新的暗器,新的招式,只是一直收效甚微。 长孙唐天仪传回来的消息,让唐老太太看到了一丝唐门复兴的曙光,特别是叶且歌这个人,唐老太太本能的感觉,她就是唐门复兴的希望。虽然,将自己门派复兴的希望寄托在一个外人身上,既虚无飘渺,又十分可悲。 可是如今唐门正在这样的存亡之秋,唐老太太也别无方法,她只能给长孙去了信,让他务必请叶且歌去唐门一晤。 虽然叶且歌的说法含糊,其中有种种迷雾,而那所谓的渊源,她更是不愿解释。但是无论是对自己的救命之恩,还是坦诚的在自己面前说出那残片的来历,唐天仪感受到的都是叶且歌对唐门的善意,更何况还有自家老太太的吩咐,于是,唐天仪便顺理成章的对叶且歌发出了邀请。 叶且歌本就想去唐门拜会,但却终归要和自家师父商量一下,没有马上给唐天仪答复,叶且歌去请示了叶英。 叶英明白自家徒弟的心事,拍了拍她的头,温声对她说道:“且歌竟然想去,那便去吧。” 叶英那对比少女小小的脑袋来说,显得十分宽大的手掌在叶且歌的头顶摩挲了一下,继续温声道:“为师与你同去。” 男子的眉眼温柔,在烛火的掩映下,让叶且歌有了片刻的恍惚。她下意识的握住了在自己头顶摩挲的叶英的手,在意识到自己做了什么之后,叶且歌险些膝盖一软,就那样跪下去——她在做什么?是师父最近对她前所未有的亲昵,所以就让自己有了贪心的理由了么? 感受到自家徒弟就像受惊了的小动物一样的呼吸,叶英轻轻的叹了一口气。是了,他没有理由要求这孩子勇敢,因为他还没有给这孩子足够的安全感。如今她还会因为他的亲近而骤然欢喜,也会因为一点主动亲近而怕自己失望。说到底,还是他这个为人师长的做的不够好。 这是叶英两世横断生死的唯一一次心动,他没有任何经验可循,只是觉得自己既然是男子,又为人师长,那么那些情爱之中的辗转求索,便始终应该是自己去承担的罢。 至若且歌,她被自己拖进逆转伦常的乱局之中就已经够辛苦的了,其他的前路坎坷与世人指摘,都不应该是那孩子去背负的。 且不论叶且歌是如何晕晕乎乎的从叶英房中走出来的,在她离开之前,行程终归是就此敲定了。 第二日一早,叶且歌和叶英随着唐天仪与孙秀青一道踏上了前往唐门的旅程,而陆小凤和花满楼则送薛冰回神针山庄。叶孤鸿本来是想跟着自家小堂妹,叶且歌断然拒绝,不仅如此,她还猛地伸手将叶孤鸿推向了陆小凤。 猛然被推向了一个男人,小堂哥即刻就要炸毛。叶且歌却是俏皮的眨了眨眼睛,神色不明地瞥向了一旁的薛冰。那其中的戏谑,莫说薛冰一个女孩子,就连叶孤鸿都要红了脸。 意思已经足够明显,叶且歌见好就收,赶在薛冰要跳上马车揍她之前关上了车帘,连声催促着唐天仪快赶马车。 唐天仪也是爱闹的主,如今心中放下了一块大石,他也有了闲情逸致去调侃其他人,冲着叶孤鸿吹了一个响亮的口哨,唐天仪扔给他一个“是男人就快上”的表情,而后才大笑着一抖缰绳,驾着马车扬长而去。 他们坐着马车走得痛快,留下陆小凤在原地笑得直打滚,而花满楼也无奈地牵起了嘴角——他这个时候都有些可惜自己是一个瞎子了,不然,两张红的像灯笼一样的脸,一定很有趣。 特别是那姑娘曾经险些喜欢上陆小凤,幸而及时悬崖勒马,回头是岸,真是阿弥陀佛,善哉善哉——花满楼表示,陆小凤这个人平时当朋友还是很好的,可是若是当成心上人,那他只能可怜那姑娘所悦非人了。 一直到叶且歌的马车走远,叶孤鸿才猛地一拍脑袋。他方才光顾着尴尬了,却忘了一件重要的事没有告诉小堂妹。 昨日他收到大堂兄的来信,说他不日便抵达中原,叶孤鸿当然不会以为自己的大堂哥是来找自己的,毕竟他们叶家的男孩子没有好的待遇……QAQ。所以,让他大堂哥来中原的原因,便只有小堂妹一人了。 如今小堂妹跟人去了川蜀之地,大同兄岂不是要扑一个空?叶孤鸿想起自己大堂兄交给自己的任务,他没来得及将小堂妹从这件事情中抽离出去便罢了,如今若是连小堂妹的行踪也不能及时禀报,那叶孤鸿还真怕大堂兄一生气,抬手给自己来一招天外飞仙。 飞快的安排好了给大堂兄报信的人,叶孤鸿表示……一个家里有三个人,若是有两个人武功都很高超,那么功夫弱一些的那个,就会是他这样的结局。真是想要默默怜爱自己一下,简直心累。 所幸叶孤鸿的来信还是很及时的,叶孤城乘船到了中原,便看到了叶孤鸿派到码头上给他报信的人,那个人告诉他,小小姐和叶先生一起去了唐门。 唐门。 叶孤城的眉眼微动,他对唐门的印象,还停留在前世紫禁之巅上那个冒充他的唐家嫡系那里。作为前世自己的一颗棋子,叶孤城对他们虽然很是不屑,却也有些印象。 这样的一群人,说是乌合之众也不为过,居然和自己的妹妹有了牵扯?叶孤城琥珀色的眼中笼上了一层寒霜,却是不再耽搁,直接改变路线,将目的地从杭州改到了川蜀。 叶孤城抵达唐门的时候,叶且歌正在和唐家的二老爷一起研究怎么复制千机匣。 和六百年前的唐门一样,唐家的老太太具有绝对的话语权。叶且歌能够搪塞唐天仪,却没有办法搪塞唐家的老太太。 那日她到了唐门,唐家老太太看出她有些难言之隐,便屏退众人,也不逼问叶且歌,只是用一种宽和鼓励的目光看着叶且歌。 时光恍若重叠,时隔六百年,叶且歌却恍若又一次见到了曾经唐家堡里的那位宽和温柔的长者。蓦然就眉眼酸涩,叶且歌咬了咬唇,掩去那些太过离奇的身世,却还是如实道:“我是……”犹豫了半晌,叶且歌道:“我娘亲是唐家嫡系,我舅舅是无字辈的。” 无字辈距离如今的唐门来说,实在是太过遥远了,可是唐家老太太却没有表现得太过惊讶,反而一脸了然的点了点头。 她笑容慈祥,拍了拍叶且歌的手,偏头细想,片刻之后才道:“你娘……闺名小宛吧?” ——其实,在长孙说叶且歌特地提起唐无乐的时候,唐家老太太便已经有了一个大胆的猜测。这个猜测并不是现在才有的,而是在藏剑山庄重现江湖的时候,就已经萌生了的。 安史之乱对于唐门来说是最惨烈的记忆,而这份记忆,连同大唐时候的风光一道,并没有被唐门忘却。每一任的唐家媳妇——未来的唐家老夫人,最先熟读的,不是唐门家规,而是大唐时候的那些旧事。 因为,故人热血不空流。那些唐家儿郎,为了山河百姓而血洒他乡,于是在唐家就一定要有人记得他们。记得,并且是永远记得。因为唐家堡护短,所以哪怕他们已成英魂,唐家堡也不会将他们忘却——唐家的人始终相信,有了这份亲人的思念,那些埋骨他乡的唐门子弟就永远不会是孤魂野鬼。 正是因为如此,唐家的老太太才会在听见叶且歌这个名字的时候,有了那样大胆的猜测,将她与六百年前唐门全盛之时的那位唐家小姐之女联系起来。 虽然是贸然询问,但是看见叶且歌骤变的脸色,唐家老太太还是很快明白,自己约摸是猜对了。 “好孩子,辛苦你了。”她温柔的帮着叶且歌理了理鬓角的发丝,转而对叶英道:“这位,便是这孩子的父亲,藏剑山庄大庄主叶英吧?” 稍微顿了顿,老太太咳嗽了一下,犹豫道:“看着却不太像,先生看起来太年轻了些。若不是先祖流传下来的书上记载着一句‘叶且歌,藏剑大庄主叶英之女也’,先生又的确名唤叶英,老婆子还真不敢认呢。” 唐家老太太的一句话宛若惊雷,炸在叶且歌和叶英的头顶。叶英本是端着一杯茶细品,这时都不免手抖一下。叶且歌更是瞪大了眼睛,急忙解释道:“老太太你误会了,这是我师父,我父亲是五庄主叶凡……啊,不,我父亲是白云城老城主叶寒山!” 唐家老太太的脸上浮现出了一抹疑惑,却到底人老成精,没有将疑惑问出来。 唐老太太说的不错,她所知道的关于藏剑山庄的一切,当真仅仅只是源于纸上的三言两语。 之所以对叶英和叶且歌印象深刻,却是因为藏剑正阳一脉只有这两人,之后便断了传承了。而叶家流传出来的名谱上,这两人的确是父女关系。 再有就是,那位藏剑山庄大庄主叶英消失得太过离奇,正阳首徒叶且歌死得又太过惨烈,而这些都背记载在册,所以唐老太太才在“叶英”和“叶且歌”两人一起在江湖出现的时候,萌生出了那样的猜测——破碎虚空也好,转世而来也罢,终会,这两人应该就是书上记载的那两个吧? 微微定了定神,叶英咳了一声,出于某种心思,他没有对唐老太太解释其中有关“过继”部分,只是轻描淡写的将话题掠过,道:“恐是年岁久远,记载失真了罢。” 唐老夫人一直在观察着叶且歌和叶英的脸色,生怕他们因为这个误会而产生不悦。毕竟,对于这二人是什么关系,其实她根本就不在乎,她所想的,也只是和叶且歌套套近乎,顺带和藏剑山庄交好,为唐家谋求更多的利益罢了。 见叶英和叶且歌只是面上有些尴尬,却没有动怒,唐老太太暗暗松了一口气。扶了扶额,她对叶英师徒歉意一笑,道:“老了老了,老婆子人都糊涂了。” 很快转移了话题,一番寒暄絮叨之后,叶英和叶且歌答应在唐家堡小住几日。叶且歌用毒不行,却因为唐无乐曾经为她演示过如何拆千机匣,所以对千机匣的构造能够复制大半。 加上如今唐门之中有一位专攻机关弹药的二老爷,叶且歌为唐门重现千机匣的心愿,已经是指日可待了。 “没有千机匣的瓜娃子也敢算是唐门?” 当年二舅舅的话恍惚响在耳边,那张狂的话语之中流露出的,满满的都是对千机匣的自豪。 叶且歌叹了一口气。大抵就是她无乐舅舅也不会想到,他当年为了好玩而无心的举动,如今却会以这种方式惠及子孙吧? 轻轻的摇了摇头,叶且歌打起精神,继续认真画起了手中千机匣的图纸。 作者有话要说:  比起唐老太太插过来的这一刀……之前城主大大埋汰庄花老什么的,那简直都是小儿科儿。 庄花花,美人不是那么好抱的,想抱得美人归,你要努力啊〖拍肩〗 菱晴扔了1个地雷 感谢姑娘的地雷~爱你,笔芯。 第72章 人如风后入云。 第七十二章。人如风后入江云。 唐家的二老爷,是一个喜欢钻研机关工巧的人。在唐朝的时候,唐家堡的机关是并不亚于他们的□□的存在。然而年岁日久,而今唐家的机关已经失传大半。 唐门的二老爷如今最主要的研究便是霹雳弹,由他一手创建的霹雳堂,也成了唐门的另一个声名鹊起的产业。 当他看见叶且歌手上的图纸的时候,简直欣喜若狂,连带着看向叶且歌的眼光中也带上了几分炙热。唐家的二老爷一贯行事荒诞,当即,他便拉着叶且歌要拜把子——这样的人才,他说什么也不能放跑了。 寻常时候,对于他荒唐的行径,他的大嫂——唐家如今的当家人,唐家老太太都是会毫不留情地斥责他的。然而这一次,唐家老太太居然很是同意二老爷的说法。 “歌儿既然是无字辈的外甥女,那么在我们唐家也是辈分极高的,只是这转世而来之事不好对旁人细说,歌儿便委屈一下,权作我和老二的干妹妹,我们唐家的小姑奶奶吧。” 唐家老太太这一段话说得顺溜,让一贯待人落落大方,进退有度的叶且歌,神色里都有了片刻的凝滞。 还是叶英开了口,解了徒弟的窘境。他将一脸懵逼的小姑娘拉到自己身边,转而对唐家老太太说道:“唐门与藏剑山庄既有渊源,老夫人与在下平辈论交便是。” 叶英既然已经开了口,唐家老太太自然应下。毕竟如今唐门与藏剑同属武林门派,而她作为唐家掌权人,叶且歌却只是藏剑门下弟子,若是她认下这个妹妹,当真是要让唐门在藏剑面前矮上一截的。 唐家老太太之所以那样说,不过是有求于人,刻意抬高叶且歌,全了藏剑山庄的面子罢了。而如今叶庄主如此有礼,她自然就顺坡下了。 心中对藏剑山庄的君子之风暗自赞叹,唐家老太太转而便吩咐了下去,让门下子弟全部尊称叶且歌一声“小姑”。 唐天仪:心好累,现在宝宝不想说话,有一个……啊,不,是七个小叔就已经够了,这回还添了一个小姑,全江湖都在欺负我辈分低是不是!!! 只是在唐家,唐家老太太的地位非比寻常,老太太一声令下,门下子孙纵然觉得觉得再别扭,却也全都得恭恭敬敬的叫叶且歌一声“小姑”了。 叶且歌两世加起来并不算年幼,而唐门的孙辈之中,最大的唐天仪也不过虚长她五六岁,面对一群半大小子,叶且歌这一句“小姑”姑且就应承下来,也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妥,更何况当年她在唐家堡与藏剑山庄的辈分本就不低,于是也就随他们去了。 “小姑姑,小姑姑!”一个身穿着唐门标志性的蓝衣的少年蹬噔噔地跑了进来。随着他的跑动,他耳朵上的银饰发出了清脆的响声。让正在和唐门二老爷商量如何改进千机匣的叶且歌停住了手上的动作。 唐天纵是唐天仪的弟弟,也是唐门的男孩子之中最小的一个。他今年一十有六,恰巧比叶且歌要大一岁,然而面对这位小姑姑,他却始终很是恭敬——毕竟第一次见面就出言挑衅,然后被重剑砸在脸上什么的……是很疼的QAQ。 “怎么了?糖棕?”叶且歌挑了挑眉,偏头对唐天纵问道。糖粽什么的,真是略萌啊,叶且歌才不会承认这是她的恶性趣味。 被点名了的小少年苦了一张脸,憋了憋嘴,却不敢说什么反驳的话。在他家二爷爷一脸戏谑的目光中,唐天纵几步冲到了叶且歌面前,轻轻地拉了拉叶且歌的袖子,对她说道:“小姑姑,外面有人来找你。” 这个时候来找她的人,自然不会是陆小凤。叶且歌可是听花满楼说了,陆小凤如今正去了大漠,和胡大哥的朋友楚留香正是一见如故,两人约好了要天南地北的好好戏耍一番。而花满楼自己,则是将叶且歌那天说的话听进了心里,回家说给了父兄。而后花家果然有所动作,如今正在抛售手里的产业。 这种抛售自然不能是太过明显的,只能一点一点的慢慢来。只是花家门下的产业实在是多,就连花满楼这样的风雅公子,都不得不每天和人谈生意。 毕竟,在他的家人保护他的同时,花满楼也是很想要也去保护自己的家人的。 难道是小堂哥?叶且歌纳罕了一下,跟着唐天纵一道出了房门,往会客厅中走了出去。 如今虽然整个唐家堡都知道了她的性别,周围的朋友也知道得差不多了,但是叶且歌还是比较习惯穿男装,原因无他,只是来回行动利落而已。 也难为一群唐门子孙,天天对着叶且歌那张一长得比他们还要君子如玉的脸,还能面色如常的叫出来这声“小姑姑”。 唐门:武力值这么高,一言不合就抡起重剑照脸拍的,真的不是小叔叔么?这不科学! 叶且歌的出现,深刻的让这些仗着追魂砂与霹雳弹飞扬跋扈的唐门子弟知道了什么是“天外有天,人外有人”。在唐门内部也激发起了不小的习武热潮,就单单是这一点,也够唐家老太太满意的了。 更何况叶且歌还帮着他们复原千机匣,如今在唐门,叶且歌自然是简直要被当做是宝贝一样供起来了,绝对的地位超然。 跟着唐天纵一道穿过了茂密的竹林,叶且歌来到了唐门的会客之地,看见的便是那个白衣持剑的男子。 男子的身量是中原少见的伟岸,他肃冷了一张眉眼,不带任何表情的和对面的叶英相对而立。 叶孤城本身对叶英并没有什么偏见,甚至作为藏剑后人,他对叶英是十足尊重,乃至于从心底敬仰的。然而,叶英一出现,便拐走了他家一直很乖巧的妹妹,让小姑娘一年之中有大半时间都不在南海,而在远隔万里的西湖。叶孤城自然无法苛责自己的妹妹,于是便将所有的怒火都转嫁到了叶英身上。 只是白云城主到底不是情绪外露的人,在面对叶英的时候,他没有办法冷言冷语,亦或是出言讽刺,于是便也只有缄默了。 叶孤城算是少数几个让叶英觉得棘手的人,很多时候他实在不知道自己该以何种的态度面对叶孤城。 叶英行事坦荡,一直无愧于心,按说他对自家徒弟的心思,其实是没有必要对任何人交代的。可是偏偏叶孤城却是这世上最疼爱叶且歌的人,他们相伴十五载,血脉至亲,这都不是叶英能够抹杀的。 叶英和叶且歌并不需要任何人的同意,但是至少,叶英希望,自家小徒弟能够得到叶孤城这位兄长的祝福。 罢了,此事当真是半点也急不得。叶英叹了一口气,主动收敛了周身的气势,退出了这场和叶孤城之间无声的比拼。 “哥哥!” 叶孤城挑了挑眉,似乎有什么话要对叶英讲,可是他的身后却传来了熟悉的少女的嗓音。叶孤城下意识的转身,下一秒,一个小小的身影便投入到他的怀中。 踮起脚,用柔软的发顶蹭了蹭叶孤城的下巴,叶且歌带着一些惊喜的扬起头问道:“哥哥怎么来了?” 对幼妹率先投入自己的怀抱,而不是最先走到叶英身边这件事,叶孤城觉得十分满意,难得有些幼稚的挑衅似的看了一眼叶英,叶孤城俯身在叶且歌的头顶摩挲了一下,然后道:“且歌总是乱跑。” 虽然叶孤城的语气平静,但是叶且歌还是感受到了隐匿他平淡的语调之下的关心,从叶孤城的怀里退了出来,叶且歌信誓旦旦的保证道:“以后会提前给哥哥去信的。” 叶且歌的身边一直都有白云城的暗卫,以她的武功来说,这些暗卫并不是为了保护她的,而是为了叶且歌和叶孤城之间相互传递信息而存在的。只是这几次事出突然,叶且歌都是已经在路上才匆匆给也叶孤城去信,而叶孤城收到信的时候,叶且歌多半已经抵达目的地了。那个时候叶孤城再想有什么安排,以期保护自己妹妹的安全,却已经有些为时已晚。 很满意自己幼妹的保证,叶孤城的脸上虽然没有什么其他的表情,周身的寒霜却已经渐渐消融。这个时候,那些围观着的唐家堡的小弟子们,才有了说话的勇气。 “叶……叶城主,你能不能……能不能放开我们小姑姑啊。” 一个看起来五六岁年纪,身穿着深蓝色唐家服饰的小姑娘期期艾艾的开口。她瞪着一双水亮亮的大眼睛,小心翼翼的看着叶孤城,一边开口对他说着话,一边却暗暗运起了自己并不熟练的轻功,随时就准备要逃跑的样子。 叶孤城周身气势胜人,更何况他方才本就是针对叶英,便全然没有收敛。那砧骨的冷意,让成年人都觉得十分可怖,更何况现在说话的也不过是个五六岁的小女孩了,所以说她觉得害怕也是正常的事。 可是唐家的这个小姑娘却还记得,自家奶奶吩咐过,要尊敬小姑姑,也要护着她,不能让她被旁人欺负了去。 其实老太太说这话的时候,重点是在前半句,至于后半句,也只是哄着这个刚刚习武的小孙女玩儿罢了——毕竟双方的武力值摆在那里,若是真遇到什么事情,谁保护谁那不是显而易见的吗? 可是这个小姑娘却认真的将整句话都记在了心上,在看见叶且歌被叶孤城按着脑袋,半天不放开的时候,她即使很害怕,却还是颤颤巍巍的开口了。 “小姑姑?” 并不知道自家是如何与唐门论上亲戚的,叶孤城有些不明所以的看着叶且歌,却见他家妹妹这时候已经撑不住的笑出了声。 身量娇小的少女俯身抱起更小一团的小姑娘,揉着她的脸蛋儿,笑得很是开心。在小姑娘的脸上亲了一下,叶且歌笑眯眯的哄道:“阿锦乖,这是小姑姑的亲哥哥,不是坏人。” 叶.不是坏人.孤城:…… 最终是叶且歌三言两语将她与唐门的渊源解释给叶孤城听,在自家胳膊肘朝外拐的妹妹的协助下,方才那个被叶孤城吓得不轻的唐家阿锦从叶孤城那里成功的打劫到了一块通体碧绿的翡翠。 ——在上次去过藏剑山庄之后,叶孤城已经学会让身边的侍从带着一些恰到好处的名贵,又没有什么明显的白云城的标识的漂亮小玩意了。 至于叶孤城是怎么学会的……那也是个悲伤的故事。 上次去藏剑山庄之前,叶孤城和“孩子”这种生物的接触经历,就仅限于见到他就哭的叶孤鸿,和自家乖巧可爱,会乖乖在他怀里坐好,软软的一小团也不吵闹,陪着他批阅公文也能安安静静的幼妹了——由此可见,白云城主重女轻男这件事,的确是原因的。 因为没有和孩子有过太多的接触。所以对于要给晚辈见面礼这件事,叶孤城当真就没有概念。 当他被一群小萝卜头围住,身上的侍从提醒自家城主,该给孩子们见面礼的时候,叶孤城尴尬之下却又周身别无他物,最终只能一人给了五千两银票——谁让是自家妹妹的弟子们呢,勉强是“自己人”的范畴吧,叶孤城总不会亏待他们。 只是,因为并不知道金钱是什么概念,所以拿着手里的“纸”,那一个个的小藏剑们的失望简直活生生的写在脸上。 尴尬之余,从那以后,叶孤城便学会了让自己的侍卫准备着这些小玩意,以备不时之需。 就像这次,叶孤城给唐锦的是一只翡翠蝴蝶。翡翠在安庆并不算名贵,却也只有海外才有。小姑娘就没有不喜欢这种玲珑剔透的东西的,于是方才还很害怕叶孤城的唐锦,这会儿已经敢坐偷偷的看叶孤城了——虽然是坐在叶且歌怀里。 唐家堡如今虽然传承凋敝,但是子嗣却很繁茂。在见识了几个真正四五六岁的破孩子以后,叶孤城越发觉得自己妹妹小的时候简直是乖巧听话,还贴心不已。 于是在看到那个随时有可能拐跑自家妹妹的大庄主叶英的时候,叶孤城心头的郁郁便更严重了。 果然是自己和“庄主”这种东西犯冲吗?前世死在西门庄主的剑下,今生终于不再执着剑道,却又来了一个和自己抢妹妹的藏剑山庄叶庄主吗?叶孤城这样想着,竟然觉得有些心累。 叶孤城此来中原,本就只是为了叶且歌一人。如今叶且歌还要在唐门逗留几日,叶孤城便也顺势住了下来。这些日子,叶且歌每天都在忙着修改千机匣的图纸,叶孤城和叶英左右无事,便开始去唐门的练武场围观。 唐门的练武场本是绝密之地,非唐家嫡系子弟而不能入。然而,一来是既然已经有了叶且歌这个先例,而来就是,也实在没有人敢拦白云城主与藏剑山庄庄主,所以便也只能由着他们两人去了。 今生,叶孤城十五岁的时候,便成南海群剑之首,自上回西门吹雪与当时名不见经传的叶且歌战成平局之后,更有人说叶孤城才是剑术天下第一,乃是超越了西门吹雪的人物。 偏生就有初出牛犊不怕虎的,唐天纵虽然在叶且歌那里碰了一鼻子灰,险些被他的重剑拍成肉饼饼,却还是凑到了叶孤城面前,对叶孤城道:“听闻白云城主剑术天下第一,小子今日斗胆,想请教城主的剑术,看是城主的剑快,还是我们唐门的暗器快。” 唐天纵虽然是唐门最小的是公子,可是他在暗器上却很有天赋,甚至已经隐隐有超过长兄唐天仪的态势了。所以他才敢向叶孤城讨教,除却胆子大,自然也有几分对自己暗器功夫的自傲。 对于这种毛头小子,叶孤城本不想理会,可是今日的确无事,他也的确想看看,这些和他妹妹攀亲戚的人,到底到了什么程度——毕竟,若是这些人实在不成器,那说出去未免也太丢自己妹妹的脸了。 于是,叶孤城缓缓的点了一下头。唐天纵的眼睛顿时变得亮了起来,闪现出了满满的期待。 然后,所有在练武场的唐家内门弟子,都眼睁睁的看着他们的小少爷,在被小姑姑的重剑拍了脸之后,又被白云城主用一柄剑鞘就抽成了狗。 于是,众人都心有余悸的摸了摸自己的脸,再次肯定了心中的信念——真是惹谁都不能惹小姑姑。毕竟,哪怕是惹了老太太,那也顶多就是被逐出唐门,再被一众的师兄弟们追杀罢了。可是惹了小姑姑,不仅当时可能会被拍成肉饼饼,之后还可能会被风来吴山,被天外飞仙,被灵犀一指,被流云飞袖,被一剑西来…… 画面太美,宝宝不敢看TAT 唐家的众人默默地抹了一把冷汗,只能更努力地投入到训练中来。 就这样,叶且歌和自家师父与兄长一道,在唐门住了七日,在完成了千机匣的全部图纸之后,他们终于踏上了返回藏剑山庄的旅程。 作者有话要说:  唐天纵小朋友,不是戴着耳饰就会像无乐小霸王一样的的。挑衅城主什么的,今年份的蜡烛邮寄给你了。 以及,写了软乎乎的小炮萝,真的不来掐一下小肉脸咩? 感谢菱晴姑娘的地雷,蟹蟹一直都在 ~\(≧▽≦)/~ 第73章 一剑西来遇飞仙。 第七十三章。一剑西来遇飞仙。 叶且歌感觉自己现在有点无语。 她家师父和兄长原本都是成熟稳重的性子,可如今却忽然仿佛倒退了二十岁。特别是,这两个人一人牵住她一只手,然后站在白云城和藏剑山庄的两辆马车前,也不说话,就这样静静的望着她的时候。 最终,叶且歌拽过了一旁的唐天纵,让他帮着自己牵一匹快马过来。唐天纵的额角还有一块暗器的擦伤,那是他打向叶孤城的暗器,被叶孤城的剑鞘弹了回来,反擦到他自己额角的。此刻的唐家小少年巴不得缩小自己的存在感,无奈小姑姑却点了他的名。顶着两道冰冷的眼神,唐天纵硬着头皮,为叶且歌牵了一匹马过来。 “左右如今天气渐暖,川蜀风光亦是宜人,便让我骑马走这一段吧。”叶且歌这样说着,也不给叶孤城和叶英反应的时间,直接翻身上马,骑马走在了两辆马车中间。 白云城跟来的侍从们都是一脸憋笑,而叶英和叶孤城也觉得,自己似乎做得有些太过了。于是两人都紧抿的唇角,不再说话,只是会时不时的会撩开车帘往外看叶且歌一眼。 三人一路前行,从川蜀之地出发,一路向北。先回转到京城,而后再一路南去,回到藏剑山庄。 如今江湖之中,陆小凤那个麻烦精已经躲到了大漠,而各个门派也是一派风平浪静,就连司空摘星这样闲散的人,也因为上次被叶且歌一通教训,而躲着好多个月不敢出来了。故此,叶且歌和叶英以及叶孤城的这一路,都是十分地顺遂,没有任何的风波。 这一日,他们行至距离京城还有三五百里的一座城镇,白云城的侍从已经先行打点好了一切,包下了一间客栈,供几人休憩。 这一次跟在叶孤城身边的侍从之中,带队的年轻人名为叶子午,是白云城浮云十二卫之中年纪最小的一个。 浮云十二卫是自叶家先祖起,就在暗中培养的一股势力,作为只听命于叶家家主的十二人,无论叶家是登临天下之时,还是像如今一般退居白云城,这十二个人始终都是叶家家主的心腹。 叶子午和叶且歌年龄相仿,两人几乎是一起长大,虽然叶子午一直恪守着主仆之别,但是因为他性子本就有些跳脱,叶且歌也很喜欢这样率真明朗的人——毕竟,像是叶子午这样的性子,是很容易让叶且歌联想到藏剑山庄的那些二少们的,所以两人关系一直不错。 这一日,到了他们落脚的客栈之中,一行人刚刚坐定,叶且歌骑了一天的马,回房洗个手的功夫,便看见叶子午冲冲的冲了进来。他的手上还提着几只野鸡野兔,显然是方才他刚刚打到的。 叶孤城这个人,当你刚刚看见他的时候,会觉得他是御下严苛,甚至是有些苛刻到不近人情的人。 可是,跟在他身边的人都知道,自家城主的严厉都是用来要求自己的。他对自己近乎苛求,极度的自制和严格。而对于旁人,特别是对他们这些城主亲自培养起来的,全然忠心于他的部下,城主大人一向宽和。 所以,叶子午才敢这样大大咧咧的就冲进来,丝毫不用担心叶孤城的责备。 果然,在看见叶子午手中那些带着血腥气的,甚至有些还在扑腾着的野鸡野兔,一向有些洁癖的叶孤城只是轻轻的皱了皱眉,却并没有说话。 一直到叶子午带着这些东西向着他们直直走来,叶孤城才开口道:“拿到后厨去吧,等下且歌下来,不要惊到她。” 这个时候叶子午的脚步猛然顿住,他有些歉意地对自家城主笑了一下,连忙将两手都背到了身后,像个做错了事的孩子一样低头认错:“是,城主。我这就将这些送到后厨去,晚上给您和先生添个菜。” 虽然,以叶子午对自家小姐的了解,他可不觉得这些小玩意就会吓到她。毕竟,他家小姐是抡着八十斤的重剑砸砸的少女啊……一想到这里,叶子午就开始默默的同情那匹被她家小姐和她家小姐的重剑压了一路的骏马。 天可怜见的,那马都肉眼可见的瘦了一圈,简直见者伤心,闻者落泪。于是叶子午决定,晚上的时候多给它喂一把粮草。 这个时候,叶且歌正好从房门里走了出来。她的手里拿着的是一方薛冰特意塞给她的手帕,上面还绣着花样繁复的花纹。用帕子擦了擦手,叶且歌好奇地往叶子午的身后望了望。 “哎呀,距离镇子这么近的地方,居然也还能有野鸡兔子?子午你能耐啊!”叶且歌一脸惊奇地凑到了叶子午身边,甚至还伸手拿过了一只还带着鲜血的兔子,放在手里掂了掂,似乎很满意它的重量。 叶子午不由自主地递给了自家城主一个“我就知道会如此”,“我们家小姐果然画风魔幻”,“城主大人你好像对小姐有一些误解”的复杂眼神,然后对叶且歌扯出了大大的一个笑,两个人开始愉快的讨论起该怎么处理这些野味了。 叶孤城:冷漠.jpg 在一旁目睹了全过程的叶英不由得轻笑出声。端起桌上的一杯茶,叶英轻轻抿了一口,掩盖住了嘴角的笑意,放下茶杯,他才一本正经地对叶孤城说道:“且歌厨艺不错,叶城主可以尝尝。 大概是叶英和叶且歌太过熟稔的相处,居然让叶孤城产生了一丝轻微的不悦。他心头本就浮现出一种“妹妹要被人抢走了”的不好的预感,这预感促使着他在手头的事情结束了之后,便从南海千里迢迢的赶往自家妹妹身边。而这几日的相处,更让他觉得,自己那个有些荒谬的猜想,似乎并不是无端臆想。 叶且歌是叶孤城唯一的亲人,这种唯一,并不是叶孤城将叶且歌束缚在自己身边的理由。如果是那样,那也未免太过小看叶孤城,而那种所谓的亲情,也未免太过自私狭隘了。 对于这个自己一手养大的妹妹,叶孤城唯一的期望,就是她可以一生平安喜乐。若是有一天,有一个人能让自己的妹妹幸福平安,那么叶孤城也可以笑着将妹妹交到另一个人手里。 从叶且歌十五岁那一年开始,叶孤城就一直有这个心理准备——他们是血脉至亲,叶且歌是他的肉中骨血,血脉之亲固然不可断绝。可是他们注定出生即离别,因为哪怕是血脉至亲,他的妹妹也终归有要离开他一天。那个能够陪她在漫漫人生长路上走下去的那个人,不可能是她的兄长,而注定是她的夫君。 只是,叶孤城觉得,那个人不应该是叶英,不应该是抱剑观花,心中只有这藏剑山庄的叶英。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叶孤城是最像叶英的叶家人。所以叶孤城哪怕并不了解叶英对幼妹的心思,可是他却会以己度人。 叶孤城扪心自问,自己可能会死心塌地的爱上一个人,死心塌地到为她放弃白云城,放弃天下,放弃手中的剑吗? 如今叶孤城还并没有遇见一个那样的人,所以他只能先行否定——那样的一个人是不存在的。 作为一个剑客,甚至是只是作为一个男子,叶孤城都很佩服叶英的人品气度。然而作为一个兄长,叶孤城是不放心将自己的妹妹交到这样一个人手中的。他不否认叶英有情,可是情浅情深,除却叶英自己,谁又能知道呢? 而情深那个人,注定会比较辛苦一些吧。自己的妹妹从那么小小一团,踉踉跄跄地长到今日这般模样,叶孤城并不希望她有哪怕有一丝一毫的辛苦。 所以对于叶英,叶孤城并没有什么好脸色,听见了叶英的话,叶孤城只是淡淡道:“在白云城的时候,可没有人舍得让她下厨。” 叶英的笑意在嘴角凝固了。他的心中一时涌起了千百种念头,最终却化为一声轻轻的叹息——他这个师父,当真没有照顾好那孩子。 正在两个人有些沉默尴尬的时候,因为被白云城的侍卫接替了工作,所以只是缩在一旁的店小二犹豫了片刻,还是凑了过来,期期艾艾地对两人说道:“这位客官,按说您们包下了咱们客栈,咱们就本不应该接待其他的客人。可是这方圆十里,就只有咱们这一家客栈,外面天色已晚,约么还要下雨,您看能不能通融一下……挪一个房间出来?” 这方圆十里之内的确只有这一家客栈,而且还十分宽敞,房间众多。当初叶子午包下这间客栈,就是看上了它还算干净。叶孤城这次出来带的人数量并不多,众人分一分,还能余下不少空房间。 如今又是大雨将至,若是占着这唯一的客栈,反倒显得他们白云城行事太过霸道了。虽然不喜被人打搅,不过叶孤城还是点了点头,同意了店小二的提议。 店小二没有想到,这位看起来冷冰冰的爷,居然如此好说话。对叶孤城连连谢过,他转身将门外的那人迎了进来。 那人身穿一身雪白,是凛冽的白,不像是叶孤城,在领边和袖口上还绣着繁复的花纹。他的眉眼是水墨样的黑,一柄乌鞘长剑,虽然没有出鞘,却仿佛带着锋锐的寒芒。 这个人,叶孤城很熟悉。这个人,叶孤城怎么会不熟悉? 前世,叶孤城折剑于此人剑下,却在生死之间豁然开悟。今生重来一世,叶孤城虽然已经放下了对手中长剑的偏执,还领教过了叶且歌手中那支撑藏剑百年荣光的剑招,甚至见识过了像是叶英那般难以战胜的高人。可是这世间,唯一可以称得上是叶孤城的知己的,却也唯此一人。 西!门!吹!雪! 横在叶孤城膝头的乌鞘长剑,似乎也有了感应,发出了阵阵的嗡鸣,而与之相应和的,便是西门吹雪腰间的乌鞘长剑传来的响声。 西门吹雪身上的血腥气还很重,就连空气中依稀传来的泥土的腥气也掩盖不住。他刚杀过人,神色还有些莫名的疲惫——他现在有些饿,每次杀完人后,他总是会有些饿的。 只是这一刻,西门吹雪的眼神却很亮。像是寒夜星空之骤然璀璨的星子,灼灼的望向了叶孤城。 “叶城主。” “西门庄主。” 是了,根本不必相问,他们的人,他们的剑就是最好的证明。 叶英也感受到了这两人之间莫名的气氛,那种知己重逢的欢愉,纵然两人脸上都面无表情,却怎么也掩盖不住。 人生难得知己。叶英轻轻一笑,收敛了自身的气场,留给西门吹雪和叶孤城两人足够交流的空间。 于是叶且歌从后厨端着饭菜出来的时候,看到的便是这样的场景。自家兄长和西门吹雪相对而坐,彼此“深情凝望”,而自家师父坐在一旁,宛若一尊雕塑,竟一丝存在感也无。 什么情况?叶且歌挑了挑眉,向一旁站着的侍从们投去了询问的目光,还不忘很有义气地回身给叶子午打了一个手势,让他小些声音,不要再咋咋呼呼。 饭菜的香气,让西门吹雪平静的脸上出现了丝一丝波澜,他的眉角轻轻跳动,眼神也不由自主的望向了门口。 “呼噜~” 在寂静的大堂里,这一声腹鸣格外的明显。叶且歌再也撑不住,噗的一声笑出声来。将手中的饭菜往桌上一放,叶且歌回身对叶子午说道:“子午,再添一副碗筷来。” 西门吹雪的面上,出现了丝丝的裂痕。叶且歌从他的一张面瘫脸上看出了些许尴尬,于是很体贴的说道:“都是我做的一些小菜,虽然听闻西门庄主在外都只吃水煮蛋的,不过今天难得野味新鲜,西门庄主便也尝尝吧。” 西门吹雪抿紧了唇角,许久之后才道:“客栈饭菜不洁。”所以他并不是只吃水煮蛋的,只是因为嫌弃饭菜不干净而已。 没有想到西门吹雪居然是在对自己解释,叶且歌怔愣了半响,才恍然明白过来。 觉得这个人除了对剑太过痴迷执着之外,其实也并不难相处,叶且歌笑了笑,说道:“哥哥和师父口味都偏清淡,不知西门喜好,这次便罢了,下次请和我说一声,做几道你喜欢的。” ——嗯,叶且歌有预感,西门吹雪终归会成为白云城和藏剑山庄的常客的,哪怕在此之前,传闻之中这个人一年只出四次门的。 西门吹雪夹了一块红烧兔肉,轻咬一口,对叶且歌道:“可再放两成糖。” 再放两成?叶且歌尝了一口自己做的红烧兔肉,在确定自己发挥正常之后,叶且歌怪异的看了一眼西门吹雪——这人,居然还是一个隐藏的甜党么? 一个冷面剑客,私底下却口味偏甜什么的,叶且歌忽然被这人萌到了。用力的点了点头,叶且歌压住了自己想要大笑出声的冲动——嘲笑别人可不是什么好习惯,更何况自家师父还在一旁看着呢。 叶且歌的手艺不错,在座的几人的家教都甚好,虽然没有刻意讲求食不言寝不语,却没有人说话。只是饶是这样,餐桌上的气氛也带着几分莫名的和谐。 这个时候,天边斜阳欲颓。 作者有话要说:  嗯,叔真的是西门吹雪的黑粉,明明很疼爱他的,却总是不经意的就在黑他。 卖糕饼的西门聚聚,应该是个甜党吧……7爬走 第74章 一生襟抱未曾开。 第七十四章。一生襟抱未曾开。 用过了晚膳,叶且歌和叶英体贴的将空间留给了叶孤城和西门吹雪。已经试过了西门吹雪和叶孤城的剑,叶且歌也不怕他们一言不合就拔剑。 时隔半年,听闻万梅山庄庄主闭关出关,剑术已大有进益。叶且歌虽然不清楚那所谓进益到底指的是什么,不过既然西门吹雪是因为她家师父的点拨而开悟,叶且歌姑且猜测,他的剑中多的,应该是三分回护。 而自己兄长的剑,从来都不是与人搏命的剑。 叶且歌从小便无数次和兄长比试,她敏锐的感受到,兄长的剑其实一直是在忍耐着的——他可能是在等一个人,也可能是在等一件事。而叶且歌明白,在等到那个人抑或是那件事之前,自己的兄长是始终都会给自己留下三分余地的。 所以,在叶孤城和西门吹雪之间,早就因为机缘巧合而破开了不死不休的结局。 天下起了瓢泼的雨,疯了一般的雨滴摔碎在地上,砸出了一点一点的小坑。在这阵都有些显得嘈杂了的雨声之中,叶英怀揣着一点红尘烦恼事,沿着客栈“咯吱”作响的台阶拾阶而上,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叶且歌也乖乖的走到了自己的房间。她的屋子在师父和兄长的房间中间,如今两边都是半点声响都没有。她骑了一天的马,然而这点旅程对于她来说却也不算什么。 叶且歌仰躺在床上,这家客栈有这年头了,不过却的确是干净。床顶的木框上一点灰尘也无,光秃的露出一点木筋,却更显得古朴。 十三,十四,十五。 叶且歌数过了一根木料的年轮——运转细小的内力充盈眼周的筋脉,这对叶且歌来说并不是困难的事情。 终归没有一丝睡意,窗外的雨声又渐渐的小了。叶且歌索性翻身下床,推开了自己房间里木窗。雨后沁凉的空气流入,带着一点雨丝,扑在皮肤上格外的舒适。 叶且歌不由的伸出手去,任由凉凉的雨丝沾湿了她的掌心。 过了一会儿,叶且歌收回了自己的手,推开房门便看见了蹲在她门口的叶子午,至于其他的人,虽然这次他们是明晃晃的跟着叶孤城来的,不过这些暗卫们却也习惯了隐匿,于是就各自隐身于黑暗中了。 听见叶且歌房门的响动,叶子午飞快地睁开了眼睛,小心翼翼的探头看了一眼楼下对坐的自家城主和西门吹雪,叶子午压低了声音对叶且歌小声问道:“小姐有什么事么?” 叶且歌也往楼下看了一眼,一灯如豆,两个男人的眼睛却仿佛比这大堂之中的唯一光亮还要亮。他们低声的交谈着,都是一个相似的横剑膝头的动作。 哥哥今天很高兴吧。 叶且歌这要想着,收回了视线,对叶子午说道:“子午,给我一把伞,屋里闷热,我想出去走走。” 寻常人家的女儿,若是天色擦黑了还要出去走走,那么作为一个忠诚的下属,叶子午肯定是要横拦竖挡的。不过自家小姐的武力值摆在那里,叶子午才不相信有人能欺负了他家小姐去。 所以,叶且歌话音刚落,叶子午就动作麻利的从他们带来的行李里翻出了一柄黑色的油纸伞,将伞递给叶且歌,叶子午道:“咱白云城几乎不下雨,就只有这种男人用的大油伞,小姐将就一下,等到了盛京再给你挑几柄小姑娘用的好看的小花伞吧。” 叶且歌默默的接过叶子午手中的伞,有些无语的看了一眼自己身上穿的男装,开始为自家小伙伴的智商担忧,进而为他们白云城的未来感到一丝丝忧虑了。 并不知道自己的智商被自家小姐鄙视了,叶子午少女心泛滥的在心中为他家小姐挑好了颜色,准备一到盛京就先买上几柄,等回了白云城,再让城中的能工巧匠赶制几柄。 至于你说白云城不下雨?叶子午翻了个白眼——谁让他们白云城最不缺的就是钱呢,有钱任性不可以么? 拿着叶子午提供的黑色大油伞,叶且歌推开了窗户,将自己的重剑放在屋里,只背了一柄轻剑,轻巧的从窗户边一跃而下。 一身白衣的小小少女撑开了那柄黑色的伞,宛若一朵盛开着的花。似乎是有所感应一般,叶孤城停下了和西门吹雪的交谈,叶英也从桌边起身,推开了房间的窗户。 叶且歌不由自主的转身回望,在看见窗边站着的男子的时候,她的眼角眉梢都氤氲来一抹笑意。对着叶英挥了挥手,叶且歌笑道:“师父,我去去就回。” 少女特有的嗓音荡漾开来,沾染了三分雨后的湿意。他恍惚想起,睢阳那一下战之前,藏剑山庄的正阳大师姐,他唯一亲自教养长大的孩子叶且歌,就是用这样的声音,这样莫名让人相信的语气,跟他说着“去去就回” 的。 可是,那是她唯一一次的失信于她的师父,那一次,叶且歌没有回来,永远也不可能回来了。 想起如斯的旧事,叶英不由得心头一紧,可是他闭目细听,哪里还有叶且歌的声音? 叶英一向不起波澜的眉眼微微一动,没有坐回自己原来的位置,他伸出一只手搭上窗框,微微用力,整个人如同白鹤跃起,循着自家徒弟方才清浅的足音,一路而去。 “我曾经以为,城主的剑不诚。”西门吹雪说这话的时候很平静,并不会因此担心开罪了白云城主。 “我不诚?”叶孤城琥珀色的眼中闪过了一抹疑惑与复杂——同样的话,他前世也听到过。 西门吹雪抿了抿唇,却是摇头道:“不,是我想错了。”他的态度十分真诚,望向叶孤城的眸子中也带上了些许得见知己的隐约笑意。西门吹雪道:“我曾经以为城主不诚,事实上,只是我诚于剑,而城主诚于人,诚于己而已。” 若非如今西门吹雪有所明悟,他恐怕不会理解叶孤城。而那时候,他又有什么资格说自己是叶孤城的知己呢?幸而,他已经明白了。 叶孤城的脸上也闪现出了一抹轻松的笑意,他对西门吹雪颔首:“你果然是西门吹雪。” 西门吹雪:“你果然是叶孤城。” “何时一战?”叶孤城的目光落在了西门吹雪的剑上,他没有立即约战西门吹雪,是因为西门吹雪的剑上还带着一些迷茫的味道,西门吹雪在改变,在突破,就如同隔世而来的自己一般。 西门吹雪眼中泛起一丝波澜,转而却恢复了平静。他沉默了一阵,难得有些不确定的说道:“少则三年,多则五载。” 西门吹雪知道。自己的剑道已经变了,可是这变化的极致在哪里,他自己却也还都不确定。虽然如今他与叶孤城已经不再是不死不休的定局,可是他并不愿意用自己还在转变中的剑术去敷衍叶孤城。 叶孤城对西门吹雪的答案并不意外。他点了点头,道:“我可以等。” 言罢,叶孤城豁然起身。转身向客栈外走去。方才他已经听见了妹妹房间的动静,知道他家小姑娘已经出去了。而且……还跟着叶英。 西门吹雪自然也是听见了那边的动静了的,他微微挑眉,对叶孤城沉声道:“城主的剑上系了那么多东西,还能快得起来么?” 叶孤城向外走着的脚步顿了顿,他没有回头,只是将目光落在他的那柄乌鞘长剑上。他是他的妹妹给他铸的剑,自铸成那日起就一直伴随在他的身侧,片刻没有离开过。 “我的剑,不必一直那样快。”叶孤城像是在回答西门吹雪的话,又像是只是在自言自语。 是了,如今他要剑指天下,那么他的剑,就不必一直是一把快剑。一剑之威而四海臣服,这才是叶孤城要走下去的路。 西门吹雪似有所悟,眼中闪过了一抹复杂,转而却恍若入定。 而叶孤城,已经转身走出了客栈,循着他方才记住的自家幼妹的浅浅足音,一路往更靠近城郊的地方走去。 不多时候,天上的细雨已经停了,阴云骤然散去,天空中星月澄澈如洗。叶且歌收起了那柄对于她来说有些太过宽大的油纸伞,深深的吸了一口雨后清新的空气。 夏日的燥热似乎散去不少,叶且歌伸了伸懒腰,顺着小路往前走去。她今天的兴致不错,难得的想出来走走。往常这个时候,她都是呆在师父身边,怀揣着心中难平的心事,如履薄冰又私自窃喜的度过每一天的。 每一天呆在师父身侧的日子,对于叶且歌来说,都像是偷来的。她庆幸着,却也不是不会累的。 有的时候叶且歌也曾劝过自己,那些痴缠爱恨,其实只是人生之中很小的一部分,而人生那样长,她又何必执着。 可是这样的想法,其实就连叶且歌自己也说服不了——第一,她的人生也有短暂的可能,譬如前世,只有短短的二十五年而已。再者,对于她来说,此生所爱之人,就已经是全部了,才不是什么很小的部分。 只是,还是会累的吧?那些晦涩难明的心事,怎么可能不会累呢? 所以她选择出来走走,将心头的抑郁清理干净,而后就又是师父面前那个开朗明媚的姑娘——但凡是个女子,哪怕强大若叶且歌,也总是想要在心上人面前展现出美好的一面的吧。 这是人之常情,无人能够免俗。 叶且歌走着有些,不觉走到了一处河岸。这里是大运河的分流,虽然并没有运河周围每夜的笙歌艳舞,却也有几家酒肆错落,供人休息落脚。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酒肆的周围挂起了红艳艳的灯笼,宛若是在等待归人,横生出一点温暖。 叶且歌骤然想起了曾经的盛唐风月,那时年少,她初结识了一位道长,两人也是在这样的酒肆之中轰庐饮酒,兴起之时,还会用藏剑的鹤归孤山去试一试道长的三尺镇山河。 ——当真是痛快! 叶且歌的心头忽然翻腾起一些旧事,于是便不由自主的往酒肆之中走去。这样的夜,就是回首之处再无故人,她也总想要喝一点儿酒的。 或许是刚刚下过雨的缘故,酒肆之中并没有很多人,只有角落里坐着的一个身着绿色长袍的男子。 实话讲,叶且歌很少见过这样衬绿衣的人。这样的颜色,驾驭好了是人若青竹,自有风骨,驾驭不好便成了笑话了。 而眼前这个男子,似乎和绿衣很是相衬。他的眉眼有些锋利——是那种任何挫折都磋磨不去的锋锐,而他的唇,因为酒色的浸染而显现出一种夺目的红。 烛影憧憧之下,男子苍白的脸上,居然显露出一种惊心动魄的颓废美感,叶且歌不由自语道:“绝色也。” 男子如刀一样的眼神向着叶且歌射来,手腕处因为用力而更加的凸出,手中捏着的细白杯子也恍若随时要向叶且歌掷来。 不过,在他回身看向叶且歌的刹那,他眼中的凌厉淡去了几分。 “原来是你。”望向叶且歌,他遥遥的举起了手中的辈子,唇边扬起一抹似讽似叹的微笑,道:“小公子才是人间殊色。” 一声“小公子”被男子的薄唇咬碎,形成了有些奇怪的音调。 叶且歌如今虽然身量未长,眉眼却恍若绽开的玫瑰,越发明艳动人起来。若是前几年还能仗着男装扮相装成少年郎,如今却也只能骗骗薛冰那样涉世未深的小姑娘了。 像是陆小凤这种红尘里打滚的人,若非他先入为主,从未怀疑过叶且歌的性别,叶且歌也是瞒不了他那样久的。 笑了笑,对于男子看穿自己的女儿身,叶且歌并不在意,她坐在了这人的对面,也叫了一坛酒。 “我与公子见过?”叶且歌偏头细想,却不记得自己何时见过这样的人物。 男子仰头喝了杯中的酒,淡声道:“江南,花公子的小楼前。” 叶且歌凝神细细端详了男子片刻,心中恍惚闪过一个青衫书生的模样。那个时候,这人似乎对武林人滋扰百姓有颇多不满,言语也是毫不客气。 再仔细端详了男子的脸片刻,叶且歌果然看出了几分旧年的影子。不过一别两载,当年又是匆匆一面之缘,也也无怪叶且歌认不出他了。 倒了一杯酒,叶且歌对他举起了杯子,道:“在下姓叶,上且下歌,藏剑山庄的叶且歌。” “小公子一个……,贸然如此,似乎不太好。” 叶且歌毫不怀疑,这人刻意省略的部分是“姑娘家家的”,刚想要出言反驳,却见那人自嘲一笑,道:“罢了,圣人也不过是为了糊弄天下人的玩意,管他什么礼数纲常,今日我顾惜朝既然得遇小公子,小公子便和在下共饮一杯吧。” 说着顾惜朝再斟一杯,和叶且歌的杯子相碰,一饮而尽。 “顾惜朝,好名字。”叶且歌也喝完了杯中的酒。这只是寻常酒肆,酒水有些粗陋,还夹杂着北地酒水特有的辛辣呛喉,叶且歌却觉得很好,比之她喝惯的精酿更有几分粗狂的快意。 顾惜朝微微笑了笑,忽然瞥见酒肆外一直“窥探”着他们的身影,他不由起了一些戏谑之意,故意凑近了叶且歌,在他耳边低语道:“怎么个好法?但顾惜此朝,且歌缓愁容的好么?” 他说的,是本朝诗人王澜沧的诗句,当年叶孤城为幼妹起名“且歌”,正是因为这句诗。 一句诗里嵌入了两个人的名字,当真是怎么听怎么怪异。面对一直凑过来的顾惜朝,叶且歌不由后仰,与之错开一些距离。 作者有话要说:  小顾同学,是非典型的男配。师父需要一点刺激,嗯。 云澜紫宸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6-11-18 20:41:21 菱晴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6-11-19 10:33:14 这是一只仓鼠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6-11-19 16:56:33 纳溪蓝衣扔了1个地雷 感谢姑娘们的地雷,比心~ 第75章 酒肆藏名三十春。 第七十五章。酒肆藏名三十春。 大约是“欺负”了小姑娘,顾惜朝的眉目之中虽然还有萦绕不去的抑郁之色,但是却没有方才的那样失意颓唐了。 明显感受到两道冰冷的目光,顾惜朝勾起薄唇,见好就收。他坐直了身体,看了看天边升起的一轮明月,对叶且歌说道:“天色不早了,小公子喝了这杯,便回去吧。”别有深意的暼向角落,顾惜朝悠悠道:“省得有人该担心了。” 叶且歌有些奇怪的回头看了一眼,也静心感受了一下周遭的气息,却并没有察觉出什么异样。只以为顾惜朝察觉到了自己身边的白云城的暗卫,叶且歌摇了摇头,道:“这倒不妨事。” 见叶且歌神色肯定,顾惜朝也不再劝。只是他既然知道了叶且歌的真实性别,又不了解她的酒量。直觉觉得一个小女孩喝多了终会麻烦,所以他便伸手将叶且歌的酒杯扣了过去,自己拿过叶且歌的酒坛,一杯又一杯的喝了起来。 叶且歌撑着下巴,就这样看着顾惜朝一杯一杯的喝着酒。 一个人苦闷的时候,酒就会越喝越冷。顾惜朝已经喝了不少的酒,却是越喝越清醒,越喝就越清晰的想起自己难平的心事。 叶且歌也不说话,只是坐在顾惜朝身边。她知道,只需要片刻,这个满身写满了失意的男子就会对她说一说他的烦恼。 叶且歌并不是一个喜欢听故事的人,因为她本身就有许许多多的故事。可是那也不妨碍她去倾听,她修习心剑,而聆听旁人的苦楚,这本身也是一种修行。 顾惜朝也没有让她等很久,酒过三巡的时候,他放下了手中的杯子,颓然一笑,对叶且歌道:“其实你会觉得我很可笑吧?” 似乎察觉到叶且歌有些疑惑的目光,顾惜朝自顾自的说了下去:“我曾经对你说,这些江湖人士放肆的,是没有理性的,是残忍的,可是我今天才知道,其实最残忍最放肆,最没有理性的,是我一直想要效忠的皇帝。” “侯将相宁有种乎?王侯将相……宁有种乎?”顾惜朝似乎有些醉了,他睁着一双迷蒙着醉意的双眼,挑起了叶且歌的下巴。看着少女清澈见底的眼眸,顾惜朝带着酒气的呼吸喷薄在她的唇畔,似乎下一刻就要吻下去。 他们并不熟悉,甚至在几刻钟之前,他们还并不知晓彼此的姓名,叶且歌只觉得这人有些愈矩了,可是她并不能和一个醉鬼计较,所以叶且歌只是伸出手,轻轻的抵住了顾惜朝,让他清醒些许。 大约也是觉得这样的举动太过狎昵,与顾惜朝一贯的作风相违背,所以他自己也觉有些不妥,面上稍微闪现出了一丝尴尬,却很快掩饰过去。 顾惜朝骨节分明的手转而搭上叶且歌的肩膀,他似乎叹息,又似乎不认命一般的对叶且歌的问道:“你说一个人的出身,家世真的就那么重要吗?” 顾惜朝问着叶且歌,却并不需要她的一个答案。他问着眼前的这个男装的小少女,实际上却是在扪心自问。今日他本该纵马长安,金榜题名。甚至在今日午时之前,他还是风光无限的圣上钦点的探花郎。然而,所有的春风得意,所有的仕途的无限向往,全都随着一个人的举报而破碎了。 更可笑的是,那个人用来攻击他的,是他的身世——他不可能选择的身世。如果可以,顾惜朝也不希望自己的母亲出身青楼,自己一出生就是贱籍。在那样的环境下长大,他更知道,如果自己想要什么,就必须努力去争取,所以他努力的读书,努力的习武,终于有一日出人头地。 顾惜朝能忍受很多常人不能忍受的痛苦,能历经许多常人不能励精的磨难,可是他唯独不能忍受的,是自己的全部努力,就那样轻易的别人的三言两语全部抹杀。 而他失去一切,数十年的努力全部落空,只是因为他的身世,只是因为他的身世而已! 如果安庆的历法明文规定,贱籍不能考取功名也就罢了,可是安庆分明是鼓励各个阶级去科举应试的,之前更有三朝元老出身奴隶。可是如今这位皇帝,却只想要一个清平盛世,他已经老了,老得不想再有任何一点波澜,老到他在位期间不想再出任何的特殊。 提拔一个青楼女子的孩子,若是做得好,那是那人自己努力。而不是做不好,就是他这个做皇帝的认人不清了。如今皇帝一心想求清名,自然不可能主动留下顾惜朝这样可能的污点。 所以,在顾惜朝被人揭发了身世的时候,老皇帝选择褫夺了他的探花之位,并且让他永不得科举。顾惜朝失意之下,才来到了这座距离京城不远的酒肆,借酒消愁。 顾惜朝虽然也会一些武功,但是本质上他还是一个有些清高自傲的读书人,自觉将自己与那些江湖人隔绝开来,顾惜朝很少有江湖上的朋友。而这一次,他之所以有的会主动来搭话的叶且歌,是因为他曾经见过叶且歌帮助那些被蛮不讲理的江湖人祸害的百姓。 却也只是是觉得这个小姑娘心地良善罢了,他一腔苦闷尚且无处与人倾诉,也更不能指望一个萍水相逢的姑娘能够帮助他。 如今,这位前任探花郎但实际还并没有传播开去,叶且歌并不知道事情的原委。只是听见顾惜朝的话,她猜测约莫是这人因为身份问题,受到了一些委屈。 见这人不愿多言,叶且歌直接转开了话题。她出身藏剑,自幼受叶英教导,武功招式自然不在话下,诗词歌赋却并没有半点落下。顾惜朝竟然能够夺得探花,自然也是极为有才华的。 于是两人便这样谈论开去,兴致起时,顾惜朝还会击节而歌。男子的声音并不是女子一般轻转悠扬,却别有一番沉郁的味道。那是一生襟抱未曾开的萧疏,是壮志未酬的没落,只是到最后却更添了几分怅然中的洒脱。 但是说到了生平得意之处,顾惜朝给叶且歌看了一卷书,那是他自己写的《七略》。就着酒肆之中并不明亮的灯火,叶且歌静静地读着,只读了半章,便觉得言语珠玑,字字精妙。 “顾兄果然大才。”叶且歌不由的赞叹道。 “我顾惜朝一生求寻知遇之人,今日得见小公子,实在是顾某的幸事!”他的眼中有三分迷蒙的醉意,伸出指尖滑过叶且歌的脸,指尖柔滑软腻的触感让他有了刹那的停顿,这才猛然想起,面前这位并不是和他一样的男子,而是一个才刚刚长开的小姑娘。 收回了手指,顾惜朝倒满了自己面前的酒碗,道:“今日当浮三大白!” 喝完了酒坛里最后的酒,顾惜朝对着叶且歌摆了摆手,带着几分醉意,又仿佛很是清醒的说道:“天色不早了,小公子自去,莫要让人担心了。” 顾惜朝虽然还醉着,可是习武之人的本能还在,周遭那两道视线在发现他已经发现他们的时候,变得更加清晰明显,仿佛是在威慑着他,让顾惜朝不要对叶且歌太过放肆。 是掐准了这两人不会在叶且歌面前现身,顾惜朝又有几分天生反骨,如今正是心头抑郁,便更是不会示弱半分了,这才刻意与叶且歌亲近,容行暧昧。 只是后来他和叶且歌相谈甚欢,这个出身富贵的小姑娘居然懂得许多民间疾苦,也没有什么门第之见——一个人是装出来的平易近人,还是倾心相交,顾惜朝还是能够分辨出来的, 叶且歌显然属于后者。 平生知己难得,顾惜朝倒不愿意再唐突了叶且歌了。所以现下,他只能遗憾叶且歌不是一个男子,不然他们红炉饮酒,抵足同眠,岂不快哉? 叶且歌哪里知道顾惜朝的复杂心思,只是如今天色当真很晚,她的确不好再做停留。起身拂了拂衣上的皱褶,叶且歌提着自己的轻剑,对顾惜朝微微一抱拳,道:“顾兄今日饮酒良多,也早些回去休息吧。” 顾惜朝仰头看了看天边的月色,对叶且歌摆了摆手,没有说话,叶且歌叹了一口气,转身向酒肆之外走去。随着她的离开,顾惜朝明显感觉到,投射在自己身上冰冷的目光,也随之消失了。 “两个……啧。”顾惜朝意味不明的笑了一下,不再说话。 顾惜朝在欢场之中长大,对于男女之事,本就比旁人明晰。如今叶且歌又长得这般绝色,在顾惜朝看来,吸引几个狂蜂浪蝶也不是什么稀奇的事。只是这两个人武功都不弱,至少是在他的境界之上。自己的这位小知己招惹上这样的两个人,也不知道是幸还是不幸。 叶英和叶且歌走了一路,最终看见自家徒弟在一间酒肆面前停住,似乎是想到了什么,半响之后,她走进了酒肆之中。 叶英看见叶且歌叫了一坛酒,本想也跟着进去,却见叶且歌和一个绿衣的书生交谈几句,而后两人竟相谈甚欢。叶英心中一时不知是什么滋味,那书生声音清朗,虽然有些落魄失意,却到底谈吐不凡——似乎和自家徒弟竟然有几分莫名的相配。 于是,叶英本想走进酒肆之中的脚步顿住了。他隐匿了自己的气息,将身影隐于黑暗之处。他静静的听着两个人的交谈,那男人似乎察觉到了他的存在,转而开始刻意的和且歌亲昵。 叶英只觉得有些好笑——为这年轻人的幼稚。只是他发现,自己竟然半点也笑不出来。只能将自己的威压越发的向顾惜朝那里迫去,叶英不打算让他再这样对自家徒弟轻佻下去。 时至今日,你还能看着且歌那孩子去选择“更好的选择”么?叶英扪心自问,却只觉得心下疼痛,似乎连空气都变得稀薄。 他曾经想过,如果有一天,且歌喜欢上了别人,那个人是谁都好。至少可以给她一段轻松的感情,让她不必再因为喜欢一个人而被天下人诟病,那么自己为人师长,其实是可以祝福的。 因为他是叶英,藏剑山庄的大庄主叶英。他的剑,是为了守护藏剑山庄而生,而情爱之事,其实早已应该不在他的心上。而他动了情,却也应该还可以冷静自持,不至于泥足深陷才是。 可是,动情之事,特别是对叶英这样的人来说,哪里是那样容易收放自如的呢?这是他此生唯一的一次心动,却早就已经渗入骨髓,不可剥离。 一直到顾惜朝的出现,那样拙劣的挑衅,叶英分明是早就看穿的,却还是不能免俗的牵动了几分肝火。一直到他家徒弟走出酒肆,叶英心中的疼痛也还没有平复。 白发的男子脸上最后一丝血色褪尽,他整个人都是一片白,唯有额角的梅花鲜红如血。 客栈之中已经没有了旁人的影子,西门吹雪在叶孤城走后便回了自己的房间,叶子午也乖觉的与诸位暗卫们一道藏了起来。 叶且歌正在上楼,不觉却听见了身后的脚步声,她蓦然回首,却见到了自家师父。叶英有些差的脸色让叶且歌的心“咯噔”了一下,她不由放轻了呼吸,小心翼翼的对叶英道:“师父?” 这一声呼唤让叶英稍微缓和了神色,叶且歌站在四阶台阶之上,堪堪能够和叶英轻视。叶英凑近了叶且歌的颈窝,低声道:“一身的酒气,快去洗洗。” 分明是寻常的动作,分明是再自然不过的叮嘱,叶且歌却觉得有几分不同寻常的意味。不过因为那人是叶英,叶且歌还是不期然的脸红了。 她点了点头,正要上楼,却听见叶英冷不防的说道:“且歌,为师有没有和你说过,为师字焕俦?” 焕俦,音似缓愁,且歌缓愁容的缓愁。 叶英没有想过,自己有一天也会这样在意一个名字。其实他何尝不知道,所谓的缘分,更多的只是后人的牵强附会而已罢了。 可是却还是会欣喜,自己二十岁的时候,父亲为自己取这个字的时候,叶英都没有那样的欣喜。而这样的以物之喜,曾经是叶英想要摒弃的。 叶且歌愣了半晌。 她出生的时候,老庄主已经退居住剑冢,世人提起叶英,也多以“大庄主”称之。哪怕是家中的各位伯伯,也是亲昵的唤一声“大哥”。而师父的字,竟是从未有人对她提起过。 像是想到了什么,叶且歌的脸轰然便红了。她说话难得的磕巴,嗫嚅半晌,才糯糯道:“且歌怎么能唤师父的字呢,这也太……太放肆了。” 叶英抬手轻轻的按在了叶且歌的唇上,抬手拍了拍小姑娘毛绒绒的发旋,却没有说话。 许久之后。叶英轻声道:“去休息吧。”今日他也只是想要告诉小徒弟自己的字,却没有逼她即刻就唤出口的意思。他们来日方长,虽然今日心头酸涩,叶英却到底并不急于一时。 叶且歌觉得,自己今天真的有些喝多了。她晕乎乎的飘回了房间。一直到月半中天。叶且歌白才恍惚入眠。 今夜,就放纵自己做一个有师父的梦吧。叶且歌这样想着,缓缓阖上了眼睛。 作者有话要说:  大庄主啊,吃醋都是这样不动声色。 菱晴扔了1个地雷 感谢姑娘的地雷~么么哒~ 第76章 夜饮东坡醒复醉。 第七十六章。夜饮东坡醒复醉。 叶且歌走之后,小小的酒肆之中就只剩下了顾惜朝一个人。他今天喝了很多酒,固然有酒浇块垒的想法,却也欣喜于结识了叶且歌这样的一位朋友。 不得不承认,比起交友,叶且歌实际上是比陆小凤更擅长一些的。因为她足够体贴,从不彼此为难。遇见与自己同道的人,她乐意结交却不强求。而遇见和自己观念不同的人,叶且歌也只是静静聆听,并不轻易置喙。 因为其实她是明白的,大道三千,最终不过是殊途同归,若是强寻同路之人,抑或是非要论出一个上下之别,那反倒不美。 而陆小凤,他所交甚广,三教九流都能论上交情。可是他的朋友,并不是像叶且歌的一般,都是建立在“知己”的层面上的,对于陆小凤来说,义气二字,就是他的江湖。 “叶,且,歌……” 顾惜朝把玩着叶且歌用过的那只酒杯,喃喃的念着她的名字。心中有什么一闪而过,不过很快就被顾惜朝抛到脑后——大丈夫立业成家,如今他壮志未酬,入朝又受如此大辱,功名未雪之下,又何谈儿女情长呢? 门外依稀传来河水翻涌的声音,那三千尺的澜沧江北去,带走的,都是古今难明的心事。 不知出于什么心思,顾惜朝修长的手指抚过叶且歌用过的杯子的杯沿,倾出最后一点残酒倒入那个杯中。他的手几次举到唇边,又几次放下,最终自嘲一笑,将残酒倾入自己面前的方寸之地——一如他心中还没有开始就已经结束的瞬间绮念。 “你果然是聪明人。” 一道清冷的男声从顾惜朝身后传来,让他原本就只有三分的醉意登时驱散了大半。 顾惜朝转过头去,便看一个白衣人从暗处走了出来。虽然是藏身暗处,可是这个人周身散发出的气场,却宛若他是闲庭信步而来,带着浑然天成嗯霸气,无端的旁人想要臣服。 顾惜朝微微的吸了一口凉气——他在欢场长大,什么样的人没有见过。可是这个人站在那里,但凡是江湖人,都分明第一眼就能察觉出他是一位绝世剑客。可是在看向他的第一眼的时候,却会奇异的最先注意到这个人,而非他腰间的长剑。 顾惜朝今日方才得见天子,若非如此,顾惜朝还真有一种得见天子布衣,白龙鱼服的错觉。 不自觉的绷紧了身子,顾惜朝神色一整,不觉就坐直了身体。他看见那白衣的男子走到他的桌前坐下,将手中的长剑放在桌上,那人也不看他,只是用那只持剑的手缓缓的覆上叶且歌用过的那只杯子,细细摩挲。 顾惜朝瞳孔一缩,却到底不愿在人前示弱。他望向叶孤城,出口已重新换做了温润的好嗓音。他对叶孤城道:“方才兄台一直在此监视,可是与我那位小友有旧?” 监视。 用到了这个词,顾惜朝其实已经不算是客气。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他知道,与此人虚与委蛇是毫无意义的,还不若开门见山的好。 “有旧?”叶孤城微微抬起了眼眸,一双和叶且歌别无二致的琥珀色双眸之中,有丝丝缕缕的寒光闪过。他的指尖用力,那白瓷的酒碗已经化作尘埃,从叶孤城的指缝之中滑落散去,一阵风吹过,再也没有了痕迹。 叶孤城没有回答顾惜朝的问题,而是唇畔带出三分冷意,他的目光从顾惜朝的脸滑到了自己的剑上,忽然嗤笑道:“你的《七略》的确写得不错,也有几分才气,不过,在一个兄长面前对他的幼妹言语轻薄,顾惜朝,该说你太有恃无恐,还是根本未将我白云城放在眼里?” 顾惜朝脸上残存的三分虚假的笑意,在叶孤城说出“白云城”这三个字的时候荡然无存。他开始细细的打量起眼前的这个白衣男子,许久之后,果然在他的眼角眉尾找到五分和叶且歌相似的地方。 其实他早该想到的——这世间,还会有这样的另外一柄剑么?除却白云城主,又有谁会有这样的风仪? 只是,叶且歌说她是藏剑山庄的叶且歌,顾惜朝并不相信,叶且歌那样的人会对他说谎。 而他亦是江南人,藏剑山庄能在短短几年之内迅速崛起,如今俨然已经是武林名门,除却那位庄主叶英当真是世外高人,若是背依白云城,又有陆小凤花满楼之辈从旁襄助,那似乎也说的过去了。 顾惜朝只是面上有些极细小的表情变化,却依然逃不过叶孤城的眼睛。知道他心中所想,叶孤城冷声道:“藏剑山庄乃是我幼妹师门,和白云城无关。” 叶孤城可以不理会叶英是怎样的想法,却要照顾自己妹妹的感受。若是叶且歌肯让藏剑山庄依附白云城,那么她也不必等到叶英隔世而来,方才着手重建藏剑之事。 并不愿意再多提及藏剑之事,叶孤城道:“如今你功名被除,可该有入仕之心?” 他骤然相问,一时之间,顾惜朝心中也闪过无数种想法。他垂下眼眸,并没有正面回答叶孤城的话。而是道:“顾某吃百家饭长大,百姓哺我,顾某一生所学,日后自然也要回报百姓黎民才是。” 这的确是官腔了,顾惜朝既然有心投入官场,自然不会对朝中局势一无所知。除却如今朝中皇帝老迈,藩王虎视眈眈这等外患,更有太子根基尚浅,臣子党羽遍布,朝中蛀虫横生等此类内忧。 然而顾惜朝并非寻常书生,让他被出身所累,仕途折戟的确是一件非常不公平的事情。在周遭的同窗同僚们都沉湎于所谓的太平盛世的时候,顾惜朝敏锐的看清了朝中的种种沉疴,更是将目光投向了远在南海的白云城。 虽然白云城和江南相隔万里,但是顾惜朝还是留意到了中原与白云城的通商往来。顾惜朝发现,像是他们江南这等安庆腹地,却也都投射下了彩云城的淡淡影子。 周遭的酒肆客栈,十家有三家是白云城的人来的。而那些银行票号,乃至青楼楚馆,都仿佛有着白云城的标识。更让顾惜朝到惊奇的是……白云城生产着整个安庆的盐,全然掌控了安庆的整个盐业。 说到这里,顾惜朝就不得不佩服白云城主的雄才伟略了。盐是任何人都没有办法离得开的东西,而安庆的中原地区并不产盐,所有的盐都需要依靠南海生产。 如今白云城雄踞南海,虽然名为“白云城”,却绝不止一座城池而已。白云城主执掌南海众岛,不仅如此,还扼住了南海海运。依托地势,白云城成为安庆与海上其他国家往来的关卡,周遭国家若想与安庆通商,就非得路经白云城不可。 如今白云城和安庆相安无事尚可,若是一旦有什么争端……顾惜朝肯定,即使白云城不动一兵一卒,也足以让安庆民不聊生了。 而他在自己的《七略》之中,还专门为白云城用了整整一章笔墨,虽然到最后也没有寻找到何时的对抗白云城的方式,却也尽力写全了一旦白云城发难,安庆能有的几种应对之策。 叶孤城自然也听出了顾惜朝的官腔,所以他没有说话,一双琥珀色的眼睛清澈宛若镜子,又似乎藏着汹涌的波涛。他静静的注视着顾惜朝,就宛若在拷问他的灵魂一般。 顾惜朝勉力和叶孤城对望,却最终在眼神的角力之中败下阵来。他眼神游离片刻。方才说道:“为了出人头地。为了一展抱负,为了青史垂名,顾某当然是要在入仕途的。” 缓缓地阖上了眼睛,顾惜朝掩去自己眸中的痛苦,继而说道:“官场险恶,此次顾某折戟当途,乃是技不如人,棋差一招。既然科举之路被封,那么顾某自然要另寻出路的。” 转而,顾惜朝睁开了眼睛。他望向叶孤城的眼中似乎带着浓墨一样的黑,那种浓稠到化不开的情绪几乎要将顾惜朝自己淹没。许久之后,顾惜朝缓缓道:“白云城主屈尊至此,总不是为了听我这落第书生抱怨的吧?” 叶孤城望着他,唇边扬起一抹似乎是讥讽的弧度,淡声道:“你不是已经明白了么?” 洁白的手指轻轻的叩了叩桌面,叶孤城道:“只看你肯不肯……或者说,敢不敢了。” “请将不如激将,叶城主果然深谙此道。”顾惜朝靠在椅背上,似乎叹息一般的说道。 叶孤城没有说话,许久之后,顾惜朝豁然起身,对叶孤城一揖到底,道:“不才愿投麾下。” 这不是顾惜朝的一时冲动,方才的那段时间,不够顾惜朝深思熟虑,却也够让他有所计较了。 白云城主虽然没有自立为王,却也足够有这样的实力了。顾惜朝敢肯定,如今若是白云城乱了,安庆的皇帝当真是半点也奈何不了他们。 而最重要的是,顾惜朝见过了安庆的皇帝,如今又见到了这位白云城主。一个国家的命途走向,其实单看这个国家的君主就已经足够了。和白云城主比起来,安庆的皇帝衰老而懦弱,哪怕是他的盛年之时,也没有办法和白云城主相提并论。 能够用不足十年之期将白云城经营至此,叶孤城其人,已经不能以一句“心机深沉”而一概而论了。他英明而又果决,自身强大而又从容,已然具备了一代明君应该拥有的全部品格。 有如此强敌环饲,安庆居然还躺在自己“富硕”的美梦之上,用金钱与美女换取一朝一夕的平安,顾惜朝原本觉得安庆如此只是暂时的,可是历经此事,他越发觉得如今圣上无用,朝中积弊难除了。 顾惜朝虽然是读书人,可是他并不一昧追求所谓正统,如今他正是落魄,既然白云城主肯给他这个机会,那么顾惜朝自然不会错过。 所以,哪怕是倾覆皇权,哪怕是一朝登临天子门,一朝可能就沦为阶下尘,顾惜朝也想要赌上这一次。 叶孤城淡淡的望着对自己一揖的顾惜朝,对于他这个决定,并不觉得有什么意外。 他既然现身,在此之前,白云城的暗卫自然将这个人查了彻底。探花之事虽然没有传开,可是有心之人若是想要打探,却也是打探得出的。得益于白云城强悍的消息网络,叶孤城甚至拿到了一份手抄的《七略》。 读过顾惜朝若著的这本书,叶孤城便觉此人果然是可塑之才。虽然有一些尚需要磋磨的锐气,可是假以时日,定然能成为他所用的一柄利刃。所以,叶孤城才现身与他一叙。 更重要的是,叶孤城看出了顾惜朝对自己妹妹的一瞬妄念。 叶孤城自然是觉得,他家幼妹是值得一切最好的东西的。这世间的男子,少有与之相配的。然而家里的小姑娘终会需要嫁人,比起叶英来说,反倒是这些需要仰仗白云城才能得以施展抱负的所谓“青年才俊”更好拿捏一些。 固然叶孤城没有强迫自己妹妹的意思,不过到底……有备无患。 抱着这样的想法,叶孤城心念一转,对顾惜朝道:“既然如此,在成事之前,你便去藏剑山庄当个管事吧。我也要看看,你这位写出条条针对白云城的计策的大才,到底能到什么程度。” 顾惜朝的脸上有片刻的空白,他以为叶孤城招揽他,哪怕一时不得重用,却也不会如此以待——藏剑山庄招聘管事的消息由来已久,只是一直要求似乎甚为严格,故而一直没有遇见太过合适的。 可是,若只是为了给妹妹的山庄招一个管事,白云城主又何必费这样大的力气……甚至,已经对他说出了“在成事之前”这样的话。以叶孤城的心性,并不会将要谋反之事挂在嘴边,而他既然对顾惜朝挑明此事,便是没有给顾惜朝留下半分退路。 顾惜朝的瞳孔瞬间缩起了,可是在他望向叶孤城的时候,叶孤城却已经起身,倏忽便已经走远了。留在原地的是一个慈眉善目的老爷爷,他的眉眼温和,看起来甚至有些圆滚滚,颇为憨态可掬的意味——正是白云城的老管家,忠叔。 老人家轻拍了拍顾惜朝的肩膀,笑眯眯道:“有些委屈吧,年轻人。”似乎料定了顾惜朝不会回答,忠叔继续道:“我当年成为白云城的管家的时候,比你还委屈呢。” 顾惜朝本不想理会这个忽然出现的小老头,可是他出现的悄无声息,显见轻功并不弱,对内力的控制也几乎至臻境。而他方才拍了顾惜朝的那一下,让顾惜朝感到了绵绵的内力,肩膀处曾经因习武而留下的旧伤,也仿佛松快了不少。 白云城中果然藏龙卧虎,顾惜朝绷直的脊背,对老者摆出了一个请的手势,邀请他入座。 忠叔也并不跟他客气,径直坐下,然后也不说话。只是笑着看着顾惜朝。 顾惜朝谨慎地询问道:“还未请教老先生高名?” 忠叔笑着摆了摆手,说道:“一把老骨头了,有什么高名不高名的,不过我年轻的时候,有人曾经叫我,断魂剑钟清。” 顾惜朝登时就瞪大了眼睛。 作者有话要说:  忽然觉得,城主大大似乎……走了起点男的套路。 叶。起点男。孤城神马的23333333 菱晴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6-11-21 09:05:26 暮苍梧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6-11-21 13:14:09 青衣扔了1个地雷 感谢姑娘们的地雷,谢谢么么哒~拉住顾惜朝同学让你萌摸摸小卷毛~ 第77章 得成比目何辞死。 第七十七章。得成比目何辞死。 断肠剑钟清。 在顾惜朝的记忆中,这只是传说之中才听过的人物。 钟清者,佩剑名曰断肠。年少而气盛,曾连挑十八位剑客,每打败一人,必屠其家眷,所到之处,不留片甲。故有“一剑出,厉鬼号,家人哭断肠”之称。 按说这样的人物,说他是魔头也不为过了,可是偏偏他所杀之人或是为祸乡里,或是背信弃义,所以当时的武林之人,虽然人人惧怕他,却也说不出他的过错来——毕竟,所谓的“罪不及家人”,在安庆的武林之中是说不通的。 断肠剑钟清之所以成名,在他隐没近五十年之后,仍旧有人将他提起,最主要的便是因为他曾经在一日之内屠尽当时的奸相徐翔和其党羽,以他们的鲜血和着自己的内力,将徐翔的罪证刻进宫墙之上。 而他本人,也身负多道伤口,在官兵的追捕之下坠入海浪之中,曾有义士结伴寻他“遗骸”,最终却只寻到残剑一柄。 顾惜朝没有想到自己会见到这位传说之中的人物,看向忠叔的目光之中也带上了几分惊奇。 忠叔自然察觉到了顾惜朝的神色变化,他呵呵一笑,恢复了方才的慈眉善目。压低了声音,忠叔带着几分得意而又神秘的对顾惜朝说道:“年轻人,要做好一位管事,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你知道,并不比你名扬江湖要来得容易!” 顾惜朝似乎有了一些明悟,他点了点头,终于平复了方才心中骤然升起的不忿。对忠叔拱了拱手,道:“望老先生不吝赐教。” 忠叔笑得越发和蔼,拍了拍顾惜朝的肩膀,说道:“要的要的,毕竟是给咱们小小姐做事的人,没点儿看家的本事可是不成!不然就是咱们城主放心,我这一把老骨头可还不放心!” 似乎牵动了一些伤心事,忠叔沉沉的叹了一口气,瞥了一眼顾惜朝,叹道:“可怜小小姐一出生就是早产,身子本就比旁人弱了一些,养在白云城好好的,偏生要跟着那叶先生到处乱跑。叶先生虽然是人中龙凤,可是却到底双目已渺,别说照顾小小姐了,到头来还不得小小姐去照顾他!” 顾惜朝心念一动,不由对忠叔试探道:“那叶先生是且歌……小小姐的何人?”他乖觉的换了称呼,哪怕方才他和叶且歌还在一同饮酒,不过如今他投身白云城,到底身份已经不同了。 忠叔如何看不出顾惜朝的小心思,也隐约明白城主将人安排到小小姐身边的意思——虽然自家城主未必是真的想将小小姐许给此人,不过却也代表着城主的一种态度,那便是城主是不看好叶先生的。 忠叔看着叶且歌从小长大,小姑娘不知道有多乖巧,笑起来就让人甜进了心里,待人又是自然真诚。去一趟中原,还会惦记着他老头子膝盖有伤,特地寻了暖和轻软的布料给他做了护膝,让他在白云城那样炎热的地方也能穿戴。 自家这么好的孩子,当然要被一个人疼宠在手心,不受任何辛苦才好。忠叔作为曾经用剑的人,自然是佩服那位藏剑山庄庄主的修为人品,却实在不想让自家小小姐去暖那副冷性情。 ——人的心一旦偏起来,那么是当真没有半点道理可讲。 叶孤城的性情又能比叶英暖上几分?却是因为是自己看着长大的缘故,所以忠叔总觉得,自家城主是值得天下最好最好的姑娘的。可是易地而处,自家小小姐是最好最好的姑娘,却最好不要去配那种冷性情的人。 和叶孤城想到了一处,忠叔看向顾惜朝的目光就更加慈祥了起来。这个小伙子长得也齐整,看起来也很识时务,日后他在自家城主手底下做事,也不怕他对自家小小姐不好。忠叔只盼着顾惜朝能够争点气,虽然比叶先生晚认识了自家小小姐里面,但是后来者居上,或许也未可知? 忠叔哪里知道叶且歌和叶英的那些前尘羁绊,只觉得自家小小姐年少慕艾,也终会不会有多深的感情。更何况……哪怕顾惜朝不行,明儿来一个王惜朝,李惜朝的,也无不可啊。 于是,致力于给叶英添堵的叶孤城有了忠叔这个助力,被忠叔“点拨”过后的藏剑山庄新上任的管事的战斗力,简直是直线上升。 顾惜朝只是觉得有些哭笑不得。他承认,叶且歌的确是一个好姑娘,他也曾经有过刹那的心动,不过他只是到了藏剑山庄三日,就已经明白,叶英和叶且歌之间的情谊远非忠叔以为的那样浅薄。 而他终会,晚来一步。 顾惜朝心有鸿鹄之志,并不会沉湎于刹那的心动。在看清自己和叶且歌之间绝无可能之后,他很快调整心态,将叶且歌当做是友人去相处。 他在心里给自己竖起了一道防线,却也不妨碍他与叶且歌亲近些许,借此给那位仿佛云端高坐的大庄主增添几分俗世的烦恼。 顾惜朝和陆小凤不同,陆小凤是这的风流,可是他的风流却并不会对他的朋友。就譬如他不会去招惹调|戏花满楼,所以哪怕他知道了叶且歌是女娇娥,陆小凤和叶且歌之间也依旧是清风朗月一般的相交。 而顾惜朝,出身原因,让他对男女之事更加通透一些。所谓醋海翻波,也只是他帮助叶且歌和叶英促进感情的一种手段。为了达成目的,顾惜朝是不怕用任何手段的。 在藏剑山庄的六个月,他看透了这两人之间不是没有情谊,只是叶家的小姑娘一直在下意识的逃避,而那位大庄主又太不善于表达。 顾惜朝甚至觉得,若是没有什么推波助澜,这两人很有可能分明倾心相许,最后却真的捧着所谓的师徒名分过一辈子。 所以,他站在朋友的位置上,时常对叶且歌加以撩拨,有时候是一碟她喜欢的点心,有时候是一块她用惯了的松烟墨,抑或是一枝夜间盛放的寒梅,一坛姑苏埋下的沉雪。 那些小物件里,仿佛揉碎了一颗温柔以待的心。叶且歌在盛唐的时候,也不是没有被人这样温柔以待过,可是顾惜朝做得却太过周到,也太过……让叶英觉得碍眼了。 过犹不及,顾惜朝本就是揣测人心的高手,他的分寸总是把握得很好,不会让叶且歌不自在而厌烦,更不会刺激得叶英干脆放手,任由他追求自己的徒弟。 一直到一天清晨,叶英固执的将顾惜朝夹给叶且歌的一颗灌汤包移到了别的盘中,转而夹给她一粒烧卖的时候,顾惜朝终于忍不住勾起嘴角笑了。 ——云端的仙人走下尘世,是否就只需要这一瞬?袒露此生的心动,将深藏的爱意显露端倪,是否就只需要这一瞬?承认自己嫉妒……是否,就只需要这一瞬? 顾惜朝递给了叶且歌一个意味不明的眼神,笑着走出了花厅,也算是功成身退。 叶且歌盯着自己面前一粒烧麦,一时之间有心晃神,许久都说不出话来。她分明的杏眼近乎能映出面前白发男子的影子,其中水光淋漓,似乎顷刻之间就要落下泪来。 那是她求而不得的心事,因为求了太久,因为藏得太小心翼翼,所以成为了心底的禁忌。 心中埋藏心事,心剑岂能无垢?若非如此,纵然心剑是藏剑山庄大庄主绝学,可是藏剑正阳首徒叶且歌随其身侧二十五载,承蒙叶英倾心教导,自幼又是天资卓绝,又怎能辗转两世都无突破? 顾惜朝曾经叹息过,在他明白叶英也并不是对叶且歌毫无感觉之后。 他感觉到了这两个人之间的隔阂——虽然他们可以将性命都交托于彼此,可是那种隔阂却是始终都存在着的。顾惜朝并不知道他们到底经历了什么,却只能感叹一句造化弄人了。 叶英需要多努力,才能让叶且歌相信,他爱她?顾惜朝这样想着,可是作为一个外人,他却只能叹息一声了。 而如今,这份感情终于到了直接袒露的时刻了么?顾惜朝不知道结果会如何,却也知道,如今他们二人,恐怕并不希望有人在一旁打扰。所以顾惜朝很有风度,也很有眼色的退了出去。 在一室的静谧之中,叶英抬手摸到了叶且歌脸上的泪痕。他的指尖轻微的颤了颤,为这一点指尖缠绵着的失意。 叶英唯不愿意他的徒弟落泪。相随两世,辗转数载,红尘纠结,叶英的一生所求却也不过是叶且歌的平安喜乐。他不愿意让她哭,更不愿意惹哭了这孩子的人是自己。 还是太轻狂放肆,吓到这孩子了么?叶英抿紧了唇。强自忽视心底细碎的疼痛,一点一点擦干净叶且歌眼角的泪痕,对她柔声道:“好了,吃饭罢。” 叶且歌却没有如同往常一样听从叶英的话,她抬手握住了叶英的手腕。她的手太小,几乎握不住叶英的一只手腕,于是索性两只手都用上。 睁着一双带着水光的双眼,叶且歌颤抖着声音,近乎等待宣判一般的问叶英道:“师父,师父是明白我的心思的,是也不是?” 她抽噎着,语气里似乎是委屈,也似乎是绝望。这样一份感情,注定是不容于世的。她可以肝脑涂地,可以声与名具裂,可以千夫所指受人唾骂,因为那时她先动了妄念,是她不知廉耻,罔顾人伦。 可以,叶且歌身堕地狱都可以。可是,叶英不能。 藏剑山庄大庄主叶英,就应该是抱剑观花的谦谦君子,就应该是江湖之中受人敬仰的前辈高人。哪怕不能名垂青史,叶英也应该高洁若斯,决不能因为她叶且歌而受半点指摘。 她都已经这样小心翼翼了……都已经这样努力了,为什么还不行?为什么就连她心底的偷偷念想都要被褫夺? 叶且歌已经不敢听叶英的回答,她强迫自己松开叶英的手腕,而后猛地站起身子,踉跄着就要往外走。 叶英哪里放心她离开,反手握住叶且歌的手腕,叶英沉声道:“且歌,你要去哪里?” “去哪里都好!”像是受惊了的幼崽,叶且歌的声音里甚至多了几分尖锐。她摇着头,本就鲜红的唇瓣更似乎是要被她自己咬出血来。 尖锐的声音却猛地被她自己扼住,哪怕到了这个时候。叶且歌残存的理智也在告诉她,不能对师父如此无礼。 抽噎了一下,叶且歌近乎是用哭腔对叶英说道:“弟子无状,且歌这就回白云城,让兄长为我寻一门亲事,日后定然相夫教子,绝不再动半分妄念。恳请师父……恳请师父念在……念在……不要将孽徒叶且歌逐出师门。师父!” 语至此处,已成惨咽。叶且歌很少哭,她觉得哭是跟没有用的方式,是将自己的软弱暴露人前而又毫无用处。然而此刻,她除了哭,似乎已经找不到其他的表达方式了。 一句“相夫教子”宛若是一柄利刃刺入叶英的肺腑,他本就是心下悸痛,此番看小徒弟哭成这样,心中更是疼痛难忍——何以至此?这孩子只是喜欢上了一个人,而那个人恰好是自己而已,又何以至此,让她受这样的反复折磨? 忽然就觉得之前固执的觉得可以等待的自己很是卑鄙。那不是就给徒弟更好的选择,而是有些阴暗的觉得,让这孩子先说,先表露心迹,那么日后纵然她后悔,也是来不及的。 你也不过是个凡夫俗子而已。 叶英在心底嘲笑着自己,转而却是坚定的伸出手,将想要往外跑的孩子抱了回来。紧紧的将叶且歌扣在怀中,叶英的手掌温暖,宛若安抚幼崽一般细细的安抚着她。 “且歌,你听为师说,你是叶寒山的女儿,不是叶凡的。我们如今没有血缘,你懂么?”感觉到怀里的人瞬间的僵硬,叶英径直说了下去:“为师如今才明白,那日踏碎虚空,真正踏碎的是什么。” 低头用手指温柔的托起少女的下巴,叶英宛若是托起了这世间最宝贵的珍宝。他低下头,郑重而又珍惜的在叶且歌血色褪尽的唇上印下一个吻。 那是叶英此生第一个吻。 那也是叶且歌此生的第一个吻。 这个吻极轻,只恍若蝴蝶翅膀轻轻擦过。在叶且歌的心中,却恍惚轰鸣一般。她僵硬着不敢动,却恍惚听见属于师父的清冷嗓音——只是这个时候,哪怕是叶英,也恐怕无法再清冷下去。 他说:“踏碎的,便是我们之间的天堑与桎梏。且歌,今日便问你一句,你认真答过——为师心悦于你,你可心悦为师?” 终于。 多年夙愿达成,叶且歌以为自己会痛哭失声,将这些年的辛苦全部都哭出去。可是她却没有,她只是木愣愣的点头,似乎除了点头,她已经不知道还该有怎样的动作。 似乎被小徒弟的反应逗笑了,叶英轻轻为她捋顺一缕散乱的发,却说道:“今日你我师徒二人悖伦乱礼,然既许鸳盟,日后纵然碧落黄泉,哪怕千夫所指,只怕也要不死不休。” 虽然这样说着,可是叶英的神态坦荡。情之一字,本就不是羞耻的事情,他们无愧于心,无愧于人,便也足够。至若什么伦理道德,又何足挂齿? 叶且歌这时候才恍若找到了一丝清明,她仰头看着拥着自己的男子,缓缓地伸出手搂住他的脖子,小声的,却异常坚定的说道:“那便不死不休!” 作者有话要说:  终于挑明了。顾同学简直神助攻。师父父吻得很自然嘛,偷偷在心里演练过几次?2333333 律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6-11-22 09:27:29 菱晴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6-11-22 13:16:30 云澜紫宸扔了1个地雷 感谢姑娘们的地雷,哭唧唧的小且歌送给你萌揉揉~ 第78章 惟有饮者留其名。 第七十八章。惟有饮者留其名。 叶英和叶且歌互通了心意,然而成亲之事却并没有被提上日程。 一来是这两人既然倾心相许,便不必在意那等俗理。更何况叶英和叶且歌总是不曾分离的,成亲抑或是不成亲,其实并没有太大的差别。 二来却是,藏剑山庄声名渐盛,越来越多的人家将子弟送了过来,叶且歌和叶英忙着甄选教导弟子,也暂时没有什么时间分心去想旁的事情。 百年树人,藏剑弟子不仅仅要修习剑招,更要锤炼心性。平日里叶且歌先带着他们习问水诀以入武道,而后是半日的功课,由顾惜朝这个前任的探花郎亲自教导。到了傍晚时分,这些藏剑小弟子便会在叶英身边玩耍。 每到那个时候,叶英总会微闭双目,听着耳边的童言童语。他会解答这些孩子们的疑惑,却并不着急教给他们做人的道理——毕竟,为人的道理并不是谁能够教的,而应该是自己慢慢参悟。 这是一个盛夏的傍晚,天边的晚霞宛若要被揉碎。叶英盘坐在天泽楼前,叶且歌本是坐在他的身边的,两人还在浅浅交谈,可是谈着谈着,叶且歌的声音越来越轻,最后一个不稳,倒在了叶英的肩膀上。 少女的呼吸均匀,脸上还有些微滚烫的温度,叶英微微皱眉,抬手覆上了叶且歌的额头。掌心并没有触碰到任何高热,叶英稍稍松了一口气。 额头上的沁凉在盛夏里非常舒服,叶且歌蹭了蹭叶英的掌心,嘟囔一句:“师父……好困,想睡觉。” “怎么了?”叶英轻轻揽过了险些从他肩膀滑下去的叶且歌,轻声问道。 叶且歌自然而然的往叶英怀里蹭了蹭。含含糊糊的说道:“前儿陆小凤给我带过来几本画本,一直没有时间看,昨天晚上得了空,就都看完了……” 叶英叹了一口气,进而失笑:“怎生越活越回去了,原来小的时候也不见得你这样子,如今倒是玩儿心越发的盛了。” 因为原来是师父,现在嘛……这样的撒娇有些太过了,叶且歌自己都有些说不出口。她抿唇笑得甜软,眼皮上却也像是黏了两块饴糖,怎么也睁不开。 叶英轻轻的摇了摇头,将叶且歌打横抱起,往她的房间里走去。 在一旁挥舞着小木剑的霍可思停下了动作,偏过头去看着自家师父父被师公抱走,水汪汪的葡萄眼中闪过了一抹疑惑。转头看见了从门外进来的顾惜朝,她张开了肉肉的手臂,对顾惜朝撒娇道:“抱~” 藏剑的小弟子里,霍可思入门最早,却偏生年纪最小。顾惜朝其实并不是很喜欢孩子,叶且歌却坏心的的让他去带这群小萝卜头。 他生的好看,可是却是一位十足的严师,偏偏霍可思就是个胆大的,一点儿也不怕顾惜朝的冷脸。软软小小的一团黏上来,最终彻底让顾惜朝没了脾气。 俯身把小小的小女孩抱了起来,顾惜朝一边走一边问道:“你师父呢?” “被师公抱走啦。”霍可思被顾惜朝抱起来还不老实,小肉手抓着他有些卷的头发,好几次都要往嘴里塞。 顾惜朝数次次“救”出了自己的头发,不由抬手敲了敲她的脑袋,故作生气道:“老实些,不然自己走。” 霍可思瘪了瘪嘴,转而却想起了方才自己的问题。于是做出了一副“我很乖”的小表情,肉肉的小下巴老老实实的搁在顾惜朝的肩膀上,对他问道:“先生,是师父的师父叫师公,还是师父的相公叫师公啊?” 顾惜朝被她的童言童语问得一愣,转而有了些许明悟,无语的望了望天,他开始觉得,让那两人捅破这层窗户纸,还真是一件不利于他和小萝卜头们的身心健康的事情。 “到底哪个才是师公啊?”霍可思却感受不到顾惜朝的无奈,她今年四岁,正是看什么都好奇的年纪,所以不依不饶的缠着顾惜朝问道。 顾惜朝抬手捏了捏小丫头肥软滑嫩的小脸,一本正经的强词夺理:“反正,且歌是你师父,叶先生是你师公。至于叶先生是且歌的师父还是相公,你自己去问他啊。” “哦。”霍可思瘪了瘪嘴,将自己的小肉脸从顾惜朝的手里抢了回来,委委屈屈的不说话了,那小模样要多可怜就有多可怜。 转眼到了小弟子们的院落,一个十岁有余的小前面绷紧了一张小脸,现在院落门口向着门外张望着。在看见顾惜朝怀里抱着的小姑娘的时候,他的一片肃杀没落的眉眼之中泛起一丝温和,也快步向着顾惜朝走了过来。 从顾惜朝怀里抱过霍可思,少年沉声道:“劳烦顾先生了。可思……小师姐又闹您了。” “思儿才没有闹!是云科乱讲!”霍可思被转移了一个怀抱,小脸却气鼓鼓的,两只软软的小拳头也砸在少年的肩膀上,登时红了一片。 这种狼崽子护食的表情……顾惜朝深深的叹了一口气,嘟囔了一句“世风日下,世风日下啊。” 这个少年原本是官宦人家的孩子,祖辈都是朝中清流,却被奸人所害。金九龄和他父亲有些交情,他父亲临危托孤,金九龄禀明城主之后,便将这孩子送到了藏剑山庄。 虽然身负血海深仇,可是叶英观其秉性,始终不堕祖辈风骨,于是便让他拜入叶且歌门下。也正因如此,虽然他比霍可思虚长几岁,却还是得称呼霍可思一声“小师姐”。 看着沉默却无声纵容着怀里小姑娘的“欺负”的少年,顾惜朝感受到了世界对单身狗的森森恶意。 无论如何,似乎都在向着渐入佳境的方向发展,到这一年召开武林大会的时候,武林盟主还特地向藏剑山庄这个新兴的门派送了请柬。只是叶英觉得,藏剑弟子修心习剑,若是真在台上与人论一个高下反而不美。于是他亲下书函,将这件事回绝了。 已经有很多年没有人敢这样直截了当的拒绝武林盟主的邀约了,不过当那个盟主拆开叶英的信件,看见那上面夹杂着剑意的笔墨的时候,他已经能够确定,这位深藏不露的叶先生的确是世外高人。而那些江湖中,有关他击败过叶孤城与西门吹雪的传闻,似乎也并不是空穴来风。 于是他赞叹一声,对那位深居藏剑山庄的叶庄主越发的恭敬了。 经此一事,藏剑山庄在江湖之中更加声名鹊起,俨然已经跻身一流的门派。正是因为如此,有一些没落的武林世家也开始将子弟送往藏剑,以期学成重振家族。因此,藏剑的收徒也越发的严格起来,叶且歌和顾惜朝想了许多种办法考验弟子心境,留下合格的再由叶英亲自察看,绝不教心性卑劣之辈混入其中。 毕竟十年磨一剑,藏剑山庄的功法如此,若是被奸人所学,恐怕日后会为祸黎民。 而后的一年多时间,叶且歌便在教导小弟子,与陪伴师父之间度过。她有的时候会感觉到有些累,可是心中满满的都是甜蜜。 “小顾啊,你说我是不是真的有些老了?以前别说教导这十三五个小弟子,就是三五百个,也没像现在这样累呀。”叶且歌趴在桌上,有些困顿,却还强撑着和顾惜朝玩笑道。 在她和师父互通心意之后,顾惜朝也不再对她做那些让人误会的举动。叶且歌才恍然这人到底是何等用意,感激之余,也更和他亲近了几分。 对于这样的结果,顾惜朝只能无声苦笑了——如今他也算求仁得仁,只是那一瞬间的心动,除去他自己,旁人并不必知道,而叶且歌,也不必知晓。 “十六七岁的老什么老,我看你就是怠懒,叶先生越发宠你,你也越发不像样了。”一把揪起还在耍赖的叶且歌,顾惜朝冲着她摆了摆手,将人赶了出去。 只是虽然这样说着,若不是叶且歌只是嗜睡,食欲却依旧很好,而顾惜朝也知叶先生是守礼之人,绝不会唐突了他心爱的女子,顾惜朝恐怕还真要去抓个大夫,为她家小姐诊治一番看是不是怀孕了呢。 到了这一年的秋日,从大漠晃悠回来的陆小凤来了一趟藏剑山庄,叶且歌很正式的告诉了他自己和师父在一起了的消息——陆小凤是自己很重要的朋友,这种自己人生之中很重要的消息,叶且歌理应是向他知会一声的。 听到这个消息的陆小凤一脸茫然,就在叶且歌担心他不能接受师徒相恋的时候,他讷讷问道:“你和叶先生不是一开始就在一起了吗?”就那摸头摸脸牵小手的熟练程度,说是刚在一起,难道是欺负他陆小凤是单身狗吗? “哦哦哦,我知道了,是你们对叶城主坦白了,叶城主同意了对吧?”陆小凤猛地一拍脑袋,做恍然大悟状。他可没忘了,他家小伙伴不仅仅有叶先生这个师父,她头顶上可是有一个嫡亲嫡亲的兄长呢,虽然他们都是江湖人,不过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什么的,还是要的。 不……哥哥他还不知道,或者说,哥哥已经察觉到了,只是并不同意——小顾那阵子的举动那么奇怪,没有兄长的授意,叶且歌可不相信。 看着兀自兴奋上的陆小凤,叶且歌深深的叹了一口气,为自己交友圈的智商感到了深深的担忧。 幸亏有花公子这样正常的,还有阿九那种多智似妖的。叶且歌摇了摇头,忍下了用重剑往陆小凤脸上拍的冲动。 陆小凤抽风一样的高兴了一会儿,甚至饶有兴趣的开始给自家还没有影儿的干儿子干女儿取名字了,才猛的顿住。 他看了一会儿叶且歌,叹气道:“可惜了,你要是早点跟叶先生定下来就好了,这会儿说不准就出嫁了呢。” “我答应哥哥不嫁得那么早的。”叶且歌一边说着,一边有些狐疑的看了一眼陆小凤,问道:“怎么,你着急送礼钱,怕到时候都被你拿去买酒喝了?” ……哪有这么不矜持的姑娘?陆小凤张了张嘴,刚想糗叶且歌几句,转而却想到,若是羞答答的,那反倒不是他认识的叶且歌了。 无奈的摇了摇头,陆小凤收敛了脸上的笑容,对叶且歌低声道:“我从盛京过来,盛京的朋友跟我说了,皇帝病重,太子侍疾,那位也不过是这几天的事情了。” 皇帝驾崩,举国都要服丧两年,到了那个时候,就是叶且歌想嫁,恐怕也要等到两年之后了。 哪怕他们武林人并不绝对受朝廷的约束,恐怕叶且歌也不好在婚丧期间红妆十里。毕竟,哪怕叶家远在南海,藏剑山庄却终会是在安庆境内的。 而叶庄主和叶城主,想必都不愿意委屈了叶且歌。 “皇帝要死了啊。”叶且歌低声一句,不自觉的看向了在一旁的凉亭里算着手中账本的顾惜朝。 若说他们之中唯一和那皇帝有些交集的,恐怕也就只有顾惜朝了。 而听了陆小凤带回来的消息,顾惜朝头也没有抬,他修长的手指拨弄着手中的算盘,偶尔在石桌上的账本上勾勒几笔。 陆小凤一早就看见了这位面容不俗的藏剑山庄的新管事,十月的寒风虽不凛冽,但是在这江南却有些湿冷透骨的意味。这人穿得并不厚,却在四面透风的凉亭之中算账。陆小凤不由打了个冷颤,对顾惜朝问道:“兄台在这算账,都不冷的么?” 顾惜朝手下动作不停,道:“修心,平性情。” 平性情?难不成这位一身书卷气的青年还是个性情暴烈之人?陆小凤刚想要再问,叶且歌却已经拽了拽他的袖子,对他说道:“这是顾惜朝。” 陆小凤愣了愣,上下打量了顾惜朝几眼,有些不确定的说道:“白衣探花,顾惜朝?” “只是行了几件应做之事而已,区区微名,不足挂齿。”其实顾惜朝并不喜欢白衣探花这个称呼,不过陆小凤既然叫了出来,他便也就没有了多余的表情。 这就是顾惜朝在藏剑山庄这一年多以来做的事情了,他出入江南文楼,屡夺魁首,远扬才名。他仗义行侠,结交以前不屑与之攀交的江湖中人,很快就成为江湖之中惊才绝艳的后起之秀。他匡扶百姓,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帮助黎民,在江南一代声名极好。 如今再提起顾惜朝,没有人再指点他的出身,他们都称呼他一声“白衣探花郎”。 这便是忠叔说过的“在这里失去,就该在别处得到”么?顾惜朝笑着,笑人心的浅薄,却转而更加努力的去学习操控人心。 这便是叶孤城让他来到藏剑山庄的意义了。曾经的顾惜朝是锋芒毕露的双刃,刚则易折,伤人伤己。而如今,他自己挫去了眼角眉梢的三分锐利,开始成为不动声色的暗芒。 陆小凤早就想要结识顾惜朝这位江南新起的人物,于是也不再纠结小伙伴的婚期,转而和顾惜朝聊开了去。 陆小凤带来的消息很准,在他在藏剑山庄勾留的第三日,京中便传来了消息,先皇驾崩,太子继位了。 这个消息对藏剑山庄来说其实没有什么太大的意义,真正让叶且歌色变的,是暗卫传回来的新消息——太平王谋逆,在太平王府搜出新制龙袍一件并玉玺一枚,太平王举家入狱。 太平王……太平王世子……宫九! 叶且歌几乎是眼前一黑。她太过了解白云城暗卫的遣词造句,若是宫九无事,他们是不会这样草率的说什么“举家入狱”的。 叶且歌一时心头纷乱,她知道宫九不是太平王的亲子,也知道她那位在西域神通广大的姑父不会对自己的儿子坐视不理。可是,叶且歌又怎么能心安理得在江南等消息——在她的知己身陷囫囵的时刻。 一个人的武功再高,是抵不过千军万马的。这一点,没有人比叶且歌更加清楚。若非如此,他们盛唐那么多的高手,又怎么会纷纷在狼牙军的包围之下陨身? 特别是宫九并没有在叶且歌面前发挥过自己的全部实力,在叶且歌的认知之中,他还是一个会被自己的重剑砸到地上的“寻常水平”而已。这样的情况下,听闻宫九被新皇羁押,叶且歌便更加坐不住了。 强忍着心头纷乱,叶且歌将藏剑弟子安排好,又与师父简单交谈了几句,就要策马奔向京城。至于兄长……叶且歌暂时还不敢让他知道。 叶英扣住了叶且歌的手腕,他的掌心很凉,也很用力,用力到让叶且歌匆匆的脚步都不由顿住了。 作者有话要说:  顾惜朝:让我踹翻这一盆盆的狗粮。 以及,以为表白之后就甜甜甜的姑娘们,你萌真是太不了解叔啦〖傲娇脸〗!!! 宅到发霉长蘑菇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6-11-23 09:58:39 律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6-11-23 10:01:08 暮苍梧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6-11-23 11:36:45 暮苍梧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6-11-23 11:48:30 菱晴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6-11-23 19:04:20 晨光熹微扔了1个地雷 感谢姑娘们的地雷,小小叽萝们送给你萌揉脑袋~ 第79章 为君翻作琵琶行。 第七十九章。为君翻作琵琶行。 “我同你一道去。”叶英扣住了自家小徒弟的手腕。 如今正是贴秋膘的时候,因着庄里都是小孩子。顾惜朝特地让后厨做了好几顿滋补又不油腻的饭菜,连带着在这里蹭吃蹭喝的陆小凤都被养胖了一圈,偏生叶且歌却还是瘦,手腕纤细到仿佛一捏就会碎掉,比之一年前竟然仿佛还要清瘦不少。 叶英很少说话,可是他的话,就从来没有给叶且歌留下过反驳的余地。叶且歌的脚步顿了顿,最终轻轻的“嗯”了一声。 ——情浅情深,到了这一步,她从来都没有怀疑过师父对自己的感情。只是她独立太久了,久到都快忘记该如何去依赖一个人了。 “怎生这样的清减了?”叶英虚虚的握住了叶且歌的手腕,皱眉道。 叶且歌愣了愣,转而却甜甜笑开。她蹭到了叶英身边,抬起他的手抚在自己的头顶,拉着他的手在自己的头顶与他的胸膛之间比划了一道,得意道:“师父,我这不是瘦,是……是抽条了呢!” 感觉自家小徒弟已经不像方才那样紧张了,叶英揉了揉叶且歌的头顶,认认真真的又来回比划一下,失笑道:“长了一指宽的抽条法?” 一指宽也是长高了!!!两年才长了一指宽的叶且歌简直要泪流满面。 前一世这孩子虽然也不甚高挑,十六岁以后便也就不能再做男装打扮了,可是却也没有像是如今这般,这样小小的才到自己胸口的一团……也实在是需要好好补一补才是。 叶英叹了一口气,安抚一样的将小姑娘如同幼童一般轻轻松松抱起来,让她坐到自己的臂弯之中,叶英道:“罢了,就这样也是很好的。” 叶且歌:(๐•̆ ·̭ •̆๐) 她忽然觉得,自家师父这样的少言寡语,其实很可能是为了给那些说不过他的人留一条活路。 只是,叶且歌实在是忧心宫九那边的事情,师徒二人简单的收拾了,又嘱咐顾惜朝好好看家,照顾好家里的一众小萝卜头,便转而踏上了奔向盛京的旅途。 陆小凤和宫九也是短暂相交,虽说不上一见如故,但却到底对这个“温文尔雅”的贵公子很有好感,如今他平白遭难,陆小凤虽然不愿意卷入朝廷纷争,却到底在盛京认识几个人物,有他从中牵引,叶且歌想要见一见宫九也总不是那么困难。 所以,才回江南不久的陆小凤便很有义气的随着叶且歌和叶英一道赶往了盛京。 叶且歌没有对陆小凤说“多谢”,哪怕她知道,在当年绣花大盗一案之后,再让陆小凤掺合这些事,实际上他自己也是后怕的。 他们是朋友——叶且歌的朋友不多,陆小凤算一个,花满楼算一个,宫九算一个,西门吹雪算半个。他们之中任何一个人出了事,叶且歌也都会这样为之千里奔波的。 其实,比起陆小凤找的李燕北,叶且歌想要进刑部天牢,还是寻金九龄更方便一些。可是若是指使了金九龄,难免自家兄长就会得知消息。叶且歌权衡了一下,还是跟着陆小凤绕了这个圈子。 李燕北这个人,身高八尺一寸,魁伟强壮,精力充沛,浓眉、锐眼、鹰鼻、严肃的脸上,总是带着种接近残酷的表情,看来就像是条刚从原始山林中窜出来的豹子〖1〗。可是他看向叶英的日后,神情却一下子恭敬了起来。 拍了拍自己腰间的一柄刀,李燕北对叶英一揖才道:“多亏了先生的这柄刀,老李才能在那些反水的孙子们的围攻之中活到今日,先生有什么用得上我老李的地方尽管讲便是!” 叶英偏头微微嗅了嗅,浅淡的火精的味道,乃是他将火精以内力碾碎,粹入刀刃之中,所以即便已经成刀日久,哪怕已经长刀染血,却依旧能够闻得到那股淡淡的味道。 “原来是你。”叶英颔首,他已经想起来了。 那日有人上门求一刀,却藏头掩面,不愿透露名姓,叶英和他清谈了整整一个时辰,摸透此人秉性,觉得并不算恶,这才答应为他铸刀的。 李燕北稍稍有些不好意思,他对叶英道:“那时候老李不知道先生底细,自然就……不过先生放心,今儿来了盛京,先生有什么用的到我的地方,只管说便是!” 叶英微微拱手,也不多余客套,直道:“内子的友人如今被关押天牢。” “天牢!”李燕北倒吸一口凉气,片刻以后才压低了声音,强做镇定的说道:“那人可是如今被羁押的太平王家的?” 叶且歌听见自家师父的那句“内子”,耳根已经悄悄红了,不过到底忧心宫九,所以她顾不得害羞,只是对李燕北点了点头。 看叶且歌点头,李燕北有些为难道:“先生对我有救命之恩,先生所托之事,按说我不该推脱,只是到底民不与官斗……” 叶且歌知是他想左了,忙道:“李老板莫要为难,在下所求只是想见太平王世子一年即可。” 闻言,李燕北脸上的为难之色很快退去,他拍了拍胸膛,对叶且歌保证道:“老李虽然没什么大本事,刑部里摸官差还是认识几个的,只是这案子是天子亲自判的,人是不好捞,不过见一面还是做得到的。” 叶且歌对李燕北拱手谢道:“如此,便有劳李老板了。” 李燕北连连摆手,很快就吩咐下去了。 只是,在叶英和叶且歌走了之后,李燕北揪住了也要走的陆小凤,他望了望楼下两人渐行渐远的身影,一直到他们走远不见,他才对陆小凤说道:“陆老弟啊,老哥哥年纪到了,耳朵越发不灵光了。那方才也在,可听清了那叶先生称呼叶小公子什么?是妹子么?” “我看你那十三房的小妾都是白娶了。”陆小凤翻了一个白眼,夹起桌上已经有些凉了的驴肉火烧咬了一口。 陆小凤嘴里还嚼着东西,却连珠炮似的为叶英和叶且歌正名道:“什么小叶公子,江湖传闻听听也就罢了,人都站在你面前了,还看不出那是个小姑娘?叶先生说的那是内子!什么妹子,人那是名正言顺的叶夫人。” 李燕北被陆小凤噎得够呛,缓了一口气,又啐了陆小凤一口,这才讷讷道:“也不怪我眼拙啊,那小叶公子……咳,叶夫人看起来一团孩气,又一直叫叶先生师父师父的,我这不才没往那里想嘛!” 也夹了一块驴肉火烧往嘴里塞,李燕北“啧”了声,嘟囔道:“这叶先生看着不食人间烟火似的,其实还……挺会玩儿的嘛。” 想起自己曾经和某房小妾玩的某些“先生学生”的小把戏,李燕北的笑容里越发带上了一抹男人都懂的深意。 陆小凤被他笑得浑身一抖,恨不得抄起桌上的盘子扣在他脑袋上。忍了又忍,陆小凤还是忍不住斥道:“别有的没的胡沁!叶小公子就是个红妆女娇娥,她那重剑也不是摆着看的!” 大约是也想起了叶且歌用那柄重剑拍飞上官飞燕与铁鞋大盗的“壮举”,李燕北连忙收敛了脸上的表情,对陆小凤假笑道:“吃菜吃菜,陆老弟吃菜啊。” 凉了的扒羊肉我还真是谢谢你啊,陆小凤皮笑肉不笑的瞥了李燕北一眼,转而手腕一翻,给他夹了一筷子猪油都凝固了的猪头肉。 李燕北的人脉还是很广的,在第二天的傍晚时分,叶且歌在刑部的牢狱之中见到了宫九。 刑部的天牢之中常年弥漫着腐臭的气息,让叶且歌一进去就觉得胸口泛起了一阵闷痛。 她不敢深深的吸气,只能小口小口的吸入更多的空气,借此缓和胸口的疼痛。叶英察觉到小徒弟的呼吸乱了频率,于是他停下脚步,下一刻,叶且歌便被拥入了一个带着淡淡松雪香气的怀抱里。 片刻之后,叶且歌方才觉得好了一些。她强对自家师父笑了笑,退出了他的怀抱,往天牢的深处走去。 宫九被关押在刑部的深处,叶且歌并不是太容易情绪波动的人,毕竟,在大唐的时候,她就连生死都已经看惯了。 可是当她看见宫九的时候,叶且歌却还是说有了片刻的眩晕,若非叶英及时扶住了她,叶且歌几乎都会昏厥过去。 空气中传来的阵阵血液腥甜的气味,跟方才那种腐朽的味道迥然不同。叶英虽然双目已渺,可是他不用看就已经知道,这血腥味是新鲜的,那么就说明。在他们的不远处,有人受了伤,正在流着血。 叶且歌曾经很多次想象过宫九在天牢之中的境况,可是她做过最坏的设想也比现在要好上许多。 在叶且歌的心里,宫九是多智似妖的翩翩公子,他应该是浅笑着蛊惑世人,或者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掌控一切。叶且歌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她会见到这样的宫九。 他的身上是一身白衣不假,可是那件白衣上却是条条血痕,透过衣服的破裂处,叶且歌还能看见宫九身上绽开的皮肉。 而他甚至不被允许坐着,一条锁链将他牢牢的绑在木架上,在宫九本就洁白的手腕上留下了红得刺目的血痕。 衙役看了一眼神情激动的叶且歌,只得小心翼翼的对叶英提醒道:“这位爷,您可看好这小公子,莫让他……这牢里关押的都是圣上亲自审问的犯人,不然给我们做狱卒的十万个胆子,也不敢这么磋磨世子爷的!” 今日叶且歌和叶英都没有佩剑,若非如此,就是李燕北的关系再硬,刑部的人也是不敢放叶且歌他们进来的,可是那狱卒看着叶且歌这副模样,心中还是惴惴不安,只得提醒看起来还算冷静的叶英一句,让他们莫要横生枝节。 叶英到了点头,递给狱卒百两银票,让他出去稍等片刻,自己则揽着叶且歌走进了关押着宫九的大牢之中。 似乎有所感应,一直垂着眸子的人骤然睁开了眼睛。看向来人,宫九的眼神中开始迸发出越发明亮的光,唇畔也勾起了一抹微笑。 ——那样满足的微笑,竟丝毫不像是身陷囫囵之人。 作者有话要说:  小徒弟——就是我家小女朋友,看了这章以后对叔说:“你总写女主小小只,是不是喜欢矮个子的姑娘啊?” 唔,其实对于一米八八的叔来说,一米七二的你也是小小只啊23333333 对于庄花花来说,一米五出头的且歌妹子,估计是对他颈椎的考验吧hhhhhhh 第80章 最是无情帝王家。 第八十章。最是无情帝王家。 “阿九……” 叶且歌从叶英的怀里踉跄着走了出来,跌跌撞撞的往宫九那里奔去。她的声音颤抖,手上的动作却并不含糊,只听两声脆响,那粗重的铁链便被叶且歌捏开。 托住要坠到地上的宫九,叶且歌不顾他身上的血污,为他调整了最舒适的姿态——叶且歌靠着墙角坐下,而宫九就半软在她的怀中。 “莫哭,我不是好好的么。”宫九抬手想要帮着叶且歌擦去眼角的泪痕,却转而放下了手,像是犯错了的小孩子一样的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我手脏,不能帮阿叶擦眼泪了。” “你这叫好好的!赶明我也给你这样好好的一个看看怎么样!”叶且歌侧过脸去,用肩膀在脸上胡乱的蹭了一把,擦了擦脸上的水痕。 说来宫九的伤其实并不严重——总归不会比当年陆小凤被人捅了一个透心凉还严重就是了。 可是当年陆小凤和叶且歌只是初相识,不比如今和宫九这般,是多年的交情,又是说不上浅淡的血缘,况且当年陆小凤从中原到白云城,已经过了最严重的时候,哪里有宫九如今这满身血痕来得震撼。 所以,乍然见到宫九这副狼狈模样,叶且歌不由就情绪失控了起来。 “好了且歌。” 一直没有说话的叶英开口,他一边说着,一边将叶且歌从地上拉了起来,让她好好站在自己的身侧。而后他伸手抵住了宫九的后心,为他输入一段内力护体。 只是片刻,叶英便收回了手,微微抿了抿唇,只是淡声道:“从江南到盛京,且歌只用了两天。” 从江南到盛京虽然并没有白云城到中原那样遥远,寻常却到底需要三五日,叶且歌只用了两日,这其中的辛苦奔波自不必细讲。 叶英一代宗师,对一个人是真的内府空虚还是故作虚弱还是能够分得清的。他方才为宫九输入内力,明显感觉到他内力瞬间的排斥。 一个习武之人本能的排斥旁人的内力或许可以理解,可是能够抵挡叶英的内力哪怕一刹那的内劲,如何称得上是虚弱?这人如今这副模样,恐怕更多的只是惺惺作态吧? 宫九的脸上的神情有了一瞬间的凝滞,只是转而,他便俯身更往那个比自己还要矮小一些的小姑娘的怀里蹭了蹭。 叶英再也看不下去,抬手将叶且歌拢在了自己怀里,站在距离宫九几步远的地方,对他说道:“如今你有何种打算?可要和我们一道出去?” 稍微顿了顿,叶英的耳朵微微一动,似乎听到了什么响动。几息之后,他对叶且歌道:“看来我们不必来刑部劫人了。” 一直到被抱入了一个温暖的怀抱里,叶且歌才稍微有些缓过神来。她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也不清楚宫九这一身的血污到底是为了什么,可是看师父神态,却让她敏锐的发现了一丝异样。 皱着眉头,叶且歌的视线在自家师父和宫九身上扫过,屏息静待着这两个人为她解惑。 只见叶英微微侧头,冲着暗处一个位置沉声说道:“玉教主,一别多年,应是无恙?” “啧,大庄主好毒的一双耳朵。” 随着一道低醇的男声响起,在暗处慢慢浮现出一道白色的影子,他的头上还戴着足够遮住大半张脸的大兜帽,虽然是初冬,却依旧露出一片壮硕的胸膛。他的身后背着双刀,实在是叶且歌再熟悉不过的打扮——这是一只明教。 玉罗刹眯着一双异色双眸,抬手从叶英怀里把叶且歌拉了过来,大手放在叶且歌的头上一通揉搓,一边揉一边道:“小且歌还记挂着这臭小子,这会儿都瘦了。” 不过瘾似的捏了捏叶且歌的脸,玉罗刹摇头道:“姑父的小且歌真是瘦了不少,大庄主都不给你吃饱的么?” 宫九难得的跟玉罗刹统一了战线,他咳了一阵,吐出了一口血来,他擦了擦自己唇边的鲜血,冲着叶且歌“诚挚”笑道:“藏剑山庄的伙食怕是不怎么好,阿九如今虽然当不得什么劳什子的世子了,不过还是小有薄产的,此事了结之后,阿叶还是跟我走罢。” 他说的轻轻松松,并没有即将被问罪的紧张感。叶且歌此刻要是再发现不了端倪,也实在是太过天真了一些。 拍了拍玉罗刹还捏在自己脸上的手,叶且歌蹭回了自家师父身边,气鼓鼓的瞪着那父子俩个,皱眉道:“到底是怎么回事?姑父从西域不远万里而来,总不是为了看阿九笑话的吧?” ——更何况,阿九身上的那些血痕和方才吐出来的那口血,可是做不了假的。 玉罗刹欣赏了一阵叶英越发冷的脸,这才耸了耸肩,冷笑道:“我哪知道这臭小子在搞什么鬼?平时以一敌百的人物,怎么就被人抽两鞭子就能吐血了?” 宫九随意拍了拍身上的血,任由那些猩红粘在自己白皙的手掌上,看的叶且歌连忙上前扣住了他的手腕,斥道:“乱动什么!还嫌伤的不够重是不是?” “就知道娘……咳,阿叶疼我。”宫九心满意足的笑了笑,这才将太平王府发生的事娓娓道来。 新皇还是太子的时候,便已经斗倒了南王父子,其中南王世子的下场尤为凄惨。因为安庆皇家有不杀同宗的祖训,所以太子并不能杀了这个和自己面容相似的堂弟。可是这样的一个人和一些太子搜集的南王谋逆的证据一同摆到皇帝面前的时候,事情难道还有什么回旋的余地么? 更何况老皇帝本就不怎么待见南王一家,既然他们犯到自己儿子手里,老皇帝自然就顺势处置了他们——南王一家都被罚去给安庆列祖列宗守陵,每天劳役,苦不堪言。而南王世子则被太子亲手刮花了脸,净身没入宫闱,成为东宫最卑微的一个扫洒太监。 新皇本就想要整治藩王,所以哪怕太平王自觉忠心耿耿,可是他这个深受先皇倚重,手握盛京防卫军军权的王爷,也实在是新皇的肉中钉骨中刺,不除之恐不能后快。 所以,在南王倒下之后,太平王这个权力最盛的亲王成为新皇的下一个目标,仿佛就并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了。 说来这新登基的小皇帝用来对付太平王的也不是什么稀奇的手段,他只是启用了埋在太平王府的一颗钉子,让那人将所谓的“龙袍”放到了太平王的私库之中。 若说小皇帝的手段有什么高明之处,那大概就是他的这颗钉子,是太平王的侧妃的乳娘了吧。这个太平王的侧妃是宫九“病重”的消息接连传出的时候,由老皇帝做主亲自为太平王纳的,当时说的是“好歹有个把庶子,总不至于中年丧子,膝下荒芜。” 先帝都已经将话说到了这个份上,太平王纵然和王妃感情再好,也不好推脱了。太平王当时只觉得是皇恩浩荡,体恤臣下,可是如今想想,他却只觉得齿冷——这哪里是什么为他着想,分明是给他的儿子留下一柄刺向他们太平王府的刀! 偏生如今太平王含冤入狱,小皇帝却来跟他讲了一通大道理,说什么“藩王势大,国将难安”,说什么“民族大义,为国为民”。一番话听得太平王老泪纵横,最终居然同意了小皇帝的做法。 “明年一开春,太平王一家都要被流放陇西,终无还日。”宫九捧着叶且歌的一只手,贴近自己的脸,对太平王一家的结局浑不在意,只是微微皱眉道:“阿叶的手怎生这样凉了?” 原来是天家骨肉倾轧。叶且歌叹了一口气,正听得入神,全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手被宫九握在了手里。 叶英却是听见了宫九的动作,他微微皱眉,伸手不着痕迹的夺回了自家小徒弟的手,放在手心里暖着。 已经能够听见外面外面依稀传来的狱卒的脚步声,叶英对宫九说道:“时间不多,便闲言少叙。如今你有什么打算,何时从这里出去?” 叶且歌也知道如今不是叙旧的好时机,于是她对宫九道:“是了,阿九你打算什么时候从这里出去?” 宫九状若无意,实际上有些控诉的瞥了一眼玉罗刹,故作可怜的对叶且歌道:“虽然太平王不是我的生父,却到底养我多年,比之某人……呵。” 想也知道那“某人”是谁,更毋论宫九的唇边还勾起了三分嘲讽的弧度。玉罗刹却连个眼神都懒得给他,只抚弄着自己腰间的双刀,让人看不清他眸底的颜色。 宫九也只是不刺玉罗刹几句就难受,这会儿见他没有反应,也不以为意,反而继续道:“如今这新皇手段有余,仁厚不足,太平王又是认死理的性子,恐怕就是新皇在路上对他下手,他也是没有防范的。” “所以,你这是要跟着他们去陇西?” 叶且歌大概知道了宫九的打算,只是再出言确认一下罢了。 宫九点了点头,道:“太平王府人员简单,除却太平王以外,几乎全是妇孺,若是没有人照抚一二,恐怕这一家老小都要折在路上。” 叶且歌看了一眼宫九身上深深浅浅的伤口,并没有说话,却已经咬住了唇瓣。 叶英就站在她的身侧,他们相伴数载,叶英如何能够不知道叶且歌心中所想?他摸了摸叶且歌的头,白发的男子俯下身去,低醇的男声便在叶且歌的耳畔响起:“去吧,为师陪你。” 头顶的暖意仿佛顷刻就传遍全身,叶且歌仰头看向俯身的男子,他的容颜依旧如悄然落在西子湖畔的飘雪一般寂静,却带着莫名旁人安心的味道。 叶且歌有时候也会觉得,自己是何德何能,才能让这人为自己踏足尘世,深陷红尘呢?每一次这样想着,心底就会有细碎的疼痛,又带着甜蜜的悸动。 只是如今,她不想去想那么多,她只想握住面前人的手。 将自己细软的小手团入男人的掌心,叶且歌对宫九道:“既然如此,明年的陇西之行,便算上我们吧。” 宫九面上闪过了一抹太过明显的呆愣,最终却在叶且歌坚持的眼神中败下阵来。 他点了点头,这时,天牢的房门恰然被打开了,狱卒匆匆的走了进来。 作者有话要说:  师虎虎:再对我家夫人动手动脚就剁手! 宫九:所以我果然是亲爹不疼,养父倒霉,继父不爱的小可怜么?娘~嘤嘤嘤 晨光熹微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6-11-23 23:47:38 暮苍梧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6-11-24 11:16:58 菱晴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6-11-25 10:47:41 谰言扔了1个地雷 感谢姑娘们的地雷~爱你萌,么么哒 第81章 陇头十月天雨霜。 第八十一章。陇头十月天雨霜。 狱卒从门外探头探脑的走了进来,他搓了搓手,对叶英和叶且歌小心的笑了笑,说道:“两位,时间差不多了。” 假装没有看到地上扔着的断掉的锁链,也没有看到站在一边跟没事儿人一样的太平王世子,狱卒伸手请叶英和叶且歌出去。 并不愿为难一个寻常的狱卒,叶英对他微微颔首,拉着叶且歌的手走了出去。至于玉罗刹,早在有人进来的瞬间,他就已经隐没了身形,早就不见踪迹了。 终于送走了叶英和叶且歌,狱卒长长的松了一口气。本还在寻思着要不要再去给那太平王世子拴上一条锁链,不过看着那个青年一脸温和平淡的笑意,狱卒却竟然哆嗦了一下。 总觉得这个传闻之中身子病弱的太平王世子怪怪的,狱卒细细检查了一下门上的锁头,见它完好无损,便也不敢在这里多做停留,转身就走出了关押着宫九的大牢。 一直到他走后,一个人才渐渐的显露了身形。玉罗刹挥袖一拂,方才还满是枯草的地面瞬间变得一尘不染。他席地而坐,对宫九说道:“少装无辜了,那皇帝的确是让人将龙袍放到了太平王府的库中,可我可没听说他让人放了什么玉玺。” 宫九我的脸上再也没有方才叶且歌在时的温和笑意,他的手随意拂过身上的伤口,内力流转之处,那些伤口尽数愈合,身上的肌肤也全都光洁如初。 勾起的嘴角显现出几分薄凉的弧度,宫九和玉罗刹动作一般的扫干净了另一处空地,也靠墙坐了下去。 “不过是玩弄人心罢了,如今藩王势大,小皇帝的确会对太平王不放心,可是等过了这一阵,保不齐他就会想起他那位王叔的好来,到了那个时候,岂不是白费了我这一番折腾?”虽然已经沦为阶下之囚,可是宫九托着下巴,姿态却是说不出的贵气。 “让人揍你一顿的这种折腾法?”玉罗刹可不管宫九如何的故弄玄虚,直接出言讽刺道。 宫九嗤笑一声,对于罗刹的讽刺浑不在意。将一抹残存的血痕从自己的指尖抹去,宫九说道:“太平王此人,固然愚钝不堪,可是你也不要太小瞧了他去。” “难道他有什么后手不是?”玉罗刹好整以暇的看着宫九,说出的话虽然是问句,但却也有几分漫不经心。的确,作为西域的霸主,安庆的一个小小的亲王,纵然是有通天的本事,他也是不放在眼里的。 “也不算什么后手,不过是舐犊情深罢了。”在舐犊情深四个字上,宫九加重了声音,与玉罗刹薄唇微启,勾勒出几分锋锐的味道,眼底又是一片薄凉。 他和玉罗刹实在是太过相似的人——一样的的最是深情,又一样的最是薄情。可以肯定的是,若非有叶鸢为玉罗刹和宫九横添了那样的一种关系,让他们二人此生成为父子,那么他们一定会是最大的仇敌。 而即便是父子,宫九和玉罗刹也是乐意给彼此添堵的,至少这些年来,他们两人说话的时候都会夹枪带棍,抓住对方的各种痛处加以讽刺,什么父子亲情,仿佛从来没有过。 然而也不能说玉罗刹和宫九之间毫无感情,因为他们都是作为叶鸢最爱的人而存在着,所以为了叶鸢,两人总能和平共处。甚至在听说宫九入狱之后,玉罗刹能马上放下西方魔教的一切事物,千里奔波到中原。 只是到底嘴上不饶人,玉罗刹纵然心中关心宫九,却依旧冷笑道:“你还是少卖些关子吧,毕竟我可不是太平王,有那样的好性情。左右你想留些伤去小且歌那里卖乖撒娇,本尊这样的慈父,也不介意帮你一帮。” 宫九冷哼一声,却到底说道:“他掌管京城防卫这么多年,自然在这天牢里留了眼线,那小皇帝让人对他唯一的香火下了如此狠手,他总会知道的。” 到了那个时候,宫九可不相信,太平王还会因为小皇帝的花言巧语,而再对所谓的君主忠心不已。 话已至此,玉罗刹已经明白,是宫九是在用一招苦肉计。这一招,使原本愚忠的太平王对小皇帝产生了些许的不满,而他又用一个玉玺,让小皇帝彻底不信任了这个一直深受先皇倚重的太平王叔。 若说之前小皇帝对太平王府出手,只是为了平衡朝堂,不得已而为之,日后若是有恰当的时机,太平王府未尝没有翻身的机会。那么如今,太平王能否不反,小皇帝又能否对太平王府网开一面,不赶尽杀绝,这恐怕都是对他们叔侄之情的考验了。 只是有一点,玉罗刹还是不太理解,于是他对宫九问道:“苦心离间皇帝与太平王,你又有什么好处?” 这一次,宫九并没有详细的解释,他只是淡淡的对于罗刹说了三个字:“叶孤城。” 玉罗刹的眼中划过了一抹了然,并没有多言,只是低声道:“叶孤城……他也不容易。” 玉罗刹对于叶孤城的感情,与对叶且歌又有些不同。对于叶且歌,玉罗刹是全然当做家中的小辈在宠溺,甚至有的时候,因为叶且歌和他妻子的零星相似,以及那通透的个性,玉罗刹是将叶且歌当做自己的女儿看待的。 只是因为西域和南海相隔万里,这些年他又一直忙于扩充势力,所以,他对表达对也叶且歌的喜爱的方式便变成了一年多过一年的各色礼物。 然而,叶孤城却是不同。玉罗刹甚至没有见过他,对叶孤城的感受,也全然来自于自己的妻子。 叶孤城比宫九都要年长几岁,因此成为了叶鸢唯一见过的,也是最疼爱的子侄。 玉罗刹至今还记得他家夫人估摸着叶孤城的身量,给他缝制衣物的时候的温柔模样——那时候玉罗刹就在想,无论这个叫叶孤城的孩子是谁,能够让他家夫人有这样高兴的时刻,便过真是个好孩子了。 只是后来世事难料,他们也有了儿子,玉罗刹又无奈只能将这个孩子送走,他家夫人身体每况愈下,便再也没有精力,也便不曾那样温柔的摆弄过针线了。 人心非木石,哪怕是玉罗刹,在见到叶孤城这个和他家夫人有着紧密联系的人的时候,也难免有了几分动容。而叶孤城这个名字对于玉罗刹来说,不仅仅是旁人眼中的绝世剑客与一方霸主,还代表了许多关于自己妻子的温暖回忆——大抵哪怕心狠手辣如玉罗刹,在关乎叶鸢的事情上,也总是那样容易动容的。 正是因为如此,后来的日子里,哪怕西域但势力再是扩大,玉罗刹也严厉约束手下,使得西方魔教中无人敢去寻白云城的麻烦。而哪怕白云城发展的再好,叶孤城却也早有吩咐,底下的人分明是在疯狂蚕食一切资源,然而却从未将手伸入过西域。 以至于这些年来,西域和白云城这两方迅速壮大的势力,竟如同约好了一般,从未有过摩擦。 白云城和西方魔教不是盟友,却也相安无事。玉罗刹跟叶孤城彼此并不将对方当作是亲戚,然而同为枭雄,却到底存了三分客气,两分敬重。 如今听到宫九提起叶孤城,玉罗刹沉默了一晌,似乎已经有了明悟。 多说无益,他抚了抚自己的衣袖,从地上站起,对宫九摆了摆手,道:“罢了,你们小辈的事,我便不掺和了。” 说着玉罗刹走到了被锁上的牢门之前,伸出手,在那锁头上轻轻一点,那个刑部请妙手朱停特制的玲珑锁便被内力震断了锁芯,变为了一坨废铁。 轻轻松松的推开牢门,玉罗刹眼见着就要走出去。 “你要在中原呆多久?去哪里?”一直垂着头的宫九忽然抬起头对玉罗刹问道。 “本尊久不来中原,自然是要去西湖看看你娘。” 稍微顿了顿,想到了宫九对叶且歌的那副腻歪相,玉罗刹皱眉道:“你也收敛些吧?小且歌说到底也只是个十五六岁的孩子,你追着人家一个小姑娘叫娘,羞也不羞?本座简直都懒得说你。” 这一次,宫九没有像以往一样激烈地出言反驳,他只是垂了眸子,轻声道:“你们是不是都以为,我觉得阿叶是我娘的转世。是因为她的声音特别像娘亲?” 叹了一口气,宫九苦笑道:“可是我刚刚遇见她的时候,她才只有十二岁,一个十二岁的女孩,和一个成年女子的声音到底能有多像呢?” 仿若是多年以来积压的心事终于露出端倪,宫九索性径自说了下去:“其实我只是觉得她很温暖,而像我们这种从地狱里爬出来,心都黑透了的人,总要依靠着什么,才能继续在人间走下去。” “不是每个人都像你这样幸运,能够遇见娘亲那样想要相伴一生的人的。而我的运气,似乎从我成了你儿子的那一刻开始,就一直不太好。”宫九耸肩,不忘刺玉罗刹一句。 而后宫九继续说道:“若说声音像,其实在几年前,我遇见过一个声音更像娘亲的人。” 这个时候,玉罗刹才对宫九说的话有了些兴趣,他挑了挑眉,示意宫九继续说下去。 “不过,我把那个人毒哑了,斩去了她的的四肢,刮花了她的脸,丢到了最廉价的妓|院里。”似乎并不觉得自己说了多么残忍的事,宫九神色轻松地说道:“听说她是被她哥哥卖到妓|院里的,开|苞那一天我本来去了,她曾经拼命的引诱过我,不过我并没有竞价,所以她的初|夜被一个富商买走了。” 而那个富商四五十岁,生的脑满肠肥,言行十分粗鄙。 “后来我时常点她,和她说话,然后不经意间透露出她的声音很像我娘这件事。我给她金银财宝,钗寰翠玉,对她千百般的好,却不给她赎身,然后这个叫沙曼的女人终于有一天受不了了——她藏了一把刀子,想杀了我。” “她问我为什么来得这样迟?为什么不肯救她出这个火坑。” 说到这里,宫九笑了笑,讽刺道:“大约这些长得稍微有些姿色的女人,就会觉得男人对她们的好是应该的吧。其实说到底,不过是人心不足而已。” 听说那个和自己夫人声音十分相像的人居然是一个妓|女,玉罗刹本来就是十分膈应,这会儿便更没有兴趣去听自己儿子的风流韵事,于是他不耐烦的说道:“这和小且歌有什么关系?” “的确没有什么关系,只是有了对比之后,越发觉得阿叶好了而已。”宫九笑了笑,说道:“我觉得阿叶就是娘亲,不仅仅是所谓的声音相像,而是因为她是温暖的,全然善意的,永远不会伤害我的——就像小的时候娘那个样子。” 想到了阿叶近日为自己的奔忙,宫九脸上的笑容更加甜暖,他的声音也是从未有过的温柔,像是对于罗刹解释,也像是自己笃定了什么:“所以我觉得呀,只要有阿叶在,我就能忍住不去倾覆这无聊的人世。” 玉罗刹难得怔住了。 他们父子很少谈心,可是宫九说的东西,他其实都是明白的——没错,他们这种心肝都是黑色的人,真的是要靠一些温暖,才能继续走下去。 唇齿微动,玉罗刹却没有多言。因为他的儿子和他太像了,做事全凭自己心意,根本无视他人目光。 所以他何必再徒费口沫?便索性由他去了。于是下一瞬,玉罗刹身形一闪,便消失在这座阴冷的地牢之中。 作者有话要说:  大概就是交待一下宫九的心路历程。以及。沙曼就这样被蝴蝶掉啦~ 原著里,宫九对沙曼异常的好,最初是因为她声音像宫九他娘。并不觉得宫九是恋母,思考一下,叔觉得宫九之所以如此,只是因为他对自己的母亲有一种偏执——而那偏执甚至可以是任何其他的东西。 他需要这样的偏执,是因为他本身太过聪明了,若是不人为的给自己制造一个“弱点”,恐怕这人间……对于他来说都是很没有意思的东西。而本文之中,他对叶且歌的执着,大概也就源于如此。 第82章 尘埃不见咸阳桥。 第八十二章。尘埃不见咸阳桥。 这一年的新年,叶且歌和往常一样回了白云城。而在顾惜朝的料理之下,没有了叶且歌的藏剑山庄的新年,也终于有了几个余兴节目,变得热闹生动了起来。 叶英听着门外热闹的声音,微微的勾起了嘴角。在这种近乎是尘世的烟火气之中,他在心中勾勒出一个小姑娘的模样。 似乎有所顿悟,叶英走到了西湖边上。西湖四周已经没有了行人,而除夕之夜出来赏烟花的居民如今还未曾走出家门。此刻天与云具净,水面一层薄冰,上唯残雪星星而已。 一白发的男子轻跃于水面之上,他腰侧的长剑焰归似乎已经通晓了他的心意,凭空旋起。叶英手指微动,那长剑便随着他的手指,慢慢移动了起来。 最初的时候,那柄长剑的速度并不快,只是围绕着叶英徐徐划过一周,而在焰归后面,凭空又出现了几柄剑影。由焰归带领着,心剑的数量越来越多,宛若流星一般,却裹携着排山倒海的气势,铺天盖地而来。 “是烟花!娘,你快看,那边有人在放烟花!” 除夕时分,随着家人一同出来观赏烟花的一个小童,忽然看见了西湖旁边的这处异景,登时便惊奇出声,十分兴奋地招呼旁人来看。 此时,西湖边已经有淡淡的烟火气息弥漫开来,临近月上中天之时,许多商户将早就准备好的烟花全部搬出来燃放,一是图个喜庆,二来也是为自己的店铺吸引更多人的目光。 在一片乍然绽开的烟花之中,由叶英的心剑组成的银白色光华,显得尤为炫目。虽然它只有月光一样浅淡的颜色,却恍若仙家手笔,凡尘之中不可得。 叶英的心剑之中,第一次有了闲适的味道,寻常的时候,但凡他悍然出剑,不是为了保护心中所爱之人,就是为了保护心中重视之事。幡然回望,叶英似乎从未为自己出过一剑——除了这一次。 这一次,他暂且将其他的事情放在一边,心中专注的想着他所思念的徒弟。也大概因为如此,叶英的剑里有了一些缠绵悱恻的味道。 远处的戏班子里,咿咿呀呀的传来了唱词,说的是“莫教俗世牡丹花,辱了君清雅。”似乎在劝诫着仙人不要踏足尘世。 ——然而人生苦短,便是踏足了,又有何妨? 感知到主人心中微妙的波动,心剑的光华越甚,到了最后,甚至压过了周围那些姹紫嫣红的烟花。 “是叶先生!是藏剑山庄的叶先生!” 街上出来观赏烟花的行人之中,也不乏有武林人士,他们认出了那个白衣白发操控剑影的男子,便是藏剑山庄之中久不露面的庄主。 江湖之中流传得最快的便是那些流言蜚语,一时之间种种关于叶英的传说,都开始被那些人反复提起。寻常百姓虽然不知江湖传闻,可是那些武林人的声调委实不小,因为过年,所以这些平素看见武林人就跑的百姓,也有了和人攀谈的兴趣。 藏剑山庄很少涉足江湖中事,加之弟子出入之时,也没有其他门派动辄舞蹈弄枪的做派,更有匡扶百姓之举,所以在西子湖畔,藏剑山庄的口碑极好。 而那些武林中人,多半还要祈求藏剑山庄为之铸造武器,自然不敢对藏剑山庄的庄主有若非议,一时之间,街上对叶英的谈论,竟难得的是一片全然赞声。 叶英沉湎于自己的感悟之中,并没有发现周围的变化。他兴起而至,兴尽而归,倏忽之间,那绚丽的银光全部洇灭,而白衣白发的男子,也踏上了他来时的小路。 仙人耶?俗人耶?这对于叶英来说,本就不是值得放在心上的事。 其实叶英的心很小,从前只装得下一个藏剑山庄,而今,也只能多一个叶且歌而已。 这一年除夕很快过去,西湖边上的盛景却成了人们津津乐道的谈论话题。再加上顾惜朝从旁推波助澜的为藏剑山庄造势,等到叶且歌从白云城中回来的时候,藏剑山庄的大庄主已经从原来的“世外高人”变成了“得道仙人”。 叶且歌这一次并没有像是去年一样在白云城呆到临近五月才返回中原。这一年的开春,叶且歌便辞别了自己兄长,直往中原而去。原因无他,只是因为开春便是太平王自家被流放到陇西的日子。 叶孤城虽然不待见宫九,可是他到底是白云城遗血,叶孤城素来护短,少不得也要为宫九操上几分心,于是叶孤城便也没有阻拦叶且歌,只是悄然帮着他们打点好了这一路的食宿。 ——叶孤城,真的从来都不是一个冷漠的人。他只是将界限划分得很清楚,对于他承认的自己人,叶孤城从来都是无声的照抚。 只是今年,叶且歌却并没有像是前两年那样乘坐白云城的商船前往中原。 原来在白云城的土地稀薄,并不适合种植粮食,白云城的许多粮食都是要从中原购买。后来叶孤城整合了周围的岛屿,又从海外寻找了红薯土豆这种产量高,又容易种植的植物,于是不但解决了白云城城民吃饭的问题,甚至还会有富余可以反向中原出售。 叶且歌以前前往中原,都是乘坐自家商船。而今年白云成却并未与中原通商,不说粮食,就连往年的海产瓷器丝绸,都不再对中原出售。 叶且歌深觉奇怪,老管家却拍着她的头笑了笑,不等她问,便为她解答了这个问题。 老管家道:“小小姐有所不知,去年中原大旱,粮食收成本就不好,幸亏小皇帝上位之初为了拉拢民心而开仓放粮,这才让百姓们不至于饿死。不过各家商户损耗严重,咱们这些瓷器啊丝绸啊的玩意,恐怕不好卖的。于是城主索性就让咱们歇一年,先不和中原通商了。” 去年一年叶且歌都在忙着藏剑收徒的事宜,加之西湖本就是富硕之地,即使闹灾荒,灾情一时间也蔓延不到他们那里。更何况只是天气炎热,粮食减产,有皇上放粮之举,也勉强算是还没有辛苦百姓,所以叶且歌自然无从而知了。 叶且歌并不难理解兄长的决定。毕竟白云城不算是安庆的国土,甚至和安庆隐隐有几分对立的意思,无论叶且歌承认不承认,如今他们叶家,甚至包括叶英在内,都算不得安庆的子民。 既然如此,白云城又何必要用自己的粮食去喂养一群随时可能与自己对立的“他国”百姓,甚至是军士呢? 并不是对自家兄长的打算毫无所觉,只是叶且歌还在且看且待——因为那个决定,很可能改变白云城,乃至整个中原的命运,所以在此之前,个人的情感都变得微不足道。 叶且歌知道自己有能力阻止,阻止兄长剑指中原的步伐。毕竟她经历过安史之乱,知道战争的残酷,甚至就连她自己,也曾在残酷的战争中陨身。 可是,在中原的这些年,叶且歌也见过此天下烽烟更可怕的东西。譬如朝廷对江湖的无能为力,譬如当权者本身的昏庸无能。 这些都不是一瞬间摔在叶且歌面前的,它们只是一点点的显露端倪,在叶且歌的面前越发的狰狞。 从原来街边卖甜糕的小姑娘的含泪控诉,到顾惜朝偶尔流露出的一腔幽愤,叶且歌渐渐的看到了安庆皇权腐朽的部分。 可是她在犹豫,就如同叶英也在犹豫一般——他们不确定,这些积弊,是否真的值得让这个国家从头来过。他们不确定,天下易主,是否就能使朝堂焕然一新。 当然,叶英和叶且歌最难以取舍的是——但凡江山更迭,有哪里有不流血的呢?到时候白云城大军一至,怕是浮生又一劫。 只是如今,叶且歌除却等待兄长的决定以外,她什么也不能做。 暂且将此事压在心底,叶且歌乘坐了老管家给她专门准备的大船到达了中原。 这年的三月初,叶英和叶且歌又至盛京,而那一天,恰好便是太平王自家流放的上路之期。 太平王一家被囚禁了数月,脸上都带上了几分悲戚,那新娶的侧妃看起来倒是还好,他家早已投靠了太子,所以哪怕她已经是一颗被家族抛弃的废子,在牢中的日子过得也不算太差。 相比之下,太平王的正妻和女儿脸色就不太好了。宫九做事一贯喜欢尽善尽美,这次为了做戏,就连自己都能下得去狠手,更毋论那和他毫无干系的母女了。 天牢之中自然有宫九的人,没有让人格外去虐待她们,以此更加离间太平王与小皇帝,就已经全是宫九难得的恻隐之心了。至若其他,譬如对这二人多加照看,那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 当宫九看见太平王得见妻女那一刻,眼底掩饰不住的寒冰,他便知道,自己已经成功的斩断小皇帝臂膀了。 实话说,对于登基的那位“堂哥”,宫九谈不上欣赏,却也觉得他算是个明白人。只是这人的弱点实在太过明显。小皇帝既想给自己戴上仁义礼智的高帽子,手段却又偏于狠辣,到头来也难免就四不像的两头夹生了。 摇了摇头,宫九绯红的薄唇轻轻吐出两个字:“愚蠢。”然而,却也不知是在说太平王,还是在说那位小皇帝。 他的声音被狱卒的呼喝声盖住了,押送他们的官兵不耐烦的推搡了宫九一下,对他嚷嚷道:“快点儿,磨磨蹭蹭的还真当自己还是世子爷了啊。” 宫九没有动怒,只是面无表情的看了那官兵一眼,那毫无波澜的眼神却骇得那官兵后退了两步。那官兵还想要再说什么,却是一个哆嗦,回想起了宫九方才那个渗人的眼神,于是他摸了摸鼻子,只能讪讪的一缩脖子,跑远了。 宫九被推搡的一幕落在在暗处的叶英和叶且歌眼中,叶且歌几乎是顷刻就愤怒了,少女的手已经搭上了腰间的重剑,却被身边的男子轻轻扣住。 叶英轻轻的吸了一口气,思索半晌才对叶且歌道:“莫急,那官差的手方才碰到了宫九,起码沾染了六种□□。这□□都不致命,只是都要吃些苦头。”不脱层皮恐怕就不行的那种。 “活该。” 叶且歌冷哼了一声,却终会听话的放开了握重剑的手。 作者有话要说:  唔,师父父啊,没有真橙之心就用心剑神马呢,你熊的! 暮苍梧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6-11-26 11:32:45 菱晴扔了1个地雷 感谢姑娘们的地雷,今天我萌就去师父的心剑烟花的观赏头等席~ 第83章 人间正道是沧桑。 第八十三章。人间正道是沧桑。 陇西距离京城相隔何止万里,而这万里之途,太平王府的众人需要一步一步的走过去。这一路上,倒真真的让太平王体会了一次什么叫虎落平阳被犬欺。 宫九自然是没有兴趣和他们一起同甘共苦,所以,在上路了两三天之后,本就体弱的太平王世子便顺理成章地“病逝”了。 对于宫九来说,这只是他的脱身之计,然而对于太平王本人来说,却是自己的儿子死得不明不白,莫说最后一面,就是连具尸体,太平王都没有见到。 中年丧子,这是人间至痛。更何况经历了此番变故,他对自己一直效忠的皇帝也产生了些许的怀疑。 那所谓的龙袍,无论是他还是小皇帝,彼此应当都心知肚明,知道那实在是子虚乌有的构陷。而他为了国家大义,可以忍受这种污蔑,可以让太平王府一朝倾颓,可那小皇帝,却连他的妻子儿女都不肯放过吗? 太平王心中愈发痛苦,而他们也一日一日的,距离陇西越来越近了。 宫九说是要保护太平王府一家的安全,便没有食言,在他抛开太平王世子这个身份之后,他便和叶且歌以及叶英师徒一道隐藏在暗处,在这期间,他们三人一道击退了数次暗杀。 似乎是派来刺杀太平王的刺客一直都没有回音,小皇帝那边这手段也愈发的狠厉,派来的杀手从寻常的刺客变成了皇家专门训练过的死士,最终,甚至还换上了几个在武林之中也能叫得上名号的高手。 只是这些所谓的高手,自然也不是宫九等人的对手。考虑到藏剑山庄所在的西子湖畔,到底还是安庆的国土,宫九和叶且歌有意识的没有让叶英出手。而叶且歌在动手的时候,也没有用自己标志性的重剑,转而换上了一柄宫九提供的寻常宝剑,虽有些不顺手,可是对付这种货色,已然足够。 对于这位新登基的小皇帝,叶且歌最初的时候其实并没有什么恶感。甚至在他登基之初的开仓放粮救济百姓之举,叶且歌虽然明知他是在收买人心,但是却也对他产生了几分尊敬——最起码,和他的父皇相比,叶且歌能够看得出来,他是想要做一个好皇帝的。 只是经过太平王一事,叶且歌却觉得这人有些天生薄凉,少有容人之量了。身为人君,杀伐果断固然重要,可是若少了一分仁厚,却也难免沦为枭雄。 枭雄固然能够夺得天下,可一个天下之主,并不能仅仅是个枭雄。 而从京城到陇西的千里之途,太平王的一众妇孺,竟然走了整整三个月。当他们到达陇西的时候,已经是这年六月的初夏了。 这一年的夏天仿佛特别热,叶且歌生于南海,南海本就是终年炎热之地。按说叶且歌并不应该怕热,可是这一年,就连是她,都觉得天气有些酷热难耐了。 这种炎热并不是叶且歌的错觉。 这天方才到晌午,叶英和宫九坐在客栈之中,客栈的四周分明还摆放着冰盆,可是却也很快化掉,根本抵挡不住外面席卷而来的热意。 取了一个干净的铜盆,叶英伸出手,将内力凝聚于掌心,不多时候,水面上便凝结了二指厚的一层冰,正冒着丝丝的凉意。 叶英将那一层冰放到了碗里,他手中只拿着一个精致的银勺,手腕微微用力,腕骨优美的凸起。也看不清他是如何动作的,只是片刻之后,那一块冰就变成了细碎的冰屑。 宫九则将新鲜的水果用手上的匕首飞快地片成薄片,整齐地摆放在叶英削好的冰屑上。 等到宫九将一勺调制好的椰浆甜露浇到了这碗水果冰屑上的时候,叶且歌恰好从门外走来。她的额头上还有一层细碎的薄汗,手中的铁剑也犹有一丝血腥。 叶英对叶且歌招了招手,伸手抚上自家徒弟的后心,指尖是一点些微的汗意,让叶英皱了皱眉。从怀中掏出一方素帕,叶英为叶且歌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而后问道:“这次是几个人?” 叶且歌笑了笑,就着叶英的手将自己的一张小脸擦的干干净净。一直到她安安稳稳的坐在桌边,伸手舀起了一口碗里的碎冰,叶且歌这才舒服的眯起了眼睛,哼哼唧唧的说道:“八个。是少林伏魔拳的路数。” “居然还牵扯到了出家人?”叶英皱了皱眉,心中也开始觉得这皇帝做事有些不妥当了。 那从舌尖蔓延开去的一点冰凉,驱散了这个夏天的燥热,叶且歌叹了口气,说道:“不仅仅是少林,刚才我收到了唐天怡仪的来信,他说皇帝找上了他们唐门。” “唐门?”宫九稍微有了一些兴趣,于是便问道:“唐门的人来信,难道是提醒阿叶,让你小心些吗?” 叶且歌沉默了一下,终于还是如实说道:“不。他想让我手下留情,别把那些唐门弟子打死。” 知道叶且歌说的打死,就是那种没有掺杂任何水分的打死,宫九再也忍不住的笑出了声。扇了扇折扇,他有些调侃的对叶且歌说道:“若再让这小皇帝折腾下去,说不定得各大门派都派人过来轮一遍,那时候阿叶你可就凶名远播了。” 朝堂之中的事,怎么好在江湖搞得人尽皆知?叶英深深的觉得,这个刚刚登基的皇帝,实在是有一些稚嫩,行事也太过莽撞了些。 不理会宫九的调侃,叶且歌抢过他的折扇扇了扇,心中却有些抑郁。这种抑郁并不是因为他们这一路历经多少追杀,而是因为越往陇西行进,路上的景物便越发的颓废荒凉。 一开始的时候,叶且歌还以为这是因为地势的原因。可是当他们路过大片大片的田地的时候,田里枯黄残败的植物,却在清晰地告诉叶且歌,如今这四处弥漫的荒凉之景,并不仅仅是因为地区的缘故。 习武之人寒暑不侵,身负一身内力,本就能很好的调控自己的体温。可是却并不能排除一些极端的情况,譬如当年在沙漠之时,叶且歌那时内力已经小成,却依旧免不了一身细汗。 而今年,她特别经受不住这种热,再看身边的宫九,也没有比自己好上多少。于是叶且歌已经能够肯定,今年的天气的确并不寻常,而那传说中的“大旱”,似乎比她想象的还要严重。 只是旱情之事到底是天灾,叶且歌纵然心中焦急,却也无能为力。她只期盼这小皇帝应对天灾的手段,能有他对付族叔的手段的一半高明,总能让百姓少受一些煎熬。 只是没有想到,在她到达陇西的时候,那里被称为是人间地狱也不为过了。 安庆已干旱了整整两年,只是,盛京到底是天子脚下,而藏剑山庄所在的西湖又一贯是富硕的商贾聚集地,所以叶且歌对于这场干旱,其实并没有多么直观的感受。 ——直到她抵达了龙溪,这座对于安庆陇西的小镇。 陇西本就是干旱之地,寻常丰年的时候,这里所收的粮食,也仅仅够这里的居民果腹而已,而去年整个安庆都是干旱,陇西干脆就是颗粒无收。 皇帝虽然开仓放粮,可是他能够放出来的粮食到底有限。而这些有限的粮食,绝大部分是要供给京城,稳定人心,另外的一部分则是要供给边疆,毕竟那里还有数万守护安庆国土的军士。 至于龙溪这种既不属于安庆的要地,又不属于边疆的城镇,几乎是没有发放到什么赈灾的粮食的。 当叶且歌踏进龙溪的时候,便觉得周遭的人看向她的目光有些不对劲。那是一种近乎贪婪的目光,让叶且歌泛起了一股深深的寒意。 白云城的商铺遍布整个安庆,就连龙溪这样的小地,也还是有一间客栈,并一间商铺。白云城的所有买卖之中,自然是分为赚钱的与不赚钱的,而这里的商铺肯定是称不上赚钱,他们存在的意义不过是为了收集信息罢了。 这样的老板远远的看见了叶且歌一行人,慌忙的将叶且歌拉入了客栈之中。他一早收到城主的命令,说小姐不日将至,让他好生安排。客栈的老板在白云城的管事中也算是精明的能干的了可是这一次,他却险些愁白了头发。 城主说要好生安排,可是如今龙溪这幅光景,又该如何安排? “这外头的人看我的目光,怎生如此奇怪?”进入了客栈之中,叶且歌见老板将客栈的门死死地锁紧,又联想到方才在外看见的种种异状,不由得疑问出声。 老板张了张嘴,最终只能苦笑一下,如实道来。 “不瞒小姐,如今整个陇西已经没有一点余粮,可是陇西家家户户都能吃得上肉,小姐可知这是为何?”掌柜的笑容苦涩,似乎想到了什么极为恐怖的东西,浑身竟然忍不住微微颤抖了起来。 叶且歌到底不是单纯的过富家小姐,她经历过战乱,见识过无数人间惨象。“易子而食”这种事情她也是听说过的。 只是当事情真正摆在她面前的时候,叶且歌也忍不住倒吸了一口凉气,缓缓吐出“易子而食”这四个字,叶且歌的脸上尽是寒意。 老板摇了摇头,苦涩道:“易子而食?那是去年冬天的事情,等到了今年,灾荒越发严重,有些人已经开始吃自家的亲子了。” 对安庆的惨状,宫九并不在意。只是见叶且歌的脸色愈发的难看,他不由出言转移话题道:“那你们也吃过人肉?” 事实证明,九公子其实并不是一个很体贴的人,他这个话题转移的也并没有多少多么巧妙,甚至有些生搬硬套的味道。 只是,老板听了便连连摆手,急切地为自己辩解道:“没有没有,我们这家店的伙计还有我吃的都是白云城特地送来的各种粮食。况且早些时候,灾情还没有那么严重,我们也存储过一些粮食,如今还能支撑一些时日。” 叶且歌点了点头,正想要说些什么,只是这时门外传来了一阵嘈杂的呼喊声,众人凝神细听,便能够听出几个男子粗鲁的呼喝声,其中还夹杂着一个妇人凄厉的哭声。 “你们放开我的孩子!!!” 妇人的声音高且尖细,那孩子二字更是刺痛了叶且歌的本就紧绷的神经。她神色一凛,提剑便冲了出去。 作者有话要说:  宫九说,他是为了叶孤城,所以千方百计的设了一个局。 这个局看似是为了离间太平王和皇帝。但是事实上,太平王并不值得他这样费心。 宫九不舍得叶且歌吃一点点苦,可是他却偏偏要带她来这凄惨之地。因为他在替叶孤城找一个理由,找一个名正言顺倾覆安庆的理由。这个理由不是为了对世人有交待,而只是为了对叶且歌有所解释。 宫九了解叶且歌,他知道,如果叶孤城“反”了,叶且歌作为藏剑弟子,特别是经历过安史之乱的藏剑弟子,是难以坦然接受叶孤城的举动的。与其那个时候她夹在兄长和皇权之中受煎熬。宫九索性就先让她厌恶了这皇权。 ——当然,叔觉得,如果有那么一丢丢可能,九公子还是希望他“娘”能和叶孤城彻底决裂的……熊孩子的占有欲就是辣么可怕,望天。 菱晴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6-11-26 22:57:34 菱晴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6-11-28 12:00:44 茉苒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6-11-28 18:48:17 一爱妃潇湘一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6-11-28 20:55:07 一爱妃潇湘一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6-11-28 20:56:12 暮苍梧扔了1个地雷 感谢姑娘们的地雷~幼稚到不行的九公子送给你萌捏捏~ 第84章 春山水难慰我。 第八十四章。春江山水难慰我。 叶且歌出门的时候,看到的便是三五个面黄肌瘦的男人正抢夺着一个婴儿的襁褓。而被他们推搡到一边的,是那个婴儿的母亲。她的头发散乱,几乎已经衣不蔽体,在一旁凄凄的哭着,想要抱住一个男人的腿,阻止他靠近自己的孩子,却被那个男人不耐烦的一脚踢开。 “臭婊|子,快滚开,不要在那里碍事。” 那个被妇人保住大腿的男人狠狠的啐了她一口,转而却忽然顿住。他充满恶意的扫视了一眼这个瘦弱得过分的女人,眼中竟流露出了一丝让人毛骨悚然的垂涎。 舔了舔干涩的唇,男人有些奇异的笑道:“你一个女人,在这种荒年也活不了多久的吧?虽然没有那小孩儿肉嫩……不过,嘿嘿。” 妇人像是被骇住了一般,连滚带爬的往后面退去,可是男人这一句话像是提醒了那些抢夺不上孩子的人,这些人纷纷都停下了手中的动作,慢慢的向这个妇人围拢了过来。 我所在的,是否真的是人间? 叶且歌看着这荒诞而惨烈的一幕,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冷气。她握住了手中的轻重双剑,手下再不留情,一剑直取那个抓住婴儿就要啃咬的汉子的胳膊。那汉子也是真的瘦,叶且歌一剑下去,没有以往利剑划破皮肉的触觉,只仿佛砍在了枯柴之上。 他的血流出来的时候,居然依旧是红色的。 吃过人的人,血液居然依旧是红色的么?叶且歌抬手接住了即将坠地的婴儿,冷冷的看着剑上的鲜血,转而越发冰冷的对那些丝毫没有因为自己的“同伴”受伤而停下动作的男人们喝道:“都停下!” 那些人虽然有些胆怯的看了叶且歌一眼,却没有停下手上的动作,更有人直接咬上了妇人的胳膊,直接撕下一片皮肉,狠狠的咀嚼、吞咽。 的确,到了如今这一步,整个陇西的人都想活着,可是,他们却已经不怕死了——毕竟,在如今这样的光景,活下来的人,恐怕才是最煎熬的。 心中的恼意几乎要冲破胸臆,而将这些失去了人性的难民斩杀,对于叶且歌来说也并不是一件难事。可是她不能,因为她知道,龙溪如今成为吃人的人间地狱,并不是这些人的错。他们失去了人性,做出了禽兽都不一定会去做的事情,可是,如果可能,谁又想要同类相噬? 天灾人祸面前,人性是最脆弱的东西。而叶且歌又怎么能够用心中的道义去要求这些饱受灾难折磨的人呢? “且歌。” 一道清冷的男声从叶且歌的身后响起,在她茫然无措的时候,在她满腔激愤之时,蓦然为她拉回了一丝理智。 叶英的脸色并没有比叶且歌好上多少。叶且歌什么都是跟他学,无论是剑法剑招,还是处世为人。面对这幅场景,叶且歌尚且如此,叶英只会比叶且歌痛心更甚。然而,叶英终归比叶且歌年长一些,也见过了更多的风浪。 他将咬牙握紧双剑的小姑娘唤回了身侧,转而拔出了腰间的焰归。 他出了两剑——一剑将围拢在妇人身边的灾民们荡开,一剑直击地面,让地上出现了一条足有两人高的宽沟。下一刻,叶英的长剑又一扫,那些被剑风扫开的神色癫狂的灾民就宛若下饺子一般被扫进了地上的沟壑之中。 得救了的妇人手臂上还有止不住的鲜血,她死死的盯着叶且歌怀里的孩子,却犹豫着没有上前。 叶且歌叹了一口气,从怀里掏出了一瓶金疮药,抱着那婴儿刚上前一步,那妇人便如同受惊了的兔子一般,飞快的后退了三五步。 于是,叶且歌的动作便顿住了。她踌躇了一下,将金疮药放进婴儿的襁褓之中,然后小心翼翼的将孩子放在了地上。没有再做停留,叶英和叶且歌一道回到了客栈。 大约过了一盏茶的功夫,方才跟他们一道出去的宫九才走了进来。 看宫九进来了,客栈的老板连忙将客栈的门死死锁住,又用几张桌子将之抵住。 “如何了?”叶且歌的脸色还有一些青白,眼眸之中的寒冰让她看起来越发的淡漠高绝。这一刻,西子湖畔斩断秋水,悠闲观花的双剑叶且歌,才仿佛和白云城中高高在上的白云城主叶孤城重叠了起来。那眼角眉梢的泠然,让宫九觉得,曾经叶孤城对他说的那句话,其实没有说错。 叶孤城说,他是白云城毕露的寒芒,而他的幼妹,叶家且歌,是白云城的利刃藏锋。 而如今,在真正面对这个恶心的尘世之后,这一柄利刃也终于要出鞘了么?宫九的眼中划过了一抹兴味与些许期待,却终于还是按捺了下去。 他听他们家老头说过,娘亲虽然不会武功,可是却也曾以一人之力斥退水寨来犯白云城之兵。那日他娘亲白衣如雪,在白云城上抚琴端坐,一出空城计虽是效仿诸葛孔明,却也将那些没有脑子的莽夫玩弄于股掌。 ——入则宜室宜家,出则定国安邦。 或许,这才是叶家女子的风骨,不逊于数百年以前藏剑男儿的君子如风,依不逊于如今白云城子弟的一剑之威。 飞快的收敛了片刻的晃神,宫九眨了眨眼睛,对叶且歌说道:“那女人抱着孩子走了。”稍微顿了顿,宫九继续道:“不过她还捡走了你方才削掉的那只胳膊。” 喉间泛起些微的痒意,叶且歌的面色愈发的难看,脸上也是几欲作呕的神态。宫九瞬间就有些慌了,后悔自己刺激阿叶刺激得太过。 他还没有动作,叶英却迅速的将叶且歌揽入怀中,微凉的手指由她的脖颈滑向脊侧,巧妙而准确的按压上几处穴位,安抚着小徒弟起伏太过的情绪。 一旁的客栈老板见自家小小姐状态不对,方想要做些什么——哪怕是帮小小姐打一盆热水也好啊。然而他还没来得及动作,却听见了门外传来的巨大的撞门声。那声音越发的大,就连老板辛苦搬去堵着门口的桌椅都被撞得晃动了几分。 老板的脸色登时大变,慌忙对叶且歌说道:“小姐!小姐快去后厨避一避,这来者恐怕不善。” 也顾不得多做解释,他瞥向一旁的宫九,踌躇了一下,最终也出声道:“表少爷也去避一避吧,他们保不准……” “避什么避?哪个都不用避!” 被堵得严严实实的门被人一掌劈开,一个身着西域服饰的男人身后跟着一个看起来有些虚胖的官员,再往后看去,是一群衣着捕快衣服的男人。如今这样的年景,这些人的脸色看起来居然还不错。最起码比起方才那些被叶英扫到地沟中的人,这些人要健康得许多。 “他们是谁?” 宫九的目光落在了那个穿着西域服饰的男人身上,和叶且歌相似的琥珀色眼眸眯了眯,折扇叩了叩掌心,似乎有了些兴味。他语气轻松的问着客栈的老板,恍惚之间还有些责怪老板少见多怪的意味。 见宫九气定神闲,这个时候,老板脸上的慌乱也褪去不少。 他是关心则乱。十六年前夫人生小姐早产的时候,他也恰巧正在白云城中。对于神医如何费劲了力气才和阎王抢回了自家小姐,他们整城人又是如何为小姐祈祷,祈求老城主和夫人的这一点血脉能够平安,他始终都还是记忆犹新。老板还始终记得,神医从产房里抱出小姐的时候,那只有两个拳头大的小小一团。 而后的几次回白云城述职,这家客栈老板也总是恰好赶上叶且歌生病,从神医那端出来的一碗一碗的苦药汁子,他一个男人看着都觉得可怕,小姐却总是不吵不闹的坐在城主膝上,苍白着一张小脸,乖巧又安静的将这些苦药喝进去。 于是这老板就总是忘了,十六年的时光,足矣让他家瘦弱苍白的小姐成长为和她兄长比肩的剑客,已然不是十六年前那从产房里抱出来的随时可能消失掉的小小一团。 毕竟是白云城中很是得力的管事,客栈老板很快就收敛了情绪,平静的对宫九答道:“这两位是龙溪的县令和师爷。” “师爷?”宫九念叨了一句,直接用折扇指向那所谓师爷的鼻尖,挑眉问道:“哦,你们来干什么的?” 那师爷在看到的宫九和叶英的时候就已经觉得有些不妙,他本是从西域而来,路过陇西的时候发现这里饥荒,城中的灾民各个都是面黄肌瘦。他本就会些功夫,而西域的功夫素来有些邪气,仗着会的那点皮毛,他迅速勾搭上了龙溪的县令。 那县令本就心术不正,有了这个“师爷”,两人更是变本加厉的搜刮民脂民膏,三五个月之内,在龙溪竟也成了只手遮天的人物。 说来也并不奇怪,但凡有些本事的,在灾荒之初就已经离开龙溪,另谋出路去了。如今在龙溪之中的,都只是些走也走不远的寻常百姓。这样的百姓欺压起来,自然没有什么难度。 最初的几个月,这县令和师爷只是命令手底下的捕快抢夺百姓财务,等到了如今,他们就开始搜刮各家的婴孩——并不是这两个人不想走,而是朝廷为了防止灾民涌入京城,早就在陇西周边的城镇设下了高墙,有官兵日夜把守。那高墙就连功夫不精的武林人——譬如那位师爷都越不过去,更勿论城中饿了许久的百姓了。 对于这两人,客栈的老板作为一个很有血性的男人,自然是恨极,然而他有任务在身,寻常是不能招惹这些闲事的。不过他们表少爷既然问了,他自然就是没有丝毫隐瞒的将这两人的恶行叙述了一边。 “姓宋的,你他|妈的是活腻歪了吧?”听见别人这么说自己,哪怕并无半点污蔑,那师爷的脸上也有点挂不住了。他的眼中流露出一缕凶光,抬手就要向宋掌柜攻来。 长得有些痴肥的县令却是揽住了他,他紧紧的盯住叶且歌,舔了舔唇瓣,对师爷道:“师爷先不着急料理那老货,你看看这小子,咱们在龙溪这么久,哪里还见过这么细皮嫩肉的小子?吃起来味道肯定比那些奶孩子还要好!” “嘿,你别说,那小寡妇的情报还挺值的,咱们那一条人大腿,花得可真是不冤!” 收回了想要攻向宋掌柜的手,师爷也望向了叶且歌。片刻,似乎有了一些明悟,他忽然邪恶的笑了起来。 作者有话要说:  一更。 还有下一章嗷。今天叔两米八,有木有! 第85章 两山排闼送青来。 第八十五章。两山排闼送青来。 看着叶且歌,那个师爷狠狠的拍了县令一巴掌,邪笑道:“瞎了你的狗眼,你再仔细看看,那哪是什么小子,分明就是个嫩得掐的出水来的小姑娘!” 双手摩挲了一下,那师爷上前一步,还不忘对县令说道:“你那几房姨太太更这小娘子比起来,简直都应该去做下酒菜了。这么漂亮的小娘子,在床上也不知是何种滋味。” 宫九并不关心这两个人是如何欺压百姓,如何在龙溪作威作福,可是他们欺负到自家“娘亲”身上,宫九便已然出离愤怒了。唇边勾起一抹冷笑,宫九手腕一翻,拿起了竹筒之中的两根筷子。他刚想要出手,有人却比他的动作更快。 焰归斩过无数贼子宵小,来到安庆之后,叶英便以纯银为剑鞘,借以镇压焰归周身的煞气。纵然如此,寻常时候,叶英的焰归也是不轻易出鞘的。因为比之西门吹雪的乌鞘长剑,焰归才是真正见血方还的大凶之器。 可是这一次,焰归出鞘! 冰冷的剑锋摄人,甚至就连宫九与叶且歌都还没有看清叶英是如何动作,那师爷便已经身首异处。 剑身擦过剑鞘,发出一声脆响,叶英的一向宽和平静的眉目上浮现出一层霜雪。他的剑上没有沾上丝毫的血迹,那具本该飙出鲜血的尸体的断口处也平滑得吓人。人头落地,失去了头的身子也萎靡在地上,只是地上却没有丝毫的鲜血。 宋掌柜愣了半晌,瞟了一眼那师爷的尸体,登时骇然的望向了叶英。只见那尸首的断口处覆上了一层薄冰,将肮脏的血液都封在了里面。 场面登时就极静,就连叶且歌都有些吃惊于自家师父出手的狠绝。这并不是叶且歌第一次见叶英杀人,却是第一次如此清晰的感觉到自家师父在动怒。 叶英却没有多做解释,只是拍了拍叶且歌的头,自然而然的将人拢入怀中。男子宽大的广袖垂下,掩去了怀里的小小少女娇小的身形,隔绝了那些时不时瞥过来的目光。 “四季剑法?” 在一片静默之中,宫九缓缓走到了那尸体的旁边,甚至还饶有兴致的观察了断口许久。他这样问着叶英,目光却落在那个师爷衣服上的一处绣纹之上——那绣纹专属于西方魔教,他也是再熟悉不过了。 “一点感悟而已,说是四季剑法,倒也不算错。”叶英对着宫九点了点头,并没有什么涉及了本门武学的谨慎,就宛若在教导后辈一般。 宫九望向了叶英,不由敬佩道:“果然大庄主武学已入臻境,这种藏剑山庄弟子入门的剑法,大庄主使来也是威力不俗。” 他神色自然,一点没有觉得在县令面前提起藏剑山庄有什么不妥,毕竟,对于一个死人,宫九也是不怕泄露什么秘密的。 知道了自己想要知道的一切,宫九起身用一方素帕细细的擦过了手指,转而对宋掌柜说道:“难为大庄主一片苦心,你让你手底下的伙计麻利一点,省得一会儿那冰化了脏了你这儿的地方。” 一言惊醒神志还有些游离的宋掌柜,他连忙应了一声,招呼出三两个健壮的小伙子,一人提着头,一人拖着身子,便将这个师爷的尸首扔了出去。最后的那人还端出了一盆清水,细细的打扫干净了地面。 这县令在城中如此作乱,仰仗着便是师爷“高超”的武力,如今师爷被叶英一剑斩杀,他再也不敢嚣张,哆哆嗦嗦的就要往带来的捕快身后躲。可是那些捕快哪里肯再保护他,当即就夺门而出,跑得比谁都快。 叶英等人也并没有追,只是宋掌柜出手扣住了也要趁乱跑出去的县令。 宫九坐在座位上,冲着那县令扬了扬下巴,问道:“你说说,谁让你来这里的?” 方才这个长得斯斯文文的公子哥,面无表情的检查那具可怕的尸首的模样还犹然在眼,县令吃过的人没有十个也有八个了,可是在面对尸首的时候,也还是做不到宫九那样的从容。如今在县令的眼里,这几位漂亮到不像凡人的公子小姐,俨然就已经变成了杀神一般的存在。 听见宫九问话,他早就已经被骇破了胆子,哆嗦了半晌才道:“是……是我们这的一个小寡妇,她说客栈里来了个细皮嫩肉的小公子,比那些瘦得不行的孩子还要好吃。” 原来便是叶且歌方才救过的那个妇人了。 看见自家阿叶脸上满脸的不可置信,宫九嗤笑了一声,继续问道:“那你给了她什么好处?” 县令的眼神闪躲了一下,终归抵不过宫九眼神的威逼,只得小声说道:“我给了她一条人腿。” “还有呢?” 县令眼中的游离并没有逃过宫九的眼睛,他拍了桌子一下,力道似乎并不大,声音也不响,只是他手掌拿开的时候,桌面上却有了一个清晰的掌纹。 县令骇然的睁大了眼睛,登时就被吓得尿了裤子。再不敢隐瞒,他如实道:“还有就是放过她和她孩子,今天本来是轮到她家出孩子的!” “畜生!” 一直垂头沉默的叶且歌再也忍受不住,抬手射|出一根竹筷,那根竹筷直直没入了县令的眉心。 被自己救过的人出卖,叶且歌的心中并不好受。可是她是能够理解那个妇人的,叶且歌并不能要求每个人都是舍身饲鹰的圣人,为了保护自己和自己的孩子,那个妇人的举动其实也没有什么错。 错的,是这惨无人道的狗官——要求一家轮流出一个孩子供他们食用,做出这样事的人,说是畜生都是抬举他了。 胸口是一阵绞痛,叶且歌忽觉眼前一黑,转而便落入了一个熟悉的怀抱之中。耳畔是师父和阿九有些焦急的声音,叶且歌却觉得眉眼沉重,再也睁不开了。 她醒来的时候,天边的霞光已经燃了起来。叶英坐在床头,让叶且歌的头枕着自己的腿,而他修长又带着一些微凉的手正力道柔和的按压着叶且歌头上的穴位。叶且歌的长发被解开,细软的发丝柔柔的蜿蜒在叶英的膝上,整张苍白的小脸更显得小了一圈。 宫九端着一碗温度正好的细粥走了进来,熬得软糯的米粥散发着一点温暖的水汽,混合着小菜酸甜的味道,让人觉得十分适宜。 叶且歌睁开眼睛,刚想要坐起来,却也被叶英轻柔的按住。他用一只手托住叶且歌的头,自己先是动作灵巧的下床,而后又在叶且歌身后垫了一个软垫,这才将人扶着坐起。 “阿叶你醒啦。” 宫九走到了叶且歌的窗前,先是喂给她一口切得极薄的酸萝卜,而后又舀起了一勺白粥,轻轻的抵在了叶且歌的唇边。 叶且歌吞下了这口粥,喉咙的干涩好了不少,这才问道:“我怎么了?” 叶英帮她拢了拢散乱的长发,轻声道:“急火攻心,方才且歌你晕过去了。” 宫九也皱了皱眉毛,伸手轻轻的敲了一下叶且歌的脑袋,半嗔半怨的说道:“阿叶也真是的,就这么点儿小事儿,还值当把自己急成这样?知道的是安庆在闹灾荒,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你们白云城出事儿了呢。” 虽然没有明言,可是宫九的意思却也很明白。他在提醒叶且歌——安庆如何,其实是和他们白云城没有任何干系的。叶家早已不是六百年前的叶家,如今的中原百姓,到底是非我族类。 叶且歌张了张嘴,终归只能哑口无言。阿九说的没错,半点都没有。今时非他世,自己的前世和今生早就已经割裂开来。她是白云城的叶且歌,不是大唐的叶且歌。这一点,其实她早就应该明白。 可是,她自幼学的是君子之道,想的是匡扶百姓,为的是人间正义。她所执着的,她想要守护的,她一直在追寻的,岂能是一句“非我族类”就可以全然割舍的? 恍若没有察觉到叶且歌脸上的苦涩,宫九一勺一勺的喂她吃着碗里的薄粥,却似是有意,又恍若无意的对叶且歌道:“什么帮助灾民之类的,等这安庆翻了天地,成了你们白云城所属的时候,阿叶再去心急也不迟啊。” 将最后一口粥与小菜送到叶且歌嘴边,宫九放下了碗筷,揉了揉叶且歌的头发,轻声道:“现在阿叶要做的,就是要好好养养身体,没觉得自己最近越来越瘦了么?阿叶再这么瘦下去,阿九会去藏剑山庄和大庄主抢人的~” 叶英因为宫九方才说的话,已然没有了和他玩笑的心思。几年前叶孤城说让他看看这个世道之时,便已经透露出了反意。而叶英也不得不承认,如今新皇根基不稳,朝中积弊难除,恰逢天灾人祸,的确是蛰伏多年的白云城一直在等待的最好时机。 若非见到陇西的惨况,叶英其实是会去阻止叶孤城在中原燃起战火的。而如今…… 叶英抚了抚小徒弟太过瘦弱的肩膀,只觉得自己应当去和叶孤城谈一谈了。 ——这天下该何去何从,只在几人的一心一念之间。而作为有能力左右天下命运的几人之一,叶英虽然没有这个责任,却也依旧要慎之又慎。 不破不立,破而后立。这个道理叶英明白,可是一旦行将踏错,这天下就不仅是饿殍遍地,还将会再起烽烟。思及此,白发的男子手指微动,他身侧的焰归也恍若有所感应,开始有些躁动不安的发出一阵嗡动。 宫九没有看叶英,他只是轻轻的捧起了叶且歌的脸,注视着叶且歌清澈如昔的眼眸,带着探究与鼓励的问道:“阿叶,你想要一个怎样的世界?” 叶且歌回望着宫九的眼眸,在被子下,却握住了叶英的手。许久以后,她一字一句的说道:“我不求路不拾遗,门不闭户,但是我希望天下太平,不起灾燹。我不求百姓安居乐业,但是我希望,每个人只要努力,生活就有希望。” 叶且歌闭上了眼睛,脑海中浮现出了曾经那个卖甜糕的姑娘的眼泪,浮现出顾惜朝眼中的颓丧黯然,乃至浮现出了今天那个妇人的凄然无助,而这些,叶且歌已经再也不想看到。 宫九微微勾起了唇,低声道:“会的,只要是阿叶希望的,一定都会得。” 说着,他端起了桌上已经空了的碟碗,转身走了出去。 作者有话要说:  且歌妹子和大庄主,马上就要回娘家啦。 二更的自己简直棒棒哒。要鼓励,要表扬,要撒花花。 暮苍梧扔了1个地雷 胖丁叮扔了1个手榴弹 冰砂扔了1个地雷 菱晴扔了1个地雷 玄小紫扔了1个地雷 感谢姑娘们的地雷和手榴弹。唔,月底啦,暗搓搓的宣传一下新文吧。〖挥剑决浮云〗,花萝萝和白云城主的故事。叔对叶孤城真的是真爱。求收藏求作收,么么哒~ 第86章 请君为我倾耳听。 第八十六章。请君为我倾耳听。 宫九说,叶且歌会看到她想要的世界。 叶且歌只当做他是在安慰她罢了,一直到许多年后,一切尘埃落定,三五好友再相聚之时,叶且歌在看着那个抱着她的女儿玩得开心的男子,才恍恍惚惚的发现,当年他说的这句话,其实是一句承诺。 只是如今,叶且歌竟然有些茫然了。她想要做的事情有很多很多,可是冷静下来仔细想想,在这样的天灾面前,她一个人的力量终归是太过薄弱了。她可以诛杀狗官,她可以破开朝廷设下的关卡,让陇西的百姓去别处求生,她甚至可以动用藏剑山庄的力量,运来粮草救济百姓。 可是……这么做之后呢? 她杀得了一人,然而还能杀得尽千千万万个人么?在这样的乱世,最考验的便是人性,好人可能变坏,坏人可能直接沦为禽兽。更重要的是,她叶且歌又有什么资格去评判人性,去肆意褫夺他人的生命呢? 她可以破开一堵高墙,可是破开了高墙之后呢?陇西的流民四散,固然求到了一丝生机,可是却会给别的地方带来怎样的灾难,这一点,就连叶且歌自己也不敢去预料。 她可以动用藏剑山庄的力量购买粮食,可是藏剑山庄就是倾尽一己之力,又能够撑多久呢? 叶且歌知道,在天灾面前,并不是人的力量太弱小了,而是真正有力量,也有责任去帮助这些百姓的人一直选择视而不见,一直选择苟且偷安。这或许是所谓的帝王心计了,在上位之初,这位年轻的皇帝选择了保持了表面上的天下太平,继而选择了将疮痍之面掩藏起来。 叶且歌并不否认小皇帝的努力,也仿佛可以看得到他对安庆的用心。可是这种对百姓没有半点仁爱之心的做法,她却不能认同。 只是……自己的兄长呢? 叶孤城曾经数次对叶且歌说,他们是白云城中之人,而非安庆子民。如今兄长已有问鼎天下之意,叶且歌知道兄长肩上是怎样的责任,也清楚他的为人。可是关于安庆的黎民,她必须知道兄长到底是怎样的态度。 那日宫九走后,叶且歌曾经一夜无眠。心头是纷乱的思绪,前世的烽烟也反反复复的在眼前闪过。叶且歌抱剑坐了一夜,最终寻到了一丝清明。一直到晨光熹微,叶且歌才终于下定了决心,起身向门外走去。 只是在推开房门的刹那,她看见站在自己门前的叶英。 叶英一头雪白的长发一丝不苟的束起,难得的没有穿如往日一般的广袖宽袍,而是换上了一身利落的白衣。他抱着焰归站在叶且歌的门前,听见叶且歌房门的响动的时候,叶英轻轻的抬了抬头。 他额角的梅花艳红若血,成为整个人唯一的颜色。可是男子却如同松竹一般,脊背永远是挺直的弧度,也永远站在叶且歌的身前,为她抵挡这人间的所有凄风苦雨。 叶英对叶且歌轻轻的伸出了手,温声道:“来。” 这一刻,不知怎的,叶且歌便只觉得眉眼酸涩——她很难想象,师父的心中会是如何的波澜。师父从来都说自己是江湖人,可是叶且歌知道,作为如玉一般的君子,家国天下,样样都在他的心上。而若不是自己,师父许或根本就不需要这样艰难的抉择。 叶且歌何尝不明白,作为斩杀过无数贼子宵小的藏剑山庄大庄主,如今虚空破碎,让他默许一人“叛乱”,不仅默许,甚至可能还需要从旁襄助,又是一件多么艰难的事情。可都是因为自己,因为那人是自己的兄长,所以师父不得不做出选择。 到底是自己从小养到大的姑娘,叶英见叶且歌许久都没有动作,便猜到了她心中所想。叹了一口气,白衣白发的男子上前一步,将那个快要哭出来的孩子抱进了怀中。 “我们去白云城。且歌你乖,莫要哭了。” 俯身用下巴抵在叶且歌柔软的发上轻轻蹭了蹭,叶英说出了他的决定。终归,叶孤城为止谋划了数十年的事情,也不是一朝一夕便能实施的。在他长剑如虹,直指盛京之前,还有许多事情,叶英和叶且歌都可以一一问清楚、想明白。 叶且歌将头埋进了叶英的怀里,轻轻的点了点头,也忍住了没有落下的泪水。 陇西到白云城的距离很远,叶英和叶且歌走了十五日。这十五天中,有七天的水路,却也有八天的车马。在这一路上,叶且歌看到了太多太多的人和事,每一件都比在龙溪看见的要骇人不少。 她也杀了不少人,有如同龙溪的县令一般的狗官,也有生啖婴孩的禽兽。诸如此类,到了最后,叶且歌甚至会怀疑她杀的到底还算不算是人。而后,她有了一种自己依旧置身于大唐的错觉。叶且歌只觉得,或许安史之乱战事最为吃紧的那几年,也要比这里好上许多。 这种乱况一直到他们越发往盛京走,才终于好转了许多。各个城池竖起的阻隔难民的高墙对于叶英和叶且歌来说并不算是什么,当两人越过那道高墙的时候,叶且歌深吸了一口气,才恍若从地狱回到了人间。 叶英发现叶且歌开始彻夜的失眠的时候,她已经有整整十日没有合过眼了。 难得强硬的,叶英将叶且歌按在了床上,自己也侧身躺了上去。六月的夜晚并不寒凉,两人身上只盖了一层薄被。叶英的手便是按在叶且歌的腰侧,夏衫轻|薄,叶且歌恍若还能感觉到师父掌心的温度。 叶英维持着这个姿势,没有强迫叶且歌闭上眼睛,只是藉由这片静谧,对她缓缓说道:“且歌,为师且问你,你觉得你兄长的剑,是怎样的?” 似乎没有想到师父会问这个问题,叶且歌怔愣了片刻,闭上了眼睛在心中反复回想与兄长对招之时的光景,良久之后,她道:“兄长的剑,是悍然不可侵之剑,此剑一出,天下唯我。” 叶英轻轻的“恩”了一声,而后道:“那你觉得,这样的一柄剑,可能立身不正么?” 行颠倒朝纲之事的,说是乱臣贼子亦不为过,叶且歌咬了咬唇,却无妨将这四个字和自己的兄长联系起来。她长在白云城,长在兄长身侧,自然明白兄长是怎样的人——那是一柄霜雪凛然的剑,那是一个孤高到有些寂寞人。 叶孤城的人和他的剑一样,不在意旁人的评说,甚至有的时候,他也拒绝有人同路。可是他永远知道自己要走一条怎样的路,所以毅然决然,不会后悔,也无怨由。 是啊,这样的兄长,自出生起就已经学会了“承担”的兄长,又怎么可能没有想好之后要走的每一步呢?叶且歌闭上了眼睛,将自己缩进了叶英的怀里。 她已经明白了,自己这次回去,不是为了阻挡兄长的脚步,也不是为了恳求他善待苍生。她要做的,是陪在他身边,哪怕不能与兄长齐头并进,也要让兄长知道——他并不是一个人,他守护的幼妹与白云城,也将永远守护着她。 一直到听见怀里清浅的呼吸声,叶英才轻轻的叹了一口气。扪心自问,这一路走到了现在,纵然他说着想要和叶孤城细细谈一谈,心中却已然下意识的选择相信叶孤城了吧? 当初叶孤城说让他看看安庆,是否早就已经算到了会有这么一日,也自信自己能够比如今的天下之主做的要好呢? 前路难料,多说无益。只能怀揣着这样沉重的心事,叶英第一次踏上了白云城的土地。 叶且歌身边的暗卫一早就给自家城主去了信,而这种关于自家小姐的消息,在白云城中从来都不是什么秘密的。所有人都在牟足了劲儿,想要看看那位拐走了自家小姐的叶先生到底是什么模样。 不过听说叶先生年纪有点大啊……某个负责誊写小姐那边暗卫传递过来的消息的小哥如是跟小伙伴们八卦着。一想起自家小姐才十五六岁,居然被人老牛吃嫩草了,那些看着叶且歌长大的叔叔阿姨伯伯婶婶们简直连一口银牙都要咬碎。 而且听说这叶先生还敢罚咱家小小姐抄书啊……有特殊消息渠道——譬如顾惜朝同学的忠叔扯了扯小手绢,简直心疼得两泡眼泪都要流出来。 另外听说叶先生还把咱家城主打飞到湖里去啊……跟着叶孤城杀到西子湖畔的侍卫们暗搓搓的跟自家娘子说道。女人的碎嘴程度是可以想象的,不出三日,就连白云城主府做饭的大娘都愤怒了——好啊,这还没进门呢,就不仅欺负我们家小姐,就连我家城主也欺负是吧!这是什么人啊?小小姐你酷爱休了他!!! 不管外面如何人世凄惨,白云城中却始终是一片安静祥和。因为叶孤城停止了许多与安庆的生意的缘故,许多外派的管事也纷纷返回了城中,如此一来,本就热闹的白云城,便更加的喧嚣了几分。 完全不知道自己已经稳稳的拉了一座城池的仇恨,只待着船停稳,叶英便小心的抱着叶且歌跃下了船去。 如今尚是清晨,难得这孩子能够睡得安稳一些,叶英到底没有舍得将人叫醒,只是用宽大的衣衫将叶且歌细细裹住,动作轻柔的抱着她下了船。 码头上已经聚集了不少人,本还有一些吵嚷,然而在看清了叶英怀里抱着的人的时候,也不知道是谁做了一个“禁声”的手势,原本熙熙攘攘的码头瞬间就安静了下来,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生怕惊扰到自家小姐。 那男人生的高大,有他这么一相对比,就显得他怀中的少女越发的娇小。一些白云城的老人们瞬间想起了十几年前小小姐刚出生时候的光景,瞬间就揪心了起来。 ——他们家小姐出门的时候分明是好好的,一柄重剑虎虎生风,砸起人来脸不红气不喘的,如今出门一趟,回来却成了这样瘦弱的模样,怎么能让人不心疼? 叶英目盲,否则他恐怕就能发现,周遭的这些人愤怒的目光已然汇成了一句话——你,是,怎,么,照,顾,我,家,小,姐,的? 作者有话要说:  白云城才是逗逼聚集地,这里才是二的可爱的真。疯叽山庄啊。 叔有意识的将白云城塑造成一片净土,这里规矩严格,每个人都举止有据,却并没有太森严的阶级特征——每一个人看叶且歌,都像是看着自家的小女儿。而对叶孤城,他们也敬重,却并不是畏惧。 这并不是因为叶且歌的到来而让白云城发生的改变,而是白云城本就是如此,只是有了叶且歌,有个这个名正言顺的可以让大家表达关心与疼爱的对象的存在,而变得更加明显了起来。 私心里,只是觉得,只有这样的白云城,才值得城主前世为它奋不顾身吧?恩,这也是一点私心了,总觉得原著里的城主之所以参与了那么一场可笑的谋反,绝对不是因为自己。私下揣测,可能是南王父子捏住了白云城的什么把柄,以此威胁了吧…… 恩,城主是属于大家的,只有ooc是属于叔的。 三更的叔一定是疯掉了,毕竟前两张太沉重了,迫不及待的想要甜回来哈哈哈哈哈 以及,随随便便摸上小徒弟床的庄花花,面对一城疯叽,你自求多福嗷——才不是因为叔一直摸不上小徒弟的床才嫉妒呢!(╯‵□′)╯︵┻━┻。 第87章 漫道秦筝有剩弦。 第八十七章。漫道秦筝有剩弦。 在一片几乎要沸腾起来的愤怒之中,忠叔笑呵呵的走了过来。人群之中为他让开了一条通路,叶英也听见了一串沉稳有力的脚步声。 高手。 白云城中的人都会上那么一招半式,可是能够达到忠叔这个程度的也不多见。叶英虽然不知道来人身份,但是约莫应该是白云城中管事的人。 晨起的海风有一些微凉,叶英将叶且歌更紧的往怀里拢了拢。这只是一个下意识的动作,却让忠叔觉得有几分满意。他一生都没有子女,可是他在白云城中这多年,见识过无数相爱的夫妻,更见过老城主与夫人那样生死相随的爱侣。这世间的情爱或许并不能对比,但是爱一个人,大概都是如今叶英的这幅样子——小心翼翼,体贴入微。 顾惜朝可以毫不犹豫的承认,他曾经对叶且歌动过心。然而,他这一年在藏剑山庄看着,深深的觉得叶英和叶且歌师徒二人能走到一起不容易。也是敬佩叶英人品,也是疼惜如今是他知己的小小少女,所以在对忠叔传递的关于叶且歌和叶英二人进展情况的信里,顾惜朝很有风度的做到了“不吹不黑”。 他只是如实的记录了这二人的点点滴滴,加之言语动人,顾惜朝的三言两语之中,总能体现出叶英师徒二人的甜蜜。也正是因为如此,其实潜移默化之中,忠叔对叶英的抵触已经淡去了不少。剩下的,恐怕只是自己家捧在手心里长大的小宝贝,就这么被人叼走了的淡淡不忿吧。 平心而论,纵观整个白云城,乃至整个中原,能够配得上他家小姐的,还真只有那么寥寥几位——虽然这位叶先生性子淡,年纪大还有眼疾,可谁让他家小小姐喜欢呢? 收敛了心思,保持着一张笑脸,忠叔向前迎了几步。 叶英的怀抱很稳,也很让人安心。不过叶且歌到底是习武之人,周遭有一点动静她也能很快就清醒,这会儿闻到了一丝海水的气息,叶且歌登时就清醒了大半。迷迷瞪瞪的睁开一双水雾迷蒙的眼睛,叶且歌被周围围着的人吓了一跳。 茫然的看了一眼忠叔,叶且歌还有些迷糊的对一早就等在码头的白云城中之人挥了挥爪,待到发现她被师父抱在怀里的时候,叶且歌几乎整张脸都要烧起来了。 慌忙的跳出了叶英的怀抱,叶且歌有些无措的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服。这时候忠叔走了过来,莫名嫌弃的看了一眼自家小小姐身上披着的叶英的外袍,随意向旁边比划了一个手势,便有一个暗卫“噌”的一下窜了出来,递给忠叔一件绣纹精致的披风。 忠叔动作十分自然的将叶英的外袍三下两下的叠好,然后给自家小姐冲系上了那件新制的披风。 叶且歌一脸黑线的看着那个暗卫又“噌”的一下消失,忍不住对忠叔说道:“子午这是又犯什么错了?都被罚成暗卫了。”虽然那个人动作很快,不过叶且歌还是看出来了,那个全身穿得黑不溜秋的,正是浮云十二卫之中的叶子午。 忠叔笑着瞪了叶子午消失的方向一眼,不在意的对叶且歌摆了摆手,说道:“嘴碎,我让他先学学沉默,当几个月暗卫正好磨一磨性子,省得他没的胡沁。” 别以为忠叔不知道,自家城主和叶先生比剑输了的事,就是这混小子最先传播开去,否则给那几个侍卫七八个胆子,也不敢编排自家城主啊。 叶且歌耸了耸肩,知道问题不严重,所以也便没有再问。扫视了一眼周围的人,大家眼中的怒火还没有消去,只是在她看过来的时候,佯装出几分温和。可是他们看着叶且歌长大,叶且歌又何尝不了解这些叔叔婶婶? 太过温和就太假了好吧……叶且歌抿了抿唇,握着自家师父的一只手,觉得还是快点将人拉出这片是非之地比较好。 和忠叔一起往白云城主府走去,一边走着,叶且歌一边问道:“忠叔,哥哥在干什么啊?” 忠叔慈祥的对叶且歌笑了笑,说道:“城主本来是想要亲自来接小姐的,不过盛京那边传了点儿消息,城主正在处理。一会儿到了府里,小姐可以先歇一歇。” 转而,他恢复了一贯公式化的表情,对叶英道:“叶先生若是不介意,城主邀您去书房一叙。” 叶英点了点头,并不意外叶孤城这样的安排。其实以他看来,就是叶孤城不支开叶且歌,他也会想让这孩子好好休息的。不是说他们说的事情不适合叶且歌听,只是和这些事比起来,还是叶且歌的身体要紧,至若其他,也不急于这一时。 叶且歌明白师父与兄长的良苦用心,可是她又如何能够置身事外呢?咬了咬唇,叶且歌刚想要争辩几句,却只觉头顶一暖,叶英揉了揉她的脑袋,温声道:“听话。” 叶且歌张了张嘴,最终只能跟着忠叔一道往自己的房间走去,至若叶英,则被府中的小厮引着往叶孤城的书房走去。 城主府很大,叶且歌的住处有属于内院范畴,所以路程并不近。忠叔和她一道不紧不慢的走着,一路也没有遇见什么人。 白云城主府最神奇的地方便是,寻常是看不见婢女小厮的,可是需要的时候,他们总会适时现身。叶且歌这一路自然不需要有人从旁引路,所以一路行进,周遭都十分安静。 忠叔看着自家小姐脸上的淡淡愁绪,心中暗暗叹了一口气。他往前走着,忽然对叶且歌说道:“其实小姐……很早以前就知道了是吧?” 叶且歌明白忠叔指的是什么,她垂头看着自己手中的双剑,最终诚实的点了点头——她其实早就知道兄长的打算,从年幼的时候,兄长牵着自己的手进入祠堂,对她一点一点细数叶家的荣光开始。 叶且歌对盛唐之后的六百年的了结近乎是空白,却能够从兄长平静的语调中勾勒出叶家创下的那个王朝是怎样的辉煌。而叶孤城和大金鹏王朝的人不同,他不是那种躺在先辈的荣耀之上不可自拔的人。 在叶且歌很小很小的时候,他就开始将叶家的倾颓的原因一点一点的说给叶且歌听。也用“苟且偷安”这四个字来形容如今的看似鲜花着锦的白云城。 叶且歌知道,这就是她的兄长,永远这般冷静而强大,清醒而自持。他不避讳失败,也能够忍痛剖开结痂了的伤口,探究自己会受伤的原因。他也不沉湎于刹那的安乐,他会居安思危,看清楚危机四伏的未来。 让这样的一个男人承认如今白云城表面上的“太平”,其实只是仰人鼻息的偷安,其实并不容易。可是叶孤城却承认了,不但坦然承认,而且一直在寻求解决之机。 易地而处,叶且歌深切的感受到自己的兄长这一路走来有多么不容易。哪怕她多得一世,也自觉未必能够做到如今兄长这个程度。叶且歌敬佩着自己的血亲,却也被自己一直以来的观念反复折磨。 “小姐觉得城主做错了么?”忠叔注视着叶且歌的双眸,轻声问道。 这一次,叶且歌没有丝毫犹豫的摇了摇头——她自然会全心全意的支持叶孤城,帮着他守护这座养育了她的城池,可是潜意识里,叶且歌依旧觉得,这种犯上作乱之事,有辱藏剑门风。叶且歌自然不觉得叶孤城有错,她只是在怨自己固执,怨自己转不过来这个弯。 忠叔慈爱的看向叶且歌,看着这个他一路看顾长大的孩子,思绪却不由飘远。 城主的性子像是老城主,总是不习惯说很多,却一直懂得自己该去做什么。 江湖中有不少人诟病他们老城主爱剑成痴,为了与人比剑,就连自己的妻儿都不顾了,最终闻道而死,将一城的重担扔给自己的幼子。哪怕是在白云城中,众人为老城主痛心的同时,也会因为心疼叶且歌和叶孤城而对老城主的举动颇有微词。 然而,只有忠叔知道,那一战老城主不得不应,也不得不赴死。 因为那个时候,白云城的沿海生意刚有起色,虽然没有到如今扼住安庆经济命脉的地步,却也让安庆的皇帝感觉到了威胁。只是那时候白云城并不足以与整个安庆抗衡,只有老城主身死,才能给白云城留下喘息的时机——老城主身亡突然,少主又是年幼,很容易给人留下白云城积弱的印象。 事实证明,老城主深谋远虑。他已经为自己的儿子铺好了之后的路,哪怕叶孤城无能,有忠叔和他留下的浮云十二卫在,白云城终归能够三十年左右的安宁。用一人一命,换三十年的全城安稳,老城主觉得值得。所以哪怕觉得愧对妻儿,他也如是去做了。 而叶孤城比他想象中的要争气。作为前朝皇族,叶家和安庆的博弈始终没有停止过。老城主用生命为白云城争取来的三十年时间,叶孤城没有一丝一毫的浪费,仅仅用了十多年,便已经让叶家在这场博弈之中取得了主动。 而小小姐,她的性子不像老城主,也不像夫人,甚至也不像城主。忠叔始终还记得,不足小腿高的女童翻阅着史书的模样。读到战乱,她会感伤,读到离散,她会黯然。她一直温和守礼,进退有度。不若寻常叶家子弟一般的张狂,却有着自己的执着和操守。 有的时候忠叔也会奇怪,他们捧在掌心里长大的孩子,怎么会这样的懂事,懂事到都有几分沧桑了呢? 不忍这孩子难过,忠叔像是小时候哄她吃药的那样,递给叶且歌一块玲珑剔透的粽子糖。琥珀色的粽子糖里还嵌着一朵白色的茉莉花,散发着松子的清香。 “忠叔,我又不是小孩子了。”虽然这样说着,叶且歌却还是接过,含进了嘴里。 忠叔笑了笑,目光远远的望向叶孤城的书房。他的声音里依旧是往日一般的温和慈祥,却带着一些无可奈何。 他对叶且歌道:“忠叔知道,小姐不稀罕当什么公主。”叹了一口气,忠叔继续道:“可是,如果当不了皇帝,城主他……会死的。” 叶且歌瞳孔一缩,怔在了原地。 作者有话要说:  老城主啊……明明是自己写的,最后却有点泪目了。 老城主真是一个虐点。叔一定不会虐城主的,一定不会【握拳】。 中华田园喵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6-11-30 08:56:40 暮苍梧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6-11-30 11:37:08 玄小紫扔了1个地雷 感谢姑娘们的地雷,么么哒 第88章 多少襟怀言不尽。 第八十八章。多少襟怀言不尽。 如果当不成皇帝,哥哥会死的。 这个认识就像是一块巨石,狠狠地在了叶且歌的心头。忠叔静静的望着自家小小姐脸上极具变化的表情,轻轻的点了点头,将她父亲的旧事一点一点讲给她听。 叶孤城可以死。 为了白云城,他已经死过一次了。可是,这一次到了这个地步,他们和安庆早就不死不休。叶寒山能以一死为白云城换来三十年安稳,叶孤城又能换来多少年?而白云城中可还有叶孤城这样的继承人,能够踩着父辈的鲜血,能够用沾染了父辈血泪的剑,继续守护着这座岌岌可危的城池? 叶且歌不敢去设想,也没有半点的把握。 她拼命的摇着头,从未在人前落过半滴眼泪的人,这一刻忽然就抑制不住眼中的泪水。忠叔轻轻的叹了一口气,给叶且歌擦了擦眼泪。 他拍着叶且歌的头,既是劝解,又是安慰一般的道:“所以小姐,你什么都不用想,也不要求你去做什么。你只要站在城主的身后,让他知道自己的身后还有人站着,这就可以了。” 叶且歌抿了抿唇,抬头慢慢的环视了一周。白云城中的十五寒暑,一草一木,一人一景,早就是她无法割舍的部分。藏剑弟子心怀的是天下,而并不是君王不是么?那么自己又何必自误,还平白让关心自己的人忧心。 该对哥哥有信心一点的。叶且歌忍住了夺眶而出的眼泪,终于能够对忠叔笑了出来。 而另一旁,叶孤城的书房之中,叶孤城已经端坐在座位上等待着叶英的到来了。两个人都没有说话,而是横剑膝头,半晌缄默。 叶英此来也不是与叶孤城辩论的,他只是静静的坐着,感受着叶孤城的剑意之中最细微的变化——他们是江湖人,即使叶孤城以后不是,如今却也依然是。所以,他们总是更习惯于用江湖人的方式交流。 叶孤城坦然的受着叶英的检阅,上次一别已有数月,与叶英的那一战,他也并非一无所得。 而叶英在叶孤城的剑意之中感受到的,是一份未曾有过的辽阔。曾经的叶孤城,就宛若有什么在逼迫着他一般,他在努力挣脱那份桎梏,也在蔑视着那份桎梏。可是无论他承认不承认,那种桎梏始终是存在着的。 而如今,叶英只觉得叶孤城的剑更多了几分超然的味道。那曾经压迫着他的东西已经不存在,而蛰伏着的猛兽也开始伸出了爪牙,数十年的耽耽虎视也终于要转化为行动了。 叶英不知道的是,那份压抑着的叶孤城的东西,其实只是两个如今看来微不足道的人,那便是如今已经被新皇解决了的南王父子。 作为前世害他陨落紫禁的人,叶孤城虽然并没有太过看重这两个空有野心,却无能力的傻瓜,却到底是心中的一道坎。而如今迈过了这道坎,叶孤城便算作是将前世的种种彻底画上了一个句号,剑意也因此开阔了起来。 叶孤城的剑,依旧系着千钧重担,却也正是因为这份沉重,让叶英有理由相信,他行事能够少几分无忌,多几分思量。 这一路走来,叶英看见了太多惨状,他叹了一口气,抬手抚上额角,直接对叶孤城说道:“如今苍生疾苦,若起再起烽烟,恐是人间炼狱。” 叶孤城没有说话。叶英继续道:“叶城主应当还没有见识过什么是真正的战争,却也不要忘了,我与且歌是从安史之乱的末年而来,战争的可怖,没有人比我师徒二人更清楚了。” 提及幼妹,叶孤城眉眼微动。许久之后,他终于道:“大庄主的意思,在下明白了。” “那你有何打算?”叶英道。 叶孤城抬手轻轻的拂过自己手中的长剑,并没有对叶英细讲,只是说道:“若是举兵征伐天下,十年前的白云城足矣,我又何必再等十年?” 叶英点了点头。没有再多做停留,起身走出了叶孤城的书房。他不远千里而来,其实为的便是叶孤城的这一句话。他要叶孤城一个承诺,一个不涂炭苍生的承诺。而如今,叶孤城既然如此表态,那么他也无需多言。 在叶英起身之后,叶孤城的眼眸动了动。在叶英踏出书房的刹那,他对叶英说道:“大庄主一路辛苦,不若在白云城小住一些时日。” 叶英的脚步顿住了,却并没有回身。 叶孤城也不在意,他起身相送,一边走一边道:“只是藏剑山庄如今只有一个管事,大庄主不放心倒也是情有可原。若是如此,大庄主自去便是。且歌离家已久,她堂哥婚事在即,等参加完了孤鸿的婚仪,且歌再与在下一道重踏中原便是。” 叶孤城重踏中原之日,定然是问鼎天下之时。叶英虽然知道白云城早就为此准备多年,却也明白问鼎中原并非一朝一夕之事。而叶孤城留他在白云城小住几日是假,将自家幼妹拘在身边才是真。 只是如今他们名不正则言不顺,叶孤城作为他家小徒弟的兄长,就是真的将叶且歌扣下,叶英也说不出什么来。抿了抿唇,叶英道:“我和叶孤鸿也算相识,如今他娶妻,我藏剑山庄自然要备上些许薄礼,以贺他新婚了。” 说着,他对叶孤城道:“还要叨扰叶城主。” 叶孤城挑了挑眉,似乎有些遗憾没有将叶英赶回中原去。不过到底是他先开口留客,这会儿便只能说道:“区区寒舍,大庄主不要介意才是。” 分明是两个绝世的剑客,可是那皮笑肉不笑的互相寒暄,还是让人有些许的牙酸。站在门外等着给叶英带路,带他去休息的小厮哆嗦了一下,只觉得这大夏天的,他身上似乎都要结一层冰碴子了。 其实按理说来,叶英算的是叶家的祖宗一辈了。可是这踏碎虚空之说如何好对外宣扬,叶孤城也并没有给自己认回来一个祖宗的癖好,再加上心中有些许幼妹被抢走了的不舒服,于是,至少应该住在城主府内院的叶英,便被当做寻常宾客一般安排在了外院——这么说其实也不确切,毕竟白云城主府还从未有过什么能够在府中过夜的宾客。 叶英的房间显然是叶孤城特地挑选的,距离他家幼妹的闺房是绝对的远,而且想要抵达幼妹的院子,势必要经过叶孤城自己的房间。叶孤城自信,哪怕是叶英,也休想避开他的耳目,偷偷溜到他妹妹的房里去。 更何况……也不知道谁私下渲染了关于叶英的什么传闻,总之如今就连城主府后厨的大妈看着叶英的时候,都是一副害怕他偷自家鸡蛋的表情。从来君子端方的藏剑山庄大庄主叶英,生平还是头一次被人这般对待了。 “我说,你们不要太欺负我家师父啊。” 叶且歌乖巧的听兄长的话,回到了白云城之后,平日不是跟在叶孤城身边,就是溜达去看看她即将娶亲的小堂哥。而小堂哥到底受过叶英几日教导,看不惯城中的大家暗搓搓的挤兑叶先生,于是便顶着大堂兄冰冷的目光,转过身来就捏着小手绢,去小堂妹那为叶先生诉苦了。 叶且歌隐约知道大家的心思,不过总这么仗着她家师父看不见,就用各种离奇的表情对着师父什么的……她简直没眼看了。 白云城虽然不若藏剑山庄那样讲究君子风度,不过却也干不出什么欺辱客人之事。不过到底是拐走了自家小姐的“老男人”,于是上到忠叔,下到端水送饭的小厮,每一个人在面对叶英的时候,都会丢下一个其丑无比的鬼脸。 叶且歌偶尔去探望自家师父,第一次看见大家那副口歪眼斜的样子的时候,简直吓得差点从椅子上蹦起来。直接一口水呛进喉咙里,叶且歌真真的想给自家的小伙伴们跪了。 ——你说她师父又看不见,你们这么搞怪不是白费劲儿么?而且万一脸扭到了,表情恢复不过来了可怎么办?哎哎哎,那边那个小姐姐我说你呢,好好的一个姑娘家不要用舌头去堵鼻孔啊喂!!!还有那边的那个小哥儿,快把你的下巴正过来,感觉要脱臼了啊啊啊啊啊啊啊。 叶且歌头疼的按了按额头,只觉得每次见到师父都无比的心累。简直想回去洗洗眼睛,不想再看见这些妖魔鬼怪了。 于误打误撞的,叶且歌去找叶英的次数,当真就少了那么一两次。 对于这个结果,叶孤城表示甚是满意,让忠叔给府里的丫鬟小厮涨了月钱,让他们再接再厉。于是,白云城去伺候叶英的下人们的脸便越发的画风魔幻了,偶尔出府办事还没有恢复过来,简直能分分钟吓哭街上的小孩子。 就这样,叶孤鸿的婚期愈发的近了。一直到他从中原接回来了新娘子,叶且歌才惊讶的发现,她这位新鲜出炉的小表嫂,居然是曾经认识的小伙伴儿薛冰。 而她家兄长的一句“嫁出去的儿子泼出去的水”,才彻底的让叶且歌意识到,原来她家小堂哥是入!赘!啊! 薛冰作为新媳妇,一直担心白云城的规矩重,也颇为惧怕那位传说中剑术高绝的大堂兄。不过她不是没见过世面的寻常闺秀,虽然心中惴惴,面上却到底还是爽利的。 叶孤城都能同意叶孤鸿入赘,自然对这位弟妹也没有太多的要求。叶孤城看重的是那份血缘,而姓氏终归只是符号。 就譬如现在的宫九,虽然他一身臭毛病,又不姓叶,可是叶孤城却也还是对他有所照拂。即使双方个性使然,两人看起来总有些彼此针对之意,然而对于自家姑姑的唯一血脉,叶孤城其实还是有所忍让的。 反倒是神针山庄既然需要一个姓薛的继承人,而叶孤鸿自己都不介意,那么叶孤城自然也就没有什么好置喙的了。日后那个姓薛的孩子,终归流着白云城的血,叶孤城自然也不会将他与其他的孩子区别对待。 薛冰作为新妇,第一次出席的白云城的宴会上,她惊讶的发现,居然没有她想象中的盛大场景,只是几人围坐一桌,虽然还没有人说话,可是气氛却格外的温馨融洽。 她摸了摸自己汗湿的手心,终于轻轻的松了一口气——这是她夫君长大的地方,却比她想象中的还要温馨。 作者有话要说:  且歌妹子……你辛苦了。 白云城的逗逼们生生将你逼成了吐槽小能手啊喂。 第89章 似曾相识燕归来。 第八十九章。似曾相识燕归来。 这次薛冰带着叶孤鸿“回娘家”,实在是白云城近几年来难得的兴事,着实让白云城里好生的热闹了一阵。对于自家堂少爷就这么入赘了的这件事,就连一向以叶家为头等大事的老管家都只是微微一笑,对堂少夫人念了一句“辛苦您了”。 ……辛苦您接手我家这位武功武功不行,性子性子不佳,打不过我家小姐又帅不过我家城主的废柴堂少爷。 在这样满满的善(逗)意(比)之下,薛冰最初的紧张渐渐的退去了,晚上叶孤鸿帮着他家夫人拆头顶的钗寰的时候,薛冰忍不住戏谑道:“我说小叶子啊,你们家里的人是有多嫌弃你啊?” 叶孤鸿:QAQ。憋屈,想嚎!夭寿啦,夫人和娘家人联合起来欺负本宝宝啦,再也感受不到世界的爱了。 谁还不是小公举了咋滴?满心委屈的孤鸿小公举瘪了瘪嘴,默默的决定一会儿就去把特地给薛冰留的那一碗冰糖燕窝自己喝掉。 再一次怀疑自己到底是怎么看上这个男人的——一定是最开始的时候他英雄救美的姿态太具有欺骗性了。薛冰头疼的抚了抚额头,一把拉过别扭的要往外走的叶孤鸿,将人推倒在床上的那一刹那,薛冰心里想着的是……但愿她家闺女能够像姑姑,哪怕像大伯也成啊,总之千万别像了这个表面上是侠义剑客、温润公子,实际上却幼稚得像个孩子似的爹才好。 至于为什么是闺女……难道还指望一个大男人捻着绣花针去继承她家神针山庄么? 且不论叶孤鸿的院子里是如何的漫漫春|光,暂且住在外院的叶英正站在白云城主府的屋檐下,他抱剑而立,双目轻阖,却恍若在等待着什么。 不多时候叶英便嗅到了一阵浓郁的中药味道,他脚步微动,侧身拦下了一个满头银发,背着大大的药箱的老者。 “啊呀我说大个子,我看你也没病没灾的,你拦着老头子我做什么?”老人骤然停住了脚步,恍若要往后倒去。 叶英连忙伸手将老人抚稳,老人抬头看了他一眼,还未等他说话,便先一步道:“哎,我说你这个人奇怪哎,眼睛明明好好的没事儿,你装什么瞎子呢?”似乎想到了什么,老人继续道:“先说好啊,老头子只负责看病救人,心病什么的可没法子,你找我还不如去找少林寺的秃驴聊聊天,没准儿就被他们开解了呢。” 这老人看起来已是耄耋之龄,然而这一番话说的又急又快,整个人也是中气十足,面色红润,颇有几分鹤发童颜的意味。叶英知道他会错意,也不恼他拿自己的眼睛说事,只是温声解释道:“老先生误会,在下冒昧揽住先生,并非是为了在下的眼疾,只是有一事相询。” 这老头看着平平无奇,实际上却是六十年前名震江湖的神医,也收了一些弟子,一心想要将自己的一身医术传承下去。只是后来识人不清,收的一个徒弟心性不纯,老人家引狼入室,险些被害死。死里逃生之后,老人家流落到白云城,凭着一手医术精湛,十分受城中人礼遇。 老人家见惯了人事冷暖,只觉得白云城是绝佳的埋骨之地,所以便在白云城安稳了下来,平素看看病、救救人,日子过得倒也安逸。因为佩服历代白云城主的人品,老人家也经常会出入白云城主府。 前两任白云城主,也就是叶孤城的父亲也祖父都有内伤,被老先生调理过后要好上许多,就连前生叶孤城练剑贸然求进而不慎伤了筋脉,也是这位老先生帮着医治好的。 不过今生叶孤城谨慎了许多,也再少有人能够伤了他,便很少劳烦这位神医了。可是饶是如此,这位神医也经常出入白云城主府——谁让白云城里还有那么一位早产的小小姐呢,又谁让那孩子那么乖巧懂事,让人疼到心坎里去呢? 这次听闻叶且歌回来,也不用叶孤城派人去请,老神医自己就背着医箱过来了,给叶且歌诊了诊脉,虽然确定她没什么大事,却还是留下了温养的方子,要忠叔看着叶且歌按时吃。 而叶英拦住这位神医,为的也正是这件事。前生他家小徒弟身体一向很好,虽然出生在她那不靠谱的爹娘私奔的途中,却也是安安稳稳。而今生,这几日叶英听见洒扫的大婶提起当年小小姐降生之时的惊险,只觉心底一阵寒凉。 ——原来,就只差那么一点点,只差那么一点点,他就踏碎虚空也是无用,他就与小徒弟永无再见之期。 所以,在听闻这位从鬼门关中将自家小徒弟抢回来的神医入府的时候,叶英就在一旁等候,想要将自家小徒弟的身体状况问个清楚明白。 叶英虽然心下焦灼,却到底保持了一派君子之风。他对老先生徐徐说明来意,言辞恳切,双眸虽然是闭着,却还是在眉梢眼尾流露出一丝的慌急。 老神医眯着眼睛看了一阵叶英,转而抓住他的手腕切了一阵子脉,沉吟片刻,他对叶英说道:“你跟我来。” 叶英不知这位老人家所为何事,却走在了他的身后,与他一同走进了自己的房间。 那一日,没有人知道老神医跟叶英到底谈了什么,只是叶英房中的烛火,一直到很晚很晚才熄。 叶孤城也觉有些奇怪,正打算在第二日一家人一起用早膳的时候问上一问,只是叶家一贯是食不言寝不语,饭后才是家人简短交谈的时间,所以众人便先行用膳了。 孰料,用过了早膳,叶孤城的那句“大庄主可是有何不适”还没有问出口,叶英就已经先行开口对叶孤城道:“有一事要劳烦城主。” 叶且歌有些奇怪,便也不由向着兄长和师父望来。而薛冰和叶孤鸿坐在一起,叶孤鸿方才要起身,也因为叶英的忽然出声而停住了动作,老老实实的坐了下来。 “何事?”叶孤城的语气有些冷。瞥了一眼自家妹妹,他在桌下的拳头却不自觉的捏紧。有些事情,他知道是一回事,可是这人对他挑明,却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叶孤鸿对叶英是十足的尊重,这会儿见自家大堂兄脸色不好,怕大庄主尴尬,于是他连忙出言缓和道:“大庄主但说无妨,大堂兄他虽然看起来不苟言笑,可是为人最是仗义,只要不管他要咱家小堂妹,他一定都能答应的,哈哈,哈哈哈。” 就不要哪壶不开提哪壶了好吧……没看气氛越来越尴尬了么? 薛冰只想捂住自己的脸,心里已经开始第七百零一次祈祷自家闺女随她姑姑,千万别随她家蠢爹爹了。 狠狠的踩了一下叶孤鸿的脚,薛冰示意那个还在傻笑的汉子赶紧坐下闭嘴。 叶孤鸿被什么反应,叶且歌却是呛咳了一声,一张小脸扭曲了一下,浅浅的抽了一口凉气之后才小声对薛冰道:“嫂嫂,你踩的那人……是我。”所以能麻烦你把脚拿开了么,好痛啊QAQ,小堂哥你好可怜,我以后再也不那么狠的欺负你了。 薛冰的脸一下子就红了,慌忙的缩回脚去,神色已经带上了些慌乱。叶且歌安抚一样的对她笑了笑,抬手抚上她的肩膀,安慰道:“没关系的,嫂嫂不要放在心上。” 被叶孤鸿那么一闹,方才已经冷到冰点的气氛强行有些回暖,叶英忧心自家被无辜踩到的孩子,所以便对叶孤城长话短说:“这几日我偶有所得,想闭关一阵,或可有新感悟。” 原来如此。 叶孤城绷紧的脸缓和了一些。他那不争气的堂弟也算是说对了一句话,那便是“不问他要他家幼妹,那么一切好说”。叶孤城本也没想向叶英借力,此刻他闭关,其实反而算是为叶孤城解决了一个不稳定因素。 最重要的是,叶英闭关了,他就不用担心这人趁着他忙“大事”的时候,转身去滋扰自己的妹妹了。于是叶孤城点了点头,道:“后山断崖之下有一处洞府,是我平素闭关之地。大庄主若是不嫌弃,可去那里。” 叶英点了点头,不再多言。 对于自家师父忽然要闭关这件事,叶且歌当真是十分诧异。然而她也明白,习武之人突破的契机一贯是这样的没有道理,到了她家师父这个地步,“顿悟”更是可遇不可求的事情,所以师父要闭关,她理应为师父高兴才是。 小小的念了一句“师父也真是的,早些跟我说,且歌好为你准备准备才是啊”,叶且歌蹭了蹭叶英的手臂,转而开始为叶英打点一切生活用品了去。 叶英闭着双眸,感受着手臂处恍若流连不去柔软触感,近乎无声的叹了一口气。 白云城的人动作很快,再加上叶英要闭关之处本就是叶孤城时常悟道之所在,所以只是两个时辰,他们便已经打点好了一切。叶英随着忠叔走到了那处断崖,纵身一跃,若白鹤一般身姿腾挪辗转,片刻功夫便到了叶孤城说的那处洞府之中。 在干净的蒲团上盘膝而坐,叶英的神色平静,却恍若正在酝酿惊雷。 “回吧小姐,这儿风大。”忠叔给叶且歌披上了一件有些厚度的披风,催促着一直往叶英身影消失的崖下张望的叶且歌快些回府。 叶且歌摸了摸肩上的披风,有些无奈的笑道:“忠叔您也真是的,这是七月啊,哪有人用这么厚的披风的?我看哥哥每天都是一身单衣的。” 忠叔笑呵呵的收回了想要帮着自家小姐扣上披风压坠的手,到底没有将那两块玉扣到叶且歌的衣角。虽然有些担心风会把披风吹起,不过忠叔还是道:“小姐和城主怎么能一样,他是男子,自然要糙养一些才是。” 噗……原来哥哥是被糙养着长大的啊,叶且歌总觉得这和自家兄长的画风有些对不上,于是便不由的笑出了声。 最后再往崖下看了一眼,叶且歌缓缓转身,一路脚步轻快,片刻便回到了自家的府邸。 没有回自己的房间,叶且歌钻进了后厨,做了几样咸甜各色的小点心。把这些小点心放进了食盒了,叶且歌快步往叶孤城的书房走去。 作者有话要说:  噗……薛姑娘你辛苦了,你家夫君这么蠢,一定不是叔的锅。 以及,城主你那“只要不管我要我家妹妹,一切好说”的想法,真的好自欺欺人好让人熏疼啊233333 菱晴扔了1个地雷。感谢姑娘的地雷~笔芯 第90章 手有书意万重。 第九十章。手有家书意万重。 叶且歌端着满满当当的食盒,走到了叶孤城的书桌前。叶孤城正看着手中的信件,抬头看到了像只小松鼠掏松子一样一点一点往外外面拿食物的叶且歌,他的眼底划过了一丝笑意,却并没有说话。 叶且歌将刚刚做好的点心摆好,便绕道叶孤城身后去,踮起脚搂住坐着仿佛还比她高一点的哥哥,用尖尖的小下巴蹭着叶孤城宽厚的肩膀。 叶孤城的唇角微微勾起。抬手按住肩头乱蹭的小脑袋,叶孤城道:“这是做了什么错事,想要来贿赂哥哥了?” “哪有~”握着拳头轻轻锤了一下叶孤城的肩膀,叶且歌不满的哼了一声,转而从叶孤城的一根手指底下解救出自己的脑袋,顺手拉着叶孤城往摆着碟碗的另一张桌子走去。 虾饺的皮晶莹剔透,依稀能够看见里面粉嫩的馅料。因为是刚出笼的,所有还带着一些水汽,夹杂着鲜甜的虾味。还没有入口,就能让人想象它会是多么鲜美。兄妹二人坐定,叶且歌先是给叶孤城夹了一筷子虾饺,这才自己也夹了一块紫薯水晶糕慢慢的吃着。 只有兄妹二人的时候,叶孤城倒也不讲究什么“食不言,寝不语”的规矩了。给叶且歌倒了一杯茶解腻,叶孤城看着自家小姑娘吃得高兴,自己的胃口也好了许多。 紫薯糕的甜蜜在唇齿间滑开,像是想到了什么趣事,叶且歌弯了弯眼睛,与叶孤城闲聊道:“倒是让我想起咱们上次遇见西门吹雪,我烧的那道红烧兔肉本就是偏甜,他居然还让我再加两成糖。” 感觉还是应该给自己命定的对手在自家幼妹面前留下些颜面的,叶孤城道:“饮食偏好而已,且歌不要大惊小怪。” 满眼的狡黠,叶且歌放下了手中的筷子,正色道:“恩,我不大惊小怪。”忍不住上翘的嘴角,叶且歌笑道:“下次我嘲笑他的时候,一定会做到淡定自若。” 西门,真的不是我不帮你。 叶孤城有些无语的看着几乎笑软了的幼妹,揉了揉她的脑袋,满心的无奈——恩,城主大人,你的嘴角再稍微不那么勾起一点点,我们还是能够相信你是真心维护你那知己的。 叶且歌做的点心种类很多,每一样却只有两三个,个头也都是小小的。因为不是正餐,只是加餐而已,叶且歌刻意做的袖珍了些。 叶孤城前世其实并没有这种吃点心的习惯。 在前世的时候,吃东西这种事对于他来说,只是为了维持生命而已。然而今生他有了叶且歌,小姑娘小的时候总是被他抱在膝头,一开始是白云城局势不稳,恐有人对他幼妹下手,加之叶且歌体质不算健康,叶孤城总得时时刻刻的盯着,后来却是叶孤城渐渐成了习惯了。 家里的小姑娘吃得实在是少,老神医也教她每日多用几餐,以五谷禽肉徐徐温补。于是便叶孤城有了时不时就要喂上膝上的孩子几块小点心的习惯。白云城的后厨在被“闲置”了好几年之后,终于有了大显身手的机会,研究起各色点心来越发的起劲儿。 如今叶且歌一年之中有大半年都在西湖,叶孤城却还是保留下来了到了时辰就用些点心的习惯,也算是……睹物思人。 很快桌上的碗碟就空了,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小厮手脚麻利的收拾了桌子。叶且歌捧着老神医给她配的药茶小口小口的抿着,叶孤城则继续去批阅公文。 沉默了一阵,叶且歌终于道:“哥哥,小堂哥和小堂嫂快要回中原了吧?” 叶孤城“恩”了一声,笔端沾着一点朱砂,在案前的折子上圈出点点痕迹。 叶且歌走到叶孤城的书桌前,看见那折子上的“盛京”,“布防”,“藩王”等等被叶孤城圈出来的字,先是微微一顿,终归别开了目光。她双手撑着下巴,对叶孤城说道:“哥哥,师父闭关了,藏剑山庄那边只有顾惜朝,我有些不放心。” 叶孤城手腕一顿,朱红的笔端在洁白的纸上留下了一点红痕。他借着那滴朱墨在纸上写下几笔,恍若叶且歌说的只是一件很寻常的事情一般的说道:“顾惜朝若是那点小事也料理不明白,他干脆一辈子都待在你那儿得了。” 叶且歌张口刚要说些什么,叶孤城忽然眉眼一沉,有些落寞的说道:“且歌,你已经两年没有同哥哥一道过中秋了。” 两年前的三月,叶且歌因为陆小凤的邀约而前往江南百花楼,在江南和隔世而来的师父重逢。而后他们师父二人辗转安庆,琐事缠身。最终又重建了藏剑山庄,细细算下来,叶且歌当真有两年没有在白云城过中秋了——而中秋,本该是阖家团圆的日子。 心里涌起一阵酸涩,叶且歌有些歉疚的看了一眼叶孤城。她慢慢的绕到了叶孤城的座位边,小小的身子挤进了叶孤城的怀里,坐在他的膝上,一入当年。 伸手搂住叶孤城的脖颈,叶且歌将头埋在他的颈侧,掩去一小段哭腔。她没有看叶孤城的眼睛,却是很郑重很郑重的在对叶孤城承诺:“哥哥,今年以后,每一年的中秋且歌都会和哥哥一起过的。我保证。” 说了这样好听的话,却是铁了心的要回中原。叶孤城叹了一口气,实在有些无可奈何。从这孩子小的时候就是这样,她只要一撒娇,他就没辙了。 “一定要去中原?”叶孤城拢了拢叶且歌的头发,虽然是再一次询问,却已经语带妥协。 叶且歌点了点头,在叶孤城看不到的地方,眼中却划过了一丝难过。 叹了一口气,叶孤城将膝上的孩子往怀里更拢了拢,最终只能低声道一句:“自己小心些。哥哥最近忙,有时候不能那么及时的顾得上你。” 叶且歌在脸上勾勒出一抹笑意,低声却又坚定的对叶孤城说道:“无论哥哥做什么,且歌都会支持哥哥的。” 今天的小姑娘简直是嘴上抹了蜜,叶孤城叹息了一声,最终伸手揉了揉叶且歌的头,将人放回了中原去。 叶孤鸿有些意外小堂妹居然会和他们一道回中原,不过既然是大堂兄交代的事情,他肯定要妥妥帖帖的将人送到藏剑山庄才是。只是路上薛冰忽然身子不适,在船上险些将胆汁都吐了出来。 叶孤鸿手忙脚乱的照顾着自家夫人,叶且歌也为自家小堂嫂忧心。只是她看着小堂嫂的症状实在不像是晕船——毕竟就连阿九那样晕船严重到那种地步的,也还没有像小堂嫂如今这样吃什么都想吐。 忽然心念一动,想到了另外一种可能,叶且歌福至心灵,于是连忙为薛冰号了号脉。 她也是久病成良医,被神医“□□”了这么多年,一点医术的皮毛还是会的。 薛冰的脉象圆滑如滚珠,此为喜脉无疑了。叶且歌不由对自家小堂哥肃然起敬——厉害了我的哥,这才成亲几天啊…… 于是,马上要升级为姑姑的叶且歌喜滋滋的将这个消息告诉叶孤鸿和薛冰,还很是欣赏了一阵这对夫妇傻掉了的表情。 只是到底是薛冰养胎重要,叶且歌这样的半吊子大夫是靠不住的。船一在码头挺稳,叶孤鸿就像是被火烧了屁股一样一蹿好几丈远,几乎是从镇子的医馆里“抢”回了一个大夫。 那大夫还以为遇见了什么强人,简直吓得魂都快掉了。看见那大夫哆哆嗦嗦的样子,薛冰气的狠狠的掐了叶孤鸿一把。 幸好大夫也算是见多识广,加上叶且歌的诊金给的实在是多,他很快镇定了下来,开始给薛冰细细诊断了起来。 薛冰体质不错,这一胎也很稳,可是饶是这样,叶且歌还是拍板决定,让叶孤鸿快点儿带着他媳妇回神针山庄养胎去。 叶孤鸿虽然不放心自家小堂妹,不过在叶且歌的“不快滚去照顾我家小侄女侄子还有我家小堂嫂,就重剑拍脸”的目光威胁之下,叶孤鸿还是乖乖的带着薛冰往神针山庄而去。 他寻思着,左右他们已经一起到了中原最繁华的码头,他家小堂妹的武力值那样高,身边又跟着许多暗卫,是根本想出事也不可能啊。 可是当几天之后,叶孤鸿安顿好了怀孕的妻子,他武当山的一个师兄带过来的消息,险些让叶孤鸿咬断了自己的舌头——毫不夸张的说,亏得怀孕的人是薛冰,这要是怀孕的人是叶孤鸿,他孩子都能被吓出来。 武当的道长来寻叶孤鸿,一来是为了祝贺自己的师弟双喜临门,这才几日就要当爹了,二来也是听说今年中秋的时候会发生一件大事,他准备提前过来凑凑热闹。 并不知道叶孤鸿和叶且歌的关系,小道长贼兮兮的对叶孤鸿说道:“希臾,也不知道你听说了没有,藏剑山庄的叶且歌和西门吹雪,这两个人要在紫禁城决斗呢!啧啧,听说盛京里都开了赌局,也不知道这两人谁能赢。” 摸了摸下巴,武当道长头头是道的分析着:“那藏剑山庄是有些本事的,不过到底没有什么底蕴,只算是新起的门派。叶先生的锻造之术自然是一流,却也不知道剑法如何。”拍了拍脑门,道长忽然兴奋道:“我也是糊涂了,希臾,你的剑不就是叶先生给你锻造的么?叶先生的剑法如何,传闻他打败过白云城主,是真的么?你觉得那位藏剑山庄的叶且歌和西门吹雪谁能赢?” 叶孤鸿的身份虽然没有宣扬,但是亲近的师兄弟还是知道的。所以这位道长才来和叶孤鸿确定一下传闻的可靠性。 叶孤鸿已经没有心思再听师兄说什么了,他现在满脑子都是一片混沌,被自家小堂妹要和西门吹雪决斗的消息塞得满满登登。 面色并不好看,叶孤鸿没有理会师兄的调侃,只是听不出什么语气的直述道:“且歌十五岁之时,就已经击败过一次西门吹雪。只是西门吹雪一年剑法更进,二人比斗,结果尚未可知。” 武当的道长只觉得自己这师弟的语气有些不对劲,抬头望向叶孤鸿的时候,却只见他低垂眉眼,竟是一脸肃容。 作者有话要说:  决战紫禁之巅副本开启2333333 陆小凤冷漠脸.jpg 没有办法,谁让他已经习惯了呢,就让两个剑痴自己打去吧反正也打不死。 玄小紫扔了1个地雷 菱晴扔了1个地雷 感谢姑娘们的地雷,我们一起去吃叽萝萝做的点心~ 第91章 思君恰如天上月。 第九十一章。思君恰如天上月。 传说西门吹雪一年之中只出门四次,而今年他略有突破,出门试剑的次数便多了一些,还没有到中秋,他便已经出门整整四次了。 这四次出门,他挑战了武当泰斗和峨眉的独孤一鹤,又杀了西北四恶与黄山水寨的乱匪。西门吹雪的剑下有了活人,然而江湖中人再提起他的时候,语调已经不一样了。 谁都知道武当的木道人与独孤一鹤是怎样的人物,他们名震江湖的时候,恐怕西门吹雪都还没有出生。能够在两个月内接连挑战这样的两个人物,而且是全胜而退,作为江湖后辈而成长起来的西门吹雪,如今到底到了怎样的地步,已经没有人敢去贸然揣测。 纵然之前有过他已有败绩的传闻,可是那终归只是传闻罢了。而且传闻之中“击败过西门吹雪”的不过是个还没有弱冠的少年,这几年中除了他擒获得了铁鞋大盗之外,也再没有了什么可以称道的事迹。于是,对于当年传闻的真实性,许多江湖人都产生了怀疑。 西门吹雪却并不在意这些事情,他任由外界的消息传得纷纷扰扰。世人的诽谤与赞叹,仰慕或者畏惧,对于西门吹雪来说,早就已经是不放在心上的事情。他的心是专注的,没有任何的杂念,只有他的剑。 也只需要有他的剑。 他没有想到叶且歌会到万梅山庄来寻他,她到的那一日,已经临近月上时分。万梅山庄日落之后便不待客,然而西门吹雪却是亲自去将人接入了庄中——他和叶且歌以剑论交,叶且歌是他难得的知己,自然算不得是客。 有些意外没有看见叶先生,不过西门吹雪并不是多言之人,他先是吩咐家中的老管家为叶且歌收拾出了房间,让叶且歌能够好好休息,至若有什么其余的事情,明日再论便是。 万梅山庄的老管家和忠叔走的是一套路数,都属于是深藏不露的类型。他一眼就看出叶且歌的行路姿势与气息都与男子不同,又难得是自家庄主亲自出门将人接进来的,一时之间便有些心思活络,直接将叶且歌的房间安排在西门吹雪的院子里。 西门吹雪只觉一阵头疼,又不能跟家中的老人争辩,于是他索性抱着自己的剑,去书房的榻上睡了一夜,将整间院子都让给了叶且歌。 叶且歌一踏入院中便能感受到扑面而来的剑意,她没有来过万梅山庄,只是万梅山庄的格局与白云城主府大致相同,西门吹雪的院子位于中线之上,叶且歌直觉那位管家伯伯带她来的不应是寻常客房。而这一看就属于西门吹雪的剑意,更是证实了她的猜测。 叶且歌心思灵透,自然知道这是为何。只是这一路她实在劳累,如今也没有什么气力多费口舌——那些家中长辈的关心,还是留给西门自己去解决吧。这样想着,叶且歌微笑谢过了老管家,简单洗漱过后便和衣睡下。 叶且歌这一觉睡得极为沉,然而她醒的却并不晚。无论是在白云城还是在藏剑山庄,她都要早起练剑,数十年来不避寒暑,身体早就已经形成了习惯。 整理好了自己,叶且歌提起一轻一重的两柄剑,便推开门去。 万梅山庄的老管家早就站在了院中,见叶且歌出来,老人家一副“果然不出我所料”的表情,笑眯眯的对叶且歌道:“小姐也是早起练剑吧?我家庄主习惯比小姐早一刻钟,应当已经在庄中的竹林了,老奴这便带小姐去吧。” 叶且歌心中怀揣心事,却依旧扬起一张笑脸,对万梅山庄的老管家有礼道:“劳烦老伯了。”稍微顿了顿,叶且歌觉得还是不要让老人家误会下去才好,于是又温声道:“鄙姓叶,上且下歌。夫家恰也姓叶,外子和西门庄主也是旧识,老伯唤我且歌便是。” 万梅山庄的老管家脸上的笑容一滞,不可置信的脱口问道:“小姐成亲这样的早?” 叶且歌笑了笑,并没有答话。 这时候却听见了一道清冷的男声传来:“你与叶先生,成亲了?” 叶且歌回身,便见西门吹雪站在一棵梅树之下,他脸上的依旧看不出表情,叶且歌却能感觉到他的几分不可置信。只是还不待叶且歌回答,西门吹雪便对老管家道:“忠叔,去备早膳吧。” 老管家递给了西门吹雪一个恨铁不成钢的眼神,却到底叹了一口气,转而下去吩咐早膳去了。 “咦?万梅山庄的老管家也叫忠叔么?我家的也是呢。”叶且歌走到了西门吹雪身边,由他领着一路向练剑的武场走去。 西门吹雪“恩”了一声,却又回到了方才的话题,重复问道:“你与叶先生何时成亲的?” 饶是叶且歌,这会儿也没有了方才忽悠那位忠叔的从容。面上浮现出了一抹尴尬,她轻咳了一声,对西门吹雪摆了摆手:“只是搪塞之辞而已,家中老人总是忧心小辈婚事,你家这位忠叔还算好的,我家那位……就连偶尔路过兄长房间的一只蚊子,只要是母的,他都是恨不得供起来的。” “莫要胡说。” 大约是小姑娘实在是太小只,勾动了西门吹雪心中的一点柔软。他下意识的抬手敲了敲叶且歌的脑袋,不让她再去编排她家兄长。 只是做完这个动作,西门吹雪和叶且歌都怔愣了一下,半晌,是叶且歌绷不住笑出了声来。 “啊呀我说西门,你这不也挺爱闹的嘛,干嘛成天绷着一张脸,难怪找不到可心的姑娘。”叶且歌对西门吹雪弯了弯眼睛,出声调侃道。 西门吹雪抿了抿唇,脸上却忽然有了几分严肃——诚然,平常的时候他的脸上也很严肃,不过如今要更加郑重几分。 他的手轻轻的拂过自己的剑,一字一句的叶且歌说道:“我有剑足矣。” 如果没有遇见叶英,如果没有感受过他平和而包容的剑意,如今的西门吹雪,恐怕要直斥叶且歌心不诚,不能全身心的投入到对剑道的求索中去,平白浪费了旁人求而不得的天赋。而且,她自己沉湎于男女之情还不够,还要将神坛之上的人拉下云端,实在是罪不可恕。 然而如今的西门吹雪,已经理解了大道三千的含义。他只是走上了一条与旁人不同的路,也侥幸比旁人走的更远一些。可是,他本就没有理由用自己的“道”去约束别人,去妄议他人的值得或是不值得。 这份平和让西门吹雪周身的锋芒更加内敛了一些,虽然只有一些,却足以让他返身自重,看见一个自己之前从未见过的世界。 看向叶且歌的眼中带上了一些平和,西门吹雪问道:“你和叶先生什么时候成亲?” 叶且歌脸上的笑容却是僵了一瞬,她垂下头,强自笑开:“如果成亲,到时候会给你发请帖的。” 西门吹雪点了点头,见叶且歌神色似乎有些异样,便没有再继续这个话题。他们并肩走着,却听见叶且歌忽然说道:“西门,你说,我们持剑,到底是为了什么呢?” “剑就是剑。”西门吹雪微微蹙眉,回答得却并没有丝毫犹豫——他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他就是这样的一柄剑。西门吹雪永远是纯粹的,剑对于他来说可以说是一切,又可以毫无意义的只是它本身。 似乎看出了叶且歌的片刻迷茫,西门吹雪难得横剑胸前,举起三尺青锋,对叶且歌道:“你看这剑锋三尺,本就是锋利之铁而已,它承载不了太多的东西,也根本无需承载太多的东西。” 叶且歌缓缓的抬起了头,仰视着西门吹雪。许久之后,她轻轻的叹息一声,道:“的确,需要承担一切,不是剑,而是人。” 眼中最后一丝犹豫褪去,叶且歌后退半步,对西门吹雪一揖,道:“且歌请战西门庄主,八月十五,紫禁之巅。” 这并不是正常的邀战方式,寻常约战,哪怕再是客气,一抱拳已然足矣。而叶且歌,却对着西门吹雪一揖到底。 万梅山庄的情报网虽已不能和叶孤城强化过的白云城的情报网相提并论,然而比之安庆皇族,却还是要强悍不少。 西门吹雪心外无物,本不理会朝堂与江湖的万般纷争,可是这种事关天下谁主,又牵扯了叶孤城的事情,他还是略微上心。 所以,其实在昨日叶且歌来寻他的时候,西门吹雪心中便隐隐有了猜测,如今叶且歌这般,倒是印证了西门吹雪心中所想。 西门吹雪难得的没有即刻应战,而是静静的注视着叶且歌,开口道:“这是叶城主的意思,还是自己的?” 叶且歌来时已经预料到西门吹雪的种种反应,却也没料到他会这样问。轻轻一笑,叶且歌只是道:“兄长之名理应如霜雪。”所以,这等颠倒朝纲,乱臣贼子之名,她无论如何也不能让兄长去背负。 叶孤城是白云城的毕露寒芒,而叶且歌,则是白云城的利刃藏锋——这种阴私之事,便由她去做罢。这座城池守护了她整整十六年,现如今,该到了她去守护这座城池的时候了。 西门吹雪重新审视着叶且歌。他不否认叶且歌是绝世的剑客,比之其兄长亦毫不逊色。可是最初的时候,叶且歌的剑是洒脱、是自由,是带着江湖飘摇的仗义萧疏。而如今,西门吹雪从叶且歌的剑中感受到了一股关乎“承担”之意——和她的兄长相似的剑意。 似乎到了这一刻,西门吹雪才真正将叶且歌与叶孤城联系了起来,真正意识到,这个小姑娘是白云城主的妹妹,和白云城主流着相同的血。而在此之前,叶且歌身上的气韵更似叶英,更像是生于烟雨江南西子湖畔,每日抱剑观花,诗酒年华。 “你知道自己在做什么。”西门吹雪望着叶且歌的眼眸,想要从那双琥珀色的眼中看出哪怕一丝一毫的犹豫——只要叶且歌有一丝一毫的犹豫,西门吹雪绑也要将人绑回藏剑山庄,由叶先生好生看管,不教她参与那些事情。 可是没有。 在和西门吹雪请战的那一刻,叶且歌的眼中就没有了丝毫的犹豫。西门吹雪凝视了叶且歌许久,终归只能淡淡道:“可惜了你的剑。” 他并不是什么忠君爱国之人,在西门吹雪看来,这是谁家天下,根本就和他没有半分关系。只是他也看出来了,叶且歌并不是那种为了一己私欲便会褫夺他人生命的人,纵然做出这样的决定,日后她也定生心结。 既然有了心结,剑又怎能无垢?叶且歌本是前途无量的剑客,本能登临剑道更高的巅峰,可是如今看来,恐怕要折剑当途了。 西门吹雪一生称赞的人不多,在这其中,用剑的更是少之又少,叶且歌难得的算是其中的一个。他无法去评说叶且歌以自己手中之剑为代价,去守护兄长的声名到底值得还是不值得,只是现下,西门吹雪的确是觉得可惜的。 叶且歌垂下了眼眸,握着双剑的指尖却抖了抖。许久,她强自笑道:“我习藏剑剑法数十寒暑,如今略有小成。如今藏剑门下弟子近百,西门且待且看,尚有可畏之后生,也实难测。” 背过身去,叶且歌轻声道:“只是此番西门陪我戏耍天下习武之人,日后定流言喧嚣,且歌心中愧怍。” 西门吹雪伸手接住了一朵飘落的桂花,望着那淡金色的花朵,他淡淡道:“十五之夜君且随意,某紫禁之巅静候便是。” 叶且歌怔了怔,转而明白了西门吹雪的意思。转而,她轻笑出声:“虽恐不能让西门尽兴,不过此生最后一战,定然全力以赴才是。” 西门吹雪的眼睛亮了亮,轻轻颔首,道:“理应如此。” 八月十五,终归越发的近了。 作者有话要说:  且歌妹子想要弑君,因为这乱臣贼子之名,她不愿让兄长去背负。 可是她的道义不许,弑君之后,她始终会觉得愧对师父教诲,以手中之剑行不义之事,所以难免生出心结,剑道无法寸进。 很难说用一生剑道换一个叶孤城的洁白名声值得不值得,但是这是叶且歌的选择——她这样做,不仅仅是断送自己的剑道,甚至是也放弃了她“叶孤城的妹妹”的身份,准备一世藏名,只做那弑君乱上之辈。 而叶孤城,会是天下大乱之时的救世之主,会干干净净的得到这天下。 这就是叔塑造的且歌妹子了。不仅仅是软糯,她亦有所承担,有所取舍。她能支持叶孤城谋反,不仅仅是因为叶孤城是她的兄长,而且是冷静分析过,觉得这才是对百姓来说最好的选择。 可是……妈蛋,且歌妹子你快回大庄主身边好不好?这天下本就不是你的责任啊,泪目。 感觉写虐的叔太混蛋了,先去面壁了。 第92章 一剑曾当百万师。 第九十二章。一剑曾当百万师。 叶且歌和西门吹雪要在紫禁之巅决斗的消息,本来顷刻之间便要传回白云城,然而半途却被一个人截住了。 截住白云城传递消息的鹰隼的那人是宫九,他将叶孤城命人特地驯养的鹰隼绑了,抽走了它脚上绑着的竹筒。 取出里面的信件,看完了上面写着的几句话,宫九脸上一贯轻松闲适的微笑凝固了。他像是个找不到娘亲的孩子一样狂躁的在书房里走了几圈,几次抬笔,却终归又放下。 许久之后,他捏了捏酸胀的眉心,低声像是劝慰自己一般的说道:“算了算了,其实这也是好事不是?不然以后阿叶再去找什么人比剑,难道我还要一个个的提前都将他们解决了不成?” 只是,宫九虽然这么说着,语气欢快至极,神色却也没有半分的轻松。 将手中的信件撕碎,宫九拿出一张和白云城暗卫用的一模一样的纸,提笔以相同的字迹写下了“一切如常”这四个字。又喂了那只鹰隼一些牛肉,宫九抬手将它放了出去。 想了想,宫九拍了拍手,一个身着明教兜帽白袍的人闪身而出。宫九对他吩咐道:“查查陆小凤在做什么,玉天宝那个假货和他手里的破牌子,可以引着他们去找找陆小凤的麻烦了。” 白袍人低声应了一句,转身便没有了踪影。 玉罗刹因为宫九的事情匆匆赶往中原,对外却是宣称他走火入魔了。按照玉罗刹的意思,他要借着这次来中原转悠一圈的时机,清理一下教中的渣滓。而且如今他家臭小子脱掉了太平王世子的帽子,也该好好回到教中给他老子当牛做马,咳,子承父业去了。 如此一来,原本那个挡箭牌就显得有些碍眼,玉罗刹便想着顺手将他也解决了便是——反正这个所谓的玉天宝是西方魔教之中早有反心的大长老的亲儿子,让那大长老解决掉自己的亲生儿子,也不必脏了他玉罗刹的手了。 所以,玉教主你其实是掉包孩子掉包得上瘾了对吧?想起了那个叫玉天宝的和自己有相似经历的倒霉蛋,宫九还真是……呵呵,一点也同情不起来。 这几年宫九在朝堂和江湖之中都有许多耳目,天下之事可以说都逃不开他的眼。其中这陆小凤,便是最能引起他注意的一个人。 一开始是因为这人跟他家阿叶走得太近,又实在是名声不好,宫九便让人随时留意着他,一旦陆小凤对叶且歌不敬,宫九便准备亲自去阉了他。 后来也陆续传回来一些关于陆小凤的讯息,宫九渐渐发现,这人的气运实在是好得邪性,又是一副愚蠢的正义,这样的人最容易招惹麻烦,却也太容易成为原本□□无缝的计划之中的变数了。 这样的存在实在不得不防。为了保险起见,也为了让自家阿叶玩得尽兴,宫九决定先将陆小凤远远踢走,踢得越远越好。 于是,因为传说中的罗刹牌而被迫缩在边陲之地的雪洞里哆哆嗦嗦的陆小凤,在听闻了西门吹雪和叶且歌要决斗的消息的时候,他只是往嘴里灌了一口烈酒,呵出一片白气,却没有半点要夺门而出,奔回京城的意思。 ——小伙伴一言不合就决斗,我要站哪边?在线等,挺急的……个屁啊!陆小凤果断表示,决斗什么的,他真的已经习!惯!了! 虽然这次他的两位小伙伴儿决斗的地点有些猎奇,不过左右打不死人,就让他们自己玩去吧。话又说回来,看不见西门被且歌用重剑砸砸砸什么的,真是有点儿小遗憾呢。 陆小凤吸了吸鼻子,将被冻出来的鼻涕又吸了回去,完全不知道自己再回到中原的时候,一切已经翻天覆地。 从白云城出来的时候,叶且歌就已经知道兄长的起事之机在八月十六,这也是她选择八月十五与西门吹雪在紫禁城决斗的原因。没有了陆小凤这个派发入宫凭证的人,江湖之中想要看西门吹雪与人决斗的人便要各凭本事,使出浑身解数进入皇宫。也正是因为如此,皇宫的守卫的压力便更大了许多,就连六扇门的捕快都被临时抽调过来,在中秋这一日保卫皇宫安全。 侠以武犯禁。 年轻的皇帝面色阴沉,笔上饱蘸了浓墨,力透纸背的写下了这五个字。他抬头望了望自己皇宫的屋顶,眼底是毫不掩饰的狠厉——终有一日,终有一日朕要好好教训一下这些江湖草莽,让他们知道什么是天子威仪! 可是,真的有那一日么? 叶孤城身边有宫九的人,宫九身边也同样安插了叶孤城的人,这仿佛是他们二人较量之后彼此妥协的结果,两个同样喜欢掌控的男人,只是要一份自己的满意罢了,却也从来没有想过要用对方身边的钉子做些什么。 然而这一次,宫九却截断了传递到叶孤城那里的关于叶且歌的一切消息。一直到叶孤城秘密抵达中原,他才恍惚听见了自家幼妹要与西门吹雪在紫禁之巅决斗之事。只是这个时候,已经是月满中天——八月十五,已经长夜将至! 叶孤城一边做着最后的安排,一边听着一脸惨白的忠叔说的关于自家幼妹的传闻,他甚至折断了手中的毛笔。 深吸了一口气,叶孤城闭上了眼睛,语气平静的对屋中的人说道:“不等明日,今夜便行动吧。” 十五和十六并没有什么区别,之所以选在十六,是因为在前世,十五正是叶孤城的殒身之期,他虽没有什么心结,却想求个吉利。可是如今——还有什么比他妹妹更重要的事情么?什么吉利不吉利的,根本已经无暇顾及了。 这样的大事,说改期就改期,然而在场的众人并没有什么疑义,他们也听见了关于自家小姐的消息,此刻哪里还能慢悠悠的等着明日。 皇宫之中,已经聚集了皇帝能够调动的一切禁军,就连原本由太平王领导的守卫京城的太平军也都被调到了宫中。没有办法,实在是那些武林人太过无孔不入,这些并不会轻功的军士们防范起来,实在有些困难,便只能利用人海战术了。 月满中天的时候,一道白影踏月而来。太和殿是盛京之中最高的建筑,弯弯的屋檐似乎都能将月亮勾住。上面一层金色的琉璃瓦,光华如冰,似乎没有任何落脚之处。 然而那道白影却很稳,他足尖轻轻落下,没有踏碎任何一片薄瓦。他的衣服是如雪一般的白,只有眉眼是如墨一般的黑。而他的一柄从未离身的乌鞘长剑则安静的悬在他的身侧,仿佛和它的主人一般,始终在等待着什么。 “西门吹雪!” 太和殿底下已经站了几个江湖人。西门吹雪和叶且歌的决斗,虽然是江湖盛世,足以名垂千古,然而真正有本事,也愿意为这一战冒那样大的风险的,也只有寥寥数人。 从太和殿往下一望,只能看见司空摘星,花满楼,老实和尚和木道人和独孤一鹤。而在往远处看去,还有守在一旁的大内侍卫魏子云之流,以及被借调过来守卫皇宫的金九龄。 在西门吹雪出现的时候,就宛若一滴水投入了热油之中,在那小小的一群人中引起了一阵浅浅的议论之声。 只是他们并没有议论多久,不多时候,另一个白影也踏上了太和殿上。 “哎?”司空摘星小小的惊呼了一声,却扼住了自己之后要说的话。 而花满楼,他也侧头细细聆听了一阵,转而也皱起了眉头。 只是并没有人发现他们这里的异样,一旁的魏子云一脸的紧张,火速的调动人手,将周遭的六扇门捕快,御林军和太平王的旧部都调集了过来。不多时候,太和殿的下面已经聚集了许许多多的兵士。 太和殿上,月光将西门吹雪的脸映得雪白,而他对面的人也没有比他脸色好到哪里去。 两人谁都没有说话,只是这样两相对视着。一时之间,气氛仿若凝固了一般,就连呼吸都变得沉重了起来。 皇帝如同往日一般在自己的寝宫之中批改着奏折,他的脸上没有什么其他的表情,甚至还带着标志性的浅笑,让他看起来十分的温和。 夜已经深了,他却没有休息,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不可谓不勤勉。只是纸上此往日稍稍凌乱的字体泄露了一丝他的烦躁。皇帝的眼皮一直在狂跳着,总觉得有什么事情要发生的一般。 心头纷乱,他索性搁下手中的笔,闭上眼睛,将自己的安排细细的过了一遍。宫中守卫森严,他又调动了军队,应该万无一失的。 应该。 一旁照顾他长大的太监总管王安低眉顺眼的走了过来,呈上一个玲珑剔透的小玉盒,挑出一抹淡绿的膏体在指尖化开,帮着皇帝揉在太阳|穴两侧。 “官家可是乏了?今儿不若就歇下吧。”王安的嗓音尖细,却是皇帝听习惯了的。他是他当太子的时候东宫的老人,是他母后亲自挑选出来给他的,所以一直很得皇帝信任。 太阳|穴传来一阵凉意,让皇帝舒服了不少。他笑了笑,自己挑出一块药膏抹在鼻端,随意道:“不忙,等那两个刺儿头走了。” 这药膏有一种说不出让人上瘾的香气,倒是让皇帝精神一震。他深吸了一口气,对王安道:“这神仙膏是太医院调制的?赏那太医双俸吧。” 王安低下了头,柔声道:“为官家调理身体本就是他们应该做的,一个小小的神仙膏,官家这月都赏了两回了,知道官家仁厚,却也太抬举那太医了。” 皇帝笑了笑,也觉是这个理儿,便也没有再说话,低头继续批阅面前的奏折了。 王安轻手轻脚的退了出去,却是在皇帝看不见的地方,掏出一方手帕,一遍又一遍的擦拭着自己的手指。 皇帝的寝宫里挂着层层叠叠的帷幔,忽然,那些帷幔被风吹动,在地上投射出一片阴影。 已经到了中秋,自己的寝殿分明没有开窗户,却是哪里来的风? 皇帝的手一抖,笔上的一滴墨落在了之上,迅速洇开了一片刺眼的痕迹。 皇帝拿笔的手一顿,不由抬头向风吹过来的方向望去。 作者有话要说:  皇帝你这是在嗑药啊你造么…… 您的好友〖金灿灿的叽萝〗要上线啦,敬请期待哦~ 玄小紫扔了1个地雷 菱晴扔了1个地雷 墨染莲心扔了1个地雷 菱晴扔了1个地雷 玄小紫扔了1个地雷 谰言扔了1个地雷 感谢姑娘们的地雷~么么~ 第93章 且将新火试新茶。 第九十三章。且将新火试新茶。 明黄色的轻纱被风吹起,皇帝握着笔的手一紧。他眯起眼睛,静静的望着风吹来的方向,却什么也看不真切。 一直到一个全身明黄色轻甲的人影站到了他的面前,他才后知后觉的想起应该喊一声“护驾”。 叶且歌换回了一身藏剑服饰——不是如今为了避讳皇家而改成的银白,而是一如盛唐之时的明黄。她没有再如同小公子一样束发,而是如同每一位藏剑女弟子一样将一头长发高高束起,梳一个马尾垂在脑后。 这样的一个看起来刚刚及笄的小女孩,虽然身后交叉背负着两柄重剑,可是因为身量未足,看起来却又有几分温良无害。皇帝这会儿倒是镇定了下来,他靠在椅背上坐着,习惯性的打开那盒神仙膏深深的嗅着,懒洋洋的冲叶且歌一抬眼眸,道:“姑娘深夜至此,莫非是神女有心?” 神女有心,襄王无梦。后人总是用“巫山云雨”去形容男女之间炽热的□□,然而对于一个身份不明的姑娘,皇帝的这句话虽然是调侃试探,却也未免有些过了。 叶且歌皱了皱眉,只能当这人是在故意激怒她。没有理会那皇帝说的话,叶且歌一步一步的走上前去,一直到皇帝的桌前站定。她注视着皇帝,扫了一眼他桌上的奏折,眼中不觉便是一抹愧怍。 ——这天下是如今这幅样子,可是不能否认,这个皇帝始终是勤勉的。如果苍生可以慢慢等待,给他十年的光阴,亦或是三五年足矣,这安庆恐怕又会是另一番样子。然而没有如果,叶且歌已经走到了这一步,那么此事便没有任何回旋的余地。 她并没有拔剑,而是将怀里抱着的一个坛子放到了地上。随着叶且歌的动作,一群小太监手脚麻利的搬上了煮茶的器具,就在皇帝的桌前,叶且歌和他相对而坐,揭开坛上的白布,用竹舀舀出了两筒清水。 素手不疾不徐的点燃了上好的橄榄炭,叶且歌竟然开始准备煮茶。 在那些小太监出现以前,皇帝就已经暗生出一股不妙的预感。那些太监之中,甚至有他眼熟的人,这便是这人在对他暗示,暗示这皇宫已经有脱离了他的掌控的部分了么?心中猛然一沉,皇帝却仍然强自镇定的看着叶且歌动作。只是他到底心头有几分纷乱,便又狠狠的挖了一块药膏,涂抹在自己的额头两侧。 浓烈的薄荷味中的甜甜暖香让叶且歌的手顿了顿,这时,小小的壶中的水已经泛起了如同滚珠一般的碎泡,时机恰好,叶且歌皓腕一转,将壶中的水倾入甜白瓷的茶杯茶杯之中,顷刻之间,清冽的茶香便在皇帝的寝宫之中蔓延开去。 叶且歌将一杯茶端到了皇帝的面前,对他道:“尝尝?” 皇帝犹豫了片刻,叶且歌也看出了他的顾虑,她翻手从皇帝的手边取过那个盒子,小心的闻了闻,一边皱眉一边才:“安溪木磨成的膏药你都敢抹,还怕我在茶里下毒不成?” 安溪木,也叫安息木,是天下奇毒之首。它生长在南疆,看起来就和寻常的柏木皮没有区别,可是一旦与人皮肤接触,毒素就会迅速渗入肺腑。这药是见血封喉的毒物,而没有直接内服的话,就会让人慢慢的反应变得迟钝,动作变得缓慢,呼吸的频率越来越低,日子久了便会如同死人一般,更有传闻说,一旦中了这样的毒之后,到了后期,一日只会呼吸两次。 而最可怕的事情是,这种□□,是会让人上瘾的。如果克制不住自己对它的渴望,那么就当真会沉眠于安溪木的甜暖香气中。 皇帝想来也是知道安溪木是什么东西的,毕竟许多年前,宫中的嫔妃便有人丧命于这种□□之下。能够将这样的药都用在他的身上,皇宫之中到底混入了几重势力?皇帝将所有的可能在自己的心中过了一遍,只觉得浑身都是冰凉。 叶且歌没有和他多言,她端起自己面前的茶杯轻轻的抿了一口,道:“这是去年小雪那一日,我在西湖边上扫下来的枝上雪,埋在地里虽然不足一年,却也比寻常雨水清醇一些。而这茶……” 叶且歌的眉目清冷,在灯火的扑朔之下,分明是甜美的面容,却让人觉出了一股肃杀。她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口中吐出的话语如同冰锥一样直刺皇帝心口:“这茶,是龙溪特产的千叶芽。” 一时之间,皇帝竟然被她的气势所迫,茫茫然的抬手端起茶杯喝了一口,凌冽的茶香萦绕在鼻端与舌尖,皇帝猛然一个激灵,动作顿住,口中的茶咽也不是,吐也不是。 龙溪,他自然知道这个地方,他也明白哪里如今是何种境况——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整个安庆,还有什么地方是他看不见呢?可是更多时候,他只是不想看、与不愿看罢了。他说这是帝王心术,这是权衡之计,于是便能轻易的闭上眼睛,不去看那些苍生疾苦。 可是如今,偏生就有人将这疾苦赤|裸的摔在他的脸上,逼迫他必须去面对。 心中一时涌起一股不忿,皇帝摔了茶碗,也撕碎了自己平素一贯的温良,他用手指着叶且歌,高声道:“龙溪龙溪,你当朕愿意自己的子民受那样的罪么?朕有什么办法!朕难道还是神,能够变出来粮食么!” 叶且歌的唇角本是勾出一抹嘲讽,可是她静静的听着皇帝说的话,那抹嘲讽慢慢褪去。忽然,她从座上起身,对皇帝拱手:“既然圣上不能,那么且歌今日以苍生为请,恳请圣上退位让贤,将这天下让与能力挽狂澜之人,圣上,你愿意么?” 她的一双琥珀色的眸子清澈,清澈到皇帝都诧异,这种犯上作乱的乱臣贼子,居然也会有这样清澈的眼眸么?只是,他恍然想起安庆皇室之中流传的一个秘闻,于是,皇帝眯起了眼睛,暂时压下了心底的惊怒,细细打量着叶且歌。 许久,他靠在了椅背上,宛若重新掌控了局势,又宛若没有听见叶且歌方才说的话。他端起已经凉掉了的茶水一饮而尽,而后有些嘲讽的说道:“前朝叶氏有你这样绝色的女儿,若是送入宫中,博个皇后之位也不是不可以。到时候这天下之主有了你们叶家血脉,不也算是你们复国了?” 安庆先祖本是将军,从叶氏的手中夺走了这个天下,屠戮叶氏宗族,却到底没有对旧主赶尽杀绝。只是,叶氏琥珀色的眸子便成了某种禁忌,安庆代代相传的祖训之中,“异色瞳者不可重用,异色瞳者不可为妃”便是头等的铁训。 皇帝只觉得可笑,他们安庆皇族苦心孤诣的对付了前朝遗血百余年,而今却依旧给了这些叶氏中人犯上作乱的时机么? 这种言语上的冒犯,已经不能激怒叶且歌。她的眸如沉水,定定的看着皇帝,然后缓慢而清晰的说道:“而今安庆,先帝软弱,不能知人善任,良将善才明珠蒙尘,此为一过。朝中积弊难除,圣上身在宫中尚会被人谋害,更毋论奸臣如何蒙蔽圣听,鱼肉百姓,此为二过。天灾非皇帝之过,然只思面上安宁,漠视人间惨景,此亦为三过。” 叶且歌一字一句的说着,皇帝手指颤了颤,却终归无法反驳。 叶且歌继续道:“更何况外族攘边多年,安庆用财宝美女,又能换来几年安宁?” 最后一句话,直接戳中了皇帝的心病。他猛然瞪大了眼睛,对叶且歌冷笑道:“就算如同你所言,桩桩件件都是朕的过错,可是,你们叶家又能如何?叶孤城只是一个剑客,难道还指望他以一敌百,去清理朝堂,安抚百姓,抵御外族么?” 有些轻蔑的看了叶且歌一眼,皇帝嗤笑:“还是叶小姐觉得,自己去西域和亲,嫁几个外族首领,就能安定边疆了?” 皇帝似乎一直看不起叶且歌,觉得她一个女人,纵然今日能进了他的寝宫,却也终归难成大事。况且已经撕去了温和的面具,此刻皇帝的言语便越发的尖酸刻薄了起来。他也觉得自己实在没有必要同叶且歌客气,毕竟他才是名正言顺的天下之主,那前朝叶氏,也不过是犯上作乱之辈了——他又何必和这些乱臣贼子客气? 辱及兄长,叶且歌不觉反手握住了身后的长剑。只是她顿了顿,终归没有冲动,而是将来之前就已经想好的话对皇帝道:“南海累世积蓄,加上安庆国库的存粮,只要中途无人克扣,足矣支持全国百姓食用三年。天灾虽不知几时能休,然推广高产粮种,三年足矣。三年之后,纵然依旧大旱,百姓也可果腹。” 天真。 这是皇帝听了叶且歌说的话之后唯一的想法,只是小姑娘的神色认真,言语之间更像是苦谏,而非作乱。于是他心头的怒火浇灭一些,皇帝坐回了座位上,语气也稍稍平和:“水至清则无鱼,你自己也说了那需要‘中途无人克扣’,整个安庆国土何止千里,天子脚下尚有蛀虫,又如何保证没有贪官污吏呢?” 叶且歌稍稍犹疑,皇帝只当她是被自己问住,却没有想到,其实叶且歌只是在犹豫要不要将这张底牌掀开。此来盛京,叶且歌自然不是冲动而为。在此之前,叶孤城已经对她坦诚了所有计划。 就在皇帝有些好笑的看着叶且歌的犹豫的时候,叶且歌抚上了自己的一身明黄色的衣服,轻声道:“白云城为了今日,已经准备了数十代。” “如果这世间有贪官,就撤了他们的官。” “如果这世间有奸臣,就灭了他们的族。” “如果这世间尚有不平事,那就……就踏平那些事!” 叶且歌一字一句的说着,也一步一步的向着皇帝走去。从她的位置到皇帝坐着的地方并不远,可是叶且歌却仿佛要走过自己前身今生的漫漫心路。她在前进,也在诀别。 ——她在背离自己原本的行事准则,剑上将要沾染无辜之人的鲜血。可是她应当这么做,无论是为了兄长,还是为了这苦苦煎熬的百姓。 所以,说完了这些话,叶且歌走到了皇帝面前。她的脸上依稀有慈悲之色,然而她的剑,却是没有半分停滞之意的直向皇帝刺去! 作者有话要说:  嗑药以前的小皇帝对城主:卿本佳人,奈何从贼? 嗑药了的小皇帝对且歌妹子:神女有心(姑娘你是来色|诱的么)? 这种性|骚|扰+自恋是会被打飞的我跟你讲。 那边提剑赶来的庄花花请先把你的鹤归放下小皇帝他还有戏份!!!呃,九溪弥烟也放下先! 第94章 休对故人思故国。 第九十四章。休对故人思故国。 不破不立。 叶孤城用数十年的光阴备下的,是一个崭新的朝堂。那是一个团结的、由四方有志之士组成的队伍。他们曾经以白云城的商队或者管事的名义潜入安庆各处,没有人比他们更见过百姓的辛苦,也没有人比他们更知道这个国家需要什么。 叶孤城从重生之日起便为此准备着,他仿佛一直云端高坐,实际上却是一直在看着,细细揣度着这些人的性格,考察着这些人的品行。同时,也在不觉之间磨练着他们的能力——不得不承认,管理叶家的一个商队,其实并不比管理一个郡县要轻松多少。 以至于今日,只要朝堂上给这些人留出空位,朝中的一切职能他们顷刻便能接手,换掉整个朝堂也并不会引起什么动荡。 老皇帝的软弱,小皇帝的急于内斗,使得如今安庆的朝堂成了一团乱麻。这样的朝堂,无论谁执掌都是无力回天,所以叶孤城从一开始就没有准备再用这些人。 不可否认如今安庆的朝中尚有直臣,可是不能铲除乱党,只能一味清白自身的直臣,并不是叶孤城所需要的。与其日后让他们为安庆“守节”,闹出什么当朝撞柱的蠢事,还不若全都遣返回各自家乡,让他们回去教化乡里。 至若其余的奸佞之臣更不必提,叶孤城甚至都没有打算让这些人活在自己执掌的土地上。青衣楼也并非是摆来好看的,任凭他们再怎么在朝中权势滔天,对付这些奸臣佞幸,有的时候,一刀一剑足矣。 这的确是叶孤城的行事作风了,干干净净,彻彻底底。而除了叶孤城,还从没有哪个上位者敢这样干脆的将盘根错节的朝堂连根拔起。就是在安庆皇帝开国之初,也是沿用了前朝的朝堂,只换了自己的几位心腹的。 叶孤城却敢,因为他不仅自身足够强大,而且培养的班底根基更稳。在这一点上,叶且歌是赞同兄长的,特别是在她见识到了这个皇宫的漏洞百出之后。 紫禁之巅的一战,她直接剑指皇帝。而那与西门吹雪在太和殿上对持的,其实是唐天纵。唐门的易容手段不俗,太和殿本就高远,若要混淆视听其实并不难。若论说行事稳重,叶且歌本是属意唐天仪的,可惜论起身量,便只有唐天纵这个只有十六岁的小少爷和叶且歌最相近,用上缩骨的功夫,也能像了七分。 只是唐门的手法,在司空摘星这样的行家面前有如儿戏,花满楼也能从足音的轻重上觉出一丝不对劲。虽然人声喧嚷,可是花满楼还是听出来了,站在太和殿上的那人背着的长剑至多十斤,绝不是叶且歌惯用的重剑。 这一点,倒也怪不了唐天仪。他给自家弟弟的易容手法已经算是不错了,唯有在叶且歌的重剑之上,有一个不可弥补的破绽。那便是他们家小姑姑的重剑足有八十斤,虽然并不难得,如今藏剑山庄内也有许多把,然而唐天纵的轻功没有到家,众目睽睽之下他又不好用唐门的钩爪,让他背着八十斤的重剑跃上盛京最高的太和殿,那是根本就办不到的事情。 无奈之下,唐天仪只能取了剑鞘给唐天纵,而里面的重剑,实际上只是木头而已。这“重剑”本已经仿得极像,却不曾想还是被花满楼听了出来。 只是却也无妨。司空摘星被叶且歌吓住了,事关叶且歌,他根本不敢乱讲。而花满楼心思细密,情态未明的情况下,他是不会开口多言的。 更何况,西门吹雪和“叶且歌”与其说是为了吸引宫中侍卫的注意,不若说是给金九龄和魏子云将人都调派到远离皇帝寝宫的太和殿前的借口而已。 没错,如今保卫皇宫的魏子云与殷羡等人,其实根本就是白云城的暗桩。对于前世自己的殒身之地,叶孤城不可能半点也不上心。不仅仅上心,甚至可以说,叶孤城是按照一日三餐的频率往这里安排人手。一连数十载光阴,不说整个皇宫都被叶孤城控制,却也相去不远了。 而太平王的旧部……皇帝敢将守卫皇宫的重任交给他们,叶且歌其实还是挺佩服的。这刚刚发配了人家的王爷,“弄死”了人家的世子,居然还敢这样直接将太平王原来的旧部提上来执掌军队,难道皇帝是觉得一个外人会比自己的叔叔要忠心耿耿么? 事实证明,那原本的副部是挺忠心的——忠心于太平王一家。当叶且歌将宫九给她的一个印章拿去给那副部看的时候,四十岁的汉子,哭起来就像个孩子。他嚎啕了几声,叶且歌只能听清“王爷”、“世子”等等零碎的呜咽,而后他平静了下来,问叶且歌该如何去做。 只是,这个头发花白的将军,眼中闪烁着的仇恨的光芒让叶且歌都觉得心惊。而他这个原本应当保卫京寰的将军,对于造反之事,看起来比叶且歌都要热切三分。 其实叶且歌也没有什么特别想要让他们做的,不过是想让他们按兵不动罢了。毕竟虽然此事关乎天下,却到底只需要一人的性命而已,是没有必要让徒增杀孽的。听见叶且歌如此说,那个将领隐约有些不能为自家世子报仇的遗憾,不过还是答应了叶且歌的要求。 这便是叶且歌在回到中原的几日做的全部的事情了。她其实也没有做什么,只是先兄长一步,踏上本来应当是叶孤城去走的路。叶且歌本可以置身事外的,可是她却想要让兄长手上干干净净的得到这个天下。 这算是一种执念,可是叶且歌明白,虽然自己的兄长并不会在乎世人对他如何评说,甚至是如何的口诛笔伐,然而一个结束了苍生辛苦的英主和一个谋朝篡位的枭雄,无论是在当时还是在日后的史册烟云之中,都会是不一样的。 叶且歌觉得,既然兄长是在做拯救黎民的大善之事,那么,就不应当让他担上任何恶名——一丝一毫也不行。 她的兄长这一路走来,实在是承担了太多太多,也付出了太多太多。所以这一次,便换她来守护兄长吧。从此之后,犯上作乱的人是叶且歌,该被人口诛笔伐的也是叶且歌。和白云城,和叶孤城没有任何关系的叶且歌。 而叶孤城,他是天下无主之时挺身而出的侠之大者,是结束安庆动荡的不世英主,是安抚百姓,光复旧国的传奇人物。是,和弑君的叶且歌没有半分关系的也有孤城。 这就是自己所求的结果了。叶且歌闭上了眼睛,手中的一轻一重的双剑没有丝毫拖泥带水的向着皇帝刺去。 你有没有见过,十数年藏锋之刃乍然出鞘的时候,闪现出的耀目寒芒?叶且歌的平生所学都凝于这一剑,恍若是天边擦过云层而下坠的流星一般,燃烧尽自己最后的光芒。 是疯了。那便疯了吧! 皇帝自觉剑法不俗,事实上,他自幼便有名师教导,如果让他出去闯荡江湖,或许还能排进前五之数。他的剑就在桌子下方的暗匣里,可是饶是如此,皇帝也并不觉得自己能够抵挡住叶且歌的这一剑。 这一剑不快,仿佛有什么东西在阻挡着她一般,那是叶且歌心中对于收割一条无辜生命的愧怍。然而心中的些许愧怍抵不过叶且歌想要守护叶孤城的决心,更何况她距离皇帝并不远,那一剑,眼见便要刺入皇帝的胸口! 皇帝瞳孔微缩,足下用力,准备连带凳子一起向后翻倒,顺势躲过这一剑。没有丝毫犹豫的,皇帝狠狠往后一退,连人带凳子的一齐向后倒去,而他装剑的暗匣也顺势到了他的手里。 叶且歌这一剑怎会落空?她迅速的手腕一转,分明已经平刺而出的剑直接向下,仿若不刺破皇帝的胸口便不肯罢休了一般。 这世上还有没有能能够抵挡住这一剑?皇帝的心口一阵冰凉,还没有与叶且歌正式动手,心中便已经萌生了怯意。他没有想到,一个看起来只到他胸口高的小姑娘,拔剑而来的时候,却会有这样的气势——并不弱于他这个君王的气势。 叶家的嫡系居然已经成长至此了么?那么那个未曾谋面的白云城主又当何如?在如此紧急的时刻,皇帝的心绪却稍稍游离了。叶家这个小小姐一贯被掩得严严实实,纵然后来她在江湖游走,也很少有人能够将她与白云城联系起来。 当初父皇真的不应该在听说叶寒山的遗腹子是个女孩便放松了警惕,这样想着,皇帝的眼中划过了一丝狠厉。到了这一步,当真就是不是你死便是我亡了。 他抬手用手中的剑匣挡住了叶且歌的轻剑,借着叶且歌这一剑的力道,他的剑匣碎裂,其中的长剑也豁然出鞘,直取叶且歌咽喉。 这本是精彩绝伦的反击,只是皇帝忘了,叶且歌使的,可是一手双剑。 就连西门吹雪也要避其力道的重剑狠砸而下,直接削断了皇帝手中刚刚出鞘的利剑。半截剑尖飞了出去,直接没入青石的地砖之中。 皇帝愣神的片刻,叶且歌的轻剑一转,狠刺他的咽喉。 喉间是一点冰凉的痛意,皇帝只道一声“糟糕”,却已经没有了闪躲的可能。这一剑太快又太狠,以他的武功,根本就无法与之抗衡。 只是这一剑没有没入他的喉咙,皇帝只觉眼前一花,便见一道白影站在了他的面前。那人没有施舍给他哪怕是一个眼角,却站在他面前,用乌鞘长剑轻轻将叶且歌的这一剑挑偏了几寸,叶且歌惊愕之际收力不住,剑偏了三寸没入皇帝的肩头,而后整个人也足下不稳,直接摔入了来人的怀中。 叶!孤!城! 这一夜最不应当出现在这里的人,这一夜最不应当挡在皇帝面前的人,此刻却偏偏出现了。他出手挡住了叶且歌,却和皇帝半分关系都没有。毕竟,若说叶孤城忠君爱国,那才是天底下最可笑的笑话。 叶孤城的身上还有着丝丝的凉意,可是他的手却很暖,牢牢的扣在怀里的小姑娘的腰身上,将人稳稳当当的抱了满怀。他的手按在叶且歌有些脱力的手上,拔出了刺入皇帝肩头的长剑,带出一串血珠。 皇帝一声闷吭,一番生死游离,让他的脸变得像纸一样的白,望向叶孤城的目光之中,也仿佛有了几分怯意。 那怯意一闪而逝,却已然是高下立见。 作者有话要说:  王见王!城主大大浑身王霸之气,帅一脸有木有! 以及,什么对且歌妹子摸摸抱抱之类的戏份,麻烦城主大大将剧本还给小黑屋的庄花花同学。蟹蟹合作。 第95章 花醉满堂三千客。 第九十五章。花醉满堂三千客。 “坐下。你乖一点。” 叶孤城没有看从地上踉跄着站起来的皇帝,只是一心的安抚着怀里面色苍白的小姑娘。他双眼扫视了一圈,目光落在一旁经历了一番打斗,唯一还算是完好的椅子上。想了想,叶孤城抱着叶且歌往那椅子处走去,将人放到椅子上坐好。 收起叶且歌手上的两柄剑放在了她的身侧,叶孤城轻轻拍了拍幼妹的头,轻声道:“坐在这里不要动。” 做完了这一切,叶孤城方才转身,在他转身的瞬间,他的目光之中的柔情已经褪去,只余下一抹冰冷与势在必得。 叶孤城注视着皇帝,仅仅是一个目光而已,却让皇帝觉得周身一阵一阵的犯寒——不当如此的。他是君,而叶孤城只是前朝遗血而已。叶孤城的手中有剑,而他也有。更何况,这是他的寝宫,这里还有他留的后手。 他不应当怕的。可是皇帝此刻却偏偏已经怕了。 皇帝强迫自己镇定下来,不动声色的往脚下的一块青砖踏去。叶孤城没有阻挡他,只是冷冷道:“你如果是想要找渔家兄弟的话,已经晚了一步。” 皇帝的动作一僵,踏出去的一脚还没有来得及收回。他拿剑的手已经开始有了微微颤抖,像是不相信一般,皇帝脱口问道:“你知道?” 藏在密室之中的渔家兄弟,是三个身材矮小的侏儒。虽然如此,他们的渔家剑法却是当今一绝,皇帝自信,哪怕是叶孤城也无法在这三人的围攻之下脱身的。这是他最后的底牌,可是掀开的时候,却发现变成了废纸一张。 叶孤城垂了眸子,转而踏出一步——那一步,正是皇帝寝宫之中的密室的另一个开关。一阵让人牙酸的机械声过后,淡淡的血腥在皇帝的寝宫之中弥散开来。 叶孤城轻轻的覆上了叶且歌的双眼,他身上如同冰雪一样的凛冽气息也冲淡了叶且歌鼻端的血腥。 密室里,三个男人横尸其中,他们的喉咙处有一道深深的剑痕。在密室开启的刹那,忠叔笑呵呵的从密室里走了出来,他丢开手上染了血的剑,笑道:“老了老了,真是不顶用了,对付这三个小残废居然还要用一刻钟的时间,幸而没有耽误城主的大事。” 皇帝的脸瞬间雪白,不仅仅是因为他的密室之中悄无声息的混入了一个人,更是因为惊悚与叶孤城对他的寝宫的了解程度。须知这两个启动密室的位置,本是历代安庆皇帝口口相传的秘密,就连他也是他父王临终之际才告知他的。 叶孤城又如何而知?整个皇宫大内,到底被他掌控到什么程度?皇帝简直不敢细想下去,因为越想,他便会越发觉得心底寒凉。 而叶孤城根本就没有理会皇帝的心里变化,他和忠叔交换了一个眼色,忠叔便走到了皇帝身边,不让他有任何多余动作。而叶孤城则直接将叶且歌连人带椅子的端到了桌前,将垂着头的小姑娘平平举起放在桌上,叶孤城顺势坐在了椅子上。 ——动作一如他们在白云城之时一般。 “叶且歌,你说说,你想做什么?” 叶孤城很少这样连名带姓的唤叶且歌,在此之前唯一的一次是叶且歌与他坦白自己从大唐而来的身世的时刻。而这一次,叶孤城的语调虽然平稳,却已经是带着能够让人察觉的愤怒了。 就在这样一触即发的紧张的时刻,叶孤城偏生却以这样熟悉的姿势,以及并不常见的严厉口吻,半是询问半是训斥的同自己的妹妹说着话。 而一旁的皇帝,却被叶孤城的语气激得一个哆嗦,那分明不是在对他说话,却让他生出一种“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绝望来。 叶且歌不敢抬头去看叶孤城,她只是死死的咬住唇瓣,低声道:“他不能死在你手里的,哥哥,一个弑君的名头,绝对不能落在你头上的。” “很好。叶且歌,你很好。” 伸手勾起了叶且歌的下巴,叶孤城努力让自己忽视小姑娘眼底的泪光,一字一句的对她说道:“所以,为了一个所谓的名声,你就要让我失去一个妹妹?” 叶孤城不在乎叶且歌想要杀谁,他的妹妹想要谁死,他甚至可以亲手帮她将那人除去。可是这是自己一手养大的孩子,叶孤城实在是太了解叶且歌,知道她一旦迈出了这一步,便会深深的将自己藏起来,不叫人发现她与白云城的一丝一毫的瓜葛。 他的妹妹是藏剑弟子,西湖藏剑的君子如风从来不是说说而已。叶孤城毫不怀疑,为了保全他在世人眼中的高洁名声,他的妹妹真的会躲他一辈子。 叶孤城要这个天下,从来都不是为了他自己。 抛去“匡扶百姓,拯救黎民”这样冠冕堂皇的部分,叶孤城最希望的是自己的城池安稳,希望白云城中的人不必再朝不保夕。最重要的是,他希望自己的亲人能够一生喜乐,不必如同一柄刀悬在头上一般惶惶不可终日。 如果自己的妹妹不能光明正大的站在阳光之下,不能活得比谁都好,那么他所做的一切还有什么意义?所以叶孤城出离的愤怒了,愤怒到直接训斥了那个自己抱在膝头,捧在手心养到今日的幼妹。 叶且歌忍了许久的眼泪终于夺眶而出,一颗一颗的砸在了叶孤城的手背上。 就在这个时候,皇帝的寝宫被人推开,一道苍老的女声传来:“叶城主爱妹之心拳拳,老身实在佩服。” 缓缓走进来的妇人一身紫色宫装,头上戴的一支九凤金簪揭示了她的身份,皇帝望向来人,不由“腾”的一下站了起来,失声道:“母后!” 忠叔脚步一动,脸上依旧是慈祥的笑意,却是阻隔了皇帝奔向太后的通路。 太后深深的看了皇帝一眼,那一眼中似有未尽千言,最终却归为平静。她缓缓的走向叶孤城,身后长长的拖地宫装似乎阻碍了她的脚步,让她的步履格外的沉重。 “小公主一番维护兄长之心,叶城主又何必苛责?” 太后在叶孤城面前站定,不卑不亢,并不像是被逼宫的模样。只是她的称呼实在是怪异,分明还是唤着叶孤城为“叶城主”,却已经开始称呼叶且歌为公主了——这是一种示好,也是一种屈服。 叶孤城看了她一眼,将自己的妹妹护在身后,而后道:“你若肯交出那物,自然省了我一些麻烦。” 转而扫视了一脸惊怒的皇帝,叶孤城不紧不慢的说道:“若是不肯也无妨,一剑而已,也不费什么事。” 太后脸上的表情一僵,转而强自笑了笑,道:“只是若是如此,叶城主不是白费了小公主的一番心意?” 叶孤城轻轻将叶且歌一缕散乱的头发掖到耳后,似有些漫不经心的道:“家中幼妹不懂事,罚她抄书二百,也就知道今日是她自己胡闹了。” 太后的笑容再也撑不下去,唯恐叶孤城下一秒就悍然出剑,她闭了闭眼睛,从宽大的礼服袖子中拿出一个檀木的盒子,紧紧的扣在手里,而后对叶孤城道:“这东西今日给了你,你当真放我儿一命?” 叶孤城颔首。 在一旁的皇帝却是满脸的不可置信,他惊声道:“母后,他这等乱臣贼子……” 太后迅速回身,一巴掌毫不犹豫的扇在皇帝的脸上。皇帝本就面皮白净,太后的这一巴掌又力道极重,顷刻之间,皇帝的脸上便浮现出了四道指印。 看着自己儿子满眼的惊讶与不解,太后眼中涌出一串热泪。她走了几步,推开皇帝寝宫的窗户,对他喝道:“你看看,他们这样光明正大的来这里,你的御林军,你的护卫队甚至是今夜你调过来的太平王旧部和六扇门捕快,可曾有一人前来护驾?” 皇帝的脸色越发的白,他不可置信的看了一眼叶孤城,嘴唇哆嗦了几下,似乎是想要说些什么。太后怕他激怒叶孤城,便又道:“你闻闻外面飘过来的血腥,京滋重地,没死上三五百人,会有这么大的血腥?” 而不是御林军,不是圣上的护卫队,不是太平王的军队也不是六扇门的捕快,京中现在死的,又会是什么人呢?皇帝脑海之中闪过了无数种可能,只是一种更比一种糟糕罢了。 没有让他继续猜下去,叶孤城直接道:“是你朝中的奸臣罢了,死不足惜。”说着,他瞥了皇帝一眼,将桌上的玉盒掷给他,冷冷道:“包括给你下安溪木的丞相。” “安溪木?”太后的声音抖了抖,只是她手中的坚硬触感唤回了她的一丝理智。如今顾不了太多,兵败如山倒,他们棋差一招,为今之计便当真只能求在这白云城主的手里保全一命了。 握紧了手中的木盒,太后深吸了一口气,直视着叶孤城,道:“昔年前朝覆灭之际,先祖与末代之主有约,他日若安庆血脉无能而叶家有擅谋者,则安庆禅位。作为交换,待到那时,安庆与叶家不能对彼此赶尽杀绝。如今旧契在此,叶城主素来一言九鼎,应不能食言而肥罢!” 说着,她举起了手中的木盒,却是护在了皇帝的身前。 叶孤城抬手,那木盒便飞到了他的手中。忠叔接过细细的看了一遍,对叶孤城点了点头。转而,叶孤城抱起了坐在桌上被眼前的一幕弄得有些怔愣的幼妹,将桌椅空了出来,而后对着同样有些傻了的皇帝冷声道:“罪己诏和禅位书。写罢。” 皇帝的脸上浮现出了一抹屈辱,刚要开口,却被太后死死的拉住了手。太后的指甲尖锐,几乎刺进皇帝的肉里,让他本就被叶且歌刺伤的肩膀更加的疼痛起来。只是太后也顾不得儿子身上的小伤口了,她取出两张盖好了的印章的明黄卷轴,对叶孤城道:“叶城主要的东西,老身已经备下。” 忠叔接过,一脸笑意的对太后道:“太后娘娘如此识时务,我家城主也非刻薄之人。城主已备下另一份契约,和太后方才的那份内容仿佛。” 别有深意的看了一眼皇帝,忠叔缓缓道:“我家城主说了,若是安庆的子孙争气,我们叶家……随时恭候。” 说着,忠叔将一个檀木盒子递给了太后,转而拍了拍手。两个暗卫倏忽现身,忠叔道:“太后看看可还有要带的,若是收拾停当,便由他们送您们出宫。” 太后摇了摇头,收好了这个崭新的檀木盒子,和皇帝一道在两个暗卫的“护送”之下,走出了这座她住了四十余年的皇宫。 作者有话要说:  终于。 好吧,这是一个狗血的约定,为了让城主名正言顺的登基以及强行抢走小皇帝的便当。 毕竟城主准备得这么周全,其实篡位就是形式罢了。为了一个狗屁形式而差点让自家宝贝妹子远离自己一辈子,城主当然就怒了。 虽然且歌妹子是为了保护哥哥,但是叔还是要说……妹子你稍稍依靠一下你家师父、你家兄长、你家各色小伙伴和你家牛逼哄哄的长辈们吧。太坚强了会让他们伤心的,虎摸~ 为了让这段剧情流畅,叔也是蛮拼的,三更什么的,叔真的觉得自己棒棒哒。 以及……我们好像忘了点儿什么? 在太和殿上面吹了一夜风的西门巨巨:你们忘了我。 同吹了一夜风的吃瓜群众:还有我们啊喂。吃瓜群众也是有尊严的好不好! 最后,看着叔真诚的双眼,一齐跟我念“城主和庄花都是属于你萌的,只有ooc是属于叔的”。尽力让逻辑通顺,人物不崩。然而真正的篡位不是那么容易的,城主这么轻松加愉快的成功了,全都是叔给他开的金手指,千万不要较真啊么么哒(づ ̄ 3 ̄)づ 第96章 皇图八万沐秋阳。 第九十六章。皇图八万沐秋阳。 在此后的史书之中,对安庆末年的这个八月十五之夜到底发生了什么,一直都没有确切的说法。 并非没有人说这是前朝之人有意复辟,故而行犯上作乱之事。然而这个说法并没有得到多数人的认同,毕竟,在这一夜之后,江湖之中隐约有安庆的末代之君明轩的走动痕迹,十年之后,在塞北的苦寒之地,一座龙兴山庄的建立更是堂而皇之的昭示了他们安庆皇族的身份。 而彼时,长宁的开国之君叶孤城,并没有对那座打着“安庆皇族”名号的山庄有任何打压行为,似乎是默许了这样的一座山庄的存在。这也便坐实了开国之初他昭示天下的那份国书上所写的一切,“禅让”之说也越发的能够站得住脚。 百姓并不在乎谁主天下,比起安庆末年天灾与朝堂混乱,这位前朝复辟的帝王开粮仓,推粮种,清朝野,安边疆,如同他改的国号“长宁”一般,给天下带来了长久的安宁。仅仅是这一点,就足以让身受连年天灾的百姓对他感恩戴德了。更难得的是,这场政权的交接,并没有染上无辜军士的血,对于这样和平的政权更迭,百姓们也不过是稀奇了几天,之后的日子还是要照常过下去罢了。 叶孤城有意放明轩走,却和那份所谓的契约并没有什么关系。叶孤城只是深谙“生于忧患,死于安乐”的道理,叶家世代血脉稀薄,更何况以他本人的性格,叶孤城很难狠心到像是养蛊一样去养育叶家的后辈,也决计不愿意看到叶家血脉同室操戈。 最有可能的情况,就是叶家的小辈一出生便注定是天下之主,有着这样身份的孩子,若是没有什么东西让他有些危机意识,是很容易不思进取,甚至是被养成纨绔的。 叶孤城为子孙计,便决定放走明轩,将他和他的后代作为叶家子孙的“磨刀石”——并非是叶孤城心性阴险,才有此毒策。而是数百年前的安庆皇室,未必就不是抱着这样的打算,如今叶孤城不过是有样学样罢了。 若是以后真的有那么一天,明家后辈能够卷土重来,从叶家人手中重新夺回天下,那也只是叶家的后辈技不如人,也的确不配再有执掌苍生的资格。 是非功过,自有后人评说。 此刻,看着明轩一队人马走远,叶孤城的眼中闪过了一抹复杂。他将怀里的小姑娘放下,牵着她的手,轻声道:“走吧。” 他们的安排进行的很顺利。明轩自上位以来,做的最成功的一件事便是接连斗倒了若干个藩王,将军队牢牢的掌控在他自己的手中。若是没有叶孤城,可以说明轩的策略应当算是很成功的。 一番政治斗争之后,明轩将各路藩王的势力削了干净,他的手中也的确掌握了东南西北四路大军的虎符,可是,那却也只是虎符而已。当他抵达距离京城最近的东军军营的时候,他就会发现,那里上至将领,下至军士,根本就没有人认那一块虎符。 曾经的白云城是安庆皇族的骨中钉肉中刺,安庆的皇族根本就不可能给白云城拥兵自重的机会。然而就连叶且歌也不知道,叶孤城的最后一张底牌其实是他手下的百万雄师,而那近百万的军士,平素又被养在何处呢? 这个问题,若是明轩当着叶孤城的面问起,叶孤城只能回以冷笑,反问他一句:“你的军队,当真是你的军队么?” 安庆的军士来自于民间征兵,没有战事的时候,征兵的年限便是两年。两年之后,便会有另一批人重新被编入队伍中来。而叶孤城重生十六载,已然悄然用这十六载的光阴,将自己的势力渗入安庆的军队之中,不说全部,却也有十之八九了。 若是明轩肯将自己手底下的每一个军士都细细排查,他就会发现,这些人要么是家中有亲戚在白云城手下的商铺工作,要么是有人家里在种着白云城的庄子,总之,他们总会跟白云城有着千丝万缕的不易察觉的联系。 叶孤城这个做法大胆而又不可复制。他从不去猜测自己城中之人的心思,而是对他们绝对信任。他将这些人埋入安庆的军队,本就是要承担一旦这些人有人反水,他多年的谋划功亏就会一篑的风险的。 可是,白云城是最特殊的地方。这里的上至城主下到城民,都是旁人不可想象的团结。 若非如此……叶孤城也没有必要在前世为之殒身。 以叶孤城的心机,他难道看不出南王父子有多么可笑天真么?他难道看不出那一场谋逆实际上漏洞百出么?可是他已经没有其他的办法,他的声名越盛,已经到了被安庆时刻盯紧的程度了。 所以,前世的叶孤城必须死,而且是声名狼藉、孑然一身的死去。只有这样,明轩才不会对群龙无首的白云城再投去更多的关注,白云城中的子民才能有一线生机。 ——毕竟,在前世之时,叶孤城和白云城都已经错失了先机。他们给了明轩料理藩王,整治朝纲,救济灾民的时间。而在前世,白云城虽然繁荣,却是无法与安庆抗衡的。 今时不同往日,叶孤城重来一世,已是处处先机占尽。而且他知道,这一场大旱会延续三年,这样的机会,他可能只有这一次!所以不做些什么,都对不起他重来的这一世。 因为前世的记忆,叶孤城为这场天灾做了诸多的准备,譬如大量屯粮,譬如在白云城中推广红薯与土豆的种植。他接手了这天下之后,因为朝中乃至县市下派之人都是他的手下,无论是赈灾还是推广新的粮食都很容易。 况且叶孤城心里清楚,他只需要撑过一年,一年之后,这片经历了眼中干旱的土地就会迎来新的风调雨顺。 而如今,一切尽在叶孤城的掌控之中,他牵着幼妹的手,一步一步的走向数百年前,他们叶家的先祖仓皇出逃的地方。空气中还有轻微的血腥,不多时候,一队手上还染着血的人出现在叶孤城的身后,他们为首的人对着叶孤城行礼道:“天青幸不辱命。” 叶孤城颔首,问道:“官员到位了么?” 霍天青恭敬道:“地方官员已经就位,至若朝中各官……还待城主,不,还待圣上亲封。” 叶孤城点了点头,面上却并没有太多的欣喜之色。他平静的走向叶家累世努力的皇位,却像是看见了一朵注定要盛开的花,一个注定要成熟的果实。是了,他没有必要太过兴奋,因为从十六年前,他着手此事开始,如今便是注定的唯一结果。 因为,这一场豪赌,叶孤城根本就不敢输。 兄长的手很暖,让失神了许久的叶且歌渐渐的找到了一丝清明。她有些不可置信的眨了眨眼睛,低声问:“结束了?” 幼妹脸上懵懵的表情取悦了叶孤城,一直到这一刻,男人冷硬的唇角才勾起了些许的弧度。他俯身将叶且歌拥入怀中,在她耳畔轻笑道:“是啊,结束了。” 收敛了唇边极浅极浅的笑意,叶孤城松开了叶且歌,站直了身子,严肃道:“因为且歌不信任为兄,行事冲动,不计后果,所以二百遍叶家家训,一遍也不能少。” 难得见自家城主教训小姐的场景,忠叔忍不住的笑了起来。他老人家一笑,跟在叶孤城身边的旧部也再也绷不住,全都笑了出来。 有生之年得见城主君临,他们当然要笑。这一路走来,他们亲眼看见自家城主有多么辛苦,看见他为了守护这座城池,强迫自己一夜成熟,变成了冷心冷情的样子。而如今,悬在白云城的那柄刀终于被城主移开了,他们如何能够不笑呢? 抑制不住的欢乐气氛冲淡了空气中的血腥,忽的,叶且歌一拍脑袋,小声道:“总觉得我好想忘了点儿什么。” 一个青衫的男子从白云城的那队人马中走了出来,他的长发微卷,一双桃花眼里似乎盛着些无奈,只是他本就生得风流,此刻那三分无奈,生生就多出了五分宠溺的味道。 顾惜朝走到了叶且歌身后,将一件银白的披风披在叶且歌的肩头,浅笑道:“小姐莫不是忘了,太和殿上还有两尊雕像,等着您亲自去将人请下来呢。” “西门!” 叶且歌没有意外顾惜朝为何会忽然出现在这里,她的脚步猛地一顿,当即便从兄长的手中取过自己的轻重双剑,匆匆对叶孤城道:“哥哥,我还答应和西门比上一场,那太和殿先借给我用用吧!” 说着,她足下轻点,整个人如同一阵风也似的,银白的披风划出一道残痕,最终隐没在中秋月圆之夜的月光之中。 “哎呀我的小姐哎!”忠叔看着叶且歌远去的背影,不由对叶孤城抱怨道:“城主你说说,那西门庄主也真是的,约战什么的冲着您来啊,总拉着咱们家小姑娘打打杀杀的算是个什么事儿?” 叶孤城:…… 忠叔你还好么忠叔?你还是那个上辈子听说我要和西门吹雪决斗,就抱着我的腿不让我出门的忠叔么?重女轻男不要这么明显啊!感觉年纪大那个的真的会失宠啊喂! 叶孤城如果点亮了吐槽技能,他的内心此刻一定会被这样的弹幕刷屏的。不过他总算是还记得自己高冷的人设不能崩,看了一眼气急败坏的忠叔,叶孤城沉默了片刻,对身后的人吩咐道:“武林中人也不要让他们在禁宫之中逗留太久,吾等先去太和殿吧。” 白云城黑衣小分队里的小哥们:城主您真的不用亲自去,这几个江湖人我们虽然单挑挑不过,可是群殴的话,还是能把他们都赶出去哒~ 不过到底没有人能够拦得住叶孤城,大家也心知肚明,自家城主虽然表面上是说要赶走那些江湖人,实际上还不是担心自家小姐?于是众人都不再多言,随着叶孤城一道直往太和殿走去。 此夜发生了太多的事,然而对于西门吹雪来说,他要做的,只是凝神静气的等待而已。他不知道他等的人是否会如约而来,也不确定那件事是否还有回转的余地。只是,他也只能做最坏的打算,将这一战视为他与叶且歌的最后一战了。 叶且歌是第一个打败他的人。他从没有说过叶且歌是他的知己,可是就如同西门吹雪没有说过陆小凤是他的朋友一般,很多事情早就存在,根本就无需言明。 来之前,西门吹雪扪心自问。 若是叶且歌的剑道再也无法寸进,若是叶且歌自觉已经配不上手中的剑了,甚至是日后叶且歌需要藏头藏尾,污名加身的活一辈子,他西门吹雪还会承认那是他的知己么? 答案却是肯定的。 知己难得。西门吹雪一直是孤单的走在路上的人,叶且歌的出现,让他知道自己在这一条路上还有其他的同路之人。他们一起走过了一段道路,纵然最后没有办法继续一起走下去,可是那份同路而行的记忆却始终都会在。 西门吹雪不会忘记,叶且歌也不会。 所以这一次,分明是一场愚弄天下人的把戏,也是对自己手中的剑的不诚,西门吹雪却依旧来了。不仅仅是来了,他甚至还打算带着叶且歌走——如今叶先生不在,叶且歌若不愿让其兄长庇护,他作为知己,万梅山庄总会有叶且歌的容身之地的。纵然今夜殿下有三万禁军,又怎能够阻他与叶且歌两人三剑? 西门吹雪的目光不知落在何处,只是站在太和殿的高处,静静等待着。 忽的,他微微一动,侧头望去。只见殿下的禁军破开一条通路,一身银色披风的少女疾步而来。 “西门。” 她仰头望着太和殿上的西门吹雪,唇边是一抹如同水墨晕开的笑意。 叶且歌的眼眸依旧澄澈,十指洁白,长剑之上亦是无垢。西门吹雪望向叶且歌,又看向了远处而来的一队人,他的心中忽然一松——竟是如此,幸而如此。 于是,西门吹雪缓缓颔首:“恭候多时。” 作者有话要说:  西门吹雪真的是个很好的人,适合当朋友的那种好。 无论是以前的咩萝还是如今的叽萝,西门聚聚简直成了叔家的女主专属闺蜜hhhhhhh 菱晴扔了1个地雷 白夜长歌扔了1个地雷 冰砂扔了1个地雷 玄小紫扔了1个地雷 墨染莲心扔了1个手榴弹 菱晴扔了1个地雷 以及,今早看了更新的冰上的勇利,勇利和维克托结婚了!!!真是有一种大事都□□死了的感觉…… 第97章 片片吹落轩辕台。 第九十七章。片片吹落轩辕台。 叶且歌轻身一跃便跃到了太和殿之上。看见她来了,唐天纵活动了一下有些站麻了的腿,冲着叶且歌讨好一笑:“小姑姑,怎么样,今天我这扮相还不错吧?” 分明是和叶且歌一样的面容,出口却显然是少年人清亮的音色。虽然脸上盖着一张□□,却还是能将唐天纵那副要糖吃求表扬的孩子模样看出来个大概。叶且歌心事已了,此刻脸上也多了几分轻松闲适。 将身上的披风解下扔给唐天纵,叶且歌对他竖起了大拇指,下巴一扬,示意他先下去。 这次唐天纵再不矫(装)情(B),直接从腰上解下长长的钩爪,借着这根绳子,稳稳的落在了地上——毕竟,比起用钩爪,还是一着不慎从太和殿上摔下去更加丢人一些。他堂堂一个唐门小公子,这点取舍还是有的。 送走了唐天纵,太和殿的屋顶上便只剩下了叶且歌和西门吹雪两个人。 此刻天边唯有明月一轮,十五的圆月泄了一地水银也似的冷冷月华。叶且歌一身明黄,依稀宛若要融入那片金色的琉璃瓦中。 风吹动了西门吹雪的发,他一寸一寸的拔出了自己腰间的长剑,对叶且歌道:“经此一事,你可有明悟?” 你可觉仍然觉得,剑是可弃之物? 可还觉得,自己有配不上手中之剑之时? 可还觉得,以剑而全私欲乃是错? 从某一点上,西门吹雪其实是并不认同叶且歌的。剑对于西门吹雪来说可谓是神圣,但是西门吹雪并不吝于为自己的朋友出剑,也不否认他为自己出剑。 和叶且歌是两个极端,西门吹雪的每一剑甚至都可以说是为自己。他悍然出剑,只是遵从自己的心而已。为不相干的人千里追凶,剿灭乱匪强人,都只是因为他想要这么去做,于是便那样去做了。 而叶且歌和西门吹雪不同,她从小被教导要做一名君子,行事要有君子之风,不仗剑欺人,不出剑为己。 西门吹雪不觉叶且歌错了,可是他的确认为,手中的三尺锋芒其实承载不了那么多,也根本就无需承载那么多。什么天下苍生,什么道义伦常,本就不应该系在剑上。在西门吹雪看来,能够系在剑上的,只有他们身为剑客的生命而已。 可是就如同叶且歌不觉得他以命论证剑道是错一般,西门吹雪也不会去对叶且歌的剑道指指点点。他只是一直在等待着,等待着去见证叶且歌的剑的任何一点变化。无论她是就此折剑还是破而后立,西门吹雪都想要见证着。 幸而,叶且歌没有让他失望。 一念起,一念绝。这一趟心路走下来,西门吹雪已经能够感受得到叶且歌的突破了。 原来,如此么? 西门吹雪心念一动,有了些许恍然。经此一事,他大概知道了叶且歌和他的不同之处。他的道是孤独的道,是出世之剑道,需要一人静心体悟,感受心态的最细微的变化,而后用自己手中的剑表现出来。 而叶且歌,她的道,竟然是一条入世的道。她要去经历,要体会俗世的喜悦和痛苦,离别和相聚,失去和的道,方才能够明悟。 想明白了这一点,西门吹雪的眼眸更亮——他甚至已经开始期待叶且歌成亲生子了,相比经历这种重大的人生经历,她的剑道更会有不同的突破。 更何况,叶且歌与叶先生都是天资卓绝之辈,所育子嗣的资质定然不会差,说不准……他还能收个徒弟。 一时之间,西门吹雪的思绪便有些飘远,不过望向叶且歌的眼神却更加迫切了几分。 全然不知道西门一本正经的打起了自己还没有影的孩子的主意,叶且歌也缓缓抽出了自己的双剑,双眸澄澈若星子:“侥幸有所突破,还请西门且试此剑!” 西门吹雪颔首,两人不再多言,足尖一点,一黄一白两道人影很快纠缠到了一起。 只是一交手,叶且歌便感觉到西门吹雪的剑慢了。 第一招,叶且歌只觉西门吹雪的剑中似乎多了一些什么,可是具体多了什么,她却分不清楚。 第二招,西门吹雪手中的乌鞘长剑撞在叶且歌的重剑之上。按照叶且歌对西门吹雪的了解,这一剑,他应当是会接下的。毕竟,西门吹雪还从未退过半步。然而,西门吹雪却是挽了一道剑花,他的身体如同无根之柳一样波动一下,竟化开了叶且歌重剑的力道。 叶且歌微微挑眉,似乎有些明白了。 她明白西门吹雪闭关数月,领悟的剑意是什么了。那是三分回护,是顺势而为,是更加平和。 所有人都知道,西门吹雪是一柄剑,是一柄锋芒毕露的剑。然而这一柄剑太过锋利,恐伤人伤己,也让人担心他过刚易折。如今这柄剑却多了三分韧性,这不是西门吹雪变得软弱,而是他从一名剑客向一代宗师的必经之路。 而她自己呢?叶且歌集中精力,专心于自己方才的刹那感悟。她忘记了这是太和殿上,也忘记了如今世事已经翻了一个天地。她忘记了自己对面站着的西门吹雪,也忘记了他已然突破的剑意。叶且歌如今需要全心沉浸的,只是自己的刹那明悟而已。 她想看见。她要守护的。她所追求的。 不许她后退的。不许她舍弃的。不许她软弱的。 万般种种纷至沓来,在叶且歌的眼前宛若青烟缭绕,却恍然让她有了刹那的清明。手中的剑不断和西门吹雪的剑撞击着。忽而,叶且歌的手停住了。 叶孤城一直在死死的盯着太和殿上的最细微的一点变化,在他看见自己幼妹忽然停住了剑招的时候,他的瞳孔不可控制的一缩,几乎是下意识的便要足下一点,跃到殿上。可是在某一个时刻,叶孤城分明接收到了叶且歌的清浅一瞥。 那是很细微的一个眼神,却让叶孤城停下了动作。 下一刻,他看见一身明黄的小姑娘忽然还剑入鞘,她的双手在胸前虚虚一握,灿金色的剑气倏忽就从她的身后爆发出来。数十柄长剑悬绕在叶且歌的周遭,发出一阵让人睁不开眼的金光。 这不是西门吹雪第一次见识心剑。最初的时候,他的确惜败于叶且歌的心剑之下,然而见识过叶英的心剑,西门吹雪也明白,叶且歌的心剑修炼得并不到家。如果说叶英的心剑就宛若江海延绵,那么叶且歌的心剑不过是萤火之光——固然奇巧,却到底不值一提。 然而今天,西门吹雪再一次见到叶且歌的心剑,他却察觉出几分不同来了。曾经叶且歌的心剑只是形似,它们甚至并不配被称之为“心剑”。那是因为叶英的心剑是为了守护藏剑山庄而生,是以自己的双目为代价,端的是至心至性,至坚至诚。 而叶且歌一直生活在亲人的庇佑之下,在大唐的时候有藏剑一门,如今又有叶孤城。她并非不愿意去守护,只是时机不许,在此之前,叶且歌的确没有迫切的想要去守护一人一物。 不明“守护”的真正含义,未曾了解想要守护什么的心情,叶且歌又怎么能练成心剑呢?而如今,经此一事,叶且歌的心剑乃成。 西门吹雪望着那熠熠金光,不觉和叶且歌相视一笑。西门吹雪扬起了手中的剑,叶且歌也垂下了眼眸! “逍遥此身君子意,一壶温酒向长空。” “以心为剑,是为藏剑。” “我庄兴建于神龙元年。昔日有剑客如庄子者,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而所得之剑尚分三种:天子之剑。诸侠之剑,庶人之剑。剑无不同,只因御其之人不同而异,若是你入我门下,当知非剑御人,而是人御剑,此后闯荡江湖,为善为恶,皆在人心。你确定要入我门墙吗?【1】” 叶且歌垂下眼,昔年她初入藏剑,誓言还犹然在耳。而后习剑数载,寒暑不避。到后来家国倾颓,藏剑弟子不能偏安一隅,为了守护脚下土地而入尘浪,虽死未悔。 她习剑,的确是要承担家国天下的责任,可是若连自己想要守护之人都护不住,那还有什么意义呢?她要承认自己有私心,而如今,叶且歌也能坦然的面对这份私心。 ——谁都不是圣人。人生在世,只要能做到无愧于心便是了。 身后强光越盛,数柄长剑仿若通晓叶且歌的心意一般,渐渐从虚影凝结成了实体,向西门吹雪罩去。 西门吹雪举剑相迎,在长剑与叶且歌的剑相撞的时刻微微挑眉。他领悟过叶英的剑势,在叶先生的心剑的领域之内,西门吹雪被褫夺了再有动作的能力。那是全然的碾压,带着不似叶英此人的强悍意味。 而叶且歌如今催生的剑势,却并没有叶英那般悍然的绝对,只是在它们将西门吹雪笼罩其中的时候,西门吹雪的眼前仿若经历了四季轮回变换与西湖边的景物交叠。那种宁静和祥和的味道,仿佛一双素手,将他心中全部的战意通通倾去。 西门吹雪的剑从来都是毫不犹豫的,既然出剑,纵然不是见血方还,也绝对没有中途还剑入鞘的道理。然而在叶且歌的心剑笼罩之下,西门吹雪的心中居然弥生出了一种祥和,在某个瞬间,他几乎想要放下自己手中的剑,摆上一壶清茶,再让忠叔端来几碟合芳斋新研制的糕饼。甚至,他兴致一起,大概还会抚一段他娘留下来的琴。 心中不知怎的就充满了柔软,西门吹雪本不是这样感性的人。他只是恍若陷入了某种玄妙的境界,一时竟不知今夕是何夕。然而在底下的人看来,却是西门吹雪的剑越来越慢,已经隐隐有收回的意味了。 “城主,西门庄主他……”忠叔看着太和殿上的情形,不觉有些诧异。 叶孤城一直按在剑柄上的手慢慢的松开了,他仰头望着上面的两个人,竟是不觉有些好笑——他的妹妹,总是有这种出人预料的突破。旁观者清,作为和西门吹雪比肩,甚至因为重来一世,已经赶超了西门吹雪的剑客,叶孤城大概是了解西门吹雪如今的境况的。 叶孤城明白,西门吹雪是被他的幼妹柔化了。这种所谓的“柔化”,并不是说西门吹雪会真的变成一个热爱生活,珍惜生命的人。而是在他家幼妹的剑意的影响之下,西门吹雪被撩拨了心底最让自己放松,也最是愉快的记忆。 所以,西门吹雪身上的战意被消磨了。 这大概就是他家且歌的心剑了。她的剑,不是杀伐之剑,而是灾厄之后的美好,离别之后的相聚,死亡之后的重生。 叶孤城无法想象西门吹雪在他家幼妹的剑势里看到了什么,不过他猜测,大概是很温暖很让人放松的东西吧。 摇头失笑,叶孤城像是在对忠叔说,又像是在喃喃自语一般的道:“且歌之前说,这可能是她和庄主的最后一战,此话虽然不中,却也相去不远了。” ——的确,叶且歌的剑,连心性坚定若西门吹雪都能因之动摇,此后恐怕无人再能对她生出战意了。所以,这不但可能是叶且歌和西门吹雪的最后一战,更有可能是叶且歌此生的最后一战了。 这样也不错。 叶孤城望着太和殿上的一白一黄的两道身影,唇畔不觉泛起了一抹连日以来的他的第一个笑意。 正在此刻,天光乍破,第一缕晨曦投在西门吹雪脸上,温暖而□□的感觉让他浑身一颤,仿佛这才找回了一晌清明。恍然从方才那种闲适的感觉之中抽离出来,西门吹雪望向叶且歌,不觉便怔住了。 他……做了什么? 作者有话要说:  西门吹雪:天啦噜,我做了什么?说好的高冷剑客呢? 叔:你没做什么啊,只是像个猫科动物一样露肚皮求虎摸了啊hhhhhh 以及,西门巨巨,你喜欢吃甜点的秘密,已经暴露了2333333 第98章 青山一道同云雨。 第九十八章。青山一道同云雨。 西门吹雪脸上的惊愕太过明显了,一个从来都是冷着脸的人忽然一脸茫然的看着你,也实在是一件十分有趣的事情。 叶且歌缓缓的睁开了眼眸,看见的便是西门吹雪这样难得一见的无措表情。看着那婉转而至的霞光,叶且歌不觉的笑出了声来。 她微微抬手,数十柄金色的长剑渐渐淡去,直至消失无踪。扬起了一抹笑意,叶且歌对西门吹雪道:“西门,此剑如何?” 西门吹雪怔愣了半晌,他缓缓的将自己的剑插|入剑鞘之中,动作很慢很慢。他没有说话,叶且歌便也没有催促他。 良久,西门吹雪吐出两字:“可惜。”可惜他此后少一试剑之人。 不过转而,他又微微的、缓慢的眨了眨眼睛,继续道:“不过,很好。” 的确很好。西门吹雪的剑是至冷的剑,在此之前,他见过的天下神兵也都难免冰冷——事实上,叶孤城如是,哪怕是叶英亦然。而叶且歌能够另辟蹊径,以人间之冷守护心上之暖,委实难得。所以,真的很好。 他果然明白。 知道自己被知己理解,叶且歌的笑容更加灿烂了几分,她理了理脸颊处一缕散乱的发,对西门吹雪道:“其实我做糕点的手艺也是不错的,日后有机会,西门可以尝尝。”微微顿了顿,叶且歌扬起了一抹戏谑,继而悠悠道:“会多加两成糖。” 饶是西门吹雪,此刻也难免有些窘迫。他绷紧了一张冰山脸,刚想要说些什么,却见叶且歌抬手抚住了胸口。西门吹雪直觉不好,连忙上前一步,扶住了叶且歌的手臂。 “无事。” 嘴上这样说着,叶且歌却将自身重力都压在了西门吹雪伸过来的手臂上。她冲着他眨了眨眼睛,又向着叶孤城的方向轻轻一瞥,却没有说出任何话来。 西门吹雪动作一顿,却已经懂了。 抿紧了唇角,西门吹雪道:“下得去么?” 叶且歌勉强笑了笑,几乎是从牙缝里挤出两个字来:“有劳……” 没有再多的言语,西门吹雪的长臂夹住叶且歌的腰,连带着她的两柄重达八十余斤的轻重双剑一道,连人带剑的一齐拦腰带起。 从太和殿的至高处一跃而下,西门吹雪带着叶且歌稳稳落地。刚一落地,叶孤城和忠叔便已经到了他的面前。 方才叶孤城只看到自己幼妹身形不稳,竟是恍然要坠落下来一般。前一秒她还和西门吹雪笑着说些什么,下一秒竟如此了么?只觉心中一紧,叶孤城登时便施展了轻功,在西门吹雪将叶且歌带下来的时候,恰好抵至两人面前。 小心的将幼妹从西门吹雪手中接了过来,叶孤城抬手便要搭上叶且歌的脉搏。 叶且歌冲着西门吹雪看了一眼,琥珀色的眼眸之中隐约有祈求之意。西门吹雪叹了一口气——他当真是欠了这个小姑娘的。西门吹雪一生追求一个“诚”字,然而认识了叶且歌之后,短短一日,他居然不仅要与她一道欺骗世人,如今又要帮她哄骗她家兄长么? 然而到底帮人帮到底,西门吹雪也知叶且歌的顾虑。如果她的身体当真出了什么问题,她的兄长一定会抛下这好不容易得来的天下,专心去为她求医问药的。只是到底国不可一日无君,好歹,要让叶孤城安心登基。 上前一步,西门吹雪隔开叶孤城要帮叶且歌切脉的手,对他道:“我来。” 叶孤城动作一顿,没有什么犹豫便让开了位置。他知道西门吹雪的一身医术习自万花典籍,就连花如令的陈年旧毒都能医好,而自己只是因为习剑所以必须通晓医理,比之西门吹雪还是有些距离。 在没有搭上叶且歌的手腕之前,西门吹雪只以为她是骤然突破,一时之间岔了气息,所以受了些许内伤罢了。毕竟在此之前,叶且歌的气息圆融,筋脉强健,丝毫没有任何病弱的征兆。 在和叶且歌短暂的眼神交流之后,他答应帮叶且歌瞒上一瞒,只是因为西门吹雪觉得,这样的些微内伤,只要好好调理,并不是什么大事。然而在他搭上叶且歌的脉搏之后,饶是西门吹雪,脑海之中都有了一瞬间的空白。 脉搏弦大,弹指不静,躁乱难安,此为偃刀脉。偃刀脉,是为……绝脉。 平生第一次,西门吹雪开始怀疑自己的医术了。他想不明白,方才还好好的一人,怎么忽然就能摸出绝脉来了呢?他也不是看不开生死,却不能接受自己的认定的知己,忽然就生命垂危了。 如果叶且歌一直病弱也就罢了,可是分明,她从来都是那样健康! 西门吹雪的脸色变得难看了起来,这还是第一次,叶且歌庆幸这人是个让人看不出情绪的面瘫。不动声色的捏了捏西门吹雪的手指,叶且歌从兄长的怀里坐了起来,打了个呵欠,笑道:“都那么紧张做什么,我就是太累了……哥哥难道以为且歌一点儿准备也没有,傻不愣登的就去刺杀皇帝么?”做困倦状的伸了伸懒腰,叶且歌嘟囔道:“可怜见的,我都已经三天三夜没有合过眼了!” 叶孤城的脸上划过一抹不信,毕竟这小姑娘刚刚还有前科,于是便看向了西门吹雪,想听听他是怎么说的。 西门吹雪被叶且歌捏过的手指颤了颤,最终点头道:“思虑过重,寝食不安。” 闻言,叶孤城终于微微松了一口气。而后叶孤城便听叶且歌对顾惜朝道:“哎,我说小顾,你升官拜相之前还是我藏剑的管家,既然是管家,便快些帮我去寻一处干净的地方,让我好好睡一会儿吧。” 说着,叶且歌便拽住了顾惜朝的袖子,拉着他往太和殿后面走去。 顾惜朝无奈的笑了笑,却道:“顾某自然听从小姐驱使。” 转而,他对叶孤城微微拱手示意,在叶孤城点头同意之后,便随着叶且歌一道往后宫走去。 顾惜朝生的一双桃花眼,纵然无情都是七分温柔缱绻。更何况是对着叶且歌,那语气不觉便是更加温柔。在场的人被他一闹,都不由得善意的笑了出来,方才因为自家小姐身体不适而紧张的气氛也和缓了不少。 目送着叶且歌离开,西门吹雪捏紧了自己的手指。他望了一眼叶孤城,最终轻声说了句“恭喜。” 西门吹雪不必问叶孤城会不会放弃剑道,也不会问他为何如此行事。叶孤城有太多的无可奈何,这世间能够理解他的人不多,恰好,西门吹雪却算是其中之一。 叶孤城也回望着西门吹雪,许久,他也道:“多谢。” ——多谢成全。无论是今生,还是前世。 “不必谢我。”西门吹雪抚着自己的剑,摇头道“你有一个好妹妹。” 叶孤城眼中的温柔根本掩藏不住,他没有笑,只是淡淡的“恩”了一声,眼角眉梢却都是自豪与欣喜。 难得见叶孤城这样高兴的时刻,想到了方才探出的叶且歌的脉象,西门吹雪的唇动了动,却是少有的犹豫。最终,他错开了目光,也背过身去,只对叶孤城道:“做个好皇帝吧,不复苍生,莫负黎民。”不要,让你妹妹失望才是。 “自然。”叶孤城颔首。 西门吹雪没有多言,最终只说了一句“我在合芳斋”,之后便施展了轻功,离开了皇宫。他想,早则今晚,最迟明日,叶孤城终归还会去找他的——叶且歌瞒不了许久的,偃刀脉是随时毙命之脉象,都已经到了这个地步,她还能瞒多久呢? 叶孤城望着西门吹雪的背影,不知怎的,心中就浮现出了一抹不祥的预感。他收敛了一下心神,往太和殿走去——今日的朝堂,还是一场硬仗。虽然他不必给谁一个交代,但是一夜之间改朝换代,他总要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的。而在那之后的抗灾与安稳时局,他要做的事情还有许多。 叶孤城的登基大典,顾惜朝最终还是错过了。虽然那并不影响他入朝为官,可是若干年后,顾丞相与永安公主一齐消失的登基大典,还会成为坊间津津乐道的风流韵事——坊间传闻,永安公主差一点便被圣上许给顾丞相……不,是顾丞相险些就入赘公主府。此事虽然未成,也只是隐约听见风声,不过后来顾丞相出则为君肱骨,入则为公主打点府中家中事宜,这却是证据确凿的事情。 更何况顾丞相不惑之年还未娶妻,仿若更加印证了传闻的真实性。 只是此刻,还是藏剑山庄管事的顾惜朝心头最烦恼的事情则是……这宫中到底哪里才算是干净?明轩还没有立后,宫中只有几个妃子,这些妃子的寝宫自然不做考虑,可是其余的宫殿,明轩为了表示“与民共苦”而特意没有翻修,让自家小姐住那样的破房子,顾惜朝还真怕城主会砍了他。 至若明轩的寝宫……呸,什么臭男人睡过的,就是叶先生同意,顾惜朝自己也不同意。思来想去,最终顾惜朝先让人收拾了太后宫中一处肃静的偏殿,而后对叶且歌道:“小姐先委屈一些,日后等城主给你亲自挑一件好的。不,还是再建一座吧,反正咱们白云城有钱。” “小顾。”叶且歌打断了顾惜朝的絮絮叨叨,也让顾惜朝回过身来。 在顾惜朝转身的瞬间,入目少女惨败的面色让顾惜朝心下一骇。他慌忙走到了叶且歌的身边,将眼见就要摔倒在地上的小小少女捞入了怀中。 “小姐!”顾惜朝的语气里少见的带出了几许慌乱,一直到全部托起怀中人的时候,他才惊觉——他们只是几月不见而已,自家小姐何时会变得这样瘦? 一日一日消瘦的身体,越发的容易疲惫,偶尔抚着心口紧皱的眉头,曾经被叶且歌遮掩过去的种种小细节都浮现在顾惜朝心头,他暗觉不妙,只觉此事不能再拖,需要立刻禀报城主。 叶且歌却是死死的攥住了顾惜朝的袖口,拼命的摇头。从太和殿强撑至此,她已几乎力竭,实在没有力气再说什么了。 在顾惜朝看来,叶且歌就像是一朵盛极的花,却在绽放得最绚烂的时候迅速的衰败下去。他打横抱起了面色惨白的小姑娘,自己的双手却颤抖得厉害。 而叶且歌,终于再也支撑不住,眼前一黑便晕了过去。 彼时,远处的传来太和殿中山呼万岁的声音,一个新的时代,终于开启。 作者有话要说:  先给叔准备一个八宝如意镶金大锅盖…… 狗血神马的,会大力的洒起来的。不过不he不是人哈大家放心。 至于小顾同学对且歌妹子的感情,大概就是“她是我见过最好的姑娘,她男人是我最佩服的人,她哥是我顶头上司对我有知遇之恩,所以我想要让她好她男人好她哥也好”。男女之间,其实真的是有清风朗月的相交的,就是有一天,你遇见了一个喜欢的人,可惜你来晚了一步,那么,就不妨看着那个人走向已知的幸福。 至于四十不娶这件事,恩,小顾是个事业心重的男人,城主大大也毫不留情的压榨他的劳动力。简而言之就是,他!没!时!间! 最后,一切跟医学有关的都是叔瞎编的,不要考据么么哒~ 以上。 恩,叔先顶锅盖跑啦,姑娘们轻拍。 最后,感谢菱晴,玄小紫 ,纳兰雪鸢 ,墨染莲心以及孙飞亮的地雷,谢谢姑娘们,笔芯~ 第99章 知君此心如日月。 第九十九章。知君此心如日月。 西门吹雪出门的时候,一般都是一个人。不过这一次,他们家的老管家忠叔听说他是为了那日来家中的小姑娘而格外破例外出,所以任凭西门吹雪怎样反对,他老人家还是跟着一道来了盛京。 万一……那小姑娘忽然就想开了,同意改嫁他家庄主了呢?两人三剑什么的明明佩一脸有木有?想到这里,老管家索性做主,将西门吹雪高价请来的那些伺候他沐浴更衣的头牌们全部都遣了回去。 西门吹雪吹了一夜的寒风,心中又有十分沉重的心事,回到合芳斋只想安安静静的洗个澡,之后好好想一想叶且歌的病情。然后,他就看见了本该拿着精致的指甲剪和熏香澡豆的头牌们,“缩水”变成了拿着大剪刀和大托盘的他家忠叔。 西门吹雪只觉得自己都要满头黑线了,好说歹说将忠叔请了出去,他一脸疲惫的躺进了浴桶里。 偃刀脉啊。西门吹雪捏了捏眉心,开始细细思索起来这样的脉象的病因。 太和殿上,叶孤城登基为帝。在此之前,白云城的诸位已经准备好了全新的玉玺和龙袍,叶孤城没有选择一身明黄,而是一身玄色宽袍加身,上面还绣着或明或暗的银色云纹。此后长宁的数代帝王,一身明黄和一身玄衣的各占五成,这其中的原委,成为了后世难以解开的谜题。 叶孤城改国号“长宁”,而后接连下了三道旨意。 第一道,自然是国书。国书上将安庆与叶家先祖的约定昭告天下,更改国名,改换新的年号。 这一道圣旨其实并不稀奇,每一个开国的帝王,都必须要下这样一道旨意。而之所以这道平平无奇的圣旨在此后的数百年间依旧会被人反复提起,是因为在这道圣旨的后半段,叶孤城这个伟略雄才的铁血君王,却用了最温柔与华丽的辞藻去形容一个小女孩,洋洋洒洒近乎千言,无非就是昭告了他的幼妹的封号而已。 长宁,永安。 相传长宁开国之君元帝叶孤城极为疼爱他唯一的妹妹,而这份疼爱,在永安公主的封号上仿佛能够窥见端倪。公主之封号与国号一道,永陈史册,也仿佛是一个兄长对幼妹横亘一生的守护,多年之后仍旧让人唏嘘。 而第二道圣旨,是一份任命书。这道圣旨冗长而精细,上至丞相,下至县丞全部一一委任。没有人知道叶孤城为此准备了多久,百姓们只知道,自己一觉醒来,世事已经翻了一个天地。 第三道圣旨,是赈灾文书。只是寥寥数语,却让新上任的满朝文武全部忙碌了起来。他们之中有人是白云城的城民,有人是青衣楼中重点栽培的对象。唯一可以确认的一点是,他们对叶孤城绝对的忠心,叶孤城的长剑所指之处,便是举朝上下锋芒所向。 叶孤城不必去怀疑这份忠心的真伪,天下一盘玲珑棋局,棋子不正是人心么?他既然执掌天下,那么掌控的便是人心。 一切都有条不紊的运行了起来,天下的百姓后知后觉的发现天下易主,可是……易主就易主,只要他们能吃上饱饭,一切又和他们有什么关系呢?于是,因为放粮的地点都是白云城的商铺,长宁的百姓们原本惴惴的心很快便安定下来,自然也对叶孤城这位曾经的白云城主抱有了全然的好感。 叶孤城的登基大典从八月十六的清早一直到了傍晚,一步一步的按照预想的程序完成既定的步骤,分明一丝不差,不知怎的,叶孤城心中却浮现出一抹不安来。 在顾惜朝一去不返,霍天青被拉出来宣读圣旨的空档,叶孤城捏了捏自己的眉心,对一旁的忠叔道:“忠叔,派人去南海接神医过来。” 忠叔面色一变,应了一声,很快便将这事吩咐了下去。脑海中一遍一遍的重现着自家小姐一脸苍白的样子,这一次,忠叔特地用了加急。这几乎是白云城中最紧要的命令了,白云城的暗卫们片刻不敢耽误,星夜兼程的向南海而去。 一直到了傍晚时分,叶孤城散了朝,而后便快步向叶且歌歇着的太后偏殿走去。 叶孤城的五感比常人要敏锐,一到门口,屋中飘来的淡淡药味便让他心中的不安越盛。一把推开房门,叶孤城快步往宫殿之中走去。 屋中的两人似乎被这忽如其来的开门声吓到,双双停下了手中的而动作。顾惜朝转身一见是叶孤城,便放下了手中的银针,对叶孤城道:“圣上这是散朝了?” 叶孤城扫了顾惜朝一眼,目光又落到了床上。太后偏殿的床极为宽大,叶且歌小小一只缩在上面,显得又小又可怜。她的一头长发披散着,遮住身子,余下的便蜿蜒到了床上,更衬得她的一张小脸只有巴掌大小。 叶孤城的目光落在叶且歌小小的一双脚上,白嫩嫩的一双小脚,上面还依稀有三两个血泡——方才顾惜朝便是帮着叶且歌挑破上面的血泡,还没有来得及敷上生肌祛疤的药膏。 顾惜朝对自家幼妹的心思,叶孤城是能看出来的。这其实是很奇怪的事情,情爱之事,原本已不在叶孤城心上。然而,一旦关乎了他唯一的妹妹,他总是特别的敏锐,那些男人对他家小姑娘的觊觎,哪怕深埋如顾惜朝者,都难免会被他识破。 世人要求女子从一而终,叶孤城也并没有太多离经叛道的想法。不过到了他妹妹这里,自然不能一概而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叶孤城甚至极端的希望自己幼妹是那种可以三夫四婿的女子。 这种惊世骇俗的想法,大概是出于叶孤城想要保护叶且歌的本能——他太了解这个孩子,这个孩子太执拗也太专一,将心尽数交付一人其实是一种冒险,人生之路漫长,之后之事不可预计,一旦对方有了什么差错,他的妹妹又该怎么办呢?所以如果有一丝一毫的可能,叶孤城也不希望自家幼妹去冒这个险。 叶孤城放任了顾惜朝待在他家且歌身边,只是这种亲昵之举,实在是有些过了。所以他冷冷的瞥了顾惜朝一眼,道:“你新官上任,还是用心做出成绩的好。” 顾惜朝自然明白叶孤城的意思,无奈的笑了笑,不动声色的看了一眼叶且歌,而后便将手中的膏药承给叶孤城:“小姐足上还需敷上消炎止痛的膏药。” 叶孤城接过,挥手让他出去。 坐在了床边,叶孤城将叶且歌的一双赤|足搁在自己膝头,倒出膏药给她细细的涂。 叶且歌小心翼翼的看了一眼兄长的脸色,凑到他身边用侧脸蹭了蹭他的肩膀,撒娇道:“哥哥,不抄书了好不好呀?” 叶孤城的手上还沾着膏药,也不好去碰她。被幼妹歪缠得没有办法,叶孤城轻咳一声,道:“小时候也没有这么腻人,越大越回去了。” 叶且歌就那样笑着看着叶孤城,叶孤城取了一旁的素帕擦干净了手,起身对叶且歌道:“不许耍赖了,快些收拾停当,我们一道用晚膳。” 知道这是兄长妥协了的意思,叶且歌笑的更欢,偏生还要故作乖巧的点头道:“恩,那哥哥先出去,我换一身衣服就出来。” 叶孤城忍了忍,终是没有忍住的敲了敲叶且歌的脑袋,说了声“快些”,而后便起身推门而出。 他没有看到的是,在他出门以后,叶且歌长长的松了一口气。她压下眼前一阵一阵的眩晕,强自从床上站起来,换了一件顾惜朝备下的白色常服,转而将床榻里侧藏着的一方帕子翻了出来,转而扔进了屋中的火盆里。那一方青色的帕子上,赫然便是一口褐红的鲜血。 方才她和顾惜朝做戏一场,为的就是用浓重的药味压下这帕子上的血腥——她哥哥走到这一步不容易,江山本就是风雨飘摇,她又如何能在这个时候让他分心呢? 身体的破败并非没有端倪。 从去年的盛夏开始,从无缘无故的疲累到最后的时常心悸,再到后来陇西之行,急火攻心下的骤然昏倒,叶且歌并非是一无所觉。这幅身体的天赋跟她前世仿佛,却远不如叶且歌前世康健。若非早有暗疾,又何至于叶孤城和叶且歌乃是一母同胞,叶孤城能够长成身量九尺的男儿,叶且歌却只能勉强到他胸口呢? 从陇西归来,叶且歌时常为自己号脉。这幅身体的脉象也是奇特,什么偃刀脉,雀着脉,屋漏脉,十大绝脉她已经摸出了七个,可是终归只是虚惊一场,日子久了,就连叶且歌自己也不怎么放在心上了。 只是回到了南海的时候,叶且歌还是会记得去找神医爷爷开几副药吃。一来省了老爷子念叨,二来也是让自己能够稍稍心安。 叶且歌没有想到自己会在剑道突破之后急速的衰弱下去,那种全身气力都被一点一点抽空的感觉分外的清晰。她全部的力气只够在兄长面前粉饰太平,可是她自己清楚,如今她哪里还像是个能够和西门吹雪平分秋色的绝世剑客,分明已经连闺中弱质都不如了。 不清楚自己还能撑多久,可是……师父。 心口又传来一阵疼痛,叶且歌靠在床边细细的喘息着。她不放心兄长,可是,可是,可是却想要见一见师父啊。说好的“既许鸳盟,不死不休”,她这算不算是违约了呢?叶且歌苦笑一声,却有一滴泪从她的眼角滑落,消失在她衣领的绣纹之中。 西门吹雪预料的不错,叶且歌是瞒不了多久的。她甚至没有熬过和叶孤城一道用的这次晚膳,拿着羹匙的手便骤然一松,整个人眼见着便要向后摔去。叶孤城脸色一变,迅速伸手将人捞住。再不肯听叶且歌多言,他直接将人打横抱起。 宫中响起了一阵一阵“传太医”、“快去传大夫”的杂乱声音,随着叶且歌的晕倒,原本井然有序的白云城旧部们全部都乱了起来,宫中的太医用着自然没有自己人放心,可是白云城中人还没有抵至盛京,一时之间,众人竟不知道该找谁为自家小姐诊治才好。 叶孤城略作沉吟,直接道:“出宫,合芳斋。” 西门吹雪最后那没头没尾的一句话,到了现在,叶孤城彻底是明白了。他也明白了,他家且歌的情况绝不简单,从来都是听话至极的孩子,一旦不听话起来,那真是一件要命的事情。 合芳斋的门外,白云城的忠叔率先叩响了合芳斋的大门。万梅山庄的忠叔身后带着两个小厮,打开了自家大门。 两个年近七旬的老者四目相对,同类的气息让两人不约而同的眯了眯眼睛,转而却各自端起了一副慈祥的笑意。 若是往日,白云城的忠叔是乐意和人寒暄几句的,只是如今小姐还在昏迷,所以他只是微微拱手,客气道:“敢问西门庄主可在?我家主子姓叶,请见庄主。” 尤还记得叶小姐说她夫家也姓叶,万梅山庄的忠叔面色微微变了变,心里暗暗思忖着眼前情况——这是……他家庄主的情敌打上门来了? 还不待忠叔说话,西门吹雪已经从院内走了出来。看见门口的阵仗,他虽了然,面上却还是有几分难看,让忠叔先退下,西门吹雪道:“叶且歌出事了?” 白云城的忠叔撩开车门,叶孤城抱着怀里被严严实实包好的小姑娘,匆匆跳下马车。顾不上和西门吹雪寒暄,叶孤城只道:“且歌晕过去了。” “西门。”叶孤城琥珀色的眼眸死死的盯着西门吹雪,一字一句的问道:“这是怎么一回事?” 西门吹雪撩开叶孤城怀中包紧了叶且歌的披风,捏出叶且歌一只纤细的手腕,双眸微闭,细细的号了起来。 指下脉搏如弹石,此为弹石脉,亦为死脉。 叹了一口气,西门吹雪收回了按在叶且歌手腕上的手。看了一眼叶孤城,他道:“此处风大,先带她进来。” 叶且歌的情况比西门吹雪想象得更加糟糕。习武之人强身健体,纵然真有些病症,按说也应该比寻常人强一些。然而叶且歌如今的情况,却根本赶不上一个正常人。她的身体急速的衰败下去,仿佛没有任何可以挽回的余地。 今晨方才号出一段绝脉,到了今天晚上,已然是死脉之相了。 面对叶且歌的境况,作为朋友,西门吹雪亦无法从容。所以他可想而知,当叶孤城知道自己妹妹到底如何的时候,又该是怎样的心情。 叶孤城的剑,给西门吹雪的感觉可以用一个字概括,那便是“稳”。他从来都是从容的,成竹在胸的。在西门吹雪闭关之后,他隐约明白了叶孤城为何会如此——因为,叶孤城的剑上,还系着更加重要的事,也还系着更加重要的人。 而这其中,最重要的,怕就是如今这个躺在他怀里的人了吧。一个剑客的手怎么能抖?然而西门吹雪分明已经看见,哪怕是抱着叶且歌,叶孤城的手也还是抖得厉害了。 一直走到内室,叶孤城将叶且歌放在床上,小心的为她掖好被角。西门吹雪家的老管家看着叶孤城的动作,心中对他隐隐的敌意忽然就消弭了。 这个男人,大概真的很爱叶小姐吧。只是可惜自家庄主来晚了一步。 两位老者退了出去,将一室留给西门吹雪和叶孤城。 走到了门外,万梅山庄的忠叔轻声道:“你家主子好福气。你家夫人的病也不要太担心了啊,我家庄主医术高明,一定能治好她的。” 忠叔心里正是烦乱,听见那位忠叔的话,险些一个趔趄,也知道对方是好意,他终还是耐着性子回道:“老哥哥误会了,那是我家少主和小姐,亲兄妹,可不能浑说。” 万梅山庄的忠叔脚步一顿,很快就打起了精神,念叨了一句“哎,兄弟你早说啊。”,转而来了精神,开始十分殷勤的调动下人——事关自家庄主的终身大事,小的们都给我动起来啊喂! 忠叔翻了个白眼,深深地觉得……此人大概有病。 屋内,西门吹雪低头写着方子,一边写一边对叶孤城道:“之前给叶且歌调理身体的那人,医术应当在我之上,城主速速将人找来,或许有回天之力。” 叹了一口气,西门吹雪缓缓道:“她心脏不全,出生之际有人施回天之术,才勉强到今日。如今她剑术有所突破,以心为剑,肺腑难以负荷,所以昏迷。” “集你我二人之内力,辅以针灸汤药,能拖延二十日。若再寻如陆小凤、花满楼之辈,能再续五日。只是终非长久之计,所以,一定要快!” 西门吹雪放下手中的笔,直直向叶孤城望去。 叶孤城的脸上褪去了最后一分血色,他抚上幼妹有些冰凉的脸,低声道:“因修习心剑而至此……” 忽而,叶孤城抬起了头,对西门吹雪问道:“西门,那废了且歌的剑,她可会好?” 西门吹雪出门找人熬药的脚步一顿。他回头注视着叶孤城,又看了一样躺在床上的叶且歌。许久,西门吹雪难得的说了长句:“作为兄长,我理解你的选择。然而城主该明白,她不仅仅是被你捧着长大的无知少女,她是不弱于你我的绝世剑客。” 深吸了一口气,西门吹雪缓缓道:“谁毁了叶且歌的剑,谁就是毁了叶且歌。” 叶孤城的脸色越发的惨白,他的指甲扣入了掌心,血沿着他的手掌低落,在地上开出一朵血花。叶孤城握紧了幼妹的手,喃喃道:“她活着就好,我宁愿她恨我。” 从没有人见过这样的叶孤城,西门吹雪沉默的看着他,摇头道:“无济于事,她修数十年心剑,心剑早就融入骨血,贸然剥离,只会伤及内府了。” 屋内陷入了沉默。只是在西门吹雪走后,屋内隐约传来男人如同受伤的野兽一样的哽咽。 作者有话要说:  对不起又虐了…… 都把城主虐哭了……天啦噜,叔写城主是男主的时候都没有这么虐他啊啊啊啊啊,感觉好对不起城主啊喂! 顶锅盖跑。 第100章 质本洁来还洁去。 第一百章。质本洁来还洁去。 白云城的暗卫们找到老神医的时候,他正静静的站在那座位于白云城后山的悬崖边上。崖下是缥缈的云雾,一眼望去看不见边际。听见后面的匆匆的脚步声,老神医最后望了一眼那依旧紧闭的洞府,叹了一口气,还不等来人开口,他便拿起脚边早就收拾好的医药箱子,对他们说道:“走吧。” 来人再不敢耽搁,和来时一样,众人星夜兼程,直向盛京而去。 叶孤城刚刚登基,朝中宫中到底还有许多事情要有他操持。为了迁就他,西门吹雪和万梅山庄的老管家索性也住进了宫中,左右如今宫中没有其他人,前朝的几个妃子早就遣散出宫了。没过几天,听到了消息的陆小凤和花满楼匆匆而来,就连一向行踪不定的玉罗刹宫九父子也都来了皇宫。 这随便叫出去一个就能在天下搅起一番风浪的五六人齐聚一堂,放下各自立场,都在为抢救一个人的生命而努力着。 然而,叶且歌却再也没有醒来。叶孤城登基那日的言笑晏晏,仿若是回光返照一般,燃尽了叶且歌最后的一点生命力,在那之后,她的身体很快的衰败下去。叶孤城尚且有不得不上朝的时候,宫九却是日日都待在叶且歌身边。就连睡着,宫九都要小心翼翼的将手指放到叶且歌的口鼻处,生怕她就这样没了呼吸。 短短十天,对于任何人来说,都是一场煎熬。 玉罗刹的出现,将陆小凤从那一团麻烦事中抽离出来。他放弃了原本猫抓耗子一样戏耍猎物的恶性趣味,三下两下的解决了存有逆心的几个长老,然后拉着陆小凤一道上路,直奔盛京而来。 陆小凤原本还有些懵,然而见到了还在盛京停留,并没有赶回花家的花满楼之后,他知道了事情的经过。 他们说话的时候,那位传说中神龙见首不见尾的西方魔教教主就坐在一旁,在陆小凤的目光看过来的时候,玉罗刹毫不隐瞒的道:“你们说的那个当了皇帝的,还要叫我一声姑父。而那个命悬一线的,是我家小且歌。” 毫不在意陆小凤和花满楼震惊的目光,玉罗刹转身道:“走吧,一起进宫去看看。” 自始至终,玉罗刹都是一派云淡风轻。只是白发的男子比平素稍稍快了半分的脚步,到底泄露了他的在乎——怎么可能不在乎呢?他家小且歌是那么好的孩子,怎么一眼不见,就忽然生命垂危了么?玉罗刹在心里狠狠的骂着叶孤城和宫九,这两个臭小子平素说这么在乎小且歌那么在乎小且歌的,怎么还能让人在眼皮子底下变成了这副模样? 朝代一夕更迭,自己的麻烦一夕缠身又一夕解决。陆小凤原本心里十分复杂,可是在听见他的朋友已经昏迷数日的时候,他便也顾不上那么多了。 陆小凤有很多朋友。这些朋友中,有赌徒,有亡命客。他其实是习惯了自己的朋友生死一线的。可是谁都能死,唯独叶且歌不能。 在他的心里,叶且歌应该永远是明媚而安宁的。她应该在西子湖畔赏花弄月,应该在他去的时候备下一壶好酒,听他说说江湖旧闻。她该嫁给她喜欢的叶先生,来年生上三五个孩子,热热闹闹的满地乱跑。陆小凤想着,到那个时候,他还可以帮她去带带孩子,这样自己这个江湖浪子,也就算有个家了。 陆小凤一向是今朝有酒今朝醉,很少去想以后的事。唯有关于叶且歌,陆小凤甚至已经想好了他们一直到老了时候的一切。陆小凤想啊,到了那个时候,他就在她和叶先生的藏剑山庄附近买个小院子,白天去给藏剑的小弟子们讲故事,到了晚上就留在那里蹭饭蹭酒——哪怕成了个小老太太的叶且歌抡着重剑砸他,他也不走。 所以,且歌怎么会死呢?她还那么年轻,还没来得及嫁给她那么喜欢的叶先生。她甚至还没有满双十年华,还没有经历这世间所有美好的一切。她的家人,她的朋友,她所关心的,她所惦念的,她所有在乎的一切一切都渐入佳境,怎么偏偏在这个时候,她却倒下了呢? 一直到陆小凤被花满楼拉着走进了皇宫,他的脑海之中还是一片空白。陆小凤其实并不傻,他比许多人都要聪明和通透。在知道叶孤城已经登基之后,陆小凤便想明白了那块莫名其妙的罗刹牌和此事定然也有联系。他明白是有人想将他支走,而陆小凤觉得,这个人除了叶且歌,并不会再有其他可能。在这一点上,被自己的朋友不信任,陆小凤其实是有些伤心的。 可是在看见叶且歌的那一刹那,陆小凤心头所有的怨怼都消失了。他揉了揉眼睛,却到底还是红了眼眶。 叶且歌变得很瘦。 陆小凤之前就知道这个小姑娘身量不足,从来都是小小一只的样子。可是他没有想到,她会瘦到这个样子。她昏迷数日,只能靠着一点流食和西门吹雪与叶孤城轮番输入的内力勉强度日。从来都是盛态极妍的脸上血色褪尽,若非盖在她身上的锦被还有一丝色彩,眼前的场景几乎让陆小凤怀疑那只是一副水墨丹青而已。 忽的,陆小凤被推开,一道白影跌跌撞撞的冲到了榻前,颤抖着手搭上了叶且歌的脉搏,一遍一遍的唤着“阿叶”,然后……在对方没有回应之后痛哭失声。 花满楼在门边摇了摇头。除却家中三岁的小侄子,他还没有见过有人这样的哭法。那是全然的嚎啕,不顾脸面的、歇斯底里而又无助的哭法。花满楼是见过宫九的,如今这幅模样,让他很难将眼前这人与曾经风度翩翩的公子对应起来。 哭声不绝,玉罗刹沉了面色,一掌将床前的人挥开,斥道:“哭有什么用!有那功夫不如多绑几个名医过来。” 玉罗刹的出手很重,并没有因为宫九是他的亲子就手下留情。宫九被他一击便咳出了一口血来,却恍若醍醐灌顶一般,几下便隐没了身形,出去网罗名医去了。 西门吹雪和叶孤城差不多是一道过来的,叶孤城刚刚下了早朝,而西门吹雪也才研究出了一张新的方子。两个人的脸都如同白纸一样的毫无血色,连日以来的内力倾空,就连这两位如此的高手,都有些吃不消。 可是这两人谁也没有说要放弃,哪怕那日之后,叶且歌再也没有醒过来。 玉罗刹看了一眼面色苍白的两人,顷刻便知道了是怎么一回事。他沉默半晌,到底没有说出训斥叶孤城的话来。掏出两瓶补气的丹药丢给叶孤城和西门吹雪,玉罗刹走到床边坐下,将叶且歌扶起,伸手抵住了她的后心。 半晌之后,玉罗刹的鬓角滑落了一滴汗珠。自从十年前他武功至于臻境,已经很少有人能够让他流汗了。缓缓收回了内力,玉罗刹将叶且歌放倒,又细心的给她盖上了被子。 “我为小且歌护住了心脉,能再续十五日。”拨了拨少女散乱的头发,玉罗刹轻轻叹了一口气,转而起身。 小且歌的确是阿鸢的侄女。只是玉罗刹没有想到,她居然是病着的时候最像她。这难道是她们叶家女儿逃不过的诅咒么?阿鸢和小且歌都那么好,为什么偏偏就不能长命百岁呢? 玉罗刹的脸上没有表情,甚至没有悲戚之色。那是因为他所有的眼泪和伤悲,早在阿鸢去后就已经流尽了。而今除却唏嘘,再无其他。 “多谢。”叶孤城对玉罗刹抱拳。他自己的一身内力倾尽,也只够幼妹维持两日。如今玉罗刹能为且歌续十五日,纵然他内力深厚,恐怕也十分吃力了。所以对于玉罗刹,叶孤城是真心感激的。 玉罗刹却是白了他一眼,冷哼道:“叫姑父啊,臭小子。” 叶孤城望了一眼床上躺着的妹妹,终是低声又道:“姑父,多谢。” 有了陆小凤、花满楼和宫九的助力,又有玉罗刹为叶且歌护住了心脉,叶孤城和西门吹雪的压力骤然轻了不少。几人轮番为叶且歌传输内力,便是这样,叶且歌虽然没有醒,却平安度过了十五日。 到了第十五日,老神医终于从白云城抵达了盛京。 一摸上叶且歌的脉象,老神医便是面色一变。环顾了一圈周遭殷切的看着他的人,老神医叹了一口气,为叶且歌施了一回针,而后铺开纸笔,细细的写了三五章方子。 “且歌这是有救了?”陆小凤凑到了老神医边上,殷勤的为他研墨铺纸。 花满楼也略松了一口气,温声道:“神医需要什么药材,花家或可略尽绵力。” 老神医没有搭理陆小凤,却无法无视花满楼这样一位彬彬有礼的公子。他吹了吹未干的墨迹,只道:“没有什么稀奇的玩意,宫里应该都有。”而最稀奇的那一味药……谁也求不来。 老神医的方子很快就被人取走,白云城的人开始火速去煎药。西门吹雪走到了药房,看着他们按照方子一味一味的抓药,不觉便皱起了眉头。 叶孤城还在药房里面守着一翁药炉,那是她妹妹救命的药,他再不愿假以人手。 在一片纷乱的脚步声中,西门吹雪忽然对叶孤城道:“这也只是温补的方子,虽比我开得精妙,效果上却也没有什么差别。”到底,是没有回天之力的。 而叶且歌的病,除非有回天之圣手,譬如十六年前她刚刚出生之际,那位老神医出手为她填补心脉,否则他们所做的一切,都不过是拖延时间而已。 西门吹雪不明白,那老神医分明是对叶且歌的病情有所预料的,不然也不会只是粗略诊脉便开了方子,可是他为何会开出这样不痛不痒的方子?须知叶且歌如今需要的不是温补,而是救命了。 闻言,叶孤城的手一顿,泰山崩于眼前也从未变色的男子只觉一阵天旋地转。他堪堪稳住自己心神,快步向自家幼妹的房间走去。 老神医还在叶且歌的屋子里。他用力的捏着自己的眉心,叶孤城进来的时候,还能听见他深深的叹气。 叶孤城注视着这个看着他们长大的老者,许久,才缓缓道:“孤城此生不曾求人,未曾跪过苍天,亦未曾跪过父母。今日……” 他长袖一拂,脊背停的很直,膝盖却撞在了地面上,在一室的寂静之中叩出了一声闷响,叶孤城冲着老神医直直跪下,十分郑重的说道:“恳请神医救家妹一命。” 叶孤城已经是这天下之主了,他是顶天立地的奇男子,他骄傲,是因为他有足够的骄傲的资本。如同叶孤城所言,他一生未曾求过什么人,就连前世他一败涂地,也从来都是从容不迫,傲骨不折。 可是今日,就连对人弯腰也没有过的叶孤城却毅然对老神医跪下。他就这样一跪。别无所求,只求能为自己最疼爱的唯一亲人换取一线生机。 门是开着的,很多人都看见了自家城主的这一跪,不说那些捂嘴红了眼眶的婢女与暗卫,就连是西门吹雪也不禁有几分动容——之前叶且歌愿意为兄长牺牲剑道,如今叶孤城愿意为幼妹折节屈膝,这样的血脉亲情,原来时真的存在的。 老神医是看着叶孤城和叶且歌长大的,人心非木石,这么多年以来,他早就将自己看作是白云城的一份子。如今自己看着长大的这两个孩子,一个生死不知,一个折节至此,他又何尝不是于心不忍呢? 仰头将眼中的泪水憋了回去,老神医将叶孤城拽了起来。他沉沉的叹息,走到叶且歌身边,不去看叶孤城的脸。 许久之后,他哽咽道:“但凡有那么一丝一毫的可能,我怎么会不去救呢?这也是我看着长大的孩子,跟我自家的小孙女有什么区别?第一个抱她的人就是我,把她从鬼门关抢回来的人也是我!你自己说说,这些年为了且歌这孩子,老头子我费了多少心思?但凡有那么一点儿可能……我怎么会舍得不去救她呢?” 老神医每说一句,叶孤城的脸色变苍白了一分。难道……难道当真半点法子也没有么?他如今坐拥天下,就是倾尽这四海之力,却仍然无力回天么? “且歌这孩子天生心脉不全,心上一个大口子是什么意思,城主你应该是明白的吧?若不是她从小习武,锻炼了身体,那补心的法子也不能维持她到今日。”老神医又切了一回脉,仿佛找回了曾经自己行医多年看惯生死的冷漠:“这十六年,每一日都是偷来的,如今也不过是把那些偷过来的还回去,生死有命,城主也看开些吧。” 叶孤城静静的没有说话,颤抖着的手却昭示了他的心中到底有怎样的波动。他看开些,他如何看开些?他们兄妹相依为命至今,叶孤城就没有一日想过自己会失去幼妹的。他行一步而谋万步,可是叶孤城想好的每一步,都是有叶且歌的。那是他的肉中骨血,是他一点一点养大的孩子,怎么可能说没有便没有了呢? 在一片混沌之际,叶孤城却蓦然捕捉到了一丝清明——老神医的态度不对劲。叶孤城说不上他到底是哪里不对,可是至少,这样的一位疼爱且歌的老者,是不该用这样的语气谈论且歌的生死的。那种佯装的冷漠,就像是在说服叶孤城,却也更像是在说服他自己。 不对!不对!不对! 叶孤城到底是叶孤城,在这样心绪纷乱的时刻,他精准的扼住了其中的关键。 他走到老神医面前,直直的望着老神医的眼睛,忽然道:“神医一定有什么法子,能够救且歌对不对?”只是那法子一定很艰难,艰难到老神医连尝试都不愿意。 可是叶孤城不管谁愿意不愿意,他只清楚一件事,那就是哪怕还有一线生机,他都要拼尽全力去为自己的妹妹抓住。 老神医闭上了眼睛,可是叶孤城的眼神却让他越发的不忍。叶孤城没有离开,就这样望着他,眼神中的意思很明确——他不说出来,他便不会罢休。 许久许久,老神医轻轻的摇了摇头,却是有些有气无力的说道:“城主,不是没有法子,而是不能。” 他走到窗边推开窗子,散尽了一室苦涩的药味。掩好了窗,又关上了门,老神医坐回了桌前,用手抚额,道:“这孩子一身的君子之风,所求至洁,城主便让她干干净净的去吧。如果且歌醒着,她也一定会如此选择的。” 干干净净。 这四个字太过奇怪,叶孤城心头一沉,却又是一喜,于是连声问道:“是怎样的法子?如何让您为难了?且歌是有就的对吧?” 话已经说到了此处,老神医只能继续说下去:“其法有三。” 叶孤城的眼神一亮:“愿闻其详。” “第一个法子,是且歌一定不会同意的。”走到叶且歌身边,老神医涩声道:“她天生不足,便必定要后天补充。而与她同根同源的人,唯有城主。” 叶孤城豁然起身,难得急切道:“如何补充?”若是救他妹妹的希望在他身上,叶孤城又怎会吝啬自身?哪怕要他剐尽一身血肉,那又何妨? 猜测到叶孤城的想法,老神医容色一苦,叹息道:“难便是难在这如何补了。所谓补充,无非就是人体的气血精气,而这其中,血肉为糟粕,根本不堪大用。而内力稍佳,想必这几日城主为这孩子输入内力,已有体会了吧?” 叶孤城颔首:“倾我一身内力,能撑两日。” 老神医摇了摇头:“这只是最初,日后内力投入会越来越大,总有一天,内力也是无用的。”视线落在叶且歌身上,老神医道:“唯有精气,辅以老头子这里的一套双修之法,不但对且歌有好处,男方也会受益。” 并不意外的看见了叶孤城震惊的脸色,老神医只能道:“这样的法子,怎么能行得通呢?就是城主不介意逆乱伦常,日后你让且歌何以自处?况且这又不是一次能够解决的事情,一旦开始便没有结束之日。到时候如何杜绝天下悠悠之口,又该让她以何种身份在此立足?” “而且骨血还家,其子不番。”老神医的目光带上了几分严厉,生怕叶孤城一时情急做出什么错误的决定来,他继续道:“你们血缘如此之近,血脉恐有畸形或者顽疾,城主切莫一时糊涂,让且歌一世痛苦!” 这个法子太过荒谬了,叶孤城闭上了眼睛,强自镇定道:“第二个方法呢?” 老神医摸了摸自己花白的胡子,开始说明第二种方法:“这第二个法子,其根本也是补充精气。寻不得和小姐同根同源的血脉至亲,便只能寻内力深厚的男子。” “这有何难?”叶孤城恍若看见了希望,不由问道“内力要多深厚?” 内力深厚的男子并不难寻,自家幼妹看上的叶英正在闭关,固然远水解不了近渴,可这是关乎到叶且歌生命的事情,叶英自己错过,也怨不得旁人。他日他若因此嫌弃自家妹妹……大不了让他们永世不见! 叶孤城这样想着,已经将合适的名单在心里过了几轮。 老神医见他意动,狠狠的瞪了他一眼,冷哼道:“你当那么容易?和你水平相当的,因为不是同源,所以要效果差上一些。损耗的程度无法估量,但是要达到勉强和你一般的效果的话,少说要七八个男子!你便自己说说,全天下跟你内力相当的又有几人?” 与叶孤城内力相当者已是绝无仅有,若是强要拼凑,将这武林中人全都拉出来,筛去老迈不堪的,便也只剩下了陆小凤花满楼之流。且不说够用不够用,这些人都是且歌的朋友,他们原本是清风朗月的相交,若是在叶孤城的强压或者被友情的胁迫之下真的和自己妹妹发生了些什么,那叶且歌便当真是无地自处了。 看出了叶孤城的动摇,老神医继续道:“而且这法子也不是一劳永逸,因为是强行以内力强补,效果不佳不说,而且到底能够维持多久也无定论。不过最好,也不过是三五年的光景罢了。”摇了摇头,老神医长叹一声:“这其中一旦行差踏错,城主又何苦脏了且歌的身子,毁了她的知己情谊,最后只强留她三五年的功夫呢?” “况且,这法子一用,小姐便只能永卧榻上,这和死有什么区别?”走过去拍了拍叶孤城的肩膀,老神医的语气里带上了一分严肃和几分安慰:“我们的亲人,我们当然希望他们长命百岁,可是如果有一天真的留不住了,便要学会放手。如今且歌心愿已了,城主登临天下,便让且歌这孩子干干净净的去吧。” “你强留下她,不是对她好,而是一种自私,城主,你明白么?” 老神医负手而立,眼角却带出了泪光。他说出的每一句话,都像是在自己的心上割一刀。所以老神医更能够想象,叶孤城听了这样的话之后,又会是怎样的其痛彻骨,其恨欲狂。可是……他没有办法啊!一丁点也没有! 叶孤城闭上了眼睛。他哭不出来——早在西门吹雪给他妹妹诊过病情的那一日,他就已经将这辈子的眼泪都流尽了。被反复撩拨的希望,又一次一次的坠入绝望,都在反复的折磨着他。 叶孤城抬手轻轻的抚上叶且歌消瘦苍白的小脸,却并不敢用力。那小心翼翼的模样,就仿若十六年前,叶孤城重生而来,第一次抱起小木床上小小一团的妹妹一般。 指尖的触感还是滑腻的,带着一点温度。叶孤城无法想象这一点温度都褪去了的样子,也无法去想自己妹妹香消玉殒的模样。可是,如今却容不得他不想。 这十六年,他将这孩子养大的这十六年,竟然每一日都是偷来的么?叶孤城不相信,却蓦然想起前世的自己。他很少想起前生的事情了,可是这一刻,那种自叶且歌出现在他的生命里就再也没有过的孤独席卷而来,让他感觉到彻骨的冷意。 ——你本应该孤家寡人。你天生本就是天煞孤星的命格。一个声音蓦然从叶孤城的心底想起,一点一点凌迟着他的内心。 于是,叶孤城会去想,这个前世根本没有出现过的孩子,若是今生也不是他的妹妹,是不是就能一世平安喜乐,快快乐乐的长大,在江湖肆意几年,然后嫁个如意郎君,最终子孙满堂,长命百岁?就不必去当什么藏锋之刃,为他熬尽心力,为他分担本属于他一个人的责任。 其实那样也是很好很好的,哪怕幼妹的生命里从来没有过他。可是这孩子能够好好活下去,那真的是很好很好的。叶孤城心底一颤,痛苦迅速的蔓延开去,让他的心流着血,一点一滴,血流成河。 “是我对不住她,是我。”叶孤城凑到了床边,将脸埋进叶且歌的发里,轻声的说着。 从没有见过这样颓丧的叶孤城,老神医心生不忍。于是道:“还有第三个法子,只是,这是一个赌局……结果如何,我们都要等。” 叶孤城:“等什么?” 老神医望着宫中飘落的银杏黄叶,目光渐渐飘远:“等一个人。” 忽然,地上簌簌飘落的黄叶骤然被一阵风卷起,一道白影箭也似的破窗而来,老神医精神一震,在看清来人之后,他原本颓丧的语气骤然变得兴奋:“他来了!” 怕叶孤城还不明白,老神医连忙补充道:“这下且歌有救了!” 来人的一头白发散乱,是从未有过的狼狈。可是他一贯微阖的眼眸却是睁开的,琥珀色的眸子如同深潭,此刻却是搅动起要将人溺毙的波澜。他注视着床上的小小少女,一步一步的向着她走去。 铺天盖地的剑意呼啸而至,随着主人心绪的动荡而毫无保留的席卷着每一寸土地。这样强大的剑意,普天之下只得一人——叶!英! 作者有话要说:  城主这一跪……叔写的时候真是心都哆嗦了。 还有就是陆小凤设想的未来,小徒弟在那里哭成狗。 重新看一遍,应该也没有那么虐吧……毕竟这治疗的法子,是开车的信号啊信号啊信号啊。 虽然晋江连自行车都开不了,全靠脑补……跪。 最后,感谢月独酌扔了1个手榴弹 菱晴扔了1个地雷 要相信叔是爱你萌的,虽然叔写了虐,但是叔有一颗甜回来的心。么么~ 第101章 知君何事泪纵横。 第一百零一章。知君何事泪纵横。 叶英的眸子是睁开的。 旧年枫华谷一战,叶英感天下风云变幻,远非藏剑手中实力能够掌控,遂闭关参悟无上心剑,以增加藏剑自保能力。于是,他闭关年余,出关之时领悟心剑,却双目已渺。 在大唐旧闻之中,藏剑山庄的大庄主的目盲,是一件让人无限唏嘘的事情。那在天泽楼前端坐,抑或是抱剑观花的君子,若是双目澄澈,又该是何种风华?可惜这种叹息,终归随着那个时代的结束而湮灭在历史的烟云之中。 叶英并不在意自己的目盲,他虽然双目已渺,却内心澄澈,剑外无物。他能够用自己的剑守护故园山水,守护亲眷知己,这对于他来说已然足够。毕竟,有得必有失的道理,叶英是明白的。 从参悟了无上心剑的那一日起,叶英便没有想到过有那么一天,他会那样迫切的希望自己能够放下心上之剑。 ——是的,放下。 只会问水决而不懂山居剑意的藏剑弟子算不得藏剑,可是,放下心中一剑的叶英,还能算是藏剑的大庄主叶英了么? 在此之前,就像叶英从未想过自己要放弃心剑一样,他也从未想过,有那么一天,他必须做出一个十足艰难的抉择。 最先注意到叶且歌身体异样的人是叶英。 叶英曾经数次在叶且歌睡着的时候给她切脉,那个时候,叶且歌的脉象还没有任何的异样,看起来要比寻常人要康健不少。可是叶英就是不放心的。他的武功已至臻境,又经历过踏碎虚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叶英其实已经是半仙之体。 无端倒流的光阴,骤然痊愈的暗伤与旧疾。叶英在初来此地的时候,就已经察觉到了自己身体的变化。后来他们重建了藏剑山庄,一切尘埃稍定之后,叶英静心体悟了一番,越发察觉自己能够体悟到一种玄妙的境界。那仿佛是冥冥之中和天地之道有了千丝万缕的联系,渐渐地,叶英发觉自己能够感受到一些气运的变化,在一些事情上也会有微妙的感知。 因为感知了气运的变化,所以叶英没有去阻止叶孤城——他感觉得到,安庆气运已尽,而叶孤城的身上已然龙气冲天。叶英不信天命,却也无妨顺势而为。更何况他不愿意让自家小徒弟为难,所以在叶孤城“谋反”的这件事上,叶英并没有插手。 而对事情微妙的感知,便是叶英一直不安的原因了。无形之中,仿佛有什么再给他提示,告诉他若是他不去做什么,那么他就有可能会失去最重要的东西。 是至今已,叶英无比的清楚自己最重要的东西是什么。那是他前世而来的羁绊,是他今生注定要携手之人。那人总是将自己看得很轻,可是叶英知道,叶且歌是他唯独不能失去的人——他为她踏碎虚空而来,若是连叶且歌都不能把握,那叶英的踏碎虚空又有什么意义? 事关自己的小徒弟,叶英愈发的难安起来。这种不安,在叶英和叶且歌回到白云城,叶英知道自己一向看起来很健康的小徒弟其实一直需要用药温补之后,而变得越发的清晰了起来。 所以,叶英拦住了给叶且歌调理身子的老神医。 彼时叶孤城的计划正在最后阶段,固然看似万无一失,可是却也有可能功亏一篑。老神医心思灵透,所以权衡之下,他选择将叶且歌真实的身体情况对叶孤城瞒了下来。 不瞒不行,老神医看着叶孤城和叶且歌这两个孩子相依为命的长大,清楚叶且歌对叶孤城的影响有多么巨大,如果叶孤城已经注定要失去这个血脉至亲,那么他又怎么忍心看着他数十年的谋划功亏一篑,自己朝不保夕呢? 而对叶英这个自家小姐莫名其妙冒出来的师父,老神医本不欲搭理——他当然不愿意搭理叶英,在老神医看来,自家小姐本来在城中好好的,他为她补上的心脉,少说还能支撑五年。如今却不过出去两年的光景,那孩子的身体就已经被糟蹋成了这幅样子,可见是如何的劳心劳力了。 又听闻前几日自家小姐还跟着这人跑了一趟陇西,如今是什么年景,陇西那地方如何去得?这让老神医嘴上虽然不说,心中却是气得狠了,因而对叶英自然也没有什么好脸色。 然而他路过叶英的时候忽然觉出一些异样,心头一动,老神医抓起叶英的手腕,号起脉来。在他为叶英把过一会脉,惊讶的发现这人和叶家分明毫无半点血缘,一身精气却和城主相差无几,甚至更胜一筹,更离奇的和自家小姐近乎同根同源之后,已近百岁的老神医登时就兴奋得跳了起来。 痛痛快快的对叶英说明了叶且歌的病情,老神医拿出了自己早就准备好的那套双修功法,很是用心的对叶英讲解了其中要点。毕竟,他也不正指望一个瞎子,哪怕是个假的瞎子自己去看书不是? 叶英虽觉尴尬,却还是用心听了下去,将要注意的地方细细记了下来。 老神医的话印证了他的预感,他家小徒弟的身体的确出了问题。当老神医说,那孩子心脏处平白有一个大洞的时候,叶英只觉得自己的心肺都要跟着疼了。 哪里是什么平白的呢? 至德元年的睢阳一战,挡在他身前的小姑娘,洞穿胸口的狠狠一刀,破碎在唇齿的话语,还有那句“师父,小心一些啊”。往事翻腾却历历在目,叶英有些茫然的抚上自己的胸口,至今他还记得那个孩子冷在他怀里的感觉。记得那种看着她生命流逝,自己却无能为力的绝望。 而那一刀,前生带走他的且歌的生命还不够,今生又要成为她挥之不去的梦魇了么? 叶英攥紧了自己胸口的衣襟,仿若这样,才能压抑住心底细碎的疼痛。只是他始终庆幸,前生他无能为力,今生却还能够做些什么,去挽救且歌的生命。 所以,他几乎是没有犹豫的便接受了老神医的要求,又静下心来听着所有的“双修”要点。不仅是没有绮念的听着,而且还练习着运行内力。 变故便是出现在叶英按照老神医说的法子运行内力的时候,他的气息沉稳如同江海,按说理应连绵不绝,可是按照老神医的法子运功,每至心脉处,聚集的内力便顷刻溃散,被他自己的心脉吸收,一身精气更是半点也输送不出。 老神医和叶英都很是纳罕,两人商讨许久,方才找到了症结所在,那便是叶英修习的心剑。叶英修炼心剑数十载,心剑之神技,自然与旁的武功不同。所谓心剑,当真是气从心脉而生,以心为剑,凝神静气,剑意化形。 叶英其人最是宽和,心剑却是为守护而生,故而十分霸道。举凡有途径叶英心脉之内力,统统都会被心剑吸收。简而言之,便是一剑横于心上,便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可保叶英气不外泄,不损自身。 而精气和内力又有不同,因为心剑,叶英能够做到为人传功疗伤,也能做到内力外吐,用以威慑抑或直接伤人。然而想要以精气滋养旁人,却是绝对做不到的。也就是说,叶英若想要使用这双修的法子,便定然要解决这心剑的问题。 而这所谓的“解决”,除却叶英放弃心剑,再无他法。 老神医不懂武功,却也知道让人放弃自己苦修多年的剑法近乎是不可能。哪怕那人对自家小姐有心,却恐怕也战胜不了身体的本能——让叶英放弃心剑,说不得是破而后立,只会让他的心剑更胜一筹。他叹了一口气,收拾了自己的药箱,摇头道:“罢了,是且歌那孩子没有福气。” 叶英的面沉如水,唯有微微颤抖的手指泄露了他心中的波澜。 他的小徒弟,怎么会没有福气? 她是他最疼爱的弟子,是他为之隔世而来之人。这个时空藏剑不复,那他就重建藏剑山庄。因为且歌说过,藏剑是她的家,所以叶英便不能让她的家没有了。 他是她许下鸳盟之人。曾经他们是血脉至亲,层层桎梏压下来,一道生死横划开,将那没有言说的情愫永远沉埋。没有人知道叶英抚着刻着叶且歌名字的坟冢的时候心里想着什么,心中又是遗憾还是痛苦,是无奈还是惋惜。可是叶英清楚,其实那是悔恨,是足矣让他踏碎那片没有了她的时空的悔恨。 叶英后悔了。他不该因为叶家百年声名而放弃她,他不该为了无上心剑而佯装无情,他不应该为了一时软弱而看着这孩子苦苦煎熬。他总以为他们师徒日久,时间会消磨那些不应该有的心思,会湮灭一切不该有的情愫。可是他没有想过,这孩子会用死亡将这段纠缠的感情狠狠斩断。而他后悔了,却一切都晚了。 前世徒弟下葬时候的连绵苦雨仿若兜头而下,叶英呆坐许久,终于找到了一丝清明。他又去寻了老神医问了期限——他的且歌还能支撑的期限,而后,叶英选择了闭关。 数十寒暑,心剑已经融入叶英血脉,远非他说能够放弃便放弃的。那不单单是双眸的开阖,更是一种拷问与抉择。 洞府数日,叶英反复扪心自问,他问自己,当初修炼心剑是为了什么,而如今决定放弃心剑,又是为了什么? 六百年前的藏剑山庄中的景物在叶英眼前反复浮现,九溪十八涧与西湖旧景交叠。六百年前的人在叶英脑海之中反复被提起,从父亲到兄弟,从藏剑到其他。叶英想起了幼年时候被罚跪祠堂的冰冷,少年时候乍现锋芒时候的平静,想起家中诸事的无奈,想起后来山河倾覆的痛心。 他想起很多很多,就仿若将那些事情重来一遍。只是最终,那些旧事就宛若褪去的潮汐,而潮汐退去后,沙滩上剩下的贝壳,却是与且歌有关的回忆。 叶英翻检着那些记忆,看着叶且歌从小小一团玉雪可爱的孩子,到后来搅乱一池少女心思的男装少女。从笨拙却固执的练习剑招的总角小儿,到后来一剑能挡百万军的飒爽女将。勾动了心里的柔软,叶英几乎便要笑出来。 可是他的笑意很快便僵住了,他忽然意识到——自己是没有见过的。且歌那样可爱的成长,他是没有真正亲眼看见过的。 用一双眼换得藏剑长安,叶英无悔。可是若是他睁开眼,便能挽救一生之所爱的生命,那么他还在犹豫什么呢?还是说,他所谓的爱,也不过如此。 那是他两世挚爱之人,本该无忧无虑的活着,比谁活得都潇洒恣意,怎么会就成了别人口中的“没福气”? 这个念头让叶英心头一悸,他盘坐于地上,一头雪白长发无风自动,一股滂沱的气势顷刻之间席卷了洞府,将洞府之中简易的陈设顷刻之间都化为齑粉。一口心头血染红了叶英的白衣,他摇晃了一下,却豁然睁开了双眸。 焰归还静静的横在他的身侧,叶英面色复杂的看了一眼手中焰归,一时之间却有几分不知今夕是何夕之感。 洞府之外守着的侍卫慌张的跑了进来,看见叶英睁开的双眸的时候有了片刻的怔忪,一直到听见叶英问“且歌何在?”的时候,侍卫才恍惚的反应过来。 他将老神医留下的纸条递给了叶英,还没有看清到底发生了什么,便见眼前的人便倏忽化为一道流光,消失不见。 侍卫震惊半晌,才讷讷反应过来,方才看他看见的那分明就是——缩地成寸,仙家之功。 作者有话要说:  开始仙侠走向了的感觉……额,其实并不是。总之庄花花平白年轻了辣么多,总归要有个金手指哒。 他为了守护藏剑山庄而选择放弃了双眼,如今为了且歌妹子选择了放弃心剑。叔居然没有很感动,只是觉得终于摘下去庄花花头顶的“渣男”帽子……好吧,其实只是看多了别的同人文里的妹子追庄花太辛苦了,叔家的庄花就受些折腾吧233333333 顶着锅盖跑,拉上城主保护叔hhhhhhh 小剧场 路人甲:连心剑都不会,还敢说自己是叶英? 叶英【笑】:我家夫人会就足够了。一家不需要有两个人会心剑。 路人甲【被塞狗粮吐出一口凌霄血】:你吃软饭! 叶且歌路过,直接一招鹤归孤山:师父我们回家吃饭吧,今天吃干炸小排保证硬硬哒~ 第102章 旦为朝云暮为雨。 第一百零二章。旦为朝云暮为雨。 从南海到盛京,老神医和白云城的暗卫们星夜兼程也走了足足十日,而叶英竟只是心念一动,用了一盏茶的功夫而已。 不属于凡间速度的疾行让他一头长发散乱,闭关时候没有换洗的衣物也让他看起来有些许的狼狈,甚至,他衣襟上的血迹还没有干透,脸上还有新冒出的零星胡茬。 可是如今顾不得这样多,老神医上前一把捉住了叶英的手腕,将人拖进了叶且歌所在的房间。 连门也顾不得关上,老神医飞快的对叶孤城道:“这人,便是老头子说的第三种法子的关键了。” 叶孤城望了一眼睁开了双目的叶英,沉默的抿唇,却是示意老神医继续说下去。 老神医满意的搭上了叶英的脉搏,一边最后确认着,一边说道:“此人跟且歌气息同根同源,唔……老头子直说吧,对于且歌那孩子,反倒是这人的精气比城主你还要更合适一些。之前我把那双修的法子教给过他,不过他修炼的武功跟那法子不想适宜,这才只能作罢。” 收回了按着叶英脉搏的手,老神医满意的摸了摸胡子,继续道:“眼下这人有所突破,想来是无碍了。且歌那里耽误不得,城主跟老头子一道出去吧,好让他……”稍微顿了顿,老神医的脸上闪过了一丝微妙的尴尬,却还是继续说道:“让他和且歌行敦|伦之礼吧。” 眼见着叶孤城周遭的寒意越盛,老神医上前拉住叶孤城,将连忙将人往外拖,一边拖一边絮叨道:“虽然委屈了咱们且歌,但是总归那是个她自己可心的,如今救命要紧,至若许多虚礼,待到且歌身子大好,再补上也不迟。城主如今虽然是天下之主,却到底是个江湖人,也不要太讲求什么繁文缛节了。” 叶孤城心里是什么滋味儿呢?他早就知道会有那么一日,有一个男人会把他的妹妹从他身边带走。他也心中明镜也似的知道,那人十有八|九便会是叶英。可是真的到了这么一天,他还是没有办法从容面对。 心头是翻涌的不舍,可是在经历了几乎要失去自家妹妹的痛苦之后,这些不舍又仿佛变得微不足道了。他是人兄长,纵然是将叶且歌当做女儿再养,许多事也终归没有办法详细嘱咐开去。更何况如今他妹妹还昏迷着,对着叶英,叶孤城便更没有什么话可说了。 抿唇半晌,叶孤城只得干巴巴说一句:“大庄主……小心些吧。” 叶英方才缩地成寸而来,气势磅礴,闹出的动静不小,至少已经惊动了在旁的宫殿里的陆小凤、花满楼、宫九以及玉罗刹等人,就连西门吹雪,他手中虽然端着一碗药,却也是运转着轻功而来。 众人不约而同的抵至叶且歌的房间外,听见的便是什么“敦|伦”,什么“俗礼”,什么叶孤城让叶英“小心一些”。这些人中,陆小凤看惯风月自不必细讲,宫九和玉罗刹又是什么没见识过?西门吹雪医术高绝,自然明白老神医话里的意思,就连花满楼这样的谦和君子也不由瞬间尴尬,明白叶先生要和且歌做些什么。 “这是要做什么?”众人不好多言,宫九却不在意那么多,他直接冲到了老神医面前,叶顺带拦住他要关门的手,一副打破砂锅问到底的样子。 老神医知道这是自家表少爷,然而这种事情,到底是不好说的。正在他神色为难之际,只见那边玉罗刹微微撩了一把自己的一头银发,斜倚在栏杆上,目光却是一错不错的盯着叶英,语气不甚分明的说道:“两年未见,大庄主的眼睛,这是大好了?” 一直到玉罗刹开口,叶英的目光才第一次从叶且歌身上稍稍移开。他转身回望着玉罗刹,琥珀色的眸子深如瀚海,分明是波涛汹涌,可是细细看来却又恍若是不起波澜。 两个男子同样的满头银发,同样的一身白衣,只是他们相对而立,很轻易的便让人察觉出他们二人的气质迥然。 叶英坐在了叶且歌的床边,轻柔的握住她的一只手。少女小小的手掌嵌入叶英的掌心,那一点冰凉让叶英方才就隐隐作痛的胸口更痛。 许久,叶英将自己的温度传递到叶且歌手上,将她被捂暖的手放回了锦被之中,而后侧头答非所问的对玉罗刹道:“玉教主尚且有为爱妻一夜白头的机会,而叶某……连为她一夜白头的机会都没有。” 叶英的一头墨发,早就在出关之际染上霜雪之色。他为藏剑白头,为守护藏剑而放弃双目,于是也便没有了为叶且歌白头的机会。玉罗刹一代枭雄,尚且能够用这样的方式证明自己对妻子的爱恋,而他叶英一旦失去挚爱,又用什么去证明他真的爱过呢? 所以,他能够放下很多东西,却唯独不能失去叶且歌。数十年的苦修一夕放弃,可是叶英不悔。因为那些让自己后悔的事情,叶英此生只要做一次便也足够了。 叶英此言一出,玉罗刹脸上一贯肆意的笑渐渐收敛。透过开着的房门,玉罗刹看了一眼床上躺着的面色苍白的少女,最终对叶英点了点头,轻声道:“那便好好待她。” 说着,玉罗刹伸手捉住了还在老神医那里纠缠不休的宫九,抬手将人敲晕,直接拖着便走了。 少了最闹腾的人,余下众人面面相觑。他们很早以前就知道叶先生和且歌之间的那么点子事儿,不过此刻撞破,说是不尴尬那是不可能的。无论是陆小凤这样的风流浪子,还是花满楼这样的温润公子,一时之间都有些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干咳了一声,陆小凤夸张的笑了笑,最终支支吾吾的说道:“啊……那个什么啊……那个……那个等叶先生和且歌成亲的时候,记得通知我们哈,说来我和且歌都是相交那么多年的朋友了,她出嫁用不用我背啊?” 叶孤城:我果然还是很讨厌陆小凤。 花满楼因为目盲,所以对气息尤为敏感。感受到了来自叶孤城那里的低气压,花满楼扯住了陆小凤,无奈道:“且歌是有兄长的,哪里显着你了,倒是你这个四处打秋风的,还是好好寻思着送什么贺仪才好。” 顺着花满楼的力道,陆小凤也看见了满脸愠色的叶孤城。冷不防被一口凉气呛住,陆小凤咳嗽了一阵才道:“啊哈哈哈哈,是哈是哈,且歌有叶城主呢。那我们就先走了啊,不耽误叶先生给且歌治病了。” 说道“治病”二字,陆小凤的脸上扭曲了一下,却是脚步不停,跟花满楼一道一阵风也似的走了。 西门吹雪比这几人来的早一些,将老神医所说的法子听了大概,细细一思量,他也觉得此法可行。再加上叶且歌和叶先生本就两情相悦,这种事情倒也并不为难。 只是有一事,犹疑了片刻,西门吹雪还是对老神医说道:“世人多及笄便孕子之女子,然叶且歌骨骼细弱,老前辈所言补心之法也不知效力如何,贸然有孕恐怕……” 听见西门吹雪在怀疑自己的医术,老神医本是瞪起了眼睛,不过听他所言也有十分道理,少了方才那些闲杂人等,老神医便也就直说了:“既然是补充精|气,那精|血定然是要入体的,且那种不入体之避孕之法也不是十拿九稳,如此一来倒有些为难了。且歌如今一十有六,的确骨骼未成,为了她身体着想,怀胎之事最好等到她双十以后才好。” 西门吹雪看了一眼叶英,道:“万花有一方,男子按月服之,一方可避一月,连服三月可避一年。” 只是世人看重子嗣,以多子多孙为福祉,鲜少有男子主动避孕的。纵然有避孕之法,也多数是作用于女子罢了。想到此处,西门吹雪又补充道:“若是想要子嗣的时候,只需要停用三月便是。” 房|事被这样讨论,叶英却也没有心思觉得难堪了。他的全部心神都放在叶且歌身上,听见西门吹雪的话,他直言道:“有劳西门。” 他当然是喜欢孩子的,特别是那个孩子身上有他和且歌的血脉。然而此时此刻,与且歌的身体比起来,那些都已经变得不重要。叶英知道一会儿他要对自己的小徒弟做什么,然而如今他的心中除却疼痛,就连半点绮念也无。 鱼|水|之|欢,朝|云|暮|雨,叶英并不觉得是羞耻之事。因为所行是为了挽救他心爱的人的性命,所以便变得越发的严肃了起来。 说到底……是他委屈了这孩子。 叶英叹了一口气,将西门吹雪煎好的药一饮而尽。他站起了身,屋内的众人也默默的退了出去。 屋内燃起了温暖的炭火,叶英匆匆洗净这一路的风尘。一头银发还有着蜿蜒而下的水痕,他将之随意挽起,仅着了单薄的中衣,走到了叶且歌的窗边。 男子掀开了一床锦被,修长的手指拂过床上小姑娘的额角,一寸一寸的向下,最终流连在她苍白的唇上。 叹息一声,叶英倾身覆了上去,烛影摇曳之间,两道身影纠缠在了一起。 叶且歌只觉到周身是一阵温暖,仿佛她在雪地之中独行许久,却骤然被人抱入了温暖的怀里。眉眼酸涩,她努力睁了睁,最终落入了一双琥珀色的眸子里。 先是这双眸子,而后,是男子散落的银发,以及环抱着她的臂膀,最后是他们交缠的身体。松雪一样的气息蔓延开去,将叶且歌包裹,恍惚不知今夕何夕。 两人如今这幅光景,叶且歌一时之间有些反应不过来。她眨了眨眼睛,又眨了眨眼睛,最后索性嘟囔了一句“这一定是个梦”而后便又闭目想要睡过去。 叶英停下腰腹的动作,像是安慰小动物一样轻轻的吻了吻叶且歌的发际,低醇的男子声线里带出丝丝缕缕的异样魅惑,他俯在叶且歌的耳畔,将温热的气息喷在叶且歌微凉的耳廓,却是不容她逃避一般的说道:“不是梦。且歌,这不是梦。” 叶且歌周身一震,身体一个哆嗦,而后便听见一声闷哼,叶英喘了喘,却尽量平稳的对叶且歌道:“且歌,你且先按为师说的运功。” 想到如今光景,叶英轻笑:“不,该说是为夫了。” 叶且歌本就有些懵,听见这句话,更是慌得几乎要坐起来。只是腰间和……那里的疼痛让她惊喘了一声,便又跌了回去。 叶英也不好受,只是他只能尽力安抚着明显慌乱的小徒弟,然后耐心又温柔的引导着她运行内力,许久之后,叶且歌的内息渐渐平稳下来,苍白的脸上也浮现出一抹红。 可是,叶英睁开眼,抹去头上的冷汗的时候,却看见了他的小姑娘已经泪流满面。 面上浮现出一丝慌乱,叶英拥着叶且歌,抱在怀里细细的哄:“怎么了且歌?是哪里不舒服?还是……”男子的喉结滑动一下,语气中无端几分旖旎:“还是疼了?” 叶且歌流了很多的眼泪,还被小小的噎住,不停的打着嗝,当真是狼狈得要命。叶英伸手从床头勾过来一方手帕,覆在叶且歌脸上,帮她细细擦干净脸上的泪水。 沉默了半晌,叶英道:“且歌不愿意么?”虽然是权宜之计,却到底……太过唐突了吧。 叶且歌的泪水流的更凶。她抽噎着,声音还有些嘶哑的道:“师父,且歌怎么能让师父……” 她喜欢了这个人这么久,却从没有想过这一日。她习惯了仰着头看着,却从没有奢望过占有。师父说心悦于她的那一日,叶且歌近乎是欢喜疯了,可是越欣喜,她却越害怕——这样的一个人,她何德何能,能将他拉下尘世,世间沉沦呢? 在叶且歌还混沌的时候,周身的温度让她眷恋又欣喜,可是她清醒过来以后,脑海中唯一的想法却是那段唱词:“拾钗人会薄命花,钗贬洛阳价,落絮飞花辱了君清雅。” 她何苦辱了师父的清雅?叶且歌这样想着,只觉得周身的暖意褪去,刚刚舒适了许多的胸口也开始疼了起来。 叶英看到身下的小姑娘脸色苍白,知道这孩子想左了。叹了一口气,他像是抱着孩子一样的将人抱起来,轻声道:“我们两情相悦,可是?” 叶且歌低着头不答话,叶英也不逼她,继续道:“为夫也是个男人,可是?” 刻意变换的称呼让叶且歌脸色越红,叶英轻笑道:“且歌莫不是觉得,师父清心寡欲到在心爱的人面前都能够忍住?” 如此良辰,叶且歌不由瞪圆了眼睛,仿佛不认识叶英了一般。叶英却不由她胡思乱想,看了看天色,他已经炽热的手指拢在了叶且歌的腰侧,一个用力,将人压倒在了锦被里侧。 是了,夜还漫长,他家小徒弟的心脉也才刚刚有了起色,所以,他还需要在努力一些才是。 作者有话要说:  一辆小破自行车,大家打卡上车啊哈哈哈哈 预感西门聚聚会被逼成妇科圣手肿么破?远目。 以及,庄花花你觉得你能顺利的娶走叽萝萝神马的,简直太小看城主啦~ 墨染莲心扔了1个地雷 云澜紫宸扔了1个地雷 听雪血薇扔了1个地雷 菱晴扔了1个地雷 感谢姑娘们的地雷,笔芯 第103章 长忘曾经过此门。 第一百零三章。长忘曾经过此门。 这一夜,叶英折腾到天近破晓方才停下,他出门端了热水,细细为叶且歌擦干净身子。听着那孩子平稳的呼吸声,叶英还尤不放心。将手覆于叶且歌的胸口,感受少女渐渐沉稳有力的心跳,叶英这才闭上了眼睛,稍稍歇下。 叶孤城还有早朝。 他本在门外站着,一副打定主意不准备走的模样。可是这天下哪里有哥哥听妹妹墙角的道理?老神医和西门吹雪都有些看不下去,两人交换了一个眼神,最终由老神医开始一通叨叨,而后西门吹雪直接动用了武力,好歹将叶孤城拉了开去。 满朝文武都是白云城旧人,自然都能看出他们家城主的心气不顺。昨日自家小姐和叶先生的事情已然传遍,所有人都心知肚明自家城主因何如此。 莫说城主了,就连他们这些看着小姐长大的,或者是和小姐一块长大的人都有些看不下去——自家小姐好好的一个金枝玉叶,如今这也实在太委屈了些。然而大家也知道叶且歌的身子不能耽误,便也都无话可说了,只能更加小心翼翼,莫要刺激了他们家城主才好。 昨日的场景尴尬,陆小凤和花满楼早早便溜走了。连日以来两人都是心头惴惴,一直到昨日,才算是稍稍放下心来。也没有和叶孤城客气,陆小凤直接溜进了大内的酒窖,拎着两坛子大内陈酿,开始与花满楼对饮几杯。 酒至微醺,陆小凤玩着手里的杯子,忽然叹息道:“哎,可惜了。” 花满楼不明所以,便听杯看他。 陆小凤斟了一杯酒一饮而尽,这才说道:“我还想着帮叶先生和且歌带带孩子呢,他们两个生的那样好,孩子一定很可爱的。” 迷蒙着一双醉眼,陆小凤却忽然笑了起来:“还是个小姑娘比较好吧,让且歌把她打扮得漂漂亮亮的,抱出去就说是我闺女,一定羡慕死那些万年光棍们。” 花满楼:陆小凤,好像你也是光棍。 花满楼是陆小凤的朋友,所以他是理解他的这种心情的。大概浪迹久了的人,都会有这种刹那柔软的心思吧。而花满楼也觉得,叶先生和且歌两人,的确是他们之中最给人“家”的味道的朋友。 花满楼其实心中复杂,对于叶孤城忽然倾覆了安庆这件事情。 叶孤城此举,其实是救了花家——自从明轩上位以来,花家的这个江南首富便明里暗里的受到了不少打击,即使他爹舍弃了家中的海运丝绸,盐商柴米等等生意,明轩也没有要放过他们的意思。然而作为一个受正统教育的君子,花满楼其实并不能够一下子接受谋逆这件事。 然而,花满楼选择了沉默。事已至此,他知道叶先生和且歌也有许多的无可奈何,白云城主也定然是有自己的立场。既然叶城主能不负苍生,不扰黎民的取得这个天下,那么他又何必一直固执,让自己的朋友们为难呢? 像是现在这样就很好,而未来要怎样,变且看且待吧。经此一事,花满楼的心境也徒然开阔几分。 好笑的听着陆小凤的胡言乱语,花满楼摇了摇头,道:“且歌如今二八,自己尚且是个孩子呢,子嗣之事什么的,你且等几年吧。” 只不过……盯上且歌和叶先生的孩子的人恐怕不在少数。花满楼想到了叶孤城和宫九,还有那个一贯神秘却出手惊人的玉教主,甚至还有鲜少表露自己情绪的西门吹雪,深深的觉得陆小凤的愿望可能没有什么成真的机会了。 比起花满楼和陆小凤这里的平和,宫九和玉罗刹那边又是另一种画风了。父子二人一言不合便开打,双刀相击发出阵阵让人牙酸的金戈之声,两道白影缭乱,一时之间竟是看不清他们二人的身形。 最终,只听“咚”的一声,宫九被打翻在地,猛地喷出一口血来。他们所在的这个院落中有一棵枫树,片片红叶坠落在地,铺陈出一地的血色,让宫九的那一口血顷刻之间不见了痕迹。 “闹够了吧,臭小子!”玉罗刹微微喘着气,心里却是满意的。他的武功已至臻境,这么多年来能让他微微气喘的也只有宫九而已。而这个臭小子——是他的儿子,是他最爱的阿鸢给他生的儿子。 宫九一把擦干净了唇边的血迹,凶狠的瞪向玉罗刹,恶狠狠的道:“他这是在占阿叶的便宜,呸,一大把年纪了,要脸不要了!” 玉罗刹斜睨了宫九一眼,冷哼道:“你年纪倒是小,说不准跟小且歌还算是同根同源,与其在这混闹,还不若现在去寻那大夫问问。不满意大庄主,你行你自己上啊。” “你……你当你生出个禽兽来么?”宫九气得唇瓣泛白,抚着胸口站起来,却是转身便要往叶且歌和叶英的屋子里冲去。 玉罗刹拎着宫九的领子便将人拽了回来,手下并没有因为那是自己的儿子便有半分温柔。他直接拎着人飞了起来,一边飞还一边骂道:“教里还有那么多事,小且歌这眼见着也好了,你就别找借口到处乱跑了,干些正事去,老子可不养闲人。” 宫九的武力值和玉罗刹还差得远,纵然他现在心里想要马上咬死叶英,可是却也只能这样活生生的被他爹拎走了。 叶且歌是真的累的不行,她的这一觉睡得安稳又踏实,像是小飘摇的小船上终于落地,便只想着好好歇一歇。在昨夜她阖眼之前,叶英的那双琥珀色的眸子便一直注视着叶且歌的眼睛,仿佛怎么也看不够,要一次补回这若许光阴。 师父的眼睛……叶且歌虽然心中惊讶,却到底太累了。她只能用尽最后的力气翻入自家师父怀里,缩成小小的一团,恍惚睡去。 迷迷糊糊中,叶且歌感觉到身后温暖的怀抱撤离。她不安的动了动,却被人用锦被严严实实的捂好,仿佛有短暂的颠簸,不过她实在眉眼滞重,便只能任由那人动作。 最初的时候,叶英只觉得下巴处有一点毛绒绒的感觉,那些微的痒撩动着他,让他有一种想笑的感觉。可是转而,一种难辨的情绪却涌上心头——终于。他终于等到了这一日,而这一日,无论是他还是且歌,都等的太久了。 他们跨过硝烟,横断生死。如今,叶英终于能够光明正大的牵起怀里的这个小姑娘的手,他们会走下去,一直一直走下去。 心里仿佛被什么填满了一样。叶英不愿意惊扰到叶且歌,却终于难耐心头的波澜。他轻柔的为叶且歌顺了顺散乱的长发,将人往怀里更紧的拢了拢。许久之后,他才恋恋不舍的起身。 只披了一件亵衣,叶英看了一眼狼藉的床榻,面上不觉微赧。用锦被将叶且歌裹好,叶英环顾了一圈四周,终是选择将人放在了软塌之上。那软塌也是宽敞,小小的少女躺进去也不觉得拥挤。 将痕迹斑驳的床单扯到了一边,叶英虽觉不妥,却终归只是将床帘放下,掩去昨夜情热的痕迹。走出侧殿,他果见地上放着一个托盘,上面是从里到外的一套新衣。明黄的颜色让叶英微微挑眉,顾惜朝端着吃食进来,骤然看见大庄主,便笑着解释道:“城主说小姐喜欢这颜色,便把这颜色让给咱们藏剑了。” 叶英“嗯”了一声,对顾惜朝说了句“有劳”,而后便端着衣物和吃食重新走回了屋子。 顾惜朝透过掩去的门扉,窥见了里面女子的些许身影——只是一头散落长发而已。他眯了眯眼睛,终归摇头轻笑,再不做停留的转身向外走去。是了,他要做的事情还有很多。和那些白云城中自小培养的官员不同,他总是要做些什么,才好对众人证明自己的能力——总归,他是小姐的人,便不能给他家小姐丢脸才好。 昨夜已经为叶且歌简单梳洗,这会儿叶英并不急着帮她换衣服。将吃食放下,他草草将自己一身打点妥当。明黄色的衣袍和他在天泽楼前穿惯的广袖长袍样式仿佛,却当真是隔世的模样了。 收拾好了一切,见叶且歌还没有醒,叶英也没有去叫她,而是起身出门去寻老神医。稳妥起见,叶英总觉得还是请老神医再为他家且歌切一回脉才好。 日头已经不早了,老神医还在摆弄着太医院里的各色药材,看见叶英进来,他上下打量了叶英一番,毫不留情的嘲笑道:“哎呦,小伙子还挺卖力的。” 真是能够看出来这人下了功夫了,双|修之事本就是对男女都有益处,昨日叶英前来的时候,老神医还能够看出他受了些许内伤,虽不严重,却也终归是气息动荡,内府不稳。如今不过一夜,眼见叶英气息绵长,哪还有半分受内伤的模样,老神医便也能够猜测昨日是何种光景了。 昨夜夙愿得偿,委实孟|浪。叶英干咳一声,对老神医道:“且歌还未醒,劳烦前辈再为她探查一番罢。” “所以我说你们年轻人就是没有分寸,老头子看你也老大不小了,怎的还跟毛头小子似的?”立时猜出了且歌还没有醒的原因,老神医虽然是这样埋怨着,然而还是背上了医药箱子,和叶英一道往叶且歌的宫室走去。 老神医和叶英进门的时候,叶且歌已经醒了。她堪堪穿好了衣服,只是还没来得及束发。 “爷爷。”见到老神医进门,叶且歌停下还拿着梳子的手,自然而然的唤了一声。只是数日没有说话,少女的嗓音显出几分沙哑。 “哎。”老神医应了一声,从医药箱里拿出一丸润喉的丹药先塞进叶且歌嘴里,这才搭上她的手腕,转而对叶英扬了扬下巴,道:“大个子就别杵在这儿了,那边粥凉了,让人去热热才是。” 叶且歌虽然因为害羞,一直不怎么敢看叶英,这会儿听见神医爷爷这样指使她家师父,她却也不由道:“师父不用……” 叶英却是拍了拍她的脑袋,让她好生坐下,自己转而走到桌边,掌心凝聚一团内力,片刻之后,已经冷掉的粥便飘起了袅袅白烟。 老神医也按住了叶且歌,手指搭在她的脉搏上,细细诊治了一回。片刻之后,老神医才眯起了眼睛,捋了捋自己的胡子,满意笑道:“这大个子的效力还不错,且歌果然大好了。” 起身写了一张方子交给叶英,老神医语重心长的道:“此事不能一蹴而就,要持之以恒的知道吧?” 这……这都是什么话啊,叶且歌简直没有脸去听,此刻恨不得用被子将自己闷死算了。 叶英却是十分郑重的点头应下,还就“频率”问题和老神医好一番探讨。 叶且歌: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是我觉得我家师父画风不太对。一定是我睁开眼睛的方式不对,我大概应该再去睡一下? 叶且歌死死将头埋进被子里,却无论如何也逃不开男子低醇的声线。最终,在叶英向老神医讨要镇痛的药膏的时候,叶且歌再也受不住,跌跌撞撞的跑下了床,有些磕巴的对两人道:“我……我先去用膳去了。” 看着那个仓皇逃窜的小小身影,叶英失笑,却是将老神医开的方子收好,而后亲自将人送了出去。无论如何,老神医是且歌的救命恩人,这份恩情,叶英是不会忘记的。 叶英回来的时候,便看见了屋中多了一人。那人一身玄色长袍,比之上次见面,似乎更添了几分沉稳气质。 他坐在方才叶且歌躺着的软塌上,一手抚着软塌上的余温,而另一只手却抚在自己横在膝头的长剑之上。 看见叶英进来,叶孤城的眼中迸射出几许寒芒。他起身对叶英一揖——这一揖,是感谢他放弃心剑,感谢他救了自己幼妹的生命。无论如何,这是不能改变的事实,哪怕那“救人”的方法叶孤城无法不去介怀,可是这一揖,叶英理当受下。 叶英侧身避开叶孤城这一礼。此刻他睁开了双眼,两个本就身量和气质都仿佛的男子就更像了几分。不必叶孤城多言,叶英便已经理解了他的意思。正是因为理解了,所以叶英更是不能受此一礼。 他微微站定,对叶孤城说道:“城主不必如此,且歌是我妻子,我理应如此。” 叶孤城双眸眯起,冷声道:“妻子之说,大庄主是从何谈起?自古讲求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我父去得早,且歌的婚事,还需我这个当兄长的为之操持。” 横剑胸前,叶孤城道:“如今叶家到了这一步,我也不求且歌未来夫婿有多大能耐,至少——她若要立于朝堂,那人便要有辅佐之能。她若想要纵情江湖,那人也要能护她周全。” 缓缓抽出手中长剑,叶孤城看向叶英:“如今,还请大庄主不吝赐教!” 叶孤城倒是要看看,心剑叶英没有了心剑,又能到何种程度,他是否能安心将幼妹托付。 叶英看了一眼叶孤城,低声自语道:“罢了,天下为人兄长的大抵都是如此。”易地而处,若换做是他自己,他还不知要怎样刁难婧衣的夫婿。 对叶孤城做了一个“请”的手势,叶英拿起一旁的焰归,与叶孤城一道走了出去。 作者有话要说:  城主大大你认真地告诉我,你真的不是想要趁机打败一回庄花花咩? 你这样耍无赖你妹妹造么?会被虐成狗的我跟你讲! 谰言扔了1个地雷 菱晴扔了1个地雷 云澜紫宸扔了1个地雷 一爱妃潇湘一扔了1个地雷 谰言扔了1个地雷 感谢姑娘们的地雷,笔芯 第104章 猩色屏风画折枝。 第一百零四章。猩色屏风画折枝。 叶孤城约战斗叶英,这其实是很容易理解的事情,却难免显得叶孤城有些刻薄——分明知道叶英是为了救他妹妹才放弃心剑,可是叶孤城却以此来为难他。固然是这位白云城主对幼妹的拳拳爱心,虽能理解,却终归落了下乘。 然而将心比心,今日若换成了是叶家婧衣,叶英恐怕也没有法子将自己幼妹放心交与一个“武功尽失”之人。 理解叶孤城的做法,叶英没有多言。他看了一眼自己手中的焰归,终是挑了挑眉,随着叶孤城一道走了出去。 他们没有走很远,依旧是在那个飘满了银杏黄叶的院落。叶孤城脱去身上的玄色宽袍,叶英却依旧是广袖加身。叶且歌这会儿听见了外面的动静,脸上的红晕还没有褪去,听见兄长和师父要比斗,她也顾不上摆弄那一头还没有束好的长发,急匆匆的便从往院子里跑去。 没了心剑。 叶英和叶孤城的谈话中,叶且歌方才只听见了这四个字。想到了师父睁开的双眼,叶且歌心念急转,恍然有了明悟。 为了自己,师父竟然是放弃了心剑么?叶且歌一时之间心神大动,却恍惚弥生出了一点难言的甜蜜。 ——她也不过是个寻常少女而已。感受到恋慕之人回应的爱意的时候,她自然会欢喜。这是人之常情,即便是叶且歌,也终归不能免俗。 她在凄然绝望的单恋之中踟蹰,自我折磨与压抑了太久,久到哪怕和师父互相袒露心意,叶且歌也依旧有一种不真实的感觉。她无时无刻的都在自我怀疑,觉得自己怕是配不上那个男子的半点垂青。 这种“不配”的感觉让她惶恐,生怕自己有一天醒来会惊觉一切不过是一场美梦罢了,而梦醒之后,师父依旧只是师父,她的感情依旧只是见不得光的感情。 这种惊恐,让已然和叶英许下鸳盟的叶且歌不敢放任自己沉溺其中。她全然信任着自家师父,毫无保留的将自己呈到叶英面前,却始终提醒着自己“师徒”的身份,无法自然而又亲昵的接近叶英这个之前自己心中神邸一样的人物。 而如今,叶且歌生死游离一遭,却忽然有了脚踏实地的感觉。她承认自己的庸俗,非得用什么去考验爱人的心意,非得看见对方为自己放弃了什么,才敢去笃定对方是爱自己的——一如自己爱着他一般的爱着。 我大概是入了魔。叶且歌这样在心中忏悔着。 她自小所学的,是“君子有九思:视思明,听思聪,色思温,貌思恭,言思忠,事思敬,疑思问,忿思难,见得思义”。虽然是女子,可是叶且歌自幼便被要求行事平和端方,克己无私。而心中无法湮灭的欢喜却在提醒着叶且歌,她所思之事绝非君子所为。 然而,叶且歌却不后悔。因为从她对师父有了执念的那一刻起,举凡关乎师父,她便绝无可能再淡然从容。 “今生执念已生,来世我愿入阿鼻地狱,万般罪孽加诸一身,只求今生安稳,能与师父厮守才是。”叶且歌垂下了眸子,在心中祈愿着。许久,方才将目光重新落在院子中的两人身上。 院内,地上的偏偏黄叶被剑风卷起,仿若层层帷幔一般,遮住了银杏树下的身影。忽的,一道黑影破空而来,手中的长剑划破眼前的银杏叶子,直直向叶英刺来。 叶英一身明黄,站在这片银杏叶子之中,就恍若和周遭的景物融成了一体,竟让叶孤城有一种看不清楚的错觉。 剑客的手,从来的稳的。特别是叶孤城这样的绝世剑客,他一出手,便绝不空回! 一剑裂天的气势横卷而来,却连叶英的发丝都无法撩动一下。叶孤城分明就看见叶英抱剑站在那刻银杏树下,他虽没有指望能够一剑刺中叶英,然而却也没有想到,他这一剑过后,轰然倒地的却只有那棵栽种在太后院落中近逾百年的的银杏树而已。 数人合抱不住的古木,依旧抵挡不住叶孤城这一剑之威。在它被破为两半,轰然向两边倒去的刹那,随着它的倒地,院中的青石都仿若震颤了几下。 这一剑的余势骤消,叶孤城足下一点,双臂轻舒,整个人向后飞掠而去。他的目光如同鹰隼,先是向四周扫视,而后便一错不错的盯着方才叶英站着的地方。 叶孤城不是寻常得见剑客,重来一世,他堪破生死之劫,而今又夙愿达成,自然心境愈发开阔。如此一来,西门吹雪说是与他齐名,实际却到底经验尚浅。若无叶英隔世而来,说叶孤城是天下第一人也不为过。 所以叶孤城能够肯定,方才叶英分明就没有移动半分。然而,他也在心中纳罕,不知对方是如何动作,怎么就会就让他这一剑落空了呢? 叶英近乎就是凭空消失在叶孤城面前。到了他们这个境界,眼睛有的时候也会受到欺骗。叶孤城屏息凝神,双目微阖,开始细细感受周遭的变化,找寻叶英的踪影。 忽然,叶孤城手腕一转,挽出一个极为干净利落的剑花。他的周身恍若凝聚起了看不见的气旋,连风都要为之让步三分。落叶成茧,随着那气旋飞转。只是这看似柔弱的枯叶,所过之处却在地上留下了道道白痕。 那不是气旋,而是叶孤城的剑气。 倏忽,这迫人的剑气从中自己破开,卷起飓风,近乎让人睁不开眼。而叶孤城,正是自那叶茧之中破出,一剑直取身前六寸之地。 他,是一柄剑——毫无疑问,叶孤城便是一冰剑。 在这一刻,叶孤城将自己化作伤人之兵,以此身为利刃,直向叶英所在之地刺来。 这是叶孤城最新领悟的一招,如果说他的天外飞仙剑法是天边缥缈的云,那么这一招便是带着天下唯我的霸气,无端让人跪拜,也只能臣服。 叶孤城是最锋利的刃,也是最坚固的盾防。夙愿达成没有消磨他心中的战意,因为叶孤城始终都明白,新的征程才刚刚开始。既然夺得了这天下,那么除却白云城,这天下也成了他的责任。 这一剑,便是叶孤城的心中所思所求! 叶英的身影倏忽出现,就在叶孤城刺来的地方。叶孤城双眸一眯,手下半点不留情。而叶英居然也没有躲,就那样在原地站着,嘴角甚至还隐约有平和而淡然的笑容。 叶且歌倒吸了一口凉气,惊叫被她压在了喉咙之中。叶孤城也皱了皱眉头,他只是想要给叶英一个下马威,却也没有想真的伤了叶英——毕竟,叶孤城明白,若是真的伤了这人,难过的还是自家妹妹。 只是那本就是极为霸道的一剑,叶孤城哪怕如今收势,也恐怕来不及了。 长剑快如疾风,哪里还容得在场几人犹疑。在叶孤城的渐渐抵至叶英胸口的时候,他甚至还能感受到剑刃挑破衣物的触觉。 然而下一刻,叶孤城和叶且歌便眼睁睁的看和叶英的身影如同青烟一样倏忽溃散,在叶孤城抽回这一剑的时候,他的身体便又凝实。 这不是和玉罗刹一样的功法,玉罗刹的功法虽然能够隐没身形,但是不可能做到被刀刃所穿还安然无恙。叶孤城方才那一剑分明已经刺穿了叶英的身体,如今他却好好的站在那里,唯有衣上的破口让叶孤城确定,方才那不是自己的错觉。 “你的剑呢?”没有纠缠于方才看到的奇景,叶孤城只是冷声道。 叶英缓缓颔首,手边焰归倏忽腾起,数十斤的长剑稳稳悬在空中,就宛若神技一般。只是焰归并没有刺向叶孤城,而是以保护的姿势悬在叶英头顶。叶英看向叶孤城,平静道:“藏剑剑法由四季与西湖之景领悟而出,皆托自然所化。如今何止这一柄焰归,周遭这一草一木,又哪一样不是自然之物,又哪一样……” 叶孤城只觉眼前一片光华,金光骤起,耳畔是叶英的声音,仿佛很远,又仿佛近在咫尺“又哪一样不是我的剑呢?” 叶且歌只见自家师父长袖一拂,方才倒地的银杏树倏忽又竖起,非但如此,刚刚分明被叶孤城破成两半的树木在顷刻之间又完好无损,连一丝裂缝也无。 而叶孤城,他只觉得那些兜头向他罩下的寻常银杏叶子和叶英往日的心剑也无甚差别,他需要拼尽全力方才能在它们的笼罩之下撕开一条口子,摆脱它们的桎梏。只是一番折腾,叶英只是胸前有一道破口,叶孤城却是满身都是被剑气所伤的细碎伤痕了。 这便是叶英的突破。他本就是踏碎虚空而来,于武道一途堪称极致,再无可以突破的余地。而一念一齐,一取一舍之间,他堪破红尘心障,终归踏上另一条从未有人踏上果的道路。 叶英无意与天相斗,得万千寿数,也终归有他眷恋之人,故而无法求成仙大道。可是他知道,自己所求的,只是和他的且歌一道走下去,一直陪她看晨曦朝暮,也有能力护她周全,伴她左右。 ——这样,就已经足够。 在叶孤城尽力破开那圈落叶的时候,叶英和叶且歌浅浅相望,两人的目光交汇,只是刹那,却已经交换了彼此的温度。 而后,叶且歌奔向了落地的叶孤城,小心的避开他身上的细碎伤口,却是伸手紧紧的将人拥住。 “哥哥!”小姑娘还散乱着一头长发,毛绒绒在蹭在叶孤城的胸口。 叶孤城只觉得怀中一暖,不由得伸手将人抱住。 这一刻,叶孤城骤然想起,很多年前,他还踩在小木凳上的时候,便是这样拥着那孩子入怀。大抵,是从那以后有了血脉至亲,他才知道温暖是何物的吧。 眉眼骤然酸涩,叶且歌感受到兄长的颤抖。她有很多话想对叶孤城说,末了却只撒娇也似的问了一句:“哥哥,我睡了许久了么?” 叶孤城揉了揉小姑娘的后脑,低声道:“不久。” 阳光洒落在三个叶家人身上,他们站在那棵银杏树下,任由头顶的树叶缝隙投下斑驳的光影。这一刻,已经冷了许久的秋日里,有温暖渐渐弥生,绵长隽永。 (正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  盗文的同学只求一件事,本文还没有完结,会有长长的番外。番外和正文无法全然分割,要盗请盗全吧。 好了,忽略前面两句倒胃口的话。 感谢姑娘们一路陪叔写到了这里,正文大概完结,后面的事情还是放在番外里讲比较好。 计划番外如下: 一。关于庄花是怎么艰难的抱走叽萝萝的:西门巨巨神助攻不解释。 二。长宁迁都底为何,走近科学带您解密一代妹控的内心世界。 三。叶家男娃的心事:花满楼牌知心叔叔上线。 四。叶家女娃的卖萌两三事:论宫九和玉罗刹是怎么被萌翻的。 五。论叶长檀小朋友是如何被坑成皇帝的:司空摘星表示他真是欠了他们叶家的。 六。玉罗刹和叶鸢。 还有想看神马番外的,姑娘们可以点单哈。 第105章 番外一。罗衣同心结未成。 番外一。罗衣同心结未成。 大舅哥这种东西,天生就是为了为难妹夫而存在的。在叶英和叶且歌已经半过了明路的情况下,叶孤城却迟迟没有将自己家的幼妹嫁出去的打算。本就该风光大嫁的永安公主,圣上却是一拖三年,至今没有议亲的动向。 叶且歌的身子日渐好了,老神医却有言在先,这病没法子根治,只能长久温补。而作为“补品”的叶英,每五日最少也要近一回叶且歌的身,最多……那当然是多多益善的好。 如此一来,纵然是叶孤城不愿意,却也没有法子将自家幼妹和叶英隔绝开来。 叶且歌离不开叶英,顾惜朝入朝为官之后,藏剑山庄的一群孩子也不好长期散养。最终叶英和叶孤城只能各退一步,将一年分作两半,叶且歌半年住在盛京,半年住在藏剑山庄。叶孤城又拨了浮云十二卫里的子午和子丑这一文一武给藏剑,总归算是补了顾惜朝的空缺,在叶且歌和叶英在盛京住着的时候,那些藏剑小弟子们的功课与武功也不会落下。 所幸江南和盛京也不过是三天的路程,比之在南海的时候已然要好上不少。可饶是这样,每年盛夏一过,宫人却还是会看见自家圣上绷着一张冷脸各种耍赖,找上一些“天气炎热”,“江南潮湿”之类的诸多理由,生生将公主殿下拖到七月了才不情不愿的放人。 永安公主府还是建起来了的。 刚刚登基那会儿,叶孤城虽然并不缺钱,但是那时四海天灾人祸的,百姓正是艰难的时候,他也并不好大兴土木。让自己尚且是忍着洁癖,将一个不知道住过什么人的清净宫殿作为寝宫,却到底不肯在自家妹妹的住所上让步。 朝臣都是白云城旧人,也断不肯看着小姐委屈,当天便选好了地址,三个月便紧紧的挨着皇宫修了座宅子,直接在宫墙上凿了一个门,方便永安公主出入。叶孤城选的寝殿正是靠近宫墙,如此一来,兄妹二人的住所比邻,倒是和在白云城中的时候仿佛了。 偌大的一座永安公主府,平日的庶务依旧是顾惜朝在打理。彼时他已经官至二品,朝中事物虽然繁忙,却还是将永安公主府打理得井井有条。 这会儿到了四月份,正是春闱之时,叶孤城点了顾惜朝做主考,当年被人褫夺了探花郎身份的人一跃成为春闱主事,顾惜朝还真是有些百感交集。 这三年来,叶孤城励精图治,在熬过最初一年的灾荒之后,他减轻赋税,鼓励种植,注重贸易。接连运作下来,已然一扫安庆末年的颓废之相,即将带领着长宁走向更加辉煌繁荣的未来。而这一年的春日,叶孤城开了科举,为的便是给朝中注入新鲜的血液,也为了安抚天下莘莘学子。 文人的唇舌从来都是刀刃,叶孤城并不小看这些手无缚鸡之力的读书人。更何况国家若想长治久安,上位者定然要知人善任才是。这次科举,叶孤城说了不计较出身,无论是前朝勋贵还是寒门学子都尽可一试。而他派去主事的人是顾惜朝,便更是有力的论证了这一点——毕竟,白衣探花声名远播,他的事迹读书人都是知晓的。 一时之间,这场长宁开国以来的第一场科举,竟是空前的盛大。其参与人数之广,涌现才子至多,在此后的四五百年之中,都再未有能与之并论的。 而作为这场春闱的主考,顾惜朝当真是忙得不可开交,接连数日都是每天只能睡一两个时辰。好容易轮到他休沐,顾惜朝却也没好好歇一歇,而是一大早就直往永安公主府去。 其实搁在往日,他宿在永安公主府的时候也是有的。毕竟在顾惜朝心里,他永远是他家小姐的管事,在藏剑的时候便也那么住了,并无什么不妥。只是今日有些前朝勋贵不怎么安稳,私下散播他家小姐的谣言,叶先生也就罢了,就连他与陆小凤一干人也被传成了“入幕之宾”,实在是让人气愤。 眼下春闱在即,顾惜朝暂且腾不出手来,只能一边暗地里下着黑手,直接将那些自以为行事隐秘的前朝勋贵家的子侄从春闱的名单里剔了出去,又查了他们的庄子田产,商铺买卖,直接交给白云城的人打压,一边在明面上却要摆出一副避嫌的姿态来。 顾惜朝去的早,叶且歌却不是赖床的性子。顾惜朝进来的时候,叶且歌正在和叶英习剑,偌大的一个院子中两道金色的身影纠缠分离,漫天的金光闪烁,剑气迫人。 半晌之后,一道娇小的人影先落在了地上,叶且歌抹了一把汗,转头看见了顾惜朝,便对他笑道:“哎,小顾今天你休沐啊?” 顾惜朝浅笑点头,递给叶且歌一条帕子,才道:“公主歇歇去吧,这是又败给大庄主了?” 说话间,叶英也缓步而来。自然而然的拿着帕子为叶且歌擦了擦汗,反手探了探小姑娘有些汗湿的背心,叶英便催促道:“先去换件衣服吧,小心着凉。” 叶且歌应下,对顾惜朝笑了笑,便直接往自己的屋子里走去。 到叶且歌走远,顾惜朝才无奈的对叶英道:“大庄主何必如此较真呢,到底让着些公主才是啊。”他也是第一次见到,有人跟自家夫人比剑,还能这样半点不留情面,直将人打成狗的。 叶英望向叶且歌消失的方向,眼中隐约闪过一丝笑意,却依旧一本正经的道:“她心剑有所小成,却到底稚嫩了些,我是在教她。” 至于让着些什么的……夫妇之私,却不是现在了。 隐约听过下人们说的什么“上午咱们公主打不过大庄主,不过傍晚的时候,大庄主的衣襟都被公主用剑挑断过呢!”,顾惜朝抖了抖,禁止自己再想下去。 三人一同用了早膳,而后顾惜朝便要去清算账目,而叶且歌,却是被叶孤城亲自过来接走了——虽然兄妹二人住的这样近,可是叶孤城到底国事繁忙,已经五日没有见过妹妹了。 叶英却也没有闲着,不多时候,便有友上门。 来人却是西门吹雪。自叶英突破之后,西门吹雪又和叶英战过一次,却不想那一次之后,西门吹雪直接闭关了整整一年。说来,这却也是这一年来叶英首次再见西门吹雪了。 西门吹雪不是喜欢与人闲谈的性子,然而每每与叶英论道,他总是会有新的体悟。加之叶且歌的心剑始终在进步,叶且歌和西门吹雪对战也是各有胜负,于是西门吹雪便更喜欢往永安城主府和藏剑山庄跑了。 对于西门吹雪这样骨灰级的“宅”来讲,走这一趟可以和一位与自己比肩的剑客一战,还可以听听前辈的教导,运气好的话还能碰见叶孤城那样的知己,所以怎么算走这一趟都绝对是物超所值。 于是罕见的,万梅山庄庄主每年出庄的日期从四次变成了六次,多出来的那两次中一次分给盛京,一次分给江南。 一年没有出门的西门庄主愉快的和藏剑大庄主交换了一下彼此有关剑道的新的感悟,然后也不说告辞,就这样在公主府中等待着叶且歌回来——没有法子,他刚刚有所突破,正想找叶且歌试剑来着。 两个一贯不愿多言的男人便这样沉默的等待着,一直到顾惜朝过来招呼他们两人用午膳,叶英和西门吹雪还是没有等到叶且歌回来。 顾惜朝显然不如叶且歌知道西门吹雪的口味,三个男人吃饭也没有什么讲究,都是厨子做什么便吃什么的。于是,吃着按照叶英口味做的清淡菜肴,西门吹雪鲜见的沉默了。 这种沉默持续到有宫人过来禀报说“公主今天不回来了,圣上明日要带公主去军营看看”的时候,终于被西门吹雪打破了。 他放下手中的一杯清水,平静的望向叶英,而后忽然道:“成亲吧。”成亲之后,叶孤城便没法子这样霸占着别人家的夫人了。 顾惜朝一口茶水险些喷出来,一脸震惊的看着语出惊人的西门吹雪,生怕他对自家小姐的人做出什么不轨之事。 叶英却是明白了西门吹雪的意思,他苦笑扶额,道:“虽然我觉得目下与且歌这般也无不可,却到底是有了名分以后我才安心一些。不过叶城主那边却是不肯放人的。” 叶英出身藏剑,自然是君子做派,当日若非情势不许,他是断不肯行无媒苟|合之事的。只是当时事出突然,他只能不得已而为之。 而在那以后,叶英与叶孤城商议娶亲之事的时候,叶孤城要么是避而不谈,要么是顾左右而言他,到最后被逼急了,叶孤城竟也不顾什么天子之威与剑客风范了,握住他妹妹的手直接道“且歌说好不会那么早出嫁的,说了会陪哥哥很久的”直将叶且歌说得满心愧怍。 目能视物了便只有这点不好,被叶且歌一双眼睛祈求一般的看着,叶英也只得软了心肠,暂且将求亲之事放下。谁成想,这一拖便足足被拖了三年。 西门吹雪简直是怒其不争,抿了抿唇,西门吹雪忽的眼前一亮。他没头没脑的说了句“此事由我为先生料理罢”,而后便直接起身告辞,径自回自家在盛京的糕饼铺子了。 顾惜朝不明所以的看了一眼西门吹雪匆匆而去的背影,摸着下巴纳罕道:“难不成西门庄主有什么法子能说动圣上?”且不说这位剑外无物,从不理会旁的事情,便是他舌灿莲花,当真能说得动那位宝贝公主宝贝得不行的圣上? 叶英也是心中不解,却没有多言。虽他不知道西门吹雪有什么法子,不过姑且一试也是好的——三年了,没名没分的跟着自家小徒弟,虽然面上不显,可是其实他心里也是委屈的。 只是那日之后,西门吹雪那边便没有了动静,顾惜朝也便将这件事渐渐忘了。日子辗转到了六月,每年这个时候,该是公主也叶先生回藏剑的日子了,而每到这时,宫中那位的脸色便会尤其不好看,连带着朝臣都要小心翼翼的。 有了前两年的经验,叶且歌倒也没觉得自己真的能够如期在六月底从盛京出发。加上这几日兄长实在劳累,她便想亲自做几道小菜,哄着苦夏的兄长多吃一些。 御膳房里的厨子还是白云城带过去的,自然知道自家小姐的手艺。见到叶且歌进来,胖墩墩的掌勺大叔连忙对她招招手,宝贝兮兮的抱出了一个酱色的大坛子,取了一旁的小碟子,从坛子里面夹出来了什么递给叶且歌,掌勺大叔对她笑道:“小姐尝尝,这是今年的新笋子,才下来那会儿我腌的,现在吃着刚好。” 都是看顾着叶且歌长大的老人,到底还是叫“小姐”更习惯一些。 叶且歌接过碟子瞧了瞧,笋丝均匀洁白,酸香诱人,登时就让她吞了吞口水。用筷子夹了点放进嘴里,只觉爽脆回甘,让人精神一震。小姑娘吃得眯起了眼睛,很快吃完了那么一小碟,然后便眼巴巴的看着掌勺大叔。 掌勺大叔却是被她这样吓了一跳,他原本是想让自家小姐尝尝,可是自家小姐的口味他还能不知道?自家小姐一贯是不喜欢这样酸的,平素酸笋倒也能用些,不过却是要反复洗过,汇入汤里才行。 酸笋到底还是入菜才好吃些,不敢这么直接给叶且歌,怕她吃得倒了嗓子,掌勺大叔连忙戳了戳身边的妇人。那妇人笑了笑,另取了一个甜白瓷的小坛子给叶且歌,哄道:“这是新做的杏脯呢,小姐吃这个玩吧,那酸笋等老余给您做到菜里才好。” “宋婶还当且歌是小孩子呢。”叶且歌哭笑不得的捧着那个小坛子,冲那妇人津了津鼻子,却是乖乖的没有再闹着吃酸笋了。 宋婶冲着叶且歌摆了摆手,道:“小姐想给城主做什么,便跟我们先说一声,这边备下了材料您再过来,天怪热的,别遭这罪了。” 叶且歌摇头,说着“哪里有那么娇气了”便要伸手去取一旁的小菜过来摘。宋婶却是不依,夺下她手里的菜,揽着人往外走。 “小姐不娇气,可是我们还心疼呢。”一直将叶且歌送出了御膳房,宋婶又让小丫鬟给她端了好几碟子小点心,这才对她道:“小姐先去找城主说说话,过一个时辰再过来便是。” 叶且歌被活生生的“扫地出门”,没有法子,只能搂着宋婶新作的杏脯,和身后的几个小丫鬟一道去寻叶孤城了。 这会儿叶孤城早早散了朝,此刻正低头批着奏折。见到幼妹过来,他紧绷的脸色才有了些缓和的模样。 让叶且歌坐在他旁边,叶孤城揉了揉小姑娘柔软的头发,道:“去后厨了?” 叶且歌点了一下头,掀开一路捧过来的坛子的盖子,先是捻出一个杏脯递给兄长,这才填了一个到自己口中。 “一会儿还要用膳,少吃些。”杏脯有些太甜了,叶孤城怕叶且歌积食,便教她不要多吃。 叶且歌吮着杏脯外面裹着的一层厚厚的果蜜,忽然觉得一阵甜腻,平素香甜的果脯这会儿只叫她犯恶心。手忙脚乱的摸出帕子,叶且歌直接呕出一口酸水。 叶孤城心下一惊,因着妹妹一贯有“报喜不报忧”的前科,前一次生病更是吓人,所以他半点也不听叶且歌解释,直接让人传了太医。 老神医自从叶孤城登基之后便一直在太医院里,因为宫中只有叶孤城一人,叶孤城又身体一贯康健,平素最多也不过是哪位大臣病了,过来太医院抓几服药而已,于是老神医的日子过得便十分清闲。 这会儿听见圣上传召,又一听是公主病了,老神医一改平日里懒洋洋的样子,火速拎着药箱就往叶孤城的寝殿里奔去。 叶且歌呕过一回,已经觉得好了不少,见到老神医匆匆而来,她便要起身迎上去。叶孤城却是冷着脸将人按回软塌上做好,还觉得不妥,索性便连她的鞋子都给脱了,这才亲自去扶着老神医过来。 老神医先是看了一眼叶且歌的面色,这才放心一些,对叶孤城道:“没事儿没事儿,那药还是管用的,且歌心脉好好的。” 对于老神医管自家师父叫“药”这件事……叶且歌有点窘迫。张张嘴方才想要说话,便听得叶孤城紧张之色不减的道:“方才吐了一回。” 这会儿叶英也得了消息,竟是直接穿墙洞地,就这么出现在了叶孤城的寝殿之中。他几步奔向叶且歌,语气里显见有些慌张的问道:“怎的了?” 老神医被这么凭空出现的人吓了一跳,刚想要呵他一句,却在看见叶英的时候眯了眯眼睛。细细将叶英打量一遍,老神医怒道:“西门那小子给你换药了!” 这精气外溢的,哪里像是服了避子之药? 叶英不明所以的望向老神医,这些年来,顾惜着他家小徒弟的身体不宜有孕,叶英一直在用西门吹雪的万花秘药避子,先前是汤药,后来西门吹雪觉得麻烦,便研制了丸药。因是盛夏服用效果最佳,每年叶英和叶且歌回江南以前,万梅山庄的人总会过来送药。 老神医气势汹汹的搭上了叶英的手腕,片刻之后甩开冷笑道:“五月付梓效用最佳,所以才让你五月服用,这会儿他把付梓换成了当归,那还避个屁子!根本就是求子药了!” 转身动作轻柔许多的给叶且歌号了片刻脉,老神医对叶孤城道:“城主,恭喜你要当舅舅了。且歌已经有一个月的身孕了。” 说着,也不管那三人面色如何变幻,老神医压住了嘴角的笑意,伏在案上开始细细写着注意事项和滋补药方——他将叶且歌看做是自家小孙女,眼见着自己要有曾孙了,老神医哪里真的会不高兴呢,只是气叶英行事不稳重罢了,这样贸然让且歌受孕,她自己还不知道的背着八十多斤的剑四处乱走,简直是吓人至极! 叶孤城不可置信的看着自家妹妹,片刻之后,竟是激动地有些满脸泛红,他绕着软塌走了几圈,片刻之后才如梦初醒一般的坐在叶且歌身边,小心翼翼的伸出手去,想要摸摸幼妹还尚且平坦的小腹。 叶且歌哪里见过一向沉稳的兄长这幅模样,这会儿见他伸着手半晌不敢落下,“噗嗤”一笑,拉着叶孤城的手直接按在自己肚子上,道:“才一个月呢,哥哥就是摸也摸不出来什么吧?” 叶英抿了一口叶且歌手边的水,轻咳一声,也道:“的确,生为男子,又是一国之君,城主还是持重一些的好。”放下手中的杯子,叶英平静道:“既然如此,终归得早些成亲才是。在下委屈一些倒是不干事,只是不能委屈了孩子。” 嗯,很好,很平静,很持重。 叶且歌看着不自觉自我带入了“始终没名没分的满腹委屈的怨妇”师父,觉得还是不要告诉他,他方才喝的那杯是自己的漱口水了才好。 叶孤城这会儿正感受着掌下热乎乎的小肚皮,叶英的话却像是兜头给他浇下一盆冷水。却当真不能看着小外甥成为“父不详”的孩子,加之最近京中关于他妹妹的传闻日盛,却也不好再拖了。 狠狠瞪了一眼叶英,叶孤城最终妥协:“那就寻最近的黄道吉日……” “十日之后便是。”叶英微微含笑。莫说是这一个月中的,就是一整年的黄道吉日,他都能倒背如旧。 叶孤城被噎了一下,转而无奈道:“那便十日以后先行拜堂。”挡在幼妹与叶英之间,叶孤城继续道:“公主府也没什么稳重的老人,之后便让且歌在宫里养胎吧。” 怀孕不能颠簸,今年那江南,自家幼妹自然是不能去了的。这样想想,叶孤城便觉心中郁闷好了许多,也有了怼叶英的力气:“藏剑的小弟子好歹入大庄主门墙,大庄主日久不归也不是办法,等婚事过后,大庄主便独自回去看看吧。” 将“独自”二字咬得特别狠,叶孤城转身给叶且歌盖上一个小毯子,直接将叶英的视线彻底阻隔开去。 叶英:感觉莫名其妙的被坑了这一定是我的错觉。 最终,叶英被叶孤城以“婚前男女不宜见面”为由赶了回去,本是去接自家夫人,如今却只能抱着轻重双剑回来,叶英莫名觉得心头有些抑郁了。不过,在离开了皇宫之后,一向稳重的藏剑山庄大庄主,却抱着两柄剑笑出了声来。 孩子啊……一个有着他和且歌血脉的孩子,叶英只觉得心中被什么东西填满,竟是一片柔软。 而叶孤城,当真做到了严防死守,婚期的前十日,他硬生生的没有让叶英见过自家幼妹一面。 知道自家小姐有孕,整个白云城的人都要炸开,什么滋补药品不要钱一样的往宫里送,被老神医骂了也乐此不疲。叶且歌入口的东西自然马虎不得,老神医亲自拟了食谱,就怕城主溺爱幼妹,给她胡吃。 一时之间,满朝文武说的最多的话题居然成了“今天给公主送了xxxx”,“明天也要坚定的给小主子送xxxxx,即使被老神医骂成狗也在所不辞!【握拳】” 在这样的欢腾之中,终于迎来了叶且歌出嫁的日子。好友们从四面八方而来,对叶且歌和叶英如何如何半点也不关心,见到新人的那一刻,他们动作整齐划一的盯在了叶且歌……的肚子上。 “闺女啊,一定是闺女。”陆小凤两眼放光的盯着叶且歌的肚子,若非情况不许,他估摸着是要上去摸一把的。 宫九难得没有呛陆小凤,也是看着叶且歌的肚子,点头道:“肯定是妹妹。” 陆小凤狐疑的看了一眼宫九,此时他也大概知道了宫九和叶家的关系,于是便提醒道:“九公子说差了吧,那合该是你外甥女。” 宫九白了他一眼,也不解释。一旁的花满楼用折扇叩了叩掌心,笑道:“恐怕叶城主会希望是个男孩子。” 圣上三年不纳后宫,武林之中也知圣上本是剑外无物的绝世剑客。于是民间早有传闻,说如今皇家血脉传承的重任,恐怕还真的就得在永安公主身上。 西门吹雪望了一眼叶且歌,点头道:“男儿习剑方便一些。” 叶孤城背着妹妹上了花轿,又看着她和人拜堂成亲。虽然只是从皇宫抬到公主府,却还是让他心里难受。转而看见了西门吹雪这个罪魁祸首,他沉了面色,走到西门吹雪面前道:“西门,许久未见。” 西门吹雪却是眼前一亮,他看了一眼叶孤城腰间的乌鞘长剑,也不寒暄,直接道:“可否一战?” 叶孤城:“可。” 两人四目匆匆一对,战意弥散。顷刻之间,一黑一白的两道身影直掠而去,飞掠之间已能听见阵阵双剑相击之声。 陆小凤错愕的看着一言不合就拔剑的两人,暗搓搓的戳了一下花满楼,有些担忧道:“他们两个……没事吧?” 花满楼摇头轻笑:“叶家三百年才出了五位女郎,城主这样,也是正常。” 年初他家哥哥新得了一个闺女,也是花家三代唯一的一个小女娃,想也知道会宝贝成什么样子。饶是花满楼,都忍不住跟兄长与爹娘抢上一抢,将人抱到自己的小楼里玩耍一阵才好。 所以,意外的,反倒是花满楼最能理解叶孤城的心情。 此间锣鼓喧嚣,丝竹阵阵。而永安公主的风光大嫁,则被后世视作是长宁数百年繁荣的开端。那日的喧嚣被永远镌刻进史册,和这位有些传奇色彩的公主一道,永远定格。 作者有话要说:  关于后人是怎么评价城主的,当然不止是后面那一两句啦。 以及,庄花傻爸爸好喜感2333333 一爱妃潇湘一扔了1个地雷 谰言扔了1个地雷 璟颜扔了1个地雷 纳兰雪鸢扔了1个地雷 流亦扔了1个地雷 听雪血薇扔了1个地雷 念喵扔了1个手榴弹 汐墨韵扔了1个地雷 落胭扔了1个火箭炮 感谢姑娘们,笔芯。等着叔抱着下一张出来的两只小包子给你萌捏~ 第106章 番外二。古今春秋多少事。 番外二。古今春秋多少事。 在燕京学府的阶梯教师中,白发苍苍的老教授正在给底下的学生们讲着一段千年以前的历史。 “开元四年盛京地动,紫禁城毁之泰半。朝臣有能观天象者有云‘盛京乃六朝古都,福气将尽,恐不宜居帝裔’。地动后一日,永安长公主之子,云开君叶长檀临世,正印朝臣所言。长宁开国之君成兴帝叶孤城遂始下令迁都江南。后三月,长宁迁都,此后千年,果国祚延绵。” 老教授合上了书本,随手捏了捏额角,对下面坐着的学生们温和说道:“古人云以史为鉴,下课后同学们便仔细思考一下,之后写一篇关于成兴帝迁都的论文,下周三以前送到我办公室。” 这位教授钻研史册多年,乃是学术界高山仰止的大师,只是他对待学生一向宽和,没有半分恃才傲物。 听了他布置的论文,底下的学生便开始小小声的讨论了起来,更有胆子大的坐在前排的学生直接笑出了声,指着坐在第三排的一个戴着眼镜的清隽青年道:“老师,您说的可不就是叶浮明的家事嘛!” 名唤叶浮明的少年本正在翻动着书页,闻言便抬起了头。见到自己极为尊重的师长也望向自己,叶浮明推了推眼镜,平静道:“百年前长宁便实行君主立宪制,不过这位同学说,迁都是我叶家家事,倒也不是没有道理。” 老教授知道这个少年的身份,他虽然钻研历史,却因为条件限制,只能从流传下来的史册之中寻找蛛丝马迹,到底不如这叶家一脉的传人对那段史料掌握得翔实。 恐怕这个少年人见过那些叶家未曾对外公布的文献材料,老教授的眼神精亮,不肯轻易放过叶浮明般的追问道:“那叶同学便说说,长宁迁都,除却因为当年地动,成兴帝可还有什么深意?” 研究历史的都知道,成兴帝作为长宁开国之君,是历史上少数功绩足以能够被称之为“帝”的人物。 他一生雄才伟略,所立不世之功,为此后长宁连续数百年的辉煌兴盛,甚至是延绵至今的统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而近一百年来,工业革命的浪潮席卷全球,长宁皇室睿智的选择了急流勇退,主动将封建帝制变为君主立宪制,推动了长宁的现代化进程,更积极改革,鼓励创新,也使得长宁能够在全球立于不败之地。 如今虽然不复帝制,可是谁也不能小觑叶家人在长宁的地位。就说现在,叶浮明这个叶家长孙虽然和他们一同坐在这个教室里学习,可是谁不知道,不出几年,这又将是一位翻云覆雨的人物呢? 看见老教授激动的神色,叶浮明想起家中收藏的那本由成兴帝在位之时的丞相顾惜朝撰写的《闲云录》。忆起上面所言种种,叶浮明深深的觉得还是应该给自家先祖留几分薄面,不要破坏他在这位老教授心目中的形象比较好。 恰逢铃声响起,叶浮明嘴角噙着一抹温文的笑意,没有度数的平光眼镜遮住了他那双琥珀色的眼眸。拿起早就收拾好的书,叶浮明对老教授道:“其中深意,班上的一些女同学所言虽然不中,却也相去不远了。” 说着,如同松柏一样挺直的少年对老教授微微鞠躬,起身直往教室外而去。 一时之间,老教授和班级里的同学都有些怔愣,许久之后,在老教授莫名的目光之中,班级里的一群小女生爆发出了阵阵尖叫。 “我就说吧!我就说是吧!长兴帝那是妹控啊,那是妥妥的妹控啊!” “兄妹党一本满足,没想到有朝一日冷cp也会发糖!!!浮明同学你这是官方逼死同人啊啊啊啊啊啊啊!” “我站城主大大X且歌妹子一百年!德|国|骨|科给我预留床位啊!我还能再住一百年!” “熏疼我家大庄主,且歌妹子是我家大庄主哒,师徒党才是真绝色好不好,兄妹西皮简直邪教!” “弱弱的说一句,萌大庄主攻,城主受的只有我一个人么?” “呸呸呸,就只有你一个人!!!才不管什么城主大庄主的,且歌妹子我的嫁,我是毒唯我自豪!” “你萌都不带西门聚聚玩儿,好坏好坏哒~” 老教授一脸懵逼的听着下面的讨论,终于虚弱的问了一句:“什么是……妹控啊?” 想不到他一个堂堂的历史学教授也有不知道一个词含义的时候,老教授深深的觉得有必要活到老学到老,于是已经决定挑灯夜读,晚上回去默默的复习一遍《辞海》了。 满脸兴奋的女生们因为老教授的问话骤然禁声,她们扬起一张张无辜纯洁的脸对老教授笑了笑,而后稀里哗啦的收拾东西,对老教授告别道:“老师我们先走了,去晚了食堂就没有糖醋排骨了。” 随后,一干人就如同龙卷风一般,几十秒钟便没有了踪影。若非老教授已经带了她们三年,他还真怀疑自己班上的这些女同学和叶浮明同学一样会武功呢。 说起叶浮明同学的武功啊,老教授想起自己正在撰写的关于古代兵器的论文,觉得很有必要厚着脸皮去找叶同学借他的轻重双剑过来看看。毕竟,藏剑山庄的轻重双剑在兵器谱上可是举足轻重。 轻重双剑,闲时能强身健体,战时能荡平千军,历史上长宁还有一任皇帝一人双剑就击退了来犯的倭寇,打得他们哭爹喊娘呢!所谓“一剑能挡百万师”也不过如此了吧? 想到这里,老教授不禁对叶家的轻重双剑心向往之。 在食堂的安静的角落里,叶浮明正低头吃着面前普通的七元一份的盖饭。虽然身份特殊,他和同学之间难免少了几分亲近,不过叶浮明本人却十分低调,若非作为叶家长孙需要时常出席活动,他和普通的大学生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若当真有不同,那大概就是自幼习剑的缘故,让他更多了几分沉稳的君子气度吧。 那三个嚷嚷着要买糖醋小排的女同学终归来晚了一步,眼睁睁的看着一个汉子买走了最后一份糖醋小排,她们只能愤愤不平的随便打了盘菜。端着菜找座位的时候,一个眼尖的女生一下子看见了正在低头姿态优雅的吃饭的叶浮明。 几人眼神一对,步伐统一的往叶浮明的方向走去。 “浮明大大,我们能坐你这座么?”同班的女同学给自己做了多次“在学校我们都是同学,天啦噜浮明大大以后可是要当皇帝哒”的心理建设,怯生生的问道。 如今正是用餐的高峰期,食堂也是拥挤。叶浮明看了一眼周遭,的确没有空位,于是微微点头,道:“请。” 几个女生很是雀跃的坐下,一个女孩推给叶浮明一个一次性纸杯,里面盛着的是食堂卖的温牛奶。 见叶浮明询问的目光看过来,那女生大着胆子问道:“其实是想问问浮明大大,关于老师布置的那个论文,什么占星之说只是推辞,成兴帝他……其实是因为想要不和永安公主分开,所以才选择迁都到藏剑山庄所在的江南的吧?” 看叶浮明并没有什么怒色,另一个女生也跟着问道:“虽然迁都的确带动了经济,边缘化了前朝的勋贵,给长宁带来了诸多好处,可是……可是……城主大大果然是为了公主的吧?”这显然是兄妹西皮的迷妹,说到这里,已经兴奋得脸颊都红了。 “果然剑是城主大大的正妻,且歌妹子是城主大大的真爱,所以他才一生不纳后宫,全心投入事业中的么?”另一个女生猛地拍了一下手,几乎都要跳起来。 叶浮明看着班中女孩子激动的神情,嘴角微微抽了抽。他放下筷子,垂眸道:“先祖一生雄才,为人最是磊落,若知后世之人皆揣度他心恋血亲,恐怕先祖底下有知,也是会伤心的。” 叶家标志性的琥珀色眼眸被遮住,清俊的少年仅凭眉梢的弧度便显露出一种凌冽的味道,让那三个叽叽喳喳的小女生不由心口一滞,无端开始愧怍起来。 她们面面相觑,末了,一个女生讷讷道:“是啊,要是没有成兴帝,哪有我们现在的好日子呢?咱们这么猜测他,倒是白费了他一生为国为民,勤勤恳恳,都顾不上成家了。” 另外两个女生也低下了头去,半晌之后才出言附和。叶浮明勾了勾嘴角,修长的十指交叉,声音也微微温和些许:“不过我们叶家素来男丁兴盛,自先祖以来,数代却竟只得永安及其女慧宸两位公主,家中人珍爱一些倒是可以理解的。不说旁人,就是浮明自己,若是家中有妹妹侄女,哪怕是姑姑之辈,也定会珍之爱之的。” 几个女孩立即被叶浮明的话安慰到了,在叶浮明端着盘子走后,一个女孩托着腮道:“也对哦,永安公主和城主大大相差七岁,算是长兄幼妹,当然要宝贝着啦。呜呜呜,国家欠我一个哥哥嘤嘤嘤~” 另外两个女生翻了个白眼,一人毫不留情的打击道:“千年难得叶孤城,国家欠你的哥哥也是平日跟你打来打去,扯你辫子抢你零花钱的那个!” “就是,计划生育救了你!”另一个女孩塞了一个丸子到嘴里,毫不留情的打击着小伙伴儿,很快,三个人便笑闹开去。 从食堂出来,叶浮明先是回了宿舍。下午并没有课,于是他便提着笔记本电脑去了图书馆,开始着手准备老教授布置的论文。 在他的大学,历史系是大系,选修或者主修这位老教授的课的人不在少数,都是要交这篇论文的。他们班级上课算是晚的,所以等叶浮明到了图书馆的时候,关于成兴帝的史料已经被借走大半了。 叶浮明对此倒不甚在意,那些对于旁人来说艰涩的史料,对于他来说却不过是幼年的睡前故事,其中种种,早就已经深入他的脑海了。 叶氏长孙叶浮明,他最敬仰的人便是史书之中鲜少记载,纵然记载,也不过是寥寥几句如“藏剑大庄主,盖永安公主之驸马,擅武”的藏剑大庄主叶英。这说来并不奇怪,大抵每个藏剑弟子,都对那位剑术已入臻境,甚至传闻踏碎虚空的大庄主敬仰万分。叶浮明自幼学习藏剑剑法,自然不能例外。 而他最心向往之的便是永安长公主和她的女儿慧宸公主——他对那几个女同学说叶家渴求女孩,倒不是虚言。正是因为如此,叶浮明最羡慕的便是成兴帝了——不仅亲手养大了萌萌哒妹妹,日后还把可爱的外甥女抢来当闺女,城主他简直是人!生!赢!家! 对比了一下家里讨人厌的比他小一岁,总是四处惹祸,时常想着带着唐家的小公主私奔的堂弟和刚出生的亲弟弟,叶浮明开始暗搓搓的考量起把弟弟当做妹妹养的可能性。 心里对自家先祖的羡慕嫉妒恨简直都要溢出来,叶浮明面无表情的将文档里不自觉的打出来的“死妹控”,“现充去死去死fff”,“妹妹是人类的财富,小外甥女小天使不解释”一一删除,转而开始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 什么推动经济,什么釜底抽薪弱化前朝勋贵势力,什么天子守运河,全都是假的!全都是骗人的! 千年以前他家先祖迁都的原因,顾丞相在《闲云录》里早就已经无情的披露了。 之所以迁都,分明就是因为永安长公主有孕之时情绪不稳,挂念藏剑山庄的小弟子,数次偷偷落泪。成兴帝不舍幼妹,又不忍她心情抑郁,恰逢盛京遭遇百年难见的地动,永安公主险些被房梁砸到,还是大庄主以背脊护住妻儿,才勉强母子平安。 自居住盛京以来,幼妹几度濒险,城主只觉盛京和他们叶家八字不合,惊惧之下,一向不信鬼神之说的城主直接拍板——迁都,必须迁都。彼时朝中上下一心,城主说一不二,不说迁都这种“小事”,就连城主不近女色,不纳后宫,以至于皇位后继无人这样的大事都无人上谏。 而那时,因为后宫无人,这迁都反倒成了一件方便的事情。所谓迁都,只划了藏剑山庄边上的一块地,起了座和白云城主府仿佛的宅子,只多添了一个上朝用的宫殿便罢了。 寻常朝代需要数年的工程,成兴帝竟只用了短短三月——顾丞相读作“吐槽”的批注上还写着,这三月还是因为成兴帝担心幼妹身体,压着让她坐足了双月子,这才肯动身的,不然一月过半便足矣了。 妹控不丢人,妹控到这种地步,倒的确是他们叶家的行事作风了。叶浮明还记得当年因为看了顾丞相写的《闲云录》,八岁的一贯自立的自己扑到母亲的怀里,第一次生硬的撒娇,表示想要个妹妹的场景。 结果……从八岁盼到了如今的二十岁,盼来盼去却依旧是个臭小子。叶浮明的心中森森的忧伤了起来,总觉得写论文都没有动力了。 摘下了自己的平光眼镜,叶浮明活动了一下手指,点开了一个新的文档,开始码起了一篇名叫《我可爱的妹妹》的网文的新章节。 这篇网文还算是小有名气,堪称红与黑齐飞。爱者会觉得温暖非常,厌恶者却只觉得是猥|琐宅男的春秋大梦了。 之所以如此,是因为这文仿佛有毒。说是yy吧,好像现实生活中的确是真的没有像是文中么妹妹那么可爱的女孩子。 可是说不是yy吧,也的确是有些道理的。因为这文真的特别特别纯洁,让人无端觉得生出一点龌|龊心思都像是在犯罪。五十多万字细细读下来,完全就是一个温柔的哥哥在一点一点记录自家亲生的妹妹的成长。加上作者文笔老辣,落笔处却尽是温柔,更兼诙谐幽默,简直是追一千章都不会腻歪。 所以,这篇文的死忠们每天要做的事情就是在文下刷屏“用我一生节操换〖妹妹〗永不完结”,而黑子们则是刷“巨巨你醒醒,你根本没有妹妹”。两派硝烟四起,评论区里自然是一片血腥。 叶浮明倒是不在意评论区这种玩意,他就乐意一点一点的写,仿佛这样,他就能像是自家先祖一样,从小养大一个小肉团子,看她长大,看她四海扬名,看她嫁做人妇,生一个更小的小肉团子。而自己,就永远站在她的身后,为她遮挡风雨,护她一世无忧。 这样真好。叶浮明敲下今天最后的两三个文字,不觉微微弯起了嘴角,心中尽是一腔无处安放的温柔。 补充了今天的妹妹养分,叶浮明重新戴上眼镜,深吸了一口气,开始继续“编造”老教授布置的论文。虽然先祖真正的目的不好与人道之,即使说了,旁人也无法感同身受。不过老教授的课学分很高,直接影响期末排名。为了论文能拿优秀,叶浮明觉得,自己还是写一些新奇的观点比较好。 ——左右都有人说这是他的“家事”了,那么他说什么,只要言之有理,逻辑通顺,便也更具几分说服力了罢。 用食指敲了敲下巴,叶浮明眼中精光一闪,暗暗打好了腹稿,继而十指翻飞,开始流畅的写了下去——长宁迁都,其深意在克制江南商贾。长兴帝在位之时,江南商贾以花家为盛,花家七子,各有千秋…… 此刻叶浮明没有想到,他只是一时兴起提起的江南花家,却会在学术界引起一番新的浪潮。 以叶浮明的论文为开端,在对长宁历史的研究中,学者们除却将视线集中在皇室身上,也开始关注起当时的商贾富户,武林世家。 毕竟长宁之君起于江湖,已有确切记载说叶氏孤城剑术无双,便是永安长公主夫妇叶氏个中高手。于是学术派们将视线从庙堂移到江湖,的确会有诸多新的收获。 然而,在开元四年的那个春日,那场地动发生之时,后世受人敬仰的成兴帝却远没有历史上描写的那样临危不乱,处变不惊。 地动发生的很早,又半点征兆也无。那时叶孤城正在上早朝,君臣正在商议事情,便只觉一阵地动山摇。 有人惊慌的叫了一句“地龙翻身了!”,而后便见他们泰山崩于面前而面不改色的城主大人倏忽脸色一白,整个人如同离弦之箭一样往后宫奔去。群臣之中,还是顾丞相第一个反应了过来,他嚷了一句“不好”,便也要跟着往后跑。 和他同朝为官的霍天青拉住了顾惜朝,劝道:“如今地动,此处还算宽敞,丞相还是不要乱动了才是。” 顾惜朝却是一把甩开了他,从牙缝里挤出两字:“公主。” 霍天青这才倏忽变色——他虽然记得叶且歌的知遇之恩,却也跟她感情不深。如今色变,全是因为她肚子里怀着的,十有八|九便是天下新主!他们是不敢劝城主娶亲,于是公主有孕的时候,众臣心里便大概明白,叶家子嗣的传承,多半是要落在公主身上的。如今听见顾惜朝的话,霍天青赶忙跟着他一道往后宫跑。 除却少数几个像霍天青这样审时度势的大臣,朝中多半都是白云城中人,他们和叶且歌的感情不可谓不深。如今自家小姐九个月的身孕,若有闪失这可不是闹着玩的,于是也顾不上其他,众人全都施展轻功,直接往后宫奔去,剩下的几个文臣也是咬着牙拼命往后面跑。 叶孤城跑到自己妹妹的寝殿的时候,最先看见的便是那让他绝眦欲裂的一幕——两人合抱的大柱子轰然倒塌,直接往自己妹妹身上压去。寻常时候,叶且歌定然是能够避开的,可是此刻她已然临近产期,又是双胎,肚子比寻常孕妇更要大上不少。如此一来动作自然滞重,这一根柱子压下来,她根本避无可避! 叶孤城想也不想的便要冲进去,却眼见着要晚上一步。这是叶孤城肝胆俱焚之时,却听见一声闷哼,那百斤的柱子砸下,却被人生生抗住。 叶英小心的护在了叶且歌的身前,他的手边还撒着一碗刚端过来的鸡汤。在地动的一瞬间,他心头骤然狂跳,一抹不祥浮现心头,叶英想也不想的便直接到了叶且歌身侧,恰然便见到了这惊险万分的一幕。 其实,最理智的做法是由叶英横剑将这根柱子劈开,由它倒向叶且歌的两侧。可是叶英根本就来不及思考,想也不想的就挡在了妻儿面前——是了,当你的全世界都要受到伤害的时候,谁还能那样理智的思考什么才是“最佳”的解决方法呢?以身代之,这才是最实用也最本能的法子罢。 叶英到底已经是半仙之体,这一下虽让他受了些皮肉之苦,却到底没有伤及内府。情况危急,余震未消,叶英再不敢耽搁,对叶孤城微微点头,而后他俯身将叶且歌抱起,两人合力护着叶且歌走到了外面宽敞的地方。 这场百年一见的地龙翻身,说来却也是奇怪。它独独震坏了半座紫禁城,而盛京之中其他地方则只感觉到了一阵晃动。除却作为帝王居所的紫禁城,盛京之中的其他地方最大的损失也不过是一些碗碟杯盏被震碎了罢了。 所幸宫中并无太多宫人,朝臣又在上朝,一番清算下来,这样严重的天灾却没有伤人性命,只是有些宫人身上被轻微擦伤,而老神医自己……地震的时候他在制药,房梁落下来他猛地一躲,长及胸口的雪白胡须被房梁压住,人是没有什么事,可是割断胡须逃生之后,老人家很是心疼郁闷。 这种异相发生之时,最是人心浮动,脑袋转的快的文臣们很快就想出了那个“星象”之说,先一步堵住了那些不甚安分的人的口。而永安公主的预产期的确是在这两日,当天晚上,叶且歌便发动了。 宫中自然是无法再住人,叶孤城还有些事情要料理,于是叶且歌便由叶英陪伴着去了京城西门吹雪的别院。西门吹雪也算是对叶且歌没了脾气,他觉得,自己大概是上辈子欠了这姑娘的。 从帮她各种撒谎开始,到后来帮着叶先生娶她,再到现在她怀孕之后,他一个万花传人被活生生的逼成了妇科圣手——什么诊治孕吐,消除浮肿,孕期保健的,他都快无所不通了。 西门吹雪觉得,哪怕是现在叶且歌让自己帮她接生,自己都能很淡定的主持丫鬟烧水拿纱布了。 毕竟这孩子也有自己的责任。西门吹雪无语望天,却到底没有反抗,任命被老神医拉着一道钻研各种妇科知识。 当然,接生什么的只是西门巨巨的心理建设。他对帮叶且歌接生这件事……还是有心理阴影的。毕竟那是叶先生的妻子,是他的知己,也到底是男女有别。 虽然用剑的就不是女人,可是这种事情上,西门吹雪觉得以及还是无法将叶且歌和叶孤城这兄妹二人一视同仁。毕竟,叶孤城不会怀孩子的。 所以,在当夜叶且歌发动的时候,西门吹雪为了躲避帮叶且歌接生的命运,第一个便窜了出去,直接将叶孤城早就备下的产婆拎了过来,那动作,比已经有些傻了的叶英都要麻利几分。 叶且歌这一胎养的很好,她又是常年习武,身子骨要比寻常女子更好几分。所以虽然是初次生产,却很是顺利,前后拢共只折腾了两个时辰。 只是,虽然只有两个时辰,可是大庄主你就这么站在床边,老奴真是压力很大啊。 产婆不敢赶叶英出去,只能由着他抓着自家小姐的手不放,也不去说什么“产房不吉利”的话了。到底亲疏有别,自家小姐都疼成了这幅样子,这男人要是敢嫌弃什么产房污秽,就是这几个手无缚鸡之力的老婆子都要上去唾他一脸才是。 叶英握着且歌的手,徐徐输入着内力。不多时候,便有丫鬟婆子端着一盆一盆的水出去。 叶孤城和西门吹雪站在门外,叶孤城正死死的盯着门里,而西门吹雪则死死的盯叶孤城,生怕他一冲动就直接冲了进去——这人什么德行,他大概已经了解了。爱妹成痴不说,之前还有听人墙角,分分钟就要冲进去抢人的前科。这女子生产素来凶险,西门吹雪可要看好叶孤城,总不教他胡闹才是。 世上只得一个叶且歌。 西门吹雪抚了抚自己腰侧的剑,抿了抿唇角。世上只得一个叶且歌,没有了她,让他去哪里找能和自己一战,又能共同进步的人呢? “怎么这么多血?”叶孤城看着那一盆一盆的血水,声音里竟带出了一丝颤抖。一想到那些血是从自己妹妹身体里流出来的,叶孤城就觉得眼前一阵一阵的发黑,只恨不得将那个让自己妹妹怀孕的男人揪出来揍死才好。 女人生孩子不都是如此么?西门吹雪忍住翻白眼的冲动,没有对叶孤城解释,却在心里估算自己一举将这人敲晕的可能性。所幸,西门吹雪还没有将这个计划变为实际,屋内便传来了一声嘹亮的婴儿啼哭声。 “生了!生了!恭喜城主,先出来的是个小小姐!”产婆并不敢把孩子抱出去,只是隔着门缝,小声的对叶孤城报喜。 叶孤城浑身一松,脑海之中一片空白,只是连说了三个“好”字,继而便如梦初醒一般,立刻冲着产婆问道:“且歌如何了?” 还不等产婆回答,却听见里面一阵手忙脚乱,依稀听见有人嚷道“还有一个呢!小姐再是使劲儿!”叶孤城这才想起,他妹妹怀的,是双胎。 登时,叶孤城的心又一次悬了起来。 叶且歌的情况并没有叶孤城和叶英想象的那般凶险,她的产道已开,第二个便容易了一些。不过两盏茶的功夫,又是一声嘹亮啼哭,这次产婆报喜的声音更加欢快:“城主,后来的这个是个小公子!” 史册对永安公主产子之事只是一语带过,顾丞相却关于此事事无巨细的开始了长篇大论。至于这后续……叶浮明用手指轻轻拂过手边的参考书上“永安”和“慧宸”四个字,眉眼温柔,浅笑愈深。 这后续,倒真是有意思的很。叶浮明只觉得那顾丞相真真妙人,比之如今写网文的自己也不逞多让了。不过也当真要谢谢他,若非是他,恐怕自己也无法知道那么多关于先祖和两位公主的诸多趣事了。 叶浮明笑了笑,只觉得心头被什么情绪细细撩拨,目下竟只想现在便回到家去,再将那《闲云录》好生读一遍才好了。 作者有话要说:  姑娘们要的后人评说。 唔,长宁的历史,其实原来就是一部灿烂的西皮斗争史么23333 以及,心疼妇科圣手西门巨巨。膜拜网文大手叶浮明大大和小顾大大。 谰言扔了1个地雷 菱晴扔了1个地雷 冰砂扔了1个地雷 谰言扔了1个地雷 感谢姑娘们的地雷,笔芯。 第107章 番外三。醉里吴音相媚好。 番外三。醉里吴音相媚好。 叶英抱着自己的小女儿的时候,简直有些傻掉了。刚刚出生的小女娃并不好看,眉眼疏淡,满身的红皮又是皱皱的,看起来活脱脱是一个还没有上笼蒸的红皮小包子。 这会儿,这个小女娃的身上还有着一些脏污与血迹,在一旁守着的丫鬟正烧了水要为自家小小姐清洗一番。叶英本来是握着叶且歌的手,毕竟现下还有一个在他家夫人的肚子里。叶且歌却不知道是哪里来的力气,挣脱开叶英的手,推着他对他道:“师父去看看宝宝,她在哭,我听见她哭得很厉害。” 叶英的柔声安慰并没有起到作用,叶且歌还是一个劲儿的赶着他往孩子那边去。其实,所谓的孩子在哭,大抵是叶且歌疼狠了产生的错觉,实际上那个先落地的孩子异常的乖巧,第一声啼哭之后便安静了下来,乖乖的等待着丫鬟们给她清理身体。 自知自家徒弟十分倔强,叶英无奈,尽管还有些担忧,却只得暂且松开叶且歌的手,往两步以外的小澡盆处挪了挪。丫鬟也听见了方才自家小姐的话,这会儿见姑爷过来了,手底下的动作便更加迅速了几分。 “给我吧。” 周身仙气泠然的男子对抱着女儿的婆子伸出了手。刚出生的小婴儿眼睛还没有睁开,然而仿若父女之间当真存在着心灵感应,叶英的话音刚落,那个小婴儿便在婆子怀里不安分的动了动。 “哎,姑爷你小心些,小小姐的骨头还软着呢。”婆子无法违背叶英的话,只得将孩子抱给他,却还是在一旁忧心忡忡的叮嘱着,生怕叶英手下没有个轻重,伤了这个自家小姐疼了足足两个时辰才诞下的小宝贝。 “我省的。”没有丝毫嫌弃小奶娃身上的血污,叶英动作娴熟而温柔的将她抱进了怀里。小女孩的额角处有一朵和叶英别无二致的血色胎记,因为她的皮肤还有些红,所以看起来并不如叶英额角那般真切,不过却依稀能够看清是一朵梅花的形状。 小小的一团贴近叶英的胸口,那沉甸甸而又温暖的一团几乎让叶英眉眼湿热。这是他的孩子,是他和且歌的孩子。最初的时候,叶英觉的,能够求得一个与挚爱之人重逢的契机便已足够。他只是想看着且歌幸福快乐,甚至不奢求和她白首。 而如今,怀里的这个小姑娘,居然是他和且歌血脉的延续么?在那个血腥气犹然未曾散去的大唐,叶英从未想过自己有一天能够像是现在这样幸福。 亲手帮着女儿擦干净了身上,而后叶英将她裹进了柔软的小被子里。抱着女儿走到了叶且歌的床前,叶英俯身吻了吻妻子汗湿的眉眼,柔声道:“且歌,宝宝没有哭,不要担心了。” 叶且歌只觉得只记得手被人握住,睁开眼之际,她便觉得自己腹中沉沉一坠,与此同时,一声嘹亮的啼哭响起,另一个婴孩呱呱坠地。 众人又是一阵忙乱,而在这阵忙乱之中,叶且歌对叶英笑了笑,目光落在他怀里的小襁褓之中,眼中蓦然多了几分属于母性的温柔。 “睡一会儿吧。”叶英轻轻的为叶且歌拨开散乱汗湿的头发,将已经收拾利落的女儿放在妻子的枕边,语调并不似一个初为人父的人,可是只有他自己知道,现下,他就连指尖都激动得微微颤抖。 叶英活了这么多年,从来都是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性子。可是他到底不是真的圣人,今天这样的日子,他又怎么可能真正的从容? 不假人手的帮着叶且歌处理着后续工作,叶英看着被小被子包好放在夫人枕边的一双小儿女,不觉便轻轻的笑出了声。 丫鬟婆子们忙完了自己的事情便要退出去,只是在那之前,看着叶且歌长大的陶嬷嬷看着叶英抱孩子的熟练动作,不由感慨道:“姑爷还挺会抱孩子的,可是家中有弟妹的缘故?” 叶英正帮着叶且歌擦拭额上汗水,随口便道:“家中倒是有四弟一妹,不过说起抱孩子,倒是当年抱着且歌的时候被历练出来的。” “啊?”陶嬷嬷不由有些莫名,她看顾小姐长大,却也没见过这位啊?再者说姑爷的确比小姐大上几岁不假,可是看容貌,多说也不过八|九岁吧?那“当年被历练”之说又是何从谈起? 叶英也觉失言,便笑笑并未解释。陶嬷嬷不好多问,又因为城主还在外等着,便不再多言,赶紧退了出去。 比之经验丰富的叶英,叶孤城抱起孩子来居然也是意外的熟练。究其原因,城主大人只能摆着一张面瘫脸,但是满脸都写着“炫耀”的告诉你——他可是养大了妹妹的人。 叶且歌在孕期养的实在是好,这两个孩子也是体贴娘亲的,并没有格外的闹她,除却最初的些微孕吐和后期的情绪不稳定,叶且歌吃得好睡得好,虽然怀的是双胎,却并没有格外的辛苦。 而这一双龙凤,居然也难得的打娘胎里就有谦有让,并没有出现双胎常见的一个健康,另一个却稍稍体弱一些的状况。抱着两个壮实的小外甥女和小外甥,叶孤城自从登基以来便威严越盛的脸上,居然能够瞧得出来几分真切的笑意。 将小外甥递给叶英,叶孤城抱着睡得小嘴一鼓一鼓的小姑娘,对叶英道:“那是大庄主的长子,起名之事在下便不好越俎代庖,不过我们叶家这个小公主的名字,且交给我思量就是了,大庄主只需要给太子起个响亮的名字就好。” 言语之间,叶孤城已然将这两个孩子的身份定下了,也是在明确的告诉叶英——谁也别想跟他抢他家小外甥女,哪怕是亲爹也不成。 叶孤城的这个做法并不算突兀,早在叶且歌孕时便已经透露了出来这样的意图。只是当真瓜熟蒂落,叶英依旧忍不住微微皱眉道:“到底小儿心性不知,以国相托,未免骄横。” 叶孤城倒是不信自家小外甥有他们教导,会真的长歪了去。不过叶先生所言也并非没有道理,想了想,叶孤城也后退一步:“那册封太子之事便容后再议,先想宝宝的封号。” 一张冰山脸面无表情的说出“宝宝”两个字,还真是让人不忍直视。叶英轻咳一声,道:“之前且歌给孩子起了小名,女孩叫璨璨,男孩儿叫阿翕。” “璨璨。”叶孤城念叨了一声,低头用鼻尖蹭了蹭小红皮包子皱巴巴的小脸,嘴角竟是微微的笑意:“舅舅的乖璨璨。” 绝世剑客与孤高帝王的刹那柔情,若非是极为珍之爱之,又怎会如此呢? 被蹭了小肉脸的小姑娘嘟了嘟小嘴,没有睁开眼睛,却是灿烂的扬起了一张笑脸。所谓“光璨璨而烂烂”,这极为明亮清冽的一个字,倒是衬这个小姑娘。 叶且歌只觉得自己睡了极长极甜酣的一觉,醒来的时候,侧头便能看见两只并排放好的小婴儿。他们一个裹了大红的锦被,一个裹了浅粉色的,除却一个孩子的额头有一朵和自家师父一样的花,细细看去,竟然生是一般模样。 感受到床上的些微动静,伏在床边的俊雅男子一下子睁开了眼睛。见到自家夫人醒了,叶英连忙取过了一旁的软枕垫在叶且歌的腰后,抱起一个孩子递给她,然后自己抱着另一个,一边拍着刚醒的儿子轻轻哄着,一边对小徒弟问道:“饿了吧,让她们端碗鸡汤过来?” 的确是饿了,和自己的夫君又没有什么好矫情的。叶且歌点头笑了笑,叶英便出门吩咐去了。 细细端详着怀里的孩子,叶且歌伸手轻轻摸了摸那孩子额角的胎记,回屋的叶英见了便轻笑道:“我猜且歌便会比较喜欢璨璨,我可说错?” “乱讲,阿翕和璨璨都是我的孩子,师父难道以为且歌是偏心的娘亲么?”叶且歌亲了亲女儿的小脸,也不厚此薄彼的亲了亲师父怀里的儿子。 叶英把儿子放在榻上,端了鸡汤来喂且歌,闻言便笑:“哦,我还以为璨璨像我一些,且歌会偏疼她多点。”说着握着自家夫人的手碰了碰自己额角的梅花,叶英含笑不语。 这只是一个简单的动作,夫妇之私更有甚于此者,按说两人孩子都已经生过了,叶且歌却还是招架不住自家师父这样的目光,骤然红了脸,叶且歌只得低头猛喝汤。 一时之间,屋内只流淌着脉脉温情。 阿翕的名字叶英早就想好——叶氏长檀,檀是至洁至坚之木,这孩子生而重任在身,叶英不愿强迫此子,却还是希望他日后将君子之风铭刻心间,知晓自己身上的承担。 而璨璨的名字却有些困难了,叶孤城犹豫了很久,反复折磨手下的文臣,最终确定了下来了”姝音”二字。至于小外甥女的封号,则拟定为“慧宸”。宸字古来便是贵重,按说一个公主之女又被封为公主已是隆宠,这样的封号实在盛宠太过了。不过有了永安公主那与国相对的封号在前,长宁的百姓们表示……他们惊着惊着,已经习惯了。 长宁百姓:圣上你这么宠爱你妹妹和外甥女,我们全国都已经知道了【翻白眼】【翻白眼】。 也正是因为如此,日后成兴帝传位外甥,安宁的百姓居然产生了一种“我就知道会这样”的诡异的了然感。 不觉之间,长宁已经过去了三年。在藏剑山庄的池塘边上,两只远远看去一模一样的小团子手拉手坐好,而湖面之上,一道明黄和一道雪白的身影相对而立。倏而,两道人影腾飞而起,击起阵阵水幕,隐约也有双剑相击的声音传来。 “翕翕,你说娘和西门酥酥谁会赢的吖?”小女孩紧紧的握住了身边小男孩的手,有些紧张的问道。 小男孩被捏的有些痛了,不过他却并没有抽出自己的手,反而安慰的抱了抱小女孩,小肉手笨拙的抚了抚小女孩的头发,有些奶声奶气,却一本正经的道:“璨璨不要怕,西门叔叔和娘亲在比剑,他们有分寸的,不受伤的。” 两个孩子虽然一同出生,甚至小姑娘还要比小男孩早出生一些,不过璨璨却始终没有阿翕咬字清楚。 阿翕被叶孤城和叶英一同教导,性子要稳重一些。而璨璨的个性却是天然的像了叶且歌,又因为她和她家娘亲幼时需要谨小慎微,生怕惹了祖父和师父不悦不同,璨璨几乎是被众人捧在手心里长大,没有生出骄纵刁蛮的个性,全是因为小姑娘本就心性纯良。 两只抱在一起的软软的小团子,让人一看就内心柔软。陆小凤翻墙进来的时候,第一眼便看见了这一幕。他只觉得自己的心瞬间就被击中了,一手一个将璨璨和阿翕抱起来,陆小凤在原地开始转起了圈——这是陆小凤和两个孩子喜欢的游戏,被抱着转圈,两个小孩子居然也不害怕,而且还乐在其中。 “呀,是陆酥酥~”璨璨抱着陆小凤的一只胳膊,一边咯咯笑着,一边还不忘跟弟弟交流感受。 “陆叔叔。”阿翕也抱住陆小凤的另一只胳膊,借以稳定自己的身体。还不忘嘱咐姐姐道:“璨璨不要说话了,呛风。” 陆小凤转了十多圈才停了下来。颠了颠一左一右的两个孩子,陆小凤一走到石凳旁坐下便道:“璨璨没有阿翕长得多啊,是不是没有好好吃饭啊?” 被点名了的小姑娘用小手捂住了嘴,无辜的看着陆小凤,然后又冲着弟弟眨了眨眼睛。被姐姐用萌萌的眼神攻击了的小男孩却不为所动,如实道:“璨璨最近喜欢吃水晶糕,吃了两口就不喜欢吃饭饭了。” “可是翕翕也吃糕糕的呀。”被戳穿了的小姑娘涨红了小脸,两只小粉拳头团在脸边,用力的推起自己的小肉肉,对陆小凤道:“陆酥酥你看,璨璨也有长哒~” 小孩子的面皮娇嫩,几下就被挤出了红痕。阿翕伸出爪爪拉住他的小姐姐的手,一本正经对她解释道:“阿翕吃完糕糕也会吃饭饭,还喝牛乳,璨璨就不吃了。” 在藏剑山庄,叶且歌从不许丫鬟满地追着两个孩子喂。每日定时而食,不拘两个孩子吃多少,只是要自己承担不吃饱的后果。叶且歌倒是不怎么会给孩子喂糕点,对小零嘴管制也颇为严格,只是却也架不住他们有个家里开糕饼铺子的“西门酥酥”。 因为有一张面瘫脸,西门吹雪想要讨好两个小孩子,就只能如此另辟蹊径了。 陆小凤被两个小娃有板有眼的辩论模样逗得不行,哈哈一笑,他拍了拍阿翕的肩膀,逗他道:“璨璨别急,让阿翕多吃一点,阿翕你多吃点,这样长得快,才能保护姐姐啊。” 陆小凤的话对于三岁的孩子来说有些长了,璨璨愣愣的偏头理解着,阿翕却是听懂了。他挺了挺自己的小胸膛,握住小姐姐的手,保证道:“嗯,阿翕会保护璨璨的。” 小姑娘听了弟弟的话,也不再去想陆叔叔的话什么意思了,她也伸手握住阿翕的手,窝在陆小凤的怀里甜甜的笑了。 简直不能再可爱!!!! 陆小凤看着怀里的小奶娃肉嘟嘟的小脸,只觉得自己遭到了会心一击,被深深的萌到生活不能自理了。 正在这个时候,西门吹雪和叶且歌还剑入鞘,足尖在水面轻轻一点,便双双回到了岸边上。看见陆小凤,叶且歌有些惊讶的挑了挑眉,道:“陆小凤,你不是流落海岛了么?” 前些日子宫九来信,说陆小凤闯入了他的无名岛,他便想请他好好玩一玩,所以中原大概会三五个月没有陆小凤的消息,提前告诉她一声,让她不要跟着着急。 叶且歌看着来信无语半晌——什么叫请陆小凤好好玩玩,她看分明是阿九他想要玩陆小凤了嘛。不过眼下才过了两月,陆小凤能回到中原,当真是不容易啊。 似乎想到了什么不愉快的回忆,陆小凤连连摆手。抱起两个孩子,眼见着他就要往外溜,一边溜还一边对叶且歌道:“那个啥啊且歌,璨璨和阿翕我带着他们出去玩几天,你好好和西门参悟剑道啊,大庄主也挺忙的吧,我帮你们带孩子不用客气哈哈哈哈哈哈” 眼下正是以第一批入门弟子学习山居剑意的时候,叶英的确有些繁忙倒是不假。不过陆小凤一来就要抱走孩子的,叶且歌却是决不允许的。毕竟她闺女儿子还那么小,陆小凤一个大男人肯定照顾不周的。 “把孩子放下!” 叶且歌喝了一声,拔剑就要去砸陆小凤的脸。只是陆小凤的轻功甚至在司空摘星之上,他占尽先机,叶且歌慢了一步,眼见着他就要带着自家闺女儿子翻墙而出了。 比叶且歌快一步的是西门吹雪。他横剑而出,直接越到陆小凤面前,没有出鞘的剑狠拍陆小凤的脑袋,陆小凤本来就是往前冲的姿势,这下直接迎上西门吹雪的剑鞘,登时就被拍得眼冒金星。 西门吹雪伸手一探,稳稳的抱住了璨璨和阿翕,而后没有丝毫同伴爱的直接看着陆小凤摔回了地上。 “陆小凤,你要看孩子就在庄里好好看啊,谁还不让你看了怎么?他们这么小带出去你照顾得了嘛?”叶且歌用重剑挑起被拍得晕乎乎的陆小凤甩到墙角,这才转身对西门吹雪道:“多谢西门了,给我吧。” 说起来,这算是西门吹雪第一次抱着这两个孩子。 他所求之道是至孤之道,亲缘子嗣都是淡薄。只是这两个孩子格外有一些不同——他们的父母是他的知己好友,他们的出生甚至也和他有些关系。虽然最初的时候,西门吹雪是本着想看“叶先生和叶且歌的孩子会到什么程度”甚至是收徒的目的来的,可是日子久了,那两个孩子一声一声的西门叔叔,倒真的是让他心中对这两个孩子的疼爱越发真切了起来。 眼下,两个软软的小孩子乖巧的依偎在他的怀里。西门吹雪抿了抿唇,将冲叶且歌伸手的阿翕递给了叶且歌,却没有动那个趴在他肩膀上的小姑娘。 “走吧。”无视叶且歌惊讶的目光,西门吹雪淡淡道。 有一便有二,大概是从那日开始,璨璨便格外喜欢这个总是给自己带好吃的糕点的叔叔,也能顶着西门吹雪的一张冷脸,爬到他的膝盖上撒娇。 冷脸神马的,璨璨小姑娘表示,她早就已经习惯了。爹爹和舅舅不也时常一张冷脸嘛,可是舅舅还会让自己坐在脖子上玩呢,爹爹也会伸直了腿带她玩“滑梯”,所以西门吹雪冷着的一张脸神马的,对璨璨根本就没有威慑力。 西门吹雪一生杀人几许,剑外无物,却是对这个娇娇软软的小丫头没辙。 某天他去看他们两个的时候刚好是姐弟两人睡醒,小姑娘拖着两条小发带满眼期待的看着他,小奶音脆生生的道:“西门酥酥,能不能帮璨璨绑一下头发啊,璨璨不会……” 西门吹雪半天没有动作,事实上,他也不知道自己该如何动作了。 眼见着自己的小姐姐满心欢喜变成了委屈,马上要哭出来了,阿翕咬了咬唇,闷声笨拙又小心的开始动手帮着姐姐整理头发,一边整理还一边念叨着:“璨璨不哭,西门叔叔……是喜欢你的。”只是说到最后,他的声音低了下去,带上了几分自己不确定。 两个孩子又小又可怜,简直显得西门吹雪罪大恶极。阿翕再是聪慧也只是一个孩子,半晌也弄不好璨璨的头发,还好几次弄痛了璨璨。一来二去,他的眼泪也在眼眶里转悠了。 西门吹雪看了一眼在门外不敢进来的丫鬟,心下隐约了然——他来的不巧,往日这个时候,这两个孩子醒了一定会有丫鬟进来伺候的。只是今日他在里面,那些小丫鬟便不敢进来了。 璨璨瞪着一双红红的眼睛,小声的对西门吹雪道:“西门叔叔是喜欢璨璨的?” 西门吹雪却是想错了,现下根本就和丫鬟没有关系。璨璨其实对自己的一头头发宝贝得不得了,只有亲近的人才肯让碰。而在她幼小的心里,“绑辫子”代表的是她喜欢那个人,而那个人愿意帮她绑辫子,则是说明他也喜欢她。 小孩子的逻辑就是这样的简单而没有道理,她到底年幼,只是以为自己和西门叔叔的关系足够亲近了,这才像是完成仪式一样的将两根发带递给西门吹雪。 ——毫无疑问,在此之前,叶孤城、宫九和叶英全都经历过这一遭,陆小凤和花家的七公子也未能幸免。而且最让人意外的是,第一个接到璨璨递过去的发带的人,居然是玉罗刹。 西门吹雪是真的疼爱这两个孩子,看到他们通红的眼睛,西门吹雪沉默了一下,转而坚定的对阿翕道:“我来吧。” 阿翕有些惊喜,马上就将发带递了过来,却不忘小大人似的叮嘱道:“西门叔叔你要小心一些,璨璨很怕疼的,你不要扯到她。” 西门吹雪抿了抿唇没有说话,手指的力度却更加小心了一些。 那日的璨璨的发型是一个其丑无比的双马尾,好看的发带还被打了两个死结。将璨璨的头发分作两半,用发带绑上,这已经是西门吹雪能做到的极限了。不过璨璨却是很开心,顶着那么一个魔幻的双马尾,在藏剑山庄里和阿翕玩了一上午。等叶孤城下了朝,她还去跟舅舅显摆了一下。 看着太过欢快的小姑娘,西门吹雪默默决定……还是回去找忠叔练习一下绑头发比较好?毕竟挺漂亮的一个一个小姑娘,顶着那么一个发型,还真是挺作孽的。 一向冷心冷情的剑客,难得的产生了几分愧疚。 忠叔:呵呵老奴也不会绑辫子,庄主你小时候不用老奴绑辫子。 花满楼也时常来藏剑坐一坐,其实,按照他的个性和花家的家学渊源,大概他是会偏疼小女孩多一些的。只是璨璨实在是香饽饽一个,除却有个别心黑的人将两个孩子一锅全拐走,实际上阿翕被留下来的时候比较多,于是一来二去,花满楼反倒是和阿翕更亲近一些。 特别是到了璨璨和阿翕四岁以后,两个孩子开始开蒙读书,也开始习武以后,时常就是璨璨被人带走出去玩,而阿翕则要努力完成爹爹和舅舅布置的功课。 四岁的小少年认认真真的写着大字,花满楼拿起他写好的大字摸了摸,笑道:“今天的字有些虚浮,阿翕有心事么?” 阿翕这才看见来人,坐在特地垫高的椅子上,他向花满楼问好道:“花叔叔。” 花满楼摸了摸他的头,也不再重复问他,只是在一旁的椅子上坐下,温声道:“古语有云,字如其人。只是哪怕是同一个人,不同的心境之下写出的字也还是会有区别。” 他知道小少年一向老成 ,所以并不只将他当做一个孩子在哄,而是平等的交流。 阿翕咬了咬嘴唇,依旧有些肉肉的手放下了抓着的毛笔,有些闷闷的说道:“花叔叔,是不是璨璨比阿翕更讨人喜欢一些?” 孩子的心敏感而又澄澈,同是双生子,只是他是男孩子,爹爹和娘亲对他和小姐姐的态度便有微妙的差别。而这一点上,他们最亲最亲的舅舅表现得更加明显。舅舅会抱着璨璨,给她讲故事,带她摘花花,哄她睡觉,却不会对自己那样。相比之下,阿翕觉得,舅舅对自己更加严格。 而陆叔叔和西门叔叔,还有表舅舅和孤鸿小叔叔还有婶婶也是如此,他们都更加宠爱璨璨一些。阿翕也知道姐姐是女孩子,应该让着保护着,可是日子久了,他也不是不会委屈的。 花满楼没想到这孩子会想到这些,他沉默了半晌,起身抱起了阿翕,对他说道:“阿翕,你知道,这个世界上,爱是有很多方式的。” 他拍了拍小少年的脊背,因为花满楼知道,这孩子其实已经哭了,只是忍住让眼泪不掉下来才好。 安抚着阿翕,花满楼继续道:“姐姐是女孩子,所以大家可以在明面上表达自己对她的宠爱。而阿翕是男孩,你的爹娘和舅舅对你的期望和对璨璨是不同的。他们希望你顶天立地,希望你坚强,可是阿翕,你要相信他们对你的爱并不比对璨璨少。” 摸了摸少年手上的一道细小的伤口,花满楼说道:“他们只是更沉默的在爱你。就拿这道小伤口来说吧,阿翕你看,上回你习武割伤了手,你娘那么刚强的女子,却再给你包扎的时候心疼得都快哭了,她怎么会不爱你?你爹恐你再伤了手,花了整整一个月给你打造了新的剑,他怎么会不爱你?你舅舅每日那么忙,可是教你习武的时候,他可有一次缺席过?他怎么会不爱你?” 阿翕听着花满楼的话,也低头看着自己手上的伤。顺着花满楼的话,他骤然想起了许许多多的细节。阿翕眨了眨眼睛,忽然觉得……自己没有那么想哭了。 半晌之后,搂住花满楼的脖子,小少年有些不好意思的道:“嗯,花叔叔,这是我们的秘密,你不要告诉爹娘和舅舅,好不好?” 花满楼轻轻的笑了起来,道:“好了,用膳去吧。你娘今天亲自下厨。”说着,他抱着方才还满腹委屈,这会儿便喜笑颜开的小男孩,径自往花厅走去。 作者有话要说:  西门巨巨的事迹告诉我们——事实证明,你对她没辙的女人,对她闺女也同样没辙。 以及,花满楼牌知心叔叔,干得漂亮。 家里有两个孩子的话,其实阿翕的心理是很正常的吧。哪怕日后他再成熟,如今也才只有四岁。阿翕不会嫉妒璨璨,却还是会觉得委屈的——小孩子不能理解那么深沉的爱,那种深意,只有长大之后才能明白。 不舍得阿翕受委屈,所以,让花叔叔好好安抚小天使吧~ 第108章 番外四。草长莺飞二月天。 番外四。草长莺飞二月天。 玉罗刹这辈子做了不少坑儿子的事情,这其中最坑的一件,大抵是装了一坛子鱼骨头烧成的灰,然后对儿子说那是他娘的骨灰了。 那一日,玉罗刹就那么眼睁睁的看着幼小的儿子捧着坛子哭成了狗,心里却一点感觉也没有——他的心原来是冷的,后来被人扔进了火堆里,烧得暖烘烘的,谁曾想后来兜头一盆冷水,乍暖骤冷之下,石头的心也该碎了。 对于宫九这个儿子,玉罗刹大体上是满意的。哪怕后来他心里有病,非得说一个比他还小的小女孩是他娘的转世,甚至为了那个小女孩而放弃了一大块肥肉,不再向长宁的疆土扩张,只一个劲儿的□□周遭的小国,玉罗刹还是认可这个儿子的。 当年将宫九送到太平王府不过是权宜之计,他们家的狼崽子还没有长齐爪牙的时候,还是躲藏在阴影里默默积蓄力量的好。事实证明,玉罗刹想得很对,宫九的确按照他的设想,长成了日后近乎妖孽一般的样子。 宫九唯一让玉罗刹不满意的地方,大抵只有他的长相了。臭小子像了他十足十,竟只有眼尾寸许和眼眸的颜色才像他的阿鸢。不过这也是玉罗刹庆幸的地方了,他可没有把握,若是宫九那臭小子像极了阿鸢,他会不会舍得那般的“磨炼”他了。 彼时玉罗刹已经当了甩手掌柜,偌大的一个西方魔教全部丢给了宫九,而他自己则去了沙漠深处的剑冢隐居。宫九知道,那是他娘曾经锻造兵器的地方,也是西方魔教之中只有他爹可以涉足的禁地。哪怕是他这个为人子的,也不许进去半步。 宫九有的时候会觉得他家老头活得太清醒了。人生在世,遇见个在意的人不容易,像是他那般自己欺骗自己,聊以自|慰又有什么不好?终归逝者已逝,活着的人却始终鲜活如昔。 在心里嘲笑着玉罗刹,宫九很难分清心头到底是什么滋味。真的或者假的,误会的或者错误的,转世而来的活着是另外一个人,对于宫九来说,都没有什么要深究的必要了。 ——人总是要靠着一点让自己心里柔软的东西才能够活下去,而阿叶对于他来说,便是唯一能让他心软的存在了。 不可否认,最初的时候,宫九的确是在自我欺骗,可是不觉便已经入戏太深。更何况,对方从未辜负过他,永远对他还以同等的赤诚热忱。江湖风霜刀剑,人间凄风苦雨,有这一点温情,也足够宫九走下去了。 靠在黄花梨的软塌上,宫九懒洋洋的听着底下的人絮絮叨叨,心中却盘算着如何快些结束手底下的事情,抽出时间去看看他家“娘亲”和“妹妹”。璨璨越发的乖巧可爱,小小的一团乖巧的坐在他的怀里,小奶音脆生生的叫着人,真是聪明又纯真。 宫九不是没见过小孩子,在太平王府的时候,太平王也是有个女儿的。不过跟璨璨比起来,那简直是云泥之别。那所谓的皇亲贵胄,世家贵女,哪有他家璨璨的半分灵气? 回头给她绑个新花样的发髻吧,小丫头软软的头发应该又长了一些才是。宫九这样想着,一向冰冷而慵懒的眼神之中竟隐约透出笑意。 不知道教主在笑什么,也不理解召集了教内的丫鬟只为了学绑女童发髻的教主有什么深意,可是想起这位的雷霆手段,西方魔教底下的人打了个哆嗦,再不敢分神,只老老实实的完成教主吩咐的事情。 就在他们战战兢兢的想要退出去的时候,宫九漫不经心的道:“听闻沙漠以东有一个彩珠国,盛产七色水晶珠?这珠子虽不值当什么,可是给小姐攒个珠花儿玩还是可以的。” 下属们自然知道“小姐”指得是谁,虽然不清楚藏剑山庄的大小姐,长宁的慧宸公主怎么就成了他们西方魔教的小姐了,不过教主已经发话,下属们便乖觉应下。 左右彩珠国只是区区之地,弹丸小国,攻打起来也不费什么事儿,可若是让教主不满意了,那可不是一个死那么简单了。 眼见教主已有一丝的不耐,下属们赶忙恭敬的应下。于是,暂且休整了两个月的西方魔教,又将开始新的一轮征伐。 对于宫九的“任性妄为”,在剑冢之中的玉罗刹半点也不想再去理会。玉罗刹自觉已经做完了自己应该做的所有事情,在这之后,西方魔教又该何去何从,那都是他家臭小子的事情了。 在隐居剑冢的日子里,玉罗刹的生活变得极为简单。他每日早起便是亲自收拾屋子,将屋内的桌椅板凳擦拭的干干净净,然后在窗边的细颈美人瓶里放上一支新折下来的桂花。按说桂花这种东西,其实是不适合作为观赏植物的,奈何阿鸢喜欢,于是玉罗刹便日日如此,毫不顾惜将桂花日日送进沙漠腹地会浪费多少人力物力。 ——想他玉罗刹纵横了一辈子,若是连这点任性都做不到,那反倒是个笑话了。 冢者,墓也。此地虽然名为剑冢,可是却没有半点的荒凉颓靡。玉罗刹将阿鸢和他住过的屋子整个搬进了这里,他每日细心打扫,不假人手的亲力亲为,仿佛这样就能欺骗自己阿鸢还在一般。 是啊,他的阿鸢怎么会不在呢? 当做完那一切,玉罗刹就会披上厚厚的狐裘,推开一间暗室的门。那里极深极冷,是为了在沙漠这样炎热的地方,贮存下数量惊人的冰块。玉罗刹由长长的台阶走下去,需要走很久,才会见到夜明珠柔和的光。 密室的底端被修建的极为华丽,只是这种华丽,反倒更加显得凄凉。正中间是一方巨大的水晶棺。一直到看见水晶棺的那一刻,玉罗刹的脸上才有了一点笑意。他快步走了过去,掀开了水晶棺的盖子,小心的伸手触碰着里面躺着的女子的脸。 周围的温度低得可怕,饶是玉罗刹这样寒暑不避的高手都需要披上厚实的外衣。在这样的低温之下,赤|裸的手掌触碰到冰冷的肌肤上,竟让人感觉出了些许不真实的暖意。 水晶棺内躺着的女子姿容绝色,虽然有一些病态的瘦削,可是这么多年过去了,她仿佛并没有逝去,而只是将生命定格在那个瞬间。 “阿鸢。”玉罗刹一寸一寸的用手指描摹着女子的脸,神色愈发的迷幻,他轻巧的翻身躺进了水晶棺中,就宛若一个晚归的丈夫小心的躺在了妻子的身侧。 他的阿鸢一直那么好,最懂他的心思,会斥责他胡闹,可是却会满足他的所有要求。就连在她生命的最后一刻,玉罗刹脸上还带着血迹的扑到她的病床前,手中拿着乌兹国皇室的秘药递到她的唇边,阿鸢也还是无奈的笑了笑,却还是张口吞了下去。 他的阿鸢那么聪明,怎么会不知道那是什么样的秘药呢——她的身体早已油尽灯枯,三阴绝脉还孕有一子,拖延到三十岁已经是极限,任凭这世上有什么起死回生的药丸,对于她来说都是无用的。 所以,她家阿玉这样仓皇的拿过来的药,的确是将她留住的不假,只是留住的,不过是她的尸体罢。 叶鸢曾经很多次和玉罗刹交代身后事,她说她想要回江南,也想到儿子身边。她说她干干净净的来,就化作一捧飞灰干干净净的去,这样也没什么不好。 她无数次跟玉罗刹描绘自己魂牵梦萦的藏剑山庄,细数着不能释怀的旧事,对藏剑叶家的执着就恍若渗入血脉一般,再也不能剥离。 叶鸢对玉罗刹说,她是最后一个藏剑,所以她应该回去。生前她耽于情爱,死后便应该达成夙愿。叶鸢还说,她是不合格的母亲,没有保护好自己的孩子,让他小小年纪便埋名他府,父母离亲。生前是她力所不能及,死后便让她守护在儿子身边才是。 可是真的到了死亡将他们分开的那一刻,曾经答应得好好的玉罗刹忽然变卦。他屠戮一国,取得秘药,只是为了封印她死亡的刹那。 这样费尽心机的保存自己的遗骨是要做什么,阿鸢是知道的。她了解她的阿玉,那人年轻的时候就是个小变|态,老了只会更加变|态几分。 你看啊,你爱的人就是这样的自私吝啬,居然连你的遗愿都不愿意为你实现。叶鸢心里这样想着,可是看见男人已经哭出来了的表情,心里就柔软得一塌糊涂。叹息一声,她只能开口将那一粒苦的要命的药吞了下去。 “真苦啊,阿玉。”缠绵病榻多时的女子叹息一声,伸手揉了揉玉罗刹的头发,含笑而逝。 真的好苦啊——有情皆孽,无人不苦的那种苦法。 那一天,让整个沙漠都闻风丧胆的西方魔教教主,就这样伏在妻子的床边,哭得像是一个失去了宝贵的东西的孩子。 玉罗刹没有按照叶鸢的遗愿将她火化,而是修了这样的一座冰窖。为了确保万无一失,哪怕是叶鸢服了那所谓的秘药,玉罗刹也还是让人运来了许多的冰块,保证他的阿鸢可以陪着他——阿鸢不用陪他很久的,等到了他们的臭小子成长了起来,就换他去陪她。 将躺着的女子拥进了怀里,鼎盛之年的西方魔教前教主开始像个垂暮老人一样絮絮叨叨。 “阿鸢你记得叶孤城么?那孩子当了皇帝呢,你们叶家终于复国了,你开心么?” “阿鸢你还不认识小且歌吧?那是你的小侄女,叶孤城那小子的亲妹妹。说起来都怕你吓一跳,她可是嫁给了你们藏剑山庄的大庄主呢。” “哎,你说你那么崇拜的藏剑大庄主,其实是个暗恋自己徒弟还不敢表白的怂包,好容易踏碎虚空追过来,要不是小且歌心脉不全要用他来救命,他们还指不定要磨磨唧唧的多久才能修成正果呢。” “阿鸢,他们的运气好到我都嫉妒了,我找到三阴逆脉的医治方法了,可是……可是太迟了。” 男人将脸埋在妻子的长发里,又怕眼泪弄脏了她的头发,转而别过了头去。恍惚忆起那时年少,初出江湖的明教遇见了淡然老成的藏剑大小姐,仿佛那时他还是宫玉,居然是一副爱哭的性子。 当街拽着比自己小上许多的小少女的袖子嚎啕,曾经那样窘迫的场景,如今再想起来,却能够美好得让玉罗刹心都疼了。 后来江湖沉沦,他成了杀人不眨眼的魔鬼般的存在。从宫玉变成了玉罗刹,他也时常会想,若是他的阿鸢知道了,会不会气得骂他呢? ——哪怕是骂他一句,也好啊。 玉罗刹想要紧紧的抱住怀里的身体,却不敢让她染上自己的半点体温。 许久之后,眼泪都仿佛凝结成冰,玉罗刹这才平复了些许情绪,继续道: “阿鸢当姑奶奶了呢,小且歌和你家大庄主有了一对龙凤双生子,男孩叫阿翕,女孩叫璨璨。阿鸢你那么喜欢小孩子,一定会很高兴的吧。” “小且歌其实只有两成像你,不过他们的孩子却像了你十分。血缘这玩意,还真是神奇。” “璨璨越发的大了,要是不看她额角的那朵破花,跟你五六岁的时候一个样子。不过小且歌说璨璨长得像藏剑山庄的六小姐。阿鸢,你和那位六小姐还真是有缘分。” 玉罗刹念叨了很多事,在空旷的地窖里,他的声音沙哑之中带着一丝释然,却是越来越低。 最后,他像是说完了一切自己想说的话,放任自己拥紧了怀中的女子,不再害怕自己的体温会损坏了他的身体。抬手一挥,那水晶棺的盖子骤然合起,男子闭目躺在女子身侧,鸳鸯交颈的姿势。 我赴约而来,阿鸢,你可要等我。 数日之后,西方魔教前教主往生的消息传出,不仅是整个沙漠,连带着长宁一道,天下缟素。 然而,玉罗刹没有想到的事情是,他居然会有睁开眼的机会。 前一刻,他分明已经与妻子一道沉入黑暗之中,可是醒来的时候,他却分明感受到了几分属于江南的水汽。 他骤然起身,举目四望之后愕然发现,周遭的景物他居然有几分熟悉。西子湖畔,藏剑一叶,后来的藏剑山庄便是依照从前而建,玉罗刹数次往返于沙漠和中原,特别是璨璨出生以后,每年那孩子的生日,他总会去看看的。 而眼下,他不是身在藏剑山庄又是在哪里? “这位明教的少侠,你可还好?” 在玉罗刹有些不知发生何事的时候,一道有些熟悉的男声从他身后响起。只是……少侠?玉罗刹摸了摸自己的脸,眼角的淡淡纹路尽数被抚平,满头白发也换做青丝。 手上还没有日后持刀留下的茧子,玉罗刹心念几转,回身望去。 他身后站着的是一个身穿明黄轻甲的青年,额角处一朵梅花嫣红似血。玉罗刹沉默半晌,开口道:“大庄主?” 那青年有些诧异,却摆手道:“若是兄台说的是藏剑庄主,那乃是家父。” 玉罗刹闭上了眼睛,尽力平稳的问道:“你是叶英。现在是大唐?”前一句是肯定句,唯有后半句才有一些将信将疑。 叶英点了点头,道:“这是藏剑山庄的天泽楼,兄台在此处昏迷,可是受了伤?” 玉罗刹摇了摇头示意自己无事。叶英这样端方的君子,自然不会平白赶人,哪怕这人凭空出现,实在有些可疑,叶英还是道:“兄台可在藏剑休息几日。” 现下玉罗刹心绪纷乱,骤然想起很多年前这人到了安庆,他将人捡回去的时候可不是这么好的态度。真是风水轮流转,玉罗刹嗤笑一声,有些颓然道:“有劳。” 在哪里都一样。是了,他的阿鸢不要他,所以才将他丢到这个大唐的吧。既然如此,他在哪里,又有什么区别呢? 叶英看着这个少年一脸的死寂,却终归没有多问。帮他安排好了房间,叶英便要回到自己的院子中去。 玉罗刹看着他的背影,忽然道:“叶英,今日你帮了我,我玉罗刹素来不喜欢欠人人情,所以还你一个忠告。” 叶英不明所以的停下,却依旧道:“在下洗耳恭听。” “看好你的弟弟叶凡,绝对不能让他接触唐家的女子,特别是唐宛。万一看不好,即使他们私奔去了,你也不要帮着他们养孩子。” 玉罗刹冷冷的说着,看见叶英震悚的目光,他严肃道:“不然,你会知道什么爱而不能得,什么是此生无缘,只能期许来世。” 大约是他的神色太过严肃,没有半点玩笑的成分。叶英虽然不明就里,却还是点了点头,郑重应下。 在他走后,玉罗刹在床上翻了一个身。他这也算是仁至义尽——与其让叶英爱上自己的亲侄女,还不若防患于未然,让他做高高在上的藏剑大庄主。 不过,玉罗刹却也没有什么心思管叶英了。他无端的生出一股厌恶——没有阿鸢的世界,总是这样的让他厌恶。 心头烦闷,玉罗刹在屋中也呆不住,便起身出门,打算离开。 他想要去找他的阿鸢,哪怕阿鸢不要他,他却还是想要在阿鸢身边。碧落黄泉,他脸皮厚一些,总是能缠得阿鸢心软的。 到那个时候,他们就魂魄一同化作一缕青烟,烟消云散吧,这样也算是永远在一起了。 到底是在别人的地界,玉罗刹就是想要摆脱这拖累的躯体,也终归是要到别的地方去的。终归不能死在藏剑,于是玉罗刹便想要就此离开,寻一个清净的地方才好。 他身体虽然回到了少年时候,武功却到底没有退步。玉罗刹心头刹那明悟,大抵他现在的状况,就和那个世界的叶英差不多吧,都是所谓的踏碎虚空。 足下轻轻一点,他直接跃上屋顶,偌大的一个藏剑山庄,对于他来说也不过是足尖几点的问题而已。 忽的,玉罗刹的目光一凝,尽然险些从房顶摔下去。 他闹出的动静不小,那边的一个身着明黄色衣裙的小少女顷刻便望了过来。藏剑山庄入夜时分也是灯火通明,在灯火的掩映之下,他赫然看见了熟悉太过的眉眼,那个七八岁的小少女,不是他的阿鸢又是谁? 听见这边的动静,少女的身子摇摇晃晃的站了起来,扒着房檐便要往下望去。那孱弱的身体让玉罗刹心口一紧,慌忙喝道:“阿鸢你不要动!” 小少女居然当真乖乖的坐在屋顶,半晌之后,玉罗刹跃了上来。他的脚步踉跄,却是一刻也不停的向着她扑了过去。 少女侧头对他微笑,声音还带着儿童的娇脆:“阿玉,你好慢啊。”那一句,竟不知是说玉罗刹飞上房顶的速度慢,还是说……他这么慢才找到她了。 异色瞳的少年瞬间就红了眼眶,他颤抖着手将小小一团的瘦弱姑娘拥入了怀中,除了反复念叨着“阿鸢”之外,居然什么话也说不出。 少女拍了拍哭得乱七八糟的小变|态,轻咳一下,道:“好啦,重新认识一下。现在我叫叶婧衣,不过记得哦,我是阿玉的阿鸢。” 玉罗刹的眼泪还没有止住,胡乱的湿了叶鸢的衣襟,他没有时间去消化这么大的信息量,只像是本能一般的说道:“我叫宫玉,是阿鸢的阿玉。” ——此情此景,一如在白云城中的当年。 “哪来的登徒子,快放开我妹妹!” 在这样感人的气氛中,一道有些公鸭嗓的声音响起,一个少年人提剑便要向玉罗刹刺来。 叶鸢被吓了一跳,连忙喊道:“三哥你住手!” 这一声三哥让玉罗刹收了手中的杀招,变攻为守,却依旧游刃有余。 不多时候,藏剑山庄的其他人都被吸引了过来。叶英看见玉罗刹,又看了看紧紧被他护在怀里的叶婧衣,不由皱眉道:“兄台这是何意?” “这是欺我藏剑无人了么?竖子小儿,还不放开我女儿!”中年男人的声音传来,众人让开了一条通路,叶孟秋怒视着玉罗刹,却因为女儿在他手里而不能顷刻拔剑——他又不是三子那样冲动的年纪,考虑的事情自然多些。 玉罗刹想起日后叶英是如何被叶孤城刁难的,只有一个兄长就已经如此,到他这里,上面是活生生的五个哥哥啊,叶孟秋这么能生,难怪剑术平平,都被他儿子盖过去了。 只是如今阿鸢到底变成了叶婧衣,他对这些人少不得要客气一些。正犹疑之际,他计上心来。 将叶婧衣拥得更紧,玉罗刹直接道:“我能治三阴逆脉。” 石破天惊的一句话,众人都有些怔然。却听见玉罗刹慢悠悠的接了一句:“可是我只救我夫人。”和大庄主救治且歌类似的法子,玉罗刹的确只能救他家夫人。 不过眼下,他的阿鸢还这么小,他不急于一时。 唇角勾起一抹邪肆的笑意,玉罗刹收紧了自己的手臂——他们走到这一步如此不易,这一次,牵起来的手,阿鸢便一辈子也别想着松开了。 作者有话要说:  偷藏尸体这件事,是前面埋好的伏笔。 璨璨和叶鸢长得像六小姐,唔,是叔的恶趣味。 玉罗刹在原著里没有特定而明白的个性,不过能被称之为“鬼怪”一般的男子,性子多样化一些也大概说得通吧?毕竟原著是属于古龙大大和你萌的,只有ooc是属于叔的。 最后,感谢菱晴姑娘和这是一只仓鼠的地雷~暗搓搓的问一句,下一本你萌想看炮萝与陆小凤,还是发萝和叶孤城? 小说下载尽在http://www.bookben.cn - 手机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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